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文字狱的案件

作者&投稿:定忠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清朝著名的文字狱有哪些受害者~

清朝文字狱 清代最著名的文字狱首先发生在康熙一朝,共有两起:一起是“明史狱”。浙江乌程(今吴兴)富商庄廷拢买得邻居明大学士朱国桢的明史遗稿《列朝诸臣传》,邀集许多名士加以编辑,并增补了明末天启、崇祯两代史事,其中多有指斥满洲的文句,定名为《明书》,作为自己的著作。书中直书清朝先人的名字,指斥明将降清者为叛逆;不使用清朝年号,而用南明永历等朝的年号。书编成后,庄廷拢已经去世,其父庄允城将之刊行。不料有人向朝廷告发,庄允城被逮入京,死于狱中,庄廷拢被掘墓开棺焚骨,所有作序者、校阅者及刻书、卖书、藏书者都被处死。先后因此狱牵连被杀者达70余人,被充军边疆者达几百人。 另一起是《南山集》狱。方孝标曾经到云南在吴三桂部下做官,后来及早投降清朝而免除一死,著有《滇黔纪闻》等书。戴名世见其书,在所著《南山集》中加以引用,被认为有“大逆”语。其实二人著作并无什么诋毁清朝的“大逆”之语,只是方孝标的书中说到南明永历政权不算为伪朝,戴名世的书中提到南明弘光帝及其年号,又揭露了康熙帝杀掉明太子的真相;以略微倾向明朝的口气叙述了明末清初的抗清事件,对南明诸王寄以同情。结果此狱也波及数百人,戴名世被斩首,方孝标已死被戮尸,两家男子16岁以上者均被杀,女眷等则被没收为奴婢,方氏同族人都被充军到黑龙江。 清代文字狱中惟一的谋反案件,吕留良、曾静之狱,发生在雍正皇朝。吕留良是一个学者,明朝灭亡以后,他参加反清斗争失败,就在家里收子弟教书。有人推荐他博学鸿词,他坚决拒绝了,后来他索性到寺院里,剃头当和尚,躲在寺院里著书立说。书里有反对清朝统治的内容,幸好书写成了,没有流传开去,吕留良死后,更没被人注意。湖南曾静偶然见到吕留良的文章,对吕留良的学问十分敬佩,就派学生张熙,从湖南跑到吕留良的老家浙江去打听他遗留的文稿。张熙一到浙江,不但打听到文稿的下落,还找到吕留良的两个学生。张熙跟他们一谈,很合得来。他向曾静汇报后,曾静也约俩人见了面,4个人议论起清朝统治,并商量怎样推翻清王朝。曾静打听到担任陕甘总督的汉族大臣岳钟琪,掌握很大兵权,颇受重用。要是能劝说岳钟琪反清,成功就大有希望。曾静写了一封信,派张熙去找岳钟琪。岳钟琪收到信后,大吃一惊,在威逼张熙交待同谋不成之下,假装答应,张熙于是将他们的计划、主谋人员一一交待。岳钟琪马上上奏雍正,报告这起谋反事件。雍正帝将他们严加查办。吕留良已经死了,雍正把吕留良的坟刨了,棺材劈了,又把吕留良的后代和他的两个学生满门抄斩。还有不少相信吕留良的读书人也受到株连,被罚到边远地区充军。 直到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文字狱高潮已经过去,还发生了所谓《笃国策》案。由于乾隆时代社会趋向稳定,文字狱引起挟嫌诬陷,株连亲故,造成人人自危、上下猜疑,这对于巩固满清统治秩序并不有利。在这种情况下,清朝统治者调整了以往的政策,延续100多年的文字狱,在乾隆后期终于告一段落。

顺治朝:三朝文字狱的先声 顺治朝文字狱虽然在数量规模上没有办法同后来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相比,处罚相对也不是太重,函可一案仅仅判了发配沈阳(注意是沈阳而不是苦寒的黑龙江),函可还在此期间写了本诗集。但是作为三朝文字狱的先声,顺治朝文字狱不但在发生密度上大大超过了从前的封建王朝,其打击的对象、打击内容、打击方式大致确定,考之后朝文字狱,同样是打击汉族知识分子、打击汉族的民族思想、并通过国家暴力机构来配合完成这一任务。譬如“毛重倬案件”,只因为作者没有用顺治年号就被看成是目无本朝而遭到清算。正是有顺治朝的热身,使得满人从对文字狱没有什么概念到逐渐熟悉文字狱,并利用其作为一种民族压迫的工具。也为后来一百多年的文字狱打下了基础。 康熙朝:文字狱的成型出炉阶段 在顺治朝处理文字狱的基础上,满清的官僚逐渐掌握了对付不愿与之合流的汉人,尤其是汉朝知识分子的方法。但是这个阶段来说手段还不是特别老练,不比后朝连兴一百五十件文字狱那样老辣从容。譬如《续金瓶梅集》案,说作者反清,其实迹象明显,但是只因为作者在书名上作了改动,又结交了官府很快就被放了出来。《嶙云集诗案》案更是只因为选录诗家太多无法查出就里而不了了之。比之乾隆朝的因一句话而定罪杀人来说,康熙朝的文字狱还算是比较宽容的。 但是这仅仅是相对雍正乾隆这个最黑暗的时期而言的,其实文字狱本身还是酷烈的。康熙亲政以前熬拜掌权的时候就有所谓明史案,可以看成文字狱由小变大的一个转折点,不仅作者、资助者被杀被放,连印刷刻字的工人,只要是书上列上名字的人都被株连到,终清一世,刻字工匠不敢将自己的名字刻在所雕之版上,可见其影响之剧烈。后来康熙扳倒了熬拜,但继承了文字狱,《南山集》案就是个典型代表,前后被杀百余人,文化名城桐城的方、戴两世家受到严重打击。 康熙的文字狱虽然因为没有精心网罗,有些最后没有成狱,但是其矛头所指是很清楚的:汉族知识分子,尤其是大知识分子。譬如上述的方、戴两家就是代表,还有名儒孙奇逢、戴名世,甚至连顾炎武都被牵连到,虽然有的侥幸脱罪,但是还是有大批大知识分子受到迫害,康熙自己写诗也承认说:“中原名士多塞北,江南胭脂半辽东”。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康熙朝还杀技术型知识分子,本来这些人于政治上没有危险但是还是遭到文字狱的横祸。譬如名医朱方旦,就是因为提出人的神经中枢是脑而不是心这点现在看来的常识,而被杀害。康熙自吹自擂精通西学,由此看来这个人顶多就是个成绩良好的好学生,但仅此而已。就这件事上看出,对于现代科技康熙还是个门外汉。另外,有人对评书的说唱形式作了点改进,也被杀了头,这两件事情充分反映了清朝对于文化科技的扼杀。 总而言之,康熙朝在文字狱问题上面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不但使顺治朝偶发的小事件变成震动全国的大案狱,也使清吏逐渐熟悉文字狱、掌握文字狱这门荼毒民族的罪恶“技术”。为以后的黑暗年代打下伏笔。 雍正朝:逐渐转烈的文字狱 雍正朝在位十三年,在案的文字狱就达到二十多起,数量虽然不超过乾隆,但是密度却也是仅次于乾隆。而且多为大案、重案动辄牵连百数,而且比之康熙朝,连清朝自己任命的官员也开始遭文字之祸。象查嗣庭案、曾静案,都是祸连百口、轰动全国的大案。而且案件不再象康熙顺治那样点到为止。雍正几乎已经把刑狱发展成了一门“艺术”。有的案件一查再查不断扩大,不断株连,譬如查嗣庭案,原来只是发配,后来查抄日记 查出怨望之词,再后扩大株连,最后搞得整个海宁鸡飞狗跳,人人自危。

参见:明史案、黄培诗案、南山案、朱方旦案
清朝康熙(1661—1722年)时期,先后发生20多起文字狱。这其中震动比较大的是庄廷《明史》案,发生于大臣辅政时期(1661—1669年)。1711年戴名世《南山集》案。总的看来,康熙当政时期对知识分子采取怀柔和宽容政策,统治者还没有把文字狱当作镇压反清知识分子或者汉族士大夫思想的一种有意识的政策。
康熙时期发生了两起较大的文字狱案,一起是康熙初年的《明史》案,另一起是康熙后期的《南山集》案。
明史案起于庄廷珑。庄廷珑,浙江湖州人,家中豪富,想写一部《明史》留名于世,到处搜罗资料。同乡朱国祯曾著《明史》,有《列朝诸臣传》等手稿没有刻印。朱国祯死后,家道中落,家人听说庄廷珑想写《明史》,就以千两银子的高价把《列朝诸臣传》等先人未刻印的手稿卖给了庄廷珑。庄廷珑在朱国祯的手稿署上自己的姓名,又补写了崇祯朝的事迹,就刻印发行了。书中有许多指斥清朝的语言。被罢官的原归安知县吴之荣(此人还见于金庸小说《鹿鼎记》中,也算得上是遗臭万年了!)是个阴险小人,看到此书后眼睛一亮,认为这是一块再入官场的绝妙敲门砖,至少也可敲诈一笔财富。他到庄氏家中进行敲诈,分文未得,便向将军松魁告发。松魁移命巡抚朱昌祚处理,朱昌祚又转交督学胡尚衡。庄氏向胡尚衡行了重贿,将书中指斥清人的文字修改重刻,事情也就不了了之。吴之荣分文未得,一气之下便拿着初版告到北京,由刑部立案追究,掀起大狱。庄廷珑已死,开棺戮尸,其弟庄廷钺受牵连被诛。原礼部侍郎李令哲曾为该书作序,本人伏法还株连了四个儿子。主审官见其小儿子刚16岁,让他在口供中减少一岁,并告诉他只要减少一岁,按当朝惯例就可免死充军了。令哲小儿子悲伤地说:“父兄俱死,不忍独生。”终于未改口供,随父兄一起赴难。令哲的序中提到了朱氏,指的是朱国祯。吴之荣与南浔富人朱佑明结怨,硬说序中朱氏指的是朱佑明,于是朱佑明父子六人被吴嫁祸而死。松魁被免官,幕僚程维藩被处死。朱昌祚、胡尚衡向主审官行贿,把罪责推给初审此案的学官,自己免难,学官被诛。湖州太守谭希闵才上任半月,还没弄清是怎么回事就以隐匿罪糊里糊涂地被绞死了。凡校书、刻书、卖书以及书中牵连人名者一律丧命。《明史》案冤死者七十余人,死者妻子大都发配边疆。
《南山集》案起于戴名世。戴名世,安徽桐城人,自幼聪颖好学,收集明朝史迹,编写了一部《南山集》。《南山集》中采用了同乡方孝标的不少材料。方孝标做过平西王吴三桂的官,吴三桂叛乱后,他投降清朝比较早,得以免罪。后来写了《钝斋文集》和《滇黔记闻》,记录了南明的一些异事奇闻。戴名世感到很新鲜,便把其中的南明事迹采入《南山集》,并以南明桂王死后次年为清朝定鼎之年。
《南山集》由许多人作序,捐资刊印,刻版寄藏于方苞家中。后来戴名世考中进士,在翰林院做编修。康熙五十年(1711年),左都御史告发戴名世妄窃文名,恃才放荡,私刻文集,信口游谈,具有浓厚的反清意识。主审官判戴名世凌迟处死,族皆弃市,年幼孤儿发配边疆。凡作序捐资者一律绞死。方孝标已死,当开棺戮尸,量刑同于戴名世。其他有牵连的32名官员给予降职罢官处分。整个案件牵连人数多达几百,仅判死刑者就有三百余人。后来康熙赦免了一些人的死罪,但仍然有很多人因此丧命。
清朝初年,满汉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民族矛盾。汉族士大夫受清室压迫,借文字发泄愤恨的情况是有的;明末遗臣故老著书立说,时而流露出山河故国之思,这种情况也是有的。《明史》和《南山集》二案的起因就多少带有这种色彩。清朝统治者对这个问题很敏感,为加强思想统治,防微杜渐,一旦发现就严厉打击,后来变得神经质,又加之官场矛盾,于是发生了一连串的文字狱。其中多无根据,只是捕风捉影滥杀无辜而已。 参见:年羹尧案、谢济世案、陆生楠案、吕留良案、屈大均案、“清风不识字”案、“维民所止”案
雍正皇帝在位(1723—1735年)时间虽短,有案可查的近20起。雍正即位初期,几起文字狱都是统治集团部权力斗争的副产品而出现的;雍正后期,几起文字狱转向镇压汉族知识分子反清思想和民族气节。雍正即位之初,借“朋党”的罪名,屡兴大狱,整治那些曾争夺皇位的宿敌,如皇八子、皇九子等,跋扈的权臣,如年羹尧、隆科多,以及结成科甲朋党的汉族官员。雍正六年(1728年)发生了湖南士子曾静、张熙策动陕甘总督岳钟琪谋反而引发一场文字狱大案——曾静、吕留良案。此后的文字狱出现了两个新的动向:一是文字狱被有意识地用作压制汉族知识分子民族意识和民族气节的重要手段;二是告讦蜂起,多数文字狱都是自下而上的举发。
雍正四年(1726年),清朝海宁人查嗣庭担任江西主考官,所出试题用了《诗经》中有“维民所止”一句。有人说他居心叵测,“维止”二字意在削去“雍正”二字的头。雍正闻听大骂,让人搜罗他的罪过,忿忿地对群臣说:“查嗣庭向来依附隆科多。隆科多曾经举荐过他,朕让他在内庭行走,任为内阁学士,见他语言虚伪,鬼头鬼脑,料其心术不正,从来就没信用过他。后来礼部侍郎缺人,他又受人推荐。今年各省乡试,朕以为江西是大省,应该有位朝庭大员典拿考试,就派他做了主考官。他在江西所出的试题含沙射影,嘲笑现实。据此分析,他平日必有反对当朝的文字记录,于是派人搜查他的住所行囊,果然查获两本反动日记。日记内容悖乱荒唐,造谣诽谤,捏造了许多根本没影儿的事,例如说热河的偶然水灾淹死官员八百人等等,纯粹是子虚乌有的一派胡言,他竟然公然捏造,还用文字记录下来。至于做出的受人请托、代人营求的勾当,更是不胜枚举。他还记录了科场关节,又有科场作弊书信,都很诡秘。如果仅以科场题目论罪,天下人必然认为查嗣庭出于无心,偶因文字疏误遭受刑罚,为他鸣冤叫屈。现在罪恶滔天,证据确凿,还有何理由为他辩解呢?你们汉族官员都读史书、通古今,纵观历代王朝,当知没有任何一代比我大清朝更“正”。 查嗣庭逆行天意,恶毒攻击我朝,绝对不可轻饶!”查嗣庭被捕,病死狱中,被戮尸示众,儿子处死,家属流放。
查嗣庭之狱,主要“罪证”无非是科场题目。类似情况还有很多,如翰林院庶吉士徐骏诗稿中有“清风不识字,何得乱翻书”一句,犯了清朝大忌。刑部对他的判决书说:“原任庶吉士徐骏,居心叵测,狂诞成性,在诗稿中影射讥讪我大清,按大不敬律处斩,立即执行,诗稿一律焚毁。”此案也是仅因文字犯忌,没有其他罪证。
雍正年间最大的文字狱案是吕留良案。吕留良,浙江石门人,清朝初年曾应试为诸生,几次参加乡试都没考中,气愤中抛弃仕途,讲学乡里,其子葆中考中进士在翰林院任职,吕留良却自称明朝遗民,不肯屈志归清。他长期隐居山林,授徒讲学,著书立说,名声越来越大,成为著名的道学先生,地方官多次举他为官,他始终不肯出山。后来削发为僧,死于康熙二十二年。吕留良的著作中记载了许多清朝事迹,下笔行文毫无顾忌,尤其对康熙时政指斥颇多。吕留良死后,书稿藏于家中。
湖南靖州人曾静到州城应试,看到吕留良的部分诗文,文中力倡华夷之别,他很感兴趣,就派弟子张熙到吕留良家中求吕氏遗书。葆中热情接待张熙,把先父遗书全部给了他,并向他介绍了吕留良之徒严鸿逵以及严鸿逵之徒沈在宽等人。曾静、张熙、严鸿逵、沈在宽等往来密切,志趣相投,以华夷之别为思想基础,谋图反清复明。当时恰值雍正抑制宗室,猜忌功臣,胤祀、胤禟和年羹尧等人先后被治罪,其党徒造作流言,攻击雍正不得人心,行将垮台。曾静等人误信流言,认为反清复明时机成熟。他们听说川陕总督岳钟琪是年羹的部将,两次要求入京朝见雍正皆遭拒绝,对雍正又恨又怕,正暗自担心;又听说岳钟琪是岳飞的后裔,而满清则是金人后裔,岳氏与清朝恰为世仇。于是便策划了一番,决定借助于岳钟琪的兵力反清复明,派张熙前往游说。张熙向岳钟琪投递一封书信,上面列举了雍正的九大罪状:弑父、逼母、害兄、屠弟、贪财、好杀、酗酒、好淫、诛忠用佞。力劝岳钟琪拥兵举义,光复明室。岳钟琪收到书信后大吃一惊。为了擒得主谋,他佯装赞同张熙意见,与张熙订盟起誓,同生死共患难,让张熙请出其师友辅佐起事。张熙信以为真,供出曾静,岳钟琪又佯装迎请曾静,将二人送往北京,接受雍正亲审。曾静、张熙一见皇帝,才明白被岳钟琪出卖,立即伏地认罪,供出了事情的全部真相。雍正传命浙江总督,查抄吕留良、严鸿逵、沈在宽等人家藏书籍,连同所有人犯一起解送京师审讯。雍正亲阅吕留良书稿,研究吕留良的反清思想,认为应该就此案大造舆论,从理论上批驳华夷有别说,在意识形态领域大树特树清朝正统观念。他将已死的吕留良、吕葆中和严鸿逵戮尸,沈在宽凌迟,吕、严亲族16岁以上男子全部斩首,妇女幼童发往东北边疆为奴。将此案中曾静、张熙的口供和谕旨编为《大义觉迷录》,颁发全国各地,又让曾静、张熙二人亲到浙江地区去宣讲,当众忏悔认罪,消弥反清意识,雍正宣布不杀曾静、张熙,也不许自己的子孙杀他们。官面原因是他们认罪态度好,而实际上却是拿他们当工具使。但后来乾隆一即位,看不起这两个软骨头,就以这两人曾经恶语中伤先帝为由,将他们杀了。 参见:王锡侯《字贯》案、徐述夔《一柱楼诗集》案、“古稀罪”案
乾隆皇帝在位(1735—1795年)时先后发生文字狱130多起,尤其集中于乾隆中期,是三朝中最密、文祸最多的时期。乾隆大兴文字狱的目的是借此彻底消除汉人的反清民族意识。实际上,大多数因文字狱受害人并没有传播反清思想。一部分人只是一时性起抒发对剃发易服的一丝不满,对明朝的一些眷恋,对自身境遇的悲叹。更多的受害者纯粹是统治者望文生义的结果。乾隆朝的文字狱达到疯狂、残酷与荒唐的地步。鲁迅先生曾经对清代文字狱有一段精辟的概括:大家向来的意见,总以为文字之祸是起于笑骂了清朝,然而,其实是不尽然的。有的是鲁莽;有的是发疯;有的是乡曲迂儒,真的不识忌讳;有的则是草野愚民,实在关心皇家。
乾隆时期也有许多文字狱,比较有名的是胡中藻诗狱。胡中藻是鄂尔泰的学生,鄂尔泰和张廷玉都是雍正的得力军机大臣,同受雍正遗诏辅佐乾隆。乾隆即位后,二人发生矛盾,依附二人的官员也分成两派,互相攻击,乾隆知道这种情况后曾多次进行调解。后来鄂尔泰死去,张廷玉也退休,但两派仍然倾轧不已。鄂尔泰是满人,党徒多为满人官员;张廷玉是汉人,党徒多为汉人官员。满汉官员之间互相猜疑,从而发生了胡中藻诗狱。胡中藻是鄂尔泰的门生,为内阁学士,作了一本《坚磨生诗集》,极力颂扬鄂尔泰,攻击张廷玉。鄂尔泰之侄鄂昌任广西巡抚,援引世谊,与胡世藻作诗对答,往复唱和。乾隆很厌恶朋党门户之争,见多次调解无效,就想借文字狱惩一儆百,刹一刹党争恶风。他从胡中藻诗中摘出许多句子,进行曲解。例如,“一把心肠论浊清”一句,说作者故意把“浊”字加于清朝国号之上。“南斗送我南,北斗送我北”一句,说作者南北分提有意制造满汉对立。“亦天之子亦菜衣”一句,说天子句中用两个“亦”字是大不敬等等。此外,又摘出胡中藻主考时所出试题,内有“乾三爻不像龙说”,说:“乾隆及朕的年号,龙与隆同音,这显然是有意诋毁于朕。”又指责鄂昌说:“出身于满洲,历任巡抚,见此等犯上诗文非但不知愤恨,反而丧心病狂,与之唱和,真是罪不容诛。”结果胡中藻被抄家,判为凌迟,后改为弃市。鄂昌赐死,连鄂尔泰的灵牌也撤出了贤良祠。
其他文字狱也是多由文字狱牵强形成的。扬州举人徐述夔的诗中有“大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搁半边”、“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等句,被牵强为灭清兴明。礼部尚书沈德潜作诗咏黑牡丹,有“夺朱非正色,异种也称王”之句,被曲解为辱骂满清夺了朱氏江山。二从皆被戮尸。江苏生员韦玉振行文中僭用了一个“赦”字,被仗刑三百,服役三年。湖北生员程明湮给人写寿文,用了“创大业”三字,被凌迟处死,亲属也受到牵连。安徽贡生方芬的诗集中有“蒹葭欲白露华清,梦里哀鸿听转明”一句,被刨坟戮尸,祸延子孙。“清风”、“明月”是历代文人的热门话题,作诗行文稍有不慎,就被牵强成罪,横受诛戮。文字狱的兴起给一些挟怨小人提供了报仇之机,挖空心思在对方诗文中寻字摘句,进行诬陷,狱案一成就是家破人亡,株连亲友。
文化为避免文字狱,常常将涉嫌字眼改成其他字代替,或者干脆空起来,往往搞得文理不通,雅韵全无。后来连“胡”、“虏”、“夷”、“狄”等也成了避讳字,书籍中往往空格不刻。乾隆为此特发一道谕旨,说:“本朝人刊写书籍,凡遇胡虏夷狄等字常作空白,有的还改夷为彝,改虏为卤,这类情况很多。揣其本意,无非是为本朝忌讳,以表示作者的敬慎,其实不知这种作法本身就是相当不敬的。孟子说过舜是东夷人,文王是西夷人。可见夷狄等字不过是方域称谓,自古以来圣贤们并不避讳。至于把虏安强加于本朝,那是极其荒谬的。汉、唐、宋、元、明,历代边疆烽火不息,常指不能臣服之国为虏。我满洲原居东海水滨,若说是东夷之人无所不可,若说是虏就大错特错了。现在普天之下都是大清臣民,连穷边远徼都不忍视之为虏,岂可把虏字加之满洲族呢?只有准葛尔违背天命,总是不愿接受王化,不断叛乱,或许对他们才可以称为胡虏。总之大清承受天命,统一宇内,中外一家,上下一体,境内各族不得互相歧视。从今以后,凡临文作字以及刊刻书籍,都不得像以前那样胡乱避讳,空格改字,否则以大不敬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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