三权分立的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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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三权分立的名词解释,岛国的政体是以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为基础的议会内阁制,各司其职

1,矛盾分析法是指运用矛盾的观点观察、分析事物内部的各个方面及其运动的状况,以达到认识客观事物的方法。它是定性分析的方法。运用这一方法,必须坚持对立统一的观点,从统一中看到对立,从对立中看到统一。具体来说,一是必须坚持“两点论”,防止片面性,切忌“顾此失彼”。二是必须坚持“重点论”,善于把握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三是必须坚持“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相结合”,既要具体分析事物的具体情况,也要注意不要使具体的事物脱离普遍联系。四是必须坚持“发展论”,分析矛盾的动态,防止思想僵化。
2,(1)人民群众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重要范畴,是指推动历史发展的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总和.
(2)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在历史发展中起推动作用.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任何时候,作为生产力主体的劳动者都是人民群众的主要成分.他们不仅创造了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资料,而且积累生产经验、改进生产技术和工具、开发劳动对象,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从而也推动了生产方式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
第二,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
一方面,人民群众通过为直接创造精神财富的科学家、艺术家、思想家们提供物质条件和经验材料间接地参与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
另一方面,人民群众也直接参与了某些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
瓦特发明蒸气机、爱迪生发明电灯、
第三,人民群众是实现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在同一社会形态的量变时期,人民群众通过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推动社会进步,在社会形态更替的质变时期,人民群众则是打碎旧的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实现社会革命变革的主力军.
(3)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又称群众史观.它同历史唯心主义的英雄史观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历史观.

                        

                        


  1、三权分立

  三权分立,亦称三权分治,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建制原则。其核心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三权分立具体到做法上,即为行政、司法、立法

  三大权力分属三个地位相等的不同政府机构,由三者互相制衡。

  


2、三权分立制度

                      

  三权分立制度就是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别由三个机关独立行使,并相互制衡的制度。 三权分立制度是根据近代分权学说建立起来的。近代分权学说由英国的洛克倡导,由法国的孟德斯鸠完成。它建立的根据是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理论基础是与社会契约论相结合的近代自然法学说。三权分立制度为绝大多数的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制度。但因各国国情不同而有不同的形式。

                

  

       3、三权分立制度的利 

  三权分立制度是一个在当时社会条件下比较民主的制度,它内部分设三个权力部门,可以彼此相互监督,从而有效防止权力部门滥用职权。其次,它是出于反对专制、争取民主的革命条件下的时代产物,因此,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斗争的结果,是用来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民主制度。再次,实行三权分立制度,是为了调节资产阶级内部的矛盾,为协调集团利益寻找的更为有效的“平衡器”。

                 

  4、.三权分立制度的弊

  三权分立制度存在着内部互相扯皮,议而不决,行政效率低下的弊端。其次,也存在着议行分离、议行互悖、政令不一的弊端。其实质,仿佛变成了资产阶级内部不同私有集团间的权力分工。这一点已为恩格斯所指出:“这种分权只不过是为了简化和监督国家机构而实行的日常事务上的分工罢了。

  三权分立制度从表面上看,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分权制衡,但实际上却是统治阶级内部的权力再分配,人民只是陪衬而已。只能说三权分立的精神只适用于资产阶级政权形式的需要,但并不具有普遍意义。

  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阶段, 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之间一般具有一定的“分权”关系,三权各自独立执行、地位平等。资本主义发展到国家垄断阶段后,资产阶级需要更多地用强有力的行政权来实现其利益,由此导致西方国家普遍出现“强政府、弱议会”的权力格局,三权间曾有过的各自独立执行、地位平等的权力格局被打破,行政权逐渐凌驾于立法权和司法权之上,行政权控制和参与立法权和司法权的行使。

  首 先,行政权凌驾于立法权之上,行政权控制和参与立法权的行使。西方国家政府控制和参与立法权的行使主要表现为:一是由政府高官直接兼任议会重要职务。二是议会被迫实行“委托立法”制度。

  其次,行政权凌驾于司法权之上,行政权控制和参与司法权的行使。按照“三权分立”的“分权”原则,为保证司法权独立,政府不能插手法官人选选择, 政府官员也不能兼任法官和检察官。然而当代美国的现实却并非如此。

  三权分立模式是根植于西方特定的历史文化和环境条件的产物, 在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曾产生过重要的作用,由于“三权分立 ”模式对中国现实国情的不适应性, 决定了中国决不能走“三权分立”道路的必然性。

  5、三权分立不适合中国国情

  三权分立 对中国现实国情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第一, 三权分立, 不利于中国社会的稳定

  三权分立 在西方运作的基础之一, 是两党制或多党制的政党政治, 即不同派别的政党通过竞选分别掌握不同的权力和部门, 形成权力的分立和制约。但这种政党格局对中国社会的稳定将构成严峻的挑战。

  第二   三权分立 不利于中国经济的快速协调发展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在本世纪中期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是中国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所要完成的历史重任:“经济的快速和谐发展需要有高效率的工作机制”, 它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高效科学的决策机制, 二是高效快捷的执行机制。

  三权分立模式不利于形成这种高效的工作机制。

  第三    三权分立 不利于中国人民民主的发挥

  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历史和现实情况表明, 世界上并不存在唯一的,普遍适用的和绝对的民主模式,衡量一种政治制度是否民主, 关键要看广大人民的意愿是否得到了充分反映, 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是否得到了充分实现。基此而论,三权分立不利于我国人民民主的发挥。人民民主的内容十分丰富, 有两个最核心的问题: 一是人民意愿的实现程度, 二是人民权利的实现程度#就人民意愿的实现程度而言, 在三权分立 模式下, 直接参与决策的往往是大财团的代言人, 他们在决策中首要考虑的是资本家财团利益的实现。

  就人民权利的实现程度而言, 在三权分立 模式下, 虽然法律规定每一个社会公民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但事实上难以实现。在美国, 2004年竞选一名参议院议员的平均费用约为251万美元, 最高达3148 万美元。如此庞大的竞选费用, 实际上剥夺了美国一般社会民众的被选举权。因此, 在以倡导人民民主为政治发展主要内容的中国, 三权分立 模式是走不通的。

  第四    三权分立 不利于中国各民族的团结与和谐 。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各民族都有代表参与国家政权, 保护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从而形成了各民族平等团结的和谐民族关系。在三权分立 模式下, 无论是国会议员的组成, 还是政府官员的产生, 很少以族 。

  别为标准进行政权参与的平衡, 致使经济不发达,实力比较弱小的各民族因缺少代言人, 其民族的利益难以得到实现, 影响民族之间的团结与合作。因此,在中国这样一个民族众多, 以实现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为重任的国度里, 三权分立 模式是难以实行的。

  参考资料:百度文库。

  



  三权分立(checks and balances)亦称三权分治,是西方民主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建制原则。

  政治上的三权分立指:司法权、行政权和立法权的相对独立。在美国,行政权指政府,立法权指国会的上下议院制度,司法权指法院。三权分立很好的实行了“宪政”的主旨思想。实现了依宪治国的目的,也是法治国家的根本面貌。

  三权分立的具体内容:

  分权与制衡原则的基本政治功能,是在西方社会的解决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和防止专制问题。所谓“资产阶级民主”,主要是指它的立宪共和与政治民主,而立宪共和和政治民主的重要内容就是“三权分立”的国家机构组织原则及相应的政治制度。“三权分立”的原则,对于国内社会秩序的稳定,对于排除封建势力对政治的干扰,对于避免专权现象和减少腐败,对于促进地方政权的建设,对于保证“司法独立”,对于资产阶级政党用和平手段统一国内资产阶级政治运动等等,起了很大的作用。

  



       三权分立(checks and balances)亦称三权分治,是西方民主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建制原则。政治上的三权分立指:司法权、行政权和立法权的相对独立。在美国,行政权指政府,立法权指国会的上下议院制度,司法权指法院。三权分立很好的实行了“宪政”的主旨思想。实现了依宪治国的目的,也是法治国家的根本面貌。

 

实现模式    

        三权分立的实现模式在各大资本主义国家有所不同,而真实的情况是只有美国(总统制)实行“三权分立”,而其他绝大多数西方国家实行议会制(国会制)。西方议会制国家的显著特点是,立法权与行政权不分立。议会不但是国家的立法机关,而且是国家的权力中心。行使行政权的人来自议会(下院),包括总理也是由议会推举的(一般是议会多数党的领袖)。他们既属于立法部门,又属于行政部门。也就是说,立法权与行政权在实质上是合一的。两种权力不但共生,即产生议会成员的选举也间接是产生总理(首相)的选举;而且共灭,即总理(首相)必须保持议会大多数成员的支持,否则要么下台,要么解散议会而重新举行大选。不但如此,一般而言,议会制是没有任期限制的,只要获得议会多数的支持,总理(首相)就可以永远干下去。在议会制下,政府(内阁)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执政联盟)组成,并对议会负责。英国是典型的议会制国家。在议会制下,政党政治实质上是主宰议会政治的幕后之手,“议会至上”实质是“执政党至上”。日本在二战后快速发展时期是自民党长期执政。亚洲成为四小龙的国家和地区采用的政治模式:韩国成为四小龙是军人统治时期、中国的台湾地区则是蒋介石蒋经国戒严时期,新加坡则是家族长期统治,1997年前的中国香港地区则是英国殖民总督统治。



    三权分立(separation of powers)亦称三权分治,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并分别由三个国家机关行使;二、在立法、行政、司法三部门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平衡与互相制约的关系。例如,在实行议会内阁制的国家,宪法规定内阁对议会负责,议会可以通过不信任投票迫使内阁辞职;另一方面,议会的立法案大都由内阁提出,内阁总理可以通过国家元首解散议会。联邦制国家,立法权属于国会,行政权属于总统,司法权属于法院。国会有权要求总统条陈政策;有权批准条约,有权建议和批准总统对行政官员和法官的任命;有权弹劾总统和联邦法官。总统对法律有公布权,对法律还有相对否决权;副总统兼任参议院议长;总统任命法官。法院有权宣布法律或行政行为违宪而无效。
  三权分立是西方民主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建制原则。政治上的三权分立指:司法权、行政权和立法权的相对独立。在美国,行政权指政府,立法权指国会的参众议院制度,司法权指法院。三权分立很好的实行了“宪政”的主旨思想。实现了依宪治国的目的,也是法治国家的根本面貌。

  三权分立是一个政治学说,其主张政府的行政、立法与司法职权范围要分明,以免滥用权力。三权分立的思想起源于《圣经》中神的三分,即圣子、圣父和圣灵。三权分立原则的起源可追溯至亚里士多德时代,亚里士多德提出了著名的政体三要素论, 他首次把国家的政权划分为议事权、行政权和审判权, 并认为国家之治乱以三权是否调和为转移。古罗马波里比阿在政体三要素的基础上, 提出三要素之间要能够相互配合并相互制约。17世纪,英国著名思想家洛克《政府论》的发表,表明现代意义上的分权理论初步形成。洛克在《政府论》中,对权力分立理论有详尽的描述。他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对外权,立法和行政权应该分别由不同的国家机关行使,行政和对外权由一个机关行使。立法权属于议会,行政权属于国王,对外权涉及到和平与战争、外交与结盟,也为国王行使。继洛克之后,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更进一步发展了分权理论,提出著名的“三权分立”理论。他在《论法的精神》中,将国家权力分为三种: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所谓三权分立是通过法律规定,将三种权力分别交给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管辖,既保持各自的权限,又要相互制约保持平衡。
  孟德斯鸠这一思想对美国的宪法制定者影响很大,美国宪法规定,国会可以弹劾总统,但是美国建国200多年来只有几个总统遭受弹劾提案,1868年,美国参议院仅以一票之差否决了对安德鲁·约翰逊总统弹劾案,1974年,尼克松总统就因水门事件而主动宣布辞职,没有受到弹劾,1999年美国参议院否决了对克林顿总统弹劾案。

  三权分立的名词解释:三权分立亦称三权分治,是西方民主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建制原则。

扩展知识:
  政治上的三权分立指:司法权、行政权和立法权的相对独立。在美国,行政权指政府,立法权指国会的上下议院制度,司法权指法院。三权分立很好的实行了“宪政”的主旨思想。实现了依宪治国的目的,也是法治国家的根本面貌。
  分权的目的在于避免独裁者的产生。古代的皇帝以至地方官员均集立法、执法(行政)、司法三大权于一身,容易造成权力的滥用。即使在现代,立法、运用税款的权力通常掌握在代表人民意愿的议会中,司法权的独立在于防止执法机构滥权。


三权分立是什么意思?
三权分立指的是行政、司法、立法三种权力的分离,首先由法国的孟德斯鸠提出。是资本主义替代封建主义的里程碑式的政治制度的革命。

什么是三权分立?
三权分立原则的起源可追溯至亚里士多德时代。17世纪,英国著名思想家洛克《政府论》的发表,表明现代意义上的分权理论初步形成。洛克在《政府论》中,对权力分立理论有详尽的描述。他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对外权,这三种权力应该分别有不同的国家机关行使。立法权属于议会,行政权属于国王,对外...

三权分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已经找到的、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能够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有效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根本政治制度。这种制度同西方国家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是有着本质区别的。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说,在这种制度内部,我们完全可能、也有能力解决好权力的监督问题,而不必采用三权分立的方式。

五权分立和三权分立有什么不同
可避免盲从滥选和任人唯亲的弊端,有利于人才的选拔。独立的监察制度有利于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建设。三权分立最开始是为了制约封建王权,后来是为了保持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各自的权限,又要相互制约保持平衡。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五权分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权分立 ...

洛克的提出三权分立是哪三权?
立法权、执行\/司法权(行政权)和对外权(联盟权)。为了制约封建王权,英国学者洛克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对外权。法国学者孟德斯鸠在此基础上提出“三权分立”理论,提出通过法律规定,将上述三种权力分别交给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管辖,既保持各自的权限,又要相互制约保持平衡。

“四权分立”是什么意思
“四权分立”即政权、军权、立法权、司法权各自分立。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共同特征。

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对"权能分立"的解释
权能分立是孙中山提出的,他说的是权能分工,总之差不多。孙sir的理想是让政权和行政权分开,而且相互监督。不过只是设想而已,并未得到实施。这个思想延伸出来了三权分立,属于纯粹的民主设想。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三权分立
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承包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而经营权可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取得,也可以是除此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取得,但权利的取得要符合法律规定。 农村土地三权分立指的是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承包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而经营...

五权分立的介绍
五权分立,是中华民国国父孙中山先生(1866~1925)提出的一种政治主张。他认为中国从前实行行政权、考试权和监察权的流弊很大,而西方各国所实行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三权分立,也不大完全,因此,提出采取西洋各国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宪法的长处,并融入中国古代考试权和监察权独立的优点,而创立了以...

三权分立是什么制度
法律分析: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由议会、政府、法院独立行使,同时又相互制约,保持权力均衡,按照这种权力分立和权力制衡的原则来组织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被称为“三权分立制”。三权分立与权力制衡,作为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一项原则,为现代资本主义国家所广泛采用,其中美国最为典型。

静乐县14793768993: 美国政府的三权分立是指什么 -
法败高喜: 三权分立是一种政治体制,其核心在于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相互独立与制衡.在美国,这一体制得到具体实施,其中立法权由国会负责,行政权归总统所有,而司法权则由联邦最高法院掌管.1. 立法权:美国国会作为立法机构,负责制定...

静乐县14793768993: 三权分立的定义是什么?
法败高喜: 所谓三权分立,就是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由议会、政府、法院行使,并规定三权之间实行相互制约.

静乐县14793768993: 什么是三权分立?
法败高喜: 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

静乐县14793768993: 三权分立是 -
法败高喜: 三权分立(checks and balances)亦称三权分治,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建制原则.其核心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三权分立具体到做法上,即为行政、司法、立法三大权力...

静乐县14793768993: 三权分立的原则是什么 -
法败高喜:[答案] 三权分立(checks and balances)亦称三权分治,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建制原则.其核心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三权分立具体到做法上,即为行政、司法、立法三大权力分属三个地位相...

静乐县14793768993: 三权分立是哪三权? -
法败高喜: 1、在法律上是指行政、司法、立法三权分立. 2、企业中是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权分立.

静乐县14793768993: 高二政治,《国家和国际组织》 三权分立制的含义是什么? 如何正确评价美国的三权分立制? -
法败高喜:[答案] 三权分立checks and balances核心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 这种制约就是要把执行者,订约者,仲裁者的利益联系割裂,令他们的利益没法在自己的领域掌控,且三权间少有利益联系,从而保障公正

静乐县14793768993: 农村三权分立指哪三权 -
法败高喜: “三权分置” 思想是指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 .“三权分置”下,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能. 从当前实际出发,实施“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核心要义就是明晰赋...

静乐县14793768993: 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三者的具体解释? -
法败高喜:[答案] 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别由三个机关独立行使,并相互制衡的制度.三权分立制度是根据近代分权学说建立起来的.三权分立制度为绝大多数的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制度.但因...

静乐县14793768993: 如何认识西方的三权分立原则 -
法败高喜: 所谓“三权分立”是指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由不同国家机关掌握,并独立行使的一种制度.制衡理论则是指议会在行使立法权、总统在行使行政权、法院在行使审判权时,相互监督、互相制约,以达到“三权”在国家政体中的平衡. 如现今美国所实行的制衡方式是:总统有对国会两院法案的否决权,但立法机关复议,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即可成为法律;总统任命行政官员、缔结条约要争求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国会有对以总统为首的行政官员的质询、弹劾的权力;司法部门有对政府官员审判的权力,以及对国会制定的法律进行是否违反宪法的审查权;总统和国会结合起来行使对法官的任命权;国会参与部分司法权,有司法性的宣告叛国罪和对总统审判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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