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案例

作者&投稿:巫府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合同法案例~

1、服装厂有权解除合同,因为服装厂行使的是法定的合同解除权。法定的合同解除权的事由之一是迟延履行,按《合同法》第94条第(三)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相对方催告后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对方得解除合同。本案中约定的履行交货义务的期限是4月15日,但纺织厂经服装厂几次催告,并在8月10日之前一直未履行合同,应视为在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因此服装厂有权解除合同。
2、法院不应支持纺织厂的主张。因为按照《合同法》第96条,法定合同解除权是形成权,形成权是单方意思即可发生法律效力的权利,因此服装厂的解除合同的意思(即5月20日的通知)到达纺织厂即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形成权的行使不须对方同意。
3、服装厂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因为按照《合同法》第97条,合同解除后,解除权人有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本案中服装厂因对方迟延履行而从别的渠道进货造成损失,该损失因纺织厂违约而起,因此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运动鞋)买卖合同关系,基于有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已不存在效力上的瑕疵,因此该买卖合同有效;侵权法律关系,因“有毒运动鞋”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属于侵权法律关系;
乙方的辩称没有道理,合同具有相对性,但本案中甲购买运动鞋的实际使用者是家中亲属,即便不属于民法意义上的亲属,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因此,经营者乙的说法没有道理。
无道理。甲方向畅达快递公司主张赔偿的依据是“侵权损害”,即便双方不存在合同关系,丙造成甲方损害的行为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主张赔偿,且丙公司与快递员系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为此事承担责任,再向劳动者追偿。
本案应当由运动鞋的销售者乙和快递运输公司丙共同承担甲方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等,销售者应为甲退换商品以及其他合理请求。

一、试问:租期届满之后甲乙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答:属于租凭合同关系;
试问:租期届满之后甲乙的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如何确定?
答:不定期租凭,以上都是合同法关于租凭合同的规定。
二、试问:5月15日,乙将彩电出租给了丙,则该行为属于何种性质?
答:试用期出租视为同意购买,其出租行为属于与丙订立了租凭合同
试问:5月15日,乙将彩电委托给专修彩电的朋友丁代为试用,则该行为属于何种性质?
答:仍然属于试用行为,试用期满再决定是否购买。
三、试问:此时合同是否成立?
试问:此时所成立的合同标的是10吨还是9吨?
答:已成立,合同标的是9吨。因为10吨的合同是电话订立不符合约定的书面形式,所以并不成立,甲发9吨货后,乙受领,属于用默示的方示进行了要约、承诺,并且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或者当事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案中甲乙仅就9吨的货物履行了发出和接受义务,所以仅在9吨的范围内成立。

  合同法案例:

      Adam是一个未成年人,为了与Ann订婚他预定了一个价值昂贵的价值,当然在他的能力范围之内。结果事后,珠宝商却拒绝交货,理由是Adam是未成年人不具有订约的能力,所以合同无效。
     (a)问双方合同成立了没有?Adam能不能要求珠宝商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答:双方的合同不成立,Adam不能要求珠宝商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不成立的原因是合同行为属于民事行为的一种。就合同行为而言,一个有效的合同必须:

  1. 缔约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 按法律规定需要具备相关形式要件的,符合形式要件。

而根据我国法律,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从事与其行为能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显然买昂贵的戒指属于大宗交易,超出了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所以合同不成立。




刑法共同犯罪案例分析
李某仅打击刘某臀部、腿部,无致死可能性,主观上具有故意伤害的故意,构成故意伤害罪(致死)。因此,根据犯罪共同说,张某和李某分别实施了不同的犯罪,不成立共犯。

刑法 共同犯罪案例分析
李某与张某是在故意伤害这部分构成共同犯罪,但经法医鉴定死亡原因是严重脑挫裂所致,张某的行为超出故意伤害的共同故意,故张某是故意杀人,李是故意伤害。

司法考试刑法案例分析:犯罪中止及共同犯罪
赵上班后告知徐某,徐某回家后,拿出家中密藏的未被检察院查出的现金5000元,又向同厂职工、邻居借了5000元,于当晚送到了赵家,赵、李收下了1万元现金。被告人李某拿到钱后,想方设法把余的案子争取到由自己办,并在提审被告人余某时,支走同去的书记员,告诉余某如何在法庭上回答问题,由于徐某借钱的职工中有一...

法学共同犯罪案例分析,求助啊求助 最好能展开说一下。加分
二被告系共同犯罪,虽然受害者死亡的原因是锐器致伤胸部,导致心脏破裂、大失血死亡,也就是这个死亡行为是因为张小忠的行为引起的,但是张加涛的殴打行为压制了受害人的反抗,但是张加涛的行为对死亡是具有帮助和促进作用的,所以针对死亡结果的产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青少年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案例 在线等
面对中学生刘于漫被歹徒挟持,4名高中生不顾个人安危,上前欲解救女生,不料4人均被庞持刀刺伤,导致2人死亡2人负伤。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历来为人所推崇。4名高中生的义举,让人热血奔涌,无比感动。一个社会敢于同不法分子做坚决斗争的人越多,这个社会就会越发充满正气,越发安定和谐。

关于共同犯罪的刑法案例题,求解答?
1、AB不成立共同犯罪。A虽伙同B一起去吓D,但是根据D吓晕后A说:他有心脏病,可见D的死亡,A是有预见的。所以A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B清理现场的行为,属于过失致人死亡。AB都需要对D的死亡结果承担责任。2、C不构成犯罪,C的行为不可能对A\\B造成伤害。E也不构成犯罪。

同法院同案不同判法院如何处理
同法院同案不同判的情况下,法院应通过内部自查、专业讨论、案例指导等方式,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和一致性。同时,加强外部监督与制约,提高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中华人民...

来个有关必要共同诉讼的案例分析吧,谢谢呀~
与甲、乙村同为共同原告。�4�甲、乙村与a县丁造纸厂达成的调解协议没有法律效力,因为在必要共同诉讼中,部分诉讼人的行为须经全体共同诉讼人承认,始发生法律效力。�5�法院可重新就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人民法院应及时判决。

同案检索在哪搜案例
2、搜索案例无讼APP在经过改版后的使用也非常便利,当我们需要搜索时,可点开该软件输入相关案例的关键词进行搜索,可根据案例发生的时间地点或者是相同类别进行搜索。3、法律分析:打开无讼软件,输入案例的关键词进行检索。选择相关的案由、关键词、律所进行查询。检索完成后,选择要查看的案例。点击查看...

什么叫同案同判原则
同案同判原则是指,一旦确定待决案例与指导性案例属于同案范畴,那么就应该对待决案件做出与指导性案例相同的法律处置。这里所言相同的法律处置主要是指对待决案件的法官要给予类似案件相同的法律认定并做出相应的或者肯定或者否定的法律后果的裁判,而不是做出数量上相同法律后果的裁判。同案同判,不同案不...

唐山市13914446436: 合同法案例 - 搜狗百科
尔唐盐酸:[答案] 1以标的物的交付地作为履行地点 2不能解除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主体合格,买卖合同有效 3由乙承担.因其保留所有权 4 可以对挖掘机行使留置权, 5乙公司能要求解除合同, 6解除合同的权利,并追甲违约责任 7丁公司在哪里啊

唐山市13914446436: 关于合同法的案例题.A县的甲公司与B县的乙公司于2001年7月3日签订一份空调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进100台空调,每台空调单价2000元,乙... -
尔唐盐酸:[答案] 答:(1)乙公司以甲公司构成预期违约为由而行使合同解除权,合同解除后可主张违约责任.(2)B县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因为B县为合同履行地法院.(3)由甲公司承担.因为在代办托运的买卖合同中,风险自交第一承运人...

唐山市13914446436: 合同法案例分析...1、德国建筑商A 于2003年8月底与美国生产商B联系,要求美国生产商B向其报4万吨钢缆的价格,并明确告诉美国生产商B,此次报价是为... -
尔唐盐酸:[答案] 一、一般来说美方的要约已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本案中,德国建筑商2003年8月底的行为系要约邀请,其在美方同年10月2日发出的撤销9月10...

唐山市13914446436: 合同法的几个简单案例分析 -
尔唐盐酸: (1)汽车买卖合同有效.因为双方主体资格有效,订立合同的程序、标的物均合法.(2)卡车受损应由工厂承担责任,因为根据《合同法》142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本题卡车尚未交付,受损的风...

唐山市13914446436: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钱某在外地工作,将儿子送入北京一学校上学,并托北京的同学孙某抽空去照顾儿子的生活,孙某非常尽心,常去照顾钱某的儿子的... -
尔唐盐酸:[答案] 1.江某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权利已经转移的情况下不可以...

唐山市13914446436: 合同法问题案例甲、乙、丙、丁计划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为唯一有限合伙人.在拟合伙协议时,甲说出资现金12万元,并参与日常工作,按劳务作价5000... -
尔唐盐酸:[答案] 1、不可以.甲是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合伙企业法64条) 2、可以退伙.有限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仅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不需要以个人的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其退伙不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只需通知即可. 3、不可以...

唐山市13914446436: 合同法案例 -
尔唐盐酸: 根据合同法第71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在本案中,由于乙公司冷库已满,提前接收蜜桔会导致蜜桔腐烂,损害乙公司利益,因此有权拒绝果农甲的提前履行.根据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本案中,显然蜜桔腐烂是在甲向乙交付之前.同时,乙公司作为买受人在拒绝接受时的保管义务在此时并不能成立,因此,果农甲的损失由甲承担.

唐山市13914446436: 合同法 - --案例!
尔唐盐酸: 1、乙工厂登记的商业广告属于要约;甲愿以5万元购买该车是承诺;合同成立的时间:2004年5月15日. 2、甲和乙在2004年5月15日签订的书面协议,合同于当日生效. 3、应由工厂承担.因为汽车属于动产,动产在未交付前,其所有权还属...

唐山市13914446436: 合同法的一个案例 -
尔唐盐酸: 一、该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二、乙公司的行为不属于违约.因为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的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在本案例中,甲公司未办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未履行其义务,那么乙公司当然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即有权拒绝支付余款.希望我的答案令您满意,张亮律师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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