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规定

作者&投稿:俟晴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民法典关于商品房买卖的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民法典出台后,对于商品房买卖由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1、如果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缴纳定金的,事发反悔的无权要求卖方返还定金。
2、如果因限购政策或其他原因导致双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基础发生重大变化的,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合同。
3、如购房者是贷款买房的,在还贷期间需要将房屋转让给他人的,无需经贷款银行同意,只要通知贷款银行就可以转让给房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2、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设有抵押权的商品房,其抵押权的处理按照《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有什么法律依据呢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该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不满足以下条件的属于无效合同: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

商品房买卖合同金额写错有效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商品房买卖合同金额写错通常不会必然导致合同整体无效,如果通过结合合同上下文,可以合理的推断出正确数额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当事人在发现合同金额写错时应当及时联系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补正,或者重新签订一份合同。《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

商品房买卖阴阳合同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目前法律制度中还没有详细规定关于商品房买卖阴阳合同的相关条款,但是,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比如利用阴阳合同偷税漏税,在这种情况下被伪装的阴合同肯定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阴阳合同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我国没有关于商品房买卖阴阳合同的法律规定,一般因为...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相关法律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相关法律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相关法律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哪些法律规定?
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应写明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哪些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买卖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

民法典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规定
综上所述,被告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售方,在原告交付购房款履行了付款义务后,被告方交付房屋即购房合同成立,被告方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按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法律规定
《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法释〔2003〕7号: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本条的意思是,出卖人卖房时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

成都市19175567961: 房屋买卖的法律依据都有哪些
井晨地龙: 1、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自己的名下的房产必须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涉及法律法规主要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规.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成都市19175567961: 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
井晨地龙: 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成都市19175567961: 房屋买卖合同规定是如何的
井晨地龙: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成都市19175567961: 房屋买卖合同怎么生效
井晨地龙: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在一般情形下,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买卖合同自签订后便生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

成都市19175567961: 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井晨地龙: 一、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条件及无效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条件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符合法律法规;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成都市19175567961: 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情况有哪些
井晨地龙: 房屋买卖合同未过户有效,但对房屋仅享有债权,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未办理物权登记导致房屋未进行过户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成都市19175567961: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哪些
井晨地龙: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可以适用的法律有《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成都市19175567961: 我国关于房屋买卖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井晨地龙: 有《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各地的地方性法规等法律法规可以参照.

成都市19175567961: 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 -
井晨地龙: 1.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双方需将买卖房屋的位置、面积、价金等约定于书面.2.在城镇买卖房屋之所有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才发生转移,如未登记,即使交付,也不发生权利转移效果.3.出卖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时,...

成都市19175567961: 卖房合同的相关规定 -
井晨地龙: 一、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基本类型,内容一般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二、具备特定条件的预约...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