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的效力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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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一、物权效力有哪些
1、物权的排他效力
在同一标的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亦即在同一物上已存在的物权具有排除在该物上再成立与其内容互不相容的物权的效力。
2、物权的优先效力
物权的优先效力包括: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物权优于债权的效力(例外: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3、物权的追及效力
物权的追及效力,又称物权的追及权,是指物权成立后,其标的物无论辗转归于何人之手,物权均得追及其所在而之间支配该物。
4、物权的损害排除效力
物权的损害排除效力,又称物上请求权或物权的请求权,是指物权人于其物被侵害或有被侵害之虞时,物权人得请求排除侵害或防止侵害,以回复其物权的圆满状态的权利。
二、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有效合同的法律效力:
有效合同是符合上述全部有效要件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有效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
(2)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3)合同受国家强制力保障;
(4)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约束第三人。
三、合同效力于物权效力的区别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本条规定的内容,在民法学中称为物权变动与其基础关系或者说原因关系的区分原则。以发生物权变动为目的的基础关系,主要是合同,它属于债权法律关系的范畴,成立以及生效应该依据《民法典》来判断。民法学将这种合同看成是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
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只能在登记时生效,依法成立生效的合同也许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结果。这可能是因为物权因客观情势发生变迁,使得物权的变动成为不可能;也可能是物权的出让人“一物二卖”,其中一个买受人先行进行了不动产登记,其他的买受人便不可能取得合同约定转让的物权。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和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本身是两个应当加以区分的情况。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合同一经成立,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就可以发生效力。
合同只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意,并不必然与登记联系在一起。登记是针对民事权利的变动而设定的,它是与物权的变动联系在一起的,是一种物权变动的公示的方法。登记并不是针对合同行为,而是针对物权的变动所采取的一种公示方法,如果当事人之间仅就物权的变动达成合意,而没有办理登记,合同仍然有效。例如,当事人双方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合同就已经生效,如果没有办理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不能发生移转,但买受人基于有效合同而享有的占有权仍然受到保护。违约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依不同情形,买受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即请求出卖人办理不动产转让登记,或者请求债务人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物权具有排他效力、优先效力、追及效力、损害排除效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六条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什么是物权的效力
例外就是限制物权(定限物权)的效力优先于所有权。限制物权是于特定方面支配物的物权,一般是在他人所有之物上设定的权利。所以在同一标的物上,限制物权成立于所有权之后。但是。限制物权是根据所有人的意志设定的物上负担,起着限制所有权的作用;因此限制物权具有优先于所有权的效力。例如在一块土地上设定地上权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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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权上的效力等级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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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的效力是什么
4、物权的损害排除效力物权的损害排除效力,又称物上请求权或物权的请求权,是指物权人于其物被侵害或有被侵害之虞时,物权人得请求排除侵害或防止侵害,以回复其物权的圆满状态的权利。二、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有效合同的法律效力:有效合同是符合上述全部有效要件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有效合同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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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亭区15162956522: 物权效力 - 搜狗百科
友享派威: 物权效力是指,物权基于物权人对物的支配权和物权的排他性而产生的特殊法律效力.物权的效力与物权的权能——占有权能、使用权能、收益权能、处分权能有关,但并非物权权能本身,而是物权权能进一步发挥作用的结果.

龙亭区15162956522: 物权效力有哪些 -
友享派威: (1)物权具有对世效力和排他效力,它仅凭借权利人的对物支配行为即可实现,并可排除第三人的不法干涉,它对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不特定人具有普遍约束力.(2)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归一效力,其标的物不论辗转落入何人之手,物权人依法均可向实际占有人主张权利,追索原物,以回复初始权利状态.有学说认为,物权的排他力和追及力均应概括为物权的请求权效力.(3)物权具有优先效力,在同一物上有数种权利并存时,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而行使的效力,有担保偾权具有优先于无担保债权而行使的效力.

龙亭区15162956522: 什么是物权的效力 -
友享派威: 物权的效力:是指法律赋予物权的作用力和保障立.1、排他效力.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亦即在同一物上已存在的物权具有排除在该物上再成立与其内容互不相容的物权的效力.2、优先效力.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优先于债权的效力.(例外:买卖不破租赁原则)3、追及效力. 又称物权的追及权,是指物权成立后,其标的物无论辗转归于何人之手,物权均得追及其所在而之间支配该物.4、妨害排除效力.又称物上请求权或物权的请求权,是指物权人于其物被侵害或有被侵害之虞时,物权人得请求排除侵害或防止侵害,以回复其物权的圆满状态的权利.

龙亭区15162956522: 物权具有哪些效力 -
友享派威: 一、物权的支配效力 二、物权的排他效力1.所有权之间的排他效力2.用益物权之间的排他效力3.担保物权之间的排他效力4.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之间的排他效力5.所有权与定限物权之间的排他效力 三、物权的优先效力 四、物权的妨害排除效力1.物权的追及效力2.物权请求权 参见论文1.《论物权的效力》钱明星,北京大学法学院教2.《物权之效力问题再议》 董学立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3.《论物权的效力》尹田4.《论物权的效力》王效贤5.《物权的效力问题之我见》 刘保玉

龙亭区15162956522: 物权与债权的联系是什么
友享派威: 一般来说,物权具有优于债权的法律效力.物权的优先效力:又称物权的优先权,指同一标的物上由数个利益互相矛盾、冲突的权利并存时,具有较强效力的权利排斥具有较弱效力的权利的实现.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即同一标的物上物权与债权并存,物权优于债权的效力.

龙亭区15162956522: 什么是物权的共同效力 -
友享派威: 物权的共同效力是指所有物权均具备的效力,无论是所有权还是用益物权抑或是担保物权均具备.共同效力是相对于特殊效力而言的,每一种物权均有其特殊的效力.物权的优先效力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1、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 在同一标的物上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这一原则有例外,就是买卖不破租赁. 2、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 同一个标的物上存在两个以上物权的先成立的物权优先于后成立的物权.这一原则有两个例外: (1)法定物权优先于意定物权,例如留置权无论成立在先还是在后都优先于标的物上的抵押权和质权; (2)他物权成立在后,但是优先于所有权.

龙亭区15162956522: 论物权的效力?(论述题,回答篇幅尽量多一些)急 -
友享派威: 1、物权效力的概念物权的效力是指物权成立后发生的法律效果.物权到底有哪些效力,学术界尚有分歧,(1)四效力说,即物权的效力包括排他效力、优先效力、追及效力和物权请求权.(2)三效力说,即优先效力、追及效力和物权请求权....

龙亭区15162956522: 物权的效力问题 -
友享派威: 1、排他性.《物权法》第二条规定明确了物权具有“排他”属性,即具有排除他人干涉的法律效力,这是法律的强行规定.例如:我的一个手表,我可以自己占有、使用、租凭,他人不得干涉我对自己财物的合法使用,这就是排他性.2、优先...

龙亭区15162956522: 物权的优先效力 -
友享派威: 物权的优先效力亦称物权的优先权效力,是指在同一物之上同时设定有物权和债权时,在权利实现过程中物权优先于债权,同一物之上存有相容的数个物权时,除了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先设立的物权优于后设立的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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