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作者&投稿:别涛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中央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法律分析:中央农村宅基地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必须按照批准规定建设;二是,闲置的农村宅基地可以出租给他人发展农家乐、民宿等新兴经营方式,但租赁期限不可以超过二十年。三是,农村宅基地也可以将使用权转让给投资者,投资者享有同样的权益,充分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三、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四、鼓励节约集约利用宅基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五、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要严格遵守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六、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要充分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有: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防止犯颠覆性错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拓展资料:
农村房屋宅基地不可以买卖。但是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房屋转让时转让。《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进行交易的,所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不能买卖的,但使用权是可以交易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农村的宅基地不可以卖。
宅基地使用权只能由宅基地使用权人行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有效转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第一,转让行为应征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第二,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第三,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农村宅基地新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村庄,原则上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鼓励采用多种形式在规划的集中建设区域内建设农村村民新居。
在城镇稳定就业并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的农村村民,已经通过纳入城镇居民住房保障体系实现户有所居的,不再为其分配宅基地。农户家庭有两名及以上子女需要分户的,原则上应有一名子(女)与父母共用一处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加强宅基地管理,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稳定农村“一户一宅”制度,规范宅基地使用,合理流转,提高宅基地资源利用效率,杜绝城市居民到农村买地建房。
在新政策里面,农民可以退出三权。三个权利分别是房屋的所有权,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的经营权,这三个权利分别对应着农民对于自己房屋的居住权,还有整个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的权利和利用土地来进行生产经营的权利,这对于农民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变化,很多农民不需要在农村居住,这就导致了农村宅基地大面积抛荒,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不过新规里规定,拥有宅基地的农民可将这三权让渡给政府,从而获得一定的补偿金,这样可大大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
另一个新规便是农民的宅基地可以自由买卖了,不过主体必须进行变更登记,也就是过户,否则这宅基地买卖合同就不成立,在法律上也不认可宅基地主体变更的,另外,购买宅基地的主体必须要把户口先迁入宅基地的所在地才可以,绝不允许非宅基地户口所在地的人购买宅基地,国家相关部门对这方面还是抓得很严的,如果没有这条限制,那农村宅基地的改革便沦为新的资本抢地大战了,这违反了我国进行宅基地改革的初衷。
在新政策里面,农民申请宅基地变得更加方便快捷了,只需向村委上报申请,政府同意后便可拥有自己的宅基地,这对于申请这一方来讲是非常便利的。农民可以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房子,即使多建一些房屋,也不会被当作是违规建筑被拆,只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便可正常使用房子。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大体上在这三方面规定了农村宅基地的性质,整体上而言,对于农民来说,这宅基地新规是偏向友好的,总体上来讲是考虑到了农民对于宅基地的使用和自己权利的维护的,所以当今之下,我们是要利用好农村宅基地新规,结合自身的优势去发展壮大自己,让自己的生活水平更上一个台阶。


宅基地建房最新政策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加强宅基地管理,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稳定农村“一户一宅”制度,规范宅基地使用,合理流转,提高宅基地资源利用效率,杜绝城市居民到农村买地建房。在新政策里面,农民可以退出三权。三个权利分别是房屋的所有权,宅基地的...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2022年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如下:1、征收宅基猜镇地的安置费和土地补偿按照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来进行计算;2、附属物按照当地政府下发的补偿方法给予等价补偿;3、农村房屋拆除补偿标准:农村草房一平米补偿1900元;农村砖瓦房一平米补偿2400元;农村砖砼结构房屋一平米补偿2800元;农村二层及两层以上楼房...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23
农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有非农村户口不能建房、对宅基地超出的面积进行征税、宅基地有偿退出、不允许以买卖宅基地为出发点、要求各地区必须严格实施“一户一宅”的政策、宅基地可以流转交易等。一、农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有哪些?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新房宅基地面积审批标准为每户面...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农村宅基地的新政策主要见于《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具体如下: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附属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体所有土地。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村的宅基地管理。第四条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

2023年农村自建房最新政策规定是什么?
2023年农村自建房最新政策规定如下:1、以后农村房屋不允许未批先建,以前村民想建个房很容易,在自家地头或在村内置换的土地上划片地就可以用来建房,只要自己条件允许随时就可以开工建设,如果房建好了,甚至还可以补办手续,将房屋确权登记下来。但是这种情况以后不再允许,甚至在老宅基地上进行房屋翻建...

安徽农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
安徽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户只能拥有使用权。2021年起,各地将逐步推行宅基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共同所有制等方面的改革。安徽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于2021年正式出台,并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行。该政策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户只能拥有...

农村宅基地建房的最新政策以及建房标准
农村宅基地建房标准应为村委统一确定的标准,每户独立住宅不得超过三层。 农村宅基地建房的最新政策是盖房前需经村委会以及乡镇建设办公室的批准、遵守一户一房原则、建房时建房面积为标准建筑面积、建房符合建筑标准、保证使用权人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禁止在法律规定禁止建房的地区建房。农村宅基地建房...

新土地法宅基地最新政策
农村宅基地政策如下: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2、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3、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

农村建房国家政策
农村建房政策是:农村村民建房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建房面积应不超过75_,四人的农户建房面积应不超过100_,五人的农户建房面积应不超过110_;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建房面积应不超过125_。一、农村村民...

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
“一户多宅”合法情况:1、继承:房屋作为农户的私产是可以继承的,加之“地随房走”的原则,因继承农房占有宅基地而形成的一户多宅,可以进行确权。2、买卖:在同一个村集体内进行宅基地合法买卖,注意签订购买合同和产权的过户,在没有分户之前的一户多宅也应当予以确权登记。3、政策原因:参军入伍...

昆山市17562357732: 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有哪些内容?
姓奋舒降: 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三、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昆山市17562357732: 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有什么?
姓奋舒降: 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 1.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作居住、生活而占有、利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 2.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村民只享有使用权, 3.农村村民建住宅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应有规 划、有计划地逐步向城镇和集中居住点集中,禁止散点建房,鼓励农民进镇购房或按规划集中建设公寓式住宅,尽量少占或不占用耕地

昆山市17562357732: 国家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 -
姓奋舒降: 目前没有出台新政策,还是要经村委同意后到建房审批、获得建房许可后可以建房~

昆山市17562357732: 请问新《土地管理法》关于村民宅基地有何规定? -
姓奋舒降: 【土地估价师考讯】 答: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并且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宅基地已达到规定的标准就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可在原宅基地改建,或退出原宅基地再申请新宅基地...

昆山市17562357732: 农村土改新政策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
姓奋舒降: 1、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2、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

昆山市17562357732: 农村宅基地规定
姓奋舒降: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我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规定.一、宅基地面积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户籍面积.二、宅基面积的确定1、农村...

昆山市17562357732: 农村宅基地动迁新政策是怎样的 -
姓奋舒降: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用于建设自住房屋的土地.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

昆山市17562357732: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16 -
姓奋舒降: 2016年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涉及到千家万户,直接影响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妥善解决好人往哪里去、地从哪里来、钱从何处找、该由谁来管等问题,必须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必须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必须有一整套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昆山市17562357732: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15大小怎么规定浙江省
姓奋舒降: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的,最高不得超过一百二十五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得超过一百四十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平方米.农村村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昆山市17562357732: 浙江申请宅基地的规定 -
姓奋舒降: 坚决贯彻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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