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歌最终结局

作者&投稿:欧阳郊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小说《离歌》最后的结局是什么?~

最后结局是两个人分开了,夏花死了,肖哲出国了
本来马卓和毒药都要结婚了,后来马卓看见毒药有女儿了,而且是晶晶的,就和毒药分手了,其实毒药的那个女儿是晶晶和她前夫生的,马卓误会毒药,加之夏花临死前希望马卓能够离开毒药,最后马卓出国了。
原章节
Chapter1
如果要总结一下 ,我和他说的最多的一个词是:为什么。
为什么你不去找她?
为什么你每天都要喝这种苦啦吧唧的藏茶?
问得最多的一句是:为什么你不去看看你的眼睛?
当然这些问题他一个也没回答我。


三年前我甩开那些狐朋狗友、关掉手机,偷偷地跟踪他来到这里。最开始的一段时间,吴媚媚跑来找我,极力劝说我回北京,她说从前没有好好照顾我长大,现在要带我移民去澳洲重新开始。就算我知道她有心补偿我,我也不要接受这样的安排。我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有一些自己想做的事。

不过至于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决定,我还不想回答也没想好如何回答。人生又不是写试卷,哪里需要那么多标准答案?

好在这一次吴媚媚没有强迫我,最后的最后她居然说:“能在这里定定心也好。”

所以她投资了这座茶园,让我和他一起当起了老板。

虽然我今年还不到20岁,但不夸张的说,我经历的事情比有些人活80多岁经历的还多。所以谈起人生,也多少可以稍稍感慨一下的吧。反正我觉得我的人生里已经不可能再有什么翻新的戏码了。之前过得太轰轰烈烈,现在反而越发平淡了起来,尤其是和一个老男人以及一个整天皱着眉头的小女孩一起生活的日子,我越发安于现状。

他从来也没有问过我为什么要留在这儿,却也从来没有要坚决把我赶走的意思。

大概他觉得我能和采采做个伴也不算太糟吧。

当然另一个原因,找她闷骚又极好面子的个性,我猜他死也不会说出口。
Chapter2
虽然已将变成了这副德性,但我还是不得不承认,他依旧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在这老屋里晚上没电视,我的唯一保留节目就是吹牛。在那昏暗的灯光下,我把我那点和小流氓鬼混、被黑社会绑架的事颠来倒去添油加醋地说了N遍。我就差没说自己一个人踏平了整个拉斯维加斯,让阿尔·帕西诺认我当教父。我一边说一边观察着他的表情,他微闭着眼不为所动,好像我那些充满冒险色彩的过去,在他眼里统统不值一提。

我只好使出杀手锏:“喂,你留我在这里,是不是想让我带给你一点她的消息啊?”

我原本以为他会暴跳如雷,或者对我反唇相讥,谁知道他只是淡淡的笑了笑,然后说了一句噎死我的话:“你猜?”

好吧我承认,我的道行,比起他来还是差的远。

他走出房间的时候对我说了句:“你睡的时候记得把灯关上,节约用电比较好。”

我靠,你明明啥都看不见了,还管我关不关灯干吗?
但我进屋后,还是把灯关了。

躺在床上,我伸长耳朵在黑暗里听到他在那屋烧水喝茶的声音。想象他的表情,禁不住轻轻微笑。我当时也能想象自己的这个微笑,一定是像言情小说里写的暗恋成痴的女主角一样的淑女的笑容。虽然我算不上个淑女,但我想那种想到他的柔软的心情,多少也能和淑女靠点边吧。

采采的脚从被窝里伸了出来,她已经越长越高,搞不好过一阵子就可以穿我的衣服了。

我一直对小孩子没好感,但我不抗据带她睡觉,她其实有自己的房间,但她总喜欢深更半夜的爬到我床上来,抱着我的脖子呼呼大睡。

刚开始我很是不喜欢,老觉得被人勒着脖子容易做噩梦。但不多几天倒也习惯了,采采软软的苹果脸常常偎着我的脖子,散发着孩子特有的气息。她脸上有个疤痕,是那场灾难留下的,等待着她的,还有好几次的手术。

我知道她没有妈妈,也没有安全感。

我也没有安全感,但好在我习惯了。
Charter3
他的日子过得毫无乐趣可言。除了管管茶园的事,每天就余喝茶发呆两件事可做。
最常看到他一个人坐在那个小山坡上,面对一片寂静的山林,默默地枯坐上大半天。
我猜不透他在想什么,他也不想与人分享。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她怀抱着一块木牌,小心翼翼的用袖口擦拭上面的灰尘。离开时还把木牌悄悄的收起来。
后来我翻出了他的宝贝木牌,发现了他那个也算不上是什么秘密的秘密。

其实是个人都能看出来,他还喜欢她。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喜欢。
那种喜欢的程度,远远超过我十五岁时,对那个叫叶贱贱的小男人莫名奇妙的依恋。
第一次知道他的存在,是在那个一本正经的马小三为了那个护身符跟我拼命的时候。其实我对那个形状奇怪的金属制品没多大兴趣,但鬼使神差般,我就是要和她争。
当然我最后还是还给了她,但那时我恐怕就在心底发誓,一定要会一会那个男人。
如果爱情不是给为你爱的人花光所有的钱,不是一起去看陈奕迅的演唱会,不是一起喝酒一起泡吧一起HIGH,那么我想知道,所谓的爱情,到底该是什么样子?
像他们那样,为了彼此吃尽苦头,却咬着牙一个字不说,一个拍拍屁股远渡重洋,一个抱着块冷冰冰的木牌发愣,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旷世真爱?
很遗憾,我不那么认为。

爱就要和她在一起,哪怕与全世界为敌。
不明白个性坚毅的他怎么会和电视剧里那些婆婆妈妈的男主角一样,傻傻不敢去追。
难道爱到最后都让人软弱,反而不敢直面?
还是仅仅因为他变成了一个瞎子?
我想她不会介意吧。反正我是真的不介意的。
我觉得他看不见更好。有时候我会把眼睛闭起来,想象自己看不见的样子,想象太阳从头顶上走过,风从耳边吹过,时间从我的身体里流过。
感觉其实不错。
就是无法想象,他若是爱上我。
有朝一日,或者只是一分,一秒。都无法想象。
失败的呐。
Chapter4
没办法,为了晚上跟他多呆一会,我只能挖空心思提高我的吹牛质量。为此我还专门让吴媚媚把我的电脑给我送了回来,网络嘛,功能强大。人肉嘛,我也懂的。
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幸运,我在一个博客里发现了她的名字。
但是我看到的第一条消息竟然是:十年后,她终于决定嫁给我了。
虽然一直自称见多识广,但在当下,我却还是扎扎实实地像被人敲了一槌子在头上一样。
五雷轰顶,说的大约就是这种感觉吧。
愣住五秒,又反复看了好多遍。
才确认这是一个毫无疑问的陈述句。
那个夜晚,我前所未有的沉默。
讲,不讲?
我一辈子都没有这么纠结过。
明明希望他能勇敢的做他自己去把失去的爱情追回来。
可我却为何还是暗藏私心,想要守住这个秘密,把他留住。
前提是:如果不讲,他就可以是我的,那我打死也不会讲的。
我当然希望他是我的,这个希望在我心里生存了将近三年。
我去找他的那个晚上,当我从火海里把他拖出来,又看到他不顾一切的跑进去,把采采拖出来的时候,我就一直想,如果他可以活着,我会永远都留在他身边。当医生跟我说,命保住了,眼睛保不住了的时候,我把那个医生的骨头都快晃散了,我一直晃他一边大声喊:“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
直到吴媚媚当机立断的给我一巴掌,我才在医院空荡荡的走廊里蹲下来,掩面,哭得肝肠寸断。
这就是我洛丢丢的爱情。只求轰轰烈烈,爱过无悔。
我甚至无数次矫情的想到自己从来都没有这样子爱过一个人。
即使是在被叶贱贱迷得头晕目眩六亲不认的那段时间里,我也没有过这样强烈的感受。
原来马卓以前跟我说的是真的。遇到真爱的时候,你根本没得选择。
我想他大概就是我的真爱。
我愿意我的是他的。我的一切都是他的。
只可惜他从来都不要。
Chapter5
说实话,我没有冒过险。我也没准备好要主动出击。
因为我知道,一旦不慎,将是永远的失去。我宁愿他忽视我的爱与崇拜,只当我是朋友。
必竟现在能够肆意凝望他的背影,毫无顾忌的与他谈笑,已经足够将我的心装得满满的了。我虽是贪心之人,却不是那个捡玉米棒子的笨狗熊。得失之间,总得从长计议。
但是那一天,我忽然想跟他玩一个游戏。
我走到他身后,把步子走的很轻很轻。
我拿了一根细细的草,去弄他的脖子。他的脖子很有型,看上去很性感,如果他因为痒而把它缩起来,一定很好玩。
我真的好想好想俯下身,去吻一下那个脖子,轻轻一下就好。
“丢丢。”他轻声说,“如果无聊,你可以去上上网。”
“你怎么知道是我?”我不服气的说,“为什么不是采采,为什么不是别的人?”
我瞪着他的脸。这张妖孽的脸上摆明了一副“我就知道是你捣鬼”的表情。明明看不见,却什么都瞒不过他。
就在我忍不住又对着他的脸陷入昏迷之时,只听他很轻松的说了一句。
“欺负一个瞎子是不道德的。”

“喂,你说,到底神马是爱情?”他装模作样侍弄花草的时候,我问他。
他还是老样子,装没听见。
我气的踢翻了他的水壶。“如果我告诉你,她半个月后会回来,而且,她很快就要结婚了,嫁给那个姓肖的,你会不会有兴趣回答我的问题?”
如果我没看错,他的手在空中停顿了一秒。
“如果你再捣乱的话我就把你赶出去!”下一秒他就若无其事般,沉声说,顺手扶起了被我踢倒的水壶。
这已经够了。我吹着欢乐的口哨走开了,故意把脚步踏的很响。
Chapter6
那天我开车,去镇上买了啤酒,牛肉以及他最爱吃的烧鸡。
可是,他居然一口酒都不喝。
最后,是我一个人把那些酒喝光了,醉的不省人事。
真好笑,又不是我的前女友要结婚了,我借酒浇什么愁。
仿佛是他把我抱回了床上,一定是他,因为采采没有那个力气。而我们这个鬼地方,到了晚上不会有别的人。我在迷糊间抱住他的脖子,问他:“你为什么不喝,喝死老娘了。”
“以后告诉你。”他说。
那天晚上我就一直做梦啊,梦到吴媚媚,还梦到那个方律师,他拿着手铐,一步一步走近我说:“我要把你关起来!关一辈子。”
我转身就跑,但怎么都跑不掉,他拿着那个大手铐,总是恶狠狠的站在我前方。
我吓得尖叫,我的叫声惊醒了采采。
她跑去叫来了他。
他进屋的时候其实我已经醒了,但我把眼睛闭起来,装死。
他摸了摸我的额头对采采说:“没事,兴许是做恶梦了。”
又说:“醒了就自己起来喝点水,别装了。”
他不是什么都看不见了么,可是他怎么好象什么都看得见?
我睁开眼,用双手在他眼前晃来晃去,发现他真是一点反应都没有。
他走了以后,我一个人抱着膝盖坐在月光里。
我想着那个梦,想着我可以醒来,而他将永远在黑暗里,忽然就哭了。
Chapter7
那个姓肖的,总是在博客上晒他的幸福。就差没得意地翘起小尾巴了。
有时候看的人真是恨得牙痒痒。
其实我也不讨厌那个姓肖的,他长得还挺讨喜的。但我就是觉得他抢走了别人的东西还沾沾自喜,这一点很不好。跟谁显摆跟谁示威呢。
我透露那个消息后,他看上去很平静,但我知道他内心波澜壮阔。第十四天,他把我叫到了屋子里。他打开了他的旧皮箱,从里面拿出了一个盒子对我说:“很多年前,在香港买的,打算跟她求婚,结果一直没送掉。你替我去送给她吧,就说是你送的结婚礼物好了。”
我打开盒子来,看到一块名表。好漂亮的女士腕表,钻石钻石亮晶晶,估计一定值不少的钱。
“我不去。”我说。
“你要是去了,回来有奖励。”他说。
“先说是什么!”我靠近他。
“我陪你下棋。”他说。
“切!”除非脑残,不然不会有人认为跟一个瞎子下棋是一件好玩的事。
“你可以任意取笑我。”他补充说。
我捧着那个盒子,提了一个很大胆的要求,我说:“如果我按你所说的去做了,我可不可以,让你吻我一下?”
他愣了一下,答我说:“不可以。”
“那可不可以,让我吻你一下?”
他还是愣了一下,还是答我说:“不可以。”
“那可不可以我们互相吻一下?”
“不可以!”这回回答的,是站在门边的采采。
晚上,我骂采采说:“你不支持我,信不信我抽你。”
采采一点儿都不怕。
她回答我说:“我爸只爱我妈咪。”
这个可怜的孩子,她连谁是他爸都没搞清楚就在这里乱讲。
怪只怪大人们欠孩子的太多了,这一切真的不是她的错。
Chapter8
虽然什么都是不可以,我还是决定帮他 。
我决定为了他,去把马卓带回来。
谁叫我的爱情落在他的身上,不得不为他赴汤蹈火呢。
谁叫我曾经欠他一个巨大的人情?
接近那栋房子的时候,我首先听见一阵鞭炮声,噼里啪啦,震得我耳朵发麻。
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吧。
爱了十年,历尽艰险,每当要走到一起,总是会被千奇百怪的事情破局——对他们来说,也许这就是命运。
可是对我来说,当我15岁因为被怀疑贩毒扔进拘留所,当所有人都认为我无可救药,当那些道貌岸然的人恨不得在我身上踏上一脚,只有她一个人没有放弃我。我做啤酒妹流落街头,也是她,塞给我一百块钱让我打车回家。当我把U盘交到她的手里那一刻,我就知道,她会为我伸张正义,失去工作也在所不惜。
没有人对我这么好,是她让我有勇气去想——命这种东西,还是事在人为,总有一天,我会变成你们都不认识的样子。
所以,我不会让他们这样败给命运。
Chapter9
看到她看着他的眼神我就知道,我没有赌错。他们俩分明就是尘缘未了!
看她往他去的地方飞奔,我好像忽然明白,爱一个人,大概就是不顾命运的阻挠、不怕惨烈的运气、不顾往日和必将到来的伤害,还是要在一起的执迷不悟。
因为深爱,所以要在一起。不论剩下多少时间,不论与世界背道而驰,都只奔往有他的地方。
我选择离开,成全这段几度被命运拆散的爱情。
我选择放弃,只是因为——我要你们在一起。

我走了,懒的跟你们这对幸福的可耻的人道别。
今后还有山山水水磕磕绊绊,麻烦你们都自己去解决。
我懂的事情,想必你们也早已懂得:爱一个人,必须与他坦诚相对,将自己最软弱的地方、最隐秘的伤口,统统展现在他的面前。
让可笑的自尊、面子统统见鬼去。
只要爱,不想其他。
而我,我会找到下一个,让我全心全意去爱的人。
END.

饶雪漫的《离歌》最后的结局是马卓误以为毒药和别的女人有孩子,再加上毒药的姐姐夏花临死前,要马卓和毒药分手,最后,他们两个分手了。马卓也去了外国。 等马卓上飞机后,拿出洛丢丢塞给她的纸条,告诉他那孩子不是毒药的,是毒药那女人和他前夫的
番外;在马卓走后,洛丢丢一直想取代马卓在毒药心中的位置,但是,毒药一直很爱马卓。一次事故中,毒药的眼角膜损害了。洛丢丢在网上找马卓的消息,没想到,看到马卓要和肖哲结婚的消息,她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毒药,没想到毒药没什么反应,而是叫她在一个箱子里拿出一个精致的女表,说本来是想向他求婚的。然后叫洛丢丢代他送给马卓,以洛丢丢的名义送的。洛丢丢决定放手,把马卓带到了毒药的身边。
《离歌》青春文学作家饶雪漫最新长篇巨著,由万卷出版公司出版,讲述少女生命中悲欢离合的精彩故事。书中讲述四川姑娘马卓倔强而飘零的人生。在前两部中,马卓与养父阿南的平静生活被男生毒药和他的姐姐夏花打破,狂傲不羁的毒药深爱着马卓却一次次伤害了她,而阿南也不由自主地爱上了酷似马卓死去母亲林果果的夏花,甚至因此荒废了自己的事业……
饶雪漫,自由作家,被广大的男生女生亲切地称为“文字女巫”。14岁开始写作,已出版作品50余部,总销量超过千万册。她的小说风格多变,文笔优美,故事行云流水,直抵青春心灵最深处,因此她享有“文字女巫”之称。饶雪漫以《小妖的金色城堡》一作,开启了中国青春文学市场的“疼痛时代”,成为青春文学领域的旗手,而“青春疼痛”也成为饶式畅销书的重要特征。

结局:马卓误会毒药,毒药没死!!!!!!!!!!!!
Look down:
第二天,我独自回了北京。
我给肖哲回了信,告诉他我想要出国,越快越好(马卓想要以出国的的方式忘记痛苦)。但是我没有任何准备,我甚至不知道应该先做什么事。在等待肖哲回信的时间里,我问自己,为什么要急着出国。在艾叶镇,那只是一个用来分手的借口而已。出国?我连托福的书都没摸过,出什么国?
肖哲的回信来得很快,他甚至没有问我如此仓促决定要出国的原因,就给我提供了他认为最好最快的方案:先申请来美国读语言课,再一边准备研究生考试。邮件里还附带了他从他学校的国际学生办公室那里要来的一大堆相关资料,详细无比。
那些材料全是英文,那晚我喝了三杯咖啡,读到了早晨。读完之后,头昏眼花,好像当即忘了大半。我盯着放在一旁的手机看了好久,没有一点动静。
他再也没有出现,再没有一条短信一个电话。我想我们大概再也不会相见,这一次分手,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决绝,他什么都可以伤,除了自尊。
然而,像过去的无数次,重逢总是发生在不经意间。若再遇到,我或许仍会一头栽进那无法抗拒的漩涡之中,作茧自缚。莫非,我如此急于逃离这里,不仅仅是要找个地方默默疗伤,更是希望能够与他不再相见,也就不再相爱了吧。
某天,洛丢丢忽然给我打电话,告诉我方律师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鉴于他表现良好,将侵吞财产悉数吐出,所以,没再判的更重。吴媚媚当然还是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还好,只有一年而已。
方律师最终为何决定自首,原因我未可知,甚至连整个案件的调查和审判,我都没什么兴趣去了解。也许是他知法犯法的行为让我失望,毕竟我是那样敬重他,一直视他为我在律师这个行业里的榜样和努力的方向。但如今,我连到法庭看他如何为自己做最后辩护的勇气都没有。只听说他在法庭上落下泪来,兴许是念及他与吴媚媚的多年情谊,或是良心发现想为他那在旁听席嗷嗷大哭的脑瘫儿子积德祈福。
“姐姐,”洛丢丢说,“我想你。”
她刚说完门铃就响了,我打开门,门外站着挤眉弄眼的她。还给我带了礼物,一袋子水果外加一张陈奕迅的CD。
“我妈给我请了新家教,我答应在她出狱前重新回到学校,参加高考。”
“挺好。”我说。
“姐姐你不开心?”她察言观色。
“没。”
我可不想在一个孩子面前泄露心事。但她真的变得不一样,也不再打破沙锅问到底,没事的时候,她常来看我。在重新变的孤单和不安的北京城,那些时日,她真是我最大的安慰。
“为什么失恋啊?”有一天,她终于问我。
“因为我是孤儿,”我摸着她的头发说,“我不希望这个世界上,因为我,又多出一个没爸爸的孩子。”
“可是你都不快乐。”她说,“值得吗?”
“还好吧。”我说,“总会过去的。”
“爱情难道不是自私的么?”她仰起脖子问我。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她。
有了肖哲的帮助,加之我成绩一向不错,美国大学的申请办的异常顺利。办完签证的那天,阿南也来到北京,开始为我预订机票打点行李。而我只是把学校寄来的材料和报到日期再看了一遍,就把它塞到抽屉里了。
无人值得相告,也不觉得有什么好庆祝。
毕竟,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其实是要奔赴一场逃亡,一场逃离错爱的远行。
倒计时十天的时候,我才开始着手收拾行李,将所有东西都塞进了皮箱,还反复检查保证他们既不会超重也不会因为被塞进了过多的东西而在中途就地崩开。办妥一切手续,又与颜舒舒几翻告别之后,空荡荡的房间里唯一摆着的一个日历上那个被圈起来的日子,竟然就在眼前了。
虽然出国的是我,但阿南比我更忙碌,他忙着收拾房子,彻底大打扫,给各个橱柜放樟脑丸,做最后的整理。
“爸,你不用这么着急,”我说,“等我走了你再慢慢收拾,又不是非这一两天不可。”
“你走了,我一天也不在北京多呆。”他的脾气比以前执拗多了,他执意要把这里留作我归国后结婚的“新房”作为同意我出国的唯一条件,而他自己,决定回老家陪着奶奶。
“你忙得连话都没空和我说,我出去以后可没这么好的机会了。”我说。
他的脸上露出久违的微笑:“可以用网络摄像头嘛,我们家电脑上不是有一个,难道你忘了?还是肖哲替我装的。”
我知道他故意提到肖哲是想探探我的口风,但我没接腔。
在他心里,肖哲是最适合我的人,就像他之于林果果。他经典的那句话“这是她最爱的人,而最爱她的人是我”我永远都记得。而他这次能爽快的答应我出国读书,除了他对我一贯的宠爱和支持,也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肖哲,和肖哲在一起有个照应,他才能放心。
那是他希望我过的生活。至于毒药,聪明如颜舒舒、肖哲、阿南,都对他的名字绝口不提。只有洛丢丢偶尔才对我提起。
“帅哥哥茶社的朋友说他再也不会来北京了哦。”
“帅哥哥遗落名片一张,我总算搞到他号码了!”
“帅哥哥说他没钱给我打电话,我就给他手机充了一千块,结果他关机,NND!”
没心没肺如洛丢丢,才可以这样置我的分手旧伤于不顾,快乐的信口开河。
我不知道洛丢丢是怎么找到毒药的,但我唯一确定

笑!!!……离歌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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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18486732326: 离歌的结局是? -
诗法达菲: 离歌1的结局哦!新年了,马卓去毒药的家找毒药时,只看见了夏花,夏花告诉了她毒药在那个山崖上,于是马卓去找他,结果马卓看到了这一面:于安多和毒药在一起,于安多的一只脚刚要迈出悬崖,毒药拉住了她,并与她相拥而吻,马卓看到了这一情况,十分伤心的跑了回家,而毒药并没有发现马卓去过那里.故事就此结束.离歌2中开头已是写到天中快开学了,而自那件事情以后,马卓再也没去找过毒药.额 还有3的= =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18486732326: 离歌的结局是什么
诗法达菲: 离歌回到天上~~ 她妹妹在地上~ 悲伤结局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18486732326: <离歌>的结局是什么?
诗法达菲: 她打算去找毒药 ,要回金佛,就算与他一起坐牢也没关系,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以后的待续. 【至于结局是马卓看到毒药在山上吻于安朵,马卓知道她和毒药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决定和他说再见】 以上有括号圈起的不是饶雪漫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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