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哪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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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最有成效的是哪次政治变革?~

商鞅变法是战国最有成效的变法 战国时期很多诸侯国都实行过变法 但是唯有商鞅的变法成效最大 影响最深远 使秦国这个在战国初期还只是个二流诸侯国的国家有了统一六国的实力 至于其它国比如楚国的吴起变法等大多都是人死政废 无法维持下去商鞅变法是指战国时期秦国的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郡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为左庶长,开始变法。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变法详细资料  1原因、背景:   (1)发展封建经济,确立地主阶级统治(主因);各国为实现富强的愿望。   (2)战国时期.   2开始时间:公元前356年   3在位国君:秦孝公   4变法内容:   (1)编制户口,加强刑罚 (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2)鼓励发展农业,奖励生产(有利于秦国经济的发展)   (3)奖励军功,取消世卿世禄制(有利于军队战斗力的提高,同时,触犯了旧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4)废井田,开阡陌,承认土地私有(确立地主阶级统治最为关键的一项,以法律形式正式确立土地私有制)   (5)推行县制,由国君直接派官吏治理。   (6) 整顿秦国社会风俗,强制推行一夫一妻的小家庭制度,并规定父子及成年兄弟不得同居一室,到成年还不分家的,加倍征收户口税   (7)实行二十等爵制度   (8)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相互监督,一家犯法,邻里如不告发,则十家连坐。   5影响:   (1)废除了奴隶主贵族的世袭特权,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加强了新兴地主阶级的中央集权制度。   (2)为后来秦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   (3)但是商鞅实行的严刑峻法和文化高压政策,对后来的秦朝也有消极影响。   资料:"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商鞅   6性质:   是一场比较彻底的地主阶级性质的改革。   7作用:   使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同时也确立了封建社会地主以占有土地的方式剥削农民的生产方式,确立了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   8变法成功的条件:   (1)改革要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得民心者得天下”。   (2)改革要顺应社会发展潮流,紧跟时代发展。   (3)危急的外部环境,秦国在春秋诸侯中是边缘弱小的国家。秦国的开国之君,只是周天子的养马马夫,所以秦国国君比较自卑,自觉僻陋。也常常被其他诸侯看不起。   (4)秦国国君对变法的支持,对商鞅的信任。   9启示:   (1)改革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只有改革,国家才能富强。   (2)我们要向商鞅那样,顺应历史潮流,勇于改革,勇于创新。   10意义:   使秦国逐渐强大,成为战国中后期最强大的国家,为秦灭六国打下基础。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10分)
材料一 战国时期的改革中,影响最大的是公元前356年,商鞅在秦国的变法。
材料二 经过变法,秦国富强起来,国力大增,为以后兼并六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根据材料一,指出在战国时期的改革中,影响最大的是哪一次改革?(2分)
(2)在这次变法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措施是哪一项?( )(2分)
A、奖励生产 B、推行县制 C、统一度量衡 D、承认土地私有
(3)根据材料二,指出商鞅变法有什么作用?(4分)
(4)通过对变法的学习,请用一两句话概括你从中体会最深的是什么?(2分)
(1)商鞅变法。(2)B(3)经过变法,秦国富强起来,国力大增,为以后兼并六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4)改革是强国之路; 改革要顺应历史潮流; 改革的道路不是一帆风顺的。等等(符合题意即可)。

  【秦孝公起用卫鞅实行变法】

  公元前三六一年秦献公去世,秦孝公即位。孝公继承献公的遗业,奋发图强,“下令国中求贤者”。孝公在求贤令中,说明从秦厉共公到秦出子时期,“国家内忧,未遑外事”,致被魏国夺去河西地;到秦献公即位,“徙治栎阳,且欲东伐”;为了完成“先君之意”,征求“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史记·秦本纪》)。卫鞅就在这时入秦。

  卫鞅出身于卫国国君疏远的宗族,也称公孙鞅。“少好刑名之学”,曾做魏相公叔痤的家臣。后入秦,经秦孝公宠臣景监的推荐,得见秦孝公,陈说变法图强的道理。

  公元前三五九年,正当酝酿变法时,旧贵族代表甘龙、杜挚起来反对变法,认为“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卫鞅当即针锋相对地指出,“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史记·商君列传》)。这是以历史进化的思想,驳斥了旧贵族所谓“法古”、“循礼”的复古主张,为实行变法作了舆论准备。

  【卫鞅第一次变法】

  秦国经过了三年的变法准备,到公元前三五六年,秦孝公任命卫鞅为左庶长,实行第一次变法,主要有下列四点:

  (一)颁布法律,制定连坐法,轻罪用重刑。卫鞅把李悝所制定的《法经》在秦国公布实行,只是把“法”改称“律”(《唐律疏议》),增加了连坐法。就是在按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的户籍编制的基础上,建立相互告发和同罪连坐的制度,告发“奸人”的可以如同斩得敌人首级一样得赏,不告发的要腰斩。如果一家藏“奸”,与投敌的人受同样处罚;其余九家倘不检举告发,要一起办罪。旅客住客舍要有官府凭证,客舍收留没有凭证的旅客住宿,主人与“奸人”同罪。卫鞅还主张对轻罪用重刑,认为这样可以迫使人民连轻罪也不敢犯,重罪更不敢犯,这叫“以刑去刑”(《商君书·画策篇》、《韩非子·内储说上篇》)。汉代桑弘羊指出:“商君刑弃灰于道而秦民治,故盗马者死,盗牛者加,所以重本而绝轻疾之资也。”(《盐铁论·刑德篇》)卫鞅为了保护私有的耕牛和马,对盗窃牛马者判处死刑;为了统一度量衡,规定“步过六尺者有罚”(《史记·商君列传·集解》引《新序》)。卫鞅对轻罪用重刑,目的在于贯彻他制定的法令。《战国策》称赞卫鞅变法的成效是:“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治”,(《秦策一》)。《史记》又称赞其成效是:“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乡邑大治”(《商君列传》)。

  (二)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规定军功以在前线斩得敌人首级多少来计算,斩得敌人甲士首级一颗的赏给爵一级;要做官的,委以五十石俸禄的官职。官爵的提升是和斩得敌人首级的军功相称的。二十等爵制,是一种等级制,按爵位高低授与种种特权,包括占有耕地、住宅、服劳役的“庶子”和担任一定的官职等等,爵位高的还可以获得三百家以上的“税邑”以及减刑的特权(详见本书第六章第六节《秦的二十等爵》)。卫鞅还规定国君的宗族没有军功不能列入公族的簿籍,不能享受宗族的特权。“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史记·商君列传》)。占有田宅、臣妾(奴隶)的多少以及服饰穿戴,都必须按照爵位等级的规定,否则是要处罚的。

  (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秦国地广人稀,荒地比较多,所以商鞅在秦国把奖励开垦荒地作为发展农业生产的重点,和李悝在魏国“尽地力之教”有所不同。卫鞅变法令规定:“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史记·商君列传》)“本业”是指男耕女织的生产事业,“末利”是指商业和手工业。“复其身”,就是免除其本身的徭役;“收孥”,就是连同妻子、儿女没入官府为奴隶。卫鞅这样奖励一家一户的男耕女织的生产,是有利于小农经济的发展的。因为这种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农经济,是君主政权的经济基础。《商君书·垦令篇》,一连列举二十条鼓励垦荒的措施,其中就有不少抑商的政策。例如规定商人必须向官府登记各种奴隶(厮、舆、徒、童)的名字和数目,以便官府摊派徭役;还规定提高市上酒肉的税额,要让税额比成本高十倍;更规定加重关卡和市场上的商品税,不准私自贩卖粮食,防止商人垄断市场,牟取暴利。还 主张“一山泽”,由国家统一管理山泽之利。所有这些抑商政策,目的在于防止商人损害和破坏小农经济,扶助小农经济的成长。

  (四)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卫鞅为了推行变法令,打击儒家的复古思想,曾断然采取“燔《诗》《书》而明法令”(《韩非子·和氏篇》)的措施。同时下令禁止私门请托,禁止游说求官的活动。

  卫鞅这样厉行改革,必然会引起旧贵族的反抗,一时国都内“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后来这些人又前来阿谀说“令便”,卫鞅称之为“乱化之民”,“尽迁之于边城”(《史记·商君列传》)。

  秦国由于变法初步成功,在对外战争中不断取得胜利。公元前三五二年,卫鞅因功由大庶长升为大良造,相当于中原各国相国兼将军的官职。

  【卫鞅第二次变法】

  公元前三五○年,卫鞅进行第二次变法。这次变法是进一步从经济和政治上进行改革,目的在于进一步谋求富国强兵。主要有下列六点:

  (一)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史记》说:卫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商君列传》)。“开”就是开拓的意思。蔡泽说:商君“决裂阡陌,教民耕战”(《战国策·秦策三》)。“决裂”的目的是为废除井田制,董仲舒就曾指出:商君“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汉书·食货志》)。“阡陌”是指每一亩田的小田界,“封疆”是指每一顷田(一百亩田)的大田界,合起来可以总称为“封”。具体地讲,“开阡陌封疆”,就是废除井田制,把原来“百步为亩”的“阡陌”和每一顷田的“封疆”统统破除,开拓为二百四十步为一亩,重新设置“阡陌”和“封疆”。《说文解字》说:“六尺为步,步百为亩。秦田二百四十步为亩(末句,徐铉本无,徐锴本有)。”唐代《一行算法》说:“自秦孝公时,商鞅献三术,内一,开通阡陌,以五(当作”六“)尺为步,二百四十步为亩。”(《太平御览》卷七五○引)杜佑《通典》又说:“按周制,步百为亩,亩百给一夫。商鞅佐秦,以一夫力余,地利不尽,于是改制二百四十步为亩,百亩给一夫矣。”(《州郡典·雍州风俗》)可知这时“开通阡陌”,采用二百四十步为亩的大亩制,用来分授无田耕种的农民,依然实行着“百亩给一夫”的授田制度。早在春秋晚期,晋国六卿中的赵氏已废除井田制,改用二百四十步的大亩制,这时卫鞅变法,该是吸收了过去赵氏改革的经验,并进一步加以发展,适应了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这时卫鞅的改革,是在秦国境内正式废弃井田制,确认自耕农的土地所有制,并扩大政府拥有土地的授田制度,促进小农经济的发展,增加地税收入。还必须指出,卫鞅这次对农田制度的改革,一方面是破除了旧的阡陌封疆,用法令形式废除了井田制,即所谓“坏井田,开阡陌”(《汉书·食货志》);另一方面是重新设置了新的阡陌封疆,用法令形式保护了土地私有制,所以后世有人说卫鞅“灭庐井而置阡陌”。《秦律》严禁对私有土地的侵犯。《法律答问》有一条律文:“盗徙封,赎耐。”就是把私自移动田界看作“盗”的行为,要判处耐刑(剃去鬓发),但允许出钱赎罪。接着又对这条律文解释说:“何如为封?封即田阡陌、顷畔封也,是非是而盗徙之,赎耐。何重也?是不重。”说明田界不应该这样“盗徙之”,这是对私有土地的侵犯,应该判处耐刑,并认为这种刑罚“不重”。

  (二)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卫鞅这时把许多乡、邑、聚(村落)合并为县,建置了四十一个县(《史记·秦本纪》,《商君列传》作“三十一县”,《六国年表》作“三十县”),设有县令、县丞等地方官吏(《商君列传》),还设有县尉(《商君书·境内篇》)。县令是一县之长,县丞掌管民政,县尉掌管军事。公元前三四九年“初为县有秩史”(《史记·六国年表》),就是在县官之下,开始设置有定额俸禄的小吏,从此县一级地方行政机构才正式确立。县制的普遍推行,是为了把全国政权、兵权集中到朝廷,建立中央集权的统一的政治体制,以便于巩固统治,发展小农经济。《商君书·垦令篇》说:“百县之治一形,则从;迂者不饰,代者不敢更其制(原脱”饰代者不“四字,从孙诒让校补),过而废者不能匿其举。”就是说,各县的政治制度都是一个形态,则人人遵从,奸邪的官吏不敢玩弄花样,接替的官吏就不敢变更制度,犯了错误而罢黜的官吏就不敢掩盖其错误行为。《垦令篇》还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民不劳”、“民不敖(遨)”,做到“农多日,征(征收赋税)不烦,业(农业生产)不败,则草(荒地)必垦矣”。

  (三)迁都咸阳,修建宫殿。这时秦国为了争取中原,图谋向东发展势力,把国都从雍迁到咸阳。咸阳位于秦国的中心地点,靠近渭河,附近物产丰富,交通便利。而旧都雍,旧贵族的习惯势力较大,不利于变法的开展。同时仿效中原各国国都的规模,修建冀阙(古时宫廷门外的一种高建筑,用以悬示教令)和宫殿。

  (四)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这是在公元前三四四年(秦孝公十八年)具体实施的,对于统一赋税制度、俸禄制度和发展商业,都有一定的作用。传世有这一年颁布的商鞅方升(现藏上海博物馆)。经上海市标准计量管理局测定,商鞅方升的内容,秦一升的容积为二百零二点一五立方厘米。又据这个升的铭文,容积是当时尺度的十六又五分之一立方寸,以此推算,每立方寸的容积为十二点二五七立方厘米。再由此推算,当时秦的一寸是二点三零五厘米,一尺是二十二点零五厘米(参见本书第六章第四节的“度量衡制的颁布和校验”)。

  (五)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公元前三四八年(秦孝公十四年)秦“初为赋”,这是按户按人口征收的军赋,就是云梦出土《秦律》所说的“户赋”,也称“口赋”,为汉代“算赋”的起源。《秦律》规定,男子成年要向政府登记,分家另立户口,并缴纳户赋。如果隐瞒户口,逃避户赋,就成为“匿户”,要严加惩罚。如果男子成年而不分家登记户口的,要加倍征收户赋。卫鞅曾下令:“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史记·商君列传》。当时卫鞅没有采取鲁国季孙氏那样“用田赋”(按田亩征赋)的办法,而采取按户按人口征赋的办法,这是为了奖励开垦荒地,发展农业生产,增加赋税收入。杜佑指出这是“舍地而税人”(《通典·食货典·赋税上》);马端临也说,这是由于“任民所耕,不计多少,于是始舍地而税人”(《文献通考·田赋考·历代田赋之制》)。《商君书·垦令篇》说:“禄厚而税多,食口众者,败农者也。则以其食口之数,赋(原误作”贱“,从孙诒让说改正)而重使之,则辟淫游情之民无所于食。”这是说,俸禄厚而收入田租多的,家中养着众多吃闲饭的人,这对发展农业生产不利。政府按“食口”征收口赋,并加重他们的徭役,那末这些游荡懒惰的人就没处吃饭。这说明卫鞅采取这项措施目的之一,是为了限制官僚地主豢养的食客的数目。但是,征收口赋的结果,受害最大的还是广大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因为这样大大增加了贫苦劳动人民的负担。卫鞅规定一家有两个成年男子的必须分家另立户口,否则就要加倍征赋。这是为了确立以一夫一妇为单位的农户,以便于开垦荒地,扩大农业生产,增加赋税收入。这种对不分家的成年男子加倍征赋的法令,有助于小农经济的发展,但是给贫苦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汉代初年贾谊就说:“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家贫子壮则出赘。”(《汉书·贾谊传》)就是说,比较富裕的人民,子弟一到壮年就分家另立门户;贫苦的人民因为负担不了户赋,只能典质给富户成为家奴性质的“赘婿”了。

  (六)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由于秦国的西南和西北都是少数部族,秦国统一了许多少数部族地区,因而秦国残留的戎狄风俗是较多的。这时卫鞅按照中原的风尚、习俗把残留的戎狄风俗革除,目的还是在于加强统治。

  公元前三四○年卫鞅设计生擒魏将公子昂,大破魏军,迫使魏国交还一部分过去夺去的西河地。卫鞅由于这个大功,受封於商(今陕西商县东南商洛镇)十五个邑,号为商君。

  【卫鞅变法的成功及其被杀害】

  卫鞅的第二次变法,从经济上和政治上进一步剥夺了旧贵族的特权,损害了旧贵族的利益,结果太子也犯法了,卫鞅因此对太子的师傅公子虔等用刑,于是遭到公子虔等人的强烈反对。公元前三三八年,秦孝公去世,太子即位,即秦惠王。公子虔等人告发卫鞅“欲反”,秦惠王要逮捕他,他回到封地商邑发兵抵抗,出击郑(今陕西华县)。但因寡不敌众,被秦兵杀死于彤(今华县西南),并被处以车裂的刑罚。

  卫鞅吸取了李悝、吴起等法家在魏、楚等国实行变法的经验,结合秦国的具体情况,对法家政策作了进一步发展,后来居上,变法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他进一步破除了井田制,扩大了亩制,重农抑商,奖励一家一户男耕女织的生产,鼓励垦荒,这就促进了秦国小农经济的发展。他普遍推行了县制,制定了法律,统一了度量衡制,建成了中央集权的君主政权。他禁止私斗,奖励军功,制定二十等爵制度,这有利于加强军队战斗力。他打击反对变法的旧贵族,并且“燔《诗》《书》而明法令”,使变法令得以贯彻执行。由于这一切,秦国很快富强起来,奠定了此后秦统一全中国的基础。正如汉代王充所说的:“商鞅相孝公,为秦开帝业。”(《论衡·书解篇》)卫鞅变法对此后秦国以及秦代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云梦出土的《秦律》就是在这个变法的基础上修订、补充、累积而成。《秦律》也多处讲到连坐法,例如户籍登记有隐匿或不实,不但乡官要受罚,同“伍”的也要每户罚一盾,“皆迁之”(即罚戍边)。《秦律》也把镇压“盗贼”放在首要地位,并对轻罪用重刑。例如盗取一钱到二百二十钱的要“迁之”,盗取二百二十钱以上和六百六十钱以上要分别罚作刑徒,盗牛者要罚作刑徒,盗羊或猪的也有相当的惩处,甚至偷采别人桑叶不满一钱的也要“赀徭三旬”(即罚处徭役三十天)。对五人以上的“群盗”则追捕处罚更严。同时《秦律》还有许多对各种逃亡者追捕处罚的规定。

李悝,约生于周定王介十九年(前450年),卒于周安王骄十二年(前390年),又名李克,魏文侯时曾为上地之守。上地,秦国灭魏后改为上郡,地处今陕西省北部的黄河以西一带,芷是战国时期魏秦两国交界地区。魏文侯十三年(前434年)、十六年(前431年)、十七年(前430年)、二十四年(前423年),魏秦两国在这里进行了激烈的战争。守,既是地方的最高行政长官,又是地方的最高军事统帅。李悝在担任上地守期间,有施展其军事才能的条件,他鼓励人民习射以便防御秦人之侵袭,令人民因民事纠纷而兴讼者,都以射箭来解决。射中者胜,不中者败。由于他有这一奇特的规定,于是上地人人善射,后来并因此而大败秦人。
  李悝是孔丘门徒子夏的学生,受过儒家思想的熏陶,并发展了儒家思想,所以《汉书·艺文志》儒家类著录了李克七篇。李悝曾相魏文侯及武侯,使国富兵强,为战国初期有数的政治家之一,是一个由儒家转为法家的人,严格说他是法家的始祖。他在相魏期间,对魏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起了重大的作用。他在魏国主持的变法,开各国变法之先声。总观他一生的业绩,可称得上我国封建社会的名臣贤相。但使人感叹的是,正如郭沫若所说:"可惜的是这样一位重要人物,司马迁的《史记》却不为之立传,他的思想渊源和生活出处我们不能知其详了"。
  李悝生活的年代,正是战国初期。封建经济已经占据社会经济生活的主导地位。经济基础的深刻变化必然引起上层建筑的相应变化。由于新建立的封建政权,面对着奴隶主贵族势力的强烈反对,为了巩固和发展封建国家的经济基础,打击奴隶主贵族的复辟势力,确保新兴地主阶级的统治,战国初期各个国家纷纷掀起变法运动。而李悝是这一时期第一个进行变法的人。
  以尽地利平籴政策
  李悝认为统治者要想富国强兵和稳定社会秩序,必须鼓励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封建国家的赋税收入。所以,他提出"尽地利"的主张。要求尽可能地开垦荒地和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尽地利必须首先调动人民生产的积极性,生产积极性产生的前提,必须给农民一些生产和生活的条件。
 
  李悝的这一思想,几乎被当时各国封建统治者所接受。如楚国吴起变法,凡封君的子孙已传三世的取消爵禄。凡无能的官吏和不需要的官职一律裁减。如秦的商鞅变法,凡宗室非有军功不得有名位,尊卑爵禄的等级,要按军功重新规定,各依等级占田宅、臣妾(奴隶)和穿着衣服。废除了世卿世禄制度,重新确立以军功为标准的等级制度。
  制定法经流传后世
  春秋战国时期,"礼治"和"法治"是奴隶制和封建制两种政治体制和统治方法的对立。战国初期,进一步实行法制,巩固封建政权是十分必要的。为了推行"法治",李悝总结了新兴地主阶级在各国的立法经验,编了一部《法经》。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
  《法经》早已失传,《晋书·刑法志》和《唐律疏议》保存了其篇目,明代董说的《七国考》引桓谭《新论》披露了部分内容。从这些资料来看,《法经》是由李悝起草或编纂的一部法典,历代封建统治者将其视为首创,作为立法的样板,故称《法经》。
  《法经》有六篇,即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盗法是关于处理盗窃抢劫财物的条文。贼法是关于毁法叛乱,行凶杀人的条文。捕法是关于捉盗和贼的条文。囚法是关于关押盗和贼的条文。杂法包括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徒禁、金禁、禁止蝓制等七项内容。所谓淫禁就是禁止荒淫,凡丈夫有一妻二妾的要处腻刑(即割耳),丈夫有二妻的处死刑,妻有"外夫"的要处宫刑(即幽闭)。所谓狡禁就是禁止盗窃符、玺和禁止议论国家法令。凡是盗窃符(虎符)的要处死刑,籍没全家为奴隶。盗窃玺(官印)的要处死刑。议论国家法令的,要处死刑,并要籍没全家和妻家为奴隶。所谓城禁就是禁止越城,一人越城的要处死刑,十人以上越城的要杀死其全乡和全族的人。所谓嬉禁就是禁止赌博,凡赌博的处罚金。如果太子赌博"处笞刑"(用竹鞭打),如果处笞刑后再不停止赌博,便可改立太子。所谓徒禁就是禁止群众集居,群众集居一日以上的要查问,三日四日五日的要处死刑。所谓金禁就是严惩贪污。丞相受金(即贪污)的,丞相的左右要处死刑。犀首(魏官名,相当于将军)以下受金的要处死刑。但贪污黄金在一镒(普通说法为二十四两)以下的只处罚,不处死。还有禁止"淫侈腧制",就是禁止所用器物超越等级制度,如果大夫之家有侯所用物的要全族处死。具法是根据特殊情况加重或减轻刑罚的法律‘在减律中规定:凡年岁十五以下的,罪大的减三等,罪小的减一等。年岁六十以上的,小罪的酌情减轻,大罪按法理减轻。
  从以上记载可以看出:
  第一,李悝制定《法经》是为了维护和巩固封建专制政权的统治,是用法律来保护地主阶级经济利益和镇压广大农民阶级的反抗。凡属危害封建政权和侵犯君主尊严的行为,如盗符、盗玺、越城、群相居、议论国家法令都被视为严重的犯罪,不仅本人处死,甚至夷族夷乡。同时还以严刑惩治议论国家法令的人,以确保政策法令的贯彻和思想的统一。在封建刑法中,以思想、言词论罪,开始于李悝的《法经》。
  第二,贯穿了早期法家的主张,"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的法制原则,反对奴隶主贵族的等级特权制度,主张打破礼和刑不可逾越的界限,规定了太子犯法要受笞刑,丞相受贿左右伏诛,将军受贿本人处死。但与此同时,《法经》又正式确认了封建的等级制度,明确规定大夫之家如果有诸侯享用器物,便以26制的罪名,判处最严重的族刑。
  第三,打击了魏国奴隶主贵族势力的反抗。当时的魏国奴隶制残余十分严重,没落的奴隶主贵族还有相当大的势力,他们不断地进行破坏性的活动。《法经》关于惩治杀人的规定,矛头主要就是针对奴隶主贵族的。在奴隶制时代,奴隶主贵族可以杀害奴隶、迫害新兴地主而不受法律的约束和制裁。《法经》则宣布任意杀人是犯法的,要治罪处刑。从而限制了奴隶主贵族的暴行,打破了保护奴隶主贵族特权地位的传统。此外,关于"狡禁"和"城禁"以及严禁议论国家法令的规定,也包括有打击奴隶主贵族复辟活动,巩固地主阶级统治的含义。
  第四,《法经》也体现了"重刑轻罪"的精神,对于人民群众哪怕是最轻微的反抗或违犯封建秩序的行为,都要予以严刑镇压。如:窥视宫殿者要截足,路上拾遗的要断脚趾。这种重刑轻罪的精神,一直为法家所奉行,至韩非遂进一步发展成"刑以上刑"的理论。但是李悝不是为罚而罚,而是借助法律的强制力,推行变法的主张,是为了一定的政治路线和阶级斗争的需要服务的。因此《法经》表现出来的"严刑峻法",完全是以国家政策为根据,以地主阶级专政的需要为准绳,否则就无法巩固封建政权。见于《法经》的刑罚手段有笞、诛、膑、刖、夷族、夷乡等。李悝制定的《法经》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较为系统的封建法典,它充分地表现了维护地主阶级专政的实质,并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律的原则和体系。《法经》是集春秋时期新兴地主阶级主持下各国立法之大成,而且对后人影响极大。商鞅变法实行的"连坐法"就是《法经》中"徒禁"的进一步发展。《唐律疏议》曾记载说,李悝著《法经》,商鞅传授,改法为律。汉相肖何又增户律(婚姻、赋税)、兴律(擅兴徭役等)、厩律(畜牧马牛之事)三篇,谓九章律。这说明《法经》的确是封建法律最早的蓝本。
  总之,李悝不愧为我国历史上改革时代的杰出人物,他的"尽地利之教","平籴"政策,重农思想,任人为贤的精神,不仅使魏国称雄于诸侯,而且成为整个封建社会中每个王朝治乱振兴的基本国策。他编著的《法经》,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为系统的封建法典,印记在我国的历史之中。

  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相继改革以图强,在变法改革中,以秦国的商鞅变法最为显著,在军事上的改革却以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为最。赵武灵王的文治武功并非出类拔苹,但却是他向塞外少数民族学习,对传统的兵制兵服进行了大改革,从而在历史上留下了深远的影响。

  赵武灵王在进攻中山之前,采取于十分审慎的布置。尽管与周边无战事,并派使臣同时出访秦、韩、楚、魏,齐,但他仍然调集部分兵力戒备边境,以防不虞。万事俱备之后,他开始了进攻中山之役。吸取上次进攻失败的教训,这次他采用分路进攻的作战方针。先遣两军由中山西部进攻,然后主力分成三路由中山南部五面突袭。这一仗,赵铁骑大显威风,疾如闪电势若骤雨,很快就占领了中山国大片国土,而且险要尽得,中山国都处于赵军兵锋之下。中山国被迫请和,割让南部四邑,失去三分之一的国土。从公元前305年到前300五年里,赵军先后五次进攻中山,次次以中山割地告终,最后终于把中山这个一度名闻天下的小国从中国的版图上抹去了。从此赵国东西南北合为一块,喉中无梗,眼中去钉,可以专心对外。

  平灭中山之后,赵国骑兵再次大败楼烦王,并在北边大修城池,先后修了赵王城和夫人城。同时,两条边境长城也渐次竣工,赵国北疆至此无虔。

  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改变了中原各国的军事作战方式,从此战车这种作战方式退出了历史的舞台,被骑兵所取代。此后,赵国名将辈出,成为东方六国中唯一可以与秦国相抗衡的大国,直至长平之战。


战国时期,哪一次改革为秦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朋友:是商鞅变法 战国时期秦国的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郡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为左庶长,开始变法。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

战国时期哪次改革
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相继改革以图强,在变法改革中,以秦国的商鞅变法最为显著,在军事上的改革却以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为最。赵武灵王的文治武功并非出类拔苹,但却是他向塞外少数民族学习,对传统的兵制兵服进行了大改革,从而在历史上留下了深远的影响。 赵武灵王在进攻中山之前,采取于十分审慎的布置。

中国古代历次改革的内容有哪些?
1、李悝变法 李悝变法是指战国时期魏国的魏文侯当政时,任用李悝为相,进行变法改革。李悝在政治上主张废止世袭贵族特权,选贤任能,赏罚严明。经济上主要实行尽地力、平籴法。极大地促进了魏国农业生产的发展,使魏国因此而富强。为了进一步实行变法,巩固变法成果,汇集各国刑典,著成《法经》一书,以...

中国从古至今有哪些改革
一、商鞅变法(战国)1. 目的:富国强兵。2. 时间:第一次改革始于公元前356年,第二次改革始于公元前350年。3. 内容:- 实行什伍、连坐制度。- 奖励耕织,重农抑商。- 奖励军功,按军功大小给予赏赐。- 废除井田制,开阡陌。- 推广县制,废除分封制。- 统一度量衡。- 移风易俗。4. 作用:...

中国历史上三大改革 中国历史上有哪三大著名的变法
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变法是宋神宗时期,王安石发动的旨在改变北宋建国以来积贫积弱局面的一场社会改革运动。变法自熙宁二年(1069年)开始,至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结束,故亦称熙宁变法、熙丰变法。王安石变法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机为目的,以"理财"、"整军"为中心,涉及政治、经济、军事...

战国时期还有哪些国家改革
答案: 解析: ①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迅速发展,社会经济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土地私有制的确立,进一步削弱了人身依附关系,引起了阶级关系的变化。新兴的地主和自耕农出现,要求打破束缚,进一步解放生产力。而经济基础的变化,必然会引起上层建筑的变革。因此,改革变法的根本原因...

中国从古至今有哪些改革
1、目的:富国强兵。2、时间:第一次改革始于公元前356年 内容:①实行什伍、连坐制度。②奖励耕织,重农抑商。③奖励军功,按军功大小给予赏赐。时间:第二次改革始于公元前350年 内容:①废井田,开阡陌。废除井田制,国家承认田地归私人所有,准许土地自由买卖;②推广县制,废除分封制。把全国分为...

中国近现代史上有哪几次改革?
五、改革开放 改革开放,是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国开始实行的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政策。中国的对内改革先从农村开始。1978年11月,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实行“分田到户,自负盈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包干),拉开了中国对内改革的大幕。在城市,国营企业的自主经营权得到了明显改善。

中国历史上有哪些变法与改革,其内容和意义是什么呢?
一、春秋时期齐国管仲改革 内容:改革内政,发展生产,改革军制。意义:使士、农、工、商各就其业,从而使部落的残余影响被彻底革除,行政区域的组织结构更加精细化,并且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使齐国强盛,齐桓公确立霸业。二、公元前356年,秦国商鞅变法 内容: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

从春秋战国到南北朝时期发生了哪三次著名的改革
管仲改革:春秋时期齐国的一次改革。内容:“案田而税”,就是把田地按土质好坏,产量多少分为若干等级,按等级高低,征取数量不等的租税;“作内政而寓军令”,就是把居民的组织和军队的编制统一起来;士农工商分居,职业世代相传,保证了社会生产,也避免人们因谋职业而使社会动荡不安。一个反面的:王莽...

科尔沁左翼中旗13315749263: 战国时期和北朝时期各有一次对历史影响巨大的社会变革,其名称分别是什么 -
岳贞卡洛:[答案] 战国时期的那次变革是:商鞅变法;南北朝时期的那一次变革是:北魏孝文帝改革;具体情况如下: 春秋战国时期改革:统治者顺应形势进行的一系列改革(从相地而衰征到商鞅变法) 目的:顺应形势或生产力发展要求,巩固统治,富国强兵 作用...

科尔沁左翼中旗13315749263: 战国时期最切底的改革是哪一次?
岳贞卡洛: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各国改革中最彻底的改革,秦在春秋时期,社会经济的发 展落后于山东各大国.土地私有制产生的赋税改革,也迟于山东各国很多.可是这时, 秦国...

科尔沁左翼中旗13315749263: 在战国时期的改革中.影响最大的是哪一次改革 -
岳贞卡洛: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10分) 材料一 战国时期的改革中,影响最大的是公元前356年,商鞅在秦国的变法. 材料二 经过变法,秦国富强起来,国力大增,为以后兼并六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根据材料一,指出在战国时期的改革中,...

科尔沁左翼中旗13315749263: 我国古代的改革中,要数在战国时期和南北朝时期的两次改革最为有名,是哪两次改革? -
岳贞卡洛:[答案] 战国时期的是:商鞅变法;南北朝时期的是:魏孝文帝改革.

科尔沁左翼中旗13315749263: 在我国古代的改革中,要数发生在战国时期和南北朝时期的两次改革最为有名1.这是哪两次改革?2.这两次改革的目的各是什么?3.在当时分别起到了什么作... -
岳贞卡洛:[答案] 春秋战国时期改革:统治者顺应形势进行的一系列改革(从相地而衰征到商鞅变法) 目的:顺应形势或生产力发展要求,巩固统治,富国强兵 作用:发展经济,增强国力,推动社会发展 南北朝时期改革:统治者对应民族融合形势而进行的改革如北...

科尔沁左翼中旗13315749263: 战国时期,秦国的谁进行变法改变了这一土地 -
岳贞卡洛:[答案] 商鞅变法是商鞅在秦孝公支持下,于公元前356年(一说为前359年)在秦国实施的改革,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6年,第二次开始于公元前350年.此次变法是中国战国时期各国改革中最彻底的改革,对战国末年秦国的崛起发挥了重要的...

科尔沁左翼中旗13315749263: 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的改革与变法?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的改革?如 齐 邹忌改革 -
岳贞卡洛:[答案] 春秋时期重要的改革: 公元前685年,齐国管仲改革,管仲辅佐齐桓公,采取措施: 1.政治上,国野分治,士农工商分业定居. 2.军事上,建立军政合一的军事体制. 3.经济上,实行“相地而衰征”,盐铁官营等措施. 结果使齐国达到富国强兵的...

科尔沁左翼中旗13315749263: 战国时期和北魏时期,我国分别发生了哪两次著名变发或改革? -
岳贞卡洛:[答案] 李悝变法吴起变法邹忌改革申不害改革商鞅秦是一个文化比较落后的西方部落,曾“破西戎,有其地”,周幽王时,为犬戎所败.平王东迁,秦国“救周有功,赐受、丰之地,列为诸侯”.其民“好稼穑、务本业”,“号称陆海,为九州膏...

科尔沁左翼中旗13315749263: 解析:本题考查春秋战国时期四次改革或变法的性质.管仲改革发生于春秋初期,属奴隶主阶级的改革;李悝变法、吴起变法、商鞅变法发生在战国时期,... -
岳贞卡洛:[答案] 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 季康子欲以田赋(以田出赋),使冉有访诸仲尼,仲尼不对,私于冉有曰:“求(冉有名)来,汝不闻乎?先王制土,籍田以力……先王以为足.若子季孙欲其法也,则有周公之籍(指籍田之法)矣;若欲犯法,则苟(苟:急...

科尔沁左翼中旗13315749263: 春秋战国时期,是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社会大变革的时期,新兴的地主阶级在各国掀起变法运动,其中最著名的是哪次变法?概括这次变法的内容和作用?... -
岳贞卡洛:[答案] 战国时期最著名的变法是商鞅变法.结合所学可知,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有:承认土地私有;奖励生产;奖励军功;推行县制.土地私有:用法令的形式保护土地私有制,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奖励生产: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促进经济的发展.奖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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