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期间创作的图书稿,辞职后是否拥有版权?

作者&投稿:针艺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在职期间创作的作品,辞职后版权归属?~

1,在职期间为完成单位工作创作的图书,著作权由个人享有,单位有优先使用权,并且在作品完成二年内作者不能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2,作者的版权不因辞职而终止。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发表权、获得报酬权等经济性权利的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离职后职务作品的归属者依旧是职员所在的单位,对于职务作品很多情形下都是职员由于工作的原因才创作出来的,并且创作者通常是一个团队,故此种情形,即使因为个人原因该职员离职,也是公司等单位依旧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八条 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是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有权优先使用该作品。同时,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可见,一般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著作权,而单位享有优先使用权和两年的专有使用权。作品完成两年内,如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不使用,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单位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在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后,单位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继续使用。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特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除署名权外归单位享有,署名权由作者享有。这是因为,这类职务作品的创作必须借助于单位的资金、设备、技术资料,并且作品一旦发生错误造成经济损失也需由单位来承担。因此,由单位来享有著作权,可以平衡双方的利益。而由于署名权是一项人身权利,不具备任何财产性质,同时作者是职务作品的事实创作者,法律因而规定署名权归作者享有。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别人对你作品的续写,是属于别人的创作,公司有这个权利。再版,你当然有收益权。

你这个情况比较复杂。首先,你独自创作的作品虽然不算你的工作内容,但是单位支付你了稿酬(虽然很少),就应该算作你的职务作品,单位享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由此可见,这套书带来的所有的财产收益应由单位享有,如果这套书加印、沿用你创作的人物出续集,你本人都无法受益。
著作权法规定,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是著作人身权,这是作者享受的权益,不能转让、不能剥夺。
以上回答可能不会让你感到满意,但我个人是这么理解法律的。
对于你补充的续写问题,我没有找到法律对这方面的规定,你所提的只是学者的理论,不能当做法律依据。

1.著作权归属的问题
如你所述,你创作的小说属于职务作品,但是公司对该作品有在业务范围内的优先使用权。换句话说,作者是你,著作权人也是你,你享有作品一切应该享有的权利,除了一个限制:公司业务范围内2年的优先使用权。依据是著作权法16条第一款

2.辞职后公司续写是否侵权的问题
如上分析,你唯一的权利限制就是公司的优先使用权,但是该使用权并不包括续写。所谓续写,相对对应的是著作权中的改编权,公司续写自然侵犯了你的著作权。依据是著作权法第10条第十四项

小小总结一下,除了单位的2年业务内使用限制外你有完整的著作权,依法享有著作权法第10条的17项权利。鉴于你提到你看过著作权法,我就不一一分析为什么享有了,点到为止
希望对你有帮助!

1,在职期间为完成单位工作创作的图书,著作权由个人享有,单位有优先使用权,并且在作品完成二年内作者不能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2,作者的版权不因辞职而终止。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发表权、获得报酬权等经济性权利的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3,《著作权法》规定:
  第十六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第二十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具体事宜是您跟单位如何去协商了。您可以请一个专业的著作权法方面的律师去跟单位协商。


在职期间创作的图书稿,辞职后是否拥有版权?
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是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有权优先使用该作品。同时,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可见,一般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著作权,而单位享有优先使用权和两年的专有使用权。作品完成两年内,如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不使用,作者...

在职期间创作的作品,单位可以不经作者同意允许他人使用吗?
出版社的辩词无法得到法院支持,该报道的著作权归你朋友所有。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所以,出版社在未征得你朋友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其作品,侵犯了董某的权利,理应承担违约责任。相...

任职期间设计的作品,版权归我还是归公司呢?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

在职期间设计的作品,离职后原公司拥有著作权吗?
员工在职期间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归属问题,需根据具体作品类型及创作背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员工在受雇佣期间创作的作品属于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公司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相同方式使用作品,除非得到单位的同意。两年后,如果公司不再使用该作品,作...

在职期间创作的作品,辞职后版权归属?
1,在职期间为完成单位工作创作的图书,著作权由个人享有,单位有优先使用权,并且在作品完成二年内作者不能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2,作者的版权不因辞职而终止。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发表权、获得报酬权等经济性权利的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在公司工作期间创作的画稿离职时能拿走吗
如果你的画稿与公司的业务有关,那么你是不能带走的,如果你们是朋友,那么画稿与公司有关,就给他留一份复印件嘛。

在职期间创作的作品,辞职后版权归属?
1,在职期间为完成单位工作创作的图书,著作权由个人享有,单位有优先使用权,并且在作品完成二年内作者不能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2,作者的版权不因辞职而终止。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发表权、获得报酬权等经济性权利的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在职期间设计的作品,离职后原公司拥有著作权吗?
具体要看你设计的是什么作品。员工在受雇佣期间和在受雇佣范围内创作的作品属于职务作品。我国著作权法对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进行了区别性的规定。1、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公司有权在它的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同样的方式使用该作品。

法学院老师在工作期间创作的作品是否属于职务作品
不一定。按照《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职务作品是指由国家机关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机构完成的作品。因此,如果该老师是在法学院担任公职人员或受编制和付酬从事教学、科研、文艺创作、设计等与其职务具有必然联系的工作,且创作的作品也是为了完成具体或者概括任务而产生的作品,那么该作品就可以被认定为职务...

职务范围内创作的作品如何确定归属
此外,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三条,自然人在法人或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一)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软件;(二)开发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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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艳复方: 1,在职期间为完成单位工作创作的图书,著作权由个人享有,单位有优先使用权,并且在作品完成二年内作者不能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2,作者的版权不因辞职而终止.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发表权、获得报酬权等经济性权利的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从江县18228331851: 离职多久的作品不再属于职务作品 -
查艳复方: 离职时与原公司签订协议,正式离职后所有的作品都不属于职务作品.

从江县18228331851: 我在职期间利用工作以外的时间创作的作品是否属于职务作品?
查艳复方: 员工在职期间利用业余时间自行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员工本人享有,不受职务作品相关规定的限制.具体条件包括:没有利用任何物质技术条件,在工作任务之外,由本人对作品承担责任,且没有特别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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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艳复方: 出版社的辩词无法得到法院支持,该报道的著作权归你朋友所有.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所以,出版社在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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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艳复方: 这个问题主要涉及职务作品的问题,理解了职务作品的定义、种类,便对著作权归属清楚了. 一、职务作品是指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其特征是: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对作品的使用应当属于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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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艳复方: 只要不是在职期间所得的相关商业秘密数据、实验数据的话,离职后创作发明的专利归发明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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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艳复方: 属于一般职务作品. 一般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根据一般职务作品分析来看,你的作品属于一般职务作品,你享有著作权,其利益分配和使用权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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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艳复方: 一、图书版权登记(一)图书版权登记应提交的材料.1、作品登记申请书(由作品登记机关提供标准格式);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作者身份证明(复印件,须作者签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

从江县18228331851: 咨询一个图书著作权问题 -
查艳复方: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其细则等相关规定,作者对其作品享受各种人身权利及财产权利.根据你的描述,A与其朋友严重的侵犯了作者的相关权利,而你所说的中间人和另外一家出版社在能证明自己确不知情的情况下,不需要承担侵犯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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