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辱母案怎么判的

作者&投稿:兀有重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于欢拿起水果刀捅伤四人,犯故意伤害罪,有无期徒刑改判五年有期徒刑。
2016年4月14日,苏银霞、于欢母子因无法偿还高利贷,被11名催债者限制人身自由,并遭受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等凌辱。当时,于欢拿起水果刀捅伤4人,被刺中的杜志浩次日死亡。
2017年2月17日,山东聊城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原告人和被告人于欢均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
2017年6月23日,山东高院作出改判,认为于欢刺死一人行为属防卫过当,于欢最终获刑5年。
防卫人进行防卫是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损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其目的是出于反击和制止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这是防卫过当的前提条件。实际上,防卫过当符合正当防卫的前四个条件,仅仅是不符合第五个条件,防卫过当应具有正当防卫的前四个条件,即正当防卫最基本的前提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和主观条件。这四个条件缺少任何一个,都不可能成立防卫过当,而是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如挑拨防卫、假想防卫、防卫不适时、防卫第三者等。这些防卫没有正当防卫的主客观基础,其本身是非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按刑法规定的罪名定罪处刑。
根据刑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定,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法院依据事实和证据认定于欢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属于故意伤害罪,依据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量刑幅度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依法减轻处罚,则量刑幅度从十年以上降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最终作出这样一种认定,就是根据法庭上所查明的事实及其所依据的证据,所进行的法律上的适用,这就是我们以审判为中心改革的意义所在,这样的一种法庭的审理,他不但实现了程序的公正,也实现了实体上的公正。
社会的关注让于欢案的审判更为专注,但司法的天平不应因舆论风潮而左右摇摆。“民众有所呼,司法有所应”。对于因社会关注已经成为公共话题的案件,司法机关,也必须承担起回答与响应的社会责任。
因此,于欢案的庭审公开,是对公众的知情权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辱母案原判结果是什么?
一审判决: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和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4日立案受理。二审判决2017年5月27日,该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采取微博直播的方式通报庭审...

辱母杀人案于欢被判刑多少年
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2017年3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当事人上诉案。2017年5月2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2017年6月23日山东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判决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辱母案”于欢:从无期改判5年,狱中受6次表扬,如今怎么样了?
于欢的人生是曲折的,同时也是幸运的,出狱后不到两年,就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人生幸福。辱母案在开庭审理的时候,面对法官询问缘由,于欢发出灵魂拷问,如果你们看到别人欺负你们的母亲,那个时候你们会怎么做?十分简短的一句话,瞬间就让整个法庭沈默了下来,也许作为法官,他们也无法正确回答这个问题,最后于欢...

如何看待于欢辱母案
于欢辱母案被认为是防卫过当。根据电视剧《底线》里的剧情,确实有于欢辱母案这个案件的原型。于欢于2017年5月作出判决,将其从故意伤害转为防卫过当,从无期徒刑变为5年监禁。这可以说是中国法律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事件,以后的几年,对许多同类案件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作为这场风暴的核心人物,...

新闻上的“刺死辱母案”是什么意思?
苏银霞承担连带责任;2016年12月,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苏银霞等人亦被判决偿还他人100万元。如何熬过经济困境,与于欢的自由问题一样,摆在了苏银霞一家面前。目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介入调查此案。于欢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全国人民都在密切关注。

辱母案,于欢无罪释放了吗?
没有。2017年5月27日,该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采取微博直播的方式通报庭审相关信息 。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5年。

山东聊城辱母杀人案审判了没有
山东聊城“辱母杀人案”昨日二审改判,在一审中被判无期徒刑的于欢,因故意伤害罪获刑五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昨日公开宣判了此案。山东高院认定于欢犯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依法对其减轻处罚。依据中国法律,二审是终审判决,这也意味着一时沸沸扬扬的“辱母杀人案”划上了一个句号。据山东高院...

辱母案为什么改判
二审法院认定雷星宇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主要罪行,被害方有以恶劣手段侮辱其母的严重过错等情节,依法减轻处罚。改判为五年有期徒刑。构成正当防卫的五个要件:1、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

“辱母案”可能改判,正当防卫是否该包含特殊情感
于欢刺伤杀害辱母者引发新一轮热潮,数名法律界顶级学者等呈一边倒趋势,认为“辱母”案件在二审很可能改判无罪或应显著减轻处罚,其引论点主要在正当防卫的界定上。如果二审以正当防卫改判无罪等,将是中国刑事判决历史性改革,也将影响到后期对正当防卫的出罪限度。据不完全统计,自刑法实施以来,二审改判...

...网友纷纷祝福!“辱母案”原委始末是怎样的?
“辱母案”是当事人于欢的妈妈欠债,然后被追债人殴打、辱骂,甚至作出污辱人格的事情来,于欢当时为了保护妈妈,跟追债人起了冲突,误杀了追债人。

廉江市17579796109: 于欢辱母杀人案怎么判断的? -
李玛玄宁: 判不了无期,但是怎么说都难赢.毕竟人死了.除非能搞个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症的证明. 不过应该不是杀人,是该是伤人. 毕竟是伤了杜后,杜自行就医且在就医过程中与人发生争执失血过多身亡的.

廉江市17579796109: 判于欢无期徒刑的法官结局 -
李玛玄宁: 4·14聊城于欢案是指2016年4月14日14时,发生在山东省聊城冠县的刑事案件.2016年4月13日,吴学占在苏银霞已抵押的房子里,指使手下拉屎,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要求其还钱.当日下午,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但并没有得...

廉江市17579796109: 急求几个关于法律和道德冲突的案例最好有结果的案例不要太短?
李玛玄宁: 急求几个关于法律和道德冲突的案例最好有结果的案例.不要太短.急求几个关于法... 三是当事人于欢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的结果引起公众不满.“辱母案”从一开始可能...

廉江市17579796109: 冠县辱母杀人案始末? -
李玛玄宁: 案件经过 2016年4月14日,由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10多人的催债队伍多次骚扰苏银霞的工厂,辱骂、殴打苏银霞.案发前一天,吴学占在苏已抵押的房子里,指使手下拉屎,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要求其还钱.当日下午,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

廉江市17579796109: 于欢母亲获刑3年 于欢母亲为何获刑3年
李玛玄宁: 你好,涉非法吸储,以下新闻原稿,供参考: 曾在全国范围引起轰动的于欢案又有最新进展了,于欢母亲获刑3年,很多人在问:于欢母亲犯了什么罪?据了解,于欢母亲涉非法吸储获刑3年,于欢父亲获刑4年,具体内容如下.山东辱母杀人案...

廉江市17579796109: 简述辱母杀人案如何从法律与道德层面看待 -
李玛玄宁: 事情很简单:2016年4月14日,一位22岁的男子于欢,在母亲苏银霞和自己被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侮辱后,情急之下用水果刀刺伤了4人.其中,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却因失血过多休克亡.杜志浩,是11名催债人的领头者.除了辱骂,他还脱下于欢的鞋子,捂在苏银霞的脸上.

廉江市17579796109: 山东辱母杀人案的详情
李玛玄宁: 女企业家苏银霞曾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4... 用极端手段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污辱苏银霞.有人报警,民警来到进入接待室后说...

廉江市17579796109: 那个辱母的案件中,儿子属于激情杀人还是防卫过当?属于激情杀人吗
李玛玄宁: 楼主您好,我个人认为“辱母案”中的于欢不属于激情杀人也不是防卫过当,一审法院判定于欢故意伤害罪的定性是准确的…?…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

廉江市17579796109: 辱母杀人案中的于欢算不算防卫过当?! -
李玛玄宁: 算正当防卫吧

廉江市17579796109: 于欢的案子最后怎么判的?还是无期吗? -
李玛玄宁: 搜一下:于欢的案子最后怎么判的?还是无期吗?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