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僚等级特权制度对中国走向法治的影响

作者&投稿:尘吕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官僚制度对后世的影响是什么~

1、从贵族政治转向官僚政治,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封建专制统治
2、促进了社会稳定,有利于封建经济发展。
2、培养了一批职业的官员,催生了士大夫阶层的产生。
4、造成官僚主义盛行,官僚利益集团攫取社会财富,社会生活腐化。
5、影响我国法制化进程,和现代行政机制的建设。

中国古代的礼强调“等差”,“别异”,具体体现在祭祀、服饰、礼仪、服制等方面。在法律上突出表现为“八议”制度。所谓“八议”,是指“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 凡属八议特权优待范围以内的贵族官僚,除“十恶”外,流罪以下减一等,死罪则根据其身份和犯罪情节由官史集议减罪,报请皇帝批准,此谓“犯法则在八议,轻重不在刑书。”“八议”制度是封建法律与司法的特权性的集中表现, 展示了中国古代特权法的精髓:通过整套互为呼应的律文,使贵族官吏的犯罪处罚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以致完全逍遥法外,而这一切均是在合法且合礼的旗号下进行的,法的公平要求与礼的差等性在古代中国实现了奇妙的合一。以上这些是特权法在中国古代刑法原则上的体现。

从中国古代的立法来看,能突出体现等级特权的罪名有:1.奴隶社会的“变更等级名分罪”它是诣在维护奴隶主阶级等级特权的罪名。在奴隶时代,天子、诸侯、大夫各有与之名分相适应的礼乐服制,违反者治罪,甚至为天子制作棺墩不符法定标准,也要处死刑。总之,中国古代社会通过这些罪名的制定,严格维护着等级特权制。2.能突出体现等级特权法的刑名就是赎刑。从内容上看,赎有金赎、赀赎、役赎,而金赎只适用于有一定身份的上层人物。由于赎刑只对有产者有实际意义,故实行结果是“富者得生,贫者独死,是贫富异刑而法不一。”这就表明,赎刑之制在中国古代社会是专为少数剥削统治者减免刑罚而设置的,为他们享有法律特权提供了保障。

中国古代严格的等级制度,必然导致司法实践中特权的存在。中国古代的犯罪“特权”主体在诉讼的提起,案件的审理,刑具的适用,刑罚的适用,行刑的场所等方面都享有充分的特权。比如“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即大夫以上贵族及其妻犯罪可不亲自出庭受审,而由属吏代理参加诉讼活动;又比如贾谊的“刑不上大夫”,这里的刑仅指肉刑。少数特殊阶层的人之所以能免除肉刑,是因为刑人非人,君子不近刑人。大夫等命臣又实为天子、国家的肱股,体现天子、国家的尊严,故不得如外族、庶众一样,具有刑人身份的结果[6],必须对他们的犯罪做变通处罚。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的法律植根于封建等级社会,打上了深深的等差特权烙印,这是由当时封建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决定的,对维护封建社会的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古代官僚等级特权制度对中国走向法治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群体庞大,耗费惊人

  中国自秦汉以降,官员之多、之滥,机构恶性膨胀之难以遏制,尤为历代史家所诟病。据宋史记载,王安石施行变法,一次就裁减冗员十九万人。据此作粗略估计,北宋在编官员的总数,起码应跟当时一百多万的常备兵总数相当。宋代版图不大,全国人口至多不超过一亿;官员所占比例如此之高,在一个生产力低下的农耕社会里,民众负担之沉重,可想而知。又据汉代史料记载说:“汉宣以来,百姓赋钱,一岁为四十馀万万。吏俸用其半,馀二十万万,藏于都内为禁钱。”这就是说,当时官员的薪俸,已占到了国家财政收入的一半还多。

  而以上两条史料,还只是官方统计数据。实际上,各郡县的地方官僚们,还要聘用大量的书办、杂役之类编外人员或曰临时工,这些人的薪酬及日用开支,还要靠向百姓摊派苛捐杂税来满足,所以民间负担之沉重,可谓超乎想象。

  (二)、机构重叠,多生弊端

  中国的官僚制度,从构建之日起,就确立了从中央到郡、县、乡、亭(里)的四级或五级垂直对口管理体制。这一体制在后来虽稍有变动,但基本的框架却一直沿袭了下来。在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国度,这种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也许是一种唯一的选择,因为它确实有

  利于

  君主的集权和国家的大一统。

  但由于机构重叠过多,加之道路遥远信息不畅,中央政府政令的贯彻实施和下面的信息反馈,必然产生困难。由于山高皇帝远,地方官员们需要更多地依靠自己的判断来行政,久而久之,就会演化出一套对中央政策作选择性执行的潜规则来。所谓“瞒上不瞒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所反映的就是这种情况。

  因此之故,在地方官贯彻实施中央政令的过程中,就会产生一种逐级递增或逐级递减的效应。对利官不利民的政令,比如增加或催缴税赋之类的,官员们往往闻风而动,雷厉风行,甚至上头放个屁,下面唱台戏,闹得民间鸡飞狗跳,人心惶惶。而对利民不利官的政令,比如减免税赋禁止苛派之类的,官员们则会消极应付,拖着不办,甚或阳奉阴违,另搞一套。

  (三)、关系复杂,结党营私

  由于群体庞大,机构重叠,组织人事的管理又无严格的章法,而较多人为的干预,因此,必然导致官僚集团内部产生诸多利益的交集与勾连,从而形成复杂的人际关系网络或利益链条;有些官僚,还会通过姻亲朋党等关系网,联接成一个个紧密的利益集团。利用这种复杂的关系网络,官僚们可以互为奥援,互通声气,捞取经济利益,操控人事安排,甚至左右朝政,兴风作浪。

  官场的人际关系网虽然极其复杂,但最常见者不外乎以下三种:

  一为上下勾结。各级地方官,会千方百计在中央部门寻找后台或靠山,通过利益输送,为自己的仕途上保险。“朝里有人好做官”,即便不能因此得到提拔重用,但犯了事的时候,起码能够得到庇护转圜。所以就连《金瓶梅》里西门庆那样的一名县衙小吏,也要通过关系到京师的太师府寻找依靠,为此不惜大把使钱。而京里的大官们,其实也需要在各地寻找桩脚、爪牙或曰代理人,替他们广为搜刮民间资财。就是这种自下而上的利益输送和自上而下的权力庇护,构成了历朝历代最主要的官场利益链,自古及今,延绵不绝。

  二为横向联结。势力与地位相近的官僚们,往往通过姻亲、故旧、宗族之类关系,形成一种同气连枝的利益集团。他们官官相护,勾结串通,“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正是在这样一种难以撼动的势力背景庇护下,《红楼梦》里的呆霸王薛蟠,才敢于公然抢夺良家妇女,并毫不在乎酿出命案;王熙凤也才有胆子大放高利贷,有能力包打官司,大把收取银两。至于国民党掌控中国大陆时期盛极一时的蒋、宋、孔、陈四大家族,那就更是这种官场利益勾结的现代版和顶级版。不过也正是这种结党营私,最终导致了国民党政权在大陆的覆亡。

  三为底层官吏的纠结。由朝廷派遣的州、县地方官员,都是实行任期制的流官,流动性强。而他们手下的师爷、门子、牢头、听差等役吏,则多是本地人,一般由现任官员据情录用,身份等同于今日所谓的临时工。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其实都是长期操持本职的老油子,谙熟官场的一切明暗规矩,并且跟本地乡绅土豪的关系十分密切。外面派来的官员,无论行政、司法,还是欲搜刮以自肥,都要借重这一班人,因而他们便得以作威作福,横行乡里。他们身著公服,背靠官府,但干的却是强盗的勾当。他们敲诈勒索,巧取豪夺,占人田地,霸人房产,制造冤狱,坑人性命,无恶不作。这一类人对百姓的压迫与危害,最直接也最凶残。他们既是官僚特权政治赖以存在的基础,同时也是历代政权忠实的掘墓人。

  (四)、特权垄断,经营自肥

  官僚特权制度的一大特点,就是官僚依法享有众多特权。官员高踞于民众之上,一贯强行为民作主,实即民之主宰,并按不同级别,在居住、服饰、出行等方面,享受诸多特权。经济方面,官员不仅可按级别的不同,享有本人或全家免除税赋徭役的优惠待遇,还要享受高薪厚禄,并得到皇上赏赐的职田。

  以上依法享受的特殊待遇,往往并不能满足官僚们的胃口,他们还会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尽可能捞取更多的利益。比如,明令由国家垄断经营的贩盐、冶铁、铸钱、漕运等资源性、暴利性行业,即所谓的国营行业,就只不过是名义而已,实际权力,都掌控在那些“有关部门”的官僚手中。他们依靠垄断经营所获取的暴利,除部分上交国库,更多的获利,都进了官僚们的私家。靠此而终致富可敌国的官僚,历朝历代皆有,可谓不乏传承。

  还有更多的官员,虽不能得以介入上述国家垄断性行业以获取暴利,但凭借手中的权力,他们亦可介入民间的非法经营而自肥。这其中,最为常见也最能让他们快速致富的途径,就是进行官商勾结,获取非法收入。因为从汉代开始的大中国,实际上已经形成了广大的全国统一市场,商业资本的规模之大,之活跃,早超过了十三世纪的欧洲;靠市场弄钱,就成了官僚们的一大发现。所以早在两千年前,中国社会就已产生了第一批权贵资本主义的老祖宗。

  本来,在中国传统的专制制度下,商人一直都是备受歧视的社会群体,经商一直都被视为“末业”甚至是“贱业”。传统主流社会对商人的态度,就如同当代马列主义者之看待资产阶级,认为他们是天生带有原罪的;从事经商的人,被录入“市籍”,属于另类,连儿子都不能做官的。可是,金钱的吸引力毕竟太大,依法禁止经商的官员们,会私下跟商人勾结,充当商人的保护伞,支持他们操控市场,垄断经营,甚至做“子钱家”放高利贷获取暴利,然后共同分肥。

  (五)、贪腐成性,顽症难治

  马克思揭露资本家的天性,说在百分之二百的利润诱惑下,他们就会甘冒杀头的危险去追逐利润。而事实证明,古今中外的官僚们,也同样具备这样的贪婪本性;当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大笔捞取钱财时,一切的道德说教和法律警示都是苍白无力的。所以官员贪腐,可说是一种普世的顽症,而且在那些权力失去监管的地方,它更会像瘟疫一样四处蔓延,遍地流行。

  不过,由于西方人普遍信奉基督教或天主教,相信死去之后,灵魂是要到上帝那里接受审判的,所以官员的贪,也只是想在末日审判到来之前,弄些钱挥霍一度,享受一生。而在中国,持奉的却是视死如视生的古老信条。所谓“子子孙孙,万世之基业也”;皇帝和官僚们,无不希望保有千秋香火,以便万代血食。因此一旦掌权之后,就不仅要为自身谋,为今生谋,还要为死后谋,为儿孙谋。故而在中国的官场里,贪官不仅繁殖迅速,产量奇高,并且普遍都格外贪婪。

  “千里做官只为钱”。“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些都是官场上背地下流行的私话、实话。而官僚们弄钱的途径,又可谓门道多多。下属的贡献,审理狱讼时原被告的贿赂,截留赈灾款物,瞒报税赋收入,虚支工程款项,等等等等,真是钻头觅缝,无孔不入。汉代的大司农田延年,相当于农业和建设工程部部长,他在为汉昭帝筑墓时,雇民间牛车三万辆运沙土,每辆雇价一千文,他虚报为二千文,一次就贪污三千万钱。按当时的比价,十万钱就相当于一户中等之家的家产;田延年一次贪污就弄到三百个中产之家的财富,你叫他如何不贪?

  中国的贪官,不仅贪得无厌,而且前仆后继,迹近疯狂,因此历朝历代,治吏治贪都是最高统治者最感迫切也最为头疼的问题,为此可谓想尽了办法,用尽了手段。派监察御史,派八府巡按,甚至皇帝微服私访,但大都治标不治本,按下葫芦又浮起瓢。贫农出身的朱元璋,恨贪官恨到极点,不仅杀掉贪官无数,还使出了古今中外最为残酷的手段。他命令将贪官杀死,然后“剥皮实草”,做成动物标本那样的贪官标本,摆放到官衙大堂上以儆效尤。可是,大明朝的贪官依然春风不吹都会生,朱皇帝临死时只能悲叹:“贪官怎么就杀不绝啊!”

  (六)、以官为本,以利维系

  贪官既然杀不尽,于是就有了用高薪以养廉的说法。那么,高薪养廉的效果又如何呢?其实,这只不过是糊弄老百姓的一个千年鬼话罢了。因为高薪的目的并非养廉,故而也就不可能养廉,该贪的,他照贪。清代的和珅,贪到了富可敌国的地步,却依然不肯收手。宋代的严嵩父子,贪到家里的金银堆如山积,仍贪脏不止,还专门做了个帐簿计数,每贪满五百万,就置酒高会,以表庆祝,时人称之为“害钱痨”。

  故而所谓高薪养廉,不过是最高统治者的一种政治盘算而已,其目的,无非是要用高薪厚禄,把官员们联接成为一个庞大的利益共同体,或者照鲁迅的说法,让他们一起加入这人肉的盛宴,以便让他们齐心合力,共同来维护这一桌千古不散的筵席。从这一点上来看,效果倒是明显的,特别是在加强内部团结、共同维护特权体制和镇压民众反抗方面,确实实现了官心的高度一致。

  这一高薪厚禄以官为本的国策,还产生了另一个对中国人影响深远的结果,那就是在国人心中,树立了一种牢固的官本位思想。做官,成了一千多年来中国读书人毕生追求与奋斗的目标和方向。考秀才、考举人、考进士,考到痴迷,考到疯狂。“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的目的在当官,当官的目的在获利,打破头也要挤进那个权力的圈子,就是为了进去共享那人肉的筵席。

  然而历史证明,这种收买官心的做法,也并不完全保险,到了新主子强势崛起,或是外族大举入侵之时,予原政权以致命一击的,往往都是那些享受高薪厚禄的前朝官员。这类故事,在宋元之际,明清之际,以及日本人大举侵华之际,出得最多。奇怪吗?不奇怪。因利而效忠者,亦必因利而背叛,这也是人之常情。

  (七)、近亲繁殖,逐代退化

  中国特权专制社会权利的延续与繁衍,跟其它专制社会一样,所采取的也必然是一种近亲繁殖模式,因而,出现逐代退化将是无可避免的。一般而言,可以分为以下三种近亲繁殖类型:

  其一为皇族的生物性近亲繁殖。出于门当户对的考虑和世袭制下政治联姻的需要,皇族一般都较多姑表或姨表姻亲。这一方面固然有利于权力的顺利交接和平稳过渡,但是,也就必然造成皇位继承人品种的逐代退化,他们多半黯弱愚鲁,或执拗乖戾,从而为王朝的衰落埋下病根。

  其二为官僚集团内的组织性近亲繁殖。官僚们在物色、推荐和选拔权力继承人时,通常要受到亲缘、裙带、师生、同门等关系的影响,从而只考虑亲疏,不注重才德。这种组织性的近亲繁殖,也必然会造成官僚集团继承人能力的逐代退化。比如汉代的推举孝廉和贤良方正制度,演化到后期就完全变了味。以致汉末童谣这样唱道:“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这样的历史宿命,其实是无法避免的。

  其三为思想性的近亲繁殖。每三年举行一次的科举考试,本来倒是一个不错的人才选拔制度,可以吸纳一些新人进入统治集团,犹如输入一些新鲜血液。但由于主考的官员们,一个个都是经历了数十年官场生涯、被打磨得光溜圆滑的顽固分子,故而经他们挑选出来的,起码也是些能在思想上跟他们基本保持一致的人物。而历代许多思想敏锐才华出众的考生,就因为在试卷里表露出了思想不正确或政治不正确而遭考官刷卷,以致屡考不中,抱憾终身。这样在经过了几代的逆淘汰之后,满朝里站立的,便多是些平庸之辈了。

  以上三种近亲繁殖,最终就决定了一代王朝的“气数”。因为这种退化与衰落一旦跟腐败蔓延引发的社会动乱叠加,改朝换代的时刻,也就到来了。

  (八)、黑暗专制,民不聊生

  官僚特权制度,必然是一种专制的制度。由于权力的授予和监管是自上而下来的,政权的秉性也是从上而下逐级克隆出来的,所以它的运作,就必然是专断的、蛮横的和不透明的。这种制度以长官意志为法律,强调下级对上级的绝对服从,

  全国对君主的绝对服从,故而特别强调一致性。因此尽管官员们各自肚里都打着各自不可告人的主意,但表面上却显得思想高度一致,圈子里千篇一律的官话、假话、套话盛行。更具讽刺意味的是,这样一个专横的特权制度,却坚持要用儒家仁义道德的脂粉来粉饰自己,但又总是骗不了老百姓。从前民间流行一句话,用来形容清朝和民国的那些官员。说他们是“满嘴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可谓一语中的,十分形象传神。

  正是由于中国古代封建君主官僚对社会的压迫和 不平等才导致中国当前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必须要进行法制建设。法制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保障。

  这种本性野蛮凶残、专横暴戾,表面上却打着儒家仁义道德旗号的特权专制制度,在处理狱讼时、在对百姓进行横征暴敛时,其滥权的特性表现得特别露骨和淋漓尽致。对待无权无势的平民百姓,官员们可因稍不遂意就无端制造罪名,进行抓捕,而一旦投入监牢,又无钱打点,囚犯就会随时面临死亡。

  看看《水浒传》里,武松在监牢里耳闻目睹的那些治理犯人的手法,是不是件件堪称经典?特别是那种让犯人吃饱喝足之后,再使人把他用草席卷成一筒头朝下竖立到墙角的办法,可以让人死后身上什么伤痕都见不到。外面的人如果要问起来,管营和差拨就会说,他那是喝开水死的,吃饭撑死的,娱乐死的。

  至于官员们下乡催交税赋,征索财物,那就更是飞扬跋扈,甚于猛虎了。柳宗元在《捕蛇者》中写道:“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哗然而骇者,虽鸡狗不得宁焉。”晚唐诗人杜荀鹤在《题所居村舍》里写道:“家随兵尽屋空存,税额宁容减一分?衣食旋营犹可度,赋输长急不堪闻。”白居易的《杜陵叟》,讲的就更是一个千古的伤心故事。春秋两季接连遭灾庄稼苦无收成的杜陵叟,面对的却是“长吏明知不申破,急敛暴征求考课。典桑卖地纳官租,明年衣食将如何?剥我身上帛,夺我口中食。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

  等等等等,引不胜引,摘不胜摘,两千年来官僚特权制度和官僚们对无辜百姓犯下的恶行,可谓罄竹难书。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现代民国政府统治时期,亦未改变。上世纪四十年代,在西南联大教书的

第一种,高高在上,孤陋寡闻,不了解下情,不调查研究,不抓具体政策,不做政治思想工作,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一旦发号施令,必将误国误民。这是脱离领导、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

第二种,狂妄自大,骄傲自满;主观片面,粗枝大叶;不抓业务,空谈政治;不听人言,蛮横专断;不顾实际,胡乱指挥。这是强迫命令式的官僚主义。

第三种,从早到晚,忙忙碌碌,一年到头,辛辛苦苦;对事情没有调查,对人员没有考察;发言无准备,工作无计划;既不研究政策,又不依靠群众,盲目单干,不辨方向。这是无头脑的、迷失方向的、事务主义的官僚主义。

第四种,官气熏天,不可向迩;唯我独尊,使人望而生畏;颐指气使,不以平等待人;作风粗暴,动辄破口骂人。这是老爷式的官僚主义。

第五种,不学无术,耻于下问;浮夸谎报,瞒哄中央;弄虚作假,文过饰非;功则归己,过则归人。这是不老实的官僚主义。

第六种,遇事推诿,怕负责任;承担任务,讨价还价;办事拖拉,长期不决;麻木不仁,失掉警惕。这是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

第七种,遇事敷衍,与人无争;老于世故,巧于应付;上捧下拉,面面俱圆。这是做官混饭吃的官僚主义。

第八种,学政治不成,钻业务不进;语言无味,领导无方;尸位素餐,滥竽充数。这是颟顸无能的官僚主义。

第九种,糊糊涂涂,混混沌沌,人云亦云,得过且过,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一问三不知,一曝十日寒。这是糊涂无用的官僚主义。

第十种,文件要人代读,边听边睡,不看就批,错了怪人;对事情心中无数,又不愿跟人商量,推来推去,不了了之;对上则支支吾吾,唯唯诺诺,对下则不懂装懂,指手划脚,对同级则貌合神离,同床异梦。这是懒汉式的官僚主义。

第十一种,机构庞杂,人浮于事,重床叠屋,团团转转,人多事乱,不务正业,浪费资财,破坏制度。这是机关式的官僚主义。

第十二种,指示多,不看;报告多,不批;表报多,不用;会议多,不传;来往多,不谈。这是文牍主义和形式主义的官僚主义。

第十三种,图享受,怕艰苦;好伸手,走后门;一人做“官”,全家享福,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请客送礼,置装添私;苦乐不均,内外不一。这是特殊化的官僚主义。

第十四种,“官”越做越大,脾气越来越坏,生活要求越来越高,房子越大越好,装饰越贵越好,供应越多越好;领导干部这样,必定引起周围的人铺张浪费,左右的人上下其手。这是摆官架子的官僚主义。

第十五种,假公济私,移私作公;监守自盗,执法犯法;多吃多占,不退不还。这是自私自利的官僚主义。

第十六种,伸手向党要名誉,要地位,不给还不满意;对工作挑肥拣瘦,对待遇斤斤计较;对同事拉拉扯扯,对群众漠不关心。这是争名夺利的官僚主义。

第十七种,多头领导,互不团结;政出多门,工作散乱;互相排挤,上下隔阂;既不集中,也无民主。这是闹不团结的官僚主义。

第十八种,目无组织,任用私人,结党营私,互相包庇;封建关系,派别利益;个人超越一切,小公损害大公。这是宗派性的官僚主义。

第十九种,革命意志衰退,政治生活蜕化;靠老资格,摆官架子;大吃大喝,好逸恶劳,游山玩水,走马观花;既不用脑,也不动手;不注意国家利益,不关心群众生活。这是蜕化变质的官僚主义。

第二十种,助长歪风邪气,纵容坏人坏事;打击报复,违法乱纪,压制民主,欺凌群众;直至敌我不分,互相勾结,作奸犯科,害党害国。这是走上非常危险道路的官僚主义。


什么是我国古代的官僚制度我国古代的官僚制度是什
于是中国就形成了以皇帝为中心,以地主阶级为基础的封建官僚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各级官吏只对皇帝负责.官吏们依据等级地位的高下,分别成为拥有不同权限的权贵阶层.但他们不得以贵族的身份进行治理,而必须以皇帝的仆役资格行使治理.大小官吏的任免予夺等一切权力,都集中在皇帝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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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阳县19568438442: 历史问题--中华法系的特征是什么?中华法系的特征是什么? -
沈健肾炎:[答案] 1.奴隶制时代法的特点.中国奴隶制时代,虽有成文法,但不向社会公布,以便于奴隶主贵族临事议制,任意施刑.奴隶主贵族还竭力假借神意,执行天罚,以增加司法镇压的威慑力量.至西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统治者强调“明德慎罚”,以刑、德...

固阳县19568438442: 中国古代官僚贵族特权法的主要内容 -
沈健肾炎: 封建贵族官僚中的八种人犯罪后,享有减免刑罚处分的特权制度.具体包括:一、议亲,指皇亲国戚;二、议故,指皇帝的亲密故旧;三、议贤,指朝廷认为“有大德行”的人;四、议能,指有杰出的政治、军事才能的人;五、议功,指为封建王朝建立过卓著功勋的人;六、议贵,指一定品级以上的官员以及有一定等级爵位的人;七、议勤,指为封建国家勤劳服务的人;八、议宾,指前朝国君的后裔被尊为国宾的.上述八种特殊人物犯罪,司法官员不能直接定罪判刑,而要将他的犯罪情况和特殊身份报到朝廷,由负责的官员集体审议,提出意见,报请皇帝裁决,给予宽宥处理.一般情况下死刑均能免除,其他的刑罚则可以降等处理.

固阳县19568438442: ,谈谈你对,中国古代制度的认识求一篇作文 -
沈健肾炎: 读完我国古代法律制度,使我不仅对古代的整个法律体系有一个明确的认识,而且还了解到其产生的根源和社会背景.中国古代自国家出现后,统治阶级就开始通过国家机关制定法律,建立法律制度.经过几千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的法...

固阳县19568438442: 以《唐律疏议》为例,说明中国封建法典的特点如题
沈健肾炎: 一、法律出于皇权,维护皇权. 古代中国实行专制主义的统治,奴隶社会的君主的“命”即法律,封建社会的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实行个人独裁统治,既是最高立法...

固阳县19568438442: 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作用
沈健肾炎: 古代选官制度的变化构成: 1.夏、商、周时代:“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原始社会末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禅让制破坏后,出现了“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袭制.世袭制的特点是王权与族权统一.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

固阳县19568438442: 谈谈对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认识 -
沈健肾炎: 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内容和特征是在漫长的法律实践过程中形成的.从思想渊源来看,它们大都是从先秦时代的思想材料中加以提炼而成的.这些思想材料有的本来是对立的,但在封建社会的政治法律实践中逐渐融而为一、并行不悖.这些都代...

固阳县19568438442: 唐律是如何维护贵族官僚的等级特权的 -
沈健肾炎: 1唐律规定了“八议”,即八种人犯罪免刑或减刑,然后这八种人都是封建贵族,还规定除这八种人外,其他几种贵族享有请,减,免,赎,官当等法律特权 2唐律规定了“十恶”,就是十种侵犯封建统治秩序的行为,关系到了贵族官僚封建统治的根本利益 3唐律规定了“同罪异罚”原则,把社会成员分了等级,除皇帝外有贵族,官僚,平民,贱民,在法律上地位截然不同. 4唐律规定了“贼盗”篇,保护封建政权,贵族阶级利益生命财产不受侵犯的法律 反正那封建统治时期皇帝又不受法律约束,法律就做来专门维护贵族官僚封建统治的,咱老百姓就是受欺压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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