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可以处多少罚款

作者&投稿:戈莉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根据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可知,截止于2023年5月31日,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处罚为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医院药房买药开发票就完成了。


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可...
【答案】:B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规文件汇编。《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参见《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规文件...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可以处()万元罚款...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有()。
【答案】:A、B、D、E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1)就同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可以处多少罚款_百度知 ...
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根据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可知,截止于2023年5月31日,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处罚为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医院药房买药开发票就完成了。

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投标人,投标人怎么做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第五十一条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关于招标文件中“指定品牌”情况的法律规定
关于招标文件中“指定品牌”的法律规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属于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遇到...

技术参数虚假应标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条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

设置不合理的招投标条件也违法吗
《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第五十一条规定,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注意,《招标投标法》中并没有规定招标人采用不...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主要有哪些情形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现在罚款多少元?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的投标...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注意这里的可以,不是应当!!!

梅县18561434234: 招标人哪些行为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
锐鲁安吉: 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