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什么制度维护皇帝统治?

作者&投稿:天南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古代关于皇帝有哪些制度啊~

君权神授学说是皇帝掌握与运用至高无上的权力以及中国皇帝制度长期延续的重要理论依据。历代统治者都充分利用神权来加强君权的不可侵犯性。汉武帝时,董仲舒发展了儒家的君权神授学说,给君权披上了一层神圣又神秘的外衣。凡取得正式皇帝名号的人,便“奉天承运”,成为皇天上帝授权处理人间政事的最高代表。“王者,父天母地,为天之子也”。“天下乃皇天之天下也。陛下上为皇天子,下为黎庶父母,为父牧养之之”。礼制与严刑礼乐制度是维护皇权的又一个重要支柱。历代皇帝大力加强礼的建设,使礼乐礼仪成为维护社会和政治秩序,巩固等级秩序,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及权利义务的规范和准则。以礼入法、入政,提倡“礼本刑辅”,并不断加以完善;同时,他们还推行儒家礼治的理论,宣扬“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和“仁义礼智信”的“五常”,确立皇帝至高无上的地位和全国全社会以尊卑上下区分的等级关系。封建社会历代统治者还运用法律的强制力来捍卫皇帝的尊严和权力,严厉打击对皇权的任何侵犯。从隋、唐到明、清,各个封建朝廷颁行的法典中都在首要地位列有被认为是罪大恶极的犯罪“十恶”,集中打击一切图谋反对君主统治、侵犯皇权的思想言论和活动。封建官制历代封建王朝的文武职官设置及其实际职、权、责的规定也都体现了对皇权的维护。中国的封建官制以皇权为核心向全国各级伸展,构成网络式的结构,历代皇帝总是极力保持和加强对它的绝对控制,并为此目的不时进行调整。中国古代官制的演变轨迹,大体是皇帝将身边的侍从人员逐步演化为朝廷的正式官吏,由职秩较低的事务性官吏提拔为位阶较高、拥有相当权力的政务官僚,将身边的侍卫人员提拔为军事将领,其中少数人甚至一度执掌过重大的军政实权。宦官制度有时在这方面起着特殊的作用,历史上曾多次出现过皇帝依靠宦官控制军政大权,维护皇权不受侵犯(见中国古代宦官制度)。但是,当这些部门或人员掌握的权力已构成对皇权的威胁或被认为已存在潜在的危险时,皇帝便毫不犹豫地采取保留其官衔名称,削弱其实权,再将新的亲信侍从或宦官外戚等以新的名义取而代之。名位制度是维护皇权的一种重要规定。秦始皇在确定皇帝称号的同时,还建立了与之配套的名位制度,以维护皇帝的尊严,突出正统并加以神化。汉朝沿用这些名号,又作了许多修订和补充:皇帝自称朕,臣民称他为陛下;皇帝的言曰制、诏;皇帝使用的车马衣服器械百物曰乘舆,所在曰行在,所居曰禁中,后宫曰省中;皇帝的印曰玺,所至曰幸,所进曰御;皇帝的命令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曰诏书,四曰戒书等。唐、宋、元、明、清各朝又在此基础上发展、强化、调整、充实,围绕皇帝的名号形成了系统严密的不容僭用侵越的名位制度,并长期固定下来。皇帝名号制度还扩大延伸到皇亲国戚。皇帝的亲属也有特定的尊号,诸如太上皇、皇太后、皇后、妃、嫔、皇太子、皇子、公主、皇弟(妹)、皇孙等,甚至连皇帝同一宗族的人也被称为宗室皇族,按其亲疏辈份享有不同等级的特权。皇帝的名号制度还包括皇帝生前使用的年号,死后的谥号、庙号、陵寝号等。①年号是反映在位皇帝的执政纪年。自西汉武帝刘彻在公元前140年定为建元元年起,至1911年清朝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的宣统年号被废止,历朝诸帝皆立年号纪元,亦有中途改元的。②谥号是皇帝死后按其生平事迹评定褒贬的称号。早在西周时期,谥号便已在贵族之间普遍采用。秦始皇为突出帝王的尊严,不允许群臣和后人对自己有所评议和指摘,下令废去对皇帝之谥。西汉吕后当权时加以恢复,一直沿用到清末。谥号本应反映去世皇帝一生的功过,但实际上多用推崇溢美之词,而且字数越来越多。如清光绪帝爱新觉罗·载湉1908年去世,被谥为“同天崇运大中至正经文纬武仁孝睿智端俭宽勤景皇帝”,这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个皇帝的谥号。谥号一般是在皇帝死后由礼官拟定,报请新皇帝裁定公布。在改朝换代之际,也有由新王朝为前朝末帝定谥号的,如清朝建立后,曾为明朝的崇祯帝朱由检定谥为庄烈愍皇帝。③庙号是皇帝死后在太庙立室奉祀特起的名号。秦始皇自以为其统治可传万世,因此以世系为庙号。汉代恢复古礼,以“祖”或“宗”作为庙号,在“祖”或“宗”之上再选择一个符合去世皇帝“功业”的字眼,如西汉创业的刘邦,其庙号为“高祖”;唐朝李世民的庙号为“太宗”等,其他如世祖、真宗、仁宗等不一。清末光绪帝死后被称为德宗,此亦为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个皇帝庙号。④陵寝是皇帝死后安葬的地方,其名号一般是根据去世皇帝生前的功过和世系而命名。开国皇帝之陵一般称为“长陵”,其后诸帝则应依其事迹和世系来命名,诸如康陵、定陵、显节陵等。也有以所在地命名的,如霸陵、首阳陵等。为皇帝建陵后,还要设置守陵奉祀之官以及禁卫和陵户。皇位继承制度皇位继承是皇帝制度的一个核心问题,它关系到皇权的延续和王朝的稳定与兴衰。自传说中的西周到清朝中叶,预立太子制是皇位继承的正统做法。即沿用宗法制度嫡长继承、顺序嗣位的原则,皇位由正后所生的长子继承,如长子早死,有子即立其子,无子再由嫡次子顺序继承。只有在正后无子的情况下,才考虑庶生的长子。皇帝无子则依照穆亲疏顺序选立继位人。制订这套制度是为了避免皇族内部因争夺皇位而激成内讧,希图借此保持皇位交替的相对稳定。但是,皇帝制度建立后,围绕皇位继承的残酷斗争即与之俱兴,宗法制度不断受到冲击。历史上不断出现骚乱、争议、政变、兵变、谋杀、篡位等。直到清朝雍正元年(1723),雍正下诏宣布废除预立嫡长为太子的制度,改用“密建皇储”的办法。即皇帝在自己诸子中物色、选择继承人。皇帝将选中的继承人的名字及有关诏旨写好密贮,等到临去世前或去世后,才将密旨公布,被选定者立即登位,一切嫡庶兄弟尽列臣位。选立继位人之权全由皇帝一人掌握,任何人不得进言推荐。密建皇储制度,削弱了宗法制在皇位继承问题上的法定支配作用,扩大了对皇帝候选人的选择范围。选立继位人不以嫡、庶、长、幼为条件,而以是否具有统治才能和是否符合统治者的根本利益为原则。这是对皇帝制度的重大改革。后宫制度它是维护皇权的一个重要方面,不仅为了满足皇帝的各种私欲,而且是培育皇位继承人,使皇权世代相传的重要保障。在这种制度下,当皇帝幼小昏庸、懦弱或皇嗣中断的情况时,皇后有权以监护人名义,监督和选立后嗣,甚至临朝称制或垂帘听政,代行皇权(见中国古代后宫制度)。

中央集权的产生最早由中国战国时期思想派系之一的法家系统提出君主专制形式所衍生出的一种政治结构,法家代表之一的韩非在他的论著中认为:在现有社会局势混乱,割据势力强大的情况下,需要君王统一国内一切力量来维护统治,这便需要有一个权力集中的政府来辅助君王统治国家,扩大领土.同时在当时社会中农业自然经济需要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发展,同时作为社会中主要生产资料的占有者地主而言,也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镇压农民的反抗,来维护自己对土地的所有权.
秦成为第一个将中央集权付诸实施的朝代,公元前3世纪秦国商鞅推行的变法初步确立了中央集权的雏形:将地方一级官员的委任权划归中央,并统一了部分物资的流通.这为日后秦有能力统一六国,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当秦皇朝正式建立的时候,李斯利用已有的经验建立郡县制,并统一地方文字、财经、度量衡,建立了一个实际意义上的中央集权国家.
隋朝时期隋文帝成功的进行了一次中央集权的改革:推行三省六部制,将中央政府的权力进行了划分,不仅令政府机构效率、职权范围提高,也使各官员的权力相对分散,保证了皇权的稳定,从而加强了中央集权的稳定性.唐朝在这一改革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加深改革,并广泛推行科举制度,提高了官员整体文化素质,令平民也有机会成为社会的上层人物,稳定了中央集权后带来的社会底层不稳定因素.这次成功的改革经验也传至中国的周边国家,加强了这些国家的集权体制.
公元14世纪,中央集权的影响逐步为君主专制所替代,通过设立一些特务机构加强了帝王对政府、社会的管辖,明朝废除丞相与三省,在地方上设立三司,通过设立一些特务机构加强了君主对政府、社会的控制,清朝设立军机处,将权力进一步集中于皇帝手中;印度莫卧儿帝国则在17世纪中叶建立一套极为完善的集权整体,标志着君主专制和中央集权的发展达到了顶峰.15世纪后期到16世纪初,欧洲许多国家建立了中央集权制.
战国时期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力量的增长、国家局部统一局面的出现,为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创造了社会条件.为适应新兴地主加强专政和保护封建经济发展的需要,初步确立起君主集权的政治体制.这为秦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提供了成功的经验.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韩非子提出的中央集权和以法治国的思想,形成了一套系统的中央集权理论.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继承了商鞅变法的成果并实践了韩非子的理论,创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它既包括皇帝对中央百官的控制,又包括对地方及各级官吏及百姓的控制,从而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正式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这对战国前的分封制来说是一大进步;对于巩固国家统一、维护封建统治基础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西汉建立后,实行郡国并行制,导致了王国问题的出现,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面临严峻的挑战.为解决王国问题,景帝在削藩的基础上,平定七国之乱,收回王国官吏任免权.武帝时,又颁布了推恩令及其他举措,解除了王国的威胁.武帝又接受了董仲舒的建议,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终于找到了一种最适合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所需要的理论基础.从此,封建政治制度的政体基本定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制度得以巩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加强过程中,不仅要伴随着克服中央与地方的矛盾,而且还要克服君权与相权的矛盾.
隋朝实行三省六部制,把原为丞相的权力分散于三省六部.这项新的措施,被唐朝沿袭并有所发展,从而使中央集权制度得以完善.隋唐以来的科举制也是与当时政治制度的发展相适应的.三省六部制与科举制的实行,提高了行政效率,扩大了统治基础,有利于官僚队伍文化素质的提高,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完善.
北宋建立后,宋太祖吸取唐末五代以来藩镇割据的教训,接受赵普的建议,采取“杯酒释兵权”等举措,收回朝中大将和节度使兵权,将地方的行政、军事、财政权力收归中央,防止地方割据局面的出现,加强了中央集议,但也造成了一些不良后果(三冗两积现象),使北宋形成了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庞大的军队,导致了后来严重的社会危机.
元朝实现了全国性的大统一.为了加强封建统治和对辽阔疆域的管辖,在中央设中书省;地方实行行省制度.既是元朝巩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成功的尝试,同时又是加强中央集权的新举措,是对古代郡县制度的重大发展,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明朝建立后,为处理君臣关系和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使秦朝以来的宰相制度走到了尽头;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地方势力进一步削弱.明朝还遍设厂卫特务组织,实行八股取士,这是专制主义加强的突出表现,但是,由于八股取士禁锢了考生的思想,从而只能成为忠诚的奴仆.
清朝沿用明制,后增设军机处(军机处也是我国中央集权发展到巅峰的标志),大兴文字狱,使我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发展到登峰造极的程度.
理论上,韩非子最先提出建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国家.
秦国商鞅变法,规定废分封,行县制 “ 燔诗书而明法度”,实行中央集权制度.秦统一后,为了巩固统治,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确立皇帝制、在中央实行三公九卿制、在地方实行郡县制,并颁布秦律.统一度量衡、货币和文字.焚书坑儒加强思想控制.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西汉改革管制,组成内朝和外朝,加强皇权.实行刺史制度,加强对地方官僚的控制.颁布推恩令和附益之法,解决王国问题.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使儒学成为西汉的统治思想.
隋唐实行三省六部制,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将宰相的权利一分为三从而消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创立和完善了科举制,扩大了官吏来源,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加强了中央集权,调整和健全了府兵制,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不易形成将帅用兵的自重局面.
北宋集中军权.设三衙统领禁军,并与枢密院互相牵制;实行更戍法,以防武将专权.集中行政权.设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派文官做知州,知州设通判,二者互相牵制.集中财权.在各路设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集中司法权.中央派文官担任地方司法职员.皇帝掌握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军事、财政、行政和司法大权,铲除了封建藩镇割据的基础,加强了中央集权.
元朝在中央健全了中央官制, 设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事物;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在地方,实行行省治度.唐朝实行三省六部制,将宰相的权利一分为三;北宋设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军权、财权.
元朝时,废三省,施行一省制,即中书省,长官为宰相由此宰相地位逐渐位高权重,威胁皇权.于是,明朝建立后,裁撤中书省,废除丞相也就成为必然.由此可见,皇权和相权的矛盾在唐朝、宋朝、元朝、明朝尤为突出.
明初在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 ;地方实行三司分权.改大都督俯为立军都督俯,统兵权和调兵权分离.制定《大明律》.设厂卫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加强思想控制.设内阁(明朝设立的内阁是封建主义君主专制的产物,英国的内阁是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产物).
清代沿用了明朝的内阁六部 .增设军机处,标志着我国封建君主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顶峰.大兴文字狱.特点 皇权空前强化,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顶峰.结束于1912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
  中国古代封建王朝为监察政府官员,维护统治秩序,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而设立的制度。监督法律、法令的实施,维护国家法律、法令的统一,参与并监督中央和地方司法机关对重大案件的审理活动,是中国古代监察机构及监官的主要职责。
  沿革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起源甚早。战国时,职掌文献史籍的御史就已有明显的监察职能。秦代开始形成制度,之后便成为历代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经过长期的发展,这一制度逐步健全和完备。秦汉时期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建立起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并创建了监察制度。中央设立御史大夫,位列三公,以贰丞相,御史府为其官署,掌握天下文书和监察。在地方上,皇帝派御史常驻郡县,称“监御史”,负责监察郡内各项工作。
  汉承秦制,但较秦制更严密。在西汉,中央仍设御史大夫作为长官,御史中丞为副,兼掌皇帝机要秘书和中央监察之职。在地方上,西汉初年废监御史,由丞相随时委派“丞相史”,分刺诸州。汉武帝时,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叫州部,每个州部设刺史1人,为专职监察官,以“六条问事”,对州部内所属各郡进行监督。丞相府设司直,掌佐丞相举不法。朝官如谏大夫加官给事中,皆有监察劾举之权。郡一级有督邮,代表太守,督察县乡。宣帝时,会侍御史二人掌法律文书,也有评断决狱是非之权。因特别使命而设的符玺御史、治书御史、监军御史、绣衣御史(亦称绣衣直指)等,分别行使御史的职权。西汉末年,御史大夫更名大司空,御史府改作御史台,由御史中丞主管监察事务。东汉时,御史台称宪台,仍以御史中丞为长官,但职权有所扩大。御史台名义上转属少府,实为最高的专门监察机关。它与地位显要的尚书台、掌管宫廷传达的谒者台,同称“三台”。东汉侍御史,掌纠察;治书侍御史,察疑狱。把全国分成13个监察区,包括1个司隶(中央直辖区)和12个州。司隶设司隶校尉1人,地位极为显赫,朝会时,与尚书台、御史中丞一样平起平坐,号曰“三独坐”。司隶校尉负责监察除三公以外的朝廷百官和京师近郡犯法者。每州置1刺史,用以监察地方政情、受理案件、考核官吏。由于事权混杂,后来刺史逐渐变为凌驾于郡之上的一级地方行政长官,失去监察作用,故改称州牧,州也由监察区变为行政区,地方监察制度便基本瓦解。
  魏晋南北朝时期这一时期基本处于封建割据的分裂状态。各朝的监察机构名目不一,但体制与汉代相同,亦有部分变化。魏晋时,御史台不再隶属少府,而成为由皇帝直接掌握的全国性的监察机构。南梁、后魏、北齐的御史台(亦称南台)和后周的宪台,仍以御史中丞为主官,北魏称御史中尉。由于监察长官权势日大,出现了防范监察官员犯法渎职的规定。群臣犯罪,若御史中丞失纠,也要罢官。魏晋以后,为防止监察机构徇私舞弊,以发挥其监察效能,明确规定大士族不得为御史中丞。晋以后,御史中丞下设殿中御史、检校御史、督运御史等,分掌内外监察之权。此时,地方上不再设置固定的监察机构,由朝廷不定期地派出巡御史监察地方官员。此外,御史“闻风奏事”的制度也在这个时期形成。
  隋唐时期隋代时,中央的监察机构仍为御史台,改长官御史中丞为御史大夫,下设治书御史2人为副;改检校御史为监察御史,共12人,专执掌外出巡察。唐代发展了隋代的监察制度,使监察机构更趋完备。唐初,中央设御史台,由正三品御史大夫为台长,设正四品御史中丞2人为辅佐。御史台称宪台,大夫称大司宪。武则天时,改御史台为左右肃政台。中宗后又改为左右御史台。御史台的职权是“掌邦国刑宪典章之政令,以肃正朝列”(《唐六典》卷十三)。御史台下设三院:①台院,侍御史属之,“掌纠举百僚,推鞫狱讼”;②殿院,殿中侍御史属之,“掌殿廷供奉之仪式”;③察院,监察御史属之,“掌分察百僚,巡按州郡,纠视刑狱,肃整朝仪”(同前)。唐初全国分为10个监察区,称10道(后增为15道),每道设监察御史1人(先后称为按察史、采访处置使、观察处置使等),专门巡回按察所属州县。唐代进一步扩大了监察机构和御史的权力。御史台享有一部分司法权,有权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审判案件。
  谏官系统在唐朝也趋于完备。谏官的设置,秦汉时已有,魏晋南北朝时有较大发展。至唐代,中央朝廷实行三省制,其中门下省的主要职责是匡正政治上的得失,以谏诤为任。门下省置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补阙、拾遗(其中右补阙、右拾遗隶中书省)、给事中等职,举凡主德缺违、国家决策,皆得谏正。其中给事中掌封驳(即复审之意)诏制,权力更重。
  宋代监察机构随着封建专制主义的发展而加强。中央沿袭唐制,御史台仍设三院。地方如设通判,与知州平列,号称监州,有权随时向皇帝报奏,成为皇帝在地方上的耳目。此外,路一级的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等,也负有监察州县的责任。为保证监察御史具有较多的从政经验,宋代明确规定,未经两任县令者不得任御史之职。按规定,御史有“闻风弹人”之权,每月必须向上奏事一次,称“月课”;上任后百日必须弹人,否则就要罢黜为外官或受罚俸处分,名为“辱台钱”。从此开御史滥用职权之例。御史可以直接弹劾宰相,亦有劝谏之责。御史台还有权分派御史参与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
  元代中央设御史台,御史大夫秩高从一品,“非国姓(蒙古贵族)不以授”(《元史·太平传》)。还在江南和陕西特设行御史台,其组织与中央御史台相同,作为中央御史台的派出机关。这是元代监察制度的重大发展。全国分为22道监察区,各设肃政廉访使(即监察御史)常驻地方,监察各道所属地方官吏。
  明代监察制度随着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强化而得到充分发展和完备。中央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主纠察内外百官之司”。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副都御史和佥都御史。下设13道监察御史,共110人,负责具体监察工作。监察御史虽为都御史下属,但直接受命于皇帝,有独立进行纠举弹劾之权。明代还建立御史出使巡按地方的制度。出巡之官受皇帝之命,可兼管地方其他事务。担任总督和巡抚的官员,其权力比一般巡按御史要大,有“便宜从事”之权。都察院除执行监察权外,还握有对重大案件的司法审判权。战时,御史监军,随同出征。
  明代还将地方分区监察和中央按系统监察相结合,专设六科给事中,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旨在加强皇帝对六部的控制。礼、户、吏、兵、刑、工六科,各设都给事中1人,左右都给事中各1人,给事中若干人。凡六部的上奏均须交给事中审查,若有不妥,即行驳回;皇帝交给六部的任务也由给事中监督按期完成。六科给事中与各道监察御史合称科道。科道官虽然官秩不高,但权力很大,活动范围极广。因此,对科道官的选用十分严格。同时还规定,对监官犯罪的处分比一般官吏要重,“凡御史犯罪加三等,有赃从重论”(《明史·职官志》)。
  清代清代监察机构沿袭明代,又有所发展。在中央,仍设都察院。早在入关之前,皇太极即下诏:“凡有政事背谬及贝勒、大臣骄肆慢上、贪酷不清、无礼妄行者,许都察院直言无隐”。“倘知情蒙弊,以误国论”(《大清会典·事例》卷九百九十八)。各级官吏均置于都察院监督之下。清代都察院以都御史为主事官,他与六部尚书、通政使、大理寺卿等重要官员共同参与朝廷大议。都察院下设15道监察御史(清末增至22道),专司纠察之事。雍正年间,专察六部的六科给事中并入都察院。六科给事中和各道监察御史共同负责对京内外官吏的监察和弹劾。唐代的台、谏并列,明代的科、道分设,清代的科、道则在组织上完全统一。监察权的集中,是清代监察制度的一大特点。
  清代,一方面允许监察官风闻言事,直言不讳;另一方面为了防止监察官权力过大,规定御史对百官弹劾要经皇帝裁决。到宣统年间,新内阁成立,都察院被撤销。作用与特点中国封建社会历代的监察制度,对加强政府对官吏的监督,清□除害,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矛盾,起了一定的作用。它成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强化皇权、巩固封建统治的重要手段。但在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下,监察制度是皇权的附属品,它能否发挥正常作用,与皇帝的明昏有密切关系。同时,由于封建政权和封建官吏的阶级本性所决定,监官本身因贪赃枉法而获罪者也不乏其人。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具有以下主要特点:①组织独立,自成系统。自两汉后,监察机构基本上从行政系统中独立出来,从中央到地方都有专门机构和职官,自成体系。地方监察官直接由中央监察机构统领,由中央任免;作为“天子耳目”的监官有相对的独立性,从而为监察制度的逐渐完善和监察效能的发挥提供了组织保证。②历代对官吏的监察渗透于考核、奖惩制度之中,并实行重奖重罚。③以轻制重,对监官采用秩卑、权重、厚赏、重罚的政策,给级别低的监官以监察级别高的官吏的权力。④监察机构的权力来自皇权。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皇权的膨胀,监察机构的权力也随之提高,甚至被任意扩大或滥用,从而使监察制度畸形发展,如元代的监察制度带有民族压迫的性质。元世祖时明确规定:“凡有官守不勤于职者,勿问汉人回回,皆以论诛之,且没其家”(《元史》卷十,《世祖纪》),但蒙古人不在此限。明代除了公开的监察机构六科和都察院外,厂卫等秘密的特务机构也成为监察网的组成部分。

强权,专制,迷性,最重要的是深入骨髓的封建思想

秦朝中央设立三公九卿制,皇帝总览大权,地方设立郡县;
汉武帝时期:在中央设立内廷,任用自己信任的侍卫等分割宰相权利,地方实行推恩令;

唐代实行三省六部制,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将宰相的权利一分为三从而消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
元朝地方设行省制度,中央为行中书省;
明朝废除宰相制度,设殿阁大学士,陪同皇帝处理政务但不作为正式机构;实行八股取士,加强思想控制;

康熙帝设南书房,雍正帝设军机处,封建君主专制达到顶峰。

中央集权
我认为从秦始皇(大概是)搞成中央集权开始实行这个制度,将地方的权利收到中央手中,用于维护皇帝统治

一切
笼统点:中央集权君主政治制度


古代什么制度维护皇帝统治?
明代还建立御史出使巡按地方的制度。出巡之官受皇帝之命,可兼管地方其他事务。担任总督和巡抚的官员,其权力比一般巡按御史要大,有“便宜从事”之权。都察院除执行监察权外,还握有对重大案件的司法审判权。战时,御史监军,随同出征。 明代还将地方分区监察和中央按系统监察相结合,专设六科给事中,稽察六部百司之事...

古代关于皇帝有哪些制度啊拜托了各位 谢谢
中国封建社会以皇帝为中心,实行皇权至上和皇权专制的政治制度。它以君权神授学说为理论基础,用严格的名位等级、封建礼乐和皇位继承等各种制度和措施,集中突出皇帝个人的权威地位,保证皇帝高踞于国家机器之上,拥有至高无上、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这一制度自公元前 221年秦始皇创立,经过历代王朝的不断发展、强化,直至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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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制度是秦始皇创建的用以维护古代最高统治者的尊严和权威的一项政治制度。中国古代皇帝制度即中央集权制度是以皇权至上为核心的制度。特征:1、 皇权至上,不可僭越。在君主专制制度下,皇帝的权力在理论上是无所不包的。在通常情况下,国家的一切行政、军事、司法、财政、宗教大权都由皇帝总揽。对中央...

表为建爵五等,实则藩卫帝室什么意思
在秦汉时期,中央集权制度逐渐建立,皇帝的权力逐渐加强。为了维护皇帝的统治,分封制逐渐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郡县制,然而,为了维护皇帝的统治,分封制又以另一种形式出现,即“表为建爵五等”。“实则藩卫帝室”的意思是,这些官员实际上是为了保卫皇帝的统治而存在的,他们的职责不仅仅是管理地方...

什么是皇帝制度?
皇帝制度:(1)“始皇帝”的由来:秦王嬴政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过五帝,合称“皇帝”,自称“始皇帝”。从此,“皇帝”成为中国古代最高统治者的称谓,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2)权力:皇帝总揽全国的政治、经济、军事等一切大权。中央和地方的主要官员都由皇帝任免。军队调动以虎符为凭,虎符由皇帝控制...

为了巩固统治,西周实行了什么制度呢?
在西周时期,皇帝处于至高无上的绝对统治地位。皇位由长子继承,而其他嫔妃则被封为诸侯。在他们各自的国家里,都是同姓大族,其王位由长子继承,其余妃嫔则被封为贵族。册封制度是西周时期的政治制度。册封的目的是为了巩固奴隶主的国家权力。册封的对象和方法是将王族、功臣和祖先(异姓功臣、同姓王族贵族...

秦始皇建立了哪三大政治制度
皇帝制度、郡县制、三公九卿制。秦始皇(前259年—前210年),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战略家、改革家,首位完成华夏大一统的铁腕政治人物。建立首个多民族的中央集权国家,曾采用三皇之“皇”、五帝之“帝”构成“皇帝”的称号,是古今中外第一个称皇帝的封建王朝君主。秦始皇在中央创建皇帝制度,实行...

皇帝制度是什么?
皇帝制度一般指中国古代皇帝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以皇帝为中心,实行皇权至上和皇权专制的政治制度。中国古代皇帝制度是指中国古代社会以皇帝为中心,实行皇权至上和皇权专制的政治制度。自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创立,经过历代王朝的不断发展、强化,直至1912年爱新觉罗·溥仪的退位而废除,前后历时2132年。简介 “...

秦朝的管理制度
一、创皇帝制 秦王政兼采传说中三皇五帝的尊号,宣布自己为这个国家的第一个皇帝,后世子孙代代相承,递称二世皇帝、三世皇帝,乃至万世皇帝。废除谥号。规定皇帝自称曰“朕”,并制定了一套尊君抑臣的朝仪和文书制度。 特点:第—,皇权至上,权力高度集中。国家的一切权力即行政、立法、司法和军事等大权总揽于皇帝一人...

峄城区13917237188: 对监察制度和谏议制度的评价 -
良战忆复: 监察制度:中国古代的封建国家为监督政府官员,为国家利益和皇帝利益而服务,维护既有的统治秩序,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而设立的一项专门的“准司法”性质的国家监督制度.监督法律、法令的实施,维护国家法律、法令和法制(当然,...

峄城区13917237188: 皇帝制度的内容是什么?有何特征 -
良战忆复:[答案] 皇帝制度是秦始皇创建的用以维护古代最高统治者的尊严和权威的一项政治制度. 皇帝的权限虽无所不包,无所不统,但在行使权力时,还必须通过一定的人员和机构,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 全国的政治、经济、军事等一切大权,都由皇帝掌管....

峄城区13917237188: 什么是皇帝制度? -
良战忆复: 皇帝制度 秦始皇创建的用以维护最高封建统治者的尊严和权威的一项政治制度. 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秦灭六国,秦王赵政以为“王”的称号已经不足以显其尊贵,于是召集群臣议论最高统治者的称...

峄城区13917237188: 我国早期政治制度是什么? -
良战忆复: 一,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1.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基本内容(a/b)(课文第6页)(1)分封制.目的:巩固周王朝的统治.含义:又称封邦建国,是在保证周王室强大的条件下,将宗族姻亲分派到各地,广建子...

峄城区13917237188: 简述夏商周的制度建设. -
良战忆复: 是做中国古代史的题吗?呵呵.夏朝:BC.2070到BC1600; 王位世袭制代替禅让制; 建立国家机器,设立监狱,军队等; 天下分为九州,派“九牧”去管理.商超:建...

峄城区13917237188: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 -
良战忆复: 一、原始社会:氏族公社与部落联盟 这个时期形成了原始社会的组织与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讲,可以说是中国政治制度的孕育阶段. 二、传说中的五帝时期:禅让制向世袭制的转变 五帝时期,尧、舜、禹之间的君位继承实行禅让制,禹建立夏...

峄城区13917237188: 西周主要政治制度有哪些 -
良战忆复: 1嫡长子继承制度; 2大宗可以命令和约束小宗,小宗必须服从大宗.严格的大宗、小宗体系(同时大小宗地关系是相的); 3血缘关系与政治关系结合. 4是为了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是中国古代社会重要的地方行政制度,是在维护国家统一等方面起了积极作用.

峄城区13917237188: 有关监察制度中国古代封建王朝为维护统治秩序,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
良战忆复: 1、汉武帝分全国为十三州,每州设刺史一名进行监察.刺史级别不高,但巡察时代表... 3、评价:中国封建社会的监察制度,对加强政府对官吏的监督,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的...

峄城区13917237188: 古代皇帝制度的主要特点 -
良战忆复: 三大特点: 皇帝独尊,皇权神化,皇位世袭.详细解释: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以皇权至上为核心的制度.皇帝制度自秦始皇创立以来,经过长达两千多年的发展,在内容上得到不断丰富和完善,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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