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法制建设取得的成就

作者&投稿:有娄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新中国成立以来 中国法制建设 取得德进步~

光辉的足迹
60年,光辉岁月弹指挥间,60年,中华大地沧桑巨变。
2009年,我们伟大的祖国迎来了她的60岁生日。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饱经战争沧桑与落
后苦难的中国人民终于重新站起来了!中国像一只巨龙一
样,以一个大国的身份重新屹立于世界东方!
那时的中国,民生凋敝,经济严重落后,国家事业百
废待兴,政府和人民面对一个满目疮痍的中国面孔,并没有
畏缩,勇往直前,仅仅用了三年的时间就恢复了国民经济,涌现出一批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
经过三年的经济恢复,国民经济得到根本好转,工
业生产已经超过历史最高水平,但是我国那时还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许多工业产品的人均拥有量远远低于发达国家。

为了有计划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我国政府开始编制发展国民经济的五年计划。第一个五年计划从1953年开始执行,它成为我国工业化的起点。
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时,我国的工业化水平是极低的。出行用的自行车,人们叫它“洋马”,点火用的火柴,人们叫它“洋火”,钉东西用的钉子,人们叫它“洋钉”。因为那时的中国人没有见过这些新奇的东西,也不会造,都是从西洋传过来的。那个艰苦的年代,我没有经历过,但从我看过的资料片中完全能够体会,当时的中国人民依旧生活在极端贫穷之中。
光阴如水,岁月如梭。时光来到了2009年,我正在电视机前,收看着中国第三个南极科考站落成的新闻。又是一个重大成就,我开始浮想联翩,我想起了祖国成功举办了第二十九届夏季奥运会,想起鸟巢,想起了奥运健儿们的英姿,我想起了祖国接连成功发射了神州五号、六号、七号载人航天飞船,想起太空,想起了中国已经成为世界航天领域举足轻重的一员,我想起了改革开放整整三十年里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保持年均10%的增幅,想起中国国力,想起中国已经成为这个世界综合国力第六的国家,想起新中国成立的这一甲子中国的国际地位迅速的、不断地提升,想起新中国历史,想起了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光辉的足迹!

建国60周年手抄报资料

1950年 土地改革运动开始

镇压反革命运动开始

10月 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

1951年 西藏和平解放

1952年 土地改革完成

1953年 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实行

抗美援朝战争结束

1954年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颁布

1956年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

我国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1957年 中国共产党进行整风,反右派斗争开始

1958年 “大跃进”运动、人民公社化运动

1959年 “反右倾”斗争

1964年 我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

1966年 “文化大革命”开始

1971年 林彪反革命集团被粉碎

联合国恢复我国合法席位

1972年 中美、中日关系开始正常化

1976年 四五运动

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文化大革命”结束

1978年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

1982年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

1987年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

1992年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

1997年7月1日 香港回归,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式成立

9月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

1999年12月20日 澳门回归,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正式成立
2001年北京申奥成功

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加快了我国的对外开放,完善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使之国际化。

2003年我国首次载人航天飞行,神舟”五号载人飞船安然着陆我国首次载人航天飞行获得圆满成功 。并于2005年10发射“神舟”六号载人飞船。

铁路进藏:西藏铁路已经全面开工建设,实现了世界屋脊一小段西藏历史一大步

2004年第28届奥运会我国体育健儿在奥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

解决了13亿人口的温饱问题,基本上实现了小康水平,

中国GDP:13年跨越10个万亿元台阶,综合国力进一步增强

2008:成功举办奥运

1、创造性地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在改革开放新时期,邓小平提出:“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其中重要一项原则就是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而且将其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为不可动摇的立国之本。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既不同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专政,
也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资产阶级专政,既能发扬人民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也能运用国家的力量、专政的力量,保障人民的政治地位和权利,是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是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伟大政治创造。
2、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巨大的制度优势和自我完善能力,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3、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全国政协完成了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正式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它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囿于党派利益、阶级利益、区域和集团利益决策施政导致社会撕裂的弊端。
4、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经历了长时间的探索和实践。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对于加强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关系,维护国家统一,加快民族自治地方发展,促进少数民族社会进步,起到了重要作用。



5、不断丰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中国已逐步形成了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广大人民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对所在基层组织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民主自治,已经成为中国最直接、最广泛的民主实践。
6、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民主集中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区别于西方资产阶级民主的一个显著标志。在这个制度下,人民享受着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时又必须用社会主义的纪律约束自己。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法制建设经历了不同的历史时期。

(一)废除国民党压迫人民的法律,建立人民的法制。

新中国一成立,就明确宣布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建立人民的法制。在新中国成立前夕,1949年2月,中共中央专门发出了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的指示。1949年9月,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共同纲领。共同纲领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废除国民党反动派政府一切压迫人民的法律、法令,制定保护人民的法律、法令,建立人民司法制度”。

新中国建立初期,由于还要肃清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残余势力,在立法方面采取的方针是“不宜追求制定一些既不成熟,又非急需的完备、细密的成套的法规,以致闭门造车”,而“应当按照当前的中心任务和人民急需解决的问题,根据可能与必要,把成熟的经验定型化,由通报典型经验并综合各地经验,逐步形成制度和法制条文,逐步地由简而繁,由通则而细则,由单行法规而形成整套的刑法、民法……”。(1951年5月11日,彭真同志在政务院会上的工作报告《关于政法工作的情况和目前任务》 按照这个方针,新中国成立初期制定了保护人民的法律。

为了妇女解放,废除封建的婚姻制度,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为了反对封建主义,解放广大贫下中农,在农村进行了土地改革,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了土地改革法,废除封建的土地制度。为了巩固人民民主政权,在总结镇反运动经验的基础上,1951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了惩治反革命条例。为了反对腐败,保持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在总结三反五反运动经验的基础上,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了惩治贪污条例,等等。

(二)逐步实行比较完备的法制,保护、促进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

1953年,肃清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残余势力的社会改革运动基本完成,国民经济从恢复到大规模有计划的建设时期,中央在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同时,提出今后“要逐步实行比较完备的人民民主的法制,来保护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并提出,“应该加强全体国家工作人员和全体人民的守法教育,加强立法工作和司法工作”。(1953年9月16日,彭真同志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上的工作报告《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1956年党召开第八届全国代表大会,八大通过的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提出:“由于社会主义革命已经基本完成,国家的主要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国家必须根据需要,逐步系统地制定完备的法律”。当时对法制建设进行了研究,法制建设包含什么?概括为两句话,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不仅是立法,而且要依法。

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1953年2月制定了选举法。1954年在普选的基础上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制定了五部国家机构的组织法,包括全国人大、国务院、地方人大和人民委员会、法院和检察院的组织法。我国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当时,党和国家对法制建设是重视的,不但对立法重视,对守法也是重视的。

就立法工作来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后,当时彭真是副委员长兼秘书长,主持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工作。他在向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第一次讲话中就提出,“常委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立法,可以分为起草法律、审查修订法律和解释法律三个方面”,并提出,“我们现在先起草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当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把立法作为中心任务。为了发扬基层民主,1954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为了保护公民人身自由,防止乱捕、乱拘,根据宪法第89条的规定,1954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逮捕、拘留条例,对逮捕、拘留的条件,执行逮捕、拘留的机关,逮捕、拘留的程序和拘留期限等,都做了规定。为了农村实行农业合作化,制定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为了国家建设需要,制定了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制定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了促使机关工作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履行职责,制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规定。等等。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之一就是解释法律。为了规范和加强法律解释,1955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解释法律问题的决议”,明确“凡关于法律、法令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分别进行解释或用法令加以规定”。据此,全国人大常委会还通过了一系列有关法律解释的决定。

在起草法律方面,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律室、研究室一建立,就组织各方面力量,开始进行刑法、民法、诉讼法等法律的调查研究和起草工作。到1957年,刑法草案已有22稿,经报中央讨论,在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发给代表征求意见,那次大会还专门通过了授权常委会制定单行法律的决定。

拿守法来说,当时中央也是重视的。彭真同志在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发言就明确提出,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一个公民,不管是属于什么民族、种族、性别和职业,不管是什么社会出身,信仰不信仰宗教或者信仰什么宗教,也不管是不是党员,是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有多高的地位,有过多大的功劳,都应该无例外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他特别强调提出,干部、党员“必须以身作则,成为守法模范”,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级权力机关,包括全国人大,都要严格地遵守宪法和法律。针对当时有些人的错误认识,他明确指出,认为国家机关可以违法的思想,实际上是一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反动统治阶级的思想,必须反对。彭真同志告诉我们,那时候毛主席、周总理在决定重大的问题时,都要问一问与宪法和法律是否符合。

但由于当时对法制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不够深刻,八大提出的正确方针没能一贯坚持,对法律建设时而重视,时而放松,随着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直至1966年发生“文化大革命”,使建国后逐步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法制遭到破坏。“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很多,其中之一,就是没有重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专门讲了这个问题。“决议”指出,“难于防止和制止‘文化大革命’的发动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没有能把党内民主和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的民主加以制度化、法律化,或者虽然制定了法律,却没有应有的权威”。这是一个惨痛的教训,为了防止今后不再发生类似“文化大革命”的混乱局面重演,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必须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完善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并使之成为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的不可侵犯的力量”。邓小平同志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针对过去存在的问题,明确指出“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三)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建国以来的经验、教训,拨乱反正,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开始形成“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同时提出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决议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并提出,“从现在起,应当把立法工作摆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议程上来”。为了加强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彭真同志为主任的法制委员会。叶剑英同志说,人大和常委会必须加强立法工作,如果搞不好,就是没有尽到职责,就是尸位素餐。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首先要抓立法工作。1978年12月,邓小平同志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提出,“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作‘法’,不赞成领导人说的话就叫做‘违法’,领导人说的话改变了,‘法’也就跟着改变。所以,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

1979年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把立法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1982年制定了新宪法,五届、六届和七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了138部法律,对10部法进行了修改,包括一系列有关国家机构的法律、民法通则和一系列单行民事法律、刑法,三大诉讼法(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以及一批经济方面的、保障公民权利的、涉外方面的、行政管理方面的重要法律,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建设的进一步发展,根据我国法制建设的进展,党中央与时俱进,对法制建设和立法工作,不断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1992年,邓小平同志到南方视察发表了重要讲话;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是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此,我国立法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新阶段的立法任务是,“遵循宪法规定的原则,加快经济立法,进一步完善民商法律、刑事法律、有关国家机构和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在本世纪末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立法的重点是“要抓紧制定关于规范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完善社会保障、促进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法律。同时,还要适时修改和废止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法律和法规”。1997年党的十五大根据法制建设的进展,提出要“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把依法治国,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在立法方面,十五大进一步提出,要“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十四大、十五大精神,加强立法工作,围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法律。在市场主体方面,先后制定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投标招标法、会计法、审计法、价格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在金融方面,先后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信托法等。为了加强农业,根据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先后制定或修改了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乡镇企业法等。还制定或修改了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振兴和发展基础产业等方面的法律。八届、九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了104部法律,对57部法进行了修改,通过了8件法律解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

2002年党的十六大回顾十五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科学地总结了13年来建设和发展的基本经验,提出了我国在本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十六大报告把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一条基本经验,同时明确这是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一个重要内容。

十六大报告对新时期的法制建设和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关于在新时期对法律建设的要求,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做到“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强调要“全面落实”、“全面”就是要“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包括立法、守法、执法,监督各个方面,“落实”就是要求在这些方面都要真正办到,这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立法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十六大报告提出,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第一,任务是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现在,我们是初步形成,任务还是很繁重的。第二,要求是“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第三,方针是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对国内、国际形势,对经济、文化、政治、社会等各方面都要考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根据十六大提出的任务和要求,确定十届人大及常委会的立法任务是要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并已拟定了立法规划。


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的正式宪法有哪些?
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颁布,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宪法。该宪法规定了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内容,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并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方针。第二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于1975年1月17日通过,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对宪法进行...

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什么命名的法律
1、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1954年宪法》。这部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新中国在法典编纂立法方面的开创性成就,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2、法律《1954年宪法》共分为七编,分别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以及侵权责任。这七编涵盖了民事活动中的各个方面,包...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起源于夏商西周时期,此时主要是习惯法与礼仪制度的结合。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思想兴起,法律制度开始融入更多哲学思想,尤其是儒家的“仁”与法家的“法”的交融。随着秦朝的建立,律法体系逐渐完善,以刑罚为主的法律制度开始确立。2. 成熟与丰富阶段 汉朝至唐朝时期...

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具有里程碑意义,涵盖了民事活动的方方面面,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民事法律规范体系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对于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进国家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颁布过几部宪法?现行宪法的结构是怎样的?_百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于1949年9月29日颁布,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成立之前)2.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106条。被称为五四宪法。五四宪法...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法制建设取得的成就
八届、九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了104部法律,对57部法进行了修改,通过了8件法律解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 2002年党的十六大回顾十五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科学地总结了13年来建设和发展的基本经验,提出了我国在本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十六大报告把...

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开创了中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和附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

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新中国成立以来法律大汇总(分年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华人民...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第一部法律是什么
新中国成立才半年多,第一部法律《婚姻法》就颁布实施了。为何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拿出这么一部法律?几番周折后,我找到了罗琼。她是原中央妇委委员、当时参与起草《婚姻法》的成员之一。在我的要求下,她打开了记忆的闸门……少奇同志布置新任务 1948年9月,解放战争进入了全面战略反攻阶段。此时...

廛河回族区15545813252: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列举5点 -
富宰环磷:[答案] 1.1954制定宪法 2.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依法治国的方针 3.1982修订宪法 4.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

廛河回族区15545813252: 新中国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历了历史性的跨越.从1949年到1954年间,新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了哪两项主要成就 -
富宰环磷:[答案] 成就:1949年,颁布《共同纲领》,起到临时宪法的作用;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召开,制定了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新宪法.

廛河回族区15545813252: 如何理解我国法治建设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富宰环磷: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鲜明提出:“我们党髙度重视法治建设.长 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 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

廛河回族区15545813252: 新中国建立之后中国的政治建设取得哪些成就? -
富宰环磷:[答案] 一“依法治国”载入宪法 法制建设是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新中国建立之初,就先后制定了《婚姻法》、《工会法》等法律.特别是1954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近半个世纪中,又对宪法作了三次大的修改和五次局部修正.随着宪法的制定...

廛河回族区15545813252: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2879票赞成、2票反对、5票弃权... - 上学吧
富宰环磷: (一)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中国人民沿着社会主义道路,经过半个世纪的艰苦奋斗,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第一,从争取经济独立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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