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所交的交强险是什么意思?要具体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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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交强险什么意思~

新车交强险是什么意思

交强险分为三块:限额分别是死亡、伤残110000元、医药费1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如果在双方或多方事故中,只要负有责任,那么就要在交强险限额中先赔足限额部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编辑本段]【必要性】
  实行交强险制度是通过国家法规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三责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交强险负有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而且有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而商业三责险则属于商业保险,保险公司经营该险种的目的便是盈利,这与交强险“不盈不亏”的经营理念显然相去甚远。
  此外,交强险还具有一般责任保险所没有的强制性。只要是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未投保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这种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具有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而商业三责险则属于民事合同,机动车主或者是管理人拥有是否选择购买的权利,保险公司也享有拒绝承保的权利。
  [编辑本段]【交强险责任限额】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2006版(老版)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赔付,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
  2008版(新版)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12.2万元人民币。在12.2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仍实行分项限额赔付,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确定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一、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二、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三、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
  [编辑本段]【交强险的基础费率】
  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42小类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2008版) (与2006版对比,后面斜体字的为2006版费率)
  车辆大类 序号 车辆明细分类 保费(元) 调整前保费
  一、家庭自用车 1 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 950 1,050
  2 家庭自用汽车6座及以上 1,100 1,100
  二、非营业客车 3 企业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 1,000 1,000
  4 企业非营业汽车6-10座 1,130 1,190
  5 企业非营业汽车10-20座 1,220 1,300
  6 企业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 1,270 1,580
  7 机关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 950 950
  8 机关非营业汽车6-10座 1,070 1,070
  9 机关非营业汽车10-20座 1,140 1,140
  10 机关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 1,320 1,320
  三、营业客车 11 营业出租租赁6座以下 1,800 1,800
  12 营业出租租赁6-10座 2,360 2,360
  13 营业出租租赁10-20座 2,400 2,580
  14 营业出租租赁20-36座 2,560 3,730
  15 营业出租租赁36座以上 3,530 3,880
  16 营业城市公交6-10座 2,250 2,250
  17 营业城市公交10-20座 2,520 2,520
  18 营业城市公交20-36座 3,020 3,270
  19 营业城市公交36座以上 3,140 4,250
  20 营业公路客运6-10座 2,350 2,350
  21 营业公路客运10-20座 2,620 2,620
  22 营业公路客运20-36座 3,420 3,420
  23 营业公路客运36座以上 4,690 4,690
  四、非营业货车 24 非营业货车2吨以下 1,200 1,200
  25 非营业货车2-5吨 1,470 1,630
  26 非营业货车5-10吨 1,650 1,750
  27 非营业货车10吨以上 2,220 2,220
  五、营业货车 28 营业货车2吨以下 1,850 1,850
  29 营业货车2-5吨 3,070 3,070
  30 营业货车5-10吨 3,450 3,450
  31 营业货车10吨以上 4,480 4,480
  六、特种车 32 特种车一 3,710 6,040
  33 特种车二 2,430 2,430
  34 特种车三 1,080 1,320
  35 特种车四 3,980 5,660
  七、摩托车 36 摩托车50CC及以下 80 120
  37 摩托车50CC-250CC(含) 120 180
  38 摩托车250CC以上及侧三轮 400 400
  八、拖拉机 39 拖拉机 按保监产险[2007]53号文件实行地区差别费率 待定
  1、座位和吨位的分类都按照“含起点不含终点”的原则来解释。
  2、特种车一:油罐车、汽罐车、液罐车; 特种车二:专用净水车、特种车一以外的罐式货车,及用于清障、清扫、清洁、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冷藏、保温等各种专用机动车; 特种车三: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运钞、医疗、电视转播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 特种车四:集装箱拖头。
  3、挂车根据实际的使用性质并按照对应吨位货车的30%计算。
  4、低速载货汽车参照运输型拖拉机14.7kw以上的费率执行。
  [编辑本段]【交强险计算方式】
  最终保费=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1+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如:6座以下的私家车主一年内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但有过1次酒后驾车,其第二年缴纳的保费为:950×(1-10%)×(1+30%)=1228.5元。
  [编辑本段]【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的区别】
  一是赔偿原则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
  二是保障范围不同。除了《条例》规定的个别事项外,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规定有免赔额、免赔率或责任免除事项。
  三是具有强制性。根据《条例》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四是根据《条例》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
  五是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
  [编辑本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全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四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称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
  第二章 投 保
  第五条 中资保险公司(以下称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保监会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未经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第六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保监会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
  保监会在审批保险费率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第七条 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应当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
  保监会应当每年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根据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总体盈利或者亏损情况,可以要求或者允许保险公司相应调整保险费率。
  调整保险费率的幅度较大的,保监会应当进行听证。
  第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降低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标准,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第九条 保监会、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逐步建立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共享机制。
  第十条 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保监会应当将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向社会公示。
  第十一条 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保监会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第十三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第十四条 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
  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应当收回保险单和保险标志,并书面通知机动车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 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第十七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
  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应当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
  第十九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第二十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一)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二)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三)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四)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赔 偿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第二十五条 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
  (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二)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四)救助基金孳息;
  (五)其他资金。
  第二十六条 救助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保监会、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制定试行。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抢救、治疗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
  第三十三条 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或者垫付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医疗机构核实有关情况的,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四条 保险公司、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第三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罚 则
  第三十六条 未经保监会批准,非法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由保监会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保监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2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保险公司未经保监会批准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由保监会责令改正,责令退还收取的保险费,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第三十八条 保险公司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监会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一)拒绝或者拖延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二)未按照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
  (三)未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和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的;
  (四)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的;
  (五)违反规定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
  (六)拒不履行约定的赔偿保险金义务的;
  (七)未按照规定及时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
  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四十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四十一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的保险标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
  (二)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三)抢救费用,是指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时,医疗机构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伤人员,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比照适用本条例。
  第四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编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另行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期满,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编辑本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以下简称费率方案)适用于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本费率方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及说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办法、保险费的计算办法和解除保险合同保费计算办法等4个部分组成。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1. 车险的交强险有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2. 车险的交强险无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交强险的特性:

公益性、强制性、广泛性。设立交强险的目的是:让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强制性:强制承保,不能拒保。 广泛性:只要是机动车,都可以承保。(机动车包括摩托车,不包括电动车) 酒后驾车、故意撞人,交强险也理赔,目的是保护受害者,体现了公益性。当然遇到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会先垫付医疗费用,再立案调查情况,向司机追偿。

交强险不赔的情况:碰瓷的不赔。



交强险特征:

分项赔偿原则,浮动费率原则(第一年不出险,第二年费率下调10%,反之则反),奖优罚劣原则。

交强险能解决哪些问题?

举例:车撞了树,只给车上了交强险。假定树不赔,那么,车的损失是否可以走理赔?

答案:不赔,因交强险只理赔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那么在这个例子里,受害方是树,不赔树的话,车辆损失就得不到任何保险补偿。

再看个案例:一个捷达在后,奔驰在前,突然前面有交通事故,奔驰急刹车,捷达没刹住, 追尾了,把奔驰的保险杠给撞坏了。这倒霉催的,不过还好有车险。奔驰给4S店打电话问修车费,双方协商解决理赔问题。4S店回复奔驰配件4万,要空运过来,国内没有这型号的配件。捷达车主心想4万不贵呀,光交强险就12万。结果傻眼了:交强险规定:事故中产生的财产损失,最多赔付2千。也就 是说,因为他只上了交强险,没有上商业三者 险,3.8万要等着捷达支付。


交强险的理赔最高限额是12.2万。
大家听了还挺高兴,还算不少啊,一般的车辆损失也就够了。不要高兴太早了,交强险还有个分项赔偿原则: 撞人致死:11万, 撞人受伤:1万,交通事故产生的财产损失:2千。 这是在被保险人有责任时的赔偿。被保险人无责任时: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 医疗费1千, 财产100. 交强险累积赔付。意思是:一年的保险金额就这些,几次出险理赔金额要加一起算。超过了就自费。(开车还是小心为好,现在撞人致死理赔11万,这年头11万能安抚被害人家属吗 ?没个3,50万能摆平吗?) 所以仅仅给车上了交强险,真正遇到事故时, 自己掏腰包的花费很昂贵。



交强险是国家规定必须缴纳的险种,主要负责事故对方的赔偿


交强险是什么
交强险释义如下:1、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2、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3、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

交强险是保什么的
1、什么是交强险 交强险是指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为车辆及其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而提供的保险。交强险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车辆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损失险、司机责任险、乘客责任险、指定修理厂险等。2、交强险的保障范围 (1)车辆责任险:主要保障车辆在交通事故...

什么是交强险?
三、交强险包括哪些1、发生事故导致的身故或全残。2、因意外事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3、财产损失。交强险是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保险品种,未购买交强险的车子不允许上路,如果未购买交强险就上路了将会被罚款并扣留车辆。除了强制的交强险外,其他的商业车险大家可以自行购买,没有强制要求。一般来说,...

什么是交强险
重要的是,交强险是强制性购买的保险,购车时车主必须购买。购买费用会根据车辆的座位数不同有所调整,座位数越多,费用越高。车主可以选择通过保险公司或网络平台购买交强险,同时提供车辆信息,如车牌号和车辆类型。为了获得更全面的保障,车主还可以选择额外购买商业保险,如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和盗抢...

汽车交强险是保什么的
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只赔偿被保险车辆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而不赔偿被保险车辆本身的损失或车上人员的伤亡。对于这部分风险,车主通常需要购买商业车险中的车损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来加以覆盖。此外,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是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同地区的限额可能会有所不同。在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

车辆所交的交强险是什么意思?要具体噢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车辆交强险保什么内容
车辆交强险是对被保险车辆在发生双方交通事故的时候赔付对方车辆上的人身伤亡损失或者财产损失(不包括被保险车辆的财产损失与被保险车辆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损失)。 交强险的价格:交强险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全国统一收费标准,不同的汽车型号交强险虽然价格不尽相同,但是总体价格差异不大,主要影响因素是车辆内部的座位数...

交强险多少钱一年
私家车保费为950元,企业非营业汽车1000元,机关非营业汽车950元,营业出租租赁1800元交强险是一年一缴的如果第一年没有出险,第二年是有优惠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交强险与车船税私家车强制险,第一年5座950元,68座1100元第二年5座855元,68座...

汽车买的那个交强险是干嘛的?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

交强险的定义是什么意思
强制责任保险,即交强险,由保险公司为被保险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对非本车人员(不含工作人员和受益人)造成的死亡伤残和财产损失提供补偿。交强险的界定至关重要,因为它在法律层面上为受害者提供了保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旨在弥补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强制性的性质使得...

仁化县13992453349: 汽车交强险是什么意思 -
五曲阿赛: 购买汽车也是生活中比较重大的支出了,很多人应该知道买汽车的时候也要购买车险的,车险主要指的是交强险,那汽车交强险是什么意思呢一起来了解一下.汽车交强险是什么意思: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

仁化县13992453349: 什么是“交强险” -
五曲阿赛: 交强险就是交通意外强制保险.它是国家规定的所有机动车辆都必须买的一种强制保险,不买就不准其车辆上路,否则视为违法.但是因为便宜,它的保险金额很少.

仁化县13992453349: 什么是交强险 -
五曲阿赛: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答案来自百度百科.

仁化县13992453349: 交强险是什么 -
五曲阿赛: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为中国大陆官方因应《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行推出的针对机动车的车辆险种,于200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配套措施的最终确立,于2007年7月1日正式普遍推行. 发展历程2004年5月1日...

仁化县13992453349: 机动车交强险是什么意思?? -
五曲阿赛: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引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简单说就是国家强制每辆车要上的保险,只赔付第三者.

仁化县13992453349: 汽车的交强险是什么意思 -
五曲阿赛: 国家强制机动车购买的保险-强制险(交强险)

仁化县13992453349: 车交强险是指什么?知道的车友解答下 -
五曲阿赛: 交强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引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具体的可去阳光车险官网了解下.

仁化县13992453349: 汽车“交强险”是什么意思?是什么保险?
五曲阿赛: 交通强制保险

仁化县13992453349: 汽车“交强险”是什么意思?是什么保险?
五曲阿赛: 交强险全称叫做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通俗的说就是这个保险只管别人,不管自己.当你的车和别人相撞里,此保险只管对方的损失,不管你的车辆及车上人员损失. 至于为什么国家要强制实施呢.想一下,如果有辆车将别人撞死,但是这个车主无力承担伤葬费用,死者家属会怎么办?答案只有一个:找政府.所以政府为了转稼风险, 就强制要各车主购买保险.

仁化县13992453349: 什么是交强险?
五曲阿赛: 什么是交强险? 1、什么是交强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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