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蓝色钱江纵火案”保姆是否构成死刑?

作者&投稿:中莲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第二章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第四章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蓝色钱江纵火案主嫌、保姆莫某某是直接纵火致多人死亡,并危及整幢物业住户生命财产安全者,许多证据链均有明确指向,她本人在此前证词中也承认自己系出于故意纵火,因此只要上述两项公诉罪名成立,她有很大概率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目前指向她的证据链符合“情节特别恶劣”的最高量刑标准,却不符合“未成年”、“年满75岁”、“怀孕哺乳期内”、“情节较轻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等从轻或减轻量刑标准,尽管在社会较安定的年代“慎杀”是大势所趋,但既然中国刑法中仍然有用于惩戒最严重恶习的死刑,而指向莫某某的证据链又符合,她就极可能难逃死刑、

或许正因为此,目前其辩护团队开始就取证和庭审程序进行博弈,接下来莫某某或许会孤注一掷选择翻供,其目的是抓住最后的一线生机——找到刑侦和庭审方可能出现过的程序瑕疵加以放大,并力图借此证明整个证据链来源非法。从利益归于被告和律师工作职责看,这样做是可以理解的,但能否达到目的则是另一回事。现代司法取证更重视证据链的完整,而当事人口供的重要性实际上在下降,如果证据链完整、闭合,莫某某翻供的后果将适得其反。



“蓝色钱江放火案”被告人莫焕晶的判决结果应当为死刑。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中指控被告的罪名是放火罪、盗窃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刑法分则按照危害客体的严重性将危害国家安全罪列为第一章,紧跟其后的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罪,而放火罪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列首位的犯罪。这是因为放火罪危害的是不特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故意杀人罪危害的是特定人的生命安全,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放火罪无论从性质上、危险性上还是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上都远比故意杀人罪要严重。本案中,如果火势得不到控制,也许要死更多的人,烧毁更多的财物,也许是一幢楼,甚至是整个小区!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莫焕晶长期沉迷赌博,6月22日凌晨5时许,莫焕晶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制造火灾,导致朱小贞和三名子女死亡,并造成被害人房屋和邻近房屋损失257万余元。被告人实施了放火,并造成了四个鲜活的生命死亡及大量财产损失,后果如此严重,决无轻判理由。本案自发生以来,民愤沸腾,被告长期赌博、盗窃,屡犯不止,劣迹斑斑,现又犯下如此罪行,所以,必须判死刑。



首先,我们需要说明的是莫焕晶在本案中构成的罪名是放火罪,不是故意杀人罪。而放火罪是一种严重性远比故意杀人罪更重的罪名。两者都可能造成致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但两者的区别在于:放火罪危害的是不特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其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规定在刑法分则的第二章;故意杀人罪危害的是特定人的生命安全,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四章。放火罪无论从性质上、危险性上还是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上都远比故意杀人罪要严重。

同样的危害后果,放火罪一定比故意杀人罪的判罚要重。因为故意杀人罪的最大危害结果是有上限的,而放火罪则没有,放火罪在火彻底被熄灭之前,它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是任何人都无法控制和确定的。故意杀人罪某种程度上可以防范,因为他的犯罪对象可控;放火罪则不然,任何跟犯罪分子素不相识的人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所以它的危险性和危害性都更大,必须作出更重的处罚。

根据中国现行死刑的执行标准,杀死四人不被执行死刑的概率微乎其微,所以致四人死亡的放火罪根本没有判出死刑立即执行以外刑罚的可能。这就是莫焕晶为什么必死无疑的原因。

莫焕晶唯一生还的机会在于其到底是故意放火还是意外失火,其是否有可能构成失火罪?但在该事实上其供认不讳,其就是为了邀功故意放火,所以其注定必死无疑,根本没有免死的辩护空间。

至于该小区的消防是否存在问题,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在该案中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即便消防能够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火灾并扑灭,也不是从轻判处莫焕金故意放火的理由。因为你在点火的那一刻,基于刑法对正常人理智的设立,你就有义务认识到可能因为火灾发现不及时,控制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你对放火可能造成的所有危害结果至少存在间接故意,根本不可能被认定为过失。

所以,莫焕晶的结局只可能有一个,被依法执行死刑。下面唯一的看点就是,其穷尽各种程序最终能多拖延多长时间而已。不可否认其律师今天开庭搅局的行为帮其多拖延了些时间,让其在这个世界上能多苟活几天。




保姆纵火案二审有什么风波?
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日前发布的消息,杭州保姆纵火案二审将于5月17日上午9点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一审被判死刑,此外,一审过程中还出现了被告更换律师的风波。2017年6月22日,杭州蓝色钱江高档小区18楼一住户家中发生大火,女主人朱小贞及其三个孩子不幸殒命。案发后,公安...

周某根是谁
周某根是杭州纵火案中遇难女主人朱小贞的丈夫。周某根,也就是林生斌,1964年7月出生,是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人。在2017年6月22日凌晨5点左右,浙江杭州蓝色钱江小区发生纵火案,该事件造成4人死亡(一位母亲和三个未成年孩子),而周某根当时不在家,因此幸免于难。在纵火案发生后,周某根作为遇难者...

杭州纵火案受害人疑被烟熏死是怎么回事?
太痛心!6月22日清晨5点,杭州城东高档小区蓝色钱江18楼一住户家中大火,女主人和三个孩子不幸殒命。据最新消息,市、区两级公安机关迅速组成强有力的专案组,经缜密侦查,认定这是一起人为放火刑事案件。该户保姆莫某晶因涉嫌放火罪已被上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但是具体案情还在进一步...

保姆纵火案今日再开庭主要是解决什么问题?
6月28日,杭州市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莫焕晶涉嫌放火罪、盗窃罪两项罪名,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并透露,莫焕晶在该雇主家中从事家庭保姆工作期间,多次窃取家中财物。经依法审查,7月1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蓝色钱江放火案”犯罪嫌疑人莫焕晶,以涉嫌放火罪、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并于8月21日...

纵火案保姆已送至杭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了吗?
从杭州保姆纵火案受害者家属了解,保姆莫焕晶纵火、盗窃一案公安机关已侦查终结,并已送到杭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事件回顾:6月22日,杭州“蓝色钱江”小区业主林生斌家的保姆莫焕晶于凌晨5点左右在客厅内纵火。最终,火灾酿成惨剧:林生斌的妻子和三个儿女,被大火吞噬,仅有莫焕晶从大火中逃脱。事件发生后...

“保姆纵火案”受害人起诉杭州消防局法院受理没有?
2017年6月22日,林生斌、朱小珍夫妇家保姆莫焕晶为偿还赌债,试图采取先放火后救火的方式博取雇主好感,以便借钱还债。导致杭州市上城区蓝色钱江2幢1单元1802室发生火灾,杭州市公安消防局接到火灾报警后,赶到火灾现场实施扑救,林生斌的妻子和三个年幼孩子不幸遇难。2017年12月26日中午,杭州保姆纵火案被害...

保姆纵火案二审开庭,保姆真的能减刑成功吗?
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情,在终审判决出来之前,一切皆有可能,在辩护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杭州蓝色钱江纵火案的犯罪嫌疑人莫焕晶有减刑的可能性,但我个人认为,这种减刑的可能性会非常小。原因如下:第一,在一审的庭辩中,莫焕晶的辩护律师认为“莫焕晶无放火故意”,但这一点并不容易证明。因为经过法庭...

杭州保姆纵火案照片
今年6月22日凌晨,保姆莫焕晶放火,导致雇主家中女主人及其三个孩子死亡。此事件引发社会持续关注。被害人家属林生斌于12月17日公布庭审时间,表示相信法律会给出公正的判决。林生斌已放弃民事赔偿,唯一的诉讼请求是严惩嫌疑人。保姆纵火案引发社会关注,媒体广泛报道。今年6月22日,杭州蓝色钱江高档小区18楼...

杭州“蓝色钱江纵火案”保姆是否构成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第四章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蓝色钱江纵火案主嫌、保姆莫某某是直接纵火致多人死亡,并危及整幢物业住户生命财产安全者,许多证据链均有明确指向,她本人在此前证词中也承认自己系出于故意纵火,因此只要...

杭州保姆纵火案女主人死前2次电话求助未被接通?
这两通未接来电曾是朱小贞求生的希望,很快就被熊熊大火吞灭了。6月22日早晨5点20分左右,住在蓝色钱江小区2幢2单元的夏芸(化名)被急促的敲门声惊醒。打开房门,一个邻居冲她喊,“着火了着火了,快点下楼!”夏芸吓得一激灵,赶紧跑回卧室,喊家人逃命。一家人顺着楼梯从13楼跑下去。到楼下往上看...

仁和区15229989079: 莫焕晶被执行死刑 莫焕晶是谁
窄亨鞣柳: 莫焕晶,女,1983年出生,广东东莞人,初中学历,6·22杭州小区纵火案罪犯.2016年9月,犯罪嫌疑人经上海某中介公司介绍,受雇于被害人家中从事保姆工作,之前曾在浙江绍兴、上海从事保姆工作,期间有三名雇主发现其有盗窃行为,...

仁和区15229989079: 杭州豪宅大火事件中放火者是谁? -
窄亨鞣柳: 杭州豪宅大火母子4人遇难,34岁保姆初步交代纵火事实.6月22日,杭州千万豪宅清晨突发大火,除保姆逃生外,女主人与3个孩子均抢救无效死亡.警方最新通报称,保姆初步交代纵火事实,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昨天5时07分,杭州市上...

仁和区15229989079: 杭州保姆纵火案,保姆是男主人的情人吗 -
窄亨鞣柳: 当然不是啊.

仁和区15229989079: 杭洲保姆纵火案最后结果 -
窄亨鞣柳: 保姆纵火案最终判处保姆死刑,作为了解杭州纵火案最后的结局.

仁和区15229989079: 杭州上城区鲲鹏路369号限号吗? -
窄亨鞣柳: 当然要限号,因为上城区属于杭州市中心,大部分的路都要限号限行.

仁和区15229989079: 杭州保姆纵火案,保姆莫焕晶处死前说了什么? -
窄亨鞣柳: 在一审的时候,莫焕晶在公众面前的忏悔词是——“如果我死了能让你好过一点,我真的愿意立刻去死”. 11月28日,杭州保姆纵火案发生的第156天.保姆莫焕晶的代理律师党琳山带来了莫焕晶写给林生斌的致歉信.这封首度曝光的不到200...

仁和区15229989079: 蓝色钱江保姆纵火女主人为什么不跑 -
窄亨鞣柳: 跑不掉,因为当时是凌晨五点,都在沉睡中,而且那个丧心病狂的保姆放火的地方刚好把主人房和小孩房通往逃生通道的路径堵住了.等到惊醒的时候,已经大火封门,无路可逃.

仁和区15229989079: 打鸟用什么最好 -
窄亨鞣柳: 施检查记录临时增补……造成母亲和孩子四人不幸遇难的杭州蓝色钱江小区2幢1单元1802室火灾过去了四天

仁和区15229989079: 莫焕晶被执行死刑 莫焕晶死了没有?
窄亨鞣柳: 莫焕晶死了.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1日上午,杭州“保姆纵火案”罪犯莫焕晶被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