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专家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作者&投稿:章雷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评标专家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会因为亲情关系影响公正评审,因此需要回避。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这些人员由于在工作中涉及到项目审批、监管等环节,会存在利益冲突,影响评标的公正性,因此需要回避。


评标专家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评标专家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会因为亲情关系影响公正评审,因此需要回避。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这些人员由于在工作中涉及到项目审批、监管等环节,会存在利益冲突,影响评标的公正性,因此需要回避。

评标专家有下列( )等情况的,可能影响公正评标应当回避。
ABC【解析】评标专家有下列可能影响公正评标情况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主管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有关的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下列评标专家应当回避评标的是( )。
本题考查的是工程施工招标程序。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评标专家应该回避的情况
一、评标专家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你好,评标专家回避情形有:(一)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三)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四)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 刑事...

评标专家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3)投标人的职员或退休人员;(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进行的人员;(5)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人员。tocheck 针对标书进行算法优化,并提供文本纠错功能,不放过蛛丝马迹,为用户发现疑似抄袭剽窃串标围标等情况,帮助企业规避风险。

评标专家评委回避原则
根据这个原则,评标专家需要回避与其个人利益相关的项目,以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与招标项目有利益关系:评标专家不能在招标项目相关的商业利益方面有直接或间接的利益,例如拥有项目投标企业的股份或从中获得经济利益。与投标人有关联:评标专家不能与投标人存在亲属关系、婚姻关系、有合作关系或...

评委有哪些情形的应该回避?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

商标局商标委员会工作人员有哪些情形的,应当回避当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其回避:(一)是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二)与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三)与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有利害关系的。

废标后的项目重新招标,原评审专家是否需要屏蔽?
不需要屏蔽,废标后的项目重新招标不属于法定规避的情形。《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

投标人需要回避的情形
与投标人回避的范围: (1)属于投标人或其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存在利害关系或存在经济利益关系(包括本人所在单位与投标人有隶属关系;从投标人单位调离、辞职或者离职不足三年;从投标人单位退休不足五年;投标人单位的股东等)。所以,从原单位调离、辞职或者离职不足三年,或退休不足五年再次参加工作,需...

动力区18280152953: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哪些情形下应当回避?
亓家安络: 应当回避评标委员会成员(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 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 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 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 事处罚的.

动力区18280152953: 评标专家的回避原则是指什么?
亓家安络: ①是投标人的雇员或其主要负责人近亲; ②项目主管或监督部门的人员; ③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④曾在评标中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注意:评标专家应在发生或知晓上述情形之一起,应主动回避.

动力区18280152953: 对评标项目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情况有哪些 -
亓家安络: 对专家:与招标项目或投标人及其制造商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一)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三)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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