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证券化的风险及其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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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贷款证券化风险主要有哪些手段~

一、信用风险的规避对策
信用风险又称为违约风险,是指由于总体经济形式的变化或借款发生变故使得贷款组合中的某些贷款产生违约,从而使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发行人在证券到期时无法还本付息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风险。信用风险是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最主要的风险,对信用风险的控制程度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将决定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市场创新的成败。在实践中,对信用风险可采取如下具体的规避对策。
1、建立个人信用体系
在发达国家,个人信用制度已普通建立,信用成为个人最有价值的财产,任何一次信用的牺牲都可能导致其在许多问题上受到法律的惩戒和经济的制裁。随着我国居民消费观念的变化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我国已具备了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初步条件。对此,首先应建立起完善的信用登记制度。应在全国实行统一的消费者信用代码,贷款银行通过信用登记公司可以了解借款人的信用历史,通过债务占收入的比例、可支配收入等指标了解借款人的支付能力,做到严格的信用审核。其次,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应建立个人贷款的信用评价模型。将影响借款人信用水平的因素按重要性给定权重,将其放入信用评级评价模型中,用以分析借款人违约的概率和信用总分,用以决定是否批准贷款申请及给予多少贷款。
2、建立完善的住房抵押贷款保险制度
住房抵押贷款保险是由保险机构在收取一定保险费用后,在借款人因各种原因无法还贷时,由保险机构一次付给被保险人保险事故发生时按贷款合同应归还的贷款本息。住房抵押贷款保险可以有效增加住房抵押贷款的平衡性,使金融机构能够在增加贷款数量、保证贷款质量方面得到有效保障,也必然会推动抵押一级市场的快速,健康发展。在国外,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成功经验之一就是具有健全的保险机构。我国可以借鉴国外在抵押贷款保除机构建立上的经验,建立起适合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保险制度。
目前我国抵押贷款保险还不是很成熟、完善。抵押贷款保险机构主要为商业保险公司,缺少合适的保险体制和政府管理机构的扶持。况且已有的住房抵押贷款保险品种单一,保险费率偏高,付款方式不够灵活,且实施的城市很少。远远不能满足我国的实际需要。对此,政府应该给予扶持并出台一些优惠政策。
3、采用信用增级的方式
通过信用增级可以提高住房抵押贷款证券的信用级别,保证按时、足额地支付投资者的利息和本金,它是防范信用风险的有效手段。主要的信用增级形式有内部信用增级和外部信用增级。内部信用增级的形式包括发行优先/次级债券,进行超额担保、设立超额利差帐户;外部信用增级形式包括政府信用担保和商业用担保。
二、提前偿付风险的规避对策
提前偿付风险是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特有的一个风险,这一风险的产生来源于住房抵押贷款的提前偿还性。住房抵押贷款的借款人在抵押贷款到期前,提前偿还抵押贷款本息,使得贷款组合的现金流入与抵押贷款债券的现金流出不匹配,由此引发的风险就是提前偿付风险。
如果住房抵押贷款的市场利率低于原先订立的抵押贷款的合同利率、贷款的龄期较短、居民的信贷消费观念较淡薄、社会宏观经济形式较好、居民预期收入增加,都可能引发提前偿付行为。在我国,居民通过获得新的抵押贷款而偿还原抵押贷款目前还不具有可行性,而且居民对利率的反映也不是很敏感,再融资倾向暂时还不会明显地影响提前偿付行为。
1、增加再筹资成本
对由于市场利率的变化而产生的再融资倾向,可以采用增加提前还款的违约费用成本而使借款人的再融资成本增加,变得无利可图或获利很少。当然,这种违约条件应事先在贷款合同里面写清楚。
2、设计住房抵押贷款证券产品组合来防范风险
由于不同投资者对提前偿付风险的承受能力不同,因此,可以发行多个层次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而各个层次的债券获得的本金和利息受提前偿付的影响不同。例如抵押担保证券将本息支付为几档,任何一档的投资者在其本金得到偿付之前都可定期获得利息,而本金的支付则逐档依次进行。各档证券的偿付期限是不同的:期限越短,风险越小,收益也越小;期限越长,风险越大,潜在收益也就越大。
三、利率风险的规避
市场利率的变动会引起证券价格变动,再由证券价格变动影响证券收益的确定性。一般情况下,利率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价格呈反向变化。因此,利率风险既会影响商业银行转让住房抵押贷款的积极性,也会影响投资者持有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积极性。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利率属于可调整利率,就使得借款人承受了全部的利率风险,也就会限制购房者申请贷款的积极性。因此,既然借款倾向于选择固定利率的住房抵押贷款,商业银行就可以向他们发放利率稍高一些的固定利率住房抵押贷款,将利率风险由银行自身承受。接下来,商业银行又可以通过将住房抵押贷款现金打包出售给证券化经营公司,由其进行证券化而将利率风险转移出去。而证券化经营公司在发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债券时,可以考虑产品设计创新,诸如发行按序支付抵押担保证券,按浮动利率支付的抵押担保证券等等,而将利率风险分散给具有不同利率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
四、税收风险的规避
税收待遇直接决定着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融资成本和投资收益以及可行性。过重的税收负担会使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失去相对其他融资方式的成本优势。例如在营业税方面,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往往涉及上亿甚至几十亿的交易额,如按现行的8%的营业税率征收营业税的话,将是一笔极大的数额,这必然会影响商业银行转让住房抵押贷款的积极性。而且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融资成本一旦远远高于其他融资方式,必定会挫伤投资者的积极性。这都不利于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市场的建设。而在国外,政府都会给予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参与机构不同程度上的税收优惠。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为了防范税收风险,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完善与发展,投资者的日渐成熟,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也会越来越高。证券化经营公司应充分利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结构设计,优化贷款组合来转移或降低风险。同时,政府还应建立健全住房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对构成障碍的法律制度进行修改,并制订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方面的专门法律或行政法规来对从业机构的组织形式、证券化资产的组合、收益、分配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规范。

内部建立健全企业的知产保护机制、防范侵权机制,外部加强企业维护知识产权的力量。

资产证券化的应用范围不断在扩大,经历了贷款类资产、应收款类资产、收费类资产等。在这些演变触及知识产权领域前,交易的概念或原理有较大相似性,因为所涉及的资产大都是经济活动中自然产生的财产或权利,比较容易被观察和掌握。然而,知识产权在很多方面不同于这些人们习以为常的财产或权利。知识产权是国家主权透过法律手段平衡各种冲突目的而制造出来的一种无形权利,其特性与普通资产相比殊有不同。当传统的证券化操作应用于知识产权这种无形的权利时,将引起一些特殊的风险。
将来债权的实现存在待履行性
知识产权证券化中的参与者主要是知识产权的授权方、被授权方、特设载体和投资人共四方。授权方通常是证券化的发起人,他把将来某一时段中可向被授权方收取的权利金(将来债权)一次性地转让给特设载体,然后由特设载体透过证券化操作,向投资人发行证券。特设载体将来在陆续收到权利金时,便根据约定扣除相关行政开支,余额以证券本息的形式向投资人按证券所记载的条件支付。追本溯源,在知识产权证券化中,支付证券本息的来源,通常就是知识产权授权合同。然而,知识产权授权合同的高度待履行性(executoryc ontract)却成为风险的来源。也就是说,授权方(证券化的发起人)往往必须承担若干合同项下的实质义务,而如果他没有按合同履行,被授权方可以拒绝支付部分授权金,如此一来,特设载体便无法取得原先预期的现金流,也就无法依照约定向证券投资人发放本息。对照来看,以企业贷款或住房按揭为基础的将来债权,其债权的实现通常只是时间因素,并无实质的合同义务等待发起人履行。两者相较之下,突显出了知识产权证券化的独特风险。
由于知识产权证券化存在这种风险,因而对于产生现金流的基础交易内容必然需要有高于其它资产证券化的揭露要求。以住房按揭证券化为例作比较,其中涉及的基础交易是银行与业主间的贷款协议。在证券化进行时,银行方已经发放贷款,因此即使不揭露贷款协议的内容,投资人也够理解银行所享有请求权的本质。然而,由于知识产权授权合同的待履行性,如果不充分揭露发起人(授权方)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和履行的能力,投资人将无法真实评断证券所蕴含的风险。基于此原因,发起人应该被要求对授权合同的待履行性做出说明,包括发起人所需履行的义务、履行计划和手段以及用于履行的资源配置等。此外,发起人应对其履行的状况进行持续披露,而具体的披露程度可以按比例原则,视发起人所被期待的履行程度大小而定。
基础资产的可重复利用性
知识产权的可重复授权性是异于其它被证券化资产的重要特性。知识产权在每次授权中,都可以产生新的合同债权。这种可无限重复利用的性质,一方面是知识产权的潜力所在;但另一方面,却也产生了其它资产证券化所没有的风险。假如发起人在证券化交易后对新的被授权方进行授权,虽然发起人可因此得到新的收益,但却可能因被授权人总数的增加而使原被授权方面临竞争,甚至收益下降。由于授权金的计算一般都与被授权方的收益挂钩,因此原被授权方的收益下降,将导致流人特设载体收取的现金流减少,最终影响对投资人的本息收益。注意到这种可重复授权性,在特定的条件下也可能为证券化的参与者带来利益。以信贷资产证券化为例作比较,如果信用贷款的某一个债务人发生违约,则这笔应收账款可能无法回收,因而将使证券化的现金流减少。但在知识产权证券化中,如果出现类似的违约事件,由于无形资产不存在被消耗或用尽的情况,所以知识产权可为新的被授权方利用,从而能产生新收益来补充现金流。例如,在美国知名运动服装品牌Athlete'sFoot的商标权证券化案例中,发起人以商标授权合同和加盟合同产生的权利金进行证券化。证券发行后,一家主要的加盟商(被授权方)意外破产,但这个意外却未影响到投资人利益。其原因,就是该破产加盟商所经营的门市店,在很短时间内就被新经营者接手,而根据证券化交易各方的约定,新经营者很快就得到加盟授权,因而有新的现金流产生,弥补了因该主要加盟商破产所造成的收入短少。
此外,知识产权在不同权利人间具有可分割性。这种性质与前述的重复利用性有所相似,都是源于知识产权的无体性本质。但也有所不同,因为分割的结果可以使一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知识产品分享利益,而同时各主体间的地位彼此独立,权利互不干涉。例如,著作权的发行权、复制权或表演权可以分属于不同人,或者分属于国内外的两方。这种对权利范围的划分,可以简单地由授权合同决定,合同如何描述,就可能产生出什么样的权利来。在证券化交易案例中,常见到这种切割操作。例如,在知名的Chrysalis音乐著作证券化案例中,发行人只取得著作权中的发行权,但其可以将这项权利将来产生的收益进行证券化。另外,在DreamWorks电影著作权证券化的案例中,发行人将其国内戏院与电视频道的收益权保留,而将其它的著作财产权切割出去进行证券化。这种可分割性固然为证券化交易带来弹性,却同时也带来风险。正是因为这种权利的分割可以由合同简单地达成,因此不容易被非合同方所察觉。如此一来,一旦分割出来的权利彼此重叠、矛盾或混乱,甚至导致必须由诉讼解决,那么尽管证券化中的投资人最终取得胜利,证券价格的波动已足以使投资人的权益受损,并且危害了经济稳定。这种风险的形成,主要是由于授权合同的存在不为合同外的第三方察觉,这可能是因为非合同方不够谨慎,受到故意欺瞒,也可能是未进行合理的调查而造成的。考虑这些原因在权利主张上的有效性,其实就是进入了权利登记公示制度的运作范围。如果有一套清晰有效率的登记制度,可以明确地依照登记的先后范围来决定权利冲突人在对抗过程中的优先性,而这种对抗的过程对经济稳定产生的不利影响便能够得到控制。
解决这些风险最直接的措施,就是必须使知识产权的权利变化相对容易地为人所知,而这就牵涉到登记公示制度的设计。美国在知识产证券化的实践中,发现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因而开始探索知识产权一元化登记制度。也就是利用信息技术,将涉及知识产权权利转让、担保、授权的各种交易登记公示信息整合起来,成为供大众网上查询的登记系统。由于信息技术的进步,构建这种高效率的登记查询系统变得切实可行。从前为了取得一项信息,必须跋山涉水,到达信息材料的保存处,在实体的文件中搜寻,登记或搜寻需要很大的经济成本,因而使得这种解决路径缺乏可行性。而现在信息科技的进步已能实现在弹指之间穿越空间,去读取大量的数据信息,因而成本的问题得到合理控制。固然,这种登记有可能对知识产权的权利行使产生某种程度的不便,但这种登记揭露要求可以选择性适用,例如仅对拟进行证券化或已被证券化的知识产权实施。
产权范围的不稳定性
知识产权权利的本质是基于国家权力的作用,赋予个体在某种知识产品上的独占权利。换言之,知识产权的存在是法律运作下的人为行政结果,而不是在经济活动中自然出现的。知识产权原始权利的取得以及权利范围的界定,势必有人为行政的参与。然而,人为的行政不可避免地受到知识、经验与资源的限制,可能出现疏失。所以,不论是审查程序还是审查程序外的司法程序,随时都可能造成知识产权权利范围的变化或消灭。而一旦出现这种情况,由其产生的现金流便受到影响,甚至可能消失,证券投资人便无法获得预期的本息偿付。
在其它资产证券化交易中,对于这类的权利瑕疵风险,一般是透过律师和会计师的尽职调查来掌握。然而,这种做法在知识产权证券化中有所局限。就知识产权而言,侵权或无效案件的判断具有高度专业性,也常有模糊地带,因此在技术上很难通过一般法律的尽职调查和有效辨明。即使有相关领域的专家协助,有时也未必能绝对确定权利的范围。
如在专利申请案中,权利要求书(claims)的字句通常是申请人与审查人斟酌、协商的结果。基于人类智慧的限制,这种协商不可能穷尽古往今来,因而即使专利权证书已经颁发,权利人也无法排除其被授予的权利与其它专利有所重叠,以及因此而受到挑战的可能。在商标注册制度的实践中,也存在类似的问题。这说明了知识产权权利范围的界定,在很多情况下属于知识产权制度下的不可能,必须借助司法制度来完成。
在诉讼还没有真正来到前,没有人能够保证知识产权是否完整无暇。然而,不论这种风险大小如何,只要证券化的当事人能将风险情境进行归类,就有可能透过协议来进行风险分担。例如,交易当事人可以规定在权利出现瑕疵时,各方所应担负的责任和享有的权利,如:请求损害赔偿权、降低价金、解除合同、请求继续履行、请求违约金、中止支付价款,或是以各种形态对于责任或权利加重或免除责任等。而这种协议约定,必须以清晰的民商法框架为基础,如此交易各方才能确知对于风险分配的约定,具有法律效果的可预见性。其实这种风险的本质是属于知识产权制度的内涵风险,它伴随着制度而存在,因而难以透过制度内的调整或合同安排完全消除。然而,以消除的风险却可以转嫁给合同外的第三方。这就如同搭乘交通工具,人们总想得到出行的便利,但交通意外却不可能根本地消除,因此人们购买保险,将意外发生时的经济风险转嫁给肇事人和受害人以外的第三方。循着这种思路,欧美在实践中已经逐步探索出知识产权保险这种险种。
市场价值的不确定性
知识产权及其衍生权利的价值,受到消费者、市场条件和替代品等因素的影响极大,因此市场的价值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产生变化。例如,当大众口味发生改变,受人欢迎的著作可能逐渐变得乏人问津;某一项技术在较佳的替代性技术出现后,可能会很快地从市场上消失。这种市场价值的不确定性,其实是以上几种特质在经济活动中透过市场机制而表现出来的外在现象。例如,知识产权的权利产生是基于政府行政的结果,所以其存在和范围有不确定性,而一旦出现挑战,则价格就会滑落。又如,知识产权价值的实现来自于不同主体间透过授权或权利切割进行分工而形成的产业链条,在此链条中,一旦某个主体发生变化,供需的变化将会影响链条上各类产品的价值。这种市场价值的不确定性,自然局限了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发展。然而在实践中,人们也摸索出了针对个别知识产权所适用的回应措施。例如,在电影著作权证券化中,银行家从过去的经验观察到,电影上映第一周的票房收入,与电影最终所能产生的总创收具有高度相关性,因而可以借此相对准确地预测将其证券化的估值。可以说,这种解决方案是个案式的,并没有适用于所有知识产权的标准方案。然而对个别的标的而言,只要合理的方案被找到,则证券化成功的机会便大大地增加。
价值难以确定的原因除了市场因素,还可能来自于知识产权权利人(一般就是证券化中的发起人)本身。被授权人向发起人取得授权的原因,除了知识产权本身外,通常还因为考虑到发起人本身的市场规模、经营团队组成以及其所能掌控的相关资源。纵然某一项知识产权可以从授权中产生庞大的现金流,但该知识产权与发起人隔离拍卖时,其将脱离发起人所掌握的资源,因而能够变现的价值可能相当有限。根据国外学者的统计,这些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是,知识产权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的价值将急速下降,每月降幅可达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五,远远高于土地或其它实体资产。面对这种风险,有效率的破产程序可以减少知识产权在程序中的价值减损,这有赖于破产法框架的合理构建,也包括了考虑透过特别法的方式,来规范破产程序中适用于知识产权处置的例外规则。至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发现,则有赖于专业团队与畅旺的交易市集来达成。以美国为例,由于上述知识产权在拍卖时快速贬值的特性,实务界体认到速度是知识产权变现的关键,致力于打造一套以各种专业人员紧密合作为基础的作业流程,借以缩短知识产权变现的时间。检视我国在这方面的现状,可以发现我国在交易市集的构建已经初具成效。然而,现有的产权交易市集仍侧重技术交易,对著作权和其它类别的知识产权仍处在探索阶段。相较于交易市集的建设,我国在中介机构和专业人员方面则较为缺乏。特别是市场上还较少有跨领域、跨学科的人才与团队来提供财务、技术与法律的整合性服务,这是有待努力的方向。
知识产权的公共财产性质
具有高度应用性的知识产权,可能成为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柱,能够产生巨大产值。从社会整体的利益而言,某些知识产权消的影响不容忽视,特别是核心的工业技术、维持民生健康的药品专利,或是源远流长的民族品牌等。由于知识产权具有这种公共财产的特性,因此知识产权证券化必须要考虑到交易的外部性。
此外,从融资的效果来看,其它资产证券化影响到相对少数的市场参与者;而知识产权证券化却能影响不特定的社会多数。知识产权证券化可以比喻为一种制度机器,因为杠杆效果的存在,制度使用者的影响力得到扩大。不同于其它证券化中的有形资产,知识产权可以不断被重复使用,这种特质或可比喻为智能之火,只要提供良好的环境和资金作为燃料,就可以不断地燃烧扩大。正面可以推动生产、造福人群,反面却也能毁灭财产、造成损失。如果发起人将这种融资方式用于有害社会安定、秩序或是存有争议的知识产品,则知识产权证券化便成为一种扩大道德风险的制度。前述的杠杆效果,将使在知识产权制度下利害冲突的平衡点被改变。也就是说,知识产权制度规定的审查、权利授予或权利行使的合法界限固然是以公共利益为依归,但是一项受到法律承认的知识产品,经过证券化制度的放大效果后,造成的社会成本却可能变得不可忽视。以网络游戏为例,日本已经将证券化应用在游戏软件的开发上。一款游戏的制作成本往往需要上亿元资金,制作过程中带动周边产业发展的效应也极其明显。当网络游戏完成后,内涵的故事情节、人物造型以及程序编写受到著作权法或计算机软件保护法的保护毋庸置疑。当这款游戏席卷上千万网民的注意,甚至使众多的在学青年过渡沉迷时,这便成了一个具有争议性的问题。对此有人主张,在学青年过分沉迷于计算机游戏是一种社会问题,应该控制;相对地有人主张开发此类游戏能够提升信息产业技术水准,应该予以鼓励。无论如何,这正是知识产权证券化一个具有争议的应用。从发起人乃至参与证券化交易各方来看,作为一个“经济人”,并不需要去考虑为此类应用所可能付出的社会成本,而事实上这种成本也很难纳人财务的测算中。这种风险由于具有外部性,因此必须有公权力的介人来调节。相应的监管机构应该在证券化交易前,对于相关知识产权的本要有一定程度的揭露,如此则便能以有限的行政资源,发挥调节风险的作用。当然,这种自律团体监管在理论上存有正反两种观点的争议,不过在实务上作为政府监管的补充,则是一种务实而折中的做法。




知识产权证券化风险及其防范
知识产权证券化在应用中面临独特风险,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1. 未来债权的待履行性:知识产权证券化涉及四方主体,即授权方、被授权方、特设载体和投资人。授权方将知识产权的收益权转让给特设载体,形成证券。然而,知识产权合同的待履行性可能导致发起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影响现金流,对投资人构成风险。...

知识产权证券化的风险及其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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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资产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
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是一种金融创新,它结合了金融资本与知识资本,利用知识产权的信用作为担保,通过证券化方式实现融资。与传统的应收账款和住房贷款证券化类似,涉及的参与者包括发起人、SPV(特设载体)、投资者等,通过信托或SPV结构进行,采用风险隔离和信用增级技术提升产品吸引力。发达国家如美国、英...

知识产权证券化
知识产权证券化具有表外融资优势,不计入资产负债表,降低了风险和融资成本。在税收方面,涉及发起人、SPV和投资者的税收处理,强调税收中性和成本最小化。例如,发起人可能在真实销售或担保融资中选择不同的税收处理方式。投资者需为证券交易行为、投资所得和证券交易所得缴纳相应的税费。

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特点是什么
2、融资活动的实施难度较低: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以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信用为基础,导致其融资难度较低;3、不影响企业知识产权的权属:知识产权证券化主要以知识产权的收益进行资产证券化,知识产权依然由高新技术企业所拥有;4、融资活动所导致的融资风险小: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既不构成企业的负债,...

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是什么
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是以金融技术为基础,以知识产权的信用作为担保,以证券化作为载体的一种融资方式,是金融资本与知识资本的有效结合,其特点在于融资成本低且风险小、实施难度低以及不影响企业知识产权的权属。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的参与主体包括发起人、特设载体、投资者、受托管理人、服务机构、信用评级...

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性质特征
这种特点对创新型企业别具意义,因其在取得资金融通的同时,发起人还能对知识产权进行进一步改良或应用,持续提升其价值。此外,证券化融资还可以提供融资者较高的融资杠杆,取得相对便宜的资金。从投资人的角度来看,知识产权证券化的产品具有较佳的流动性。而其风险与报酬在股票和债券之间,因此可作为丰富...

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是什么
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是一种融资方式,它通过将知识产权的未来收益转化为可交易的证券,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的具体流程是,企业将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等)的未来收益权转让给特殊目的机构(SPV),SPV以此为基础发行证券,投资者购买这些证券,从而为企业提供融资。这种融资...

如何使知识产权资本化
从理论形式上来讲,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转让,另一种就是您所提出的知产使用权出资,但这种操作的后期法律风险及税务上都有隐患,主要原因是公司无法对该专利有处置权。简单说明一下流程: 1、知产确权,2、评估,3、验资,4、工商变更,5、税务备案,知识产权出资必须需要评估的。知识产权出资是指...

什么是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在国外的发展
根据Pullman Group的估计,全球知识产权价值高达1万亿美元。随着知识产权相关产业在世界各国的经济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以及知识产权商业化运作的加强,全球知识产权的价值还将保持持续增长的势头。这就为知识产权证券化提供了丰富的基础资产。可以预见,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前景是非常广阔的,在未来肯定会成为资产...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15999009427: 知识产权证券化的作用有哪些呢?
村谦乳癖: 知识产权证券化的作用有: 1、 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型国家的建设 当前,我国正在进行创新型国家建设,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主体在于企业.因此,提高...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15999009427: 怎么规避知识产权交易的风险? -
村谦乳癖: 可以从下面六大方面全面控制产品中的专利风险:(1)系统分解产品 对产品结构和所采用的技术层层分解至最小单位,形成产品分解树.(2)充分检索专利 针对产品的销售区域,对产品所采用的技术进行全面的专利检索.(3)评估专利风险 对检索所得出专利文献进行详细分析,挑选可能构成侵权的专利,并评估其风险.(4)设计规避方案 针对具备侵权可能性的专利进行相应的规避方案指导设计,全力化解潜在威胁.(5)部署防控预案 针对无法规避的专利从商务、法律、市场、生产、销售等各个领域、环节,部署系统性的防控预案,将专利风险降至最低.(6)生成专利风险地图 将分析所得专利标记于产品分解树上,全面把控产品面临的专利风险.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15999009427: 如何防范与应对企业知识产权风险 -
村谦乳癖: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于2008年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步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企业已经日益成为了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的实施主体和受益主体.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企业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风险.我国企业普遍面临着缺乏自主创新能力、企业无形资产流失及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涉诉等风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应该如何利用知识产权以使得自己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以及如何化解由企业知识产权问题带来的企业风险,对于我国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并走向国际市场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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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谦乳癖: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指针对企业的性质、经营目标、市场策略、技术开发与国际国内法律环境等因素,对企业的知识产权加以分析、评估、融合所建立的一套经营管理和法律保护制度.作为一项制度,主要作用是规范企业员工的知识产权管理,如专利、商标、著作权、技术秘密、风险防范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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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谦乳癖: 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外墙渗漏是常见病害之一.是由加气混凝土砌块本身的材料特性造成的.主要是由于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出来后,产品要求陈化一个月时间,到产品进入稳定期后,再使用渗漏就会很少发生.但现在的施工过程,建筑商要么不要,要的时候又特急.大多数产品是没有达到稳定期就上了墙,哪有不渗漏的可能.处理的方法就是,在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外墙表面,用cf-2000高效复合防水剂表面处理5毫米左右.然后再进行其他的施工操作.如果房屋已经建成了,可以用最新专利技术盲人堵漏家装进行处理,就能解决.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请加好友详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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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谦乳癖: 泛泛的说,规避知识产权风险要进行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两方面:1、权利管理-创造、维护自有知识产权2、风险管理-防止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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