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血豺王全文阅读

作者&投稿:红翁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混血豺王》全文阅读~

春光明媚,山林一片翠绿。山间小路上,带着漂亮的护脖的白眉儿迈着轻快的步子,小跑着。主人阿蛮星用细麻绳牵着老黑狗,跟在他的后面。两条猎狗跟着一个主人到日曲卡山麓狩猎。天气很好,一楼楼阳光透过树梢的新叶洒向大地,乳白色的晨岚在树间袅绕。白眉儿的心情比天气更好,容光焕发,精神抖擞。自从去年初冬它投靠人类后,历尽千辛,历尽磨难,终于苦尽甘来了。成功猎杀猞猁后,阿蛮星对它的宠爱更是一天浓似一天,不仅顿顿有荤腥,闲下来是还常常把它搂在怀里,深情地抚摸。
白眉儿是知甘苦的狗,很珍惜主人对自己的这份情谊,打猎时十分卖力,次次都冲在头里,回回都不落空。主人的脸面有了光彩,对他就愈加疼爱。有时它兴趣来了,还会独自进山,叼回只野兔或者狗罐什么的,喜得主人眉开眼笑,逢人便夸他是一条千金难买的好猎狗。不仅主人对白眉儿越来越好,猎户寨的村民们也彻底改变了对它的看法,再没有人朝它吐口水瞪白眼,再也没有人踢它打它骂它是贼,再也没有人指指戳戳怀疑它是豺狼投的胎。它走到哪里,都会受到友好的欢迎,或者慷慨的扔给一它个骨头,或者慈善的给它一个微笑。尤其是巫娘,不知出于一种什么心理,见到它就要拿点好吃的喂它,一只田鸡,半块馅饼,硬往它嘴里塞,还用那串走兽髌骨做成念珠在它头上绕圈圈,口中念念有词,说是给它开光,求山神猎神寨寨神保佑他永远平安。就连过去一贯欺负他的酒糟鼻,也转变了态度,见到他就竖起大拇指,表示称赞和问候。
在猎户寨的狗群里,它的境遇更是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一个落魄潦到的可怜虫一跃成为灿烂的明星;地位扶摇而上,变成群狗的领袖,除了老黑狗外,所有的狗都对它服服帖帖,俯首称臣;那些过去欺凌它的狗,现在见着它都会诌媚的摇着尾巴,它本身就身躯高大,相貌堂堂,一表狗才,如今配上一副闪闪发亮的护脖,更显仪表俊美,神气十足,站在狗群里,有一种君临天下的感觉。最让它得意的是赢得了巫娘家那条名叫冰冰的白母狗的爱心。冰冰唇吻上翘,双眉细长,脖颈光滑风骚,身段丰满,尤其是臀部,滚圆如磐,包含刚刚成熟的雌性的韵味,用狗的标准来衡量算的上一条绝世美狗。冰冰青春年华,含苞欲放,寨子里很多公狗都对她垂诞三尺,黏黏乎乎的想贴上去占便宜。但冰冰就像她的名字一样,见到热情如火的公狗,便将那跟漂亮的白尾巴紧紧的盖在两跨之间,嘴脸冷如冰霜,摆出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凛然姿势。冰冰过去对白眉儿的态度也十分恶劣,监视囚犯似的那样监视它,如今却和它修好,有事没事陪伴在它身旁,态度乖巧的像只猫。俗话说,雌性是雄性的一面镜子,白眉儿从冰冰身上看到了自己的魅力与风采。白眉儿在山路上小跑着,不时回头用充满感激的眼光望阿蛮星一眼。他知道,自己能有今天,全靠主人的栽培。村长的爱犬,本身就有一定的地位和权势,再加上它忠贞骁勇的品性,才会越来越受到村民们的喜爱和狗群的拥戴。假如没有主人的信赖和理解,他早就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他试试怀有一种感恩图报心情。他一面跑,一面竖起耳朵耸动鼻翼,用灵敏的嗅觉和听觉在静谧的山林间搜寻,希冀能发现有价值的猎物,让主人满载而归,让主人高高兴兴。登上一道山梁,突然,白眉儿看见前面林子里闪过一个红影子,好像是匹豺。主人视力也很好,也同时看见了,立即喝道:“白眉儿,是恶豺,快追!”主人的语调充满了对豺的厌恶和憎恨。白眉儿不敢怠慢,立即像股疾风朝前面那匹豺窜过去。
山林里飘着薄薄的雾岚,白眉儿只望得见前面那匹豺朦胧的身影,无法看清究竟是谁。但他很清楚,自己在追撵埃蒂斯红豺群中的某一个成员。它闻到的就是它十分熟悉的埃蒂斯红豺群的气味;这一带是埃蒂斯红豺群的活动领地,不会有其它豺群的踪迹。
他并没有因为正在逃亡的猎物是埃蒂斯红豺群中的一员而放慢自己的速度,恰恰相反,他比平常的狩猎更加卖力,穷追猛撵,恨不得立刻就把前面的那匹豺扑倒咬翻。
它已决心做条好猎狗了,当然要和豺彻底决裂。对它来说,埃蒂斯红豺群里没有温馨的回忆,没有丝毫值得留念的地方。会想起过去在埃蒂斯红豺群里的生活,那简直就是一场黄连浸泡的噩梦。大冬天他被拆群驱赶出境,还差点被豺王夏索尔咬死。他和埃蒂斯红豺群之间有的只有仇恨。因此,猎杀埃蒂斯红豺群的成员,对它来说,没有任何感情上的障碍。人类温暖的火塘,主人亲切地抚摸,已经彻底改造了它豺的灵魂,塑造了全新狗的灵魂。它现在过得是没有饥饿没有寒冷的日子,要地位有地位,要荣誉有荣誉,要伙伴有伙伴,还有一位称心如意的好主人,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狗了。他十分满意现在的猎狗生活,这辈子不可能再回埃蒂斯红豺群去做一匹豺了。他不在是豺,而是与豺没有任何瓜葛的猎狗。猎狗捉豺,天经地义,他没什么好犹豫的。
捕捉一匹豺,对白眉儿来说,意义十分重大:当他把过去的同类当做猎物去追捕去噬咬,其实就是一个灵魂的净化过程,用行动证明自己从心灵到外表地地道道的狗;还有一个附带的好处,就是可以彻底打消老黑狗对他的怀疑。不知怎么搞得,整个猎户宅的人和狗都对他转变了看法,唯独老黑狗仍有对待暗藏的异己分子
捕捉一匹豺,对白眉儿来说,意义十分重大:当他把过去的同类当做猎物去追捕去噬咬,其实就是一个灵魂的净化过程,用行动证明自己从心灵到外表地地道道的狗;还有一个附带的好处,就是可以彻底打消老黑狗对他的怀疑。不知怎么搞得,整个猎户宅的人和狗都对他转变了看法,唯独老黑狗仍有对待暗...的态度对待他,总是对它毛尖上那层豺的红艳,吹毛求疵,总是对它身上残留的豺的气味,揪住不放,总把它视为豺的奸细,看做混血的怪胎。假如它当着老黑狗的面咬断一匹豺的颈椎,就可向老黑狗表明自己已同豺划清了界限,经历了血的洗礼,狗的灵魂也就定型了,再也不可逆转了。很快,白眉儿与豺的距离越缩越短,只差几步远了。 前面是一片早已凝固的泥石流,怪石嶙峋,是浴室之间的泥沙里长着一束束狗尾草,中 央部委有一条长长的雨裂沟。 那匹豺丧魂落魄,慌不择路,一头钻进雨裂沟去。 雨裂沟很窄,但有点深。 看来,这批被他追赶的豺生性愚钝,缺乏在紧要关头应变的能力。钻进雨裂沟,无疑是一条死路。雨裂沟没有第二个出口,再深也没有尽头。假如是虎或豹在追撵,躲进雨裂沟算是一种良策,因雨裂沟很窄,大型猛兽钻不进来。但用同样的办法对付狗就不灵了,狗的体形于豺大同小异,豺能钻的地方,狗也能钻。他白眉儿虽说身胚高大些,,但也不妨碍钻雨裂沟。豺惊慌地盯着它,准备应付最后的搏杀。 太阳冉冉升起,一束阳光把黑黝黝的雨裂沟照得通亮,把那张豺脸照得一清二楚。
母豺头上的毛有点灰暗,就像一只在黑泥里滚过的红浆果,下巴额豁了一个口子,成了兔嘴,不时有唾液从豁口流淌出来,像吊着一根白线。这是一张十分丑陋的豺脸,却也是白眉儿无法忘怀的豺脸。它可以毫无顾忌地咬死埃蒂斯红豺群中任何一匹豺,唯独眼前这匹母豺是例外。
这匹母豺因其生理上的明显缺陷,而取名叫兔嘴。兔嘴不仅嘴上有个V形豁口,那身豺毛也像患过疥疮似的癞秃斑驳,十分难看;嗓门暗哑,即使表示友好的嚣叫,也因声音变调,听起来像在同谁谩骂吵嘴。豺的社会崇尚力量,也讲究美,兔嘴长相丑陋,很不讨公豺喜欢,在豺群里地位低卑,长到五岁了,仍孑然一身;其他母豺在这个年龄,至少也是生育过一至两胎的母亲;不是兔嘴有什么独身的怪癖,而是没那匹公豺愿意同兔嘴踩背交尾。
这是被爱情遗忘的角落。
或许正因为如此,兔嘴与白眉儿有一段相依为命不同寻常的交往。可以这么说,要是没有兔嘴,它白眉儿极有可能活不到今天。
那是白眉儿还刚满半岁的时候,日曲卡山麓刮起了一场百年不遇的暴风雪。北风怒号,鹅毛大雪铺天盖地,奇冷无比。其他幼豺都蜷缩在母豺温暖的怀里,度过漫长的冬夜。白眉儿没有母豺,也没有窝,只能钻在树叶下过夜。
半夜,它被冻醒了,四肢僵木,瑟瑟发抖。它还是只幼豺,身上没有多少热气,在这样煎熬下去,不等雪霁天晴,它就会冻成冰棍儿的。为了活命,它涎着脸,麻着胆,去钻别的豺窝。它只有钻进成年豺的怀里,才能免于被冻死。它先去钻黑蝴蝶的窝,黑蝴蝶像驱赶一条讨厌的蛇一样把它踢了出来。它又去钻罕梅占据的那个树洞,结果更糟糕,差点被咬伤鼻子。天寒地冻,各窝成年豺照顾自己的孩子都来不及,谁还有心肠管一个没爹没妈的孤儿呀。
白眉儿吃了几次闭门羹,没有力气也没有勇气再去钻别的豺窝。它卧在没遮没拦的雪地里,凄凉地哀嚎着,带着死神的降临。雪花很快把它盖了起来,像个隆起的小雪丘,更像个小小的坟冢。
它迷迷沌沌时,觉得有谁把它从积雪下叼了出来,不一会儿,一股暖意弥漫全身,仿佛钻进了太阳的怀抱。它睁开眼一看,哦,原来自己是在兔嘴的怀里。好心肠的兔嘴听到它的哀嚎,顶着风雪从栖身的石缝里出来,把它捡了回去。
它依偎在兔嘴的怀里,彻骨的寒冷消失了,它享受到了一种温馨的母爱。从此,没到夜晚,它都要摸到兔嘴的窝里来。
两匹孤苦伶仃的豺,成了相依为命的伴。 一直到它被豺王夏索尔粗暴地赶出豺群前,它和兔嘴都保持着这种亲密的关系。这是它在埃蒂斯红豺群里唯一难以忘怀的情谊。
此时此刻,假如换了埃蒂斯红豺群任何一匹别的豺,白眉儿都会毫不迟疑地扑过去咬断对方的喉管,然后叼着半死不活的俘虏,钻出雨裂沟,送到主人阿蛮星跟前去邀功请赏.
可偏偏就是兔嘴。
不知怎么搞的,白眉儿身上猎狗的胆魄消失得无影无踪。它觉得浑身虚弱,怔怔地望着面前的兔嘴,不只该怎么办才好。
唉,命运为啥总是和它作对呢!
兔嘴也认出它来,豺脸上惊恐的表情化作惊讶,不再朝后退缩,而是朝前跨了一步,耸动鼻翼来嗅闻它的脸颊。这是豺与豺久别重逢后互相识别的一种仪式。
白眉儿也耸动鼻翼闻一闻,兔嘴身上有股它十分熟悉的温暖气息,这气息曾经慰藉过它孤寂的心,暖醒过它被冻僵的身体。
“汪——”山坡下传来一声狗吠。是老黑狗在叫,老黑狗是被主人牵在手里的,老黑狗到了,说明主人也到了。
天寒地冻,各窝成年豺照顾自己的孩子都来不及,谁还有心肠管一个没爹没妈的孤儿呀。
白眉儿吃了几次闭门羹,没有力气也没有勇气再去钻别的豺窝。它卧在没遮没拦的雪地里,凄凉地哀嚎着,带着死神的降临。雪花很快把它盖了起来,像个隆起的小雪丘,更像个小小的坟冢。
它迷迷沌沌时,觉得有谁把它从积雪下叼了出来,不一会儿,一股暖意弥漫全身,仿佛钻进了太阳的怀抱。它睁开眼一看,哦,原来自己是在兔嘴的怀里。好心肠的兔嘴听到它的哀嚎,顶着风雪从栖身的石缝里出来,把它捡了回去。
它依偎在兔嘴的怀里,彻骨的寒冷消失了,它享受到了一种温馨的母爱。从此,没到夜晚,它都要摸到兔嘴的窝里来。
两匹孤苦伶仃的豺,成了相依为命的伴。 一直到它被豺王夏索尔粗暴地赶出豺群前,它和兔嘴都保持着这种亲密的关系。
这是它在埃蒂斯红豺群里唯一难以忘怀的情谊。
此时此刻,假如换了埃蒂斯红豺群任何一匹别的豺,白眉儿都会毫不迟疑地扑过去咬断对方的喉管,然后叼着半死不活的俘虏,钻出雨裂沟,送到主人阿蛮星跟前去邀功请赏.
可偏偏就是兔嘴。
不知怎么搞的,白眉儿身上猎狗的胆魄消失得无影无踪。它觉得浑身虚弱,怔怔地望着面前的兔嘴,不只该怎么办才好。
唉,命运为啥总是和它作对呢!
兔嘴也认出它来,豺脸上惊恐的表情化作惊讶,不再朝后退缩,而是朝前跨了一步,耸动鼻翼来嗅闻它的脸颊。这是豺与豺久别重逢后互相识别的一种仪式。
白眉儿也耸动鼻翼闻一闻,兔嘴身上有股它十分熟悉的温暖气息,这气息曾经慰藉过它孤寂的心,暖醒过它被冻僵的身体。
“汪——”山坡下传来一声狗吠。是老黑狗在叫,老黑狗是被主人牵在手里的,老黑狗到了,说明主人也到了。白眉儿猛然被惊醒了,从梦幻状态回到现实。它往后一跳,将自己的身体与兔嘴的身体脱离开。他是狗怎么能出卖原则丧失立场与豺勾勾搭搭呢。它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应格外珍惜。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重要的是现在;千万不能头脑发热,为了虚无飘渺的情感而损害了现实利益,毁掉锦绣前程。现实一点,别玩虚的,它告诫自己。它要不徇私情为主人咬死兔嘴,它想,它这样做绝不是忘恩负义,而是狗立场的坚定,狗觉悟的提高,狗意识的飞跃。就算兔嘴曾经给过它养娘的关怀与温暖,它也要大义灭亲。狗和豺的矛盾无法调和,狗和豺之间无法抹稀泥,它是代表人类对豺进行正义的审判!刹那间,它恢复了龇牙咧嘴的扑咬状。对不起了,兔嘴,你祷告吧。
白眉儿凌空跃起,像张天网罩在兔嘴身上。它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把兔嘴压倒在地,它的唇吻刺探进兔嘴的颈窝,尖利的犬牙叼住了兔嘴的喉管。这将是致命的噬咬。兔嘴没有挣扎,也没有反抗,定定地看着它,眼睛里有一丝哀怨。此时此刻,假如换了埃蒂斯红豺群任何一匹别的豺,白眉儿都会毫不迟疑地扑过去咬断对方的喉管,然后叼着半死不活的俘虏,钻出雨裂沟,送到主人阿蛮星跟前去邀功请赏.
可偏偏就是兔嘴。
不知怎么搞的,白眉儿身上猎狗的胆魄消失得无影无踪。它觉得浑身虚弱,怔怔地望着面前的兔嘴,不只该怎么办才好。
唉,命运为啥总是和它作对呢!
兔嘴也认出它来,豺脸上惊恐的表情化作惊讶,不再朝后退缩,而是朝前跨了一步,耸动鼻翼来嗅闻它的脸颊。这是豺与豺久别重逢后互相识别的一种仪式。
白眉儿也耸动鼻翼闻一闻,兔嘴身上有股它十分熟悉的温暖气息,这气息曾经慰藉过它孤寂的心,暖醒过它被冻僵的身体。
“汪——”山坡下传来一声狗吠。是老黑狗在叫,老黑狗是被主人牵在手里的,老黑狗到了,说明主人也到了。白眉儿凌空跃起,像张天网罩在兔嘴身上。它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把兔嘴压倒在地,它的唇吻刺探进兔嘴的颈窝,尖利的犬牙叼住了兔嘴的喉管。这将是致命的噬咬。兔嘴没有挣扎,也没有反抗,定定地看着它,眼睛里有一丝哀怨。
挣扎也是白搭,反抗也是白搭,你算是死定了! 奇怪的是,感觉变味了。以往,它一旦叼住了猎物的喉管,便血液沸腾,产生一种如痴如醉的兴奋,但此刻,没有兴奋,倒觉得枯燥乏味,神经近乎麻痹了,仿佛不是叼着喉管而是叼着无生命的芦苇管。 不能跟着感觉走,它想,理性的选择高于感觉。它的行为是正义而崇高的,它不能动摇自己的信仰。它想合拢自己的嘴将利齿嵌进兔嘴脆嫩的喉管去,完成最后的噬咬动作,可是······可是······它怎么也咬不下去,嘴无法合拢,丧失了噬咬的力量。
它真能这般狠心咬死兔嘴吗?要是没有兔嘴,它能熬得过漫长的冬夜吗?兔嘴给过它温暖的生,它真要还它冰凉的死吗?恩将仇报,比豺更豺了,是魔鬼,是蟊贼,是毛毛虫,天理难容。它还没有丧尽天良,它还没有寡廉鲜耻到无视一切道德准则的地步,它没不管做豺还是做狗,总要摸摸自己的良心。
它无可奈何地松开了嘴。
兔嘴从它爪下钻出来,抖抖身上凌乱的豺毛,脸色相当平静,紧挨着白眉儿,那豺脖颈还黏黏糊糊地伸过来,企望与白眉儿交颈厮磨呢。 这大概是在对变节者进行安慰吧。雨裂沟外传来跫然足音,传来老黑狗嘶哑的犬吠声。
兔嘴意识到处境危险,又朝前跨了半步,几乎依偎到它白眉儿身上来了。白眉儿明白,兔嘴是想寻求保护,是想谋取生路。
诶,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帮忙帮到底,送佛送到西,奶奶的,即使前面是个臭水坑,也只好闭着眼睛跳一回了。
白眉儿用脑袋顶着兔嘴的腰,把兔嘴顶进雨裂沟底端一条土坎后面,并示意兔嘴蹲下来。兔嘴很快领会了白眉儿的意思,闷声不响地藏了起来。
白眉儿立即回转身,蹿出雨裂沟。刚好,主人牵着老黑狗,顺着泥石流堆积成的缓坡爬了上来。白眉儿朝缓坡左侧一条幽深的小河沟犬吠个不停。那是在向主人传递信息,唔,那匹豺顺着小河沟逃跑了,主人,我们快追过去吧。那当然是假信息,白眉儿自从做了猎狗以后,还是第一次欺骗主人,心理惴惴不安。
阿蛮星什么也没察觉,转了个身,牵着老黑狗就准备顺着白眉儿指引的方向继续追撵。
白眉儿暗暗舒了口气,想不到诓骗人类那么容易。
突然间,节外生枝的事发生了。
老黑狗黑虎咆哮起来。
从动物的眼光看,人类的嗅觉真是糟糕透了,近在咫尺的气味也闻不出破绽,空长了一条鼻梁两只鼻孔。但这事瞒得过阿蛮星的鼻子,却瞒不过老黑狗的鼻子。老黑狗虽然老态龙钟,但毕竟是狗,嗅觉比阿蛮星要灵敏得多,走过那条雨裂沟时,它闻到里头有股豺的气味,心里一惊,停了下来,站在雨裂沟前,使劲耸动鼻翼——嘿,里头果真有股新鲜的豺的气味,那气味还凝结成一团呢。不难判断,那匹逃亡的恶豺此刻正蜷缩在这条雨裂沟的某个角落。“汪汪”,它朝白眉儿提醒式地叫了两声,小子,你别搞错了,这豺明明就在眼前这条雨裂沟里嘛!
白眉儿仿佛聋了似的,根本不理会老黑狗的提醒,还在阿蛮星面前蹿跳着,朝小河沟方向呜呜低声叫着,竭力怂恿主人快离开这里钻进小河沟去。
恶豺就在眼前这条雨裂沟里,白眉小子却执意要把主人引进小河沟,这是在搞什么名堂?老黑狗困惑地眨巴着眼睛,思忖道,是这白眉小子一时疏忽,没觉察到恶豺已逃进雨裂沟?不不,这不可能,再蠢笨的狗也不可能反应这般迟钝,连猎物逃跑的大方向也掌握不住;是这白眉小子嗅觉出了毛病?不不,也不可能,这家伙既没伤风感冒,也没鼻子堵塞,平时嗅觉比哪条狗都好,这条雨裂沟里冒出来的恶豺的气味那么浓烈那么新鲜,它黑虎这么大把年纪都一闻就闻出来了,白眉小子绝不可能闻不到的。那白眉小子为啥急不可耐地要把主人引向根本没有任何豺气味的小河沟去?这只有一种解释:白眉小子想包庇躲藏在雨裂沟的恶豺,有意要把主人引入歧途!突然间,老黑狗呼吸加快热血一个劲往脑门上涌,激动得浑身哆嗦。狗和豺自古以来就是敌对的两大阵营,正直的猎狗是绝不会去同情怜悯一匹豺的,只有豺才会帮豺。换句话说,白眉小子是豺,所以才会包庇豺的。看来,自己的怀疑是对的。它半年前第一眼看到白眉小子,就觉得这家伙气味不正,眼睛深处有一股豺的邪恶,就疑心它是豺娘养的种。它黑虎千方百计排斥它打击它,目的就是想要把异己分子清除出去,纯洁猎户寨的狗群。殊料这白眉小子狡诈无比,偷鸡被抓了现行,不仅没受到惩处,反而摇身一变,从酒鬼苦安子手里转到阿蛮星门下来了,七弄八弄,竟然成了猎户寨狗群的明星。
过去,阿蛮星闲坐在火塘边抽水烟筒时,总要把它黑虎揽进怀里,用布满茧花的粗糙的手掌抚摸它的脊背,还会逗它玩,将一把钥匙或一颗玻璃球之类的小玩意扔进墙角或床底,让它嗅着气味去寻找;当它叼着小玩意儿摇着尾巴回到主人身边时,主人就会笑着夸奖它两句,或者赏给它一根骨头。这种令狗陶醉的情趣自从白眉儿来后,就永远打了句号。现在,主人手掌抚摸的不再是它黑虎而是白眉儿,主人结实的胸怀和有力的臂弯里也只有白眉儿才有资格钻进去享受。
有一次,白眉儿不在家,主人坐在火塘边的马扎上咕噜咕噜抽烟,它突然一阵冲动,想重温旧梦,想钻到主人怀里去,再一次享受被抚摸的幸福。可它刚挨近主人,主人就极不耐烦地瞪了它一眼,挥挥手作驱赶状:“去去,呆一边儿去。”它不相信主人真会撵它,它想主人也许是在跟它闹着玩呢。它涎着脸硬往主人的两膝间钻,主人抬起脚来,在它胸肋上踢了一脚,沉着脸提高声音喝道:“去,别来烦我。”它无法形容当时自己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只觉得天旋地转,有一种坠入深渊的失重感。凭良心说,这一脚踢得并不重,轻飘飘软绵绵跟蹭痒差不多,胸肋并没任何疼痛的感觉,可它却觉得是在受酷刑。心灵的创伤和疼痛是无法估算的。对一条家犬来说,失去了主人的爱,活着还有多大意义呢。
更让它难受的是,过了一会儿,白眉儿从外面回来了,跨进木屋挨到主人身边,主人却让这豺娘养的蹲在他的两膝之间,亲密无间,共同享受火塘的温馨。它在一旁看得心痒眼馋,真恨不得当场把白眉儿踩进地底下去,自己好去顶替白眉儿的位置。
想起这段往事,老黑狗气得要吐血。可以这么说,这白眉小子的发迹史,就是它黑虎的落难史;这白眉小子的每一次得意,就是它黑虎的每一次失落;这白眉小子是踩着它黑虎的身体爬山去的。

最让它不能忍受的是,主人把它戴了十几年的那副镶嵌着铜钉的牦牛皮护脖儿摘下来戴到白眉小子脖子上去了,这等于废黜了它狗群领袖的资格。这以后,日子像顺吃甘蔗,一节不如一节甜。原先对它恭恭敬敬的公狗,见着它不再朝它摇尾巴,也不再按它的眼色行事。有一次它好不容易从垃圾堆里找到一根还没啃干净的肉骨头,刚想吃,一条名叫驴蛋的大公狗冷不防从背后窜上来,把它撞出三尺远,一口抢走了肉骨头。原先抢着向它献媚的母狗,见着它不理不睬,连尾巴也懒得朝它摇一下。走在路上,再没有人会丢食物给它吃。唉,落毛的凤凰不如鸡啊。
虽说是阿蛮星摘去了它脖子上那副漂亮的护脖儿,但它是狗,阿蛮星是主人,狗是无权责备主人的;它理所当然把这笔仇恨记到白眉小子身上。它觉得自己和白眉儿前世有仇,天生的冤家对头。它是狗,无法把嫉妒升华到你好我比你更好这种现代境界,它的嫉妒只能处于我好不了也不能让你好这种原始水平。它把白眉儿恨到骨髓里去了。
它渴望着能报仇雪恨,当然,最绅士的做法,就是豁出老命和白眉儿决斗一场,把丢失的荣誉夺回来;可它虽然恨白眉儿恨得咬牙切齿,恨得头晕目眩,却并没有丧失自知之明:这白眉小子年轻力壮,犬牙又尖又亮,爪子又细又长,能一口咬掉猞猁尾巴,实打实地硬拼,自己无论如何也不是对手。它老了,也不可能重新长一身锦缎般闪亮的狗毛,重新长一口洁白如玉石般的犬牙,重新长一双清亮如井水般的狗眼,重新长四条奔跑如疾风的狗腿,驰骋山林,猎取很多珍贵的野兽,重塑自己的光辉形象,夺回主人的宠爱。没办法,它只好把委屈藏在心里,韬光养晦,潜伏爪牙忍受,寄希望于白眉小子自我暴露自我毁灭。它希望这家伙会得意忘形,尾巴翘到天上去,或者积习难改重犯偷鸡的毛病,或者仗势欺人去抢小孩手里的食物,或者恃强凌弱欺压其他猎狗,闹得天怨地怨人怨狗怨。遗憾的是,这家伙鬼的很,春风得意红得发紫了,也不翘尾巴,不但不偷鸡不抢小孩手里的东西不欺压别的猎狗,相反,愈发规矩愈发谦虚了,在寨子里无论见到谁都摇尾致意问候,对其他猎狗也客客气气彬彬有礼,给村民的印象越来越好,在狗群中的威信也越来越高。它黑虎差不多对今生今世还能否报仇雪恨已经绝望了。可突然间,这白眉小子就要露出豺的真面目了。
这就叫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黑虎想,自己只要让主人看见雨裂沟里藏着一匹恶豺,聪明的主人就立刻会明白事情的真相,识破白眉儿豺的本性。它晓得,主人曾经养过一条名叫洛戛的猎狗,就是让豺给害死的,因此主人对豺恨之入骨,决不会轻饶了混进狗群混到身边来的豺,说不定一怒之下会一枪崩掉白眉儿的脑袋呢。
窝藏罪犯的自己就是罪犯;包庇猎物的自己也应该变成猎物。啊哈,除恶务尽,大快狗心。白眉儿还在引诱主人朝小河沟方向追。豺娘养的,想瞒天过海,没那么容易呢,老黑狗狠狠剜了白眉儿一眼,有我黑虎在,谁也甭想把主人当傻瓜蛋耍!阿蛮星将手里的细麻绳朝小河沟方向牵拉着,示意老黑狗快走。老黑狗梗着脖子,不动弹。
“怎么啦,黑虎,走不动啦?唉,你老喽,体力不行喽,真不该带你进山来的。好吧,走不动就慢慢走,好歹算是给我带个路吧。”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老黑狗一个劲地犬叫。主人,您误会了,我不走不是我没力气撵山狩猎,而是恶豺就躲在面前这条雨裂沟里。您老明鉴,不信的话,就将您的枪管捅进雨裂沟去崩它一枪,保证会有一匹满脸血污的豺大口大口喘咳着从硝烟中跌滚出来。 可惜,阿蛮星虽然养了一辈子狗,仍听不懂狗的语言。 “你叫啥呀,豺都让你给吓跑了。”阿蛮星埋怨老黑狗道,“瞧白眉儿,从不大声嚷嚷,咬起来凶得像只猎豹。”
白眉儿意识到老黑狗已发现了蹊跷,心急如焚。得赶快让主人牵着老黑狗离开此地,再待下去,怕要露馅呢。它跑过来叼住主人的一只裤腿,朝小河沟方向拖拽。主人,别在这里无谓地逗留了,别在这里浪费时间了,快走吧,不然豺就逃远了。 阿蛮星拽紧细麻绳,强迫老黑狗朝小河沟方向走。 细麻绳勒住老黑狗的脖子,憋着它十分难受,但老黑狗顽强地伫立着,一动不动,嘴朝着雨裂沟,“汪——汪——”发出一声声喊冤似的长吠。 “老杂种,你叫魂啊!”阿蛮星訾骂道。
老黑狗发疯般地又蹦又跳,竭力想挣脱细麻绳的束缚,一个劲儿地做出雨裂沟扑击的姿势。无论如何,它也要让主人明了自己的用意。
“老家伙,你是在搞什么名堂。”阿蛮星稍稍松弛了一下细麻绳,老黑狗猛地往前一蹿,阿蛮星拽不住,踉跄了两步,被带到雨裂沟前。老黑狗更来劲了,狂跳乱颠,频频噬咬,明显地表现出一种急不可耐想钻进雨裂沟去搏杀的心情。..............最后白眉儿为了救被抓住的小犲被猎人打死

春光明媚,山林一片翠绿。
山间小路上,带着漂亮护脖圈的白眉儿迈着轻快的步子,小跑着,主人阿蛮星用麻绳牵着老黑狗,跟在它的后面。
两条猎狗跟着同一个主人到日曲卡山麓狩猎。
天气很好,一缕缕阳光透过树梢的新叶洒向大地,乳乳白色的晨岚在树间袅绕。白眉儿的心情比天气更好。容光焕发,精神抖擞。自从去年初冬它投靠人类后,历尽艰辛,历尽磨难,终终于苦尽甘来。成成功猎杀猞猁后,阿蛮星对它的宠爱更是一天浓似一天,不不仅顿顿有肉,闲下来时还常常把它搂进怀里,深情的抚摸。白眉儿是条知甘苦的狗,很珍惜主人对自己的这份情谊,打猎时格外卖力,次次都冲在头里,回回都不落空。主人脸面有了光彩,对它就愈加疼爱。有时它兴趣来了,还会独自进山,叼只野兔或狗灌什么的,喜喜得主人眉开眼笑,逢人便夸它是一条千金难买的好狗。
不仅主人对白眉儿越来越好,猎户寨的村民们也彻底改变了对它的看法,再没有人朝它吐口水瞪白眼,在没有人替他打他骂他是贼,再在没有人怀疑它是豺狼投的胎。它走到哪里,都会受到友好的欢迎,或者扔给他一根骨头,或者慈善的赐给它一个微笑。尤其是巫娘,不知出于一种什么心理,见着他就要拿点好吃的东西喂它,一只田鸡,半块馅饼,硬往他嘴里塞,还用那穿走兽骨头做成的在她头上绕着圈圈,口中念念有词,说是给它开光,求山神猎户寨神保佑它永远平安。就连过去欺负它的酒槽鼻,也转变了态度,见着它就竖起大拇指,表示称赞和问候。

混血豺王
沈石溪 (当代)
枪声一响,豺群立刻化整为零,哗啦一声溃散了。
一位四十来岁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从岩石背后站起身来, 拍拍蹲在身边的一条大黄狗的后脑勺,喝了声: “洛戛,快上! ”
顿时,青灰色的岩石丛中飞出一股黄飙。
假如是岩羊群、马鹿群或野牛群,遭遇伏击,总是互相挤在一起顺着一个方向逃跑,谁都害怕逸出群体会成为猎人和猎犬追捕的目标。草食动物的这一品性,恰巧帮了猎人和猎犬的忙,在追捕中永远也不会犯方向路线的错误,追到最后总能捡到一只筋疲力尽掉了队的猎物。豺要比岩羊、马鹿、野牛狡猾得多了。豺群遭遇到伏击,就像炸了窝似的朝四面八方逃散。
绿色的树林里,东南西北到处都是豺悲哀的嚣叫,到处都有豺红色的身影在晃动。
假如换成一条普通的草狗,或者换成一条初出茅庐缺乏狩猎经验的小猎犬,肯定会先去追逐离自己最近的那只豺,追到半途,突然发现另一只豺离自己更近些,于是便丢弃先前的目标,改换追击的路线。如此这般更换了三五次目标后,所有的豺都会逃得无影无踪的。豺群四散逃命的目的,就是要混淆追逐者的视线,动摇追逐者的决心,分散并消耗掉追逐者的体力,在追逐者犹豫彷徨徘徊时寻找死里逃生的机会。
洛戛是不会轻易上当受骗的。
洛戛不是日曲卡山麓常见的那种粗腰短腿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土狗。 它的母亲是尕玛尔草原国营农场的一条身价很高的进口牧羊犬, 它的父亲是一条从昆明军犬学校毕业的正在日曲卡雪山哨所服役的军犬。在它身上既有英国哈利亚犬、德国迷你笃更犬和爱尔兰雪达犬等名贵西洋血统,又有云南高山犬和本地土狗的遗传基因,或许还隐匿着一星半点狼的血脉。豢养它的主人,猎户寨村长阿蛮星,用一头牦牛外带七张冬狐皮的昂贵代价,把它从国营农场那位鹰勾鼻的牧羊人手里换了来。它也确实值这笔钱。在它身上完美地体现了杂交优势。它体格高大,差不多是当地土狗的两倍;它四肢细长,宽胸窄腰,身体呈漂亮的流线型,奔跑起来快疾如风。即使以善跑著称的长耳兔,一旦被它盯上,也很少有逃脱的。它唇吻尖长,一口结实的犬牙白得像冰粒,泛动着寒光,能一口咬穿坚韧的熊皮。它长着一身黄毛,光滑得就像用水晶石磨过,还能奇异地变幻色彩:进入红山土地带,它紧缩茸毛,金红色的毛尖凑成一片,整个身体就变成金黄泛红;进入枯黄的深秋草原,它蓬松开茸毛,之金红色的毛尖下面便是一片纯粹的土黄,这使它很容易蒙蔽猎物。它虽有洋狗的高贵,却没有洋狗的娇气;它有本地土狗吃苦耐劳的特性,却没有本地土狗的窝囊猥琐。它跟随阿蛮星已一年多,无数次撵山狩猎,积累了丰富的追捕经验。
面对四散溃逃的豺群,洛戛就瞄准一只毛色艳红的母豺穷追猛撵。母豺上山它上山,母豺下坡它下坡,母豺钻灌木丛,它也跟进灌木丛,不受任何干扰,一心一意拼命追击。不一会儿,它和母豺之间的距离越缩越短,已听得见母豺吭哧吭哧的喘息声了。
母豺拐了个弯,踩着一片罂粟花朝前飞奔,呦欧呦欧,向同伴发出求救的叫声。
突然,一丛稠密的罂粟花里蹿出一只黑耳朵公豺,斜刺着从洛戛面前蹿过。黑耳朵公豺离洛戛实在太近,豺尾几乎蹭着洛戛的狗鼻子了。看起来黑耳朵公豺已累得口吐白沫,似乎还跛了一条前腿,仄仄歪歪跑得很慢。洛戛只需一个扑咬就可以咬住那条肮脏的豺尾,仿佛是一个可以白捡的便宜。但洛戛并没有改变自己的追击路线。它明白,一旦它掉过头去追黑耳朵公豺,这家伙立刻就会跑得比兔子还快。豺是种高智商的诡计多端的动物,黑耳朵公豺嘴角边的白沫是假的,跛脚也是佯装出来的,目的就是要让洛戛产生容易捕捉的错觉,把那只毛色艳红的母豺从困境中解救出去。洛戛已经跑累了腿,假如丢弃跟它同样劳累的母豺,而改追精力充沛的黑耳朵公豺,是无法追撵得上的。 洛戛仍然紧紧盯着母豺不放。对付豺,重要的就是锲而不舍,穷追到底。母豺的速度渐渐放慢,嚣叫声也变得低沉嘶哑,凄凄惨惨。洛戛晓得,照这样追下去,用不了多长时间,母豺就会累瘫在地,在它凌厉的扑咬下徒劳地挣扎两下,便成为它口中的猎物。
它叼着母豺回到阿蛮星身边时,主人一定会伸出茧花粗糙的手抚摸它的脊背,赏给它一根骨头的。这么一想,它追得愈发起劲了。
又有两只公豺从山茅草里冒出来,拦在母豺与洛戛之间,豺眼凶光闪烁,张牙舞爪似乎要和洛戛作困兽斗。洛戛毫无畏惧地迎头冲过去。它晓得,豺不像狼那样有跟猎人和猎犬殊死拼搏的胆魄。豺深知人的厉害,尤其惧怕人手中握有的那杆能喷火闪电的猎枪。只要猎枪炸响,空气中弥散开刺鼻的火药味儿,豺便心无斗志,不敢恋战。再说它洛戛体格高大,这两只公豺果真胆大妄为敢拦住厮杀,也不是它的对手。
果然,两只公豺见洛戛蹿到面前,呦——地怪嚣一声,分左右两头逃进草丛。
洛戛看都不朝那两只色厉内荏的公豺看一眼,狗尾巴平平地和脊梁形成一条直线,脚下生风,继续朝疲于奔命的母豺追去。
豺群的车轮战术破产了,又没有谁有勇气跳出来同体魄和狼不相上下的洛戛较量,都晓得这讨厌的狗有猎人和猎枪撑腰,谁惹得起呀。豺们一只只溜之大吉,整个豺群都逃远了,只抛下孤零零的一只母豺。
母豺继续顽强地奔逃着。
洛戛离母豺只有二十多步远了。突然,母豺一个左拐弯,朝一片红松树林跑去。洛戛很纳闷,红松树林稀稀拉拉,既没有灌木可以隐蔽,又没有洞穴可以躲藏,对正在逃避强敌追踪的母豺来说,无疑是条死路。难道这只母豺已逃得昏头昏脑糊里糊涂了?不,不可能。豺生性狡黠,不可能在危急关头犯傻的。母豺一定想搞什么鬼名堂了。洛戛警觉起来。瞧这母豺,一面奔逃还一面偏仄脑袋朝左侧窥探。洛戛顺着母豺的视线瞥了一眼,立刻识破了母豺的心计,母豺是在玩声东击西的把戏哩。母豺假装往红松树林跑,其实真正的逃跑路线是左侧怒江江畔那块红土坡!母豺是想利用身上那层保护色来逃过劫难。
动物身上皮毛的色彩在进化过程中往往变得和周围的境非常协调。这有利于隐蔽自己,逃避天敌,求得生存。日曲卡山麓的豺多为红色或褐红色,因为这一带土质为红尤其是怒江两岸,由于水土流失严重,大块大块山坡,没有植被覆盖,裸露出褐红色的酸性土壤。豺一旦置身于怒江江畔的山坡,几乎与大地融为一色,即使以千里眼著称的金雕,也很难在一片炫目的红土中识别出豺的身影来。
一旦让母豺逃进那块红山坡,母豺就会像鱼游进水似的轻松自在。母豺随便跳到哪块土坷垃旁,突然弓起脊背静止不动,就得让它洛戛好一阵找,才能辨明哪几块是山土,哪一块是豺背。而母豺已小憩了一阵,喘过气缓过劲儿来,又飞也似的奔逃了。狗的嗅觉和听觉都极其灵敏,视觉却相对来说要弱一些,和带有自然保护色的母豺在红山坡上周旋,就像闭上一只眼与猎物玩捉迷藏,当然对洛戛不利。
决不能让母豺的诡计得逞。
母豺果然是在玩声东击西的把戏, 眼看就要逃进红松树林了, 突然一个九十度的急拐弯,嗖的一声朝左侧那块红山坡蹿去。 幸亏洛戛早有准备, 不然的话, 准会被惯性带着朝前滑去,等返过身来,已贻误了时机,彼此拉大了距离,母豺就赢得充裕的时间逃进红山坡了。
就在母豺刚刚转身的瞬间,洛戛一甩狗尾,四爪腾空,紧跟着在空中完成了拐弯动作,不但没浪费时间,还争得了时间,把自己和母豺的距离又缩短了一半。
现在,一条黄毛大公狗和一只红毛小母豺已差不多首尾相衔,近在咫尺了。
洛戛暗中使劲,准备进行两级前扑。这是它捕猎的拿手好戏。狗的前扑和蹿跃是两码子事,虽然姿势有点雷同,都是两条后腿用力朝后蹬,两条前腿齐崭崭朝前挺举,但内在的差别却是很大的。前扑时脊梁先弓后挺,狗尾竖直,腹部收缩,腰肌大幅度绷弹,狗头尽量朝前探伸,落地时四只狗爪做搂抱撕扯状;而蹿跃时狗身体的各个部位动作都很节制。一个蹿跃最多能跨出一米, 一个前扑却能达到两米开外。 蹿跃可以不间断地连续进行, 前扑却不行。
前扑时,所有的意念、勇气和力量都集中在狗爪狗牙上,准备落到猎物身上后立即和猎物扭成一团。假如前扑落空,一般的草狗锐气顿减,要好一阵儿才能缓过劲儿来;就算是训练有素的猎狗,前扑落空,奔跑的姿势已经散了形走了神,要重新进行第二次前扑,需要好几秒钟才能把散了形走了神的姿势重新收拢回来。 能不停顿不间断地连续进行两次前扑的狗是十分罕见的。洛戛是狗中的佼佼者,在这方面可说是独领风骚。它凭着极其灵敏的反应和极其协调的动作,一次前扑落空后,在四爪落地的一瞬间,散了形走了神的奔跑姿势会奇迹般地恢复原状,眨眼间身体又能像支箭朝前飞出去,简直比澳大利亚袋鼠还利落。它就凭这套两级前扑的技巧,捕捉了无数只极善奔跑的麂子和岩羊。
洛戛又跟在母豺后面追了几步,冷不防扑了起来。它没有吠叫,不叫的狗才善咬。
母豺骤然间加快了速度,哧溜一下蹿到前面去了。这洛戛的意料之中。豺不可能像蠢笨的豪猪那样一次前扑就被扑倒的。洛戛刹那间又进行第二次前扑。母豺已经是竭尽全力在飞奔了,但速度还是比不上狗的前扑来得快。洛戛计算得十分准确,第二次前扑的落点正好是在母豺的脖颈上。它的两只前爪可以稳稳地搂住豺的脑壳,两只后爪踩住豺背,把豺蹬翻。
在豺惊慌挣扎之际咬住豺的颈窝。
洛戛犯了一个强者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轻敌。它低估了母豺应付危机的能力。
被洛戛紧迫不放的母豺名叫达维娅,是埃蒂斯红豺群中最年轻漂亮的单身雌性,今年刚满三岁。三岁是豺的黄金年龄,体力、精力和智力都处于鼎盛时期。达维娅曾跟猎狗打过两次交道,凭着豺聪慧的头脑,都是很容易就把猎狗甩脱掉的。它没想到这一次这条大黄狗却这么难以对付, 简直是油盐不进软硬不吃, 智商似乎也特别高。 豺的拿手好戏诸如接力奔逃、车轮战术等等都骗不了它,简直像个无法摆脱的幽灵。当洛戛第一次前扑时,它使出吃奶的力气一阵狂奔,总算幸免于难。它以为大黄狗前扑落空后追击速度会减慢,它可以趁机拉大彼此间的距离,没想到讨厌的大黄狗能连续两次前扑。幸好它两只尖尖的豺耳贴在脑壳上,一面飞奔,一面谛听身后的动静。它听见尾后的空气再次被撕裂,一股刺鼻的狗气味再次从空中散播下来, 眼看四只狗爪就要像一张网罩住自己的身体了, 它急中生智, 猛然刹住脚步。
“嗖——” 大黄狗的身影掠过它的头顶飞到前面去了。 好险啊, 狗屁股竟坐在它的豺头上了。
这不大雅观,却是一个反咬一口的好机会,也让大黄狗尝尝豺的厉害!它闪电般地朝大黄狗的后腿咬去。
大黄狗的动作比它快捷,它的豺嘴还没来得及噬咬,大黄狗两条后腿猛地往后蹬踢,动作很像是马在尥蹶子。没有防备,被踢中下巴颏,身不由己朝后仰倒。它是沿着怒江旁的山脊线在奔逃,一个仰倒,咕咚咕咚顺着山坡朝怒江滚落下去。幸好坡势不太陡,又长着一层松软的狗尾巴草,没伤着筋骨。一直滚到江边,才好不容易翻爬起来。这一跤跌得它晕头转向, 还没回过神来呢, 大黄狗已顺着斜坡居高临下气势汹汹地朝它压下来。 它没有其他选择,只好朝怒江逃去。
怒江正值汛期,凶猛的洪水夹带着大量红山土在落差很大的峡谷间暴跳如雷。水位涨得极高,把地势较低的树林和草地都浸没了。一层一层的浪互相扑击着噬咬着吐出一团团浑浊的红泡沫。
豺虽然会游水, 却只能在风平浪静的水塘里游游, 不可能从浊浪翻滚的怒江里泅渡过去。
母豺达维娅实在被逼急了,望见江边有一棵枝杈繁茂的珍珠栗树泡在浅水湾里,便不顾一切地跳了上去。
达维娅没想到,自己这一跳,不仅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也改变了整个埃蒂斯红豺群未来的命运。
洛戛后悔自己不该冒冒失失跟着母豺跳到珍珠栗树上来。它求胜心切,以为母豺已被自己逼到绝境,只要跟着母豺跳上这棵躺在江边的珍珠栗树,就能在树梢的尽头把母豺咬翻逮住。
洛戛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跟着母豺跳上去后,刚才还稳稳当当停搁在江岸的珍珠栗树忽然间活动起来,还没等它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珍珠栗树已载着它,还有那只该死的母豺,驶离了江岸,迅速漂向江心。
这事其实并不离奇。洪汛期,怒江两岸经常发生滑坡现象,整棵整棵的树被滑落的山坡带进怒江,顺着浩浩荡荡的江水漂流而去。这棵珍珠栗树就是从上游漂来,又被冲到岸边,刚巧一根弯曲的树枝挂住江边的一块礁石, 就像船被拴上桩一样, 停搁下来。 母豺跳上去后,那股冲力使本来就挂得不牢实的树枝从礁石上脱钩;洛戛紧跟着往上跳,就像一根无形的竹篙猛撑了一下,珍珠栗树便又顺流而下了。
母豺逃到树冠, 抱着一根丫形树枝; 洛戛趴在树根的一块老疙瘩上。 彼此相距约二十米。
开始,洛戛还想继续完成主人交代的追捕任务。母豺待在树冠,三面环水,无路可逃。
它伸开带钩的狗爪,抓住粗糙的树皮,朝前挪动。刚爬了两三米,珍珠栗树漂离了水面较为平静的浅水湾,进入湍急的江心。猛烈晃荡起来,它用狗嘴咬住伸出水面的细树枝,四只狗爪紧紧搂抱住树干,才勉强没被摇落江中。无穷无尽的水浪接踵而来,珍珠栗树猛烈地起伏颠簸,洛戛虽是杰出的猎狗,却从未经历过水上锻炼,很快就头昏脑涨了。连站也站不稳,还怎么扑咬呀,它不得不放弃继续向母豺攻击的念头。它想,反正母豺已是网中鱼,笼里鸟,陷阱里的麂子,就让它多活一会儿,等珍珠栗树漂回岸后再收拾也不迟。
但愿这棵珍珠栗树只是在同它洛戛开个小小的玩笑,在江心漂游玩耍一阵,就会靠岸停泊。
它的希望很快落空了, 珍珠栗树漂进江心, 就像被穿了鼻绳的牛, 被激流牢牢地牵拉着,在蜿蜒的怒江里顺流而下。丝毫没有要靠岸的意思。
太阳在乌云中若隐若现,日光由东边升至头顶,又向西边倾斜。
也不知是珍珠栗树在水里浸泡的时间长了,在悄悄下沉,还是水流改变了树干的位置,洛戛所处的树根部位一点点地被淹没到水下去了。起先江水漫到它的膝关节,又渐渐涨到它的颈部。它必须重新找个安全的地方。它观察了一下,整棵珍珠栗树地势最高的地方当然是树冠,但细嫩的树枝摇晃得厉害,能否爬上去实在没把握。除了树冠,就属树干和树冠的分杈部位最理想了,隆出水面有半尺多高,几根茁壮的枝杈像个托盘,很稳当哩,还有不少树皮瘢节和树瘤,能踩稳抓牢。它艰难地抠住树皮,一寸一寸地往前爬,也不知爬了多长时间,总算如愿以偿,爬到了树杈部位。
这时,珍珠栗树漂进地势峻峭的峡谷。惊涛拍岸,訇訇如雷。珍珠栗树越驶越快,不时被激流抛向空中,又跌落在江心的矶石上,树枝纷纷折断,树冠像被一把巨大的剪刀在不断地修枝剪叶,越来越小。
母豺达维娅也开始向树杈运动。
达维娅不是瞎子,当然看见洛戛正趴在树杈上。它再爬过去。显然是在向敌手靠拢。但它已经没有其他选择了。它已处在树冠的最前端,江水不断涌上来,把它泼得精湿。豺跟狗一样,是陆上走兽,不谙水性,也畏惧汹涌的江水。珍珠栗树顺着水浪摇晃,它已被摇得恶心呕吐。四只豺爪要死死抠住树皮,才勉强不被水浪卷进旋涡中去。时间一长,四只豺爪僵硬麻木,若再继续在树冠上待下去,坚持不了多久恐怕就会失足掉进江里。
动物同时面临两种以上的危险,会有一种避重就轻的本能,对达维娅来说,江水和洛戛都是它的死对头,但江水要比大黄狗凶恶多了。一旦掉进江去,来不及挣扎,就会被恶浪吞噬掉。大黄狗虽然也很厉害,但同咆哮的怒江比较起来,就要逊色得多,危险也小一些,对方真要扑咬,自己起码还可以作一番厮杀拼斗。 很快,母豺达维娅也爬到了树杈。豺和狗之间的身体距离只有半米远了。对洛戛来说,猎物近在咫尺,只须轻轻往前一跃,即可抓住母豺,但它似乎已失去了攻击的兴趣。它在漂流的树干上爬了十多米,从树根爬到树杈,比在陆地上奔跑两公里还累得慌,只觉得头昏眼花,四肢发软。现在顶要紧的是保全自己的性命,自己的命都快保不住了,还奢谈什么狩猎追捕。再说,珍珠栗树正在激流里起伏颠簸,也很难向母豺进行有效的扑咬,假如真的厮扭起来,怕是要一起滚进江里去的。它虽然对主人很忠诚,但还没有傻到要同猎物同归于尽的程度,主人不在眼前,这同归于尽的义举主人看不见,也就失去了意义。
对洛戛来说,只能违心地和母豺和平共处。
珍珠栗树还在无休止地漂流。
它们彼此只相隔半米,犬科动物灵敏的嗅觉无法不闻到对方身体的气味。嗅觉在哺乳类动物中扮演着魔术师的角色。陌生的气味会刺激敌对情绪,熟悉的气味会产生友善情感。慢慢地,洛戛对母豺的身体气味由陌生变得熟悉起来。对达维娅来说,大黄狗的气味似乎也不怎么令它讨厌了。
在共同的遭遇面前,敌对情绪自然而然地减弱下去。
假如没有隐藏在水面下的那块暗礁,假如没有那次猛烈的碰撞,猎狗洛戛和母豺达维娅也许就这样面对面僵持着,在一种特定的环境下保持着暂时的和平。一旦珍珠栗树靠岸,和平便自动结束,又恢复到生死对垒的状态。洪汛期波涛滚滚的怒江里不是没有过这方面的先例。 曾经在一块由几棵大树纠缠组合成的浮岛上, 一只雪豹和一头羚羊同在激流中漂了两天,彼此就像一起乘坐命运之舟的客人,没有仇恨的眼光,没有血腥的杀戮,雪豹甚至都没向羚羊发出一声恫吓的吼叫。可是两天后浮岛漂进一道 L 形河床,搁浅在沙滩上时,豹和羊之间的和平便被画上了句号,同患难的友谊也被一笔勾销。那只雪豹一跳上岸,就毫不犹豫地扑上去把羚羊撕成碎片。
猛烈的触礁发生在翌日清晨。
珍珠栗树在熹微晨光中漂过异常险峻的铜锣峡,驶入一段开阔的江面,水势相对来说平缓了许多。漂流了差不多一天一夜,洛戛已精疲力竭,特别是在过铜锣峡时,珍珠栗树在浪尖谷底箭也似的穿行,折磨得它全身骨头都快散架了。现在好了,珍珠栗树缓缓地浮在水面上, 脑袋不像刚才晕得那么厉害了, 它有一种紧张过后的松弛感。 它松开了抠住树皮的爪子,活动活动麻木的关节,半蹲起身子,舔舔腹部湿漉漉的绒毛,舔掉点水珠,不至于太难受了。
天边露出一抹玫瑰色与橘黄色混杂的霞光,天色也有点暗淡。就在这时,珍珠栗树触礁了。
那是一块暗礁,谁也看不见。珍珠栗树正正地一头撞上去, “砰”的一声,正在漂流的树突然间刹住了。公平地说,这碰撞并不算特别猛烈,但洛戛毫无思想准备,狗爪也没抠紧树皮,身体被一股强大的惯性夹带着,向前跌去,不偏不倚跌到母豺达维娅身上。达维娅是背朝着下游,也被这意外的触礁弄得仰面向后倒去,但有根很粗的树枝横在它背后,挡住了它。它背靠着树枝,两条后腿直立着,两只前爪在空中舞动。就在这时,洛戛朝它滚了过来。
假如洛戛还能掌握方向,是决不会朝母豺跌滚过去的。树杈又狭小又滑溜,它已失去了平衡。母豺只要用前肢踢蹬它一下,它就会被踢进江里去喂鱼。母豺这个站立姿势很容易用前肢踢蹬它的。当它跌滚进母豺怀中去的时候,嘴里发出一声无可奈何的叹息般的哀号。它闭上了狗眼,绝望地等待这致命的踢蹬。可是,它身体摇晃了几下后重新在树杈上站稳了,尖锐的豺爪也没落到它身上。它睁眼一看,母豺两条前肢朝外撑开,用柔软的胸腹阻止了它继续跌滚。母豺两条前肢似乎还朝内弯曲着做出搂抱状,扶稳了它东倒西歪的身体。它注意观察了母豺脸上的表情,唇吻耸动,眼睛瞪得老大,一副惊诧的表情,看不出有什么厌恶感,它还注意到母豺两只前爪锐利的爪钩还缩在爪鞘里,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友好的表示。
母豺达维娅其实已经把洛戛看做是同命相怜的伙伴,同舟共济的难友。达维娅是雌性动物,比较起来雌性动物更难忍受孤独。对达维娅来说,在随时都有可能葬身鱼腹的险境中,哪怕有一个对头在身边,总比独自在风浪中挣扎要好得多。
洛戛重新站稳后,往后退了一步。现在,这两个冤家对头彼此只相隔几寸远了,不仅身体靠近了,那遥远的心理距离,也大大缩短了。
这时,珍珠栗树漂出了水势相对平缓的江段,又漂进落差陡峭的峡谷。怒江从巨岩上奔流直下,江水像一条红色瀑布挂在石壁上。珍珠栗树垂直落下去, “轰”的一声巨响,残剩的一点树冠被砸得粉碎。母豺达维娅后半个身体靠近树冠,随着折断的树枝,两条后腿和整个臀部滑进江去,只有两只前爪还抠在树干上。它拼命挣扎,无奈水流湍急,树干圆溜溜,树皮长时间浸在水里,有点酥软,也有点滑腻,挣扎了半天也没能攀爬回树干上去,反而越挣扎越糟糕,身体渐渐往下滑,差不多整个儿都泡在水里了,只有豺头和豺脖还勉强露出水面。水的冲力太大,它支持不住了,呦呦怪叫着,求援的眼光投向大黄狗。
假如洛戛执意要把母豺置于死地,现在是最好的机会了。不用它动,只要扭过脸去装着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再等两三分钟,这只母豺在这个世界上就算玩完了。可是,它洛戛独自待在这棵珍珠栗树上,似乎也太孤单了。动物会有这么一种心理,有个伴儿共同承担风险,起码在感觉上风险就会小些。洛戛用后肢钩住树疙瘩,前爪深深抠进树皮,探出狗头, 一口叼住母豺的后颈窝。 刹那间, 猎狗生涯养成的习惯使洛戛产生了一种神秘的冲动:狗牙下是柔软的豺皮,豺皮下是滑动的血管,血管背后是硬邦邦的颈椎骨。洛戛最喜欢的杀戮方式就是咬碎猎物的颈椎骨。它曾经多次用这种手段结果了野兔和松鼠的生命。它此时已叼住了母豺的后颈窝,可谓天赐良机,它不用担心母豺会反咬一口,也不用太费事,只消用力将狗嘴闭合,就会传来豺颈断裂的脆响。它的肚皮早饿了,这要命的漂流还不知什么时候能结束呢。豺肉虽然没麂子肉可口,倒也能充饥果腹,可是,洛戛总觉得有一种无形的力量迫使它放弃这猎杀的念头。假如刚才不是母豺挡了它一下,触礁时它恐怕早就跌进江里殒命了。罢罢罢,就算一只葫芦换两只瓢,谁也别亏了谁。它四条狗腿用力屈蹲,把母豺拉上树干来。
母豺达维娅被洛戛从水里叼上来后,蜷缩在洛戛身边。豺和狗紧紧贴在一起。两个身体贴在一起,互相支撑,互相取暖,互相依傍,才能抗得住这惊涛骇浪。说真的,整棵珍珠栗树就树杈中心部位最安全,而树杈的中心部位面积实在太小,容下一狗一豺而又要彼此保持一定的警戒距离,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达维娅靠在洛戛身上,豺眼里最后一点儿敌对的警惕与仇恨也消失了。它信赖地把脑袋枕在洛戛的腰际,仿佛洛戛已脱胎换骨变成一只可以生死相依的大公豺。
本来嘛,豺和狗就是同种异族的动物,并非像猫与鼠、檬与蛇那样是天敌。洛戛之所以把达维娅作为自己的捕猎对象,是因为豢养它的主人阿蛮星对豺感兴趣。现在主人被抛在遥远的地方了,这种兴趣也就变得模糊。而达维娅之所以对洛戛仇恨,完全是因为洛戛威胁到自己的生存,现在这种威胁已被同舟共济的命运化为乌有,仇恨也就自然地烟消云散了。再说, 洛戛把它从水中解救出来, 感激之心自然而然衍生出脉脉温情, 彻底取代了紧张和对峙。
其实,这世界本来就没有那么多的仇恨。
当天半夜,珍珠栗树终于泊岸了。在路过一段 S 形江湾时,一股激流把珍珠栗树冲出江心,冲进一条支流。支流的水和怒江的水从两面推搡着珍珠栗树,几下就把珍珠栗树抛到江边的砂砾上。
达维娅跟着洛戛摇摇晃晃爬上岸来。这完全是块陌生的世界,根本嗅不到一点儿它所熟悉的埃蒂斯红豺群的气味。动物对陌生地界总怀有一种恐惧心理,它紧紧尾随着洛戛,不断地用舌头舔那条狗尾巴。这是犬科动物中弱者对强者祈求保护的特殊的身体语言。
刚上得岸来,漆黑的夜空突然电闪雷鸣,闪电像柄寒光闪闪的利剑,一次又一次挑破夜的胸膛,把大地照得一片惨白。惊雷仿佛就在头顶炸响,震得江隈微微颤抖。突然,天空飘下一只橘红色火球,钻进崖顶一棵突兀挺拔的松树里,静默了一会儿,松树进溅出一团耀眼的蓝光,惊天动地一声巨响,峡谷飘散起一股刺鼻的焦煳味。那棵根深叶茂的松树被从中间炸成两片,连同被炸裂的岩石,轰隆隆滚落进怒江里。
怒江短暂地喧嚣了一阵,很快就恢复了常态。
这是怒江峡谷十分厉害的球状闪电。
达维娅吓得心惊胆战。 那刺眼的闪电, 那震耳欲聋的惊雷, 都使它不停地发出呦呦怪嚣。
向同伴表达自己内心的极度恐惧。
洛戛虽然也天生畏惧闪电惊雷,但到底是雄性,在雌性面前不能太稀松太熊包了,就壮起胆子走在前头,冒着倾盆大雨在崎岖沤泥泞的山道上奋力攀登。
它们运气好,不一会儿就在离江岸不远的一座小山腰上找到一个石洞,钻进洞去,扑鼻而来一股草腥味和羊膻味。阿啰,原来是一头岩羊躲在洞里避雨呢。
雨声和雷声太响了,直到洛戛和达维娅钻进洞口,岩羊才发觉危险,勾起一对弯刀似的羊角拼命往洞外蹿。倘若只有洛戛或者只有达维娅,是休想把这头岩羊阻截住的。被困在洞里的岩羊有一种死里求生不顾一切的疯狂,那对角细长尖锐,无比坚硬,无论是豺皮还是狗皮都能捅出血窟窿来。和这样一对羊角正面硬顶是要吃大亏的。让岩羊蹿出洞去,那就更无法擒捉。洛戛和达维娅在怒江漂流了一天一夜多,筋骨都差不多泡酥软了,决无可能在漆黑的雨夜追上善于在陡崖上攀缘跳跃的岩羊。好在是一狗一豺,才没让岩羊从眼皮底下逃掉。
洛戛和达维娅配合得如此默契,简直神了,嗅到羊膻味后,洛戛扭腰闪在左侧的洞壁,达维娅轻轻一跳贴在右侧的洞壁。岩羊的脑壳刚刚蹿到洞口,洛戛一下扑到羊背上,岩羊直起身来想把洛戛甩下背去,达维娅已咬住了岩羊的一条后腿。倒霉的岩羊受不了这双重夹击,咕咚一声倒在地上。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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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的《混血豺王》全文
豺是一种高智商的诡计多端的动物,黑耳朵公豺嘴角边的白沫是假的,断脚也是佯装出来的,目的就是要让它洛戛产生容易擒捉的错觉,而把那只毛色艳红的母豺从困境中解救出去。它已经跑累了腿,假如丢弃跟它同样劳累的母豺,而改追精力充沛的黑耳朵公豺,是无法追撵得上的。 洛戛仍然紧紧盯着母豺不放。对付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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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怎么搞得,整个猎户宅的人和狗都对他转变了看法,唯独老黑狗仍有对待暗...的态度对待他,总是对它毛尖上那层豺的红艳,吹毛求疵,总是对它身上残留的豺的气味,揪住不放,总把它视为豺的奸细,看做混血的怪胎。假如它当着老黑狗的面咬断一匹豺的颈椎,就可向老黑狗表明自己已同豺划清了界限,经历了血的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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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本文继上部《双面猎犬》。在上部,猎狗洛戛在追猎中和母豺达维娅结合,生下混血豺白眉儿。后来,白眉儿又不幸地失去了双亲,在豺群中过着下等苦豺的生活。豺王夏索尔为铲除异己,借故逼它出走。白眉儿只好跟随了人类,成为了一只猎犬。在老黑狗黑虎的阴谋下,白眉儿的豺性暴露,遭到了主人阿蛮星的驱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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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内容如下:开篇的故事 枪声一响,豺群立刻化整为零,哗啦一声溃散了。 一位四十来岁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从岩石背后站起身来, 拍拍蹲在身边的一条大黄狗的后脑勺,喝了声: “洛戛,快上! ” 顿时,青灰色的岩石丛中飞出一股黄飙。 假如是岩羊群、马鹿群或野牛群,遭遇伏击,总是互相挤在一起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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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这般更换了三五次目标后,所有的豺都会逃得无影无踪的。豺群四散逃命的目的,就是要混淆追逐者的视线,动摇追逐者的决心,分散并消耗追逐者的体力,在追逐者犹豫徘徊时寻找死里逃生的机会。洛戛是不会轻易上当受骗的。洛戛不是日曲卡山麓常见的那种粗腰短腿,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土狗。它的母亲是尕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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豺群遭遇到伏击,就像炸了窝似的朝四面八方逃散。绿色的树林里,东南西北到处都是豺悲哀的嚣叫,到处都有豺红色的身影在晃动。假如换成一条普通的草狗,或者换成一条初出茅庐缺乏狩猎经验的小猎犬,肯定会先去追逐离自己最近的那只豺,追到半途,突然发现另一只豺离自己更近些,于是便丢弃先前的目标,改换追击的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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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血,染红了草地,也染红了白眉儿的眼睛,涮去了它身上狗的气味。白眉儿被夏索尔捉住,又被迫成了一匹地位卑下的工豺。 在一次捕食冒险活动中,一只独眼豺为了保护白眉儿,挺而走险,代替白眉儿去当炮灰。独眼豺以前和白眉儿的母亲妮妮挺要好,它常常关心白眉儿,使白眉儿在豺群中得到一点儿温暖。可惜,这一次捕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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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匹孤苦伶仃的豺,成了相依为命的伴。一直到它被豺王夏索尔粗暴地赶出豺群前,它和兔嘴都保持着这种亲密的关系。这是它在埃蒂斯红豺群中唯一难以忘怀的情谊。此时此刻,假如换了埃蒂斯红豺群任何一匹别的豺,白眉儿都会毫不迟疑的扑过去咬断对方的喉管,然后叼着半死不活的俘虏,钻出雨裂沟,送到主人阿蛮星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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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段甲巯: 讲的就是:白眉儿在一次捕猎中遇到了曾经给过自己温暖的兔嘴,于是他放走的兔嘴,引起了老黑狗黑虎的憎恨.因为要救被野牛袭击的阿蛮星,白眉儿露出了豺的本性,用掏肛门的方式解决的野牛,之后,因为老黑虎的陷害,白眉儿被迫离开了阿蛮星,回到了豺群.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立了大功,当上了豺王.最后因为救幼豺暴露了自己原来当过狗的事情,豺群抛弃了他,最后,白眉儿被猎人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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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段甲巯: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由沈石溪写得系列动物小说之一《混血豺王》,读完后颇有感受. 本书主人公白眉儿历经千难万险,终于心想事成,由埃蒂斯红豺群一只地位最末端的“苦豺”,一跃成为猎户寨威震山林的优秀猎犬.但命运并未就此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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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段甲巯: 白眉儿的身世十分可怜,它是混血豺王的主角,它的母亲是豺达维娅,而父亲则是猎狗洛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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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段甲巯: 内容概要本文继上部《双面猎犬》.在上部,猎狗洛戛在追猎中和母豺达维娅结合,生下混血豺白眉儿.后来,白眉儿又不幸地失去了双亲,在豺群中过着下等苦豺的生活.豺王夏索尔为铲除异己,借故逼它出走.白眉儿只好跟随了人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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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段甲巯:[答案] 沈石溪 主要作品及简介: 《第七条猎狗》,小说集.1985年1月由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字数8万,印数112000.共收作者... 它一出生就目睹母羊被狼咬死,母羊血溅在它的额头,因此起名血顶儿.它伺机找狼复仇,却被羊群视为疯羊. 《混血豺王》...

定州市15680324573: 求文档: :《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品藏书系:混血豺王》到底讲了什么? -
盈段甲巯: 双面猎犬和混血豺王:白媚儿,它的血管里流淌的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自小父母双亡.在豺群中,就因为出生不同 成为了一只地位排最末的“苦豺”但凭着将强的意志走到现在.后来被豺王逐出豺群,它又在无意间当了一条猎犬,但后来不久它在主人面前暴露出豺的血统,主人把他赶走了.它又回到了豺群,最后竟当上了豺王.后来为了救豺群中的幼崽们,牺牲了.....注:双面猎犬和混血豺王讲的一个故事,双面猎犬是第一集;混血豺王是第二集.是不错的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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