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秦朝职官制度,尤其是赢朕时的

作者&投稿:匡静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这个题目这么解释?~

皇帝制度
名号与纪年
皇帝称号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自己造的。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以
后,秦王政决定从三皇五帝的称号里摘出皇、帝二字合成一个新词“皇帝”,作为统一大王朝的君主的正式称号,称“始皇帝”。秦始皇帝的名号有两点含义:一是创立皇帝称号;二是其中含有序号,自己为始皇帝,以下顺序为二世、三世,直至万世。他提出的第二条针对的是传统的谥法,比如春秋时代鲁国的君主有隐、桓、庄、闵、僖、文、宣、成、襄、昭、定、哀等诸“公”;“隐”、“桓”等都是谥号。所谓谥号是根据死者的生前表现而确定的称号。秦始皇帝认为定谥号的做法是子议父、臣议君,这是不能容忍的,一定要取消这种做法。但他的名号方面的两条创新只有“皇帝”一项保留下来。谥号一直沿用到清末。一般以好字眼为多,也有含有批评意味的。好的如“文”:慈惠爱民曰文;“武”:克定祸乱曰武。坏的如“炀”:去礼远众曰炀。+lo X> 另外一种称号如唐太宗、唐玄宗,这是庙号,就是在皇家的宗庙中祭祀时所用的称号。特点是末一字为“祖”、“宗”(不连用)。庙号由来已久,但前期不是每位君主都有庙号,只有对本朝有大功的死后才有庙号。而中国封建社会前期的君主基本上都有谥号,因此习惯上称呼封建社会前期的皇帝时用谥号。从唐朝开始,大致每位皇帝都有庙号,‘无帝不称宗“,而且谥号越来越长,于是习惯上在称呼唐朝及唐朝以后的历代皇帝时使用庙号。以清朝为例,入关以后有清世祖、清圣祖、清世宗、清高宗、清仁宗、清宣宗、清文宗、清穆宗、清德宗。
明清两代因为每个皇帝在位时一般只使用一个年号,所以习惯上也用年号来称呼明清皇帝,如明朝洪武、建文、永乐、洪熙、宣德、正统、景泰、天顺、成化、弘治、正德、嘉靖、隆庆、万历、泰昌、天启、崇祯;清如(太宗皇太极有两个年号:天聪、崇德)顺治、康雍乾嘉道咸同光宣。
还有一类为尊号,是表彰当今皇帝的功勋业绩品德的,这里自然都是对皇帝的歌颂。比如李隆基,曾加尊号“开元圣文神武皇帝”,又上尊号为“开元天宝圣文神武皇帝”,又上尊号,加“应道”二字,称“开元天宝圣文神武应道皇帝”,又改为“开元天地大宝圣文神武应道皇帝”,再改为“开元天地大宝圣文神武孝德证道皇帝”。当了太上皇以后,加尊号为“太上至道圣皇天帝”。可见尊号是越加越长,全是溢美之辞。李隆基去世以后,上谥号“至道大圣大明孝皇帝”,庙号玄宗。五代后晋时修的《旧唐书》卷8《玄宗纪》上,第一句是:“玄宗至道大圣大明孝皇帝讳隆基,睿宗第三子也,母曰昭成顺圣皇后窦氏。”
又比如慈禧太后。咸丰皇帝(清文宗显皇帝)驾崩以后,懿贵妃与皇后钮示古禄氏同时分别被尊为慈禧皇太后和慈安皇太后,也就是民间俗称的所谓西太后和东太后。慈禧、慈安是为皇太后上的“徽号”,也属于尊号一类,以后不断的上徽号,越加越长,最后加至19字:“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寿恭钦献崇熙皇太后,”并原封不动用作谥号。在这方面,辽代有点特殊,每位皇帝都有尊号,当时即以尊号相称。太祖耶律阿保机为天皇帝,太宗为嗣圣皇帝,世宗为天授皇帝……末代皇帝为天祚皇帝。
对于现在还在位的皇帝,称呼分成以下几类:
首先是皇帝自称为朕。我们知道,皇帝制度的基本特点是唯我独尊,如果不是具有独一无二、至高无上的特点,也就无法具有特殊的政治和社会的意义了。(“孤”则是王的自称。)本来在先秦时期朕是男子的第一人称单数,从秦始皇帝开始不再通用,只有皇帝可以用。
一类是第二人称单数,如皇上、圣上、陛下。
另一类是第三人称单数,如今上、大家、官家、圣人、县官(如《汉书·霍光传》:今丞相用事,县官信之。)、国家(《陈汤传》:国家与公卿议大策。)天子。还有车驾、乘舆、大行(指已故者)等代称。
最后,与皇帝称号相关的有一整套名号,如太上皇帝、皇太后、太皇太后、皇后、妃嫔、皇子、皇太子、皇孙、公主等等。
皇帝的名字在本朝是不得直呼其名的,不论这位皇帝当朝还是已经“龙驭上宾”,这叫避讳;否则犯讳。
据李崇智《中国历代年号考》(中华书局1981年版)统计,中国历史上大约用过800个年号。有时一年里改几次,比如东汉灵帝中平六年(189),到四月,少帝即位后改元为光熹元年,八月改为昭宁元年,九月献帝即位,改为永汉元年,到十二月又改回去,复称中平六年。象唐高宗武则天夫妇热衷于改元。高宗有永徽、显庆、龙朔、麟德、乾封、总章、咸亨、上元、仪凤、调露、永隆、开耀、永淳、弘道,共14个年号。武则天统治其间有光宅、垂拱、永昌、载初、(周)天授、如意、长寿、延载、证圣、天册万岁、万岁登封、万岁通天、神功、圣历、久视、大足、长安,共17个年号。如果加上“神龙”就是18个。公元650-705年间加上中宗、睿宗两人第一次当皇帝时的年号嗣圣和文明,一共用33个年号,有时一年要改两次。比较热闹的象公元684年,该年年初为高宗弘道元年,弘道元年十二月初四日丁巳高宗去世,皇太子李显即位。次年正月初一(684年1月23日)改元嗣圣,二月李显被废。立豫王李轮为帝,改元文明。九月又改元光宅。由此可见频繁改元会带来的麻烦。
使用时间最长的年号是康熙和乾隆。康熙行用六十一年,乾隆正式使用六十年,以后称太上皇时在宫中还用,直至乾隆六十四年。
行用时间最短的年号如北齐后主高纬武平七年(576)十一月被北周打败,逃到晋阳,十二月丁巳改元隆化,自己连夜逃走。次日,在部分大臣拥戴之下,相国安德王高延宗在晋阳即皇帝位,这一天是戊午,改元德昌。到辛酉日(与戊午相隔两天),高延宗被擒,则德昌只用了两天。北齐大部分地区还用武平七年纪年。以上年号,不仅使用时间短,而且影响到的地区极小。
社会角色
①皇帝可以祭祀天、地,行封禅礼;因为皇帝是天子,可以与天对话,一
般人不行。北京城里有天坛、地坛、山川坛、社稷坛,都是为皇帝建的。
②太庙,全国最高等级的家族祭祀场所。
③名义上享有军国大政、司法等事务的最高决策权、最高裁决权和最高指挥权,其言论具有法律效力,有人事任免方面的最高权力,是国家的最高代表,也是上天在人间的代表。
④皇帝的衣食住行等一切行动都有专门的礼节(仪注)、服饰等等,规格与众不同,以显示其至高无上的特殊地位。2、后妃制度与外戚、太后专权
皇后以及妃子以下的各种名号,如婕女予、美人、夫人、良娣之类,都是皇
帝的妻妾。皇帝一般只能有一个皇后,而妃嫔可以有若干,有些甚至只是普通的宫女,给皇帝生了孩子以后才有名号、身分。宫廷里有数以千计的女性,有时能达到一万以上,这是当然多数是宫女,但宫女也有义务随时满足皇帝的需要。
一般来说,都要有名号。如武则天,李世民时就曾选入宫中,“立为才人。及太宗崩,遂为尼,居感业寺。大帝于寺见之,复召入宫,拜昭仪。……进号宸妃。”最后立为皇后。
清朝后妃系列职称共有八级: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嫔、贵人、常在、答应。
皇太子继承制
皇帝的特殊权力和地位使得皇位继承意义重大,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引起
政治动荡,导致无序、失控。皇太子继承制是历史上形成的传统,把父系家族内部的继承秩序稳定下来,并且明确化、法律化。这在当时就算合理了,合秩序之理。既符合社会上一般习惯,也明确了最特殊的权力移交的程序。
皇位继承的基本原则是①确立皇太子,即法定的皇位继承人;②立嫡立长;③公开宣布。
象皇位世袭这样的制度,只能保证血统的延续,不能保证品德、才干的优秀,这是最不合理的地方。那为什么还要这样做?因为这样做代价最小,最容易把握,因为社会中家族制度的重要地位。
比如,东汉殇帝刘隆,很小的时候就当了皇帝。有多小呢?一百天左右。于和帝元兴元年十二月辛未夜即皇帝位,当时才出生百日左右。次年改元延平(106),延平元年八月辛亥去世,按中国传统算法也不过两岁。这么小的孩子,就因为他是和帝的儿子,和帝去世时才25岁,所以儿子小;从《后汉书》看,是和帝去世以后,先立刘隆为皇太子,然后即皇帝位。程序上没有问题。(殇帝刘隆不可能有直系继承人了,只好从章帝(和帝之父)的孙子辈里找,找上了十三岁的刘示古,即安帝。)
从东汉殇帝的例子反映了封建社会里皇位继承最要紧的是防止别人觊觎权力,要保持稳定。
我们所讲的皇太子继承制是皇帝继承的制度,如果出现例外怎么办?比如皇帝没有直系男性继承人,怎么办?东汉就曾“皇统屡绝,权归女主,外立者四帝,临朝者六后”。(《后汉书》10《皇后纪》)“四帝”指安帝(清河王子)、质帝(千乘王子)、桓帝(蠡吾侯子)、灵帝(解渎亭侯子)。在此之前,西汉也曾“国统三绝”,成帝无子,哀帝(定陶王子)入继;哀帝无子,平帝(中山王子)入继;平帝无子,王莽立孺子婴(广戚侯子,宣帝玄孙最少者)。选择权完全在控制朝政的实力人物手中。
西汉昭帝于元平元年四月崩,大将军霍光徵昌邑王刘贺入继帝位。六月丙寅,昌邑王受皇帝玺绶,同月癸巳,因为这位新皇帝表现不佳,霍光提请废掉皇帝。七月,又提名武帝曾孙病已为候选人,这就是后来的汉宣帝。
宦官制度
宦官不仅中国有,古代埃及、波斯都有过,罗马也曾用过。英文中也有@
eunuch一词。中国、朝鲜采用这一制度的时间较长,而中国早在商代就出现“寺人”。
使用这些经过阉割的男人为宫廷生活服务,在奴隶制时代不难理解,因为声明尚且可以任意屠杀,残害身体也就不在话下。而长时间保留这种制度,主要是东方的君主专制国家,君主把数以千计的女性集中在宫廷里,这就需要一定数量的人为之服务,挑选出来的男性工作人员,需要经过手术处理。也就是说,专制君主的宫廷生活需要经过阉割的男人,即变态的生活造就这种变态的人。另一方面,君主集权的政治结构又为宦官介入政治创造了条件。如果不是历代宦官频繁卷入政治旋涡,或许宦官制度还不会这样引人注目。
要成为宦官,出了个别天生有残疾的(天阉)的以外,都要施以宫刑。宫刑,是破坏生殖能力的酷刑。男子的宫刑,一般都笼统地说“去其势也”、“割其阳也”,就是手术割去男子的生殖器。可以参看《晚清宫廷生活见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文史资料出版社1982年版)第173—197页《清宫太监回忆录》。对女性的宫刑,是造成子宫脱垂。可以参看《学林漫录》第 集(中华书局版)《幽闭考略》。
宦官的称谓:寺人(侍)、宦者、宦人、宦官(《文选·范晔《宦者传论》李善注:“宦者,养也。养阉人使其看宫人,此是小臣。”中华书局1977年版《文选》698页》。在战国以后、清代以前的官方文书里,宦官和宦者是一般的正式称呼。如正史,立传始于《后汉书·宦者传》。)、阉人、阉官、阉尹、奄人、奄官、木豕人、中官、中人、中臣、中涓、内官、内臣、内侍、貂王当(本指两种装饰物。《汉官仪》说:中常侍,秦官也,汉兴,或用士人,银王当左貂。光武以后,传任宦者,右貂金王当。)、黄门、太监(本为古代职官名,以后方逐渐以之作为专称,如明代有二十四衙门,是管理宦官事务的,由宦官统领,各有掌印太监。清代以太监作为一般通称。)等等;还有宦寺、阉寺、貂寺、妇寺、中王当、内王当、阉宦、宦奄、宦竖、阉竖、内竖等等。尊称为公公、老爷、相公等。
中国历史上宦官问题特别严重的有东汉、唐、明、北魏等朝。为什么宦官介入政治会引起这么多麻烦,在这么长得时间里竟难以根除呢?
原因之一,宦官的存在是宫廷生活的需要。
原因之二,宦官多出自罪人、少数族或社会下层,没有强大的社会背景,只有效忠皇帝才能发迹。
原因之三,作为寄生物,宦官脱离皇帝无法单独生存,与外戚、权臣相比,宦官不容易对皇权构成根本性威胁。
中国皇帝制度的基本特点
皇帝地位至尊
有①名号制度体现皇帝至高无上的尊贵地位,包括皇帝以及附属的皇后妃
嫔、太上皇、皇太后、皇子、皇太子、皇孙、公主等在内的皇帝宗族名号系列,还有谥号、庙号、尊号等称号系列,突出皇帝制度的神圣、尊严。②有祭祀天地山川的权利,显示其联系上天与人间的特殊身分。③有历法、年号、礼仪、乘舆、宫廷、陵寝等一系列体现正统与等级的规章制度,表现其特殊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形象。④有后妃制度、宗室制度、以及有关皇子、公主、外戚等的一系列制度来保护、协调家族利益,其核心是宗法制度。⑤有皇太子继承制体现皇权的延续和稳定,并保障皇权的顺利交接。⑥皇室开支有财政保证。⑦有宦官制度为之服务。
皇帝权力至上
皇帝是国家的代表和象征。
皇帝拥有最高权力,比如最高决策权、政务的最高决定权、财政的最高支Lw-
配权、立法和司法权、官吏任免权、军事指挥权,等等。皇帝是封建社会政治权力金字塔形结构的尖,他通过从中央到地方的庞大的官僚机构来处理日常事务,实现政治统治。
君权神授、三纲五常(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仁、义、
礼、智、信)是以皇帝制度为中心的等级制度、宗法制度、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
提出几个问题供大家思考。
①权力集中和社会分散性的关系
皇帝制度体现了权力高度集中的一面,这时我们不要忘了中国社会的一个特点,这就是小农经济水平上的分散性。一是农民的分散性,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一是地主的分散性。作为基层社会生产的组织者,中国的地主阶级的内部缺乏统属关系,农民对地主的依附性也不是特别强。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在中国历史上,政治权力是逐级集中起来到中央,不象欧洲中世纪封建制下的权力层层下放。而中国较早就走向专制政体,就是建立在这样的社会多数成员的分散状态的基础上,这是耐人寻味的。
总之,皇帝制度是中国社会的产物。
②皇帝制度与官僚体制的关系?
首先,皇帝通过各级官僚机构和官吏来行使政治权力,各级机构对皇帝负责,各级官员都是任命的而不是世袭的,即便是贵族,要想加入到权力系统中来就要出来做官。
其次,官僚体制以皇帝为最高首领,同时对皇帝有一定的制约作用。北宋文彦博对宋神宗说的一句话很有代表性:“(帝)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长编》卷221熙宁四年三月戊子条,浙江古籍版2057页)而宋神宗主持的熙宁变法最终就是因为受到士大夫的反对而告失败的。所以皇帝与官僚体制的关系应该说是相辅相成的。
绝对不能认为皇帝权力是一味膨胀。关键是,皇帝是政治体制的一个组成部分。
皇帝制度的影响
①皇帝是国家、民族的代表和象征。比如南宋、明朝被蒙古和满洲攻占首
都,宋、明群臣都要拥立皇室后裔以为号召,顽强抵抗。此时忠君与爱国在某种程度上是一致的。
②皇帝的实际权力、某一皇帝行使权力的程度以及皇帝名位的象征意义常常是混在一起的。在传统的历史记载中,尤其是官书,很容易夸大皇帝的作用,不论是积极的作用还是消极的作用,仿佛一个王朝的兴衰主要就是个别皇帝在起作用。
实际上,秦朝、隋朝的速亡,是秦朝、隋朝社会乃至统治集团内部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一系列矛盾发展演变的结果,决不会仅仅是秦始皇、二世、隋炀帝个人行为的结果。文景之治、贞观之治,也不会是西汉文帝、景帝、唐太宗个人品德所致。这里都有从社会大背景、各地区之间的联系、各阶级各集团之间的矛盾、统治集团内部的分化组合等多种因素的作用。
中国长期存在着皇帝制度、官僚制度(有人称之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或许有疑问),主要原因就是中国的社会基础、经济结构的稳定性。而政治制度上的特点反过来也有力地影响到社会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比如权力崇拜,对最高权力的敬畏和崇拜,对统治者的恩典要感恩戴德,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而作为社会大多数人的普通社会成员的政治行为能力则比较差。
关键的一点,皇帝在历史上所起的实际作用与旧史的描述不是一回事。中国皇帝制度
在中国,皇帝制度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不仅构成全部官僚机构、国家机器的核心,也成为国家甚至民族的象征。所以,以皇帝制度、官僚体制等构成的政治结构,对中国社会的历史进程有及其深刻的影响,既影响到历史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也对20世纪皇帝制度被推翻以后的中国政治、文化的很多方面有相当的影响。

夏朝:由公天下改为家天下.禅让制转为世袭制.
西周:实行分封制.
*春秋战国时期:奴隶制逐步瓦解和封建制度的确立.
秦:是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加强君主权利.设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实行郡县制.
汉:刺使制度,封国制和郡县制并存,辫户齐民和察举制.
唐:设六部分.府兵制,募兵制.科举制.
宋:中央设参知政事,枢密史和三司史.设立枢密院和转运史.
元:行省制度
明:废丞相(重要,加强君权)设立五军都督府,设三司,设东西厂.
清:军机处(君主专政达到顶峰)
自秦到清都是君主为巩固封建王朝几加强君主专制而逐渐改良政治制度.而针对相权,中央与地方进行的改良是主要标志.这都是为封建国家而服务的.
不足之处请谅解.个人观点
希望可以帮到你^*^
中国古代传统政治制度的变迁
中国古代传统政治制度的变迁" L1 E* v }4 m I1 `
——从秦汉到隋唐
# N$ z5 w) u9 ]' _+ ^政治制度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涉及很多内容,从根本上来说,政治制度就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一系列规范的总和。其核心是政治权力的构成和运行。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其文明史从创立之初起一以贯之,延续至今,这在世界文明史上绝无仅有。因此,中国各族人民在历史上创造文明成果非常丰硕。其中,主要包含政治制度在内的古代典章制度,长期领先于国际社会,并在相当时期内成为周边国家学习的楷模。比如日本,从秦汉到隋唐一直在学习中国。* @* m9 K' B+ ~( T5 q
中国古代传统政治制度主要指以专制制度为核心的封建国家的政治制度,它经历了由秦汉创立,隋唐宋完善到明清高度成熟化这样一个过程。中国传统的政治制度,从源头上讲,自然包括有夏以来的奴隶制国家政治制度,但其成熟和稳定的形态,是指以君主专制为核心的封建集权国家的政治制度。所以本文所指的传统政治制度,是指从秦汉开始,历经隋唐到明清的政治制度,当然,本文考察的范围是从秦汉到隋唐时期。) b B% `4 T5 L, Y9 q) R v
一、秦汉时期
: [! k! Q7 k A7 \4 b7 y. d0 P秦始皇统治时期,结束了春秋战国以来的长期分裂动荡局面,在中国史上第一次建立起了一个统一的幅员广大的封建集权国家。与此同时,秦始皇还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创新,主要的有两个:
3 V% t- N, { }* i2 J0 K8 g1、创建了皇帝制度。“皇帝,至尊之称。皇者,煌也。盛德煌煌,无所不照;帝者,前也。能行天道,事天审谛,故称‘皇帝’。”就是说,皇帝的皇,取之于辉煌的煌;而帝,则有替天行道的意思。因此,皇帝就是功德辉煌、禀承天命的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天子。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了有别于过去的小国统治者,以显示自己巨大的功绩和权威,遂决定重新论定君主的称号。经过大臣们的讨论,秦始皇亲自裁定君主的称号为皇帝,并就有关皇帝的政务活动定出专门称谓,以突出皇帝至高无上的地位。如“命为制,令为诏,天子自称曰‘朕’” 。在此基础上,秦始皇又通过其他配套措施使皇帝总揽了国家最高大权。从此后,皇帝制度成为我国封建社会最基本的政治制度,其他的一切制度都是在皇帝制度或维护皇帝制度的基础上创制的。: ?' v( Q& W1 l% @
2、建立起以中央集权制为核心的官僚制度和地方行政机构。秦以前的夏商周三代,虽然逐步建立和发展起一套官僚班子,如西周的“三司”(司徒、司马、司空);“六太”(太宰、太宗、太士、太史、太祝、太卜)等。但总起来说具有家政国政一体,神事俗事不分的特点。秦统一后,根据统一国家的管理需要,在中央建立起了以三公九卿为主体的官僚体制。三公指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掌国家行政、武事和监察大权。九卿指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大司农、少府,负责国家各项具体事务的分工管理。三公九卿之下,还设有分管不同具体事务的佐官和僚属。这套官僚体制虽然仍带有家政、国政一体的痕迹,如九卿中就还有多半机构是为皇帝和皇室服务的,但官僚机构主要是从国家事务的管理出发设立的。官吏的选拔是根据国家需要录用的,血缘和门弟已不成为唯一的根据,官吏的待遇是以俸禄的形式表现的。这样就在中国史上建起了一套管理国家的官僚体制。
0 x% |) W h4 U; _ j8 t; {在地方,秦统一后废分封,普遍推行郡县制,通过在全国设郡建县,中央直接派员到地方进行有效管理。虽然秦始皇在历史上以残暴著称,其王朝也是短促的,但他创建的这一套政治制度却成为中国传统政治制度的基础,直到辛亥革命前,这套制度虽迭遭增删和改造,但均无实质性的改变。
# u$ {. D3 b$ x8 w. i两汉时期,基本沿袭了秦朝的政治制度,史书称之为“汉承秦制”。但汉王朝在自己的统治过程中,还是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对封建政治制度进行了必要改动,主要变化有: v. I3 h( N+ p% ~% r# Y, v7 F
1、逐步完善官僚体制。其典型表现是“九卿”的具体职掌已十分清楚。逐渐演变为单纯的行政机构,而其主官也越来越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如司刑狱者一般具备较深的法律知识及才干,司军事者一般具有军事知识等等。官僚体制完善的另一表现是对监察系统的强化,如监察地方(郡国)的刺史的设置和监察京师官吏的司隶校尉的设置。通过这样的改动,政府对国家的管理趋于成熟。
# S( n) }- O& l$ ^% [) h1 e9 I2、划分中、外朝。所谓朝,即朝官。从秦始皇建官僚体制来,中央即为三公九卿之类朝官协助皇帝处理政事。因其中的百官之首“宰相”位尊而权重,对专制王权构成一定威胁,从汉武帝起,经常任命一些较低级的官吏,加上“侍中”或“给侍中”的头衔,得以常在皇帝身边侍候,同时参与政事,这样就形成了中朝。而原来的朝官逐渐演变为仅具执行功能的外朝。到东汉时,中朝发展为一个正式的机构———尚书台,权限也扩大了,不仅参与为皇上决策,有时还能发号施令。所以史书说东汉“虽置三公,事归台阁” 。中朝官有两个特点,一是由皇帝近臣充任,二是地位低下(尚书才六百石)。前一特点有利于皇帝专权,后一点从理论上可防止下属纂权。这两点恰好满足了封建君主要求世代集权的需要。所以它的出现是必然的,因之也成为历代君王官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基本作法。
, \& G: u' J I9 C2 @3、创制礼仪,确定君臣名分等级制。秦始皇立国后,在推行严刑峻法的同时,也制定了相关的礼仪制度,以显示皇帝的至高无上和唯我独尊。如规定臣下写给皇帝的文书应称“奏”,自称应称“昧死”等,但毕竟不完善,远不能适应大一统的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汉承秦制后,由于礼仪制度的不健全,致使汉高祖那帮出身卑微的臣子在刘邦面前常常非常随便,甚至“饮(酒)争功”[3]。搞得朝堂上乌烟瘴气,这一点同封建专制制度是完全不合拍的,于是刘邦接受叔孙通的建议,由叔孙通带领儒生们创制朝仪,以确定君臣名分等级。朝仪制定后(公元前200年),汉高祖在长乐宫接受百官朝贺,由于一切按叔孙通制定的礼仪行事,“竟朝置酒,无敢欢哗失礼者” ,刘邦对此非常高兴,不禁脱口而出“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 汉武帝时,又采纳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以儒家思想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儒家特别强调尊君,强调遵从等级秩序。这无疑为封建统治者强化封建礼仪制提供了理论依据。所以后来的各朝皇帝都以儒家思想为指导,大力加强礼仪制的建设。礼仪礼规越来越细密,其基本点就是集中突出皇帝威仪,严格维护封建等级制,维护皇帝的最高尊荣。$ z/ v u7 a" P
二、隋唐时期( u' \, `" l3 Z+ r% L) t
隋唐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特别是唐代前期,可以说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黄金时代。与此相适应,中国传统政治制度也进入了新的建设时期,主要变化有:
1 I7 c7 _9 r8 [0 `: G7 U: @1、中央政权机构的完善。从隋开始,中央开始确立以三省六部为核心的中央政权机构,到唐宋时进一步完善,成为日后中国封建社会中央政府的基本政治结构。三省指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隋时为内史省)。其中尚书省负责国家政务的执行,门下省、中书省掌决策(中书出令,门下封驳)。三省同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尚书省之下,设具体分管国家政务的六部:吏、户(隋为民)、礼、兵、刑、工。六部执掌国家具体政令。除六部外,国家另设九寺五监,具体管理某方面的国家事务。如礼部执掌礼仪和文教外交大权,但具体礼仪事务又分属太常寺和光禄寺,外交事务属鸿胪寺、教育事务属国子监等。国家政务管理与事务管理分开,国家管理职能明确加强,也较为合理。这种不同职能划分,便于朝廷挑选合适的人从事相应管理工作。如大理寺为国家最高审判机关,中央政府当可挑选懂法律和狱讼的行家里手去担任相应职务,这就使国家管理趋于专业化合理化。6 @5 L7 r2 A9 p- t4 R4 Q
2、监察制约体制趋于完善。发展了以御史监察为主要形式的监察体制。隋在中央设御史台。唐承隋制,另在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台院负责纠察百官,殿院纠举朝会时的官僚行为举止及京师官吏和军队,察院负责监察地方百官。为了使监察深入和有力,三朝政权还采取了一系列辅助措施:一是对地方监察不断深入。唐代将全国划分为若干“道”作为监察区,每道设监察御史一人,专门巡按州县,纠劾百官。二是把固定机构的监察和流动监察结合起来。所谓流动监察,就是以朝官作为使臣,分巡地方。三是给监察官以特权。如规定御史可“风闻奏事”,而不必担心受处罚。四是规定尚书左右丞有权纠劾御史台官员,这就使监察机构也接受监察,避免监察不当。以上措施使得这一时期的监察体制发展得较为完善。: ?- _- T7 }) [6 R+ w
对臣下实行广泛的分权制。对下分权是为了上面集权。其主要表现:在中央是三省六部制,三省长官均为宰相。这样,就由独相制发展为群相制,相权受到了削弱和制约。而六部与九寺五监也进行了权力分割。如六部中的户部是国家财经部门,凡国家的户口田地数目、财政预算、仓库收纳支出等政务都归由户部管辖。但九寺中的司农寺则具体执掌国家的粮谷收纳保管和支出等事务。太府寺具体执掌钱帛的收纳保管和支出。形成管财政者不直接管物,而管理物资的又不能理财政这样一种权力分割和制约机制。管事务者要接受管理政务者的指导,也可对管政务者提出异议或直接听从君主指挥和向君主汇报政务,从制度上形成各部门和职官之间的相互牵制和监督。从地方来看,隋唐在地方一级一般设立副职,实行主副职相互牵制机制,但唐代的地方独立性较大,特别是后期更是如此。- c5 Y, M. c2 @6 P5 H
3、选官制有重大变革。隋唐以前,国家官吏的挑选有世官制、军功爵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等,它们在不同时期均起过一定作用,但又都不能完全适应封建社会的发展。如察举制,一般要通过各级高官举荐,中央政府面试(“射策”、“对策”)等程序聘用官员。九品中正制改由专职的“中正”评定人才等级,然后由中央根据中正所许定的等级决定选用。这样的选官制在当时有它的合理之处,也确实吸收了一些优秀人才到封建政府内。如汉代的晁错和董仲舒就是经察举选拔入仕的。但随着封建社会的发展,其弊端也日渐突出。如察举和九品中正制都不能做到广泛选才,不能扩展封建社会的统治基础。而察举又涉及到标准笼统,且缺乏严密的考核制度,再加上公卿守相举荐者多为门生故吏,所以举荐过程在后来充满弄虚作假等腐败风气,以致东汉末年民间竟流传“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塞素清白浊如泥,高弟良将怯如鸡。”的歌谣。而九品中正制一味重视家世门第,逐渐痕化为巩固门阀政治和阻塞寒素人才入仕的工具。所以从隋代起,统治者就开始变革选官制,实行开科取土的科举制。唐代将其发展完善,使之成为一项重要制度确立下来。科举的意思是分科举人。它有很多科,但特别重要的是选拔官吏的进土科。它的主要依据是学习和应试成绩,从理论上又是面向所有阶层,故虽说科举制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比过去的重血缘、重门弟高低的选官制进步得多。因此它一出现,便成为封建社会主要的选官制,并一直沿袭不衰。2 i/ L/ e$ x# p
中国古代传统政治制度是历史反思的结晶,是历代统治者在历史的启示下,结合现实的需要而创立和完善的,奉行以专制集权为本位,一切制度都是本着便于皇帝集权、用权原则的,但是中央政府同时也是集权的,这不等同于皇帝集权,这是理性执政的要求。古代政治制度可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总起来看,我国传统政治制度在古代是不断改革创新,不断向理性执政靠拢的,还算是很不错的一套制度,相当长时期内是领先于世界的。所以一直有许多“异邦人”前来学习和取经。- T# |7 ]# @% v2 H3 }. U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专题线索梳理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经历了初创、确立、改革、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对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制封建国家的巩固和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其中的地方行政制度、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和选官制度对中国历史的影响更为深远。

1.地方行政制度:主要包括周朝的分封制、秦朝的郡县制、金朝的猛安谋克制、辽朝的蕃汉分治制度、元朝的行省制度、明朝的僧官制度、后金和清政权的八旗制度、明清的土司制度和“改土归流”。

认识:我国的地方行政制度,自秦朝实施郡县制度以来,逐渐发展和完善。这一制度,组织系统庞大,结构严密,在征发徭役、兵役,征收田赋和租税,以及管理地方的治安秩序和巩固边疆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既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封建统治,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猛安谋克制以及蕃汉分治等我国少数民族政权所实行的地方行政制度,僧官制度和土司制度等治理少数民族地区的行政制度,不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我国的地方行政制度,加强了中央集权,也对我国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起了重要的历史作用。

2.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与演变:秦朝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西汉时得到巩固,隋唐时完善,北宋时加强,元朝时发展,明清时期皇权得到进一步强化。

认识:发展趋势:一是不断调整、改革中央行政结构,削弱相权,以加强皇权。明太祖废丞相,使中央行政权分属六部,基本上解决了皇权与相权的矛盾,进一步强化了君主专制局面。二是不断调整、改革地方行政结构,加强中央对地方,特别是对边疆地区的严密管辖。宋太祖加强中央集权基本上消除了地方割据势力的条件,中央与地方的矛盾缓和,在元明清三朝,再没有出现过国家大分裂。三是对人们思想的控制日益加强,明朝的八股取士制度和清朝的文字狱就是典型的表现。

积极作用:①有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的完整。②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生产活动,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③在统一的社会环境下,有利于民族大融合,有利于各地区经济、文化的交流、发展和提高,使我国古代人民创造了领先于世界的古代文明。

消极影响:①君权专制易形成暴政统治和导致腐败现象的出现,成为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②在思想方面独尊一家,箝制了人们的思想,出现了万马齐喑的可悲局面。③在明清时期,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和发展。

概括地说,在封建社会前期,其积极作用是主要的。封建社会后期,其消极作用逐渐增大,尤其是明清时期,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进一步强化,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其危害尤为严重。

评价这一历史现象时,应该将其放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如:即使是明清时期,这一制度在维护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反击外来侵略方面仍然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3.选官制度:主要包括汉朝的察举制、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和隋唐至清末的科举制度。

认识:汉代选官以“乡举里选”为依据,体现的是尊重乡里舆论对士人德才评判的权威性。但是,舆论评价一旦与仕途沉浮相联系,就容易被某些有权势、有影响的人物或社会集团所控制、所利用。曹操审时度势,提出了“惟才是举”的用人原则,这既是对处于乱世求贤的需要,也是对汉代“选举失实”的刻意纠正。在汉末军阀混战的冲击之下,乡里组织遭到破坏,“乡举里选”的传统做法难以为继。在此情况下,三国时的魏制定和推行了“九品中正制”。起初,这一制度是致力于解决朝廷选官和乡里清议的统一问题,是对汉代选官传统的延续,也是对曹操用人政策的继承。但到魏晋之交,因大小中正官均被各个州郡的“著姓士族”所垄断,他们在评定品级时,偏袒士族人物,九品的划分,已经背离了“不计门第”的原则。此后整个两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一直是保护士族世袭政治特权的官僚选拔制度。

南北朝时期的士族制度,只是按照门第高低分配权力,不能满足数量众多的出身低微的地主的要求,而门第高的士族腐败,因而加剧了当时的政治腐败和地方割据分裂的倾向,说明士族制度已经腐朽。同时封建经济有所发展,尤其是均田制实行后,中小地主势力增长,非常渴望进入统治阶层。隋唐时期,实现了国家的统一,为革新政治、巩固统治、加强中央集权,在选官上实行了科举制。由于一般农家子弟生活贫困,能读书应试者可谓凤毛麟角,能够参加科举考试的绝大多数是庶族地主。因此,科举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选官制度。

科举制度的积极意义:剥夺了士族地主的政治特权,削弱了地方豪强士族的势力,使封建官吏的选拔和任用权收归中央,有利于消除地方和中央在选官方面的腐败,改变了自秦汉以来以荐举为主的官吏选拔制度,是历史的一大进步。通过科举考试,向整个地主阶级开放仕途,有利于笼络人才,缓和了矛盾,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科举制度把读书、考试和做官紧密联系起来,从而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的稳定,推动了教育和科技文化的发展。

科举制度的消极影响:明清时专重“四书”“五经”,以八股文取士,禁锢了士人的思想,极大地束缚了知识分子的创造性,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是中国近代落后于西方的文化因素。其种种弊端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极端强化的产物。

4.古代政治制度的发展线索及其阶段性特征

西周重视国家的制度建设,包括宗法制、分封制、井田制、官制在内的“周礼”体系得以确立。这是一个神权下降、王权强化、人文精神崛起的时代。

战国的变法运动,破坏了贵族等级社会,造就了一系列新的制度。君主集权制、官僚制、郡县制等纷纷出现,对此后的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秦朝确立了以皇帝为中心的中央集权制政体,郡县制在全国范围推广。西汉王朝继承了秦朝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而在地方实施“郡国并行”制,对地方官员的监察力度加强,至汉武帝时期州刺史的设立,标志着监察制度更加严密。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前期两大鼎盛时期之间的过渡阶段。这一时期的许多制度,表现出承前启后的过渡性。如选官用人制度,自察举制经由“九品中正”制向科举制过渡;中央中枢机构,自“三公九卿”制向“三省六部”制转变;军事制度,出现于北朝的府兵制,发展成为隋唐府兵制的基础;赋税制度,曹魏的租调制是隋唐租庸调制的滥觞;土地制度,从曹魏的“屯田”、西晋的“占田”发展到北魏的“均田”,为隋唐均田制所直接继承。这些发展中的重要制度,不仅在魏晋南北朝时支撑着国家机器的运转,而且为隋唐盛世的出现提供了制度保证。

隋唐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继秦汉以后又一次大的发展时期,其确立的基本框架,一直影响到我国封建社会的后期。隋朝统治者采取强化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措施,如确立三省六部制,提高政府部门行政效能;改革地方机构,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建立科举制,扩大地主阶级政权的基础。唐朝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前所未有的鼎盛时期。

五代、辽、宋、夏、金、元时期是中国由统一的封建王朝走向分裂并再度走向统一的时期。在这一时期,边疆地区进一步开发,民族融合空前加强;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加强。元朝统治者在地方设置行中书省,后来发展成为行政区域的名称,初步奠定了明清乃至当代省区的规模。元政府在澎湖岛设立巡检司,管辖澎湖和台湾;中央的宣政院直接统辖西藏地区,西藏正式成为元朝的行政区。元朝加强了中央与地方、中原与边疆的联系,巩固和发展了多民族的统一国家。

明清(鸦片战争以前)是统一的多民族封建国家进一步发展和封建制度的衰落时期。明初对专制政权进行了全面强化,皇权具有绝对权威,成为明朝政治制度的特色。明末的内阁掌权颇具民主气氛.清朝军机处是总揽军国大计的中枢机构,军机处的设立,既减少了皇帝处理国家政务的环节,又提高了皇帝处理政务的效率和保密性,是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的体现。理藩院的设置,空前地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边疆各民族的管辖。我国的疆域得以最后确定。对西藏宗教领袖的册封制度、金瓶掣签制度、驻藏大臣制度等加强了对西藏地区的管辖,并为后代所效仿

三公九卿
三公中国古代朝廷中最尊晏的三个官职的合称。周代己有此词,西汉今文经学家据《尚书大传》、《礼记》等书以为三公指司马、司徒、司空。古文经学家则据《周礼》以为太傅、太师、太保为三公。秦不设三公。西汉初承秦制辅佐皇帝治国者主要是丞栩和御史大夫。另有最高军事长官太尉,但不常置。从武帝时起,因受经学影响,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也被称为三公。

汉武帝刘彻为了加强集权制而削弱了丞相的权力。昭帝时,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的职位辅政,以后享权重臣如张安世、史高、王凤等人,都居大司马大将军之位。于是大司马权越丞相之上。成帝绥和元年(前8),采纳何武的建议,将御史大未改为大司空,又把大司马、大司空的律禄提高到与丞根相等,确立起大司马、大司空和丞相鼎足而立的三公制。哀帝元寿二年(前1)改丞相名为大司徒,和今文经所说的三公名称完全一致。又将原有的太傅和新增的太师、太保置于三公之上,头衔高而无实权。西汉未虽是三公鼎立,但仍以大司马权力最大,如董贤、王莽均以此职而专擅朝政。新时,沿袭了西汉三公制。

东汉初仍设三公官。公元51年,改大司马为太尉,改大司徒、大司主为司徒、司空。三公各置秩为千石之长史一人,又各置掾属数十人。以太尉为例,下有分管诸事的西曹、东曹、户曹、奏曹、辞曹、贼曹、金曹、仓曹等曹。三公府当时简称为三府。三公中仍以太尉居首位。

汉光武帝刘秀推行更极端的帝王集权,不使权归大臣,名义上仍设名位显贵的三公官,但实权渐归尚书台。和帝、安帝开始,外戚、宦官更更迭专权。外戚窦宪、梁冀等,都拜为大将军,大将军开府置官属,位在三公上。三公不仅受制于尚书,而目还要俯首听命于外戚、宦官,有的甚至就是他们的党羽和亲信。按照经学家的说法,丞相辅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如果出现各种灭异,皇帝丞相都要引咎自责。东汉时,皇帝犯罪责推向三公,故每有水旱等灾,三公常被策免。所以仲长统说三公有名无实,“备员而已”。

东汉末年董卓为相国,居三公之上。公元208年,曹操罢去三公而又置丞相、御史大夫,操自为丞相。两汉时实行了两百年之久的三公制至此遂告终止。

曹魏重新恢冥三公之制。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三公依然位居极品,且开府置僚佐。但买权则进一步向尚书机构转移。至隋,三公不再开府,僚佐全部撤销,完全变成虚衔或“优崇之位”。宋代以后,往往亦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但其虚衔性质不变,并渐次演化成加官、赠官。明、清同。

九卿

秦汉时掌管政务、魏晋以后逐渐不具实权的朝廷诸官。

各代“九卿”不一。西汉时九卿是列卿或众卿之意。先秦文献中有三公九卿之说,但秦并没有这种制度,西汉初也不见九卿名称。仅武帝以后由于儒家复古思想的影响,人们就以秩为中二千石一类的高官附会成古代九卿。宣帝、元帝时,九卿称谓出现于诏书中。但《汉书》中所见的卿,有太常、光禄勋、太仆、廷尉、大行、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卫尉、执金吾、右内史、左向史、主爵都尉、太子太傅等十几种官。将九卿定为九种官职,则始于新,其制中以中二千石为卿。即以大司马司允、大司徒司直、大司空司若、羲和、作土、秩宗、典乐、共工、予虞为九卿,分属于三公。

东汉和新一样,中央政府中设有九卿的官职。《续汉书》将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定为九卿。九卿固定为九官后,和九卿相近的其他重要官员被排斥在九卿之外。东汉末到三国,有人就试图为这种不合理的现象辩护。刘熙《释名》否认汉有九卿之说,认为所置是十二卿;韦昭《辩释名》则认为九卿是指正卿,九卿之外尚有所谓外卿。

魏晋以后九卿多同东汉之制,仅廷尉有时改称大理;北魏改少府为太府。故隋唐九卿为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己无行政之权。南宋、金、元,九卿多有省并。明、清遂改以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都御史,大理寺卿、通政司使为九卿,以前的九卿之官或有保留,但己成虚衔或加官、赠官。

秦朝的中央行政机关实行三公九卿制。皇帝之下设三公,三公为:

(1)丞相,承受皇帝之命,辅助皇帝掌管天下的行政的官;

(2)太尉,掌管军事的最高官吏;

(3)御史大夫,主要管理记事,其地位相当于副丞相,主要职责是管理图籍、奏章,监察文武百官。御史大夫下设御史中丞,掌管图书秘籍,同时监察文武官吏;侍御史,掌管文书;监御史,中央派到地方各郡负责监督郡守的御史。

三公之下设九卿,作为中央行政机关分掌具体行政事务,如祭祀、礼仪、军事、行政、司法、文化教育等。包括:

(1)奉常,掌管宗庙礼仪,地位很高,属九卿之首;

(2)郎中令,掌管宫殿警卫;

(3)卫尉,掌管宫门警卫;

(4)太仆,掌管宫廷御马和国家马政;

(5)廷尉,掌管司法审判;

(6)典客,掌管外交和民族事务;

(7)宗正,掌管皇族、宗室事务;

(8)治粟内史,掌管租税钱谷和财政收支;

(9)少府,掌管专供皇室需用的山海池泽之税。

秦国的政制在战国时期已经基本形成,灭六国之后,秦朝建立了以皇帝为首的高度集中的秦朝官制,这些体系与之前的秦国制度有所不同,也为后世的汉魏等朝延袭,其监察官制度与九卿制度甚至延续到中国的最后一个朝代清朝。
秦朝政权机构的构成:

最高权利者为皇帝,皇帝下设三公(即:太尉,丞相,御史大夫)。
丞相下设中尉,九卿(即:卫尉,郎中令,太仆,廷尉,典客,奉常,宗正,少府,治粟内史)并管理下属各郡。
郡设郡尉,郡守,监御史。
郡守管理下属各县,县设县尉,县令。
县令管理下属各乡,乡下设游徼,三老,啬夫(管理大乡),有秩(管理小乡)。
三老管理下属各亭,亭设亭长。亭长管理下属各里,里设里长。
中央官制
秦朝中央官制的最大特征是皇权的至高无上。强大的君权以及对旧公族的特权的不断削弱,也是秦国最后取代在文化上优越的其他各国而统一中国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秦王嬴政称始皇帝后,建立了由丞相、御史大夫、国尉、九卿等组成的中央政府,辅佐皇帝管理全国军政事务。

丞相
丞相是最高的行政官,上承皇帝诏命,下统百官,总揽政务。(《汉书·百官公卿表》:“相国、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秦国丞相之设始于秦武王二年,是年设左、右丞相,秦昭王三十二年,改相国,秦王嬴政未亲政时,以吕不韦为相邦,并置丞相昌平君,期间或左右二相并置、或设独相、或称相国。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定制置丞相一人,以李斯为之,秦二世诛李斯后,以赵高为相,因其为阉人而称中丞相。秦制,出任丞相的人均受封侯爵。

御史大夫
秦创置御史大夫,掌监察百官,为副丞相。(《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银印青绶,掌副丞相。”《通典·职官典二》:“秦无司空,置御史大夫以贰于相。”)与战国时列国普遍设置的负责记录与档案管理的御史不同,秦国的御史专掌纠察百官,是中国古代专门监察官制度的发端。

御史大夫属官有两丞,一为御史丞,为大夫之副;一为御史中丞。其中御史中丞因为统领侍御史和诸郡监御史,可以命令御史按章纠弹百官,权力尤重。....

九卿
九卿仰丞相政令,分掌国事。九卿之属有负责皇室事务的如奉常,有负责国家政务的如廷尉。

奉常
奉常,掌宗庙祭祀礼仪(《通典·职官七》:“奉常,周为春官宗伯,掌邦礼,秦改奉常。”),银印青绶、秩中二千石(九卿皆同)。属官有负责宫廷音乐的太乐;负责太庙祭祀事务的太祝;负责皇帝饮食以及祭祀用食物供奉的太宰(与周朝的太宰不同);负责管理巫医的太医;负责观察天时星象、兼皇家史官的太史;负责应皇帝诏命进行卜筮太卜。

郎中令
郎中令,掌殿中议论、宾赞、受奏事、宫廷宿卫之事(《秦会要》:及主诸郎之在殿中侍卫,故曰郎中令)。郎中令的属官有负责议论的大夫;负责宾客迎送、接受群臣奏事的谒者;供奉宫廷、等待受职的诸郎;以及期门、羽林等禁卫军。

大夫
大夫,为专门的谏议官,无定员,有谏议大夫、太中大夫、中大夫、谏大夫等各类官称(《齐职仪》:秦置谏议大夫,掌议论,无常员,多至数十人,属郎中令)


郎,为待选之官,有评议国事的议郎、有陪侍皇帝车驾的中郎、侍郎等,无定员,除授常达千人之多。案《汉书·百官公卿表》,议郎,中郎秩比六百石,侍郎秩比四百石,郎中秩比三百石。中郎分统于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郎中分统于车郎中将、户郎中将、骑郎中将。郎一般取自公卿等官僚子弟,一方面作为皇帝的扈从,一方面学习政务,是秦汉之际出仕的重要途径。

谒者
谒者,掌殿廷朝会礼仪、接受臣民章奏。置七十人,秩六百石。秦朝的谒者也常常作为朝廷的专使出外处理临时公事。

仆射
仆射,原为战车上的射手。秦朝则侍中、尚书、谒者、博士等官署皆置,为本署副长官,长官为令。《太平御览》卷二百零一:“秦汉之世,委政公卿,尚书之职,掌封奏,令赞文书,仆射主开闭,令不在,则仆射奏下其事。”

卫尉
卫尉,掌皇宫诸门屯兵。属官一公车司马令,凡吏民上书、四方贡献、朝廷征召等,按法律要使用公家的车马,公车司马令即掌其事;属官二卫士令,统领诸宫门卫兵。

太仆
太仆,本周朝官职,秦朝沿置,掌皇家车马。赵高出任郎中令之前任此职。

廷尉
廷尉,最高司法官。属官有廷尉丞。廷尉署有狱,称廷尉狱,大臣有罪则下廷尉狱。

典客
典客,掌诸侯与少数民族部族首领朝觐事务、接待诸郡县上计吏。属官有行人,备临时差遣远方。

宗正
宗正,又称宗令,掌皇族亲属及登记宗室谱牒。皇族宗室有罪,则绝其属籍。属官有宗正丞。

治粟内史
治粟内史,掌诸谷物、金玉之贮,相当于国库司库。属官有太仓令、太仓丞,掌国库中粮食的贮存;有平准令、平准丞,掌京师及诸郡物价。(《通典·职官八》)

少府
少府,掌皇帝私产,照料皇帝日常生活起居。属官有:

御府令、御府丞,掌皇帝服饰织造与保管;
尚冠令、尚冠丞,掌皇帝各种礼服所需的皇冠;
尚衣令、尚衣丞,掌服侍皇帝更衣;
尚食令、尚食丞,掌服侍皇帝饮食;
尚沐令、尚沐丞,掌皇帝洗浴;
尚席令、尚席丞,掌皇帝就寝用具;
尚书令、尚书丞、尚书仆射,掌宫中文书发启、呈送皇帝;
太官令、太官丞,掌烹调皇帝饮食;主御膳食;
宦者令,掌宫中诸宦官;
中书谒者令、中书谒者丞,掌内宫导引、接待、典仪等,以宦官充;
太医令、太医丞,掌皇帝与后宫医药;
都水长、都水丞,掌诸郡县水利事务,在各重要水系都派驻官署;
乐府令、乐府丞,掌宫廷音乐的排练、演奏、整理,以及音乐艺人的管理;
永巷令,掌后宫宦官、宫女的生活,以及宫人犯罪的惩处。
少府的这些属官中,尚书、中书谒者两个官署对后世各个朝代的政制发展有深远的影响,其余诸“尚”后转为女官。

警卫、侍从与宫官
中尉
中尉,掌京师治安、兼管消防,是京城的卫戍长官。中尉署有丞、左右中侯、千牛等官佐。属官有武库令、武库丞,掌军器制造、贮存;有静室令,皇帝出巡时负责担任清道夫。

将作少府
将作少府,掌皇宫等公共建筑事务,本署有两丞,左右中侯。属官有石室令、东园主章令、主章长、左校令、右校令、前校令、后校令、中校令。石室掌建筑石料、东园主章令掌木匠、主章长掌伐大木、五校掌营建。五校所属多为刑徒。

典属国
典属国,专掌召抚西南诸夷。

主爵中尉
主爵中尉,掌诸侯以下诸爵的封赠及宾客祭祀飨食等事务。

中常侍
中常侍,侍从皇帝左右,备皇帝顾问,可以经常出入皇宫禁地,汉朝为宦官职务。

给事中
给事中,职掌同中常侍,位次之。

詹事
詹事,太子卿,掌太子家,统领太子宫臣,秩二千石,詹事丞副之。属官有:

太子家令,掌太子家刑罚、饮食、仓储、奴婢等事;
太子率更令,掌漏刻、礼乐等;
卫率,掌太子侍卫;
中庶子,侍从太子;
太子舍人,掌太子文书;
太子洗马,太子出,则洗马为前驱;
少庶子,掌太子诸庶务;
太子仆,掌太子家车马。
秦朝虽然详细设置了太子宫官,但确未正式册立过太子。

皇后诸卿
将行,掌皇后礼仪。

皇后卫尉,掌皇后卫队。

皇后少府,掌皇后私人事务。

皇后少仆,掌皇后车马。

武将官制
国尉
国尉为最高武职,统领诸军,负责各级军官的任免与考核。国尉在战国时期的晋、赵等国也有设置,职掌相类。秦朝的国尉职务与汉朝的太尉相当,但不列于三公,地位较低,与卿相若。

护军都尉
护军都尉,执掌军政,统领诸将。属官有中护军,领军史,掌禁军,参预武将的选补事务,遇将军率军出征时,则驻该军监督军政。

将军
秦朝仿周朝制度,设置前将军、后将军、左将军、右将军,位上卿,率军镇守边郡。

另置上将军、将军,为临时职务,有大征伐时选武将出任,军还即撤任。

地方官制
战国时期诸侯国普遍施行郡县制度,秦国设县始自秦孝公十二年商鞅变法。秦始皇二十六年,正式划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后来陆续增设至四十余郡。

咸阳是国都所在地,不设郡守而由朝廷直辖,其长官为内史(《汉书·百官公卿表》:内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师),位同九卿,得参预朝政。内史属官有:

都水长、都水丞,掌水利;
铁官长、铁官丞,掌冶金、制造农器;
廪牺令、廪牺丞,掌粮食仓库和牧养祭祀用牲畜。
郡制
郡作为一级行政地方,军民兼治。郡设郡守、监御史、郡尉三个互不隶属的主要官员。

郡守
郡守,郡的长官,边地多为武将,内地多以郎官出任,银印青绶、秩二千石。秦朝的郡守权力非常大,除了由朝廷直接任免的县令县长、负责监察郡治的监御史、负责统领驻军与管理治安的郡尉三者外,郡的其他官员均由郡守自行任免。

监御史
监御史,隶属御史中丞,负责监察郡守与其他官员。

郡尉
郡尉,掌郡驻军,主管治安、侦缉盗贼,银印青绶、秩比二千石。郡尉直辖于朝廷,与郡守相抗礼。郡尉属官有丞,内地诸郡设丞一人、大郡则设两人。边塞诸郡则每百里置都尉一人,都尉辖士史、尉史各二,掌边塞卫戍;关隘之处置关都尉,均隶属本郡郡尉。

郡丞
郡丞,郡的次官,辅佐郡守综理郡政,铜印黑绶、秩六百石。郡守缺位或不能理事时,郡丞代行郡守职务。属官有卒史、主簿、牧师令等。边塞诸郡另置长史,管理兵马军政,与郡丞同秩。

县制
县为秦朝最低一级行政地方,秦朝的正式官职也仅仅设在县一级。

县令、县长
秦朝按县的人口多寡,万人以上的县置县令、以下的县置县长。县令铜印黑绶、秩千石至六百石,县长铜印黄绶、秩六百石至五百石。县令与县长都是县的行政长官。

县丞
县丞为县的次官,职比郡丞,铜印黄绶、秩四百石。

县尉
县尉掌治安、捕盗之事,职比郡丞、唯不掌兵,秩同县丞。

功曹
功曹,掌县吏的考绩等第升降。

令史
令史,管理文书档案。

狱掾
狱掾,县狱的典狱长。

文无害
文无害,所谓公平吏,掌巡查监狱,复查案卷,以防止冤狱。

厩驺
厩驺,掌一县车马之政。

仓吏
仓吏,县库的长官。

治狱吏
狱吏,县狱的狱卒。

乡亭
县以下置乡,乡以下置亭,亭以下置里。这些都是以宗族为核心的人民自治组织。

三老
三老,一乡德高望重者充任,掌教化,有所谓孝悌仁义之家可以申报郡县予以表彰,并可以推荐优良子弟出任郡县吏。

有秩,啬夫
人口达五千人的乡,由郡指派一人为有秩;不足五千人的乡,由县指派一人为啬夫。两者职责相同,都是调解邻里纠纷、帮助政府收取赋税、安排徭役。

游徼
游徼,为徭役的一种,掌巡察地方、缉捕盗贼。

亭长
亭长,吏职,也是徭役的一种,汉高祖在秦朝曾任此职。掌同啬夫。亭长之属为亭父、求盗两卒,前者负责本亭保洁、后者负责追逐盗贼。

  秦时的官职

  版本1
  丞相——早期称相邦,是皇帝以下最重要的官职,被视为“百官之首”。

  御史大夫——设立其用以牵制相权,为诸御史之首领,其地位仅此于丞相,故曰“掌副丞相”。

  卫尉——负责宫廷的保卫、治安。

  中尉——负责京师的保卫、治安。

  廷尉——掌刑使。

  博士——其职务是“掌通古今”。是唯一有权读禁书的人。

  奉常——主办祭祀、宗庙之礼的官员。

  郎中令——专司保卫皇帝宫殿之责。

  典客——主管少数民族的事务。

  宗正——主管皇族内部的事务。

  治粟内史——管理农业的官职。

  少府——管理皇家私家财富的机构。

  郡一级官职

  郡守——郡的最高长官。

  郡丞——辅佐郡守管理郡中的行政和刑狱工作。

  郡尉——负责郡的军事和治安。

  监御使——负责监督百姓及官吏。可用来牵制郡守。

  县一级官职

  县令——万户以上,为一县之首。

  县长——万户以下。

  县丞——辅佐管理县中的行政和刑狱工作。

  县尉——负责县的军事和治安。

  乡一级官职,参见县一级官职设定。

  里一级官职同上。

  亭一级官职同上。
  版本2
  中央官制
  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九卿:卫尉(皇宫保卫)、郎中令(警卫)、太仆(宫廷车马)、廷尉(司法)、典客(外交)、奉常(宗庙礼仪)、宗正(皇室内部事务)、少府(山河湖海税收和制造业)、治粟内史(财政税收)
  御史大夫:掌图籍章奏,监察、弹劾百官,辅佐丞相处理事务
  地方官制
  郡:郡守
  郡尉
  郡监
  县:县令
  县尉
  县丞
  乡:三老
  游徼
  啬夫(小乡)
  有秩(大乡)
  亭:亭长
  里:里正

三公九卿
历史群英汇三公中国古代朝廷中最尊晏的三个官职的合称。周代己有此词,西汉今文经学家据《尚书大传》、《礼记》等书以为三公指司马、司徒、司空。古文经学家则据《周礼》以为太傅、太师、太保为三公。秦不设三公。西汉初承秦制辅佐皇帝治国者主要是丞栩和御史大夫。另有最高军事长官太尉,但不常置。从武帝时起,因受经学影响,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也被称为三公。
汉武帝刘彻为了加强集权制而削弱了丞相的权力。昭帝时,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的职位辅政,以后享权重臣如张安世、史高、王凤等人,都居大司马大将军之位。于是大司马权越丞相之上。成帝绥和元年(前8),采纳何武的建议,将御史大未改为大司空,又把大司马、大司空的律禄提高到与丞根相等,确立起大司马、大司空和丞相鼎足而立的三公制。哀帝元寿二年(前1)改丞相名为大司徒,和今文经所说的三公名称完全一致。又将原有的太傅和新增的太师、太保置于三公之上,头衔高而无实权。西汉未虽是三公鼎立,但仍以大司马权力最大,如董贤、王莽均以此职而专擅朝政。新时,沿袭了西汉三公制。
东汉初仍设三公官。公元51年,改大司马为太尉,改大司徒、大司主为司徒、司空。三公各置秩为千石之长史一人,又各置掾属数十人。以太尉为例,下有分管诸事的西曹、东曹、户曹、奏曹、辞曹、贼曹、金曹、仓曹等曹。三公府当时简称为三府。三公中仍以太尉居首位。
汉光武帝刘秀推行更极端的帝王集权,不使权归大臣,名义上仍设名位显贵的三公官,但实权渐归尚书台。和帝、安帝开始,外戚、宦官更更迭专权。外戚窦宪、梁冀等,都拜为大将军,大将军开府置官属,位在三公上。三公不仅受制于尚书,而目还要俯首听命于外戚、宦官,有的甚至就是他们的党羽和亲信。按照经学家的说法,丞相辅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如果出现各种灭异,皇帝丞相都要引咎自责。东汉时,皇帝犯罪责推向三公,故每有水旱等灾,三公常被策免。所以仲长统说三公有名无实,“备员而已”。学习古今历史;体验官职升迁;享受功成名就,让我们共建属於历史爱好者的天地。历史群英汇,历史论坛! C+ u- i7 [. Z4 w8 p
东汉末年董卓为相国,居三公之上。公元208年,曹操罢去三公而又置丞相、御史大夫,操自为丞相。两汉时实行了两百年之久的三公制至此遂告终止。曹魏重新恢冥三公之制。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三公依然位居极品,且开府置僚佐。但买权则进一步向尚书机构转移。至隋,三公不再开府,僚佐全部撤销,完全变成虚衔或“优崇之位”。宋代以后,往往亦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但其虚衔性质不变,并渐次演化成加官、赠官。明、清同。 秦汉时掌管政务、魏晋以后逐渐不具实权的朝廷诸官。各代“九卿”不一。西汉时九卿是列卿或众卿之意。先秦文献中有三公九卿之说,但秦并没有这种制度,西汉初也不见九卿名称。


求秦朝职官制度,尤其是赢朕时的
秦朝仿周朝制度,设置前将军、后将军、左将军、右将军,位上卿,率军镇守边郡。 另置上将军、将军,为临时职务,有大征伐时选武将出任,军还即撤任。 地方官制 战国时期诸侯国普遍施行郡县制度,秦国设县始自秦孝公十二年商鞅变法。秦始皇二十六年,正式划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后来陆续增设至四十余郡。 咸阳是国都所在地,...

请教秦朝的等级制度
这时期,封建地主阶级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的统治,在职官制度上确立了中央朝廷的三公九卿制和继续实行地方的郡县制体制。三公九卿制在秦朝只是初具规模,由于秦王朝的短命,这一制度在西汉时得到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 一、中央的三公九卿等官 《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丞相、太尉、御史大夫是秦汉时的三公,主持国...

秦朝的官吏等级制度是什么啊??
县制 县为秦朝最低一级行政地方,秦朝的正式官职也仅仅设在县一级。 县令、县长 秦朝按县的人口多寡,万人以上的县置县令、以下的县置县长。县令铜印黑绶、秩千石至六百石,县长铜印黄绶、秩六百石至五百石。县令与县长都是县的行政长官。 县丞 县丞为县的次官,职比郡丞,铜印黄绶、秩四百石。 县尉 县尉掌治安...

简述秦朝的人事管理制度
(《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银印青绶,掌副丞相。”《通典·职官典二》:“秦无司空,置御史大夫以贰于相。”)与战国时列国普遍设置的负责记录与档案管理的御史不同,秦国的御史专掌纠察百官,是中国古代专门监察官制度的发端。 御史大夫属官有两丞,一为御史丞,为大夫之副;一为御史中丞。

秦朝官职表从小到大排列
监御史。丞相下设中尉,九卿(即:卫尉,郎中令,太仆,廷尉,典客,奉常,宗正,少府,治粟内史)并管理下属各郡。·最高权力者为皇帝,皇帝下设三个最高官职(即:太尉,【中央掌军事最高官员】丞相,【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的人,最高行政长官】御史大夫【中央监察机构的最高长官】)。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职官类别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自夏、商、周开始,国君分别称"后"、"王"、"天子"等。战国时期,职官制度发展,"皇"、"帝"成为尊称。秦朝统一后,实行"皇帝"制度,直至辛亥革命时期被废除。不同民族有自己的称谓,如匈奴的"单于"、乌孙的"昆莫"等。宰相是国君的重要辅佐,从家臣发展而来,早期如管仲为第一任杰出...

中国古代从秦汉至明清的中央职官制度的演变分为哪几个阶段,每一阶段各...
秦朝的中央官制是三公九卿制。隋唐实行三省六部制,加强皇权,分割相权。宋朝实行二府三司制,进一步分割宰相的权利。明朝废丞相,设内阁,皇权大大加强。清朝设立军机处,君主专制达到顶峰。

秦朝的官员品阶
秦朝中央官的基本构成是三公九卿。三公指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是最高行政长官。三公下设九卿: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宗正、典客、少府、治粟内史、廷尉 。秦朝地方地方官,最高为郡守,郡守为一郡之长,郡尉低于郡守,任务是协助郡守管理甲卒,维持地方治安。关塞地区设关都尉。郡尉之下是郡...

秦朝的官吏等级制度是什么啊??
秦汉时期,官的等级称秩,以“石”数区分,而另以斛计算各级的俸禄米谷。唐代颜师古在《汉书·百官公卿表》注中对此虽做了一些介绍,但实际上在不同时期是有变化的。根据史籍记载,两汉时期的官秩大体有如下一些级别:万石、中二千石、真二千石、二千石、比二千石、千石、比千石(东汉无)、八百石...

职官管理制度官吏的任用
历代王朝都注重官员任用的严谨性,以确保政治素质的高标准。秦朝时期,对荐举官员有严格的规定,如若任用的官员表现不佳,推荐人也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史记。范睢列传》)。汉代之后,官员任用的条件更加多元,包括家世、职业、财产、资历、民族、体格和外貌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比如,自秦汉以来,政府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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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国快克: 秦国的政制在战国时期已经基本形成,灭六国之后,秦朝建立了以皇帝为首的高度集中的秦朝官制,这些体系与之前的秦国制度有所不同,也为后世的汉魏等朝延袭,其监...

陇西县15033239945: 秦朝的武官职位有哪些?太尉手底下的是不是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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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15033239945: 秦朝形成了丞相制度,秦朝的丞相的具体职责是 ①“掌丞天子,助理万机” ②执掌群臣奏章,兼理国家监察事务 ③在中央各官职中地位最高,但受御史大夫... -
赖国快克:[选项] A. ①③④ B. ①②④ C. ①③ D. ①②③④

陇西县15033239945: 秦国爵位资料 -
赖国快克: 古代的高官大员,除了官职的名称合品位的登记以外,光地还按照他们的功劳大小授爵,作为恩宠.古代典籍中经常出现的公、侯、伯、子、男等名称,就是爵位,还有食邑几百户等名称,这就是按爵位等级给予的特殊待遇.它们与官职没有关...

陇西县15033239945: 秦朝的爵位 -
赖国快克: 秦朝爵位是二十等爵(秦朝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分别为:一级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大良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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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国快克: 秦国统一了六国后建立了秦朝.秦朝创立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初期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以皇帝为中心形成从中央到地方的统治机构;官位不世袭,实行俸禄制度,由皇帝任免;官职有明确分工,既互相配合,又相互牵制.

陇西县15033239945: 秦朝时郡县的官吏的职责是什么?
赖国快克: 京师是国都所在地,它的机构设置与列郡有所不同,不设郡守,而设内史为京师长官... 牧师令,《通典·职官七》云:“秦汉边郡,置六牧师令.” 郡尉,《汉书·百官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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