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被驳回,还可以走什么程序?

作者&投稿:休豪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生效判决后申请再审被驳回的案件,还能申请再审吗~

申请再审被驳回的案件,不能再申请再审了。但可以向检察院申诉,要求检察院抗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新的民事诉讼法已于4月1日生效。这次民事诉讼法修改的最大亮点,就是围绕着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申诉难”和“执行难”两个问题展开的。

特别是审判监督程序方面法律的修改,在社会各界引起的关注和争议也是最大。

新民事诉讼法不仅将申请再审事由,由原来的5种增加为13项另加一款、规定审查申请再审的时限为三个月,而且还明确当事人申请再审,只能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种种条文修改,直指目前我国再审程序中的诸多“顽症”。

总的来说,“治顽症当用猛药”,但是经过大刀阔斧、重重增减修改而推出的新型再审程序制度,真的能顺利地得到执行吗?

近日,部分学者、律师建言应加强新民诉法中再审程序规定的可操作性。

再审事由足够明确吗

作为一名资深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钱卫清律师一直密切民诉法修改的任何动向。新的民事诉讼法正式颁布后,他仔细研读了修改变化的内容,特别是对于提起再审程序的事由部分,更是字字斟酌,句句推敲。

钱律师告诉记者,虽然新法中的申请再审事由增加到13项,将启动再审程序的条件规定得更为明确。但是作为律师,作为案件当事人的代理人,他仍然觉得有些规定缺乏可操作性。

比如“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这里“新的证据”具体的范围是什么?是整个案件基本事实的“新证据”,还是双方争议焦点问题的“新证据”?如果当事人恶意规避,在一审二审未尽举证责任,能提供证据却没有提供,为逃避交纳诉讼费专门选在再审程序提出(再审程序不收诉讼费),对于这样的情况怎么办?又比如“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这里“基本事实”的判断标准是什么?具体范围包括哪些?此外“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是指一审程序未经质证,还是二审程序未经质证?“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对“客观原因”应该怎么认定?钱律师认为,凡此种种问题,都需要最高院尽快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好让当事人在提起再审程序时具有可操作性。

法院内部规程抵触怎么办

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实施后,民事审判工作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已经适时出台有关制度和方案,为修改后的民诉法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据悉,2007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统一正确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通知,明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在《决定》施行以前作出的有关民事再审、执行问题的司法解释,凡与《决定》抵触的,不再适用;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不再适用。《决定》施行以后所有的再审案件和执行活动一律适用《决定》。

“虽然最高院对相冲突的司法解释做清理,但是一些原有的法院系统内部规定是否仍然有效,还需要进一步明确。”钱卫清律师在此举例道,“比如最高院原来规定,凡是对高级法院的二审生效判决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的,必须首先向高级法院提起再审程序,只有高院驳回的,当事人才可以向最高院申诉。如今新民诉法实施后,这样一个前置程序显然是不符合新法规定的。虽然它既非法律规定,也不是司法解释,但它却是法院系统内部的一个工作规定,对法院判决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对此,最高院是否应该向社会明确公布废止,不再适用?”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对等吗

民诉法专家、清华大学法学院的王亚新教授认为,此次民诉法中再审程序的修改变化,最大亮点是强化和规范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制度,给予当事人明确的诉讼权利。使以前类似于“信访”、且在提出及审查的方法程序等方面显得很模糊的当事人申请再审渠道,改变为一种相对规范的再审申请制度。

然而,新民诉法赋予当事人更多再审救济权利的同时,他们的义务和责任也相应对等了吗?王教授认为,新民诉法对当事人申请再审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就是为当事人提供一个拥有程序保障的启动再审途径。同时,这也意味着当事人既享有程序上的权利,又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是说,当事人必须按照新民诉法规定的,如以书面形式、指明再审事由等程序来提起再审申请。

他认为,新民诉法规定在申请再审的事由和条件方面,在要求当事人穷尽程序原则这方面仍有改进的余地。一般情况下,不应当允许当事人未经上诉就提起再审程序,法律对此应加明确规定。新民诉法有关检察院的抗诉事由和当事人的再审事由规定完全一致也值得商榷。此外,检察院对法官职务犯罪或违反程序提出抗诉的职能可适当强化,但是在事实认定等方面进行纠错,应规定检察院的抗诉以当事人已经提起过再审申请为前提。这同样符合“程序穷尽”或“诉讼经济”原则。

再审是不是实行“三审制”

对于新民诉法实行的再审制度,有人认为是模仿一些西方国家实行“三审制”。对这样的观点,中国政法大学的民诉法专家杨荣新教授表示不能接受。

他认为,再审是一种救济程序。我国民事诉讼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度,即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后,一般就不能再提起诉讼程序了。如果确实判决错了,只要满足民诉法规定的13种再审事由,作为当事人的一种救济手段,是可以提起再审程序的。

再审程序在很多方面不同于一审、二审。比如一审、二审对案件的事实、法律都要进行全面的审查裁判。而再审的审理范围则要根据当事人提起的事由而定,比如当事人只针对法律适用错误提起再审,那么再审只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如果当事人针对案件事实,则再审就必须对事实部分进行审理,而且这也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比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等条件。因此,再审制度不是所谓的“三审制”。

今年1月、2月,最高人民法院分别召开全国法院立案审判暨涉诉信访工作座谈会,和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在会上,研究部署了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实施后,人民法院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据记者了解,关于适用民诉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以及关于适用民诉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解释,正在起草中

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诉,要求检察院抗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信访举报。

向检察院申请


再审申请被高级法院驳回可向最高院再申请再审吗
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当事人能够再次申请再审。若当事人认为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若被驳回的,一般能够再申请一次,仍被驳回,且确实不符合再审条件的,则不能再提出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申请再审被驳回,还可以走什么程序?
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诉,要求检察院抗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

再审申请驳回后还能再上诉吗
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10、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11、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12、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13、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综上所述,申请再审被驳回之后当事人可以继续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

再审申请被驳回后还可以申诉吗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

再审申请被驳回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

一审请再审被驳回还可以上诉吗
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第一百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第一百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

二审再审驳回后还有什么途径可走
而检察院接到抗诉申请之后,应该在3个月之内做出审查,看对案件是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再审驳回后的救济途径具体如下: 1、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被上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后,人民检察院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可以交...

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怎么办?
法院将公民的再审申请驳回之后,公民可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这是法律上赋予公民的权利。申请再审针对的必须是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再审。 一、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怎么办?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中的规定,在遇到再审请被驳回的情况,可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按...

再审申请被最高院驳回还能向最高院申诉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

民事诉讼二审被驳回后可以再次申请吗
只可以申请再审一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再审申请被驳回后,仍然认为原生效判决错误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

云城区19516236165: 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后怎么办 -
弋逃开顺: 建议向当地检察院反应情况,要求抗诉.但是一般情况下,经过两审仍无法翻案且高院又驳回的案件,基本上再走诉讼程序没有多少可能.

云城区19516236165: 再审申请被驳回,可否再申请再审? 还有什么救济途径? -
弋逃开顺: 再审申请被驳回,不能再申请再审,可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检察建议.

云城区19516236165: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后如何办 -
弋逃开顺: 可以到最高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建议找专业做再审抗诉的律师去做!

云城区19516236165: 申请省高院再审不受理下一步怎么办 -
弋逃开顺: 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但因先行履行生效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被驳回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同时,在法院受理检察院提出的抗诉并裁定中止执行之前,当事人...

云城区19516236165: 中院驳回再审申请后,还有什么路可走? -
弋逃开顺: 理论上可以向上级法院再申诉.但当事人是否考虑一个问题:既然中院、高院均已驳回申诉,想必有一定的道理和依据,建议请律师仔细审核案卷材料,看是否确有申诉之必要. 纵横法律网-湖南卓进律师事务所-何向前律师

云城区19516236165: 民事终审判决后,向高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如何上诉 -
弋逃开顺: “上诉”这个程序仅指一审之后当事人对一审不服而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也就是说终审判决以后就不能再上诉了.如果不服而想申请救济: (1)可以在两年内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 (2)向你们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咨询,看可否通过向检察院上诉,由检察院提出抗诉 ; (3)向有关部门信访. 而你说的想爱你高院申诉已被驳回,那诉权确已穷尽,如果真有重大冤屈,只能信访了.对二审终审后的民事案件信访有很大一部分是长线信访,即赴省进京信访.

云城区19516236165: 省高院驳回再审,该怎么向最高院申请再审 -
弋逃开顺: 与向省高院申请再审的程序和材料一样,大致说仅是把省高院的名字换成最高院.可以向省高院提交,也可以直接向最高院提高.

云城区19516236165: 请问民事案件一审,二审都败诉了,向高级法院申请再审又被驳回,我该向那级检察院申请抗诉呢? -
弋逃开顺: 向县、市两级检察院申诉都可以.不过还是市级比较好,因为县级没有抗诉权,县级审查完后,认真应当抗诉的,还要将案件移送到市检察院,由市检察院审查后确定可以抗诉的,他们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特别是此案已经经过省高级法院再审,所以向市检察院申诉最好.

云城区19516236165: 生效判决后申请再审被驳回的案件,还能申请再审吗 -
弋逃开顺: 不可以再次申请再审,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

云城区19516236165: 离婚案件,二审败诉,在中院申请再审又被驳回,还有什么办法 -
弋逃开顺: 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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