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农民工小包工头,我的工人在工地上干活受了工伤,我应占多大的比例的赔偿,

作者&投稿:丁冯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是一个农民工小包工头,我的工人在工地上干活受了工伤,我应占多大的比例的赔偿?~

按照法律,你虽然是包工头,如果你没有执照,也就是说你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你不具备承担责任的资格,你无需承担责任,你的想法只是道义上的行为,职工受伤应该由你上一级具有资格的单位承担。如果你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质,那你应当承担百分之百的责任。

从法律规定上看,就是由你承担赔偿责任。
一、你作为小包头工,在法律上称之为雇主,工人是雇员,你们之间存在雇佣关系;
二、你直接要求上面的包工头也赔偿一部分,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或者说是自相矛盾的。
因为你与大包工头有合同,这对你主张权利,反而是不利的。大包工头却可以凭这个协议主张免除自己的责任,理由:雇员只是与你这个小包工头存在雇佣关系,与他没有关系。
三、有一个办法可以让大包工头,甚至主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即由受伤的员工起诉到法院,同时证明你这个小包工头不具备承包资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大包工头明知这种情况,还把工程交给你来做,那就要承担连带责任了。
但有一个风险:如果证明你没有资质或没有安全生产条件后,大包工头可以根据这个与你解除合同,同时主张扣除你的相应工程款。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你自己掂量掂量再说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对你说的情况有明确的规定,你可以学习一下:
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如果是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当然,你的情况不是,你们之间正常情况下就是雇佣关系,在建筑工地一般是不会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的。

扩展资料: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
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非法用工单位 伤亡人员 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一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第三条 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四条 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五条 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
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第六条 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第七条 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第八条 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赔偿标准

应负主要的赔偿责任。作为小包头工,在法律上称之为雇主,工人是雇员,存在雇佣关系,当在工地受伤后,首先需要做工伤鉴定,保留相关证据,然后拿鉴定书和相关材料去社保部门提交申请,另外与工人协商进行赔偿。治疗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都需要进行赔偿。
法律分析
包工头跟工人之间属于雇佣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在雇主对雇工的管理活动中,雇员是为雇主完成工作的,雇主是受益人。雇主应当尽到更多的注意责任。雇员为雇主从事劳动,其利益归属于雇主,责任也首先归属于雇主。既然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那么这种责任的成立就不需要审查雇主主观上存在过错与否,即无过错要承担责任,有过错更应承担责任。如果雇主不履行上述的义务,雇员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如果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按照法律规定,谁与这个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就该由谁赔偿,你是承包人这个劳动者与你直接发生关系,所以由你赔偿。

总包方一般不承担责任,需要你和上面的发包方负责,至于是连带责任还是按照比例,需要具体认定,比如工程性质、事故原因等


劳动法里小包工头算农民工吗
小包工头属于民工。他既不是开发商方面的,也不是建筑商的人,就是民工里面出来的临时负责人。法律规定: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小包工头拖欠农民工钱怎么办
农民工遇到包工头拖欠工资时,可以寻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帮助,这些部门会督促业主或总承包企业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达不成和解协议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

农民工在工地干活受伤,没有劳动合同,只认识小包工头。包工头也不管该...
2、走工伤认定维权。农民工在工地受伤,没有劳动合同要想维权,建议可选择的第二种维权途径就是走工伤认定去维权。虽然在工地上做活路没有劳动合同,也不一定是劳动关系,但是农民工提供了劳务是事实,工地上的用工行为也是事实,只要存在事实上的用工行为,也就存在一个用工主体责任的问题,只要抓住用工主体...

劳动法里小包工头算农民工吗
法律分析:包工头属于民工;他既不是开发商方面的,也不是建筑商的人,就是民工里面出来的临时负责人。法律规定: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律依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向劳动...

劳动法里小包工头算农民工吗
小包工头属于民工。他既不是开发商方面的,也不是建筑商的人,就是民工里面出来的临时负责人。法律规定: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

请问一下,小包工头承包的工程(包工头也是农民工),出了一点事故,甲方是 ...
有责任的,如果包工头没有能力赔偿的话,那么甲方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起诉时可以将包工头和甲方一起告上法庭。。。

小包工头拖欠农民工资怎么办
农民工遇到包工头拖欠工资时,可以寻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帮助,这些部门会督促业主或总承包企业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达不成和解协议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

带班小包工头算农民工吗
律师解答 算。律师解析 小包工头属于民工。 他既不是开发商方面的,也不是建筑商的人,就是民工里面出来的临时负责人。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

小包工头恶意拖欠工资怎么办
法律主观:包工头拖欠工资 农民工,农民工可以向包工头索要工资、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垫付工资。雇佣合同,属于劳务合同关系,包工头应当按照约定向农民工支付应得的工资。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工程总承包 企业 未按合同约定 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

农民工工伤赔偿在没有劳动合同和小包工头无法承担起费用的情况下怎么办...
1. 农民工在遭受工伤且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确认事实劳动关系。2. 如果发包方明知分包人没有相关资质,那么发包方需要承担连带责任。3. 即便小包工头无法承担工伤赔偿费用,受伤的农民工可以要求工程的大公司进行赔偿。4. 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农民工遭受工伤的赔偿程序与有合同...

治多县13958372545: 我是一个包工头 我的工人在工地摔伤了 我得付什么责任 -
钮菊更年: 如果参加了工伤保险,经法医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你不需要负任何责任,这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如果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你需要给他安排工作,或者发放就业补助,以及承担一下护理费.具体要看情况

治多县13958372545: 我是某工地的一个小工头,,我的工人在工地受伤了,我们没有和老板签过合同.老板有责任赔偿吗? -
钮菊更年: 能证明实际用工了就行

治多县13958372545: 我是包工不包料 (包清工)的包工头,我的工人在上班时摔破了脾脏,这个赔偿有谁来赔? -
钮菊更年: 你赔,不过工人可以把你和发包方一并告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哗憨糕窖蕹忌革媳宫颅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治多县13958372545: 我是一个小包工头,我的一个工人在路边干活时被别人骑摩托车撞成骨折,别人承担全部医疗费治好后,经双方 -
钮菊更年: 应该出这个钱,毕竟这个工人是为你在路边干活而被撞伤的,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道义上你都应该出这部分钱

治多县13958372545: 我是一个小包工头,我的一个工人在工作时被另一个工人开铲车碰到骨折.请问责任怎么化分,我上面还有大老 -
钮菊更年: 这是属于工伤,责任由大老板,也就是有资质的公司承担.

治多县13958372545: 我是小包工头,我的一个工人在路边干活被别人骑车撞成骨折,谁的责任 -
钮菊更年: 当事人的一个工人在路边干活被别人骑车撞成骨折,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确认具体的责任,属于别人骑车全责的,由其负责,属于工人部分责任的,可以按工伤认定处理.具体以实际情况确定.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

治多县13958372545: 我是个小包工头,手下一名工人在安全防护到位的情况下,出现问题,请问该如何划分责任,如何赔偿? -
钮菊更年: 因为你的包工头,该工人在为你打工,你理应承担责任,在你没有能力承担责任的情况下,甲方作为受益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治多县13958372545: 那个懂建筑法的提供点法律知识,我是一建筑小包工头,我的工人因上班期间被车撞伤,结果死亡,我有多在责任 -
钮菊更年: 1、“我的工人因在上班期间在工地以外的地方去买东西”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八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

治多县13958372545: 我是一名刮腻子的小包工头,我请的工人在干活期间无意间把包吊顶的包工头给碰到导致他摔伤,跟我有责任吗 -
钮菊更年: 当然有责任,你的工人把别人碰倒,是在工作中,你作为负责人,应该承担责任,要赔偿医药费误工费.

治多县13958372545: 我是一个包工头,我的工人在上班路上出了车祸死亡,无驾驶本,在上班前几个小时出的事故,我该负责任吗?负多大责任?
钮菊更年: 你没有责任,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