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的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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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回避的法定情形根据诉讼或司法程序(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劳动仲裁、公证)的不同,有不同的法定情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民事诉讼程序中回避的法定情形如下: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 1 )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 2 )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 3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诉讼代理人的 ;
( 4 )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 5 )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 1 )未经批准 ,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
( 2 )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
( 3 )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 ,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
( 4 )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 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
( 5 )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
凡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本案其他程序的审判。

公务员回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中,为了防止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亲朋好友徇私舞弊,而对其任职和执行公务等做出的事前限制性措施。回避制度以亲属回避为核心,通过组织限制和自觉任职、公务回避,减少或消除亲属在同一部门、同一机关聚集的可能性,保证公务员客观公正地行使职权,防止腐败的发生。亲属关系在我国的社会制度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在政治领域中的影响尤为显著。新中国成立後,由於种种原因一段时期内未能建立起回避制度,这给人事管理造成了不少消极影响。为此,通过建立公务员回避制度,努力消除亲属聚集所产生的弊端,健全和完善公务员内部管理,促进公务员队伍的廉政建设,就显得越来越重要,具有重大意义。我国公务员回避主要有三种形式,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了任职回避制度。任职回避,又称职务回避,是指对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职务方面做出的限制。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回避的法律规定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三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第三十一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第三十二条 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民事案件的公正审理要求相关人员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制度。
回避的对象与情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45条的规定,回避适应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其中审判人员既包括审判员,也包括陪审员。上述人员遇到下列情形时应予以回避: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回避有两种方式:当事人申请回避,自行回避。

和当事人有亲属关系的,是本案的证人我其代理人的

一般情况下,主要有: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2、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办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5、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这些其他关系包括了姻亲、同学、同事、师生等。


简述适用回避的对象和法定情形
1、对象: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2、情形:(1)审判人员或上述其他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这里所说的“其他关系”的情况,比较复杂,很大程度上需要在实践中灵活掌握。(3)与...

回避的法定情形
回避的法律规定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

回避制度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法律主观:回避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出现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情形,依法退出诉讼的一种制度。回避制度是现代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对于保证审判权的正确行使,确保司法公正,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接下来就跟 网 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的 法律常识 吧,希望小编能够帮助到您。

治安案件回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回避的情形如下: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一、治安案件回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以下情况下治安案件需要...

申请法官回避的理由有几种
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法官的义务如下:1、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2、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3、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4、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5、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6、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综上所述,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具有法定情形,必须...

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应当由谁决定
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陪审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一种是审判人员自行回避,即负责案件的审判人员,认为自己具有回避制度法定情形之一而主动提出回避,另一种是当事人申请回避,即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有回避制度法定情形之一的,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申请他们退出该案的审理。 公安机关应当回避的法定情形有: ...

公安办案人员回避制度
法律分析:公安办案指回避制度是指公安人员具有法定情形,必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办理的制度。所谓法定情形,是指法律规定禁止公安办案人员参加对案件审理的情形。回避制度是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办理的制度。 回避制度由法定的回避情形,回避的适用范围,申请回避和作出决定的程序等内容组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法院申请回避的条件
法律分析: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等。需要回避的法定情形有:(1)审判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所谓近亲属,一般是指夫、妻、父、母、...

简述我国的回避制度的适用对象和法定原因。
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判而设立的一项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等。回避的情形包括三种:1、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对象和回避情形
【答案】: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民事案件的公正审理,要求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有关人员退出案件的审理活动或者其他诉讼活动的法律制度:(一)回避的对象与情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45条的规定,回避适用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其中审判人员既包括审判员,也包括陪审...

美溪区13820404605: 回避的法定情形
攸肤红药: 回避制度的法定情形主要有以下这些:1、是本次案件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需要回避;2、与本次案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3、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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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肤红药: 回避的法定情形根据诉讼或司法程序(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劳动仲裁、公证)的不同,有不同的法定情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民事诉讼程序中回避的法定情形如下: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美溪区13820404605: 回避的适用范围
攸肤红药: 回避制度的适用范围是非常广的,我国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都适用回避制度,符合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司法人员回避.【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美溪区13820404605: 回避发生主要有哪些情形 -
攸肤红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美溪区13820404605: 简述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法定情形 -
攸肤红药: 1、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2、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美溪区13820404605: 法律规定的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攸肤红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本案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当...

美溪区13820404605: 什么情况下可以请求法官回避
攸肤红药: 1、是本案当事人或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2、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4、与本案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5、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美溪区13820404605: 回避的情形 -
攸肤红药: 回避,就是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应当申请放弃办理案件的职责,避开嫌疑,从案件办理中撤出的制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

美溪区13820404605: 审判人员应当自行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攸肤红药: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以及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情形.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美溪区13820404605: 公司法股东回避的情形包含哪些
攸肤红药: 公司法股东回避的情形包含:1、交易对方;2、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3、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4、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5、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影响的;6、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自然人.《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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