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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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生育津贴2022年最新政策~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湖北的生育津贴计算方式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产假天数1、正常分娩的,除享受法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2、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产假为45天;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98天;  3、男职工享受15天护理假津贴;  4、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津贴天数;  5、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15。支付标准1: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日计算。2: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前12个月变动工作单位的,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前12个月内该职工工作过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加权平均数计算。3:用人单位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时间内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护理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凭以下材料到职工参保单位所在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待遇申领手续:1、《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报销申报表》;2、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产的提供门诊病历复印件;3、未办理生育就医登记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湖北生育津贴领取方式1:首先需要生育人员所在单位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上办理,如果查询到费用金额后,就可以提供武汉市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结算单(加盖财务章)、账户信息、联系电话;2:享受津贴的员工就可自行到市医疗保险中心办理领款手续;3:生育人员领取拨付到社保卡金融账户的生育费用时,可凭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制卡银行各营业网点领取现金。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首先要明白你当地的生育保险政策是连续缴纳多久时间的。通常规定是缴费满一年,且当前仍在缴费中,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但是,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建议你还是咨询一下当地社保中心(全国统一咨询电话:12333)。像我这个城市只需要6个月即可。如果你符合生育险报销政策,那么在产后三个月内带上证件去社保局办理就行。准生证,出生证、身份证、结婚证、医疗证明、产检、住院期间的发票,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以上是武汉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武汉陪产假国家规定为15天。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男职工可以在配偶生产时享受15天护理假,也就是陪产假,以便男职工能够更好地照顾生产的妻子。在护理假期中,与产假一样,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女职工还可以向所在单位办理申请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拨付给单位,再发放给职工,相当于工资。生育险报销标准、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拓展资料;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

2022年生育保险报销新规定如下: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一年以上的保险;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计划与生育规定的,才可以进行生育保险报销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一、产前检查
1、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因生育而引起流产、引产的,产前检查定额支付标准为300元;
2、妊娠7个月以上的产前检查定额支付标准为400元。2022年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二、生育津贴
1、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2、生育津贴享受标准 职工在产假或者休假期间按照以下标准享受生育津贴:
(1)生育的,享受128育津贴; 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3)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 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4)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 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5)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6)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三、生育的医疗费用
(一)按生育单病种结算的医疗费用:
1、职工住院分娩或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在二级及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按单元定额标准、按病种付费标准与医疗机构全额结算。
2、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结算按单位定额标准、按病种付费标准的80%与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职工个人自付20%;
3、职工个人自付金额计算方式:医疗总费用扣除特需服务费用后,实际费用低于结算标准时,职工按照实际费用的20%自付;等于或高于结算标准时,职工按照结算标准的20%自付。
4、职工住院分娩期间因生育引起的部分并发症、合并症,不实行按病种付费。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或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职工个人按20%的比例支付;其余符合生育保险或医疗保险规定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二)零星报销的生育医疗费按生育保险定额标准和个人负担比例由医保中心与生育人员个人结算报销。 符合条件的男职工配偶生育标准为女职工生育定额结算标准的50%。 部分并发症、合并症病种:
1、产后出血
2、产褥感染
3、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
4、子宫破裂
5、羊水栓塞
6、妊娠子痫
7、妊娠期糖尿病
8、产后急性肾功能衰竭
9、妊娠急性脂肪肝
10、子宫肌瘤(含卵巢囊肿)手术摘除
四、一次性营养费 职工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五、支付途径 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由其按规定支付给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无用人单位的直接支付给个人。 因医保生育政策或生育结算程序导致的个人无法刷卡结算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后直接支付到个人银行账户内。
六、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 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应当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享受相关医疗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职工参保地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标准的50%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其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七、异地生育 职工异地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参保地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支付。到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如有以下情况,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相关费用:
(1)违反国家、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2)不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费用;
(3)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4)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其他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按照规定由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费用;
(5)属于医疗事故等,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费用;
(6)在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7)新生儿疾病筛查、护理和医疗的费用;
(8)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生育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的除外);
(9)国家和省规定的不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



我准备在沈阳202医院生孩子,看入院须知上备注,需"在生育保险定点医
女性生孩子的确很重要,一定要找一家口碑好的医院妇产科进行分娩。如果有条件,当然是需要找一家大点的医院,这样可以减少风险性,同时产前检查工作一定要做好。看是否有影响到分娩的因素,这样才好确定其风险性。一般来讲,产检医院就是分娩医院,提前联系个有经验的产科医生。

贵州生育津贴领取标准2021-202年 附20212贵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与流程...
❷生育津贴与女职工本人工资不重复享受:属于机关和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由单位发放本人工资,如本人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的,差额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齐;属于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女职工,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生育津贴,所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的,差额由单位补齐。 贵州省要求...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有哪些
8.生育津贴免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9.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免税根据《中华人...

休产假期间为公司兼职做账,产假休完后,生育险报销金额公司要扣除产假...
这样是不合理的。生育险报销打到你公司账户的钱都是你的,你公司做法是不对的。你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去社保所投诉你们单位。

2020年个人所得税有减免吗?
详情请查看视频回答

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是否有效
女职工因生育、哺乳请长假而下岗的,在其享受法定产假期间,依法领取生育津贴;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照发原工资。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二)延长...

企业人员在202l年10月前后退休。工资区别大吗?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急!!!请问劳动法有没有这样的规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

问一下,在南京,生孩子的时候,是直接用医保卡去刷,还是自己先垫钱,等...
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后,凭《社会保障卡》、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由用人单位到本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生育津贴从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起按月发放。具体规定见:关于印发《南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宁劳社医...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2018)
一、集中修改11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具体内容 (一)对《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市人民政府令173号)作如下修改:1.删去第十条;2.删去第二十二条中的“《武汉市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者《生育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二)对《武汉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人民政府令202号)作如下修改:删去...

虎丘区19670582210: 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衅陆硬脂: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虎丘区19670582210: 生育津贴怎么算 -
衅陆硬脂: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

虎丘区19670582210: 生育津贴领取的条件 -
衅陆硬脂: 生育津贴领取的条件: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账户的;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虎丘区19670582210: 武汉生育津贴按什么标准计?武汉生育津贴按什么标准计发
衅陆硬脂: (1)正常分娩按3个月计发.难产实施阴道助产的增发0.25个月,难产实施剖宫产的增发0.5个月;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发0.5个月. (2)妊娠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按1个月计发;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按1.7个月计发. (3)7个月以上早产的按第(1)项规定标准计发.

虎丘区19670582210: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的计发标准是什么? -
衅陆硬脂: 答:生育津贴(即职工产假工资)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限,按照职工本人生育时缴费工资基数由社保经办机构全额计发;社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的生育津贴低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应发产假期间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计发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限如下: ⑴正常分娩按3个月计发.难产的增加0.5个月;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 ⑵妊娠3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按1个月计发. ⑶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按1.7个月计发.

虎丘区19670582210: 新《社会保险法》:生育津贴有哪些规定? -
衅陆硬脂: 《社会保险法》对生育保险有哪些规定?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

虎丘区19670582210: 生育保险领取条件 -
衅陆硬脂: 一、生育津贴领取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5、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 二、男职工享受生...

虎丘区19670582210: 生育津贴最新的政策规定有哪些 -
衅陆硬脂: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归企业. 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工资基数÷30*产假天数; 缴纳工资基数指的社保的缴纳基数,即五险一金的扣除基数.社保缴纳基数是按照上一个年度的所有工资收入的月平均值计算的,也就是上一个年度的平均工资,包括年终奖、津贴、奖金等.

虎丘区19670582210: 女职工生育津贴计发标准有哪些呢?
衅陆硬脂: 女职工生育津贴以本人生育或流产时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计算生育津贴,每月按30天为标准.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上早产的,...

虎丘区19670582210: 常说的五险一金都有什么?每项投保都需要多少钱?都涉及到什么内容? -
衅陆硬脂: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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