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犯罪被害经历,要详细论述案件的经过。

作者&投稿:拔波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未成年人犯罪案例 有过程 自己受到的教育~

青少年犯罪、环境及吸毒贩毒一起,被称之为当今世界三大公害之一,成为一个全球性的严重社会问题。仅以美国为例,至20世纪80年代,美国每年就有200万以上不到18周岁的青少年被捕,青少年犯罪所造成的直接损失达10亿美元左右,仅美国司法机关每年用于拘留、管理犯罪青少年的经费就达600亿美元之多,大大超过了美国在文教卫生事业方面的开支,几乎同每年的军费开支持平。
在我国,自新中国成立到“文化大革命”前,青少年犯罪其比例占全部刑事案件的20%至35%左右,1970年以后青少年犯罪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50%至70%左右。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进行,社会经济迅猛发展,加之许多制度尚不健全,致使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逐年呈上升趋势。
从整体上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确立,青少年犯罪问题在新的形势下又出现了一系列新的特点,其团伙性、反复性、暴力性、贪利性以及犯罪低龄化等特点日益突出。为了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势头,确保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为政治、经济的稳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对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进行调查、分析。
一、 未成年犯罪的特点
1、团伙性、暴力性突出,危害极大。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这时期未成年人思想不成熟,阅历不丰富,辨别是非能力差,往往被犯罪分子所利用。如被告人杨某,男,17岁;张某,男,15岁;陈某,男,16岁;王某,男,16岁等4人酒后在刘某(在逃),男,22岁;夏某,男,25岁等人的邀约下,携带匕首、宝剑等凶器前往卡拉OK厅寻找周某打架报仇,未找到周某,却遇到正在唱歌的3位工人,便上前制止其唱歌,3人不听,刘某等6人便蜂踊而上,将3人杀伤,造成2死1伤的严重后果。又如被告人游某某(男,17岁)看见黄某(女,15岁)下晚自习从小路经过,顿生邪念,手持水果刀跟随其后,走到转弯处,被告人游某某便冲上去用水果刀架在黄某的脖子上,对黄强行搜身抢劫,并对其实施强奸,给被害人身心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伤害。
2、在校生犯罪增多,破坏了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近年来,由于在校生来自不同的地方,学生家庭贫富不均,从而在学生中形成了因地域、贫富、爱好不同形成不同的帮派。如被告人朱某、黄某二人都是来自农村的学生,家庭经济也比困难,在该市卫校读书后,市内的学生常常欺负他们,在忍无可忍,又无法得到校方及时调解的情况下,邀约5人,手持凶器,冲入教室将李某、蒋某砍伤,李某的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蒋某的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严重的影响了学校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
3、流动人口犯罪增多,侦破工作难度大。流动人口在城镇没有固定的居所,大多是随家属或亲友到市里经商、打工,由于年龄小,干不了重活,多数都在家看家或东游西逛。如被告人王某某(男,15岁)随朋友来城经商,由于年龄小,做不了生意,生活无着落,便到处寻找盗窃目标,发现附近有一外来找工妹代某很有钱且经常不在家,便于2002年6月中旬晚盗走代某一部价值2000余元的“诺基亚”手机,当地公安机关花费了很大的精力都未能破获此案,王某某逃到上海后被上海市铁路公安查获,才将王某某绳之以法。
4、文化程度较低,文盲、法盲犯罪多,农村未成年人犯罪增长。由于农村特殊的经济环境,相当一部分家庭的孩子都读不起书,加之有些家长想法比较现实,认为孩子长大了,可以帮助自己干点农活或找点零用钱,于是中途辍学到外地打工。他们法制观念淡薄,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界限分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靠偷、抢等“创收”维持生活。如被告人彭某(男,17岁)到城里后,找不到工做,身上带的钱也用完了,到了晚上就到处走动,寻找作案对象,当他来到一生活小区,见路上只有一个妇女站着等人时,遂上前将该妇女的手提包抢下就跑,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抢夺犯罪。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1、职能部门贯彻、管理力度不够。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地处一些特殊位置的地方,交通便利,人口逐年增多,流动人员相对频繁,对流动人口管理的职能部门没有形成较好的管理方式,对路边店、旅社、出租屋的管理没有严格按章管理,使一些无身份证和其他证件的人也能长期住下来,从而给流窜作案的犯罪分子创造了有利的作案条件。有关职能部门未能很好的贯彻执行《九年义务教育法》,据有关部门统计,在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其中文盲占犯罪人数的8%左右;小学文化程度的占犯罪人数的67%。这些青少年由于家庭困难、中途辍学,失去了家庭、学校的教育管理,成天无所事事,精神空虚无聊,结伙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学校教育,重智轻德。近年来,学校放松了对学生平时的管理,未把学生平时产生的矛盾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致使学生间产生的怨恨越积越深,最终造成用武力解决致人伤亡的严重后果。
3、社会教育,疏于管理。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有增无减,与社会环境的变化是密不可分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报刊、影视伤口和非法出版物,大肆渲染色情、暴力,使一些未谙世事的孩子模仿学习;一些录像室、游戏室、网吧没有过多的限制未成年人进入,而有关部门对此也疏于管理,致使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长期进入里面,使未成年人深受其害。
4、交友不慎,哥们义气。古人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阶段是逐步走向成熟的阶段,在这一阶段其模仿能力极强,周围环境对他们的影响很大。由于在他们周围同他们长期来往的都是一些有各种不良习气的人,所以容易染上好吃懒做,贪图享受的不良习气,从而使之逐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5、家庭监护、教育放松。随着改革开放,竞争日益激烈,父母为了全家人的生活,成天忙于生计,无暇管孩子的学习,同孩子谈理想、谈志向、谈道德、谈为人处事,对孩子的学习、成长听之任之,任其自由发展,孩子成了一匹脱缰野马狂奔乱跳,从而走上犯罪道路。例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现象放任不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随意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放任不管,迫使或者任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甚至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离异而不履行教育、抚养子女的义务,等等。这些因素的存在,均严重地影响着未成年人健康,是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的原因之一。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
“决诸东,则东流;决诸西,则西流”。未成年人的一大特点是可塑性强,因此,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综合治理过程中,要特别强调“预防为主”的方针,要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一)教育和保护原则
教育和保护原则,实际上是“教育和保护”的合称,二者相辅相成,教育中保护,保护中教育。
1、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坚持“教育原则”
未成年人正确的思想并非先天就有的,而是靠后天形成的。因此,家庭、学位、社会在未成年人共同生活、共同学习、共同交往等过程中,应当根据未成年人不同的年龄及其智力发育情况,适时地对其开展各种正面教育,向其灌输正确的、先进的、进步的科学的思想,并予以指导其行为,使其尊重社会公德,自觉遵纪守法,成为有思想、有文化、有道德的社会合法公民。与此相反,如果让未成年人接受错误的、落后的、腐朽的、反科学的各种的思想,将不可避免地沾染各种不良习气,实施各种不良行为,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歧途,危害社会。大量事实证明,一些未成年人之所以跌入违法犯罪的泥潭,其重要的原因之一即缺乏正面的、行之有效的教育,致使其善恶不分,是非不辨。因此,家庭、学校、社会必须坚持“教育原则”以切实搞好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工作。
2、 预防未成人犯罪应当坚持“保护原则”
由于年龄原因,未成年人的生理与心理尚未完全成熟,正处在长身体、学习知识的时期,独立生活的能力还有不同程度的缺陷,其体力、智力仍处于发育阶段,尤其是人生观、道德观、法制观、世界观、是非感、荣辱感等尚未完全形成,其辨别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因此,其身心健康极易受到各种不良行为、违法犯罪行为的侵蚀、引诱或损害。这此均要求家庭、学校、社区基层组织、各党团组织或其他群众性团体、司法机关乃至整个社会对未成年人都应该加以细心照料、精心保护。事实证明,未成年人只有在受到来自各个方面的照料和保护的情况下,才能在充满良好的社会氛围中茁壮成长,才能远离违法犯罪行为,从而使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卓有成效。
(二)从小抓起的原则
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儿童期就抓起
从六七岁到十一二岁,是儿童发育成长的重要转折时期,他们已经能够进行简单的逻辑思维活动和抽象思维活动,且大多已从家庭或幼儿园教育转到学位教育,这是具体社会化过程的一次较大的质变过程,已进入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组织性强、强制性大的以学校为主导的社会化过程。因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必须从此时着手抓起,方能使未成年人从小培养良好品行和法制观念,树立起法律意识和预防犯罪的意识,从而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细小行为上抓起
犯罪学、预防犯罪的实践与研究成果表明,犯罪人大都要或明或暗地经历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即实施“一般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犯罪行为”的过程,因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决不能仅仅立足于对犯罪行为的预防,而应当将其提前到对不良行为的预防和矫治上来,以达到预防犯罪于早期不良行为的目的。
(三)及时预防和矫治不良行为的原则
要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立足于超前性,把防线前移到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上来,从而把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视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线,以确保未成年人的不良品行从恶性发展到实施犯罪行为时,才被动地去应付所谓的“犯罪预防”。为此,必须抓紧时机,毫不拖延地事先防备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以确保未成年人远离不良行为。一旦发现某个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就应通过必要的教育、批评、惩治等手段,及时进行矫治,帮助未成年人改正或纠正自己的不良行为,从而使其重新回到正确的道路上来。
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涉及到家庭、学校、社区以及国家和全社会各方面,为共同搞好社会治安和防治犯罪工作,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应当实行综合治理方针。
1、 打击环节,即依靠政法部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2、防范环节,即搞好群防群治,加强防范工作,力求把刑事犯罪遏制在萌芽状态。
3、教育环节,即广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等,以提高全民的综合素质。
4、管理环节,即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格加强对易犯罪群众、易犯罪时间、易犯罪空间的监控管理。
5、改造环节,即加强监狱改造、劳教和继续帮教工作,提高对违法犯罪人的改造质量,使之不重新犯罪。
五、做好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结合其生理、心理特点来进行,各级政府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大力开展思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以及犯罪等方面的教育,并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校、家庭周围环境、文化市场环境、娱乐场所环境、暂住人口环境等方面的管理,从而创造出一个良好的大社会环境,才能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出良好的社会环境来,从而以达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









记录篇——沉痛的往事

2006年12月29日,寒风夹杂着冷雨渲染着严冬的“冷酷”,人们大都像动物冬眠一样回到了居所内休养生息。这天下午,在津市市人民法院一间温暖的办公室里,一名法官告知记者:3个多月前发生在湖南某学院内的持刀抢劫团伙案过几天就要依法判决,尚未成年的3名被告人因涉嫌抢劫罪将受到法律惩处。

令人痛惜的是,团伙持刀抢劫的社会危害以及带来的严重法律后果,作为该案主要责任人的15岁的小常(化名)尚未完全意识到,仍旧认为自己的行为只是“找同学要钱”而已。在看守所内,小常的平静让人出乎意料,如此“人生变故”竟没有令他感到震惊和自责,记者对此深感困惑。
经依法审查查明:2006年9月10日中午,小常、小金、小连、小林(均系化名)携带匕首、西瓜刀窜至某学院公寓男生宿舍,采取拳打脚踢、持刀砍击的暴力手段和以暴力威胁手段,抢得7名同学现金若干元,并致一名学生轻微伤,随后逃离现场。市公安局统计资料显示,这是2006年发生的影响颇大的一起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

“问题未成年人”犯罪的背后,其家庭环境到底存在怎样的问题?2006年12月30日,澧阳平原寒风习习、阴雨蒙蒙,带着重重疑问,记者在有关人员的帮助下采访了小常的家人。近四五年间,小常的父母一直远在广东、福建等地打工,小常跟随年近六旬的祖父母生活,自从他上初中寄宿住校后,祖父母也与他很少在一起了,上学期间一周或两三周时间小常才回家一趟,大人和小孩之间的交流变得更为“稀疏”。祖父母主要负责小常生活费、零花钱等的供给,对其学习、交友、思想等深层问题的关注就显得有些力不从心。过去的几年里,小常不仅处于身体成长的黄金期,还处在思想开始成型的活跃期,但在这一时期,对他来说非常重要的家庭教育却近乎“缺位”。和记者谈到过去的几年,小常的家人显得异常愧疚和不安,小常的“失足”与家庭教育的缺失存在很大的因果关联,对此,小常的家人表示认同。小常的“失足”可以说是其家庭的重大变故,既成事态让家人追悔莫及。

经多方了解情况、查阅资料,一件件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令人震惊。

——2004年,我市某管理区内,因与他人发生纠纷,年仅12岁的小A便记恨于心,放学途中将年仅8岁的孩子小B(化名)摁倒在路边水沟里溺死。

——近年里,桃源县先后发生小学生投毒杀人(未遂)、泄愤放火(未遂)的恶性事件,社会影响很大。

——2006年12月20日,汉寿县检察院不公开审理的一起系列抢劫案中,涉及4名未成年人,他们一伙4天作案3起,社会影响恶劣。

——2002年6月16日,震惊全国的北京“蓝极速”网吧纵火案至今依然令人记忆犹新。纵火者是几名十三四岁的中学生,因和网吧服务员发生纠纷后起意报复,纵火将网吧点燃,造成了死25人伤17人的严重后果。

——某市一13岁的男孩,只因为遭了同学一顿打,觉得没面子,竟然将一同学杀死在宿舍里,并刺伤另一位同学。

——河南一群社会青年经常在中学校门口拦截、殴打学生并先后轮奸女中学生7名。而这个团伙的成员年龄最大的15岁,最小的只有13岁。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一度发生几十起撬盗案件。在警方将作案的26人悉数捉拿归案后,令人们吃惊的是,作案者竟然都是在校中小学生和流失生,年龄最小的仅11岁。

思索篇——共同的未来

小常年龄虽刚过15岁,但已长成了一个身高超过1米7的帅小伙子,青春的气息扑面而来,如果不是几个月前的“一失足”,他的青春应该更加明丽。面对花季少年的失足,我们痛惜之外,应该还有更深的思索。世界的进步,社会的发展,最终是为了实现人的发展和完善。未成年人是国家、民族甚至世界的未来,整个社会有责任帮助他们健康成长、“阳光”生活。

经过在澧县某居委会的采访,在农村众多未成年人的生活背景下,小常的家庭情况只是浮出海面的“冰山一角”。据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居委会有居民近4000人,但耕地面积(含可用水面)仅650多亩,绝大多数青壮年劳动力不得不外出谋生,其小孩只得让年迈的祖父母“托管”,“留守孩子”家庭教育问题日渐突出,“问题青少年”呈增多态势。一些当地有识之士对这种情况深感忧虑,并认为大部分外出挣钱的农民可能陷入“竹篮打水一场空”的困局,家庭经济状况有所改善却误了孩子的一生。近些年来,我市与其他中西部地区一样,大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离乡别土,远赴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或就近进城务工,虽然不同程度地解决了部分家庭经济问题,但“隔代抚养”等原因使农村孩子的家庭教育问题更加突出,成为导致未成年人犯罪日趋严重的主要因素。如果一个地区某个时期的经济增长,是以牺牲一代人的健康成长为代价的,这种短期效益无疑是得不偿失,还甚至意味着是某种倒退。

谈到当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时,市城区某中学从教10多年的唐老师说,青少年问题越来越突出,并不夸张地说这已变得十分严重,学校作为教育青少年的主阵地,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不少媒体及社会舆论把相关责任几乎全盘推给学校,是很不客观的;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在教育孩子成长成才方面,家长应负最主要的责任。现行的教育体制下,学校站在社会和家庭两座大山的“夹缝”里,单独的某所学校和某个教师要想“大有作为”无疑是艰难的。唐老师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在其从教多年之后,以他个人的切身感受和深入思考,认为解决青少年教育难题的症结在于学校之外的天地,显露了他久为人师后的一种疲惫和乏力。

令人欣慰的是,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精神指导下,我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简称“预青”领导小组)和市综治办于2006年2月开始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该工程的主要内容有,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教育,做好重点群众的管理、帮教工作,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营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良好氛围。2006年,全市收缴各种口袋图书近4000册,各类色情贺年卡3000张;依法取缔“黑”网吧143家,查处违规经营网吧135家,责令53家不规范网吧停业整顿;取缔441家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及时打击58种违禁电游机经营问题;对1000多名刑释解教青少年实行结对帮扶。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市综治委“预青”领导小组、市综治办负责人认为,导致当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突出的主要原因有,社会管理体系及职能尚待健全,农村地区出现的“留守儿童”缺乏亲情传递和及时心理行为矫正,十分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经济利益驱动网吧、电游成为产业,造成不少未成年人痴迷于网络,并由此诱发很多问题;追求升学率的应试教育缺乏包容性,使部分有叛逆性格、个性突出、成绩较差的学生从小心灵饱受挫折;不良社会风气对未成年人负面影响大;单亲家庭比例上升,使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心灵残缺甚至畸形。

该负责人还表示,各级党委政府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着眼于社会、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升到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对于“留守儿童”、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流浪儿等未成年人群体,要组织好管理帮教工作;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尽职尽责,创新监管模式,净化社会环境,消除未成年人犯罪的某些诱因;社区应帮助做好未成年人的行为、思想、心理矫正工作;政法机关人性化的执法,对未成年人犯罪处以“轻刑”,但没有较完善的管教、帮扶政策措施与之对接,应展开专门研究。

有关专家分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单靠某一方面的努力难以奏效,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建立全方位、多渠道的未成年人监管和教育体系,发动全社会参与预防低龄化犯罪。一百多年前,梁启超在《少年中国说》一文中写道:“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许多少年犯罪与家庭环境有着直接关系,学校和社会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相关部门更应给他们一些温暖,让那些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迷途知返。
青少年是民族的未来,明天的希望。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切实减少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就是给我们的民族插上腾飞的翅膀。








下面这篇是看了揭示了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种原因的电影后写,是一个电影观后感,你结合一下你们法制讲座修改下咯
电影《青涩记忆》以几个不同家庭背景的孩子为主线,浓缩成了当今青少年的四个缩影。他们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与学校、家庭形成了厚厚的“断层”,导致沉迷于网络,深陷其中。学习一落千丈,家庭没有了温暖,家人之间也少了沟通。唯一陪伴的,只是冰冷的鼠标和键盘。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青涩记忆》深刻揭示了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种原因,突出反映了青少年沉迷网络游而带来的心理上和精神上的严重危害。《青涩记忆》给当今社会的父母们敲响了警钟。我们要做的就是给予孩子们更好的保护。只有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全面沟通、溶解,才能是我们的下一代真正的健康成长,成为未来祖国的栋梁之材。
《青涩记忆》是一部流着泪讲述的影片,是震撼我们心灵的艺术。
我真诚地希望每一位家长都带着自己的孩子一同去观看这部影片,而不只是单一的使您有所感触。它会给您和您的孩子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
当今社会,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平均年龄也在降低。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现象?是家庭的责任,学校的责任,社会的责任?《青涩记忆》会给您一个理性而深刻的回答。让我们认真的思考、感悟。而我们要做的,就是给孩子们一个幸福地家庭,让他们快乐的生活在这雨天之中依然温馨的伞下。
2007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生效。这使如何周全的保护孩子们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更是对未成年人各方面进行细致保护的有效措施。
《青涩记忆》,剧情源自我们的真实生活,以现代社会的家庭为背景,生动的描绘出了一幕幕孩子们的青涩记忆。
在首映式上,不少学生代表也参加了……在看了十五分钟的片花,听到“杜朋”的读白,很多孩子不禁潸然泪下……“杜朋”这段最后的遗言,就让他成荧幕上的绝唱,而不要在现实中再现!这是我们的真切希望。
那些流泪的孩子们,还有为之触动的孩子们,我相信,他们是被《青涩记忆》所感动了、所教育了。他们,会对生活有一个重新的认识,并以一个新的心态面对家庭、学校、社会。来书写他们日后值得骄傲的甘甜记忆。
这……不正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吗?






希望能对你有帮助O(∩_∩)O~

1、立案审查
当公安机关接到报案之后,要对这个案件进行立案审查,目的是为了查明案件是什么人参与了,有无犯罪事实,需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移送检察院
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且犯罪事实清楚,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便向同级人民检察院递交《起诉意见书》以及同案证据材料。
3、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递交的案卷材料后,必须查明以下几点:
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确实;
是否还有其他应当追究其责任的行为;
有无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形;
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是否给被害人造成了经济损失,被害人有无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侦查人员的侦查活动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若是人民检察院认为案件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有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补充侦查的期限在一个月以内完毕,次数以两次为限。
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依法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提起公诉。
4、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在接到人民检察院递交的起诉书后,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5、审结
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两种判决: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做出有罪判决;
2、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3、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参考资料:
中央人民政府-刑事诉讼法

  讨论]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
  一条围巾撕裂6个家庭 杭一女高中生命丧同学之手
  昨天,记者接到热线:杭州萧山区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女高中生被害分尸案。随后这一消息被警方证实。截至昨天上午,5名加害者悉数被杭州警方抓获。令所有人惊异的是:他们竟是死者的同学。
  昨天下午,记者获悉案件大致经过:被害者阿红,17岁,就读于萧山某高中。因一点小矛盾,阿红与同学阿洁发生吵架。2月17日那天,怀恨在心的阿洁,纠集其他4人,将阿红骗至阿华家中,用围巾将阿红勒死,并支解,随后弃尸野外。
  这起命案不仅毁了6个孩子的前途,撕裂了6户家庭,也再一次引起人们对于青少年犯罪的关注。
  目前,杭州警方正对案情进一步调查。
  惊闻噩耗家长掩面而泣
  昨天下午,记者了解到,当其中一位家长在得知自己的女儿是5名行凶者之一后,掩面而泣。与其余4名行凶者家长一样,面对被害者家属,他们将承受一辈子的痛苦,遭受无以言尽的精神折磨。
  其实早在半年前,杭州萧山区一名高二男生,也为一件不起眼的小碰擦,将一名素不相识的女学生杀害。而这名出身贫寒之家的女学生受害时,刚参加完高考,即将成为一名大学生。
  这两起凶杀案中,死者和加害者都是处于花季中的少男少女。十几岁的孩子为什么会拿刀杀人,而且杀的还是自己的同学?十几岁的孩子心里究竟有多大的仇恨,使得他们必须把解决问题的方式全都归于暴力?
  这样的青少年犯罪令人震惊
  一位办案多年的资深警官对记者说,杀人分尸,且出自按理看连杀一只鸡都害怕的青少年之手,让人震惊。这位警官认为,青少年犯罪是一直存在的老问题。过去一般比较常见的是以大欺小、偷盗、抢劫、打群架等等,类似这起集体将同窗杀害并支解的恶性事件应是社会转型期青少年犯罪的新问题。
  在一般人眼里,女生往往与暴力绝缘。可让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5名行凶者中,4人竟是女生。警官说:“女孩子在犯罪中表现出的暴力程度,大体可以反映出目前一些青少年对暴力的一种心态。”
  当文静、柔弱的女孩子,开始用暴力来解决问题时,我们的家庭、学校、社会真的需要重新思考和反省。
  家长感到教育责任很重
  在杭州一个学生家长论坛中,不少孩子正处于青春期的学生家长纷纷就此发表评论。
  水香苑清说:我觉得家庭教育出了问题。现在的家庭一般都是独生子女,做父母的都非常溺爱孩子,生怕自己的“心肝宝贝”在外面“吃亏”。于是传授给孩子一些“不吃亏”的方法,如何与人“针锋相对”啊,如何骂人、打人啊,等等。如此教子,虽说能培养孩子好强争胜的性格,但最终也有可能把孩子培养成打手或杀手。
  木子的妈说:很多家长往往在满足子女物质要求之余,而忽略了与他们沟通。我女儿正处于后青春期,情绪也是一会高潮一会低潮。我和她爸更是提心吊胆。奉劝子女在外地读书的家长,没有手机的赶快买,宿舍没有电话,要求学校赶快装,只要有一天听不到子女的声音,就忧心忡忡的。
  琪琪爸说:现在的孩子不能与以前的孩子做比较,社会不是从前的社会,压力也不同从前,孩子通过各种渠道获得了一些他们这个年纪不应该掌握的知识,往往应该掌握的心理及生理变化却由孩子们自己畸形完成。这样的环境中,孩子们的心态会自闭;而在家里,父母很少能真正听听孩子们每天都在想些什么,在学校里,老师关注的只有学习、只有成绩,十几岁的孩子看似风华正茂,可心中不知淤积了多少阴暗。
  对生命尊重教育的缺失
  昨晚,记者采访了杭州市青少年热线心理咨询师杨迪老师。听到又一起学生杀人案,她感到非常痛心。“这起命案再次折射出我们长期以来在孩子教育中的一个缺陷——‘对生命尊重’的教育缺失。”
  “这导致我们的青少年对他人生命的漠视,也对自己生命的漠视。除了伤人,杀人,还包括自杀。”她说,正是由于学校和家庭情感教育的苍白,更强壮、更聪明的青少年一代,反而少了善良之心、同情之心。无论是学校、家长、还是社会更关注的是孩子或学生如何去竞争,而如何爱护、同情、帮助别人慢慢淡出。“这种冷漠是最可怕的。”
  不知道大家看完后有什么想法,不妨我们先讨论一下,学生和家长朋友可以站在各自立场上谈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人性本恶!婴儿竟是世上最暴力的人
  特里姆布雷和其他国家的科学家现在已经证明,人类从开始呼吸第一口气时,就具有感觉愤怒的能力,一个4个月大的婴儿就可以表达他的愤怒。等孩子长到两岁的时候,以发脾气为表现形式的暴力行动达到顶峰。到3岁的时候,他们的暴力行为反而开始下降。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从3岁开始,在整个的一生中,人的暴力程度呈下降之势。只有大约5%的人在青年时代仍保持着相对稳定的暴力性格。他们是这个社会最危险的一群人。
  我们有时候难免看到震惊世界的杀人案件,人们在震惊之余也在问:是什么原因会使一个人可能因为一件小事就大开杀戒?人的暴力行为究竟是怎么回事?加拿大著名的暴力行为研究专家特里姆布雷最近公开了他的最新研究结果:在绝大多数人的眼里,青少年通常是最容易诉诸暴力和犯罪的一个群体,但人类的暴力倾向通常是在蹒跚学步的幼儿时期达到顶峰的。幸运的是,两岁大的幼儿尚不能给人类造成太大的危害,但如果你不及早帮助他们控制愤怒情绪,等到他们长大成人,即使想帮他们,恐怕为时已晚。
  习以为常的幼儿暴力
  有个小男孩叫马克西姆,他有一双棕褐色的大眼睛。在情绪正常的时候,他能说出字母表中所有的单词,还能自己整理头发,一板一眼地唱彼得•加百列爱情歌曲《在你眼中》。
  但如果发起疯来,那简直是讨厌极了。他会拍打自己的妈妈,并冲她大声尖叫。他会拿着塑料消防车玩具,追着托儿所其他小朋友猛打一气,有时还会好几个小时站在墙角推搡别的小朋友。如果有什么事不合他的心意,即使芝麻大点儿的事,他也会气得浑身发抖,面色铁紫,有时甚至会呕吐。
  马克西姆年轻的妈妈朱迪思无奈地说:“有时感觉他好像都快喘不过气来了。”而马克西姆还不到两岁!据加拿大的一项调查结果发现,两岁左右的孩子处于最易发怒的阶段,同时也是人类攻击意识最强的年龄。
  数十年来,暴力行为一直被看作是青少年荷尔蒙和睾丸激素发育所造成的问题。加拿大一家机构2002年的一项民意测验显示,绝大多数加拿大人都认为,人类在十几岁时暴力思想最为严重,因此,他们认为这个年龄段孩子的家长应该格外注意孩子们的举止,教育孩子控制自己的情绪。然而新的研究结果却与这项民意测验的结果大相径庭。研究发现,两岁左右的幼儿其实是攻击意识最强烈的一个群体,这是我们以前所不知道的。几乎每一个像马克西姆一样大的小男孩或小女孩,他们最容易发怒,与青春期的男孩或女孩相比,他们有过之而无不及。
  研究人员指出,全社会一定不要忽视孩子幼儿期的这种暴力行为。如果忽视这个问题,有可能意味着孩子未来成长的道路将异常曲折,将来不可避免地与青少年犯罪、辍学,甚至成人犯罪联系起来。家长们应该对孩子加以教育,让他们知道该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如果具有强烈攻击意识的儿童不早早学会控制自己的怒火,那么他们长大后有可能无法做到这一点。

  特里姆布雷表示:“自然之母真是太神奇了:你最坏的时候,恰恰是你最小的时候,你可以用20年来培养自己的性格,学习与社会共存的能力。”
  心理学家指出,父母离异会影响孩子在智力、性格、情绪和对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发展,更有甚者,还可能造成其精神异常和心理变态。正如当代儿童心理学家李•索克所说:"离婚是80年代以来儿童面临着的最严重最复杂的精神健康危机问题。"
  事实上,专家和教育界人士指出,单亲并不等于不幸,单亲家庭同样可以营造快乐。由此而引发的社会问题:单身父母的心理状态、生活状况,单亲家庭子女的心理成长及教育等一系列问题越来越为心理卫生学家研究关注。有关部门和一些学者已着手研究单亲子女教育及心理问题及改善方法,以期为"单亲"孩子消除心头阴影,促进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完)
  青少年犯罪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教育无效或失败的直接后果。惩罚从来不是目的,教育的目的是使人生敞亮,使人生的终极可能性敞亮。毫无疑义,青少年犯罪是社会环境的产物,其中的问题虽然是复杂且多方面的,但这样的追问亦是必须的:青少年犯罪与道德救赎的可能在哪里?是否可能?何以可能?
  (一)欲望的囚徒
  随着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全社会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与再分配,使不同收入层的分化加剧。"恐贫症"成了公众的社会性心病,人成了欲望的囚徒。经济的发展,物质的丰富,人的潜在欲望获得了"合法化"的地位,结症也许在于肯定个体欲望的自由权利的同时,个体欲望的自由被同时夸大了。于是社会结构和心理的失衡便成为犯罪的诱因。
  (二)终极关怀的缺失
  主流意识形态的解冻以及对西方文化的吸纳,带来了价值判断的多元与生活方式的个性化,终极关怀不得不让位于"及时行乐"的唱词。各种价值观并存所造成的混乱,让正处于人生的弱脆期和敏感期的青少年无所适从。
  (三)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
  社会保障体系的全面建立和健全,可以减少由社会分配不公造成的矛盾激化的犯罪行为,由于社会保障是作为对社会成员基本生活权利的一种保障,至少能够消除和减少那些为满足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而发生的犯罪行为。"适者生存"的自然进化论是否适用于社会进化?我们如何保护弱势群体?这些问题都亟待探讨、回答。
  (四)城市化进程中的可乘之机
  随着人口流动和信息流量的增多,城市化进程在加快,同时,也为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因而有人把犯罪现象视作"现代化的副产品"。"有钱就有一切"成为行动纲领,什么都不信什么都敢做,以致陷入了急功近利、不择手段、道德沦丧、理智毁灭的境地。
  (五)同辈交往中的负面影响
  同辈交往原指在年龄相同或相近的群体中发生的人际交往,由于社会对青少年群体的独特关注,现通常专指在青少年群体中发生的交往。同辈交往是青少年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在动态上表现为信息沟通、物质交换;在静态上反映为人际关系,即通过动态的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情感联系。由于青少年的敏锐与个性的不成熟,往往情绪强烈,易走极端,致使部分人为获得"自尊"而攀比,为"行侠"而入魔,为"仗义"而铤而走险。
  美国人常常自诩美国社会是文明世界的楷模;然而,人所共知的事实是,美国社会的犯罪率居世界首位。我们不需要一个充斥着暴力、犯罪、吸毒和淫乱、爱滋病流行的“文明社会”;也不需要导致这种丑恶现象的动物性放纵的自由价值。不幸的是,我国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扩大,颓废腐朽的美国文化连同美国先进的管理理念一起被引入我国。尽管我国各部门的领导都把“三个代表”当口头禅,可是我们的教育部门却把科技知识等同于先进文化;教育只偏重于传播科技知识,而疏于培养青少年的信仰精神和良善品德;乃至出现了博士生导师制冰毒,大学生充当黑帮头目,女大学生由于嫉妒用硫酸将成绩优异的同学毁容,以及震惊全国的大学生马加爵杀人案等等怪现象。文化部门搞不清什么是先进文化,干脆把“价值多元化”当作先进文化的具体体现,放纵一些邪恶的价值观危害社会。广播电视部门则把文化当商品,将影视内容与金钱效益挂钩,极力渲染暴力、色情、淫秽等等邪恶的东西, 去迎合现化文化培育出的人类不健康心态、以及人类低级庸俗的兽性。
  任性、懒惰、嫉妒这些所谓的“人性的原恶”既不具有普遍性,又不具有永恒性,只不过是人类后天的一种习性。
  二、因满足性欲而产生的违法犯罪动机
  俗称性动机。这种动机是由异常性爱心理发展而来的。性爱是以男女双方的深厚感情为基础的,它是随着人的生理发展和社会交往而产生一个对异性的认识和情感。即受到生理的自然属性的制约,又受到人的社会实践的制约。那种不顾社会的道德和法律的规范,把人类的性需要降低到动物水平的实践(单纯本能表现),放任纵欲,错误地认为“性欲”就是性爱,从而一昧追求淫乱的性行为,是一种异常的性心理,这种异常的性心理一旦形成,必然会产生为满足这种欲望的性犯罪的行为。在这种动机驱使下,违法犯罪青少年实施的流氓强奸、情杀、卖淫等活动,正是这种思想主导下的反映。
  三、主要由社会性需要产生的犯罪动机。常见的有:
  (1)“友情动机”。
  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友情”动机,实质上是“哥们义气”。“哥们义气”既是违法犯罪青少年的精神需要,更主要的是社会性需要,因为“哥们义气”是维系青少年犯罪团伙的纽带,也是青少年犯罪团伙头子控制团伙成员的枷锁。某所连续三年摧毁的21个犯罪团伙中,受“哥们义气”影响参加团伙的占70%以上。
  在“哥们义气”支配下,他们活动猖狂,手段凶残,有持无恐。为了“哥们义气”,他们疯狂地杀人、伤人、打架斗殴、偷窃、抢劫、诈骗以及挟持妇女,供哥儿们发泄兽欲。
  (2)报复动机。
  报复也是青少年很普遍的强有力的犯罪动机。近年来,因报复产生的违法犯罪动机占很大比例。报复动机会引起违法青年实施殴打、伤害、破坏等暴力行为,也会造成惨不忍睹的恶性案件。
  如报复恋爱对象的杀人碎尸案件,报复领导的持枪杀人案,报复教师的持刀杀人案,报复司法人员的反革命爆炸案等,它会导致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是一种破坏性较大的违法犯罪动机。流氓犯罪团伙首犯黄某,1987年在某中学读书时,一天在露天电影场看电影,对同校女生陈xx耍流氓动作,被在场的陈xx之父出面制止。事隔12年后的1992年12月1日下午6点左右,黄与同伙路过五金厂办公室,掏出断肠刀对陈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索赔损失费xxxx元。厂领导和办公室人员出面制止,黄当即大打出手,砸乱办公室门窗,摔碎茶杯,并向厂方勒索现金。
  (3)妒忌动机
  妒忌是一种派他心理,往往在缺乏道德修养和心胸狭隘的人身上较为严重。妒忌也可成为违法犯罪动机,而且往往与报复动机混杂在一起。妒忌的产生有各种原因,他人的声誉、地位、财富、爱情和幸福等都能使某些人滋生妒忌心。在某些诱因作用下,这种妒忌心发展到强烈时,就会变成违法犯罪动机,以至对人进行毁谤,伤害和杀人。有时妒忌动机可以酿成恶性案件。
  四、主要由心理精神需要产生的违法犯罪动机
  (1)虚荣心动机
  逞强好胜,自我显示产生违法犯罪动机,是违法犯罪青少年所特有的。这种动机发生在打架斗欧的违法犯罪方面,但也发生在盗窃、抢劫、诈骗、流氓活动方面,甚至发生在与政法公安机关的对抗方面,如有的以进公安局的次数越多越感到“光荣”、“了不起”等等。
  大家至今还会记得去年发生在北京的“蓝极速”网吧纵火案,失去家人照料的少年张某、宋某让25人失去亲人。他们的犯罪行为,不但对受难者,对自己,还是对社会都造成巨大的伤害。事后,据北京市有关部门调查,失学并失去家庭关爱,肆意妄为的未成年人近3000人。

  今年在长春发生的“3•23”恶性抢劫杀人案,5名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中有4名未成年人;最近公安机关破获的一起12名青少年轮奸15岁少女案件,其中9人为18岁以下未成年人。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杀害4名同学后,亡命天涯,最终在海南三亚被抓获,此案震惊全国。
  16岁的中学生小雨与几名同学在家里,偶然看到了其父亲看完后没有收起的一盘黄色录像带,电视屏幕上让人心跳的画面让小雨感到了好奇和刺激。多次偷看后,小雨等几名中学生再也控制不住欲望,于是把女同学骗到家中,几个人对其进行轮奸。小雨等人因此分别被法院判处7年至4年的有期徒刑。
  16岁的小张,2005年4月从河北老家到北京找到一个从事保安的工作,并与一起做保安工作的同事郭某、徐某等人成了吃喝不分的铁哥们。一天,郭某提出想出去旅游,并提出去抢出租车司机的钱。开始,小张不想去,但碍于面子他勉强同意了。去年4月25日,这几个人携带凶器对一过路女青年实施抢劫,最终被抓获,结果,小张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宣判以后,他对法官说:“是哥们义气坑害了我啊!”

  陷阱九:粗暴管教
  与娇纵溺爱相反,有的父母对子女管教粗暴,孩子犯了错误就拳脚相加。不正确的管教方式使一些孩子产生了逆反心理,导致他们在违法犯罪的路上越走越远。家住北京昌平的小军父母离异后,抚养他的父亲又娶妻成家,且对小军经常暴打,致使小军不敢回家,在社会上跟一群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结果,因犯盗窃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一〕 受人文环境及不良文化影响化

  优秀的文化可以促人上进,而低级、庸俗的文化只会腐蚀人的灵魂,阻碍社会文明的进步。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目前的文化市场,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中充斥着大量的暴力凶杀、封建迷信、淫秽色情以及其他有损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内容。同时,各级电视传媒大量引入港澳台影视作品,其中不乏渲染暴力凶杀、淫秽色情的情节,这些受污染的社会文化生活环境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了极坏的影响。更有甚者,许多别有用心的人将各种渲染色情、恐怖、暴力等情节的书刊杂志充斥在校园周边,使青少年滋生了贪图享受的思想。

  (二) 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

  近年,在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下,在一些青少年幼小的心灵里种下了贪慕虚荣的种子,讲排场、讲穿戴、讲吃喝等不良习惯应运而生。加之,坑蒙拐骗、唯利是图、贪污受贿等社会不良现象时有发生,对社会风气造成了较大影响。而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在不良风气的影响下,一些青少年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外界因素的影响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三)受不良家庭教育的影响。

  家庭教育培养,深刻影响着子女人生观、道德观的形成。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有的家长奉行“棍棒成才”的信条,对于子女要求不求实际,过于严格,导致子女觉得理想与现实中的反差过大从而离家出走、流浪在外,这样极易被社会上的不法分子用花言巧语拉下水。有的家长本身就存有不良恶习,只从自己的兴趣爱好出发,对子女关爱太少,子女耳濡目染,自然而然沾染上不良习气,最终发展为犯罪。

  (四)学校教育错位的影响。

  学校本来是传道、授业、解惑的场所。教师对教育事业、对学生应该是一种尊重、关爱、信任与平等的的态度。而在个别教师的观念中,学习成绩是衡量学生优劣的唯一标准,对学生的情感投入存在着严重的不平等。这样引发了青少年受教育权利的侵害,激活了个别青少年犯罪行为。

  二、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

  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我国青少年的犯罪人数呈现逐年增多的趋势,并且有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发展趋势。“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1、现实中需要全社会共筑社会防线,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积极开展社区教育活动,发挥综治办、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科学知识教育。针对现在青少年喜欢卡通、动漫的特点,将法制宣传知识融于这些为青少年所喜闻乐见的节目中,寓教于乐。

  2、构筑学校防线。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注重教书的同时更注重育人,加强对后进学生的教育和关心。让青少年学生除接受科学文化知识外,还要接受系统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教育。

  3、构筑家庭防线。家长要以身作则,为子女树立一个楷模,在尽到抚养教育子女义务的同时,为子女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

  4、构筑法制防线。对已经走上了犯罪道路的青少年应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让他们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提高法律意识,避免以后重蹈覆辙,实施“浪子回头金不换”工程,这相对于单纯的惩罚而言更有意义。

我擦了个去,你自己不知道做作业吗


一次犯罪被害经历,要详细论述案件的经过。
这样引发了青少年受教育权利的侵害,激活了个别青少年犯罪行为。 二、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 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我国青少年的犯罪人数呈现逐年增多的趋势,并且有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发展趋势。“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1、现实中需要全社会共筑社会防线,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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