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朵苍白的书。

作者&投稿:蔚莉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苏霍姆林斯基的著作~

《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把整个心灵献给孩子》、《帕甫雷什中学》、《公民的诞生》


苏霍姆林斯基(1918——1970)是苏联当代最有名望的教育家。出生于乌克兰共和国一个农民家庭。1936至1939年就读于波尔塔瓦师范学院函授部,毕业后取得中学教师证书。1948年起至去世,担任他家乡所在地的一所农村完全中学——巴甫雷什中学的校长。自1957年起,一直是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院通讯院士。1968年起任苏联教育科学院通讯院士。1969年获乌克兰社会主义加盟共和国功勋教师称号,并获两枚列宁勋章和1枚红星勋章等。
苏霍姆林斯基在从事学校实际工作的同时,进行了一系列教育理论问题的研究,写有《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把整个心灵献给孩子》、《帕甫雷什中学》、《公民的诞生》等教育专著。
立志从教
苏霍姆林斯基的小学、中学生活,一直是在本村学校度过的。这是一座七年制的学校,虽然学校设施条件极为普通,但这里却有一批较好的师资力量。这对从小受到家庭良好熏陶的苏霍姆林斯基来说,是一个极好的环境。他的善良天性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发展,知识能力得到了迅速的拓宽。他在家经常主动帮助父母邻居做事,在学校里是位品学兼优的学生,得到了当时校长伊万·萨维奇和教务主任布师科夫斯基的重视和关怀。然而对他影响最大的要数启蒙女教师安娜·萨莫伊洛英娜。
这位女教师在教育工作中,不仅是孩子们的老师,也是孩子们亲密的伙伴。苏霍姆林斯基觉得这位女教师象一个女魔法师,她知道一切美的秘密。她讲课时学生们都有浓厚的兴趣,所教的知识常被学生铭刻在记忆之中。她常带孩子们到大自然中去,引导学生思考许多问题,学习了不少东西,明白了许多道理……我们摄下了这样的一个事件:
在山花烂漫、万物生机昂然的季节,有一天下午,安娜·萨莫伊洛英娜带学生们来到了森林,这对苏霍姆林斯基来说是再熟悉不过的地方了,他平时就到这里来玩。但女教师的解说,让他接触了许多过去没有注意到的新事物和很多使他感到惊奇的东西;看这颗盛开的椴树在帮助蜜蜂酿蜜;瞧那个蚁穴——过去是苏霍姆林斯基出自恶作剧曾用棍子去桶它,而现在老师说这个蚁穴有回廊和广场,有幼儿园和粮仓……原来是一个童话般的城市。他感到不和老师一起来。就不会发现世界上这么多美好的东西。当孩子们领略了这大自然美好的风光,急冲冲准备回家的时候,她还有一新招:“孩子们,为爷爷、奶奶、爸爸、妈妈采集些鲜花吧。当孩子们关心长辈的时候,长辈会感到高兴,而鲜花——这是关怀和敬爱的标志。……”苏霍姆林斯基接受的就是这样的教育。
这使幼小的苏霍姆林斯基不仅爱上了书本,爱上了同伴,爱上了大自然,而且他更尊敬这位老师。他向往着自己的知识能同老师一样渊博,向往能象老师一样。从这时起,苏霍姆林斯基逐步树立了从事教师这一神圣职业的志向。因此在七年制学校毕业时,他毅然决定报考师范院校,后来一步一个脚印,从一个普通的教师成长为一名伟大的教育家。
反思失误
苏霍姆林斯基在他的教育实践中也曾有过这样的失误。
那时,他刚参加工作。一个名叫斯捷帕的男孩,由于过分活泼、顽皮,在一次玩耍中无意把教室里放着的一盆全班十分珍爱的玫瑰花给碰断了。对此,苏霍姆林斯基大声斥责了这个学生,并竭力使这个闯祸的孩子触及灵魂,吸取教训。事后班上孩子们又拿来了三盆这样的花,苏霍姆林斯基让孩子们用心轮留看护,唯独斯捷帕没有获准参加这项集体活动。不久这个学生变得话少了,也不那么淘气了。年轻的苏霍姆林斯基当时想,这倒也好,说明自己的申斥对这个学生起了作用。
可是不愉快的事件在他斥责这位学生的几周之后的一天发生了。这天放学后,苏霍姆林斯基因事未了,还留在教室里,斯捷帕也在这里,他准备把作业做完回家。当发现教室里只有老师和他俩人时,斯捷帕便觉得很窘,急忙准备回家。苏霍姆林斯基没有注意到这种情况,无意中叫斯捷帕跟自己一起到草地上去采花。这时斯捷帕表情迅速变化,先苦笑了一下;接着眼泪直滚了下来,随后在苏霍姆林斯基面前跑着回家了……
这件事对苏霍姆林斯基触动很大。此时,他才明白了,这孩子对于责罚,心里是多么难受。他开始意识到自己以前的做法,是不自觉地对孩子的一种疏远,使孩子感到了委屈。因为孩子弄断花枝是无意的,而且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愿意做些好事来补偿自己的过失,而自己却粗暴地拒绝了他这种意愿。对这种真诚的、儿童般的懊悔,报之于发泄怒气的教育影响,这无疑是对孩子的当头一棒。
此后,苏霍姆林斯基吸取了这一教训,在以后的工作中很少使用责罚。通常,他对由于无知而做出不良行为后果的儿童,采取宽恕态度。他认为,宽恕能触及学生自尊心最敏感的角落。
“不要死背”
苏霍姆林斯基担任校长之后,曾多次提出:“要思考,不要死背”的口号,然而人们却很少知道,触发他产生这一思想的契机,却是在一次听小学低年级语文教师讲课的课堂上。
一天上午,苏霍姆林斯基同往常一样,去听一位小学低年级语文教师的课。课堂上的最初几分钟,学生们正紧张地思索着老师提出的一个个问题。这位青年教师开始叫学生回答问题,苏霍姆林斯基认真地记录下了学生的回答,可是学生们的回答,并不能让他感到满意。他发现学生使用的许多词和词组在他们的意识里,并没有很鲜明的表象,跟周围世界的事物和现象联系不起来。学生们仅仅是重复别人的思想,让人听到的仅仅是一些被学生硬挤出来的、笨拙的、背诵下来的句子和词组。它们的意思是什么,似乎学生并没有搞清楚,苏霍姆林斯基想:“为什么学生的回答总是那样贫乏、苍白无力、毫无表情呢?为什么在这些回答里常常缺乏儿童自己的活生生的思想呢?”这时课正在进行中,只听见教师提示学生;“课后要复习,词意、句式一定要记住,下节课提问……”听到这里,苏霍姆林斯基皱起了眉头,思维再也集中不到听讲上了。
他想到,难道教学摆在学生面前的唯一任务就是识记、保持和再现?看来自己工作还存在缺陷,自己在实践中已经解决了的问题,还没有及时推广到广大教师中间。这时一年级学生娜塔莎的一篇作文,在他头脑中再次清晰地映现出来:
“这是夏天的事儿,刮了一阵大风,大风把一粒长着毛茸茸翅膀的种子带到了草原上,种子落到了草原上的青草丛里,青草惊奇地问:‘这是谁呀’,种子说:‘这是带翅膀的花儿。我准备在这儿,在草丛里生长。’青草高兴地欢迎新来的邻居。冬去春来,草儿发青了。在种子原来落下的地方,露出了一根粗壮的茎,在它的顶上,开出一朵朵黄色的花儿,它是那么鲜艳,就象一个小小的‘太阳’。‘啊!这原来是蒲公英呀!’青草说。”
这是带学生观察了花的形状,颜色,这种花与那种花不同的特点,引导学生把闪烁的阳光、白色的花瓣、忙碌的蜜蜂、颤动的树枝、悠闲的小蝴蝶等这些事物之间相互联系起来看,然后让学生充分想象,自编出各种有关花的故事。
学生能写出这样的作文,说明词已进入了学生的精神生活,虽然表达还带有给他们所讲的童话故事的影响,但这是他们自己的语言。会思考已成为这类孩子的显著特点。对于学习效果差的学生,总听到一些教师议论是“愚笨”、学习不努力,现在看来,不能不说教师惯用的传统教学思想造成了孩子智能的局限,从而导致学生不会学习——不会观察、思考、推论,只好依靠死记硬背。现代学校的整个教学体系需要加以科学的改进,应当建立在三根支柱上;鲜明的思想、活生生的语言和儿童的创造。看来教师在课堂上不仅要教给学生一定范围的知识,还要加强学生的思维训练……
“当!当!当!……”下课的铃声打断了苏霍姆林斯基的思考,可是现在他已想好了下次校务会议上的一个议题,这就是“如何让学生学会思考。”他将要向全校师生提出“要思考,不要死背”这个口号。
循循善诱
苏霍姆林斯基对小学生的教育,方法上灵活多样。他把运用民间童话故事作为自己在学校教育的方法之一,并且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我们仅从他运用这一方法的众多教育实例中撷取其中的一个片断。
这是暑假后的一天,苏霍姆林斯基所带的三年级甲班准备去野营训练。考虑到所带东西较多,其中一个学生建议,两个人结成一对,有的东西可以合用,这样可以减轻旅途负担。建议受到班主任苏霍姆林斯基的赞扬,孩子们开始自由组合,呈现一片欢乐的场面。大家都有了对子,唯独平时自以为是而妄自尊大的学生安德烈卡没有对子,他在一边哭泣着。
苏霍姆林斯基把安德烈卡叫到一边,问明情况,知道是同学都不愿和他组合成对。这孩子委屈地认为,是同伴们嫉妒他。苏霍姆林斯基深知这个学生的天性,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教育时机,便直接了当地对安德烈卡说:“你要明白,安德烈卡,最困难的就是迫使自己去感觉。你迫使自己去感觉,那你就会以另一种目光看你的同学、去看人。如果你老是认为,你是最聪明的人、最有才能的人、最好的人,那么到头来你就会成一个最孤立的人……”
“但是,实际上我就是在解题上比谁都强,并比谁都快地背会诗歌……多少次您自己都说:‘'好样的,安德烈卡,安德烈卡学习了,现在就懂了……’我比谁都懂得多,这难道是我的错?”孩子哭得更伤心了。
苏霍姆林斯基还能用什么语言再去解释呢?说教显然对这个孩子没有多大效果。他思索着如何对这位男孩子进行解释,才能让他懂得、认识并相信……
“安德烈卡,咱们找个荫凉的地方坐下,我给你讲一个故事,这个故事与我们这件事十分相似,愿意听吗?”安德烈卡点点头。他们来到大橡树的树荫下,坐在一条长凳上,苏霍姆林斯基讲了一个“菊花和葱头”的故事:
“在一个农村老大娘的住处旁,长着一株菊花。菊花老是沾沾自喜:‘你们瞧,我多美啊!在这地方我是最美的’,在菊花旁边长着一棵葱头,一颗普普通通的葱头。夏末,葱头熟了。绿色的茎叶蔫了,葱头散发出辛辣的气味。
菊花扇动鼻子。‘呸,你发出一股多难闻的味道呀!’它对邻居说到。‘我真感到奇怪,人们干吗要种这种植物呢?想必是为了薰跳蚤……’葱头没有作声,它把自己视为灰姑娘。
这时,大娘从屋子里走出来朝菊花走去。菊花屏住了呼吸。她想:大娘马上就会说,她的花多美啊。菊花由于心满意足,已经感到有点飘飘然了。大娘走近菊花却弯腰拔起了葱头。大娘端详着葱头,惊呼了一声:‘多好看的葱头啊!’
菊花感到困惑了:难道葱头会被认为是好看的吗?”
听完了这个故事,安德烈卡眼泪已经干了,从这个故事中他好象悟出了一条道理:人各有所长,各有所用,不能自作聪明,看不起同学。他羞愧地低下了头,一言不发。
苏霍姆林斯基采用这种讲童话故事的方法,使小学生易于接受,并从类比中受到了应有的教育。这无疑是一个伟大的创造。
挽救“困难生”
在苏霍姆林斯基领导的巴甫雷什中学里,形成了这样一个观念:就是相信一切孩子都能被教育好。这里没有“差生”的概念,只存在“困难学生”或“难教育学生”的说法。在教育实践中,对这类学生一般不单纯由某个教师去进行教育,对他们进行教育往往是整个集体的义务。苏霍姆林斯基一生中就教育过178名 “难教育的学生”,这178名学生都有一个艰难的教育过程。每周苏霍姆林斯基都要走访困难孩子的家庭,以便深入了解形成他们道德的最初环境,他跟家长们、家长的邻居们,教过这些孩子的老师们进行交谈。
这一天,他来到了小学生高里亚的“家庭。”这个“家”给他留下了这样一个印象:高里亚是个非常不幸的孩子,他从小失去了父亲,母亲在他刚满周岁时,又犯了严重的罪行,被判处十年徒刑。高里亚从小住在姨母家,姨母把他看成额外的负担。高里亚成了一个典型的“难教育学生,”这就是他的家庭背景。
原来,高里亚从上学一个月后,大家就对他产生了一个鲜明的形象:这是一个懒惰成性、常会骗人的学生。在短短的一段时间里,他就表现出了“难教育”的特点。秋天,当高年级学生植树时,他有意破坏了几株树苗的根部,并向全班同学夸耀自己的“英雄行为”。有一次课间,他把手伸进别人的书包,拿出课本,用墨水把它弄脏,再放回原处,并以天真无辜、泰然自若的态度来欺骗教师审视的眼光。还有一天,他们班去森林远足考察,他一路上撞这打那。当班主任一位女教师故意不理睬他,向其他学生讲解山谷、丘陵、山和冲沟的有关知识时,他走到全体学生面前,做出滑稽动作,还登上峭壁往下看。老师旁敲侧击地提醒:“同学们,不能走近冲沟边缘,跌下去很危险!”他突然高声喊到:“我不怕!这个冲沟我滚下去过!”说着就卷起身子滚了下去……
苏霍姆林斯基根据家访的情况,找来班主任等有关教师共同分析高里亚上述行为产生的原因。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高里亚对自己的行为所抱的态度,是故意装出来的、不自然的。家庭环境的影响,使高里亚对人们失去了信心。对他来说,生活中没有任何神圣的、亲切的东西。苏霍姆林斯基的看法对教师们思想触动很大。大家一致认为,高里亚所以不好,是因为过去只看到他恶劣,放荡的一面,而没有主动关心、挖掘他身上闪光的地方。这个学生表现出来的缺点,是在向周围的人对他漠不关心、冷淡无情的态度表示抗议。这样的分析增强了教师们的同情心、关注之情、教育的敏锐性和观察力。
一次,苏霍姆林斯基发现这个孩子单独玩耍,好象很随便的样子,他把高里亚请进了生物实验室,要高里亚帮忙挑选苹果树和梨树的优良种子。虽然高里亚装出不屑栽培树苗的样子,可是孩子的好奇心还是占了上风,他们两人一起做了两个多种头,直到很累为止。这件事引起了高里亚的极大兴趣,当班主任再次去高里亚家时,已发现他正在施肥栽树。此后班主任老师因势利导,在班级栽树活动中,让高里亚指导别的孩子们。及时的发现和鼓励温暖着这个孩子的心灵。虽然后来高里亚曾多次反复出现不良倾向,老师们却着眼于长善救失,循循善诱。“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这个教师集体的共同教育下,这个孩子在三年级时,光荣地加入了少先队,以后还经常帮助有困难的其他同伴,为集体默默地做好事。高里亚好像重新变成了另一个人了。
从这里可以看到苏霍姆林斯基的一个教育信念:热爱孩子、关心尊重孩子,相信一切孩子在教育中能够向好的方面转变。
“特殊奖励”
苏霍姆林斯基在对学生的教育过程中,善于因势利导,进行积极的鼓励,激发学生心灵的火花。人们把这赞为“特殊奖励。”
一次,苏霍姆林斯基把12岁的儿子谢廖扎叫到眼前,给了儿子一把新铁锨,并对他说:“儿子,你到地里去,量出一块长宽各一百个脚掌的地块,把它刨好。”儿子很高兴地拿了铁锨,来到地里就刨了起来。
在没有用惯铁锨之前,谢廖扎感到很费力。随后干得越来越轻松了。可是待到他用铁锨准备翻出最后一锨泥土时,铁锨把折断了。
谢廖扎回到家里,心里感到忐忑不安:父亲一旦知道铁锨坏了,会怎么说我呢?“爸爸,您可别怪罪我”,儿子说:“我让家里失掉了东西。”“什么东西?”父亲问。“铁锨坏了。”这时,苏霍姆林斯基并没有责怪孩子,而是问:“你学会刨地了没有?刨到最后,是觉得越来越费劲,还是感到越来越轻松了呢?”
孩子回答:“刨到最后,越来越轻松了。”这时苏霍姆林斯基说:“看来你不是失,而是得”。孩子疑惑不解。他继续说:“愿意劳动了,这就是最宝贵的收获。”这时孩子一颗忐忑不安的心顿时平静下来了。这不仅是精神上得到了一种愉悦,而且孩子从中看到了劳动的价值,树立起了良好的劳动观点。
还有一次,一年级女学生季娜的祖母病得很重。季娜想给祖母采一朵鲜花,使她在病中得到一些欢乐。但是,时值严冬,到哪里去找鲜花呢?这时她想到学校的暖房里有许多菊花,其中最美的一棵是全校师生都极为喜爱的那朵蓝色的“快乐之花。”季娜一心想着重病的祖母,忘记了学校的规定,她一清早就走进暖房,采下了那朵“快乐之花。”
这时,苏霍姆林斯基走进了暖房,当他看到季娜手里的菊花时,大为吃惊。但是,他很快注意到了孩子眼里那种无邪的、恳求的目光。他向季娜问明了情况后,非常感动地说;“季娜,你再采三朵花,一朵给你,为你有一颗善良的心;另外两朵送给你的父母,为他们教育出了一个善良的人。”
“娇花”问题
深夜,静悄悄,苏霍姆林斯基正伏案写作。现在他又在进行着一个新的课题的研究,这就是关于那些由于记忆过于孱弱而能力较差儿童的教学问题。
这样的孩子,人们通常称之为“智能低下者”;而苏霍姆林斯基则把他们比作人类“娇嫩的花朵”,虽为数不多,但每年总会有两三名。据苏霍姆林斯基对这些孩子学习结果的观察分析,他们的精神生活十分空虚贫乏,常常被列入留级生的行列,往往还要多次重读。因此在教员休息室里常有人谈论这种学生。
现在他就是针对这些儿童的特点来研究对他们的教育与教学问题。他全神贯注地想着、写着,突然,皱起了眉头,停下笔来。他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究竟应如何对待这类儿童?这时他又想到了白天发生的一幕:
那是在教员休息室,当一位女教师知道有一个重读一遍的低智能儿童还要留级、被校长同意的消息后,她眼里含着泪水追问苏霍姆林斯基:“怎么还能在学校里留这样的学生?要知道,他简直是个糊涂蛋,性格又那么坏!是个不可造就的人。”
对这位老师的焦躁心情,作为校长、同事的苏霍姆林斯基是能够理解的。一般学校是不会接收这样的孩子的,因为这类孩子看起来思维正常,可是他们的记忆“轮子”却转得很慢,还可能“空转”;他们智能较低,往往使教他们的老师陷入苦恼。但他不能默认这位教师的观点,依然有信心地进行了反驳:
“我认为,他不是没有希望……”
“请您看看他怎么回答三六得几……或者听听他怎么朗读……”“依我看,应当把这种孩子说成是人类最脆弱、最娇嫩的花朵。”苏霍姆林斯基温和地说,“他们来上学,象人们所说的,脑子差劲,这不能怪他们……”
“应该送他们去上特殊学校。”
“可我认为,我们的人道使命在于挽救他们,让他们回到正常的精神生活和美的世界里来……”。
“您只是出于怜惜才这样讲”。
“正是这样,是出于怜惜和同情”。
看来要教育好这些孩子,首先应端正教师们所持的态度。这时他从回忆中又回到了思考这个问题上来子。“这些孩子的思维到底有什么特点?”“应该告诉教师们注意些什么呢?”他又提笔写道:“思维、儿童的记忆,的确应是从这里开始的——从赤子之爱和怜悯之心,从惊奇和赞叹,从儿童生活中发出的种种事件的情感色彩开始的。”教师应牢牢记住“学校教育中的智育目标不仅在于发展和充实智能,而且也在于形成高尚的道德和优美的品质。教师绝不应持片面观点,放弃对这些孩子的全面教育。”

童话故事玫瑰公主,公主中了女巫的黑魔法

玫瑰的故事--2

黄振华铁青着脸教训我,他说他从不管职员私生活,只要他们把工作做好,家中三妻四妾再往外跑去追求女人是一件事,但如果我不把桌子上的功夫清理掉,他会开除我。

我眼睛看出去是一片空白,以前日理万机的溥家敏此刻一筹莫展,黄振华的得意门生不但辜负了师傅,也辜负了他自己。

然后他叫我坐下来,苦口婆心地说一个故事给我听,那故事的男主角,是一个叫周士辉的男人,女主角是黄玫瑰。

“那人还活着,你要不要见他,欣赏他那落魄样?”

我动了气,“黄振华,你根本不知道情为何物,你不知道你自己活得多么贫乏,你除了名片上的头衔,一无所有!”

他怔住,缓缓地把头转过去,慢慢说:“那么去吧,去把你自己溺毙在感情里。”

我说:“至少我有胆量去爱,你呢?诚然,你没有痛苦,但是你有没有快乐?黄振华,别告诉我成功地搬迁国际银行的电脑室会给你带来快乐。”

黄振华的脸色变了。

我低声说:“对不起……我出去工作,我会设法控制自己。”

“那么一会儿与玫瑰吃饭,你最好别去。”

我的心牵动地痛,“让我去,”我苦苦哀求,“这是最后一次。”

黄振华则转了头,懒得理我。

我坐在自己的桌子面前,麻木地工作着,周士辉与我不一样,他有家室,而我没有,想到这里,我安乐不少。我叫女秘书过来记录了好几封信,打开文件夹子,如火如荼地应付业务。

中午时分,我不敢出声,黄振华走到我身边,冷冷道:“还坐着?该吃饭了。”

我鼻子一酸,眼泪充满眼眶。

黄振华轻轻说:“你兄弟俩没父没母,好不容易熬到今天,你要珍重,我们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感情并不是一切,你以为我不懂享受?你以为我不欣赏爱情?但在这个世界里,我们有固定的责任,你想想清楚。”

我顿时哭了。

这么大一个男人当众流泪,平时仰慕我的女秘书们看着我,目瞪口呆。黄振华摇头叹息。

那天午饭,我坐在那里无精打采,不发一语,玫瑰如常的美丽,黄太太暗暗照顾我,陪我说话。

玫瑰戴着一只孔雀毛耳环,配黑色的上衣与裙子,一个女人美丽到这种地步,就会吸引到陌生人的目光——我与一般陌生人又有什么不同呢?我伤神地想,只不过玫瑰记得我的名字而已。

我尽量收敛自己的感情,黄振华赞许地将手搁在我肩膀上。

午饭后回写字楼,我狠狠地工作了一个下午,下班时分人们都陆续走清,我自虐般地留在那里。

咪咪来找我,她的语气充满感情,眼睛里全是关怀,爱怜地亲吻我唇边的短须。

她说:“真是个乖孩子,工作这么卖力,胡须竟长得那么快。”

我硬咽问:“你来找我做什么?”

她明快地说:“看电影,我们去看张澈的新武侠片。”

我则转头,“我不去。”

“什么,赶功夫?”

“是。”

“黄振华苦苦逼你工作?”她柔声问。

“是。”

“那可恶的黄振华,但我原谅他,我先走一步,你走的时候打电话给我,我陪你吃茶。”

我胡乱地点点头。

她取过手袋走了。

我工作直到深夜,走的时候并没有关照咪咪。我迟早要令她生气的,迟不如早。

到家大哥还在练琴,琴声如怨如慕,如泣如诉,我和衣往床上一倒,倦极而睡。

我克制自己足足五天,做完了黄宅的设计图,交到振华桌子上,不往黄宅去找玫瑰。

我已没刮胡须多天,不眠不休,烟比大哥还抽得凶,整个人在短短五天内瘦了一个圈,眼内都是红丝,咬紧牙关跟玫瑰的影子打仗。

咪咪来看过我,我冷淡她,将头靠墙上,闭着眼睛,对她不理不睬。咪咪以为我工作辛劳,遭遇难题,虽然不高兴,却并不埋怨,她实在是个懂事的好女孩子,水仙花似清秀的脸,皎洁的心灵,但我的心已飞向远处。

黄振华轻轻与我说:“事情总会过去的,一下子就过去了,咪咪是大家公认的可人儿,你也应该满足。”

我拿《红楼梦》的句子回他:“纵然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事情并不容易解决,前世我欠下玫瑰良多,只好这样解释,就在黄宅动工装修的那一日,她竟出现在我面前。

我抬头看到她非常震惊,瞠目结舌,一时间分不出是幻觉还是真象。

她却已抓住了我的手,摇两摇,轻声说:“家敏,你怎么整个人不见了?我想念你呢。”

我本已脆弱的心灵如何经得起这样一击,顿时粉碎成一片片,我顺手轻轻握住她的手,决定死在她的绿罗裙下。说也奇怪,立志豁出去不顾,心境反而安静,我认了命了。

“你怎么瘦了?”她问我。

我随口答:“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瘦人憔悴。”

她温柔地笑,“你这孩子。”

我将她的手贴在脸上。“下了班我们出去吃饭吧。”她建议。

我说:“八点钟我来接你。”

玫瑰离开以后,黄太太来了。

我低低地向她诉说一切。

她眼睛并没有看着我,只细细声说:“你去吧,快乐一下也是好的,你是单身男人,她自己快将离婚,没有什么不合情理之处,我看你熬得快要死了。”

“谢谢你。”我低声说。

她叹口气,“我乐得做这个顺水人情,谁也不能力挽狂澜于既倒。”

“我觉得快乐,”我坦白地说,“是那种回光返照式的快乐,我知道玫瑰不会爱我,她来找我,也不过是不介意有我这个伴而已。”

“祝你幸运。”黄太太黯然。

“黄太太,你快乐吗?”

“我?”她抬起头,“我与振华都善于控制感情,我对恋爱的看法与常人略有出入,一般人认为恋爱是好的,我却觉得这是种瘟疫,倘若能够终身过着无爱无嗔的生活,那才是幸福,故此恋爱实属不幸。”

我轻轻答:“那是因为一般人并不恋爱,到了时候他们结婚生子,毫无选择可言,遇到条件略高的对手,苦苦追求一轮,他们便自以为在恋爱。”

黄太太黯然说:“那么一般人还是很快活的。”

当天晚上,我的快活并不在一般人之下,我去理了发,刮清胡须,换上我最好的浅色西装,精神抖擞,去见黄玫瑰。

玫瑰穿白色的低胸裙子,戴细细的钻石链子,脸上刻意化妆过,美艳不可形容,头发修短至肩膀长度,用一朵花别在耳朵后面,蜜色的皮肤柔软光洁,足上一双白色凉鞋,脚趾搽着浅玫瑰红。

我沉醉在她美色中,她修长地走过来,我轻轻拥她在怀中,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快乐的人了。

我整晚握着她纤细的手,与她共舞,我们并没有说很多话,毕竟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我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她在享受一个快乐的晚上,我在恋爱。

当晚有月色,我们在路上散步,走了很久。

我怕她累,但她并没有出声,于是我们一直走,走向永恒,越走我的精神越好。

然后我们在一家小店内喝酒,我的唇还没有碰到酒精,就已经先醉了。

送玫瑰回去,她倚在门框,双手叠在胸前,无限娇美,眼下那颗痣仍然似一滴眼泪。

她轻轻说道:“老房子装修好了,再请你进去坐,这里是哥哥的家。”

“再见。”我依依不舍。

“明天见。”

“明天我来接你。”我说。

第二天玫瑰并没有在家,黄振华陪她去接女儿,我扑了一个空。

我只好回写字楼忙正经事,每隔一个钟头去查问一次,黄太太答应玫瑰一回来便马上通知我,叫我放心。我恳求黄太太替我说几句好话,让玫瑰准我见一见那个小女孩子。

中午时分,黄太太告诉我,我们在家用午膳,我说马上赶到。黄振华接过电话,说只准我请一小时的假,出乎意料,他的声音很平静,并没有责备我。我顿时羞愧起来,我答应他的事没有做到,他已经放弃我了。我刚预备出门,咪咪来找我,约我与她午膳。我无选择,告诉她我没有空,我有重要的事要做。

咪咪凝视我,一声不发,拾起手袋就走。

我不忍,拉住她。

咪咪并没有发怒,她低声说:“我再是个笨人,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想最好的方法是让我退出。”

我竟不知如何回答。

“我看你也够辛苦的,也经过苦苦挣扎,但此刻你已经决定放弃我,我不怪你,人们当然只做对他们本人有益的事。”

我低下头,却不肯放她走。

“我很爱你,家敏,但我决定随遇而安。如果你肯看看我,你会发觉,在这两个星期内,我确是为你消瘦,每个人都是另一个人的傻子。”

我抬起头看她,发觉她真是瘦得厉害,这大半个月来,她容忍我直至毫无转圜的余地。

“再见,家敏。”

“咪咪——”

“别担心,我总在这里等你的,我不会阻碍你。”她挣脱我的手,头也不回地走了。

往黄家途中我心情郁塞,直到看见小玫瑰。

是黄振华来替我开的门,他身边跟着一个小女孩子,约七八岁大。

黄振华喜形于色,他弯腰对那小女孩说:“小玫瑰,叫溥叔叔。”

小女孩子并没有叫我,她抬起头看我一会儿,然后抿住嘴笑一笑,躲到她舅舅身后去。

我呆住了,这简直是玫瑰的缩影嘛,连眼角下的蓝痣都十足十的翻版一次。

玫瑰跟着跑出来,她穿着一套黑色香云纱的唐装衫裤,脚上一双绣花拖鞋,见到我熟络地说:“家敏,见过我女儿没有?”

我看到玫瑰,心头就绞紧。

玫瑰她那身石塘咀红牌阿姑式的打扮看得我心神摇曳,她左腕上戴着两只纯金麻花镯子。我从未见过装扮得如此出神入化的女人,她的美姿可以无穷无尽地发挥至无限量。

我坐在一角尽情地欣赏她。

她走到我身边来,“家敏,你不高兴?怎么脸色这样坏?”

我低着头,“是的,我跟一个朋友闹翻了。”

“是女朋友?”

我点点头。

“是——为了我?”

我又点点头,“她没有跟我吵,她很了解,转头就走。”

玫瑰讶异,“多么潇洒。”

“是,”我的眼睛红了,“她是一个好女孩子,品格很特别,而且骄傲,不发一言拂袖而去是最大的骄傲。”

玫瑰看我一眼,“我可做不到这一点,我这个人最暴戾,我遇到这种事,非得搅得两败俱伤不可。”

“你不同,你做什么都会获得原谅。”

“真的吗?”她笑一笑,神情忽然去到很遥远,“家敏,你容忍于我,对我好,不一定代表每个人都如此,你们都会以为我在感情方面是无往而不利的吗?事实上并非如此。”

我刚想答,小玫瑰跑了过来,伏在她母亲的膝盖上抬头看我。

我对她伸出手,她犹豫一刻,握住我一只食指。

我苦涩问玫瑰:“早十年八年,你在什么地方呢?”

她知道我指什么,因而微笑答:“忙着捣蛋、恋爱、读书闹事。”

黄振华在一角大声说:“喂,过来吃莲子百合汤。”

“大哥不那么生你气了,”玫瑰笑说,“他这个人,有鸳鸯情意结,但凡有男子与我比较谈得拢,他就认为人家在追求我,于是装就一副舅老爷的嘴脸来欺侮人家——真是有条脑筋出了毛病。”

她说得这么诙谐,我忍不住笑了出来。

玫瑰又说:“女朋友那里,解释一下就没问题了,别为我的缘故有什么误会,划不来。家敏,你看,我女儿都这么大了。”

我握住小玫瑰的小手,贴在脸边,还未来得及说话,黄振华又嚷了起来——

“喂,冰冻的百合汤搁热了就不好吃,你们在那里绵绵叠叠地说些什么呢?”他非常不耐烦。

我悄声对玫瑰说:“我对你……是真的。”

玫瑰怜惜地看住我,刚想说什么——

黄太太把百合汤端到我们面前来,黄振华赌气领着小女孩到书房去看连环图画。

黄太太问我:“家敏,你好吗?”

玫瑰看我一眼,“他大为不妙,女朋友跑掉了。”说完也跟着进书房去。

黄太太惋惜地说:“咪咪是城里罕见的好女孩子,我可不担心她会嫁不出去,我担心的是你,想你也知道,玫瑰不会爱上你。”

我喝着甜的汤,苦在心中,百合特有甜带涩的香甜像我对玫瑰的爱。我淡淡地问:“她的择偶条件究竟是怎么样的?”

“哪有什么准则?不外是一个遇字,”黄太太说,“玫瑰有真性情,不比我们。”

“黄太太,”我抬起头,“依你看,我是否爱上了玫瑰?”

黄太太叹口气,“那自然是,你这个症的征象再明显没有。”她笑,“头眩、身热、心跳、寝食不安、患得患失、心神恍惚——是不是?”

我苦笑,“原来世界上真有爱情这件事。”

黄太太点头,“是,一种瘟疫,足以致命,别忘记罗密欧与梁山伯。”

我躺在黄家的沙发上,我不想做他们,他俩不外是一口浊气上涌,死了算数,格调实在不高。

“我知道你想做谁,做庇亚翠丝的但丁是不是?”她笑。

我衷心说:“黄太太,你真是个玲珑剔透的女人,黄先生福气恁地好。”

“哦,他看中我不外是因为我比一般女郎略为精彩,”黄太太笑,“黄振华是不能忍受2+2:“4或者3+5:“8这一类女人的,而我呢,我是(9A+8A一2A)+5B ,他于是满意了。”

“他自己是什么?”我笑问。

“他认为他自己是微积分。”

我心情再不好也禁不住哈哈大笑。他们一家人说话之活泼,真叫外人忍俊不禁。

黄振华出来骂,“你这小子,不学无术,就见你逗我老婆玩笑,你小心我揍你。”

我还是笑,一不小心推翻椅子,整个人元宝大翻身摔一个筋斗,痛得眼泪都流出来。

笑中带泪,没比这更凄酸了,除了天边月,没人知。

我始终提不起勇气约咪咪出来,想想又委屈了她,往来这么多年,无声无息一句对不起就把人家丢在脑后,连普通朋友都不做了。

写信,撕掉一整本信纸都写不成,呕心沥血解释不了我心中的千言万语,呆呆地坐在书桌前。这封信是一定要写的,这是我唯一的交代。

我再取一叠信纸出来,伏在桌子上,过半晌才写了半页纸。一直写到天亮,总算把信寄了出去。

相信我,做这件事一点快乐都没有,非常痛苦,虽然由我主动抛弃她,我可称为胜利者。

我一夜不睡,大哥起床的时候我在吃早餐。

大哥看我一眼,“你最近睡得很差吧?”

“简直没睡过。”我说。

“为了黄玫瑰?”他微笑问。

“是,为了她。”

“这是一种痛苦的享受,”他坐下来。

我递茶给他。

我说:“我可不比你,控制得那么好,修炼有素。”

他声音很平静,“这种事不临到自己是不知道的,也许有一天,遇见了那个人,我会摔得比你更重更痛。”

“不可能。”我不置信,“大哥,你的血都要比我们冷三度。”

他轻笑数声。

“大哥,像你这样的人……”我惋惜,“你根本不应活在今天,你这样是行不通的。”

他抬起头,眼睛看得老远去,用手支着后脑,他说:“有什么通不通,你早点结婚,生九个孩子,便就解决了难题。”

“你呢?”

“我?”他不说下去。

大哥这人,不知有什么不对劲,整个人充满消极的味道,使我担心。我说:“为什么一定那般执著呢,女人只要爱你,肯与你生孩子就好。”

我说:“大哥,你不能要求他们与你懂得一样多,神仙眷属是很难得一见的,你数得出璧人吗?”

“有,眼前的黄振华先生夫人。”大哥燃起一支烟。

“黄振华这斯,”我笑道,“他的运道真好。”

“他们也是迟婚的。”大哥说,“老黄这个人,找了十多年,才遇见到他的理想。”

“有时候感情是可以培养的。”我说。

“我不需要那样的感情。”他说。

“你爱梵哑铃一辈子,它又不会跟你结婚生子……真是,七万美金一只琴。”我说。

大哥微笑,他一贯纵容与忍耐我对他的指责,他说:“那跟你买一辆摩根跑车有什么不同?”

我强辩,“女孩子欣赏摩根跑车为多。”

“我实在不在乎女人欣赏我。”大哥说。

“呵,那么口硬,以违反自然为原则。”我说,“将来你终于娶了妻子,我就把这话重复给你听。”

“那敢情好。”他站起来。

“你又去练琴?好,你一直躲在家中,她会来找你的。”我又挖苦他。

“说不定她摸错了门,”大哥挺幽默,“今天我就可以见到她了。”

他进去换衣服。

我取起公事包上班。

黄振华见到我,自然而然地发起牢骚来。他说玫瑰的丈夫方协文无论如何不应允离婚,现在赶了来与玫瑰谈判,这人早晚要到的。

我知道黄振华对这个妹夫的厌恶,故此采取中立。

我现正追求玫瑰,以我的骄傲,不屑去踩低方某这个人来抬举自己,毫无必要。我知道自己的份量。

当天我想约见玫瑰,但她告诉我实在抽不出空来,我只好作罢。

驾车回家途中,我跟自己说:现在咪咪可收到了那封信?

她的反应又如何呢?我永远不会知道,从此之后,我与咪咪是陌路人了。

大哥比我早回家,他的烹饪手艺一向高明,做了一大锅喷香的罗宋汤,连女佣人都称赞。我一边吃一边叹息,像什么话呢,精通拉丁文的大律师,练琴之余,在厨房一展身手……活该娶不到老婆,太抢镜头了,普通一点的女人,哪敢往他身边站。

这几年他并没有特别显老,却比往日更加清秀忧郁。

他问我汤的味道。

我嬉皮笑脸地说道:“汤不错,你几时学缝纫呢,我有几条牛仔裤要改一改。还有,快凉了,帮我打一件毛背心。”

“你心情倒好,”大哥说,“今天咪咪找到我那里,直哭了一小时。”

我放下汤,一阵阴霾遮上心头,“说些什么?”

“没说什么,只是流泪,我最怕女孩子落泪,心都碎了。”他摇摇头,“这种事岂真的无可避免?”

“她真的没有埋怨我?”她收到那封信了。

“也没有祝福你,对不起,她没有故作大方,哭完站起来就走了,真是一个高贵的女孩子。”大哥惋惜地说,“如今连这样的女孩子也难得。”

我不敢作声。

“不过我相信你是想清楚了的,我不便管你的事。”大哥说。

“大哥,”我感动地说,“这些年来,是你教我养我,你的命令我一定听从,假使你叫我立刻娶了咪咪,我也一定听。”

“胡说!”他沉声道,“我为什么要令你不快乐?”

我连忙赔笑说:“是,是,我不过说说而己。”

他已经回书房去了。

我叹一口气,觉得太难讨好这个大哥,他那孤僻的性子——

就在这个时候,门铃声大作,像是一个淘气的孩子急急地站在门外讨糖果。女佣人去开了门,玫瑰站在门外。

我“霍”地站起来,“玫瑰!”

她气急败坏,“家敏,我刚自老房子回来,他们把我的书房拆掉了,我急得不得了,马上赶了来,我们不是说好的吗,什么都可以动,独独那间书房——”

“不不,你放心,他们只是移一移那面墙,那书房是不动的,你千万放心。”我不知如何安慰她才好。

“呵。”她像一个孩子似拍拍胸口,“吓坏我。”

她的头发束成条马尾,一条窄脚牛仔裤,一件宽大白衬衫,脸上没有任何化妆,一额的汗,我心痛了,伸出食指替她划去汗。

我低声说:“你说过什么,我都牢记在心,我怎么会忘记,你不放心其他的人,也该放心于我。”

她温柔地笑,倚在门框。我注意到她脚上穿着双旧日本拖鞋,衬衫内没有胸罩,美丽的胸脯若隐若现,我忽然别转了头不敢再看,面红耳赤。

我忽然想起十五六岁的时候,在圣诞舞会中与女同学学跳舞,第一次拥抱异性,感觉相仿,呵玫瑰玫瑰,我为你倾倒。

她侧侧头,问我:“谁在弹琴?”有点诧异,“我从没听过如此感情丰富、冲动、紧张的乐章。”

我答:“那是我大哥。”

“他是音乐家?”

“不,他是大律师,但是九岁开始练梵哑铃,他是个怪人。”我耸耸肩。

“那乐章是什么?”

“你没听过?那是梁祝小提琴协奏曲中之楼台会一节,祝英台向梁山伯申诉她已经许配马家了,乐章绷紧哀艳——虽然大哥说听音乐不能这样子理性——”

乐章已经停了,我注意到玫瑰向我身后凝视,我转过头去,看见大哥站在书房门口。他什么时候打开了门?

我咳嗽一声,介绍说:“这是我大哥家明,大哥,这是玫瑰,黄玫瑰——大哥,大哥?”

大哥如梦初醒,轻轻说,“黄小姐,你好。”

我忍不住笑出声,真俗套——黄“小姐”。

但是玫瑰却说:“溥先生,你那琴声……太美丽了。”

我笑道:“大哥,你遇到个知音人了。”

大哥没有回答,他凝视玫瑰片刻,说声“宽恕我”,转头就回书房。我只好代他解释,“我这大哥生性孤寡,别去睬他,来,我送你回家吧。”

“可是他长得不像你。”玫瑰说。

“你也不像黄振华。”我微笑。

“通常人们形容秀丽的女子为‘不食人间烟火’,今天见了你大哥,才知道男人也可以有这种容貌。”

“他走火入魔。”我说。

“他结了婚没有?”

“从没结过婚。”

“可有女朋友?”

“没有女人配得起他。”

“从没有同女人相处过?”

我摇摇头,“没人会相信,从来没有,我怀疑他仍是处男。”忍不住又微笑。

“这是不可能的事。”玫瑰睁大眼睛,“我们只不过是血肉之躯。”

“我与他不一样,我这个大哥守身如玉,而我,我只是凡人,我喜欢一切美丽的东西,特别是美丽的女人。”我坦白地说,“美丽的女人永远令我心跳。”

“他难道不觉得寂寞?”玫瑰问。

“谁?大哥?他?有一个时期,为了让我读大学,他工作很辛劳,根本无法结识女朋友,后来事情搁下来,他致力于音乐……我猜他是寂寞的。但他这个人非常高贵,永不解释,亦不埋怨,他是我一生中最崇拜的人。为了我,他颇吃了一点苦,但我的生活却被他照顾得十全十美,为了我他没有结婚,现在我自立了,他却又失去机会,我猜他决不愿娶个十七八岁的无知少女为妻。”

“但很多女孩子会喜欢他。”

“她们哪里懂得欣赏他,”我说,“此刻香港的女孩子人生最终目的不过是坐一部司机接送的平治房车。”

“这样的愿望倒也容易达到。”玫瑰微笑。

“于是大哥也没有与女人相处,他是异常清心寡欲的一个人,你知道吗,每个星期天早上他练字——”

“练什么体?”

“瘦金体。”

玫瑰沉默。

我们趁着月色在浅水湾喝咖啡。

我滔滔不绝对玫瑰诉说关于大哥的事。

“——女人们又不高兴去钻研他的内心世界,她们只知道他有一份好职业——如此而已。他的好处不止印在卡片上的头衔,况且大律师根本不准在卡片上印头衔,卡片上只登姓名地址电话。”

玫瑰叠起手,将下巴枕在手上。

“渐渐他就不去找对象了,几次三番对我说,可遇不可求,可遇不可求。他为我牺牲了那么多,我又不能帮他,他越来越沉默。”

玫瑰抬起眼,“那也不然,他并不沉默。”

“为什么?”我诧异。

“他的心事全在他琴声里。”玫瑰问,“你没听出来?”

“什么?我从来没有想到这一点,怎么会有这样的事?”

“你留意听一下就知道了。”

我侧头想了一想,玫瑰是一个冰雪聪明的女子,心又细,呵呵,她听懂了大哥的琴声。

过一会儿她说:“方协文明天到香港。”

“不要怕他。”

“谢谢你,家敏。”

“我会支持你。”我说。

方协文这个人,正如黄振华所形容的一样,是个绝望的人物。

他肥胖,不修边幅、笨、迟钝,连普通的社交对白都说不通,夹在黄家一群玲珑剔透的人当中,根本没有他立足之处。他大概也很明白这一点,因此更加放弃,不住地用一条皱腻的手帕抹汗,身上穿美国人那种光滑的人造纤维料子的西装。

方协文的西装领子还宽得很,胡乱缚条领带,足有四寸阔,一双皮鞋的头部已经踢旧,袜子的橡筋带松开来。

香港一般的银行小职员都还打扮得比他入时、整洁,但他像所有在外国小镇住久了的华人一般,言语间还处处要透露他的优越感,一切都是美国好,美国人连煎一条鱼都好吃点,美国的月亮是起角的。
但我并不耐烦与他争执,何必呢,他是一只住在井底的青蛙,只要他高兴,管我们什么事。

我心中只是暗暗吃惊玫瑰竟会与这样的一个男人度过十年。

方协文跟玫瑰母女根本扯不上关系,从头到尾。他是局外人。

正如黄振华所说:“小玫瑰竟会有这么一个爹。”
方坚持不肯与玫瑰离婚,他还想控制玫瑰,希望她跟他回去。

玫瑰的神色很冷淡平静,有种事不关己的感觉。

方:“我不离婚,你仍是我的妻子。”

玫瑰:“没有可能。”

方:“孩子是我的。”

玫瑰:“整件事是没有可能的,我即使死在你跟前,也要离婚。”

我可怜方协文。

刚好我与父亲通了长途电话,知道老妈的病况大有进步,因此心情很好,于是便坐在家中陪他们吃饭。

玫瑰对庄国栋的神情,我看在眼内,一颗心直往下沉,上帝救救玫瑰,她真的对庄国栋已发生了浓厚的感情,她从来没有这样静默与温柔过,眼光像是要融在庄的身上。

因为玫瑰紧张,所以我也特别紧张,我这个人一惊惶便不停的伸筷子出去夹菜,因此吃得肚子都胀了。

而庄国栋一直气度雍容,处之泰然,咱们两兄妹完全落了下风,他真是个强敌。

庄国栋说:“……在香港找事做,真不容易,念高温物理,当然更无用武之地,胡乱找个教席,误人子弟。”

庄国栋这番话说得轻描淡写,但言下之意有形容不出的傲慢。

我不喜欢这个男人。

玫瑰说:“那你为什么不学大哥那样读建筑呢?”

庄国栋欠欠身,“城市内光盖房子,没有其他的学问是不行的。”

玫瑰一脸仰慕,她看着他。

我几乎气炸了肺。

事后跟苏更生说:“他妈的那小子,一副天地之中,唯我独尊的样子,真受不了他!”

苏更生笑,“你呀,小妹的男朋友,你一个也看不入眼,这是什么情意结?”

“恋妹狂,”我瞪大眼睛,“好了没有?”

更生抿着嘴笑。

“老实说,只有这一次,我站在玫瑰这一边,要是这小子阴沟里翻了船,栽在玫瑰手里,他要是跑到我面前来哭诉,我会哈哈大笑。”

更生转过了头,轻轻地说:“恐怕这样的机会不大呢。”

虽然不喜欢庄国栋,也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品味极高的男人,衣着打扮仪态都无懈可击,不讲一句废话,所有的话中都有骨头,是个极其不好应付的家伙,喜怒哀乐深藏不露,他心里想些什么,根本没人晓得。

照说这样的一个人,不应该令人觉得不自在,偏偏他使我觉得如坐针毡,有他在场,气氛莫名其妙地会绷紧,我也不能解释。

玫瑰间或约会他,但他并没有按时接送玫瑰,也不见他开车来门口等。

我问小妹,“怎么,尚没有手到擒来吗?”

“没有。”她有点垂头丧气。

“为什么呀?”我大表失望。

“我不知道。”玫瑰摇摇头,“他说他有未婚妻,那个老女人。”

“胡说,那个不是老女人。”

“二十七岁还不是老女人?”玫瑰反问,“我要是活得到那个年纪,我早修心养性地不问世事了。”

“你少残酷!”我跳起来,“这么说来,我岂非是千年老妖精?”

“谁说你不是?”她仿佛在气头上。

“那么爱你的苏姐姐呢?她也是老妖怪?”

玫瑰问非所答:“他与他未婚妻的感情好得很呢,他老说:大机构一切职位都不值一哂,不过是大多数人出力,造就一两个人成名,通力合作,数百人一齐做一桩事,但创作事业是例外,像他那画家未婚妻,作品由她自己负责,那才能获得真正的满足。”

我冷笑,“啊,有这种事,那么他与你来往干什么?他应该娶个大作家。”

“我爱上了他。”玫瑰说。

“鬼相信,狗屁,”我说,“你也会爱人?你谁都不爱,你最爱的是你自己。”

玫瑰抬起头,大眼睛里含着眼泪,她说:“但是我爱他。”

我呆呆地注视玫瑰。

“你——爱他?”我问,“你懂得什么叫爱?”

“不,我不知道,”她说,“可是第一次,我生平第一次,觉得一个人的所作所为对我的喜怒哀乐有所影响,他们说爱情是这样的。”

“你糊涂了。”我说。

“我不糊涂。在一个荒岛上,任何男女都会爱上对方,但现在那么多男人,我偏偏选中了他,这有什么解释?”玫瑰说。

“因为他没有拜倒在你裙下,你认为刺激,决定打这一场仗。”我把脸直伸到她面前去。

“这是不对的,”她摇摇头,“我并没要与他斗气,我真正地爱他。”

她的眼睛非常深沉,黑溜溜看不见底。

“他这个人不值得你爱,”我说,“他不适合你,他会玩弄你。”

玫瑰沉默一会儿,站起来,“已经太晚了。”

“玫瑰,为什么你要那么急于恋爱?”

“你不应如此问,”玫瑰说,“周士辉不懂得爱情,因为他到了时候便结婚生子。大哥,你以为你懂得爱情,于是你在等到了适当的对象之后结婚生子。但你们两个是错了,爱情完全不能控制选择,这不是我急不急的问题,爱情像瘟疫,来了就是来了。”

她的声音有点沙哑,我听得呆呆地。

苏更生说,她早就知道,玫瑰并不是一朵玫瑰那么简单,玫瑰偷愉地长大,瞒过了我们。

我们并不能帮助她,感情问题总要她自己解决。

玫瑰再刁钻古怪,也还是性情中人,她是暖型的,庄国栋与他的女友却一模一样的冷。

那个女郎开画展的时候,我特地抽空去了。

她画超现实主义——

一个惟妙惟肖的裸婴坐在荆棘堆中流血;一束玫瑰花被虫蛀得七零八落……

一颗核弹在中环爆炸,康乐大厦血红地倒下……幅幅画都逼真、可怕、残酷。

画家本人皮肤苍白,五官精致,她的美也是带点缥缈的。

我与她打招呼,说明我认识庄国栋。

我说:“画是好画,可惜题材恐怖。”

她冷冷地一笑,“毕加索说过:艺术不是用来装饰阁下的公寓,黄先生,或者下次你选择墙纸的时候,记得挑悦目的图案。”

我也不喜欢她。

她不给人留余地,我从没见过这么相配的一对,玫瑰简直一点希望也没有。

女画家的娘家很富有,与一个船王拉扯着有亲戚关系,她才气是有的,也不能说她不是一个漂亮的女子,但那种目无下尘的盛气太过凌人——

或者……或者庄国栋会被玫瑰的天真感动。

因我对玫瑰的态度缓和,她大乐。

更生问:“为什么?”我答:“因为我发觉玫瑰并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女人。”

更生笑笑。

当那位傲慢的女画家动身到瑞士去开画展后,庄国栋与玫瑰的来往开始密切,不知为什么,我也开始觉得他脸上似乎有点血色。

跟玫瑰在一起的人,很难不活泼起来。

玫瑰仍然穿着彩色衣服,过着她蝴蝶般的彩色生涯。

父母在美国接到我与更生的订婚消息,大喜。他们该办的事全部办妥,决定下个月回来,而老妈的气管也好得七七八八。

人逢喜事三分爽,我对玫瑰说,父母回来之后,也许她应该搬回家去住。

玫瑰唯唯诺诺,我笑骂:“你少虚伪!别敷衍我。”

那日上班,女秘书笑眯眯地递来一本画报,搁在我桌上,神秘地退出。

我看看画报封面,写着“时模”两个字,那封面女郎非常的眼熟,化妆浓艳、蜜棕色皮肤、野性难驯的热带风情,穿着件暴露的七彩泳衣。

看着看着,忽然我明白了,我抱着头狂叫一声,是玫瑰,这封面女郎是玫瑰!

更生赶着来的时候,我在喝白兰地压惊。

她问:“你怎么了。”

我说:“有这么一个妹妹,整天活在惊涛骇浪之中,我受不了这种刺激,你看看这画报的彩图,张张半裸,她还想念预科?校方知道,马上开除,老妈回来,会剥我的皮。”我喘息。

更生翻这本画报,沉默着,显出有同感。

“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更生问。

“我不知道。”

“会不会她是无辜的?你看,当时她还是长头发,会不会是雅历斯林自作主张把玫瑰的照片拿去刊登?”

“唉呀,这个懦夫为什么没有自杀身亡呢?这下子可害死玫瑰。”我叫。

“有没有刊登姓名?”更生问。

“没有,只说是一位‘颜色女郎’,嘿!颜色女郎,我的脸色此刻恐怕也是七彩的。”

“或者她可以否认,我看校方不一定会发觉。”

“这明明是她,连我的女秘书都认得她。”

“可是她上学穿校服,并不是这样子——”

“我是建筑师,不是律师,更生,你去替她抵赖吧,我不接手了。”我说。

“一有什么事你就甩手,玫瑰会对你心冷。”更生说。

“更生,我有许多其他事要做,我活在世上,不是单为玫瑰两肋插刀。”

“可是她毕竟是你妹妹,你母亲到底叮嘱你照顾她,她比你小那么多,你对她总不能不存点慈爱的心。”

“好,这又是我的错?”我咆哮。

“你不用嚷嚷,我是以事论事。”她站起来走出去。

我与更生也一样,没事的时候顶好,一有事,必然各执己见,不欢而散。她性格是那么强,女人多多少少总得迁就一点,但不是她,有时候真使我浮躁,有什么理由她老跟我作对?

但想到她的好处,我又泄了气,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我自己也不是,就让我的忍耐力来表现我对她的爱吧!我虽没有万贯家财,也没潘安般相貌,但我有忍耐力。

更生教玫瑰否认杂志上的照片是她本人。玫瑰疑惑地问:“叫我说谎?”

然而当以大局为重的时候,谎言不算一回事,玫瑰终于又过了一关,校长传家长去问话,我与更生一叠声地否认其事,赖得干干净净。

——“我小妹是好学生,怎么会无端端去做摄影模特儿呢。”

“人有相似,物有相同而已。”

“完全是一场误会,我们家的孩子不会着这种奇装异服。”

最主要的是,会考放榜,玫瑰的成绩是七A二B,是该年全校之首。

玫瑰会考成绩好,校长有见于此,过往的错一概不再追究,玫瑰耸耸肩,吐吐舌头,顾理成章地度其愉快暑假。

“七个A!”我说,“考试那个晚上翻翻课本便可以拿七个A!”

更生叹口气,“她过目不忘,怎么办?”

“七个A!有好多好学生日读夜读还不合格,由此可知天下其实并没有公理。”

“公理呢,”更生笑道,“肯定是没有的了,否则高俅单靠踢得一脚好毽,如何位及人臣,不过玫瑰天经地义地该得这种好运气。”

我没好气,“靠运气就可以过一辈子?”

“有很多人是如此过的。”她说。

“那么你也马马虎虎吧,别老跟我争执。”我打蛇随棒上。

“黄振华,你是个机会主义者。”

夏天又到了,玫瑰真正像一朵含苞的玫瑰,鲜艳欲滴,令人不敢逼视。

我软弱地抗议过数次,像:“泳衣不可穿那么小件的。”“你如果穿T恤最好添件内衣。”

“看人的时候,要正视,别似笑非笑斜着眼,你以为你是谁?白光?”

说了也等于没说。

一日在苏更生家吃晚饭,她开了一瓶好白酒招呼我,我喝得很畅快,自问生命中没有阻滞,颇不枉来这一趟,益发起劲,留得很夜,听着的士高音乐,几乎没睡着。

后来更生瞌睡不过,把我赶走,到家门的时候,已是半夜三四点。

好久没有在这样的时间回家,清晨新鲜的空气使我回忆起当年在牛津念书,半夜自洋妞的宿舍偷回自己的房间的情形……

那股特有、似凉非凉的意思,大好的青春年华、冲动的激情,都不复存在。但在那一刹那,我想念牛津,心下决定,势必要与更生回去看我那寒窗七载的地方,人生苦短,我要把我过去一切都向更生倾吐。

掏出锁匙开门进屋,我听见一阵非常轻的音乐传出来,低不可闻,啊!有人深夜未寐,看来我们两兄妹都是懂得享受生活的人物。

我轻轻走到书房,书房门微掩着,我看到玫瑰与庄国栋在跳舞,他俩赤足,贴着脸,玫瑰一副陶醉的样子,我被感动了。

人生苦短,一刹那的快乐,也就是快乐。

我并没有打扰他们,蹑足回房,脱了衣服,也没有洗一把脸,就倒在床上,睡着了。但一夜都是梦,梦里都是幸福的、轻不可闻的音乐声,细细碎碎,不断地传来。我觉得太快乐,因此心中充满恐惧,怕忽然之间会失去一切。

醒来的时候是上午十时半,玫瑰已经出去了。

我连忙拨一个电话给更生。

我低声说:“我想念你,我爱你。”

“发痴。”她在那边笑,“你总要使我给公司开除才甘心,难怪现在有些大公司,一听高级女行政人员在恋爱就头痛。”

“你今天请假吧。”

“不行!”

“好,”我悻悻地,“明天我若是得了癌症,你就会后悔。”

“我想这种机会是很微小的,我要去开会了,下班见。”她挂上电话。这女人,心肠如铁。

一整天我的情绪都非常罗曼蒂克,充满了不实际的思想。

能够恋爱真是幸福,管它结局如何。难怪小妹不顾一切,真的要展开争夺战,那位冷酷的女画家断不是玫瑰的对手,我有信心。

玫瑰第一次为男人改变作风,她留长头发,衣服的式样改得较为文雅,也不那么高声谈笑,有一种少女的娇艳,收敛不少放肆。她与庄氏时时约见,每次都是紧张、慌忙地换衣服、配鞋子,每次出去,一身打扮都令人难忘。假使她不是我的妹妹,我都会以那样的女友为荣。

更生就从来不为我特别打扮,她原来是那个样子,见我也就是那个样子。当然,她一直是个漂亮的女郎,那一身素白使不少女人都成了庸脂俗粉,但……她始终没有为我特别妆扮过。

更生不会为任何人改变她的作风,她并非自我中心,她只是坚持执著。我的心温柔地牵动一下,我爱她,岂非正是为了这样?

暑假还没有完,父亲与母亲就回来了,我们往飞机场去接人。

母亲的病已治愈,只待休养,人也长胖了,见到我与更生很高兴,把玫瑰却自头到脚地打量一番,只点点头。我认为老妈这种态度是不正确的,又不敢提出来,马上决定把玫瑰留在我身边,不勉强她回家孝顺双亲。

父母回来没多久,噩耗就传来了。

那日深夜,我为一桩合同烦恼,尚未上床,玫瑰回来的时候,“砰”地一声关上大门,我吓一跳。她抢进我书房来,脸色不正常地红,双眼发光,先倚在门口,不出声。

“怎么了?”我站起来,“你喝了酒?”

她出奇地漂亮,穿了件浅紫色低胸的跳舞裙子,呼吸急促,耳朵上紫晶耳环左右晃动。

“玫瑰,你有话说?”我像知道有事不妥,走到她跟前去。

“大哥,”她的声音非常轻非常轻,“大哥,他要结婚了。”

我问道:“谁要结婚?”

“庄国栋。”她说。

我尚未察觉这件事的严重性,虽觉意外,但并不担心,我说:“让他去结婚好了,男朋友什么地方找不到?”

“你不明白,大哥,我深爱他。”

我将玫瑰拥在怀中,“不会%,别担心,没多久你便会忘记他,好的男孩子多得很,我相信你会忘记他。”

玫瑰紧紧抱着我,喉咙底发出一阵呜咽的声音,像一种受伤的小动物绝望的嚎叫,不知为什么,我害怕起来。

“玫瑰——”

我马上想到更生,明天又得向更生发出求救警报。

“你去睡,玫瑰,你去睡。”我安慰她,“明天又是另外一天,记得郝思嘉的真言吗?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大哥,他要与别人结婚了。”

“嘿,那算什么,他反正配不上你。”我又补充一句,“你如果想哭,也不妨哭一场。”

但是她没有哭,她转过头,一声不响地回房间去了。

第二天我就接到庄国栋的结婚帖子,在圣安东教堂举行婚礼。

我困惑多过生气,把那张帖子递到更生面前去。

“看,”我说,“我弄不懂,明明是要结婚的人,为什么脱了鞋子赤足与玫瑰在我书房里跳慢舞?”

更生担心得脸色都变了。

“你要好好地看牢玫瑰。”

“我懂得。”我说。

但我没有看牢她。

庄国栋来找我,他冷冷地说道:“黄振华先生,我想你跟我走一趟。”

“走到什么地方去?”我很反感,“我完全不领悟你的幽默感。”

“到我公寓去,”他说,“你妹妹昨天趁我不在家,叫佣人替她开了门,到我家拆得稀烂,我想你去参观一下。”

我一惊,“有这种事?”

“我想你亲眼见过,比较妥当。”

我不得不跟他走一趟。当我看到他公寓遭破坏后的情形,才佩服他的定力。

如果这是玫瑰做的,我不知道她是哪里来的气力,这完全是一种兽性的破坏,屋子里没有一件完整的东西。画、家具、窗帘、被褥、衣服,全被利器划破,滚在地上,墙壁上全是墨汁、油漆,连灯泡都没有一个是完整的,就差没放一把火把整间公寓烧掉。

我籁籁地颤抖,不知是气还是怕。

庄国栋冷冷地、镇定地看着我。

“我们……我们一定赔偿。”我说。

“原本我可以报警的,”他说,“你们赔偿不了我的精神损失,开门进来看到这种情形,会以为家中发生了凶杀案!”

“是,我明白。”我泄了气,像个灰孙子。

我说:“希望我们可以和平解决,你把损失算一算,看看我们该怎么做。”

庄国栋转过头来,“你倒是不质问我,不怀疑我是否占过你妹妹的便宜。”

我恼怒地说:“第一,我不认为男女之间的事是谁占了谁的便宜。第二,假如你有任何把柄落在我们手中,你就不会如此笃定,是不是?”

他一怔,随即说道:“我连碰都没有碰过她。”

“那是你与她之间的事,你不必宣之全世界,”我说。“总之这次破坏行动完全是玫瑰的错,我们负责任。”

“我与玫瑰,已经一笔勾销。”他说。

我反问:“你们有开始过吗?她或许有,你呢?”

我赶回家,玫瑰将她自己反锁在房内。

我敲门,边说:“玫瑰,出来,我有话跟你说,我不会骂你,你开门。”

我真的不打算骂她。

她把门打开了,我把她拥在怀中,“别怕,一切有我,我会把所有东西赔给那个人,但是我要你忘了他。”

玫瑰的眼睛是空洞的,她直视着,但我肯定她什么也看不见。

“玫瑰,”我叫她,“你怎么了,玫瑰!”

她呆滞地低下头。

“你说话呀!”我说道。

她一声不出。

“那么你多休息,”我叹口气,“记住,大哥总是爱你的,过去的事已经过去,千万不要做傻事,明白吗?”我摇撼她的双肩,“明白吗?”

她缓缓地点点头。

“玫瑰,他是一个最普通不过的男人,将来你会遇到很多更好的男朋友,不必为他伤心反常,一个人最重要记得自爱,你听到没有?”

她没有听到。

“睡一觉,”我说,“去,精神好了,你心情也会好。”

她上床去躺着,转过脸,一动不动。

我害怕起来,找到更生,与她商量。

我认为非得有人长时间看顾她不可,因此建议玫瑰回家住。

更生说:“对是对的,因我俩都要上班,没空帮她度过这一段非常时期,不过要征求她的意见,因她与父母一直相处得不好。”

“更生,你问她。”

玫瑰不肯说话,她完全丧失了意志力,随我们摆布,便搬了回家,我开始真正地害怕与担心玫瑰,她逐渐消瘦,面孔上只看见一双大眼睛,脸色转为一种近透明的白,看上去不像一个真人。

更生说:“玫瑰,你怎么会变成这样子呢?”

短短两个星期,玫瑰已经枯萎了。

她成天坐在房间里不出门,三顿饭送进房内,她略吃一点,然后就坐在窗前,什么也不做,就坐在那里。

而母亲居然还说:“玫瑰仿佛终于转性了。”这使我伤心,母亲根本不知道小女儿的心,她不是一个好母亲。

庄国栋的婚期到了。

我到圣安东教堂去参观婚礼。

那日下雨,空气濡湿,花钟下一地的花瓣,香味非常清新,不知为什么,我忽然想哭。

西式的的婚礼与葬礼是这么相似,一样的素白,一样的花,一样的风琴奏乐。

我小妹在家已经神智不清,凶手却在教堂举行婚礼。我早知玫瑰是有今日的,玩火者终归要叫火焚。

新郎新娘出来了,两个人都穿着白,非常愉快,就跟一般新郎新娘无异。

新娘的白缎鞋一脚踏进教堂门口的水凼中,汽油虹踩碎了,水滴溅起来。

我别转头走,眼圈发红。

我回家去,对牢小妹说了一个下午的话。

——“他其实不过是那么一回事。”

“他并不知道欣赏你,我想他甚至不知道爱情是什么。”

玫瑰仍然苍白着脸,一声不响,也不哭,憔悴地靠在摇椅上,披着一件白色的外套,整天整夜呆坐家中。

我握着她的手,将她的手贴在我的脸上,我说:“小妹,我深爱你,我知道你的感受,你不晓得我有多心疼。”

她不响。

为了玫瑰,连我与苏更生都瘦了。

真是惨,如果这是爱情,但愿我一生都不要恋爱。

“没有再可怕的事了,”更生说,“黑死病会死人,死了也就算了,但失恋又不致死,活生生地受煎熬,且又不会免疫,一次又一次的痛苦下去,没完没了,人的本性又贱,居然渴望爱情来临,真是!”

我不明白玫瑰怎么会爱上庄国栋。

他寄给我装修公司的账单,一行行价目列得很清楚,要我赔偿,我毫不考虑地签了支票出去,钱,我有,数万元我不在乎,如果钱可以买回玫瑰的欢笑,我也愿意倾家荡产。

直至玫瑰不再胡闹捣乱,我才发觉她以前的活泼明朗有多么可贵。

我对更生说:“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哪。”

更生温和地说:“时穷节乃见,患难见真情,现在我才发觉你对玫瑰不错。”

一向如此,我爱她如爱女儿。

我说:“让她到外国去吧,别念港大了,随便挑一家小大学,念门无关重要的科目,但求她忘记庄国栋。”

“到英国还是美国呢?”更生问。

“我来问她。”

那夜我与更生把玫瑰带出来吃饭。

更生替她换了衣服,梳好头,我一路装作轻松的样子说说笑笑,叫了一桌的菜。

玫瑰虽然已经被折磨得不成人形,也没有化妆,但仍然吸引了无数的注目礼。

她呆呆地随我们摆布。

我终于忍不住,痛心地说:“玫瑰,你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我想送你到外国去,也许你会喜欢,如果不习惯,也可以马上回来,换个新环境,自然有许多新的玩意儿,包管热闹,英国或美国,你随便挑,费用包在大哥身上,你看如何?”

她抬起头,看着我。

“玫瑰,人家结婚都几个月了,情场如战场,不是你飞甩了人,就是人飞甩了你,别太介意,玫瑰,要报仇十年未晚,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苏更生瞅着我,似笑非笑,她轻声说:“以前就懂得骂她,现在又说些没上没下、不三不四的话来哄她,啼笑皆非。”

我长长叹口气,桌上的菜完全引不起我们的食欲。

“玫瑰,”我哀求,“你说话啊,你这样子,大哥心如刀割啊。”

玫瑰的嘴唇颤抖着,过半晌她说:“我情愿去美国。”

“美国哪个城市呢?”更生问。

“美国纽约,我喜欢纽约。”她说。

更生说:“好了好了,一切只要你喜欢,明天我们就去办手续,我与你大哥请一个月假陪你去找学校。”

玫瑰呜咽起来,她哭了。

更生把她搂在怀中,“不要紧,哭吧。”

玫瑰的眼泪奔涌而下,她说:“——我是这样的爱他。”

“是,是。”更生拍着她的肩膀,“我们知道。”

玫瑰号啕大哭起来。

后来几日她都不断地哭,眼睛肿得像核桃。

更生说:“哭总比不哭好,哭了就有发泄,我多怕她会精神崩溃。”

“可恨这些日子,老妈根本连正眼都不看玫瑰一眼,啥子事也没发觉,一点表情都没有,老妈越来越像一条鳄鱼,”把我两只手放在嘴巴前,一开一合,扮成鳄鱼的长嘴,“除了嘴部动,面部其他肌肉是呆滞的,真可怕。”

更生啼笑皆非,“我发觉玫瑰那顽皮劲儿跟你其实很像,你怎么可以一大把年纪了还拿老母来开玩笑?”

“我生她气,像玫瑰到纽约去这件事,她一点意见都没有,还要讽刺玫瑰根本没有考上港大的希望。倒是爸,他告诉玫瑰要当心,因为纽约是个复杂的城市,而且咱们家在那边没亲戚。”

过没几天,我俩就陪玫瑰启程到纽约。

她仍是哭。

我偷愉问更生,“简直已经哭成一条河了,会不会哭瞎眼睛?”即使不哭的时候,她脸上的那颗痣也像一滴永恒的眼泪。

“去你的!”是更生的答案。

玫瑰的故事--4

4

纽约已经有凉意,我们先陪玫瑰找房子,再找学校,有空便到处逛。

玫瑰终于止住了眼泪,没精打采地跟着我们走。我租了一辆车,三个人游遍纽约。

开头送玫瑰进学校,我尚有不放心之处,但外国人自有外国人的好处,他们对玫瑰的美貌视若无睹,对她相当和平善意。

更生研究出来,原来外国人心目中的东方美女是塌鼻头,丹凤眼,宽嘴巴,扁面孔,腊黄皮肤的,玫瑰太见西洋美,几乎被他们视为同类,自然不会引起轰动。

这样看来,纽约倒是玫瑰理想的读书之地。

我替她买了一辆小车子,在银行中留下存款,便打算打道回府。

我其实放心不下。

我问:“就让她一个人留在纽约?”

更生说:“都是这样的,她会找到朋友。”

“万一生病呢?”我说,“她才十七岁半。”

“大学生都是这个年龄。”更生一再保证,“你放心。”

玫瑰自己表示愿意尝试新生活。

我跟她说:“有钱使得鬼推磨,你别跟我省,长途电话爱打就打,有三天假都可以回来,明白吗?”

在飞机场,玫瑰送我们两人回香港,她穿得很臃肿,更像个洋娃娃。

她紧紧拥抱我,大哥大哥地叫我,也说不出话。

我答应她,一有空就来看她,然后落下泪来。

在飞机上,更生温柔地取笑我,“真没想到你变得那么婆婆妈妈的。”

“这玫瑰,终生是我心头上的一件事,放也放不下。”我说。

香港没有玫瑰,顿时静了下来。

开头的三个月,几乎每隔一天我就得打个电话过去问玫瑰的生活情形。

她整个人变了,口气也长大了,头头是道的报导细节给我知道,给我诸多安慰。像:“我成绩斐然……”“我胖了十磅……”之类。

最使我大吃一惊的是她转了系,我几乎没赶到纽约去,在长途电话中急了半小时。

玫瑰说:“我不想念商业管理,我转了法律,很容易念的,别忘了我那摄影机记忆,你别害怕%,手续很简单,早已办妥。”

问起“有没有男朋友?”

她隔了一会儿才说:“没有。”

“十八岁生日,要不要来陪你?”

“不用不用。”她哭了。

“钱可够用?”我说。

“够了,花到一九九○年都够。”玫瑰说。

“天气冷,多穿一点,别开中央暖气。”

“次次都是这几句话,”她笑,“大哥,你与苏姐姐几时结婚?”

有心情管闲事,由此可知是痊愈了。

“过年回家来吗?”

“不了,过年到佛罗里达州。”

“多享受享受,大哥就放心了。”

“我爱你,大哥。”

“大哥也爱你。”

更生老说我们俩肉麻。更生的好处是从不妒忌我与玫瑰。

老妈诧异地表示玫瑰终于有进步了。

老妈身为母亲,却永远是个槛外人,我衷心佩服她。

玫瑰十八岁生日那天,我电汇了玫瑰花到纽约,又附上一笔现款。

我对更生表示担心玫瑰,“她怎么可以忍受那份寂寞呢?”

“她不会寂寞的,外国年轻人玩得很疯,况且她又不是在阿肯色、威斯康辛这种不毛之地,她是在纽约呀。”

那天晚上,电话铃响起来,我去接听。

“振华?”那边说,“我是周士辉。”

“你还没有死吗?”我没好气,“别告诉我你还念念不忘黄玫瑰。”

“振华,我想听听她的声音。”

“老周,你消息太不灵通,玫瑰现不在香港,她在纽约念书。”

“纽约?”周士辉喃喃地。

“是的,”我说,“美国纽约。”

“纽约哪里?”

“你以为我会告诉你?她真的在念书。”

“念什么?”

“法律。”

“啊。”他沉默了。

“周士辉,我不希望再听到你的声音,你那恶梦再不醒来,我也不想要你这个朋友。”

“振华,你怎么解释但丁与庇亚翠丝的故事。”

“我要睡觉,”我说,“我不懂神话故事。你回香港吧,周士辉,回来我以最好的白兰地招呼你,与你一起醉一起流泪,听你诉苦,真的。”

“振华,”他哽咽,“你不嫌弃我?”

“咱们是小中大学同学,士辉,我要是嫌你,我便是个孙子。”

“为了不认我,我想你情愿到人事登记处去更改姓孙。”

“别开玩笑了,士辉,回来好不好?”我说,“算我求你,你也可以下台了,尽管现在时兴流浪,在外头晃足两年,也够%。”

他挂断了电话,我叹口气。

这个周士辉,至死不悟。

我对他也算恩尽义至了,但要我把玫瑰的住址告诉他,我不干,无论如何不行,我希望玫瑰好好地念书,读到毕业。

玫瑰的信:“……昨天经过宿舍二楼,听到一个华人学生在播一支歌,她说是白光唱的,白光是谁?仿佛听你提过。这个女歌手唱的一首歌叫‘如果没有你’,听了令人着魔,久久不能忘怀,竟有这样的歌!让我的心为之收缩。”

“……我的时间都用在大都会博物馆内学习进修,有一日回香港,我便像基度山恩仇记中的那位伯爵,无所不晓,名震全球。”

我看得流下泪来。

更生说:“玫瑰像那种武林高手,一次失手,便回乡归隐,不再涉足江湖。”

“她很快要东山复出了,你放心。”

周士辉比她先回香港。

我到飞机场去接他,他看上去倒并不憔悴,只比以前胖很多,穿着两年前的阔脚裤,很落伍的样子。

“到酒店还是我家?”我使劲与他握手。

他摇头。

“抑是……回太大家?”我试探地问。

“我没有妻子,”他淡淡说,“我早离了婚了。”

“你住哪里?”

“跟我母亲谈过了,有她照顾我。”

“倒也好。”我说。

我送士辉回家,留一张支票给他。

他很快会东山再起,我对自己说。过一刻不禁怀疑起来。他已经丧失了以前那种斗志与向上之心,再回头也已是百年身。

他并没有求我,过没多久,他在一间中学找到教席,走马上任。周士辉变了一个人,他有点像那种落魄的艺术家,手指因抽烟抽得凶而变黄,衬衫永远是皱皱的。说也奇怪,他反而有种气质,我对他尊敬起来,我们的关系比起以前,距离拉得很远。

他并没有再回到妻子的家。

我决定动身到纽约去探望玫瑰,看她如何在异邦为国争光。

阔别近一年了。

母亲说:“倒是没什么新闻,或许是我们耳朵不够长的缘故。”

“她现在很乖。”

“非得等她嫁了,才能盖棺定论,现在又这样流行离婚,唉。”

我也觉得玫瑰是离婚三次,到四十九岁半还有人排队追求的那种女人,她的命运注定是这样,倾国倾城的尤物,往往身不由己地成为红颜祸水,也是命运。

我将与更生在纽约结婚,这是更生的主意,我想了很久,也想不出是什么原因。

她说:“我以前的生活至为风流,怕前度刘郎们心中不满,企图破坏婚礼,跑到纽约,老远老远,到底安乐点。”

更生有时候是很可恶的。

我先到纽约,玫瑰开着一辆小车子来接,一把抓过我的行李,抛进行李箱里,拍拍手。

我看得呆了,“中国功夫?”我说,“力大无穷,你当心啊,扭伤了腰可不是好玩的。”

她开朗地笑:“怎么会?”

她很漂亮,头发漆黑乌亮地垂在肩上,皮肤晒成棕色,有点像西部片中的印第安美女。

“你去佛罗里达晒太阳了?”我问。

“没有,这是参加学校中的考古学会,在会场实习时晒的。”

“啊,听起来很刺激,玫瑰,你终于长进了,大哥老怀大慰。”

她微微一笑,轻盈地将车子转弯。

我问:“不是回学校吗?”

“我搬离学校了,宿舍太贵。”

“何必省?现在住哪里?”

“带你去看。”

她住在布洛克林区。我很反对,“你怎么住到贫民区去了?治安不好,叫我们担心。”

“不会%,很多同学住那儿。”她安慰我说。

那座小公寓只有两百尺见方,客厅与睡房连在一起,破得不像话,家具全是旧的,一只冰箱马上可以庆祝它三十岁生日,马达吵得像火车头。我呜咽一声,惊慌得说不出话来。

“玫瑰!你怎么沦落到这种地步?”

从窗口看出去,只见一条后巷,全是垃圾筒。

“没有呀,大哥,这地方很好呀,”她说,“一个人住一所公寓,多豪华,我还有私家车子,你少担心好不好?”

“没有冷气机!”我大声说,“我保证炎夏这里气温会升至三十六度。你干吗,你打算做蒸熟玫瑰?”

她“哈哈”地笑,脾气好得不像话。

我心疼,“不行,我勒令你搬家。”

“你请坐,稍安勿躁。”她把我推在一张沙发里,“肚子该饿了吧,飞机上没有什么好吃的,我弄碗炒饭给你吃。”

“饭?”我不置信,“什么饭?你煮饭?”

“别小看我,你小妹我现在是十项全能。”

她走进厨房,几度散手,过后,忽然我鼻中闻到喷香的葱花味。

我禁不住探起身子来,“玫瑰,你在干什么?”

她端出两碟子食物,“来吃呀,扬州炒饭与红烧牛肉。”

我馋涎欲滴,忍不住握起筷子,“玫瑰,真了不起,你怎么会做这个?”

“我连十二人的西菜都会做。”

“哗,你韬光养晦,成绩斐然,好极好极。”

“现在我最乐意吃,把我所有的哀伤溺毙在食物中。”

我把食物吃得干干净净,摸着肚子,长叹一声。

“玫瑰,你太伟大了。”我说。

她用手撑着头,但笑不语。

我低声问:“玫瑰,玫瑰,你在想什么?”

她抬起眼来,“大哥——”

我握住她的手,“你现在尚有什么不称心的事?”

她不响,隔了很久,她低声说:“没有。”

“可是为什么你的眼睛不再闪亮跳跃,你嘴角不再含笑风生?”

“我有点疲倦。”

“那么你要不要回家?”我问她。

“不,不需要,我会很好。”她停一停,“你放心,大哥。”

“我有种感觉,玫瑰,你尚未为上次那件事复元呢。”我小心地说。

“啊,那件事,”她随手拾起碗筷去洗,到厨房门。转头淡淡地说:“我是永远不会复元的了。”

我很震惊,“玫瑰——”

她大眼睛很空洞,她说:“这种伤痕,永远不会结疤,永远血淋淋。”眼下的蓝痣,像颗将坠未坠的眼泪。

我惊惶,“但玫瑰,事隔这么久,我们以为你已把他整个抛在脑后——”

“这次你打算住多久?”她转变话题。

“我与更生来结婚,玫瑰——”

“结婚?太好了,”她抢着说,“我陪你挑婚纱,穿衣服我最在行。”

这时门铃一响,她抹抹手说:“我先去开门。”

门打开了,进来一个貌不惊人的年轻男人,我看他一眼,猜不到他是何方神圣。

玫瑰介绍:“来见过我大哥,我未来大嫂隔几天来纽约。”她又对我说:“大哥,这是我同学方协文。”

我呆呆地看着这个姓方的人,他长得很端正,眼睛鼻子嘴已都编排得不错,一件不缺,但又有什么地方值得玫瑰特别为他作特别介绍的?

“协文常常陪我,大哥,我功课有不明的地方,他也帮助我。”

我不相信,玫瑰会要他帮助?我不相信,脸上不禁露出鄙夷之色。

但玫瑰待他很好,倒茶给他,问他是否想吃点心,拿杂志出来招呼他。我越看越不是味道,他算老几?这小子蠢相,一副没出息模样,玫瑰以前扔掉的男人,还比他像样多了,他是怎样开始登堂入室的?

我不喜欢他。

这小子走了以后,我老实不客气地问玫瑰,“怎么?你跟那家伙在一起?”

“是的。”玫瑰说,“快一年了。”

“他有什么好处?”

“方协文对我好。”

“对你好的男人岂止千千万万,”我不以为然,“只要你给他们机会,他们求之不得。”

玫瑰笑:“大哥这话太没道理,你把我当卡门了。”

“侬要做啥人?茶花女?芸芸众生挑中阿芒?人家阿芒是很英俊,不像方协文,简直是一块老木头,拨一拨动一动。”

玫瑰很难为情,“大哥,你这简直是盲目、偏见。”

我责问她:“你为什么不能真正的独立?为什么要依靠这个傻小子?他又不懂得欣赏你,他只不过把你当作一个略具姿色的女人。”

“方协文真的很照顾我,大哥,我也只不过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我并不想持起机关枪与社会搏斗,我觉得与方协文相处很愉快。”

我很失望,“那么你念法律干什么?你不打算挂牌?”

“大哥,我早就说过我胸无大志。”

“没出息。”

“是。”

我叹口气,或者这只是过渡时期。我想,再过一阵子玫瑰就可以再从事她那颠倒众生的事业了——我略为宽慰。

我说:“你这公寓虽然简陋,却收拾得非常整齐,你的佣人不错?”

“佣人?”玫瑰大力吸进一口气,“我还用佣人呢,我自己就是人家的佣人,闲来去帮外国太太打理家务,看顾婴儿。”

我呻吟一声,“天啊。”

到飞机场去接到更生,我把玫瑰的现况告诉她。

更生小心聆听,一边点头。

我问她:“人是会变的,是不是?”

她说:“是,每个人都有两面,我们现在看到玫瑰的另一面。”

我说:“我可只有一面,我不想做个两面人。”我摸摸面孔。

更生但笑不语。

我们一起到第五街的服装店去挑婚纱,买婚戒,一切都准备妥当,玫瑰要把方协文叫来吃饭。

我不肯,我说:“怎么,陪大哥几天,就怕冷落了那小子?”

玫瑰只是笑。

更生说:“别与玫瑰作对,来,去叫他一声。”

终于我们在一间意大利馆子内见面。

方协文憨头憨脑地来到,坐下来,我还没来得及介绍,他忽然冲着更生就叫:“表舅母,你忘了我%?我是协文呀——”

我说:“你认错人了。”

他还嚷:“表舅母,那时我还小,你跟表舅好吧?”

我疑心,转头看更生,她的脸色已大变。

玫瑰对方协文喝道:“你吵什么?”

方协文听玫瑰喝他,顿时委屈得不出声。

我心里不是味道,正想斥骂他几句——

更生忽然很冷静地说:“协文,我与你表舅已经分开了,以后不必再提。”

我“霍”地一声站起来,“更生——”我如天雷轰顶“你——你——”

玫瑰急得变色,骂方协文,“你胡嚼什么蛆?”

“我?我没有说什么呀,这明明是我的表舅母。”方协文说。

我暴喝一声,“住嘴,闭上你的臭嘴!你给我滚,我以后都不要再看你的脸!”我扑上去揪住他的衫领,“你这个白痴!”我狠狠地给他两记耳光。

他怪叫,本能地反抗,一桌的比萨与红酒都推翻在地上,四周围的客人盯牢我们看。

玫瑰尖叫:“大哥!大哥!”

更生站起来,“我先走一步。”

我把方协文推倒在地,追上去,心撕肺裂地叫:“更生!更生!”

更生已经跳上计程车走了。

我跳上另一辆空车,对司机说:“追上去,不要失去前面那辆车。”

司机说:“耶稣基督,越来越多人中了电视侦探片集的毒,你是谁?陈查理?”

我没有理睬他,车子一直向前驶出去,追住更生,我发觉她原来是回酒店,放下心了。

我一直追着她进酒店,她仿佛冷静下来了,站在电梯口等我。

我们进了房间,静默了好一会儿。

我终于开口问:“你以前结过婚。”

“是。”

“多久之前的事?”

“十年前。”

“为什么你从来没有告诉过我?”

她不响。

“你知道我会原谅你,”我提高了声音,“你知道即使你结过婚,我也会原谅你。”

她站起来对我说:“我有什么事要你原谅的?我有什么对你不起,要你原谅?每个人都有过去,这过去也是我的一部分,如果你觉得不满——太不幸了,你大可以另觅淑女,可是我为什么要你原谅我?你的思想混乱得很——女朋友不是处女身,要经过你伟大的谅解才能继续做人,女朋友结过婚,也得让你开庭审判过——你以为你是谁?你未免把自己看得太重要太庞大了!”

“你听我说,更生——”

“我听了已经两年了,黄振华,我觉得非常疲倦,你另外找个听众吧,我不干了。”

我张大嘴站在那里。

她取出衣箱,开始收拾行李。

“可是,”我问,“可是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因为没有什么好说的,我十三岁那年摔跤断了腿,也一直没跟你说过……”

“我是一个独立的成年人,我不是你小女儿,什么事都跟你说,获得你的了解与应允。”更生说。

“你曾经结婚,是一件大事,作为你的丈夫,我有权知道。”

“每个人心中都有若干秘密,你何必太过分?”

她提起行李。

“你到什么地方去?”我说。

“回香港,我并没有辞职,我那份优差还在等着我。”

“你毫无留恋?”我生气又伤心。

她温和地笑一笑,“我们之间的观点有太大的差别。”

“你太特别了,更生。”我愤然说,“只有你才认为这是小事。”

“对不起,振华,我不需要你的谅解,因为我坚持自己并没有做错事。”

“可是——”

“别多说了,振华,我们从没吵过架,我不打算现在开始。”

我拉开旅馆房门,一言不发地离开。

到玫瑰的公寓,她正在替方协文验伤,方协文垂头丧气,看到我很害怕,要站起来走。

玫瑰没好气地说:“坐下来,你这个闯祸胚,有我在,难道还怕大哥宰了你不成?”

他又战战兢兢地坐下来。

我怔怔地倒了一杯水喝。

“你这十三点,大哥真没骂错你,你真是个白痴,苏更生是我的未来大嫂你懂不憧?你一见她认什么亲戚,有话慢慢说你都不懂?”

“我……一时高兴,”方协文结结巴巴,“她与我表舅结婚时,我任的花童……”

这小子简直老实得可怜又可憎。

“好了好了,”我说,“别再说了,打到你哪里?疼不疼,要不要看医生?”

“不用。”那小子哼哼唧唧地。

玫瑰替他贴上胶布。

我说:“对不起,我一时情急失常。”

“不不,大哥,是我该死,我该死!”方协文说。

“十年前?你说她嫁你表舅?”

“是,”方协文说,“我真没想到在纽约又会见到她,我不知道她跟表舅分开了,那时大家都喜欢她,说表舅福气好——啊哟!”

玫瑰在他伤口上大力捶一下,“你还说,你还说!”她娇叱。

方协文畏畏缩缩。

我说:“我要听,不要紧,说给我听。”

“大哥,”玫瑰说,“你若真正爱她,她的过去一点也不重要,何必知道?你们应当重视现在与将来。若果你因此跟她闹翻,那么从此苏姐姐与你是陌路人,对于一个陌生人的过去,你又何必太表兴趣?”

啊玫瑰,我听了她的话如五雷轰顶,苏醒过来。

“更生!她在哪里?”我站起来。

“去追她吧,大哥,去追她。”玫瑰说。

我紧紧拥抱玫瑰一下,扑出门赶到酒店。酒店的掌柜说她已经离开,我又十万火急赶到国际机场,在候机室看到她一个人坐在长凳上,呆滞地看着空气,脸上并没有特别的哀伤,但她的神情告诉我,她受了至大的创伤。

我静静地走到她面前,蹲下来,轻轻叫她,“更生。”

她犹如在梦中惊醒,抬头见到是我,忽然自冷静中崩溃。

更生落下泪来,我们拥抱在一起。

“我爱你,我爱你,”我说,“我终于有机会证明我爱你。”

“振华!”她硬咽地,“那件事……”

“什么那件事?我们得再找一间酒店,你把房间退掉了是不是?若找不到房间,得回玫瑰那里睡地板……”

我们终于在纽约结了婚。

过去并不重要,目前与将来才是重要的。

真没想到我会自玫瑰那里学到感情的真谛。

自那天开始,我抱定决心,要与更生过最幸福的日子。我们的婚姻生活简单而愉快,更生仍然上班,仍然穿白衣服,仍然开着她那辆小小日本车在公路上不可救药地走之字路。我们没有应酬,偶然有什么晚宴舞会,我总牢牢地带着她。在公众场所中,她永远高贵飘逸,她永远知道在什么时候微笑,什么时候说话。

平时我们像老朋友,她待我以公道,更生善于修饰她自己。她用她自己的时间去做这一切,因我是她尊敬的丈夫,不是她的长工。

我们被公认是城里最合配的一对壁人,谁也不知道我俩的感情生活也起过波浪。

老妈说:“现在黄家否极泰来,你结束了浪子生活,而玫瑰也改邪归正,几时我也去纽约尝尝她做的满汉筵席。”

但对于玫瑰,我心底是凄凉的。她竟变得这样懂事忍耐,才过十八岁,她已是一个小妇人,早开的花必定早谢。别告诉我,玫瑰已经开到荼縻,不不,她还是美丽的,且又添多了一抹凄艳。我会记得她说起以往的一段情的时候,大眼睛中的空洞茫然……

母亲与玫瑰恢复了邦交。

她对方协文居然赞不绝口——

“真是一个无懈可击的男孩子,老实诚恳,说一是一,说二是二的正人君子,玫瑰能够遇见他真是我们家的福气。协文不但品学兼优,家中环境也好,只有两个哥哥,都事业有成,父母又还年轻,一家人都入了美籍,我可以说是无后顾之忧了。”

我忍不住问:“可是玫瑰是否快乐?”

老妈愕然,“她为什么不快乐?”

“你根本不了解玫瑰。老妈,你在过去那十八年中,待玫瑰不过是像待家中一条小狗,你从来没考虑到她是否快乐,也不理会她的需要,你老是以为一个孩子有得穿有得吃就行了。”我说得很激烈。

老妈脸上变色,像一种锅底灰炭的颜色,她尖声说:“你在说什么?你竟说我对玫瑰像对一条狗?我再不懂做母亲,可是你们还是长大成人了!”

老妈们永远处在上风,没奈何。

更生暗示地在一旁拉拉我的衣角,于是我又输了一仗给老妈。

玫瑰倒是不生气,她说,“像老妈这样的人,爬上政坛,就是科曼尼女性版本,我们应当庆幸她只是我们的老妈,不是我们国家的领袖——否则,事情可能更糟。”

我笑得几乎肚子痛。

她仍然与方协文在一起。

这么久还不换人,简直不是玫瑰。

我嘟哝着。

更生说:“照心理学说,你希望妹妹达成你心底秘密的愿望,代你搞成一个卡萨诺华,颠倒众生。”

更生说:“以前你对她的抱怨,实在是言若有憾,心实喜之,现在她脚踏实地做人,你觉得你生命中缺少色彩,所以不耐烦起来,是不是?”

我说:“太复杂了,我没听懂,怎么搞的?我叫我妹妹去当男人,好达成我做男人的秘密愿望?但我明明是个男人呀,不然怎么娶你?”

“去你的!”更生这样爽朗的女人,都被我激起小性子来,大力推我一下。

玫瑰订婚的那天,我心中是怀有悲愤的。

那小子?

他配?

我知道他是个好人,可是这世上到底是好人多,谁不是好人呢?

怎么会嫁给他的,简直一朵玫瑰插在牛粪上,白白美了这么些年,原来应在这癞蛤蟆身上,叫人怎么服气。

我很烦躁,对更生说:“做人全靠命好,鸿运来了推都推不开。方协文那小子除了八字,还有什么好?公平地摊开来说,玫瑰以前那些男友,一个个都比他强,况且他又是美国人,玫瑰下嫁于他,简直好比昭君出塞,有去无还。那小子坏得很呢,什么都要玫瑰服侍,茶来伸手,饭来开口,玫瑰倒楣倒定了。”

更生问:“要不要用录音机把你这番演讲词录下来?黄振华,你更年期了,你应该听听你自己那腔调,啰哩啰嗦。”

我被她气得跳脚。

然而玫瑰终于还是订了婚,至少目前她跟定了方协文,搬到方家在史丹顿岛的家去住。

我仍不死心,我不相信玫瑰的故事到此为止就结束。

更生说:“我相信她会嫁给方协文,夫妻之道是要补足对方的不足。”

我嚎叫:“苏更生,你胆敢拼了老命跟我唱反调?你当心!”

玫瑰不久就结婚了。

更生陪了父母到纽约,我因为一宗生意而留香港。

随着时间的流逝,玫瑰的稚气渐渐脱除。她瘦了,脸模子小了一圈,下巴尖尖,眼睛益发水灵灵地扑闪,长睫毛阴暗地遮着眼珠,神情有种捉摸不定的忧郁。而事实不是这样,玫瑰并不是一个有灵魂的女孩子,她毫无思想,唯一的文化是在我书房里捡一两本张爱玲的小说读。

作为她的哥哥,看惯了她的五官,并不觉得她长得特别美,但是旁人骤见玫瑰,莫不惊艳。一位男同事说:“最吸引人的是她的嘴唇,小但是厚,像随时有千言万语要倾诉,但她是那么年青,有什么要说的呢?真是迷惑。”

是吗?他们并不知道真的玫瑰。这样子捧着一个女孩子,只因为她的美貌,是非常危险的事,对玫瑰本人也不公道。,

就算我们与玫瑰吃茶,坐在咖啡厅里,也遇见星探,想游说她做明星,拍广告、上电视。

那种贼头狗脑,拿着照相机的年轻人,放下一张卡片,跟玫瑰说道:“小姐,我们公司有把握将你捧作明日之星。”

玫瑰说:“我不喜欢做明星。”

我跟着喝道:“听见没有?她不喜欢做明星。”

这样子赶走了不知道多少癞哈蟆。

更生问玫瑰:“长得像你这样,是否很烦恼?”

玫瑰耸耸肩:“习惯了,人们一见我便瞪着我看,像是我脸上开了花,我只好一笑置之。”

我觉得很恶心,一张脸好看有个鬼用。

更生说:“振华,你是唯一不觉玫瑰美貌的人。”

我说:“我是个成熟的男人,我看女人,不止看眼睛鼻子大腿腰身,我注重内心世界。”

“你可明白我的内心世界?”更生问。

“你的内心世界犹如万花筒,百看不厌——对了,玫瑰现在与什么人交往?”

“邻校全体男生。”更生笑。

“有没有什么固定的人?”

“不知道,大概没有。”

我说:“最近她头发又直了,好现象,溜冰鞋终于脱下来了,也是好现象。”

“她会考考九科。”更生提醒我,“好学生。”

“每个学生都起码考九科,不必紧张——还有,她现在衣服的颜色也素净得多了。”更生微笑:“你的语气像个父亲。”

“可不是。”我说,“兄兼父职。”

“有没有士辉的信?”

“没有。”

“士辉的太太呢?有无跟你联络?”

“我不敢去看她,她也没有找我。”我苦笑道。

“士辉被蝴蝶的色彩迷惑,却不懂得蝴蝶是色盲。”更生说。

“这句话呢,我像明白,又像不懂。”我笑。

我再到更生家去,在幽暗的大厅中看到一幅巨型的彩色照片,是玫瑰穿一件白裙子,站在影树下。细碎的金光透过影树羽状的叶子洒在她身上,火红的花朵聚在树顶,这张照片实在是不可多得的杰作。

谁拍的?

“雅历斯。”玫瑰说道。

“总有个中文名字吧?”我问。

“不知道。”

“你的男朋友?”

“不是,我只跟他学壁球。”

我的心又提了起来,“他干什么的?”

“不干什么,他是港大历史系学生,体育健将。”

“你连他的中文名字都不知道?”

“不知道。”

我心想:港大生,体育健将。不会有大错,上帝保佑那可怜的人。

更生问:“见过那男孩子没有?非常英俊,与玫瑰在一起,金童玉女一般。”

“哦!”

近日来我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也没有那个时间去看玫瑰的男朋友,见了一个,见不了十个,也见不了一百个。

不过有那个时间的话,我得叫她搬了回来才是,老住在苏家不是办法。

玫瑰叫那个雅历斯帮她搬家。

她一边啰嗦,一边指手划脚地叫那个男孩子挥着汗干活,我摇摇头,真有这么多的男人爱做女人的奴隶。

人各有志。

但那个男孩是长得神气,一眼看去就像某个明星般,高大英俊,与玫瑰很般配。

玫瑰说她已把去年整个夏季的衣服丢掉,要求我替她买新衫,我再高兴没有,讲明不准买刺目的颜色。

雅历斯坐在一旁只懂得笑,没多久玫瑰就把他轰走。

她恨恨地说:“蠢相!”

我既好气又好笑,“罢哟,玫瑰,虽然是别人送上门来给你糟蹋,你也修修福。”

“这年头,找个好一点的男朋友都难。”她说。

“市面上那么多男人,你简直可以抓一把,吹掉一点来拣,全世界的女人都可以叹男朋友难找,但你,你是黄玫瑰啊!”

“大哥,别取笑我了。”她没精打采。

“看中了谁?你主动去俘虏他啊?”

“那么容易?”她反问。

“啊哈!”我跳起来,“别告诉我,你也碰到定头货了。”

“你不必来不及的高兴,我还没有碰见那个人,”她白我一眼,“只是有许多男人简直铁石心肠,像你就是。”

“胡说,我才不是铁石心肠。”

“你女朋友说你有她无她都一样。”

“她呀,”我说,“像所有女人一样,她对爱情有太大的憧憬,我认为真正的爱情应该像覆煦,舒服安全得不觉它的存在。”

我说:“覆煦对于爱情,火辣辣的只是欲念——也许因为这个观点的差距,她不肯嫁给我。”

“去说服她啊。”

“她大有主张,受过教育的女人就是这点可怕。”

“苏更生是一个极端可爱的女人。”

“你们真是识英雄重英雄。”

“你应该多多尊重她。”

“是,是,可是你别尽教训我,玫瑰,考完试打算如何?”

“入港大。”她简单地说。

“别跟男孩子混得太熟。”我说,“发乎情,止乎礼。”

“放心,我不会做未婚的妈妈。”她说。

我拍拍她肩膀,“在我这里住,规矩点,别丢了老哥的脸,知道不?”

“知道了。”

许多日子未曾与她开心见诚地谈话了。

但话未说完,她与雅历斯已打得火热,哪里都有他俩的踪迹。

雅历斯有一项绝技,他的摄影术真是一等的,拍得出神入化。家里到处摆满了玫瑰的照片,大的小的,七彩的黑白的,没有一张不是精致漂亮,每次他们出去玩,他都替玫瑰拍照。

玫瑰开头倒是很高兴,贴完一张又一张,后来也不过是当扑克牌般,一叠叠放抽屉里。

苏更生很有兴趣,挑了些特别精彩的,她说:“一个少女是应该把青春拍下来留念。”

我说:“你都是老女人了,还有这种情怀。”

玫瑰说:“我这大哥才是小老头子。”

母亲咳嗽着问玫瑰:“你在谈恋爱了?”

玫瑰吓得不敢作答,她就是怕母亲。

“暖,”我说,“对方是个大学生,不错的。”

母亲说:“你妹子掉根头发,我都跟你算账。”

“是,”我直应,“是!”

我坦白地问玫瑰:“要不要叫雅历斯到家去吃一顿饭?向老妈交代一下。”

“不必。”玫瑰说。

“你不是在谈恋爱?”我问,“你对他不认真。”

“他这个人幼稚,我不过跟他学滑水。”

我说:“待你把他那十八般武艺学齐了,就可以把他一脚踢开?”

“是。”玫瑰大笑,“学完壁球学滑水,还有剑击、骑马、开飞机,三年满师,一声再见,各奔前程。”

“十三点。”我骂。

“你想我怎么能嫁给他呢?他除了玩,什么也不懂。”

“你呢?除了玩,还懂什么?”

她强词夺理,“我是女人,我不必懂。”

“什么歪理,你看苏更生一个月嫌多少!”

“苏姐姐是例外,”她说,“我将来可不要像她那样能干,我不打算做事。”

“那你念大学干什么?”我问。

“大学不能不念,面子问题。”

“嘿,没出息。”

“是,我是没出息。”她承认,“我才不要在枯燥的写字楼里坐半辈子,赚那一万数千,跟人明争暗斗。”

她躺在沙发上,长发漆黑,瀑布一般垂下,我仔细欣赏我这美丽的小妹,她的手正搁在额头上,手指纤长,戴着我去年送她的指环,指甲是贝壳一般的粉红。

玫瑰额角有细发,不知几时,她已把皮肤晒得太阳棕,那种蜜糖般的颜色,看上去有说不出的舒服。

我的心软了,我这小妹真的无处不美,倘若我不是她的大哥,不知感觉如何。

她转过头来:“大哥——你在想什么?”她抬一抬那削瘦俏皮的下巴。她那样子,到了三十岁四十岁,只有更加漂亮成熟。

我说:“当时——你嫌周士辉什么不好?”

“他老土。”

“哦?”

“他什么都不懂,只会画几张图。”

“是吗?”我微笑,“如此不堪?”

“他不懂吃,不懂穿,不会玩,也不看书,整个人是一片沙漠,一点内心世界也没有,活了三十多岁,连恋爱都没经历过,土得不能再土。最讨厌之处是他对他那小天地是这么满意,坐井观天,洋洋自得,谈话的题材不外是又把谁的生意抢了过来,他公司去年的盈利是多少……他不止是俗,简直是浊。后来又借着我的名闹得天翻地覆,更加土上加土,一点都不会处理。”

我低头想了一会儿,“士辉是苦出身,大学是半工读念的,自然没有气派,也不会玩。但士辉有士辉的优点,他待你是真心的。”

“他?”玫瑰冷笑,“他与他妻子真是一对活宝贝。”

“算%!”我又生气,“拆散了人家夫妻,嘴上就占便宜了。”

玫瑰说:“所以我说只有苏姐姐是个明白人,隔了这么久你还怪我。”

“隔了这么久?”我嚷,“人家孩子还没懂得走路呢。”

“苏姐姐说,我只不过是周士辉逃避现实的借口!”

“你跟苏更生狼狈为奸。”

“真的,大哥,你想想,周士辉这个人多可怕,他根本对妻子没有真感情,结婚生子对他来说,不过是一种形式,人生必经过程。忽然他发觉这种生活形式不适合他,他无法一辈子对牢个乏味的女人,他就借我的名来逃避。”

我没好气:“你们真是佛洛伊德的信徒,什么都可以解释演绊一番。我觉得士辉是爱你的。”

“他最爱他自己,”玫瑰说,“见到我之后,他发觉周太太不再配得起他而已。”

“你铁石心肠。”

玫瑰抖一抖长发,“或许是。”

“雅历斯呢,他又怎么样?”

“我很寂寞,大哥,他可以陪我。”

“你这样玩下去,名誉坏了,很难嫁得出去。”我叹息。

“那么到外国去,”她丝毫不担心,“在唐人街找个瘟生,我照样是十间餐馆的老板娘。”

“你真的不担心?”

“不担心。”她眨眨眼。

我担心的是周太大会拖着两个女儿再来找我算帐。

夏天转深,知了在更生的宽露台长呜,玫瑰与雅历斯成日泡在海滩。老妈埋怨,“晒得那个样子,坐在抽木地板上,简直有保护色呢,脏相。”

我笑说:“奶还是奶,白牛奶变了巧克力奶。”

玫瑰的滑水技术学得一等,已可以用一只履,看她自水中冉冉升起,才了解什么叫做出水芙蓉。

我提醒她,“你那九科功课,小心点!”

她说:“啊,大哥,我有摄影机记忆,凡书只要翻一次就能背,别担心。”

我气结,居然自称过目不忘。

玫瑰并没有跟雅历斯学剑击,她的眼光浮游不定,落在旁人的身上,疏远了没有中文名字的林先生。

下班在家,我常接到雅历斯找玫瑰的电话。

——“对不起,玫瑰不在家。”

——“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回来,我会告诉她你找过她。”

——“我会跟她说你想见她。”

有时候玫瑰在家,也会摇头摆脑地装蒜,叫我代她遮瞒,说她人不在,我不肯,把话筒一摔,对她说:“你自己告诉他你不在家!”

玫瑰吐舌装鬼脸,但对雅历斯很不耐烦,“晤,”地敷衍数声,然后就借故挂断电话。再过一个星期,我索性告诉雅历斯,玫瑰已不住我家:“在亲戚家,那边电话不方便告诉你,我知道你已经半个月没有见过她,好,我代你告诉她……”

没出息。

大丈夫何患无妻,巴巴地求一个女孩子管什么用,女人变了心就是变了心。

况且我不相信玫瑰曾经对他交过心,我甚至怀疑玫瑰是否有一颗心。

玫瑰有一个好处,她决不甜言蜜语地骗人,她根本懒得做,所以这些男人若没有心理准备,就不该与玫瑰做朋友。玫瑰与雅历斯算是完了。

玫瑰这孩子,服装店送到我写字楼来的账单,往往一万数千元。

几件白蒙蒙的衣裳,贵得这样,我严重向她提出警告。

“还是中学生哪!”我提醒她,“你只有十六岁。”

“十七。”她说。

“十六岁半。”

“十七。”

“我不跟你吵,你少顾左右而言他,总而言之,每季不准花多过三千元。”

“三千元!”她几乎要昏厥,“三千元还不够买一件大衣哪,大哥。”

“那太坏了,”我说,“那你就不用穿大衣了,你跟老妈去说。”

我也知道一切劝告是不起作用的,玫瑰对忠告免疫。

过不久,下班回家,就发觉雅历斯林在门口等。

我叹为观止。

“雅历斯,没有用的,玫瑰已不住在这里了,你回去吧,别浪费时间。”

他说:“我情愿在这里等。”

“我不会请你进屋的。”我说。

“我知道。”

“告诉我,玫瑰有些什么好处?”我问,“为什么不去约会其他的女孩子?雅历斯,我相信有很多女同学愿意陪你。”

他疲倦地靠在墙上,英姿荡然无存,“玫瑰是一朵玫瑰是一朵玫瑰。”他答我以莎士比亚,我回他巴尔扎克:“但是这一朵玫瑰,像所有的玫瑰,只开了一个上午。”

“我爱她。”他说。

“你们这么年轻,懂得啥子叫爱情?”我问,“进来喝杯酒吧。”

“谢谢你。”

我斟一杯威士忌给他,加冰块。

“放弃玫瑰。”

“可否代我劝劝她?”他问。

“没有可能,她的感情问题我无法干涉,跟玫瑰这样的女孩子在一起是没有幸福的。”

“但她令我这么快乐——”

“那么你应该高兴庆幸,曾经一度,你快乐过。雅历斯,情场如战场,失败不要紧,输要输得漂亮,你是体育家,怎么没有体育精神呢?”

“以前我根本不把女人看在眼内——”

“你也风流倜傥过,是不是?”我微笑,“你也令不少女孩子伤心落泪,雅历斯,回家去,好好睡一觉,明天一早起来,约会其他女郎。”

他抬头来看我,目光涣散,终于站起来走了,我送他到门口。

我很庆幸他没有碰见玫瑰。

玫瑰那夜很晚才回来,我在听音乐。

她探头进书房,吓得我——

“你剃光了头!”我叫。

“我从没见过这样的大哥,”她笑,“老为小妹的头发怪叫。”

我脱下耳机。

“但是你有那么漂亮的长发。”我惋惜,“现在却剪得只剩一寸了。”

“倦了,换个样子。”她说道,“头发很快就长出来,你叫嚷什么?”

“没规矩!”我喝道。

“雅历斯林来找过你?”她问。

“你怎么知道?”我反问。

“大哥,别责怪我——”

“算了算了,”我说,“我要是怪你,怪不胜怪。”

“我会打发他。”玫瑰说,“他不会再麻烦你。”

“快点把他消灭掉,”我说。

“遵命!”她笑着敬一个礼。

你看,谈恋爱也跟所有的事一样,成则为王,败则为寇。玫瑰一点也没有把雅历斯林放在心上,若无其事地吃喝玩乐。

她现在约会另外一个男孩子,常常去听音乐与观剧。玫瑰蛮喜欢艺术,就像她喜欢时下流行的手袋、皮鞋、发型,很粗糙的一种感情。

她对什么都不认真。

她的新男朋友是个混血儿,长得并不算好看。混血儿要深色头发与浅色皮肤才漂亮,但这位仁兄头发是一种暧昧的黄色,皮肤也泥浆兮兮,不过谈吐不俗,人很聪明。混血儿多数古怪,要不太开朗,活了今天没有明天的样子,要不就很沉郁,像这一位,玫瑰说他时常一小时也不说半句话。

我也并不喜欢他这一任男朋友,想没多久又要换人的。但对于雅历斯林的痴心,我的估计可是大低了。那天在办公室,玫瑰一个电话来找我,说是在派出所,叫我马上去一次。

我的心几乎跳出胸腔,忙问:“你怎么了?告诉我,你怎么了?出了什么事?”

“雅历斯打了人,抓在这里,我是证人。”

“他打的是那个混血儿?”我问。

玫瑰不出声。

我赶到警察局,铁青着脸,觉得很吃力。玫瑰不停地惹事,添增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我骂她也骂疲了,想不出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来对付她。事情是这样的:混血儿去接玫瑰,雅历斯在校门守了好多天,两男见面,一言不合,在校门口撕打起来,被校役报了警,扭到派出所。

结果是两人都失去了玫瑰,因为玫瑰为了这件事被校方记了一个大过,生气了,两个都不要。

校长召了我去,叫我管教小妹,我还不敢把这件事告诉爸妈。

我对雅历斯林说:“一个人要懂得适可而止,你越这样,玫瑰越讨厌你,将来连个好的记忆都没有。”

他瘦了很多,头歪在一边,眼泪随着脸颊淌下来。

我摇摇头,“真是现世,有什么事,国家还指望你站起来去革命呢,大丈夫流血不流泪。”

他呜咽地说:“黄先生,你这样子说,不外是因为你运气特别好,还未曾爱过恨过。”

我一怔。

我不相信,我冷笑着,我何尝不爱苏更生,她是我寻觅了半生的好对象,但我俩理智、平和、愉快。

爱得像他们那样痛苦,那还不如不爱。

“保重。”我说。

他痛哭起来。

当夜他就自杀了。

玫瑰并没有出去,她在房中温习功课,我在书房拟一份合同。

林家的人气急败坏地要找玫瑰,我说我是她大哥,有什么话可以对我说,于是他们找上门来。

林老太歇斯底里地拉着我,几乎没跪下来,“求求你,黄先生,我只有一个儿子,现在躺了在医院里,他口口声声要见黄玫瑰,求求你,你们就去看看他吧。”

我看着这可怜的母亲,心中却并不同情她,只想打发她走。

“你先去,我们跟着就来。”我把她推出大门。

玫瑰吓得脸都白了。

我说:“叫更生来陪你。不是你的错,与你无关,不要怕,他能叫得出你的名字,就死不了。”

“你呢,大哥?”她问。

“我到医院去转一个圈。”我说,“这种懦夫。”

雅历斯林死不了,他吞了三五颗安眠药,闹得天翻地覆,被送到急症室,洗了胃,躺在床上休息,他母亲在一旁哭得天昏地黑,一家人都仿佛很具演剧天才,够戏剧化。我尽快离开了医院回家,更生在书房里陪玫瑰。

我说:“幸亏老妈不知道这事,否则,咱们又得去配锁把玫瑰软禁。”

更生白我一眼,“亏你还如此幽默。”

“怎办呢?”我摊摊手,“玫瑰没有见这个人已经超过三个月,如果他坚持要殉情,我们也只好幽默一点。”

更生笑,“这次你倒明白了。”

我瞪了玫瑰一眼。“我明白什么?这些狂蜂浪蝶又不是傻子,你不跟人家撒娇撤痴,人家会为你自杀?”

玫瑰冷笑,“我偏偏一点好脸色都没给过他们。”

“你有本事连搭讪都不屑,我就服你!”我咆哮。

“对不起,大哥。”她低下头。

“我劝你别见那个混血儿了,那个也不是什么好人。让我的耳根清静一下,老妈的身体近来很差,我也够担心的了。”

“是。”玫瑰答。

更生说:“去睡吧,明天都考试了。”

玫瑰的故事--2

2

我搬出来那日,玫瑰怔怔地站在门口看我整理箱子,我余气未消,把她当透明人,不去理她。母亲听见我大条道理,也没有反对我搬家,这次行动很顺利。

父亲对老妈说:“男人过了三十,不结婚也得另立门户,跟家里住反而显得怪相。”

母亲还含笑解释,“也许他快要结婚了。”老怀大慰。

我记得周士辉太太来找我的时候,是七月。我丝毫没有惊异,她迟早要来的,我一直有心理准备。

她大腹便便,穿着件松身衣服,打扮得很整齐,“振华,我这次来找你,是私事。”

“请说,我尽量帮你。”东窗事发了。

她很镇静,“振华,自从今年五月份起,亦即是我们结婚后第三个月,士辉整个人变了,他暴躁不安,早出夜归,什么话也不肯跟我说……”

歇了一会,周士辉太太说:“我每次问他,他都跟我吵,上周未他一回来,便提出要与我离婚,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他不再爱我了。”

我羞愧得抬不起头来,一额头汗。

“振华,你们是十多年来的同学,又是朋友,且还是公司的拍档,或许你可以问问他,究竟是为了什么事闹得这么大,孩子就快要出生了,我受不起刺激,我们结婚虽然只有半年,但从认识到结合,足足八年有余,他一直待我很好,从来没有大声责怪过我一次……”她的眼睛红了。

我默默地低着头。

周太太很仿惶地问我:“他为什么要跟我离婚呢?”她停一停,“是不是外头有了人?”

我抬起头,看着窗外。啊,天底下不快乐的人何其多。

“振华,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她问。

我站起来,“我明白你的处境,这些日子,我也不大见到他……我替你劝他,你安心在家等待生养,不要担心什么。”

她感激地握住我的手。

“周太太,我送你回去,有空打电话给我。”我说。

那日,我回到办公室去守在那里,等士辉回来。

他最近一直疏忽公事,一些业务由我顶着,我警告过他,但是他不理会。周士辉前后判若两人,玫瑰已把他整个人摧毁了。

或者这是他自己愿意的。除了第三次世界大战以外,没有人能把我的事业摧毁。

他终于回来了,在早上十一时半。

我冷冷地问他:“你去了哪里?”

士辉把双腿搁在茶几上,闭上眼睛,“浅水湾。”

“下大雨,到浅水湾?”我质问他。

“与玫瑰在浅水湾吃早餐。”他答。我不作声。他已绝望,没救了。

“玫瑰介绍我读张爱玲的小说,”他说,“有一个故事是在浅水湾酒店发生的。在树影的翠绿火红下,我与玫瑰凝视着海上的岛屿,濡湿的空气,使我们化入了小说之中。”

我一言打破他的好梦,“你太太方才来找我。”

“我可以猜想,她最近四出找人挽救我们的婚姻。”

“你恬不知耻。”

“或许,我晓得我对不起她。可是振华,直到认识了玫瑰,我才发现真正的自己!原来我并不喜欢工作,原来,我是一个闲散的人。我也发现了这个世界,原来看小说打发时间是这么有趣,下雨天散步有这么诗意。”他挥挥手,“在我面前有一整个新的境界,我以前竟不知道有彩虹与蝴蝶。”他迫切地拉住我的手,“振华,不要为我好,我不愿意再回头,前半辈子我对着功课与文件度过,后半辈子让我做一个浪子,我只能活一次,不要劝我回头。”

我呆呆地看着他一会儿,他很憔悴,但是双眼发着异样的光彩。

“你快乐吗?”

“我非常地快乐。”

“你能快乐多久?”我又问。

士辉看着我说:“振华,我原以为你是懂得思想的一个人,你怎么会问这种问题?快乐怎么会永恒呢?”

我仰天浩叹。

“振华,你把这间公司做得有声有色,我想把股份出让,你有没有野心独资?”

我说:“士辉,你已是三十多岁的人了,当心再回头已是百年身。”

“我打算到巴哈马群岛去,”他兴奋地说下去,“玫瑰答应与我同去。”

“她不能与你去巴哈马。士辉,你醒一醒,她只有十六岁,尚未有自主权。”我说,“香港有保护妇孺法例。”

他不响了,但我未能把他说服。

没隔多久,士辉坚持退股,不再做下去,我只好另外寻合伙人,颇喧嚷了一阵子。

当士辉的写字台被搬走的时候,苏更生也在场。

惋惜之余,她说:“我并不怪他,一个人在一生之中能够恋爱一次,未尝不是好事,况且玫瑰那种美丽,令人心悸,足以使人心甘情愿地犯罪。”

我不以为然。

“但你与士辉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苏忽然不悦道,“你的算盘太精括上算,你是一等聪明的人,而士辉……他是个罗曼蒂克的傻子。”

“你说什么?”我责问苏,“你说什么?”

“你瞒不过我,”苏更生看着我,有点难过,“振华,别人会以为你温文尔雅、能干,又什么都懂得一点,实际上你太为自己着想,太理智机灵……”

我愤慨,“我们相处半年,你对我的印象就若此?男人不一定都得不爱江山爱美人,我没有为你死也并不表示不爱你,你的思想恁地幼稚,苏更生,我们已经离开了做梦的年龄,诚然,我不会为任何女人做无谓的牺牲,因为我自爱,只有自爱的人才有资格爱人,如果我不符合你的标准,请你自便。”

苏更生不出声。

“你想看到我为你倾家荡产?”我问,“你忍心?”

“对不起。”她拉开门走了。

我伤心。一个人理智点有何不可?我的女友却因此不原谅我,因玫瑰牵涉到我,多么不公平。

玫瑰与士辉的事,终于给爸妈知道了。

士辉的妻不肯罢休,她是个勇敢的小妇人,挺着大肚子到父亲处去告状,揭发丈夫的隐私。

我赶到家的时候,玫瑰脸上已经吃了妈妈两记耳光,五条手指印横在面颊上,她坐在一角不出声。

父母的面孔铁青,连我都不打算放过。

妈妈当着周太太,冷笑着问我:“听说你这个做大哥的,早知道有这件事?”

我缓缓地说:“你问小妹,我求过她,也求过土辉,他们根本当我是死人,我已经尽了我的力。”

老妈问我:“你为什么早不告诉我?”

我依言直说:“我怕你受刺激。”

老爸说:“人家周太太下个月要生养了,你妹妹却打算明日跟周先生到巴哈马去度假,你觉得这件事应该怎么办?”

我说:“把玫瑰锁起来,人家周氏夫妇的事我们管不着,可是玫瑰一定要严办。”

玫瑰抬起头,不发一言,眼光至为怨毒。我恼怒地说,“玫瑰,你今年才十六岁半,你也有朝一日会结婚生子,你若不能替周太太着想而离开周士辉,你就不要怨我们。”

玫瑰站起来,要回房去。

“站住!”父亲喝住她。

玫瑰转过头来,倔强地问道:“还要怎么样?”

“向周太太道歉!”父亲说。

玫瑰大笑起来,“天下的蠢女人那么多,我若要逐个向她们道歉,我岂不大忙特忙?”

父亲忍无可忍,顺手抄起一只杯子向玫瑰摔过去,茶溅了一墙,碎片一地。

我也动了真气,冷笑说:“摔死也活该哩!留着你也是丢人!”

玫瑰大声反问:“我做锗了什么?我又没有爱上这个人,是他要来接送我上学放学,是他说要离了婚来跟我好,我又未曾指使过他做任何事,现在却把罪名都推在我身上!”她哭,“你们治死了我也不管用,天下的女孩子多着,你们有本事应该去锁住周士辉,而不是我!”

她奔回房间,大力地关上门。i

我跟周大太说:“我们已经尽了力,你看到了。”

“是……”她哺喃地说。

妈妈跟她说:“周太太,这件事太不幸,但我们可以保证,黄玫瑰以后不会再见周先生。”周太太颤抖地说:“为什么?为什么?她甚至不爱士辉,而士辉却抛弃了一切去追求她,为什么?”

我说:“士辉脑筋有点糊涂,过一会就会好的,我送你回家吧。”

周太太由我扶着送回去。

她当夜动了胎气,士辉并不在家,由我陪到医院进了产房,遍寻士辉不获,周太太在半夜两点半生产下一对孪生儿,两个都是女孩子。

看到婴儿小小的红脸蛋,我很高兴,忍不住亲她们的脸,但周太太一直哭。

士辉赶来的时候,我骂:“王八蛋。”

他看见孪生女儿,也哭了,一家四口哭成一团,我觉得独自无法收拾残局,只好把苏更生也叫了来。

把他们一家安抚完毕,我送更生回家。

我说:“好了,破镜重圆。”

更生不答我。

“还在生我气?”我轻声问。

“不,不生气。”

我握住她的手,“真不生气?”

“振华,你们对玫瑰也太严了一点,把她锁到几时呢?她要上课的呀。”

“放暑假不要紧,”我说,“也可以收敛她的野性。”

“连你都觉得这样做是对的?”更生愕然问道。

我问:“你觉得不对?”

“物必自腐然后虫生,你真相信天底下有破镜重圆这件事?”

我不敢出声。

“你以为‘第三者’一跑掉,周氏夫妇拿万能胶粘一粘就可以和好如初?不会%,我看周士辉是不会再回头的了。”

“那么怎么办?他置妻女不顾?”我惊问。

“我也不知道,”她说,“我要去见玫瑰,振华,你只有这个妹妹,尝试了解她。”

“你肯定这件事不是她的错?”我问。

“振华,当然不是她的错,你自己也说过,换了是你,你是决不会为一个女人牺牲的。”她说,“这是周士辉性格上的弱点。”

我沉默。

玫瑰被锁在房中,不断吵闹,老妈以这件事为奇耻大辱,决心要教训她,说什么都不肯放她出来。

玫瑰一说要报警,电话线都被剪断,她喊救命喊得喉咙都哑了,眼睛哭得胡桃般。

我们推门进去,玫瑰破口大骂。

更生安抚她。

玫瑰叫我滚出去。

更生示意我先避开。

我皱着眉头跟母亲说:“事情怎么会弄到这种地步的?”

“固执。”母亲叹口气,“我与她都一样固执。”

然后我也想到我自己的牛脾气,作不了声。

我静静地走到玫瑰房门口,看更生怎么料理这件事。

我听见更生问:“……你爱他吗?”

“我从来没有爱过他。”玫瑰答。

“那么为什么跟他在一起?”更生很温和。

“我寂寞,而他对我好。”玫瑰说。

“你怎么会寂寞?不是有那么多同学吗?功课也够你忙的。”更生有点诧异,“大哥说你老不在家。”

“是的,但没有人知道我很寂寞,没有人真正地关心我。”

“我与大哥都关心你。”更生耐心地说。

“大哥与爸妈都喜欢我听话,我一不听话,他们就不再爱我,但是照足他们的心意去做事,我像木偶一样,实在受不了。”

“你是否愿意搬来与我同住?”更生忽然问。

“与你住?”玫瑰问,“他们会不肯的。”

“我试与‘他们’说。”更生说。

“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玫瑰问。

更生静一会儿,“我也是家中最小的女儿,母亲比我大三十六岁,走在街上,人们永远以为她是我外婆,然而她对我却并不慈祥。”

更生说:“母亲尽一生的力强逼我走一条她认为是正确的路……可以说是懂得你的苦处,如何?理由充分没有?”

“够了。”玫瑰的语气是同情的。我决定为玫瑰争取这个自由。

我跟母亲保证玫瑰的行为将由我负责。

“你呀,”老妈瞪我一眼,“你自身难保。”过一会她说:“我相信更生多过相信你。”母亲把玫瑰交给了更生。玫瑰搬家那日冷笑说:“老妈本想生我下来玩,发觉我并不是洋娃娃,便转送给了别人。”更生很难过,她将玫瑰拥在怀中。玫瑰在更生那里得到温暖。更生比母亲忙十倍,并无时间与玫瑰作对,挑剔她的错处,因此玫瑰过得很轻松。她像是已经忘了周士辉,但周士辉并没有忘记玫瑰。

他找到我写字楼来,质问我:“你们把玫瑰藏到什么地方去了?”

我打量他,厌恶地问:“你去照照镜子,看看你现在的样子!”

他满脸胡子碴,双眼布满红筋,衣冠不整。

认识他十多年,从没发觉他这般狼狈过。

我说:“士辉,快四十岁的人,不要太放纵自己。”

“放玫瑰出来!”他咆哮。

“玫瑰并不爱你,你该比我们更清楚,她现在生活愉快,早就忘了你。”

“我不相信。”

我不耐烦,“当然你不相信的,你为恋爱而恋爱,现在尝到苦果了,玫瑰乳臭未干,她可不懂爱情,新玩意儿如过眼云烟一般,你怎么会不知道。”

“我要亲耳听见她对我说,我才相信。”他叫,“要亲耳听见她说不爱我。”

我说:“士辉,你花了三十年建立事业家庭,现在你看一看,你看看你一手搅成什么样子!”

“你让我去见玫瑰!”

“士辉,你的孩子与妻子怎样了?”我大声喝他。

“我们已经签了分居书,孩子归芝芝。她终于答应与我分手,她已经知道,留得住我的人,也留不往我的心。”

我呆在那里。

我对更生说,玫瑰始终是罪人。

更生说:“可是你看玫瑰,昨天我才陪她去买球鞋预备开学,今年她念会考班,她还对我说,要好好地考进港大,向大哥看齐,她提都没提过周士辉,看样子她心中根本没有这个人。”

“那么你叫她亲口跟周士辉说一声,好叫他死了这条心。”

“好,我跟玫瑰说一声。”她答应。

我问更生:“说实在的,玫瑰住在你那儿,是否给你很大的麻烦?”

“没有%,你知道我家那个老房了,有四五间空房,家中反正用着佣人……我反而多了个伴。”

“更生,”我乘机说,“你对我,不比以前了。”

“我觉得我们还需要更深切的了解。”她简单地说。

她把玫瑰约出来,而我叫了周士辉。

我们四个人在一间幽静的咖啡店见面。

周士辉见了玫瑰欢喜若狂,玫瑰却很冷淡。

我说:“有什么话,当面说清楚吧。”

周士辉对玫瑰说:“你不要怕家庭的压力,一切有我担当——”

玫瑰冷冷地说:“我不明白你讲些什么,你给我的麻烦已经够多了。”

“他们恐吓你,你不要害怕!”

“没有人恐吓我,”玫瑰说,“你害我与爸妈起冲突,造成我生活不愉快,我以后都不再相信你,我不要再见到你。”

士辉的脸色转得煞白,“玫瑰——”

“我不爱你,”玫瑰嚷,“你可否停止骚扰我?”

士辉的表情像看到世界末日,我心中实在可怜他,拍着他肩膀。

士辉的嘴唇颤抖着,看着我,一个字说不出来。

更生低声问:“玫瑰,你会好好地读书,是不是?”

“当然,我只有十六岁半,凭什么要放弃家庭与学业跟一个莫名其妙的男人?”玫瑰站起来,“如果我考不到港大,老妈一辈子不原谅我,我已经为这件事受足了气,甚至挨了两记耳光,够了!”

我问:“你现在又去哪里?”

“买书,约了同学买下学期的课本。”她头也不回地走出咖啡店。

周士辉整个人抖得像一片深秋将落的树叶,过了一阵,他忽然大叫一声,逃出去。

我与更生尾随在后,只看见他发足狂奔,一下子不见了影踪。

“可怜的人。”

“他可怜?”更生叹口气,“他的孩子们才可怜呢,刚出生动不见了父亲。”

我担心地向:“他会不会伤害玫瑰?”

“玫瑰?不会,他生命中的女神将永远是玫瑰,尤其是因为他没有得到她。”更生叹息。

“多么可惜,如此一个有为青年——我盼望他再建立事业,回到妻子身边。”我说。

更生又看我一眼。

对于这件事,母亲的观点是:“玫瑰迟早要遭到报应的。”

周士辉没多久便启程到英国去了,临走与我通一个电话。

我问他去干什么。

他说去读书。

我原本可以幽默他几句,想想不忍,祝他顺风。

玫瑰益发出落得标致,而且一变常态,非常听话,但到底因为周士辉这件事,我无法像以前那样爱她。

有时候她主动接近我,渴望我对她关注。

我总是淡淡地。

更生说:“就算这是她错,你不能因为一个人错过一次,而完全不原谅她。”

“她已经长大了,”我说,“再也不能把她背着走上一里路去看花车游行,兄弟姐妹长大了总要各散东西。”我停一停,“你又不肯做她的大嫂,她一直住你家也不成话,最好叫她搬回去住,要不我这里也有空房间。”

“你真是公事公办。”更生的语气带点讽刺。

更生有时候不可理喻,我不知道她有什么不满,但似乎她一直想与我拖下去,尽管快三十岁了,并未想与我论到婚嫁。好,如果老姑婆不急,我恶作剧地想,我也不担心。

只是母亲老催催催的。

更生生辰那天,老妈送了厚礼,一只古老的钻戒上有三颗一卡拉的钻石,连我都“哇”一声叫,更生脸涨红了,结结巴巴要退还。

老妈不悦:“你也不是那种小家子的人,平日也很大方,怎么现在忽然鬼祟起来,告诉你,石头是黄的,不值很多,放心收着吧,不是卖身契。”

更生讪讪地套在手指上,我向她挤挤眼。

玫瑰很羡慕,探头过来看,“哟,”她说,“真不错。”

老妈瞪她一眼,她不出声了。

我笑说:“这是孙猴子的紧札箍,你少羡慕。”

老妈说:“你几时嫁入我家的门,我还有些好东西,收了几十年了,送给个可靠的人,也好放心。”

老妈近来的身子不大好,她爱看中医,吃药吃得满屋子香,但是咳嗽并没有缓和多少。

玫瑰说:中医是巫道。老妈骂得她臭死。

她与母亲的年龄实在相差太远,两个人的想法差得天跟地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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