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刑罪是否太过重了

作者&投稿:仪肥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国刑法惩罚最重的罪名是什么?~

是死刑,只有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才会被判死刑。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尽管这“严重罪行”的定义时常有争议,但在现时保有死刑的国家中,一般来说,“蓄意杀人”必然是犯人被判死刑的其中一个重要理由。目前国家只有在特别严重犯罪才会立即执行,很多会给一次机会,就是缓期2年执行,是法律完善和国家进步的表现。但是死刑造成的最大问题在于完全无法补救司法造成的错误(司法出错的机率不低)。死刑执行方式主要有枪决、绞刑、斩首、电刑、毒气、石刑、注射等。我国现行刑法对死刑的罪名共有55种,在目前的情况下我国还不能取消死刑,主要的原因是我国的国情所决定的。绝大多数中东和北非国家都强烈地反对废除死刑,甚至仍在不断地扩大死刑的适用范围。
以下是关于涉及死刑的罪名: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7个)
1.背叛国家罪
2.分裂国家罪
3.武装叛乱、暴乱罪
4.投敌叛变罪
5.间谍罪
6.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罪
7.资敌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14个)
8.放火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9.决水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0、爆炸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1.投毒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修正案(三)》第1、2条)
12.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投毒罪罪名)
1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修正案三)
14.破坏电力设备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15.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16.劫持航空器罪
17.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5条第1款)
18.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第125条第2款)——25条第2款(《修正案(三)》第5条)
19.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20.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修正三)
21.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修正三)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2个)
22.生产、销售假药罪。
2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第二节走私罪(3个)
24.走私武器、弹药
25.走私核材料罪
26.走私假币罪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无)
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1个)
27.伪造货币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1个)
28.集资诈骗罪
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无)
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无)
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无)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29.故意杀人罪
30.故意伤害罪
31.强奸罪
32.绑架罪
33.拐卖妇女、儿童罪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1个)
34.抢劫罪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5个)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无)
第二节妨害司法罪(2个)
35. 暴动越狱罪
36.聚众持械劫狱罪
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无)
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无)
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无)
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无)
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3个)
3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38.组织卖淫罪(第358条第1款)
39.强迫卖淫罪(第358条第1款)
第八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无)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2个)
40.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41.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2个)
42.贪污罪
43.受贿罪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12个)
44.战时违抗命令罪
45.隐瞒、谎报军情罪
46.拒传、假传军令罪
47.投降罪
48.战时临阵脱逃罪
49.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罪
50.驾驶航空器、舰船叛逃罪
51、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52、 勾结敌人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罪
53、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罪
54、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罪
55、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罪
6适用条件
死刑又称极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一种最严厉的刑罚。根据《刑法》第46条的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见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刑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

具体时效依据《刑法》规定,不同的刑期追诉时效不一样。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扩展资料
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追诉,或者无罪释放。
行政处罚法中追诉时效是指对违法行为人因违法行为,被追究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则行政机关不得因该违法行为给予行为人施以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刑法》

中国的刑法真的很重,单一是酷刑的死法已有十多种,常从电视里听到的有:
<剥 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从定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腰 斩>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

<车 裂>
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记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凌 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国,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鱼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缢 首>
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
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 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
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烹 煮>
即「请君入瓮」那是唐朝时代,武则天当皇帝的时候,朝中有位酷吏叫来俊臣,崇尚严刑峻法,对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对待。方法是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话,往往就被烧死在瓮里...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就把来俊臣找来,问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么办?来俊臣很得意的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武则天就淡淡的说了句:「则请君入瓮」,把来俊臣烧死...

<活 埋>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
战争里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开始凌虐..

<鸩 毒>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
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鸠」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鸠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棍 刑>

即木桩刑. 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锯 割>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然而,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在人间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命里武士而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

<梳 洗>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令外还有<灌 铅> <断 椎> <断 椎>。。。。。。等等

以上是古代各种死刑,与之对比你还觉得现代的刑法重吗?

不赞成你的观点
你这个,中国封建社会不是没有实施过
比如“官当”制度和“八议”制度
但那是封建社会实施的,
根本不能在现代社会
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实施
否则,国家一定暴乱

你觉得你的命值多少钱?给个数,然后我把你杀了,把钱给你们家里人,你愿意么? 楼上的几个回答有问题,
有人说有一定道理,但是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就不行了,那你去美国杀上几个人,你要赔人家多少钱,你跟我要,只要到最后你不用被追究刑事责任就行,法律是不管国家的性质的,
还有说官当和八义的,你肯定对这个理解有错误,官当也好,八义也好,跟钱是没关系的,是身份的问题

有一定道理,但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就不行了
我发现了一个规律,越是落后的国家刑罚越残酷,有的国家还有绞刑

并不是所有的侵权行为都可以拿金钱来赔偿的。
朋友,即使在资本主义国家,有钱并不代表你就可以恣意妄为。

至于中国现行的刑法轻重问题,乱世用重典你懂吧。现行刑法是适合我国国情的。


中国是否需要严刑峻法?
同时制定一个标准如果是误入歧途的,愿意举报的而且犯罪不太重的剥夺三年人生自由也就是监禁。出来之后给他两条路。第一加入专门捕捉毒贩的特例部队赎罪。第二去边境打入那些恐怖分子和毒品人员的内部为国效力吧。两条路的时间为10年。最低必须为10年,否则不会有人服气的。如果是重罪者那种已经丧失了...

中国三大重罪
(二)《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刑法定罪量刑标准(一)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

《三体》中的叶文洁为什么连杀两人才判无期?
当然,如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相关规定来看,即便叶文洁所犯的杀人案超过了追诉期,还是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 年轻时的叶文洁割断绳索杀害杨、雷两人 不过,这个判处死刑的条件是“必须追诉”和...

刑事犯罪和民事犯罪的区别
违法和犯罪的区别其实是蛮大的,违法行为一般情节比较轻微,但是犯罪的刑罚是最为严厉的,所以两者是不同的,那具体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来看看律师怎么说!

八三年严打的起因是什么?
1983年6月16日,在呼伦贝尔盟喜桂图旗,8名十几岁的社会闲散青年无事生非,酒后滋事,残忍杀死了27名无辜者,其中包括75岁的老人和2岁的幼儿,并有多名女青年被强奸、轮奸。这帮犯罪分子同时还犯有抢劫罪、爆炸罪。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一起极为罕见的特大凶杀案,在当地引起巨大的混乱,震惊全国,...

在我国强奸罪有自首
一、在我国强奸罪有自首,谅解书能判缓刑吗? 强奸犯罪是较严重的 刑事犯罪 ,一般不会判缓。 1、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 拘役 或者3年以下 有期徒刑 的犯罪人。 对此应理解为: (1)这里所说的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即使法定最低刑高于3年有期徒刑,但...

犯了罪为什么都去美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

中国八大罪刑哪几种
第二十条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八大重罪是指: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必须达到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罪、抢劫罪、放火罪、贩卖毒品罪、投放危险物质...

重刑犯一般是几年
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说法,重刑犯与犯罪性质有关,一般来说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缓等的罪犯可认为是重刑犯。一、有期徒刑有期徒刑,刑罚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国规定不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修正案)第六十九条...

刑事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三、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量刑规则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 【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二条 【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

和顺县17595064611: 我国的刑罚结构,重了还是轻了?
俎侧先瑞: 我国刑罚的主刑种类共有五种: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除死刑外,其余四种刑罚被学者们在习惯上称之为生刑.目前,在我国的刑法分则中,涉及死刑...

和顺县17595064611: 中国的法律刑法是轻是重?死了三个,判四年多?我去 -
俎侧先瑞: 死了三个,判四年,应该是有符合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刑法》规定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况有:(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紧急避险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3)防卫过当的,应当减...

和顺县17595064611: 我国刑法里的处罚较重是什么意思? -
俎侧先瑞: 从重处罚是指在刑法规定的法定刑的限度内判处较重的刑罚.适用于犯罪嫌疑人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情形.比如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的累犯就是从重处罚情节.与之相反的就是从轻处罚.加重处罚是指数罪并罚时,可以在所判数刑中的最高刑期以上,并可以超过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一般法定最高限度执行刑期.具体见刑法69条.我国刑法对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采取限制加重原则.有期数罪并罚可以超过15年,判15-20年,拘役可以超过6个月,判6个月到1年,管制可以超过2年,最高判到3年.

和顺县17595064611: 无期徒刑是否应该取消 -
俎侧先瑞: 你所说的是美国的量刑方式也就是简单的数字叠加,随时都会出现上万年的有期徒刑.上万年的有期徒刑没有实际意义.无期徒刑不应当取消,而是应当改革.应当设立不能减刑(立功除外)的无期徒刑.仅仅允许假释,并且规定必须服刑满20...

和顺县17595064611: 中国刑法对年轻人是不是重点 -
俎侧先瑞: 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是较轻的,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均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投毒、保障罪的,才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还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随着今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年龄幼化,一些学者已经提出要加重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力度,减小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或者实行社区矫正等措施. 总体而言,我国刑法对未成人犯罪的处罚力度是过轻而不是过重. 法律上无年轻人的概念,年满16周岁的人犯罪,均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和顺县17595064611: 简述我国的刑罚体系.一定要全面,但最好不要太多太多 -
俎侧先瑞: (一)体系完整、结构严谨 我国刑罚由主刑与附加刑构成一个完整体系,主刑与附加刑分别包括若干刑种,各个刑种所造成的剥夺性 痛苦内容不同,可以适应不同犯罪、不同犯罪人的状况,对各种犯罪给予有效、合适的制裁.主刑与附加刑相互...

和顺县17595064611: 为了打击犯罪,对犯罪行为人判处的刑法越重越好,你认为这句话是否正确? -
俎侧先瑞: 我不认为正确. 刑法有条重要的原则叫做罪刑相适应,简单的来讲就是有多大罪就承担多大的责任,严刑峻法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可以起到打击犯罪的作用,但这是一把双刃剑,过重的刑罚会让人产生一不做二不休的念头,反正最后的结果都那么重了.历史上的秦国就是严刑峻法的典范,结果秦二世而亡.

和顺县17595064611: 当前我国法律是不是伸缩性太大了?在法庭上判刑1 - --7年 7---15年的,这不是给法官留有人情位置吗? -
俎侧先瑞: 这叫做自由裁量权. 量刑要求与罪行相当.现实中罪行的轻重千差万别,法律不可能规定得很细.比如盗窃,由于数额与盗窃对像的不同,量刑有管制直到死刑.也只能根据轻重大概分为三年以下,三至十年,十年以上或无期,死刑.所以只能把一个尺度比较大的量刑权交给法官去在限度内自由裁量. 当然,这确实会造成人情的可能,比如同样判死刑但无论判立即执行或死缓,生死天壤之别,但在法律上依然是合理合法,你也很难对此要求重审重判. 从另外的角度讲,我们授予法官审判权首先还是应该相信其能公正履行职责,并且我国刑事诉讼一般由三个或以上法官组成合议庭,这些是一些有效的预防措施

和顺县17595064611: 为什么我国的有期徒刑最高就判到20年再往上就是无期徒刑了,有的无
俎侧先瑞: 有期徒刑超过20年,监狱也装不下那么多的犯人,不也是麻烦事.最好少些罪犯,世... 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以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为基础来确定应当执行的...

和顺县17595064611: 新刑法修正案拟规定死缓,无期最低只能减刑至20年 ,是不是太重了?新刑法开始执行了吗? -
俎侧先瑞: 修正案八“五一”生效,无期减刑不能少于13年,刑法带很强的政治性,不言而喻的! 刑法中还有假释这个制度,根据新法,无期执行13年后,符合假释条件可以假释!这样可能会好些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