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2011修正)

作者&投稿:尾兴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金州区为什么不让用液化气~

第一条 为加强液化石油气管理,维护液化石油气生产、供应单位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供气、用气安全,根据《大连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液化石油气(以下简称液化气)是指以丙烷、丁烷为主要成份,作为燃料使用的液态石油气体。 第三条 凡在大连市辖区内供应(含向本单位职工供气单位)、使用液化气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大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是本市液化气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大连市燃气管理处具体负责本市液化气的行业管理和市内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液化气的日常管理工作。 旅顺口区、金州区及其他县(市)人民政府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城市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当地的液化气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大连市城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劳动部门负责液化气的安全监察;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液化气的消防监督;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液化气的计量、质量监督;其他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同做好液化气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城市液化气厂(站)的规划、选址、设计、施工按《大连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申请从事液化气供应业务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液化气厂(站)设置符合本市城市燃气厂(站)布局规划; (二)有稳定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液化气气源; (三)有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技术标准的固定厂(站)设施和密闭的残液回收装置; (四)有与液化气供应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 (五)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储存、灌装、气化等设备和压力容器、安全附件; (六)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消防设施和计量器具; (七)有防火防爆责任制度; (八)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九)有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运行记录、充装记录等内容完备的营业章程和熟悉液化气技术的专职管理人员;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单位,必须向燃气管理部门申请,取得《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液化气准购证》以及劳动、公安消防部门发给的有关证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经营。 第八条 申请从事液化气供应的单位,在市内四区的,应向市燃气管理处申请;其他县(市)、区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应向当地城建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初审合格后报市燃气管理处审查办【摘要】
金州区为什么不让用液化气【提问】
第一条 为加强液化石油气管理,维护液化石油气生产、供应单位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供气、用气安全,根据《大连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液化石油气(以下简称液化气)是指以丙烷、丁烷为主要成份,作为燃料使用的液态石油气体。 第三条 凡在大连市辖区内供应(含向本单位职工供气单位)、使用液化气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大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是本市液化气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大连市燃气管理处具体负责本市液化气的行业管理和市内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液化气的日常管理工作。 旅顺口区、金州区及其他县(市)人民政府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城市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当地的液化气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大连市城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劳动部门负责液化气的安全监察;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液化气的消防监督;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液化气的计量、质量监督;其他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同做好液化气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城市液化气厂(站)的规划、选址、设计、施工按《大连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申请从事液化气供应业务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液化气厂(站)设置符合本市城市燃气厂(站)布局规划; (二)有稳定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液化气气源; (三)有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技术标准的固定厂(站)设施和密闭的残液回收装置; (四)有与液化气供应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 (五)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储存、灌装、气化等设备和压力容器、安全附件; (六)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消防设施和计量器具; (七)有防火防爆责任制度; (八)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九)有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运行记录、充装记录等内容完备的营业章程和熟悉液化气技术的专职管理人员;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单位,必须向燃气管理部门申请,取得《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液化气准购证》以及劳动、公安消防部门发给的有关证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经营。 第八条 申请从事液化气供应的单位,在市内四区的,应向市燃气管理处申请;其他县(市)、区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应向当地城建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初审合格后报市燃气管理处审查办【回答】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回答】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并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摘要】
燃气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问】
您好,您的问题我已收到,正在高速给您打字回复哦,还请您稍等片刻呐。【回答】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回答】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第三条
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回答】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并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回答】
您好,对于我提供的答案您还满意吗?如果有其他想问的话,您可以说一下,我这边也会尽力为您提供解答的哦!【回答】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大连市城市燃气管理,保障城市燃气的公共安全和正常供应,促进城市燃气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燃气,是指供给城市中生活、生产等使用的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等气体燃料。第三条 大连市辖区内从事城市燃气的生产、储存、输配、经营、使用和城市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城市燃气设施、器具的销售、安装、维护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第四条 市及区(市)县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可以由其所属的燃气管理机构实施。

  市及区(市)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与燃气管理有关的工作。第五条 城市燃气事业的发展,应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坚持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布局、多种气源、多种途径的原则。

  城市燃气发展计划由市燃气主管部门、市投资主管部门、市经济综合部门统一组织制定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第六条 在城市燃气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建设管理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厂(站),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第八条 城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生活、生产的需要制定城市燃气厂(站)布局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燃气厂(站)、输配设施等建设工程选址时,应经城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规划土地、安全生产、环保、公安消防等部门审查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在审查燃气工程设计和燃气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有上述部门参加。

  未经审查、验收或审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施工或投入使用。第九条 城市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的标准、规范、规定进行。

  城市燃气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持有相应资质证书,并到城市燃气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第十条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和因生活、生产需要增加管道煤气用气量的,应经城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缴纳气源集资费,由其统一组织城市管道煤气的建设和开发。第十一条 新建、扩建户外的管道煤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在供气20日前,将属于燃气经营单位产权的管道煤气设施移交给燃气经营单位,并办理产权移交手续。第十二条 承担新建、扩建、改建城市住宅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按照大连市城市住宅设计标准,预留城市燃气器具的安装位置。第三章 设施和器具管理第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燃气设施是指气源生产厂以外的压送站、配气站、储配站,各种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通讯电缆、调压站、调压箱(柜)、液化石油气储罐、槽车、调压器及燃气计量表等。

  本条例所称燃气器具,是指燃气灶具、燃气烘烤器具和沸水器具、液化石油气气瓶、工业燃烧设备等。第十四条 城市管道煤气设施以管道支线闸阀为界,自燃气供应厂(站)至支线闸阀以内的燃气设施属燃气经营单位所有;支线闸阀以外的(不含煤气表和调压室),归房屋产权人所有。第十五条 城市燃气设施统一由燃气经营单位负责组织检查维修,费用由设施产权人负担。

  城市燃气经营单位对裸露的燃气设施应设置明显标志。第十六条 城市燃气经营单位应对其供气范围内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对用户进行安全用气指导。燃气经营单位发现或接到用户报告燃气设施有故障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维护修理;属于漏气、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抢修处理。

  因城市燃气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检查维修或抢修处理不及时,造成用户直接经济损失的,由城市燃气经营单位负责赔偿。第十七条 城市规划土地、城建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不得占压燃气管线,在工程施工时,应保障城市燃气设施的安全。凡经批准建设的永久建筑、临时建筑占压燃气设施的,由批准部门负责协调拆除或改迁。未经批准占压燃气设施的建筑一律限期拆除。第十八条 毗连城市燃气设施的建筑工程,施工时应采取措施保护燃气设施不受损坏。对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的,施工单位应事先通知城市燃气经营单位,经双方商定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施工中损坏城市燃气设施的,应立即向城市燃气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确因施工需要拆改、迁移城市燃气设施的,应经城市燃气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同意,由经营单位组织施工,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凭燃气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禁止个人从事管道燃气经营活动。个人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遵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 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指导燃气...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有哪些细则
第三条 城市燃气的生产、储存、输配、经营、使用以及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燃气用具的生产,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根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部负责管理全国城市燃气安全工作,劳动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的安全监察,公安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的消防监督。 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城建、劳动(安全...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不能再()安装和使用燃气。
依据《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不能在卧室安装和使用燃气。根据《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使用燃气管道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改、迁、装燃气设施和用具,严禁在卧室安装燃气管道设施和使用燃气,并不得擅自抽取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使用燃气。第二十七条 用户不得用任何手段加热和摔、...

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
(四)有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经营场所;(五)有掌握相关技术的管理人员和具备专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六)有防泄漏、防火、防爆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制度;(七)有与供气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队伍及装备;(八)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四条 设立燃气经营企业,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
从事管道燃气、瓶装燃气、燃气汽车加气等城镇燃气经营的企业及其设立的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必须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禁止个人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燃气经营企业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第十二条 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燃气主管部门...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什么应当向社会公布
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 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

煤气表上放磁铁被处罚有法律依据吗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

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2007修订)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燃气行业协会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燃气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和自律管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开展行业服务,规范行业行为。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六条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当地...

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2017修正)
初审的燃气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初审完毕;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批完毕。经审查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向当事人说明理由。燃气经营企业增设经营场所的,应当经初审部门同意。第十五条 在城市燃气管网辐射范围内,应当利用管网燃气。不得开发建设瓶组液化...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第三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本条例的组织实施。政府的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燃气的管理工作。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燃气的发展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对燃气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

威信县15287737989: 大连市普兰店区交通违章什么时间可以处理 -
沈冠抚特: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交通违章查询步骤: 1、选择车辆违章省份. 2、点击进入该车所在城市或去往城市. 3、输入相关信息(姓名、车牌号、驾驶证号)即可快速、准确查询违章记录情况!

威信县15287737989: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有哪些细则
沈冠抚特: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燃气的安全管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燃气,是指供给城市中生活、生产等使用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煤制气、重油制气)等气体燃料. 第三条 城市燃气的生产、储存、...

威信县15287737989: 大连和瓦房店哪个城市面积大? -
沈冠抚特: 阿慧啊,城市面积是大连大,乡村面积大连小.

威信县15287737989: 大连湾地区医院怎么走 -
沈冠抚特: 大连湾地区医院有两个 一个是大房身医院 一个是大连湾辽渔医院 都是在振兴路大连湾下道口下道,大房身医院向左拐,辽渔医院向右拐

威信县15287737989: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燃气经营者都不允许有哪些行为 -
沈冠抚特: http://www.zbrd.gov.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4942 新《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四条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

威信县15287737989: 没有短期爆竹许可证,可以直接办长期的吗大连地区 -
沈冠抚特: 临时许可证,是针对限制燃放区域的群众需要而设置的,在10-180天.烟花爆竹的长期许可证是指大于半年,不超过两年的许可证.临时许可证与长期许可证之间没有联系.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