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看了篇文章,感觉一夫两妻更适合人类的婚姻生活,大家觉得呢

作者&投稿:金便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昨天看了周星驰的一个电影,觉得里面的台词得不错!!!~

●“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非要给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大话西游]

点评:这句台词在现在的情况只能用脍灸人口一词来形容了。同时,他又被发展成各种版本,或同一版本用上各种不同的方言。只是不知在生活中能用到这句话的几率是多少。星爷在同一部电影里把这句话说了两遍,第一遍时至尊宝的表情夸张的沉痛,效果却极为搞笑,第二次再说时至尊宝的已经变的非常平静,我们却已平静不了。

●“根本就没有什么食神,或者说,人人都是食神。”[食神]

点评:就像周星弛回答记者的话:“根本就没有什么周星弛时代。”史蒂芬周不学无术时骗得“食神”的称号,真正艺成悟道之后,却发现这一切都是虚妄。周星弛会有这么多的人喜欢他,正是因为他是一位平民英雄,没有莫测高深。正如佛陀所谓:人人皆可以成佛。

●“古有关云长全神贯注下象棋刮骨疗毒,今有我零零漆聚精会神看A片挖骨取弹头。”[国产零零漆]

点评:反正关羽的地位就是人们千余年来不断神化出来的,今天星爷跟他开个玩笑,也算是维护生态平衡。周星弛是个能把复杂的事情变简单的人,其实调侃神圣的东西不过是一种幽默的手法,也不必因此就给星爷冠以什么高深的派别。不过,一切假装庄严的东西也都可以在笑声里解构。看这段情节时的体会是哭笑不得,因为一边想要狂笑,一边又要落泪。

●“准确的说,我是一个演员。”[喜剧之王]

点评:如果你也坚持过什么东西,那你就会感动。星爷这种精神真是惊天地泣鬼神。想来即使他曾经扮演宋兵甲乙丙丁时,他也一样要求自己有思想有灵魂吧?苦心人天不负,有志者事竟成。不管是尹天仇,还是周星弛,他在人生舞台的投入都注定了他后来的成成。

●“只要你说我行,就算全天下的人都说我不行,我也不在乎!”[大内密探零零发]

点评:没见过哪部电影表现的夫妻感情可以有[大内密探零零发]这样动人的情致,而最出彩的地方当是成功地描写了一段婚外恋。发嫂的温柔贤淑与李若彤的妖媚入骨都是夸张了的艺术形象,同是婚外恋题材的[一声叹息]与之相比恐怕要逊色多了。当零零发念出这句台词的时候,我真的被感动了,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我养你啊!”[喜剧之王]

柳飘飘拿了钞票硬币手表存折和那本[演员的自我修养],道了谢,又回复了职业面目,走出尹天仇的家。尹天仇追出门来,喊出这样一句话。情深意重,感人肺腑,套用某人的一句话就是,“不知道哪个女人可以抵挡住这样的表白”。别说你不感动,那你不是太顺了,就是真的没心没肺。

●“原来那个女孩子在我心里留下了一滴眼泪,我完全可以感受到当时他是多么的伤心。”[大话西游]

点评:我以为这是全片中最感人的一句台词。虽已蓦然回首,却是物是人非。虽然就在咫尺,却不能伸出手去抱个满怀。紫霞仙子也已不是神仙,她以前不知道,现在才知道,原来爱一个人是那么的痛苦。

●“秉夫人,小人本住在,苏州的城边,家中有屋又有田,生活乐无边,谁知那唐伯虎,他蛮横不留情,勾结官府目无天,占我大屋夺我田,我爷爷跟他来翻脸,反被他一棍来打扁,我奶奶骂他欺善民,反被他捉进了唐府,强奸了一百遍,一百遍。最后她悬梁自尽遗恨人间。他还将我父子,逐出了家园,流浪到江边。我为求养老爹,惟有独自行乞在庙前,谁知那唐伯虎,他实在太阴险,知道此情形,竟派人来暗算,将我父子狂殴在市前,小人身壮健,残命得留全,可怜老父他魂归天,此恨更难添。我为求葬老爹,惟有卖身为奴自作贱,一边勤赚钱,一边读书篇,发誓把功名显,手刃仇人意志坚,从此唐寅诗集伴身边,我牢记此仇不共戴天。”[唐伯虎点秋香]

点评:选这句台词进来全是因为周星弛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般的口才。在筷子敲碗的伴奏下把这段话念将出来。跳跃的节奏再加上激昂的打击乐,难怪夫人和四香都要意乱神迷。星爷说,思考是有意思的,逗人笑也是有意思的。有时间你就干点有意思的事儿去吧。


《一本漫画闯天涯》星驰大唱:“你老爸怀孕了~~~~~恭喜恭喜!”

《龙凤茶楼》星驰:“哇!你火气那么大,要不要我今晚给你下下火啊?”

《咖喱辣椒》(1) 柏安妮:你们警方多久来扫荡一次呢?星驰:哦~~基本上每个月都有,平均28天就来一次。(2) 洋妞把星驰打番在地,骑到星驰身上,星驰拔出枪对着她大喊:“现在两支枪对着你,你想我开哪支啊?”

《鹿鼎记》韦小宝:喂~~~~你缩到哪里去啦?韦小宝:我靠,差点被他一棍子打中!韦小宝:原来你的也有那么大啊?我还以为只有我有呢。韦小宝:奸好了,不要杀啊。

《神龙教》韦小宝:赌债肉偿行不行?建宁公主叫韦小宝扮乌龟。韦小宝:现在是送你去出嫁啊,扮乌龟。拿去用吧。(给建宁一根香蕉)龙儿:经过昨晚,我才发现原来你有那么多长处。韦小宝:我全身就只有一个长处。

《一本漫画闯天涯》星驰大唱:“你老爸怀孕了~~~~~恭喜恭喜!”

《龙凤茶楼》星驰:“哇!你火气那么大,要不要我今晚给你下下火啊?”

《咖喱辣椒》(1) 柏安妮:你们警方多久来扫荡一次呢?星驰:哦~~基本上每个月都有,平均28天就来一次。(2) 洋妞把星驰打番在地,骑到星驰身上,星驰拔出枪对着她大喊:“现在两支枪对着你,你想我开哪支啊?”

《鹿鼎记》韦小宝:喂~~~~你缩到哪里去啦?韦小宝:我靠,差点被他一棍子打中!韦小宝:原来你的也有那么大啊?我还以为只有我有呢。韦小宝:奸好了,不要杀啊。

《神龙教》韦小宝:赌债肉偿行不行?建宁公主叫韦小宝扮乌龟。韦小宝:现在是送你去出嫁啊,扮乌龟。拿去用吧。(给建宁一根香蕉)龙儿:经过昨晚,我才发现原来你有那么多长处。韦小宝:我全身就只有一个长处。

日常用语

很多人都喜欢《大话西游》,有很多台词也是朗朗上口。不过你是不是真的是一个“大话迷”, 就要看你是不是符合下边的要求了。真正的“大话迷”说话可是这样的欧。不过我还没这么高的境界 早上起来照镜子喊:“猪啊!” 看到一条小狗要叫它“旺财” 见到蟑螂或碗里的苍蝇要大喊:“小强! 听见别人对你说话要说:“收到!” 问人名字:“你妈贵姓?” 当同寝室的人看上一个女孩时说:“帮主,品位太差了吧?” 向一个女生表现倾慕之情时说:“那我们大家立刻开始这段感情吧!” 同时还要说:“小姐,不可否认我长得很丑,可是我很温柔,而且永远不会说谎。” 有认威胁你时说:“饶命啊英雄!” 看到别人打架,劝架时说:“喂喂喂!大家不要生气,生气会犯了嗔戒的!” 当别人管你借东西时说:“你想要啊?你要是想要的话你就说话嘛,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想要呢,虽然你很有诚意地看着我,可是你还是要跟我说你想要的。你真的想要吗?那你就拿去吧!你不是真的想要吧?难道你真的想要吗?…… 天热睡不着觉时说:“长夜漫漫,无心睡眠。” 跟别人夸自己学校时说:“这里虽说不上山明水秀,可是也别有一番风味。” 当佩服别人时说:“我kao!i服了you!” 但在路上听见有人打招呼时说:“跟我说话吗?不是跟我说的吧?认错人啦!” 给别人看一件东西时说:“你不信?look!” 当听不懂别人说的是什么时说:“我明白了,你神经病!” 当考试不如别人时说:“论智慧跟武功呢,我一直比他高一点点,就是因为多了个累赘他才会高我一点点!” 女朋友问你为什么喜欢她时说:“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当被抛弃时对别人说:“感情破裂了。” 对人谈失恋的感觉说:“可惜快乐永远是短暂的,换来的只是无穷无尽的痛苦跟长叹!” 看到同寝室的人乱倒垃圾时说:“你也真调皮呀!我叫你不要乱扔东西,乱扔东西是不对的!” 喝多了的时候说:“哎哎,你给我点时间,我吐啊吐啊就习惯了!” 考试不及格时说:“我猜中了前头,可是我猜不着这结局……” 看到别人考试也没及格要说:“师弟,你也中招啦!”“怎么?难道你跟他有一腿?!!(注意,腿这个字必须用一种特殊的声音读出) 不能听正版的“only you”,会翻倒。 天气转阴:“打雷啦,下雨,收衣服啦!”或者“好大的棉花糖!! 别人请你帮他带东西:“你要让我拿点信物给他看, 你有什么项链啊,首饰啊,金银珠宝啊,月光宝盒啊什么的……” 别人批评你:谁说的?我只是把视力集中在一点,以改变我以往对事物的看法!!跟人打架:我是女人哎,跟我玩真的

不跟别人讲道德的话

先来看看周星驰在电影中与他的老搭档吴孟达的一段对白吧(这里是凭看这部电影的印象所记,不一定十分准确):

周星驰所饰的苏乞儿(这角色后来是乞丐,最初可是富家子弟)正在与人打架,做将军的父亲(吴孟达)带着侍卫赶来了。

吴孟达:“儿子,谁欺负你了?” 周星驰:“是我在欺负别人!” 吴孟达:“那他家有没有钱、有没有地位,够不够资格让你欺负啊?”……

周星驰:“老爹,我要上京考武状元。”吴孟达(兴奋地):“儿子!我们苏察哈尔家等你这句话等了整整20年了! 周星驰:“错了,我是为一个女人。” 吴孟达:“好!为女死为女亡,为女去考状元郎!英雄!敢问是谁家女子?” 周星驰:“怡红院如霜姑娘。” 吴孟达:“啊?!妓?!!” 周星驰:“有何不妥?” 吴孟达:“敢爱人之所不敢爱,品味与众不同,老爹我佩服你!”

金秋十月,风愈见疾,凉意渐起。
与静言说身体有些不舒服,中午便离开公司,独自开车回去。
未及到家,就接到志远电话。
萧总,三缺一,老地方,远洋,快来。他在那头大呼小叫。
消肿,还消炎呢,我笑骂,别急,马上到。
赶过去,那边早已经是摆好了架势,三个人眼直直的盯着门口,只等我上桌了。
我笑着走过去,捡起色子一掷,坐下,开打。
也记不得是什么时候开始打麻将的,反正就这么迷上了,我发现,只要坐在牌桌上,时间就过得特别快,不过一眨眼,半天就过去了,真好。
正打着,手机响起来,看看号码,是家里打来的。
静言啊,我跟朋友打牌呢,不回去吃饭了。我说完挂了电话,摸牌。
电话又响,还是家里。
我皱皱眉,接通,偏头用肩夹住,嘴里恩恩哦哦的应着,理牌。
我知道,静言定又是有无数的话要说,那就让她说吧,无非是数我的罪状,无非是说她瞎了眼嫁错人。
你现在马上给我回来!她的声音又冷又硬,像块石头,与婚前的婉转轻柔判若两人。
我依旧温和的回答她,不,我打牌呢,现在不回去。挂断。然后关机。
都是多年的朋友,彼此情况也都很清楚,顿时,他们三个都尴尬的看着我,不说话。
打牌啊,我一挥手,继续。
嫂子那里——志远期期艾艾的说,要不,我们今天就算了吧。
算什么算,接着打。我点了根烟,狠狠的吸了口,拿眼瞪他。
可刚打了不到两分钟,志远的手机又响了。
他拿起电话,却看向我,我顿时明白,是静言,挥挥手,示意他接电话。
嫂子啊,您好,哎哎哎,是,一起呢,是是是,好的,好的,我们这就散了啊,行,没问题,改天一定到府上拜访。
刘志远捧着电话,点头如捣蒜,完了,夸张的抹了一大把汗摔地上,摇着头对我说,若天,你娶的这老婆可真是一个比一个厉害啊。
我当即垮下脸来,不说什么,只是低头猛抽烟。
其他人看看形势不对,都起了身,拍拍我肩膀说,下次吧,下次吧,走先了啊。
恩,我闷声应着,头也没抬,任了他们去。
接连抽完三根烟,我起身,下楼。
电梯里只得我一人,门合上的刹那,我看到一张中年男人的茫然而疲惫的脸。
那是我吗?我吃了一惊,仔细看过去,很久,我都没有好好看过自己的样子,眼前这个浮泡眼袋眼白浑浊的男人真的是我萧若天?
稀薄发顶,微凸小腹,质地纯良的卡其色麻衬衣左胸处有一块淡黄的污渍,裤缝还算笔直,可是,随随便便的踏着一双皮凉鞋,后跟已经稀软毛糙。
不过转瞬间,不过38岁,我竟已是这般老态萌现,叫人不禁苦笑连连。
十年前,我28岁,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有一家属于自己的前景看好的广告公司,有英俊的脸孔,挺拔的身材,有无数美丽妖娆的女子翩飞身侧。
那一年,我与14岁的音色相遇。
雨后初晴的夏日,天很高,很蓝,空气清新,有风流转。
我的车从一个小女孩身边驰过,车轮带起的泥水溅到她雪白的裙子上,开出淡黄的花。
我停下车,走过去。
14岁的音色,与同龄的女孩子并无多少不同,瘦小单薄,穿白色的跑鞋与白色棉布裙子,五官清秀,还未发育完全的胸,小荷才露尖尖角,稚趣可爱。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赔你一条新裙子好吗?我微笑着问。
她仔细的用手帕擦干小腿与手臂上的泥水,才缓缓看向我。
与她对视的那一刻,我有微微的失神。
她有一双清澈明亮的眼睛,淡褐的眸子,在长长的刘海遮掩下闪烁着近乎神秘的光泽,仿佛裹着迷雾。
没关系,回去洗洗就好了。她小声的说。
那怎么好,我略忖道,要不这样,我请你吃麦当劳算作道歉好不好?
好啊!她笑起来,露出雪白细小的牙齿,眼如弯月。
十年前,麦当劳甫入本市,零星的一两家,哪似如今星罗密布,是以,不但小孩子,那些年轻的女子们也是爱之甚矣,为了投她们所好,我三天两头的去,已去到厌倦。
可是,与音色一起,却是不同,她只是个孩子,单纯快乐。
问她,汉堡要不要?可乐要不要?薯条要不要?新地要不要?奶昔要不要?
她一路欢快的喊着,要要要,点完了,才吐着舌头看我,很不好意思的样子说,我是不是太贪心了?
我笑起来,拍拍她的头,不许浪费,吃完才准走哦!
看我的,她小鼻子一皱,豪情万丈的说。
我要了一杯咖啡,坐在对面,欣赏着她的大快朵颐,问,你叫什么名字?
塞满食物的小嘴停止了蠕动,顿了顿,含混的吐出两个字——音色。
音色。
从此,这个名字贯穿我的生命。
遇到音色之后的第三天,我收到她写给我的信。
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纸,边缘裁得整整齐齐的,细小的字,很整齐的写在行格中央,让我联想到她细小整齐的牙齿,及鼓鼓囊囊的腮帮子,忍不住微笑。
道别的时候,我给了她一张名片说,有什么事可以找我,可我没想到她会给我写信,而且,固定的,一周一封。
吃了好吃的糖果,数学考砸了,作文得满分,上课迟到,被妈妈罚,每一件事,音色都会细细的写下来,可字里行间口气又是平淡,看不出情绪。
我自然是不可能给她回信的,可是,她的每一封信我都会认真的看,然后写上序号,放在写字台右侧最下层抽屉,锁好。
就在收到音色第99封信的那一天,我对一个明艳照人的女子一见钟情,只是一眼,我就沉迷难拔,说不清缘故。
彼时的我,如同情窦初开的少年般,热烈的追求她,断绝了一切有关系的女子,只死心塌地的爱她,恨不得把所拥有的一切堆放在她脚下。
一年之后,终于,她接过了我跪呈的钻戒。
在第149封信里,音色说她马上要离开这个城市了,要去北京念大学,希望走之前可以见我一面。
她说,如果可以,请打这个号码找我,我想走之前见见你。
我也想见见她,看着她的字迹从青涩到成熟,那些整齐细小的字,已经密密麻麻的布满我心底,我无法否认,这个小小的可爱女孩让我牵挂。
事隔三年,再一次,在麦当劳与音色见面。
远远的,一眼,我便从熙攘的人流里分辨出她来,依然的白色跑鞋,白色棉布裙子,刘海长而碎,遮挡眼睛。
她甜甜的笑着,走到我面前,仰头看我,光洁的脸庞,明亮的眼睛,已然是少女的姿态,可神情里,仍有着未脱的稚气,淡褐的眼眸,那样闪亮又朦胧。
很自然的搂了她的肩,说,是不是还那么能吃啊,很自然的觉得要宠惜她,这可爱的女孩子,眉眼、气质与我的准新娘仿佛,更让我禁不住想,如果我有个女儿,该也是这个模样吧。
不,没有啦,她窘然一笑,脸颊飞红。
我哈哈的笑。
很高兴的告诉她,一个月后的今天我就要结婚了,并笑着说,若有时间,回来参加我的婚礼吧,不用送红包,而且,来回机票等一切费用我报销。
她很意外的样子,怔了怔,微笑,说好。
然后,在我的注视下,很快活的样子吃很多的东西。
我说送她回家,她说不必,只让我在路口将她放下。
待她下车,我看到了她留下的一封信。
淡粉的信封,淡粉的信纸,浅淡的香气。
她说,又要见你了,我的心,这样的不能平静,或者,你只当我是个孩子,可是,这三年里,每一天,我都会想你,想你削得那样短薄的发,明亮锐利的眼神,还有,总是当我如孩童般的怜惜又捉狭逗弄的笑容。
我放下信,打开车窗,点了根烟,却又不想抽。
这是我所预料不及的,音色,这个孩子——
我轻轻摇头,不再去想,她那样的年纪正是情感朦胧的时候,等她再长大些就自然会将我忘记。
音色依然给我写信,依然仔细的写她的全部生活,语气平淡,一如往常。
一个月后,我的婚礼如期举行。
我心爱的女子,终于嫁与我为妻,我是这样的幸福着,一刻不能停止,想要笑的欲望。
可是,走进酒店的那一刻,我的笑容凝结。
音色。
是的,是音色,白色裙子的音色,形容枯槁的音色,她坐在酒店大堂的沙发上,看着我,表情淡漠,眼神空洞,可是,我看到她细小的牙齿陷入淡粉的唇,搁在膝盖上的手指抓皱了裙摆。
我牵着我的新娘,在众人的簇拥下,一步一步,从她面前经过,我高昂了头,直面前方,笑容灿烂。
可是,我的眼角余光,清楚的看到滑过她脸庞的泪滴,看到她捂着脸把头埋进膝间,瘦小的身子蜷起来,瑟瑟的抖。
我的心在那一瞬间刺痛。
我并非什么坐怀不乱的男人,我怀里流转过无数的女子,女人的泪水,给我的感觉从来只是不耐与厌烦。
可是,那一刻,音色,这个小小的女孩子,却用她的泪水刺痛了我的心。
婚后的日子,从激情漫溢渐至平淡。
公司已经有了固定的客源,平稳发展,资产日渐丰厚,我开始想要孩子,一个如妻那般美丽可爱的小小人儿,如音色那般叫人怜爱的小姑娘。
然而,我的娇妻,她一脸肃然的说,我们现在应该全力发展事业,我们的目标不应仅仅是做好这一间公司。
我笑着拥她入怀说,对对对,你最正确,我这一生最正确的事,莫过爱了你,娶了你。
24岁的女子,年轻,美丽,有野心要得到全世界都可以理解,何况我这样的爱她,我浪荡得久了,渴望家的安稳,这些,是她不能解,那么,我可再等待。
闲暇间,我渐渐开始盼望音色的信,看她平淡安宁的文字,仿佛是岁月静好,可我无法忘却她悲恸的样子,我希望看到她快乐。
音色在她的信中写了寝室的电话号码给我。
在信的末尾,她说,我们寝室也有电话了,号码是********,然后落款,完结,没有任何多余的言语。
音色。
我轻叹一口气,一个女孩子,若是太过早熟懂事,是教人痛惜的。
我拨通电话,说,麻烦请音色听电话。
电话那头便沉寂下来,良久,隐约有抽吸的声音,霎时,我的胸口被一种酸楚充盈,有着浅浅的细细密密的痛。
丫头,你还小,正是享受青春的时候,你应该找个好男孩,好好的谈场恋爱,不然,以后回望,你会后悔的,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轻快无谓。
恩,知道啦,她答,愉悦的口气,却抑不住尾音微颤。
我再不能说什么,只留了手机号码给她,说,若有什么事,给我电话,便挂断。
从来是薄幸男子,以追逐为乐趣,享受年轻美丽的身体与爱情,直到真正爱了,心便柔软起来,开始懂得真心可贵,更何况,她还是不谙情事的孩子,我狠不下心来伤她半分。
天有不测风云。
就在我终于愿意好好的爱一个女子,放下一切的年少轻狂,与之偕老的时候,她却离我而去。
一项错误的投资,让我拥有的一切付诸东流。
而也就在这时候,我所深爱的女子,给了我最致命的一击。
她无比坚决的与我离婚,然后,以闪电式速度远嫁大洋彼岸,在钻石鸟笼里,惬意优雅的生活。
那日,领了离婚证出来,她看着我的眼睛,说对不起。
她说,若天,我知你必有东山再起的一日,你是有能力亦有毅力的男人,不然,我也不会嫁你,只是,对不起,我没有那么多的时间用来等待,若是锦衣玉食之时,我已鹤发鸡皮,那一切还有什么意义!
我不言语,只是看着她,这个我用心去爱的女子,她这样的明艳动人,她这般的冷静与强悍,她的眼底确有着歉意,可,没有一丝的留恋。
原来,我这样的爱她,而她,爱的不过是锦衣玉食的生活。
我还能说什么?!
并非我刻意要借酒浇愁,我只是真爱那香醇味道,还有微醺后的安睡。
清醒的时候,我亦告诉自己,我要好起来,只是,日复一日,那日不知是何日,或者,到一文不名时?
教我讶异的是,音色竟仿佛能感知我的状况。
她在信中写道,若天,允许我这样称呼你,20岁的音色已是成年女子,不再是六年前叫你若天哥哥的那个孩童,若天,你好不好?不知何故,连日来,我心绪难宁,莫名悲戚,可是你有不好?可是?!若是有,若是可以,可否说与我知。没有一日不念你。
我苦笑。
自古多情空遗恨,多情总被无情恼。
信到的第二天,音色出现在我面前。
仿佛还是昨天,高兴的与她说,我要结婚了,可弹指间,又是一个三年,婚,我结了,又离了。
正昏睡,一阵敲门声将我惊醒,我睁开眼,只见天色昏暗,不明晨夕,头裂开似的痛。
这地方还有谁来?我狐疑。
整个公司,除了我的休息室,所有写字间包括我的办公室都已空空荡荡,但凡值钱的东西都让他们尽数搬去,纵使我从来厚待员工,可在我绝境,他们并未眷顾我半分,一个转身,便人走茶凉。
踉踉跄跄的开了门,看到音色纯白容颜,我俯低身,贴近她的脸,轻轻呼气,吹开她遮盖眉眼的长长刘海,看到她忧伤的眸子,琥珀一般,在泪水里晶莹。
我心倏的柔软,伸手,抱她入怀。
天空明亮起来,一缕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投入我怀中,轻抚上音色的脸。
睡梦中的音色,眉头微蹙,长长的刘海纠结,贴在额角,面容泪痕依稀,抱着她温软的身体,我恍然失神。
清醒之后,我即明白,我不该要她,因为,除了伤害,我再不能给她什么。
然而,木已成舟。
如果有一天,你离婚了,我可不可以嫁给你。
送她去机场的路上,音色握着我的手,靠在我的肩头,轻声问。
我偏头看向车外,沉默良久,缓缓的说,我是不会离婚的,我爱我的妻子。
我已一无所有,只能看着她自己付机票钱,打出租车送她去机场,然后,坐机场的交通车回来,面对我面目全非的生活,我哪里还有什么精力去纠缠情感。
我只是说如果,音色眼帘低垂,轻轻的,仿佛呓语。
恩。我茫然的应。
甜言蜜语的话,承诺或者谎言,我一直都很擅长,哄女人,是太轻而易举的事,可是,面对音色,任何言不由衷的话我都说得艰难,只好含混。
临别,音色将一个薄薄的信封放入我手中,转身离去。
打开来,却原来不是信,而是,一张空白支票,支票上的签名,为本市经济圈内著名的商业五虎之一,与音色同姓。
我怔住。
自音色的温婉有礼,及始终的平和淡定,我知她必是出身家教严格的良好家庭,却没料到她的家世竟是如此显赫。
无法否认,这张支票对我而言,有着大到几乎难以抵抗的诱惑,可,只是几乎而已。
我没有动用它,而是靠自己的能力筹措资金,全力以赴,死地后生,因为,这关乎我的骄傲。
我,萧若天,是骄傲的男人,习惯被身边的女人崇拜景仰,而不是怜悯。
东山再起,是的何等艰辛,可是,我只用了三年就做到。
这三年间,网络开始飞速发展,入侵每一个城市人的生活,Email几乎完全替代传统书信,然而音色,她依然继续着,每周一封的信,淡粉的信纸,娟秀整齐的字,清冷的文字间,缱绻深情,教人动容。
这三年间,音色只主动给我打过一个电话。
通常,她若是想与我见面,都会在信末写:若天,想念你,若是可以,给我电话。
而那晚,她打电话给我,说,若天,家里希望我去英国读硕士学位,只一句话,然后沉默。
我知道,她在等我的挽留,可是我不能。
那很好啊,我的语气里有着太过虚假的热烈,及不可掩饰的敷衍。
彼端缄默,断线。
看着窗外清冷的夜空,霓虹闪烁的喧嚣城市,我漠然,所谓爱情,我已麻木,我只是自私而残忍的男人,拒绝承担深情负累。
高处不胜寒,就让我在红尘游戏便罢。
音色在信中说,归期定在10月底。
10月16日,是我的婚期。
新娘,是柳静言,28岁的职场女子,美丽干练,就职一间国际广告公司,两年前在某招标会上结识,彼此甚有好感,都是历练过生活的成年人,免去一切的繁文缛节,三天后,她便搬来我的公寓同住。
同居两年,静言屡提婚事,我都敷衍而过,可,得知音色回国的消息后,我却即刻将婚期定下,慌乱的痕迹仓促难掩,一切思量太过复杂,内心的起伏翻涌,不可言。
再一次,于婚礼当日,在酒店大堂见到音色。
白色真丝吊带长裙,白色高跟鞋,刘海全部后梳,长发挽髻,袒露出绝望的眼神,面容苍白似纸,髻旁压一朵硕大的艳红似血的意大利玫瑰,这强烈的对比,让音色美得妖异诡秘。
看到我进去,淡淡的笑容在音色如雪的脸颊幽幽浮现,淡褐的眸子,迷蒙涣散,似有千言万语,欲说还休。
那一刻,我如遭电击,看着她,怔忡,呆若木鸡。
看什么呢,走啊,静言在身边低声提醒。
我仓皇举步,踩在静言曳地的婚纱上,跌跌撞撞,差点摔倒。
此后的一切,我都记忆模糊,唯一清晰的是,次日,本埠所有的媒体都在新闻头条报道前夜某商业巨子独生女自尽身亡事件,沸沸扬扬,众说风云。
关了手机,拔了电话线,管道煤气阀门大开,整整两百片安定,手腕上筋肉外翻深可见骨的伤口,音色是抱了必死的心,没有遗书,没有任何遗言,一个人,静静的走了。
新婚次夜,我将自己反锁在办公室里,关了手机,拔了电话线,一封一封,重读音色这近十年来写给我的所有的信。
一封,一封,看到14岁音色在我面前的青涩可爱,看到17岁音色在我第一次婚礼上的凄然心碎,看到20岁音色在我怀里的婉转承欢,看到24岁音色在我第二次婚礼上彻底绝望的哀颜。
一直,对音色,我总以为自己只是怜惜,只是习惯,却不知,绵长岁月里,她早深入我的骨髓,只因她太爱我,让我在下意识里笃定,她怎么也不会离开,所以,轻易忽略,只想着一切俗世的游戏规则,还自以为是理智现实,而到最后,我彻底将她失去。
我终于失声痛哭。
三十年来,在任何失败挫折,任何背叛打击之下都不曾流过一滴眼泪的萧若天,在这冰凉秋夜,泪水排山倒海,终于体会到绝望的伤痛。
一封,一封,499封信,在我手里点燃,火焰升腾,千万只黑色的蝶在房间里翩飞,然后,化为灰烬,轻轻飘落。
火光熄灭的同时,相思成灰,心亦成灰。
自知,从此,我再不能对其他任何女人生爱意半分。
一夕间,萧若天骤然老去。
傲气全无,锐气全无,仅监理一些日常运作,公司一切重要事务交与静言打理,厌倦一切的追逐与游戏,打打麻将,钓钓鱼,便是消遣的全部。
对于我的变化,静言并未有太大反应,她的全部心思似乎都在公司业务上,整日风风火火,来去如风,只偶尔,闲暇有余,方把注意力集中在我身上,百般盘查,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
我只由她,不嗔不怒,确是烦了,便不理,萧若天本是声名狼藉的男子,也怪不得她多心,只想,过几年,便好了吧。
这桩婚姻,我尚想维系,便是没有爱情,也好过孤独终老。
电话又响。
我接通,不待静言开口,便说,你换好衣服等我,我马上就回到,我们去吃你最喜欢的韩国料理,语气平稳温和。
好啊。静言欢笑。
挂断电话,打开车窗,我加速,再加速,清冽的风,呜咽着,灌进车里,将我脸上恣意纵横的泪水吹干。
今天,是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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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篇文章的话就请采纳我吧!

一妻两夫成本不是更低?简单的道理,照顾家难度低,通常一个老婆足够,创业打拼难度高,两个丈夫互相帮助扶持成功率更高,钱多了自然就请得起保姆佣人,多余的家务也随之轻松解决。夫妻生活方面亦是如此,女人可以做多次男人却不行,所以一个老婆解决两个丈夫的需求不难,但一个丈夫解决两个老婆的需求明显难度要大。。。。

看着很有道理吧,其实都是谬论,爱是自私的。一个正常人是不会愿意和别人分享自己伴侣的。因为和别人分享伴侣会不利于自己的基因顺利延续传递。另外稳定的家庭才真正有利于自己以及后代的生存发展。婚姻就像一个天平,一端是丈夫一端是妻子,试想天平两端1:1平衡稳定还是1:2平衡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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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想法估计也类似的 ,在考虑自己的时候也要考虑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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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比例不答应!

建议你去阿拉伯国家,你的要求,可以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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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看了篇文章,感觉一夫两妻更适合人类的婚姻生活,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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