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立木文言文全文翻译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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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立木》文言文全文翻译内容是什么?~

【《商鞅立木》文言文全文翻译内容】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商鞅)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订巩放尝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终颁布了那法令。
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商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的路上没有人拾别人丢的东西为己有,山林里也没了盗贼,家家富裕充足,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


【作品简介】
"商鞅立木"是战国时期发生在秦国国都的一个事件。当时商鞅变法推出新法令,怕民众不信任,放了一根木头在城墙南门,贴出告示说:如有人将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就赏十金。所有民众都不信。直到将赏金提升至五十金时,才有一壮士将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如约赏给了他五十金。此举取得了民众对商鞅的信任,终于商鞅公布了变法的法令。这个故事也称商鞅立信。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

【注释】
商鞅:战国中期政治家。
令既具: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
怪:感到奇怪
金:古代货币单位。
布:公布,颁布。
具:准备就绪。
国都市南门:指城后边市场南门。
辄:就。
期年:一整年。
黥:即墨刑。用刀在面额上刻字,再涂以墨。
【文言知识】
"卒"的释义
1、名词 解释"步兵",《吕氏春秋》注:"在车曰士,步曰卒";后泛指士兵,如司马光《资治通鉴·唐纪》:"每得降卒,必亲引问委曲。"
2、名词 解释估汽影"末尾,结局",如《论语》:"有始有卒者,其唯圣人乎!"
3、名词 解释"终止,尽,完毕",如《韩非子·解老》:"人始于生而卒于死。"又如:卒其事,卒时(誉备格陵尽时),卒备欠坑读(尽读)。
4、古代指大夫死亡,后为死亡的统称,如《资治通鉴》:"初,鲁肃闻刘表卒。"又如:暴卒,病卒,生卒年月。
5,、副词解释"终究,终于",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卒廷见相如。""卒相与欢。"
6、通"猝"(通假字):突然,仓猝。
上文相当于"终于,最终。"
【后世启示】
本文所记载的事,发生在周显王十年(公元前359年)。秦国在实施新法令之前,立于南门,取信于民。新法实行后,太子犯法,刑其师傅。这两件事说明了信用是国家的重宝,善于治理国家的人必定得到民众的信任。
【人物介绍】
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应秦孝公求贤令入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强。孝公死后,被贵族诬害,车裂而死。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商鞅"少好刑名之学",专研以法治国,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后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时对魏惠王说:"公孙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为相。"又对惠王说"王既不用公孙鞅,必杀之,勿令出境。"公叔痤死后,商鞅听说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通过宦官景监三见孝公,商鞅畅谈变法治国之策,孝公大喜。前359年任左庶长,开始变法,后升大良造。
周显王十三年(愉榆嚷前356年)和十九年(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变法,变法内容为"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这时太子犯法,商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刑其太傅公子虔与老师公孙贾。秦孝公十六年,太傅公子虔复犯法,商鞅施以割鼻之刑。变法日久,秦民大悦。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前340年,率秦赵军败魏国公子昂将军,魏割西河之地与秦,将人民迁居至大梁,此时梁惠王大忿:"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商鞅因功封于商十五邑。
商君之法太过刻薄寡恩,设连坐之法,制定严厉的法律,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顶、抽肋、镬烹之刑。秦国贵族多怨。赵良劝说商君积怨太深,宜"归十五都,灌园于鄙"、"不贪商、于之富,不宠秦国之教",商鞅不听。前338年,秦孝公崩,惠文王太子驷即位,太子虔告商鞅谋反,商鞅逃亡至边关,欲宿客舍,结果因未出示证件,店家害怕"连坐"不敢留宿,自是"作法自毙";欲逃往魏国,魏人因商鞅曾背信攻破魏帅,亦不愿收留。后来商鞅回到商邑,发邑兵北出击郑国,秦国发兵讨之,杀鞅于郑国黾池,死后被秦惠王处"车裂之刑"于彤,灭商君之族。
公元前359年,正当商鞅辅佐秦孝公酝酿变法时,旧贵族代表甘龙、杜挚起来反对变法。他们认为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商鞅针锋相对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礼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从而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商君书·更法篇》《史记·商君列传》)。这是以历史进化的思想驳斥了旧贵族所谓"法古""循礼"的复古主张,为实行变法作了舆论准备。课本上"商鞅舌战图"插图,是当时这次大辩论的写照。
【《史记》介绍】
西汉司马迁著,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全书一百三十篇,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迹)、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十表(记大事年月)、三十世家(记侯国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历史人物的言行事功)五个部分,共五十二万字。记载了从黄帝到汉武帝长达三千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历史,比较全面而深刻地反映了我国古代的社会面貌,对后世史学研究有深远影响。

《商鞅立木》翻译如下: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最终颁布了那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

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商鞅立木》注释:
1、商鞅:战国中期政治家。

2、令既具: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

3、金:古代货币单位。

4、布:公布,颁布。

5、具:准备就绪。

商鞅简介
商鞅是战国时期著名政治改革家,他出身于卫国一个没落贵族家庭,原是卫君后裔,以国为姓,故叫卫鞅,亦称公孙鞅,商鞅是他到秦国后被封于商而得名。
公元前359年和公元前350年,卫鞅两次变法,此外还规定计量标准,统一度量衡,以及改革戎狄旧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等。卫鞅不仅是位政治家,而且还是位军事家。

商鞅立木一般指商鞅立木建信。“商鞅立木”是战国时期发生在秦国国都的一个事件。当时商鞅变法推出新法令,怕民众不信任,放了一根木头在城墙南门,贴出告示说:如有人将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就赏十金。所有民众都不信。直到将赏金提升至五十金时,才有一壮士将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如约赏给了他五十金。此举取得了民众对商鞅的信任,终于商鞅公布了变法的法令。这个故事也称商鞅立信。

【出处】西汉司马迁的《史记·商君列传》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翻译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商鞅)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终颁布了法令。

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商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反。”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人都非常高兴,路上没有人将别人丢的东西据为己有,山林里也没了盗贼,家家富裕充足,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


注释

  • 商鞅:战国中期政治家。

  • 令既具: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

  • 怪:感到奇怪

  • 金:古代货币单位。

  • 布:公布,颁布。

  • 具:准备就绪。

  • 国都市南门:指城后边市场南门。

  • 辄:就。

  • 期年:一整年。

  • 黥:即墨刑。用刀在面额上刻字,再涂以墨。


启示

诚信很重要。要想让别人相信自己 ,自己必须先做到守信用。

后世启示

本文所记载的事,发生在周显王十年(公元前359年)。秦国在实施新法令之前,立于南门,取信于民。新法实行后,太子犯法,刑其师傅。这两件事说明了信用是国家的重宝,善于治理国家的人必定得到民众的信任。


文言知识

“卒”的释义

1、名词 解释“步兵”,《吕氏春秋》注:“在车曰士,步曰卒”;后泛指士兵,如司马光《资治通鉴·唐纪》:“每得降卒,必亲引问委曲。”

2、名词 解释“末尾,结局”,如《论语》:“有始有卒者,其唯圣人乎!”

3、名词 解释“终止,尽,完毕”,如《韩非子·解老》:“人始于生而卒于死。”又如:卒其事,卒时(尽时),卒读(尽读)。

4、古代指大夫死亡,后为死亡的统称,如《资治通鉴》:“初,鲁肃闻刘表卒。”又如:暴卒,病卒,生卒年月。

5,、副词解释“终究,终于”,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卒廷见相如。”“卒相与欢。”

6、通“猝”(通假字):突然,仓猝。

上文相当于“终于,最终。”


《史记》介绍

西汉司马迁著,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全书一百三十篇,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迹)、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十表(记大事年月)、三十世家(记侯国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历史人物的言行事功)五个部分,共五十二万字。记载了从黄帝到汉武帝长达三千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历史,比较全面而深刻地反映了我国古代的社会面貌,对后世史学研究有深远影响。



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商鞅)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终颁布了那法令。

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商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的路上没有人拾别人丢的东西为己有,山林里也没了盗贼,家家富裕充足,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


出处:

史记·商君列传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


注释:

  • 商鞅:战国中期政治家。

  • 令既具: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

  • 怪:感到奇怪

  • 金:古代货币单位。

  • 布:公布,颁布。

  • 具:准备就绪。

  • 国都市南门:指城后边市场南门。

  • 辄:就。

  • 期年:一整年。

  • 黥:即墨刑。用刀在面额上刻字,再涂以墨。


文言知识:

“卒”的释义

1、名词 解释“步兵”,《吕氏春秋》注:“在车曰士,步曰卒”;后泛指士兵,如司马光《资治通鉴·唐纪》:“每得降卒,必亲引问委曲。”

2、名词 解释“末尾,结局”,如《论语》:“有始有卒者,其唯圣人乎!”

3、名词 解释“终止,尽,完毕”,如《韩非子·解老》:“人始于生而卒于死。”又如:卒其事,卒时(尽时),卒读(尽读)。

4、古代指大夫死亡,后为死亡的统称,如《资治通鉴》:“初,鲁肃闻刘表卒。”又如:暴卒,病卒,生卒年月。

5,、副词解释“终究,终于”,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卒廷见相如。”“卒相与欢。”

6、通“猝”(通假字):突然,仓猝。

上文相当于“终于,最终。”


后世启示:

本文所记载的事,发生在周显王十年(公元前359年)。秦国在实施新法令之前,立于南门,取信于民。新法实行后,太子犯法,刑其师傅。这两件事说明了信用是国家的重宝,善于治理国家的人必定得到民众的信任。


人物介绍:

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应秦孝公求贤令入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强。孝公死后,被贵族诬害,车裂而死。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商鞅“少好刑名之学”,专研以法治国,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后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时对魏惠王说:“公孙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为相。”又对惠王说“王既不用公孙鞅,必杀之,勿令出境。”公叔痤死后,商鞅听说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通过宦官景监三见孝公,商鞅畅谈变法治国之策,孝公大喜。前359年任左庶长,开始变法,后升大良造。

周显王十三年(前356年)和十九年(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变法,变法内容为“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这时太子犯法,商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刑其太傅公子虔与老师公孙贾。秦孝公十六年,太傅公子虔复犯法,商鞅施以割鼻之刑。变法日久,秦民大悦。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前340年,率秦赵军败魏国公子昂将军,魏割西河之地与秦,将人民迁居至大梁,此时梁惠王大忿:“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商鞅因功封于商十五邑。

商君之法太过刻薄寡恩,设连坐之法,制定严厉的法律,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顶、抽肋、镬烹之刑。秦国贵族多怨。赵良劝说商君积怨太深,宜“归十五都,灌园于鄙”、“不贪商、于之富,不宠秦国之教”,商鞅不听。前338年,秦孝公崩,惠文王太子驷即位,太子虔告商鞅谋反,商鞅逃亡至边关,欲宿客舍,结果因未出示证件,店家害怕“连坐”不敢留宿,自是“作法自毙”;欲逃往魏国,魏人因商鞅曾背信攻破魏帅,亦不愿收留。后来商鞅回到商邑,发邑兵北出击郑国,秦国发兵讨之,杀鞅于郑国黾池,死后被秦惠王处“车裂之刑”于彤,灭商君之族。

公元前359年,正当商鞅辅佐秦孝公酝酿变法时,旧贵族代表甘龙、杜挚起来反对变法。他们认为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商鞅针锋相对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礼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从而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商君书·更法篇》《史记·商君列传》)。这是以历史进化的思想驳斥了旧贵族所谓“法古”“循礼”的复古主张,为实行变法作了舆论准备。课本上“商鞅舌战图”插图,是当时这次大辩论的写照。



《商鞅立木》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商鞅)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终颁布了法令。  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商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反。”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人都非常高兴,路上没有人将别人丢的东西据为己有,山林里也没了盗贼,家家富裕充足,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

注释

商鞅:战国中期政治家。令既具: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怪:感到奇怪金:古代货币单位。布:公布,颁布。具:准备就绪。国都市南门:指城后边市场南门。辄:就。期年:一整年。黥:即墨刑。用刀在面额上刻字,再涂以墨。

人物介绍商鞅:(前395年一前338年),姬姓,公孙氏,名鞅,卫国人。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军事家,法家代表人物。商鞅辅佐秦孝公,积极实行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史称“商鞅变法”,被秦孝公赐予商於十五邑,号为“商君”,史称为商鞅。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后,商鞅被公子虔诬为谋反,战败死于彤地。尸身被运至咸阳车裂。

出处西汉·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

启发与借鉴商鞅通过“徙木立信”,取得了民众对于国家的信任,为自己变法法令的实施奠定了基础。信用不仅是一个国家的重宝,对于个人而言亦然。古人云:“言必信,行必果。”诚是为人之本,信乃立身之道,诚信是一切道德赖以维系的前提。做人诚信与否,是一个人品德和人格的体现;做人诚信与否,是能否赢得别人尊重和友善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



《商鞅立木》翻译如下: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最终颁布了那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

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主要思想:

商鞅独立的思想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商鞅主张全农的经济政策,为此他颁布了《垦草令》,制定出二十种重农和开垦荒地的办法。一方面直接或间接的刺激农业发展,一方面打压工商业。

其次,商鞅主张重刑厚赏。商鞅认为人的本性是趋利畏罪的,只要重刑厚赏,就可以很好的治理人民,使国家安定。为此商鞅一方面制定严酷的刑法治理人民,一方面重赏立信。第三,商鞅主张重战尚武,具有军国主义思想。最后,商鞅主张国家应统一民众的心智,制定统一的制度,实现统一的目标。

商鞅的思想在商鞅死后经过发展逐渐形成一门学派,名为商学派。商学派经过建立、开拓、发展、定型和后劲五个阶段,配合秦的历史,逐渐成为主宰秦国乃至秦朝的思想主流。



"商鞅立木"是战国时期发生在秦国国都的一个事件。当时商鞅变法推出新法令,怕民众不信任,放了一根木头在城墙南门,贴出告示说:如有人将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就赏十金。所有民众都不信。直到将赏金提升至五十金时,才有一壮士将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如约赏给了他五十金。此举取得了民众对商鞅的信任,终于商鞅公布了变法的法令。这个故事也称商鞅立信。

文言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

翻译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商鞅)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订巩放尝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终颁布了那法令。

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商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的路上没有人拾别人丢的东西为己有,山林里也没了盗贼,家家富裕充足,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

注释

  • 商鞅:战国中期政治家。

  • 令既具: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

  • 怪:感到奇怪

  • 金:古代货币单位。

  • 布:公布,颁布。

  • 具:准备就绪。

  • 国都市南门:指城后边市场南门。

  • 辄:就。

  • 期年:一整年。

  • 黥:即墨刑。用刀在面额上刻字,再涂以墨。




商鞅立木文言文
3. 【关于诚信的文言文商鞅立木取信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 译文:法令已详细制订但尚未公布,公孙鞅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的集市南门立下一根长三丈的木杆,下令说有人能把它搬到北门去就赏给十金.百姓们感到此事很古怪,没人动手去搬.公孙鞅又说:“能搬过去的赏五十金.”于...

商鞅立本取信文言文翻译
法令已详细制订但尚未公布,公孙鞅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的集市南门立下一根长三丈的木杆,下令说有人能把它搬到北门去就赏给十金。百姓们感到此事很古怪,没人动手去搬。公孙鞅又说:“能搬过去的赏五十金。”于是有一个人半倍半疑地拿着木杆到了北门,立刻获得了五十金的重赏。这时,公孙鞅才下令颁布变法法令。

商鞅立木文言文翻译
《商鞅立木》的译文: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好了,但还没有公布,商鞅担心人们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国都集市的南门前放置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能把这个木头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百姓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

立木取信文言文
5. 【关于诚信的文言文商鞅立木取信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 译文:法令已详细制订但尚未公布,公孙鞅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的集市南门立下一根长三丈的木杆,下令说有人能把它搬到北门去就赏给十金.百姓们感到此事很古怪,没人动手去搬.公孙鞅又说:“能搬过去的赏五十金.”于是有一个人半倍半...

商鞅文言文原文及翻译
"商鞅立木"是战国时期发生在秦国国都的一个事件。当时商鞅变法推出新法令,怕民众不信任,放了一根木头在城墙南门,贴出告示说:如有人将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就赏十金。所有民众都不信。鞅文言文原文翻译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商鞅)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

史记商君列传商鞅立木文言文翻译
“商鞅立木”【原文】……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令行於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

商鞅立木文言文翻译人教版八上
1. 文言文 商鞅立木取信的重点翻译 原文 令①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②。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自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译文 ...

商鞅立木原文及翻译于是太子犯法
1、译文: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

商鞅立木文言文翻译
《商鞅立木建信》原文 商鞅变法之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

商鞅立木文言文翻译商鞅立木文言文原文
1、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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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鱼噻吗:[答案]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之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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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鱼噻吗: 商鞅立木建信文言文《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商鞅变法之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

海北藏族自治州18524986055: 商鞅立木建信(全文翻译+重点词) -
黄鱼噻吗: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经完备,还没有公布,商鞅担心人民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能把它迁移到北门的人给他十金.民众认为奇怪,没有一个敢去搬的,商鞅又说:“能搬的人给他五十金.”.有一个人搬迁了那根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金.商鞅用这个来表明自己不欺骗民众,终于公布了法令. 一词多义:具:就绪 词类活用:怪(形作意动)感到奇怪 特殊句式: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介宾后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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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鱼噻吗: 当年商鞅恐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市场南门立下一根三丈长的木杆,招募百姓有能够搬到北门的就赏给十镒黄金.百姓对此感到惊讶,没有人敢去搬木杆.就又宣布命令说:“有能够搬过去的就赏给五十镒黄金.”有一个人搬木杆到北门,立即赏给他五十镒黄金,以表明没有欺诈.

海北藏族自治州18524986055: 商鞅立木 - 《商鞅立木建信》译文新编高中文言文助读第102篇
黄鱼噻吗: 参考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有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十两银子.百姓对此感到奇怪,不敢去搬.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两银子”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两银子,用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后颁布了那法令.

海北藏族自治州18524986055: 商鞅立信的文言文翻译全篇翻译.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 -
黄鱼噻吗:[答案] 法令已经制订完成,尚未公布,恐怕老百性不相信自己,就在都城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有谁把木头搬到北门就赏给十金.人们觉得奇怪,没有人敢搬动.又下令说:“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木头搬走...

海北藏族自治州18524986055: 关于诚信的文言文商鞅立木取信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之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 -
黄鱼噻吗:[答案] 译文: 法令已详细制订但尚未公布,公孙鞅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的集市南门立下一根长三丈的木杆,下令说有人能把它搬到北门去就赏给十金.百姓们感到此事很古怪,没人动手去搬.公孙鞅又说:“能搬过去的赏五十金.”于是有一个人半倍半...

海北藏族自治州18524986055: 商鞅布令 的 翻译翻译 商鞅之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之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能徙.复曰:“能徙者,... -
黄鱼噻吗:[答案] 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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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鱼噻吗:[答案]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之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

海北藏族自治州18524986055: 商鞅南门立木主要内容和分大段写段意 -
黄鱼噻吗:[答案] 徙木为信 原文: 商鞅变法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令行于民. 译文: 商鞅变法的法令已经准备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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