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美国两院制的历史渊源和发展

作者&投稿:幸泻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评述美国两院制的成因及特点~

原因:
(1)适应联邦制国家结构的需要。设立两院制既能反映选区选民的政治利益,又能起到联邦制下保护各州利益的作用;既能代表选区宣明的平等代表权,又能代表各州的平等代表权。
(2)从参议员资格和任期不同于众议员来看,设立两院制能制约民选议院的过激与冲动,防止其为帮派头目所操纵而通过过分而有害的决议。
(3)实现立法机关内部立法权的分立和两院的制衡,防止单一的立法机构为野心所左右或为贿赂所腐蚀。
(4)设立一个成员任期较长、较有经验且相对独立于民选机构控制之外的机关,能保持中央政府的稳定性及其国内外政策的连续性。
参议院:
西方两院制立法机关中的上院,最高的立法机构。在政府中拥有最高审议和立法功能的公民的议会或理事会。
美国参议院是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众议院。美国每一州于参议院中均有两位议员作为代表,与各州人口无关。所以全院员额为100名议员。参议员任期六年,相互交错,故每隔两年改选约三分之一的席位。美国副总统为参议院主席,但不担任参议员;除非是为了打破表决平手的僵局,否则不得投票。参议院公认较众议院更为审慎;参议员名额较少且任期较短,容许学院派看法与党派之见,较众议院更易自外于公共舆论。参议院拥有若干表列于宪法而未授予众议院的权力。其中最重要的是,美国总统批准条约或任命重要人事时,须"采酌参议院之建议并得其认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两院制的国会是于制宪会议中所订立的康乃迪克协议所得的结果。依该协议,各州在众议院中的代表权以人口为基础,但在参议院中具均等代表权。宪法规定法律之制须经两院通过。参议院所单独拥有的权力较众议院所单独拥有的权力更为重要。其结果使得参议院(上议院)所负的责任较众议院(下议院)更为广泛。
美国参议院承袭古罗马参议院之名。其议场座落于首都所在的华盛顿特区,位于国会山庄北翼。众议院则在同一幢建筑的南翼召开会议。
宪法规定总统仅可在得到参议院‘建议与认可’后任命人事。须得参议院认可的政府职位包括内阁阁员、联邦行政部门首长、大使、最高法院大法官与联邦法院。参议院可通过法律,授权行政部门不经参议院同意任命较次要的人事。通常来说,人事提名案是参议院委员会最优先进行听证的主体。委员会有可能阻挡人事提名,但相当少见。人事案由参议院全体审议。多数任命案会得到通过,驳回内阁人事案特别少见。(美国历史上仅有九次人事任命案遭彻底驳回)
日本参议院是日本的国会构成的议院之一。与众议院并为日本的立法机关,也是国会两院之一。其前身为贵族院。参议院议员任期为6年,每3年对半数议员进行一次改选。
众议院:
美国众议院为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参议院。美国每一州以人口为基准在众议院中行使代表权,但各州至少有一名议员。院内议员总数经法律定额为435名。众议员一任两年。众议院主席(the Speaker)直译为“众议院议长”。 两院制国会的起源是因为国家的创建者希望拥有一个贴近且跟随民意公论的“人民议院”;以及与一个较为慎重且具贵族气派的参议院,以防护集体情绪的狂乱。宪法规定法律之通过须经两院允许。 众议院一般被认为较参议院更具党派色彩。宪法制定者中有很多人企图让参议院(一开始是由州议会选举)成为公民直选的众议院的制衡机构。于是“建议与同意”权(如批准条约的权力)授权仅由参议院单独行使。众议院也有其独有的权力:倡议岁入法案之权、弹劾政府官员、以及在选举人团僵持不下时选举总统。然而,所有这些权力都可由参议院反制(counter-check)。参议院一般较众议院及众议员更具威望。参议员任期较长、人数较少、且(多数情况下)较众议员代表更多的选民。 众议院会议厅位于首都华盛顿特区的国会山庄南翼。参议院在同一建筑物的北翼开会。

  就历史渊源而言,美国的两院制中有英国议会两院制的影响,也有殖民地时期两院制的延续,但美国的两院制与前两者相比,无论在组织构成上,还是在权力划分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两院的产生方式看,美国参众两院虽然也可以分别采用上议院和下议院的通称,但两院议员皆由选举产生,而不是像英国议会那样,上议院议员为世袭贵族,或者像殖民地时期的参事会由任命产生。在美国建立联邦后,开始国会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举产生,1913年,宪法第十七条修正案生效,参议院议员改由选民直接选举;众议院议员选举,与英国类似,实行小选区制,按选区选举产生,每个选区产生一名议员。从代议制的角度说,美国国会的两院中,参议员代表各州的选民,而众议员所代表的是各选区的选民。

  从国会两院之间的权力关系看,英国议会的主要权力均属于下院,上议院对下议院通过的立法和预算案只有延搁权,同时上院又作为最高司法机关。美国殖民地时期的议会,不仅充当总督的参事会,有权否决下议院通过的立法,并和总督共同行使司法权。而美国国会的参众两院,地位和权力是同等的:立法权由两院共同行使,任何一院通过的法案必须送交另一院通过,任何一院对另一院通过的法案都拥有绝对的否决权。两院通过的文本如发生分歧,只能通过协商:两院同等数量的议员组成协商委员会,提出妥协方案经两院通过。但两院在某些方面有所分工:众议院有提出财政议案的优先权,参议院有权批准总统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同意总统提名的高级官员;当发生弹劾案时,由众议院提出弹劾,由参议院审判。如果总统选举中没有候选人获得选举人团多数,由众议院选举总统,参议院选举副总统。

  从两院的规模和议员的资格及任期来看,众议院规模较大,而参议院规模较小;两院议员都必须是所选出州的居民,众议员要求年满25岁,而参议员则必须年满30岁;众议员必须加入美利坚合众国国籍已满七年,而参议员必须入籍后满九年。这样,参议员对各类问题的看法更倾向于保守持重,搞政治更加老练。而且,由于每两年众议员全部改选,参议员只改选三分之一,参议员任期更长,因而,两院在构成上,参议院更迭较小,比较稳定,比较有连续性,而众议院里新面孔较多,带来的新见解、新观念也较多。关于这一点,汉密尔顿等人也曾经指出,设计一个“稳定”的参议院,有利于防止人数较多的众议院“过分的和有害的”决议。[5]这样,在美国历史上,参议院往往比众议院保守,改革议案在众议院通过后,常在参议院搁浅,或者被长时间拖延,改革的进程也被推迟。

  从两院的代表权来看,美国国会两院制的安排体现了联邦制的特点。现今世界上的联邦制国家,都实行两院制,由其中一院按比例代表人口,另一院代表组成联邦的单位,这种安排以美国最为典型,即各州不分大小,在参议院的议员人数一律平等。《联邦党人文集》中认为这种安排是“各州仍保留的部分主权的认可,也是维护这部分主权的手段”,并指出,由于按人口比例和平等代表权这两个原则参半,任何法律和决议,既要得到“大多数人民的同意”,又要“得到大多数州的同意”,从而构成对立法过程的牵制,成为“防止不恰当立法行为”的保障。
  剩下的在http://sub.whu.edu.cn/jjtan/USSYS/US06.html

美国国会实行两院制的原因和目的

美国国会由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实行两院制。关于美国国会为什么要实行两院制,可以有两种解释。一种是现实政治需要的解释,即
大州与小州的利益冲突,以及由此产生的国会代表权问题,曾经是制宪会议成功的主要障碍。正是为了协调这一矛盾,制宪会议经过激烈
争论,采用了康涅狄格代表提出的妥协方案,即大州以接受参议院的平等代表权,换取小州对众议院的人口比例代表权的同意。这样,大
州可以靠人口优势获得众议院的多数议席,小州却在参议院占据了相对于大州的优势,从而兼顾了大州和小州的利益,扫除了制定宪法过
程中的最大障碍。(参见
1.4.3.
)美国国会实行两院制,首先是现实利益之间斗争和妥协的产物。

但是,在争取批准宪法的过程中,麦迪逊和汉密尔顿还对国会实行两院制的原理做了另一种解释。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独立后的北美
13
国初期的主要政治潮流,是对行政权的防范,当时的北美各国宪法都强调“立法的人民代表至上”,立法权至上,议会至上。虽然当时的
各国政府都实行了分权原则,但无论在宪法上,还是在实践中,更显现出对议会的权力没有什么有效的限制,以致于议会任意侵占行政权
和司法权,因此,要求削弱立法权是“
1780
年代宪法改革的中心问题”。人们纷纷提出应遏制立法机关的权力扩张,认为虽然议会是由人民
选出的,
如果对议会的权力没有限制,
就会出现一个“选举产生的专制政府”,
如果出现“

173
个暴君”,
他们“将会与一个暴君一样专制”。
[1]
《联邦党人文集》的作者在总结北美独立后各国立法部门侵占其他部门权力的现象的基础上指出,在君主制下,行政部门是危险的根源;
在代议制的共和政体下,行政长官的权力范围和任期都有“仔细的限制”,司法权的界限也很明确,而立法部门获得了优越的地位,其权力
比较广泛,
又不易受到明确的限制,
人民应该提防和戒备的,
正是立法部门的“冒险野心”。
[2]
为了防止立法机关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篡权”,
一个补救办法是直接向人民呼吁,
如召开制宪会议,
但这种办法如果用得太多,
政府就会失去“必要的稳定”,
而且公众的决断可能主要是“情
感而不是理智”,因此,经常地求助于人民,不仅是危险的,而且可能徒劳无功。因此,要防止立法专制,就还需要另外的补救措施,这就
是“把立法机关分为不同单位”,用“不同的选举方式和不同的行动原则”使它们彼此互相制约。
[3]
因此,美国国会所以采用两院制,也体现
了美国的开国之父们为防止所谓“多数人的暴政”在制度设计上的用心。

6.1.2.
美国国会两院制的特色

美国国会每两年为一届,国会两院分别为参议院和众议院。众议院议员任期与国会任期相同,每两年全部改选,参议员任期六年,每
届国会届满时改选三分之一。众议院名额按各州人口的比例分配,
1787
年制定的宪法规定每三万人选出一名众议员,根据每十年一次的
人口普查结果确定各州的议席,但每州至少须有一名众议员。后来由于新州的加入和人口的增加,如果仍按上述比例产生议员,国会的规
模就会十分庞大,按照美国的现有人口,今天美国国会众议院的议席就会超过七千人,这既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根据国会在
1929
年通
过的法律,众议员总人数被固定为

435
名,根据每十年一次的人口统计结果于各州之间调整。现在的国会众议员名额是
1990
年分配的,
按当时的人口,每位众议员平均代表约
57.4
万人口

[4]
参议院的名额分配,各州不论大小,都有两名国会参议员,现美国有
50
个州,全
国现共有
100
名国会参议员。

  在邦联条例中,国会为单院制,各州推举一名代表。邦联政府在该条例约制下运作,国会因其无效率而于1787年召开大陆会议。各州除罗德岛外都同意委派代表与会。
  国会结构是大陆会议所面对之意见分裂的议题之一。埃德蒙·詹宁斯·伦道夫的维吉尼亚方案要求两院制国会 ;其下议院应由人民直选,而其上议院由下议院选出。该方案因为要求代表权以人口数为基础,因而吸引如维吉尼亚、麻塞诸塞、与宾夕法尼亚等大州的支持;然而,小州倾向要求单院制与平等代表权的纽泽西方案。最后,会议中终于达成了康乃狄克妥协案,又称大折衷案。在该案中,国会中的一院(众议院)规定为比例代表制,另一院(参议院)规定为平均代表制。宪法在1788年经必要数目的州数(13州中的9州)正式批准通过,但定于1789年三月四日全面实施。
  众议院于1789年4月1日第一次达到有效法定人数时开始运作。19世纪上半叶,众议院与参议院经常因包括奴隶制度在内的区域性不和而起争执。北方的人口较南方多出许多,所以主宰众议院。然而,北方在各州行使平均代表权的参议院中并无这项优势。韦慕特但书(Wilmot Proviso)是一个由众议院一再拥护而在参议院遭到阻挡的例子。韦慕特但书试图在经由美墨战争所获得的领土上禁止奴隶制度。奴隶制度与其他多项争议持续至南方诸州脱离联邦后迅速爆发内战(1861年–1865年)为止。这场战争以南方挫败并废除奴隶制告终。重建(Reconstruction)年代跟著见证了共和党取得多数,许多美国人将之归因于联邦在内战中取胜。重建年代结束于1877年,接续的镀金年代以民意的尖锐分隔为特征,民主党与共和党双方各有数次在众议院夺得多数席位。19世纪晚期与廿世纪早期也见证了众议员议长(the Speaker of the House)权力的戏剧性增长。众议员议长的影响力之高涨始自1890年代,共和党籍议长汤玛斯·勃兰契特·瑞德(Thomas Brackett Reed)的任期中。如其绰号“瑞德沙皇”一般,瑞德试图使他的看法发挥影响力:“最佳的体系为一党执政,他党监督。”
  众议院的领导结构约于同一时期发展出来,1899年,院内开始有多数党领袖与少数党领袖的职务。少数党领袖领导众议院的少数党,而多数党领袖在院内的地位仅次于议长。议长的权限在1903年至1911年共和党籍的约瑟夫·葛尼·坎农(Joseph Gurney Cannon)任内达到顶点。议长职权包含了议事主席权在内,影响法案委员会(Rules Committee)及对众议院其他委员会委员的任命。这些权力于“1910年革命”中,因民主党的影响力与共和党反对坎农可议的严重干涉而时遭削减。民主党在富兰克林·罗斯福任内(1933至1945年)长期支配众议院,通常赢得三分之二以上的席次。在接下来的十年共和党与民主党各有多次取得多数。在1954年大选获胜后,民主党在接下的四十年控制了众议院。
  1970年代中期,众议院有了主要的改革,加强附属委员会在委员会主席经费开支上的权力,并允许政党领袖提名委员会主席。这些行为用以暗中削减“资历”系统,并降低小部分资深委员对其不喜欢的立法工作之阻碍。1970年代同时也为多数党控制法案带来转变。共和党仅在1995年在纽特·金里奇(Newt Gingrich)的领导下得到众议院控制权(见共和党革命[Republican Revolution])。金里奇试图通过一个由共和党支持大型法案:“与美国有约”(Contract With America)来对众议院进行大规模改革。显著降低委员会主席的任期为三个两年任期。

参议院:
西方两院制立法机关中的上院,最高的立法机构。在政府中拥有最高审议和立法功能的公民的议会或理事会。
美国参议院是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众议院。美国每一州于参议院中均有两位议员作为代表,与各州人口无关。所以全院员额为100名议员。参议员任期六年,相互交错,故每隔两年改选约三分之一的席位。美国副总统为参议院主席,但不担任参议员;除非是为了打破表决平手的僵局,否则不得投票。参议院公认较众议院更为审慎;参议员名额较少且任期较短,容许学院派看法与党派之见,较众议院更易自外于公共舆论。参议院拥有若干表列于宪法而未授予众议院的权力。其中最重要的是,美国总统批准条约或任命重要人事时,须"采酌参议院之建议并得其认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两院制的国会是于制宪会议中所订立的康乃迪克协议所得的结果。依该协议,各州在众议院中的代表权以人口为基础,但在参议院中具均等代表权。宪法规定法律之制须经两院通过。参议院所单独拥有的权力较众议院所单独拥有的权力更为重要。其结果使得参议院(上议院)所负的责任较众议院(下议院)更为广泛。
美国参议院承袭古罗马参议院之名。其议场座落于首都所在的华盛顿特区,位于国会山庄北翼。众议院则在同一幢建筑的南翼召开会议。
宪法规定总统仅可在得到参议院‘建议与认可’后任命人事。须得参议院认可的政府职位包括内阁阁员、联邦行政部门首长、大使、最高法院大法官与联邦法院。参议院可通过法律,授权行政部门不经参议院同意任命较次要的人事。通常来说,人事提名案是参议院委员会最优先进行听证的主体。委员会有可能阻挡人事提名,但相当少见。人事案由参议院全体审议。多数任命案会得到通过,驳回内阁人事案特别少见。(美国历史上仅有九次人事任命案遭彻底驳回)
日本参议院是日本的国会构成的议院之一。与众议院并为日本的立法机关,也是国会两院之一。其前身为贵族院。参议院议员任期为6年,每3年对半数议员进行一次改选。
众议院:
美国众议院为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参议院。美国每一州以人口为基准在众议院中行使代表权,但各州至少有一名议员。院内议员总数经法律定额为435名。众议员一任两年。众议院主席(the Speaker)直译为“众议院议长”。 两院制国会的起源是因为国家的创建者希望拥有一个贴近且跟随民意公论的“人民议院”;以及与一个较为慎重且具贵族气派的参议院,以防护集体情绪的狂乱。宪法规定法律之通过须经两院允许。 众议院一般被认为较参议院更具党派色彩。宪法制定者中有很多人企图让参议院(一开始是由州议会选举)成为公民直选的众议院的制衡机构。于是“建议与同意”权(如批准条约的权力)授权仅由参议院单独行使。众议院也有其独有的权力:倡议岁入法案之权、弹劾政府官员、以及在选举人团僵持不下时选举总统。然而,所有这些权力都可由参议院反制(counter-check)。参议院一般较众议院及众议员更具威望。参议员任期较长、人数较少、且(多数情况下)较众议员代表更多的选民。 众议院会议厅位于首都华盛顿特区的国会山庄南翼。参议院在同一建筑物的北翼开会。


美国两院的由来
国会实行两院制,众议院的议员就按照各州的人口比例来选派,以照顾人口众多的州;参议院的议员由每州选派两人,不论各州人口多少,以保障小州的平等地位。这也就是今天美国国会两院制的由来。

美国国会为什么实行两院制
美国国会两院制的起源是在宪法中。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十三个州的代表齐聚一堂,准备修改已经严重影响美国发展的《联邦条例》。《联邦条例》在独立战争之后是美国的临时宪法,但是它为了保障人民的利益,不允许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的出现,这使得权力分散到了各个州,实际上的政府大陆会议不能收税,无法进...

简述美国两院制的历史渊源和发展
美国国会由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实行两院制。关于美国国会为什么要实行两院制,可以有两种解释。一种是现实政治需要的解释,即 大州与小州的利益冲突,以及由此产生的国会代表权问题,曾经是制宪会议成功的主要障碍。正是为了协调这一矛盾,制宪会议经过激烈 争论,采用了康涅狄格代表提出的妥协方案,即大州以...

美国众议院发展沿革
美国众议院的起源和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邦联条例时期,那时国会为单院制,每个州仅有一名代表。由于国会运作效率低下,1787年大陆会议召开,除罗德岛外的各州都派出代表参与讨论。会议中,詹姆斯·麦迪逊提出的维吉尼亚方案提出两院制,下议院由人民直选,而上议院由下议院选出,以人口为基础分配代表权,得到...

参众两院的发展历史
重建(Reconstruction)年代跟着见证了共和党取得多数,许多美国人将之归因于联邦在内战中取胜。重建年代结束于1877年,接续的镀金年代以民意的尖锐分隔为特征,民主党与共和党双方各有数次在众议院夺得多数席位。19世纪晚期与廿世纪早期也见证了众议员议长(the Speaker of the House)权力的戏剧性增长。众...

两院制概要
两院制的历史可以追溯至欧洲封建时代的等级会议,其中的典型如法国三级会议,由神职人员、贵族和平民等不同等级的成员共同参与决策,这种多院制(包括三院、四院等)曾是当时的重要形式。然而,随着时间的发展,现代西方国家普遍采用单院制或两院制作为立法机构,如美国的参议院和众议院,英国的上议院和下议...

两院制的两院制与二院制
一般来讲,「两院制」跟「二院制」被视为同义词,但是严格来讲仍可依以下分类来区别两者的含意。两院制:「一个国会」由两个独立的议院所组成。例如英国、美国、日本等等。二院制:有两个完全独立的「国会」存在。例如德国、法国等等。英国式两院制是源于英国国会建立初期,贵族和平民的利益无法平衡,于是...

谁知道联邦政府的议会机关,为什么要分为参众两院呢?有什么区别?_百度...
就历史渊源而言,美国的两院制中有英国议会两院制的影响,也有殖民地时期两院制的延续,但美国的两院制与前两者相比,无论在组织构成上,还是在权力划分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两院的产生方式看,美国参众两院虽然也可以分别采用上议院和下议院的通称,但两院议员皆由选举产生,而不是像英国议会那样,...

美国参、众两院为哪两院
国众议院为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参议院。美国每一州以人口为基准在众议院中行使代表权,但各州至少有一名议员。院内议员总数经法律定额为435名。众议员一任两年。众议院主席称之为发言人(the Speaker)两院制国会的起源是因为国家的创建者希望拥有一个贴近且跟随民意公论的“人民议院”;以及与一...

为什么在很多西方国家的政治体系中要分出参议院、众议院两个层次呢...
英国和美国的两院制背后,体现了不同的政治理念。英国倾向于历史传统和贵族制衡,而美国则追求政治平衡和精英主义。这种差异也影响了不同国家的政治选择,崇尚平等的国家可能会倾向于英国式的类一院制,而崇尚精英决策的国家则可能更倾向于美国式的两院制。总的来说,参议院和众议院的存在并非偶然,它们在...

饶平县19371256070: 联邦政府 - 关于联邦政府谁能告诉我美国联邦政府是干什么的?有怎样的权力?要美
澹咽节宗: 小知识:什么是联邦 联邦一词用法接近拉丁文“条约”的意义,是一种建立在忠诚基... 基于以上考虑而建立的两院制,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特色: 第一,两院制与...

饶平县19371256070: 介绍一下参众议院
澹咽节宗: 美国众议院为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参议院.美国每一州以人口为基准在众议院中行使代表权,但各州至少有一名议员.院内议员总数经法律定额为435名.众议员...

饶平县19371256070: 美国为什么分上议院和下议院 -
澹咽节宗: 美国国会由参议院(上议院)和众议院(下议院)组成. 两院制的国会是于制宪会议中所订立的康乃迪克协议所得的结果.依该协议,各州在众议院中的代表权以人口为基础,但在参议院中具均等代表权.宪法规定法律之制定须经两院通过.参议院所单独拥有的权力较众议院所单独拥有的权力更为重要,其结果使得参议院(上议院)所负的责任较众议院(下议院)更为广泛.

饶平县19371256070: 美国的参众两院分别管理什么?有何相同点和不同点?
澹咽节宗: 1.美国参议院是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众议院.美国每一州于参议院中均有两位议员作为代表,与各州人口无关.所以全院员额为100名议员.参议员任期六年,相...

饶平县19371256070: 在1787年美国制宪会议上,关于立法机关的设置存在州权平等和比例代...
澹咽节宗: 世界资本主义各国的议会普遍采用一院制或两院制的组织形式.一院制指议会只设一个议院并 由它行使议会全部职权的制度.两院制指议会设两个议院并由两院共同行使议会职权的制度.两院的名称各国有所不同,如英国为贵族院和平民院,后改称上院和下院,美国、日本等国称参议院和众议院,法国称参议院和国民议会,荷兰称第一院和第二院,瑞士称联邦院和国民院,联邦德国称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

饶平县19371256070: 西方议会为什么要分成两院而不采取一院制? -
澹咽节宗: 为什么不采用一院制?这有三个原因:第一西方的皇上和贵族太无能;第二西方刁民太坏,造反、内战或者政变、和平演变,成立议会篡夺国家政权;第三西方人其实很会和稀泥,两派势力虽免不了互相残杀,最终还是以两院分权的方式达成妥协.

饶平县19371256070: 美国两院制是如何运作的?
澹咽节宗: 国家议会分设两院的制度.两院议员通常都由选举产生并定期改选,两院都具有立法和监督行政的权利. 美国的参议院和众议院两院制的优点是两院分别议事,讨论议案,分别通过,使得法律案或者其他重大议题能够慎重,其缺点是分别通过才能作为议会的正式法律,这样两院之间容易互相扯皮.特别是在西方实行的两党制或者多党制下,各政党均具有自己的利益,两院制实际上成为政党之间利益较量的机制,容易为政党利益所利用.

饶平县19371256070: 美国国会为什么实行两院制 -
澹咽节宗: 一历史形成的,二为了立法公正. 祝你好运

饶平县19371256070: 立法权对应的是国会,那美国两院是什么意思
澹咽节宗: 众议院和参议院 世界各国的议会(立法机构)分为一院制和两院制,美国就是两院制,中国就是一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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