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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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来源指什么?~

土地权属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各时期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征、拨(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如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土地出让合同、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批文等;
2:土地证书;
3:因买卖、交换、赠与、继承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除提交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协议书或证明外,还应提交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原始取得证明;
4:无任何手续、擅自占用土地的,应提交按有关规定处理后的证明文件;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主要是房屋产权证明。

扩展资料:土地权属制度是国家的一项法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土地是最重要、最基础的不动产,土地登记是不动产登记的基础。
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
土地登记由县级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土地确权和土地登记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审批、注册登记、确认、发放土地证书的法律制度。
土地登记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登记内容指反映在土地登记簿册内的土地登记要素,主要包括土地权属性质和来源,土地权利主体所涉及的土地权利人,土地权利客体所及的土地坐落、界址、面积、用途(地类)、价格、图号、地号及土地使用权的年限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土地权属

土地权属是土地的所有权及由其派生出来的土地占有、使用和收益权的统称。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根据国家法律和与土地所有人签订的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划拨土地使用权: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将土地划拨给本集体村民使用,且划拨后,不得私自转让,出租等。1、土地使用权继承需要哪些资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双面)。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权属来源证明)。4、涉税证明和其他规定的材料。一般承诺时限为受理后的15~20个工作日。若是要缴纳出让金的要根据当年当地标准进行缴纳,证书的工本费和其他费用以当地财政局公布的费用标准为准。土地使用权是对土地支配的权力,土地使用是有时间期限的,不同的土地时间期限也是不一样的,并且土地使用权也是可以进行继承的,如果想办理继承手续,罪好先跟有关部门进行电话咨询一下,这样可以避免多不必要的麻烦,会事半功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法律分析:土地权属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土地权利是一束权利的集合,除所有权外,还有使用权、抵押权等物权及租赁债权。土地权利的主体是集体土地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客体是土地权属的界址、土地权属面积、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条件、土地等级和价格等。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再流转时)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指村民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立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关系后,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该合同的基础法律关系进行审查,认为合同关系合法有效,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颁发的用益物权凭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和变动,虽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是一经登记便具有了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政府通过发证的公示方法,向社会公开,使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排他性效力。颁发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具有权利推定效力,可以据此认定权利人取得该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用以维护交易的安全和稳定以及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用地权属是什么意思
用地权属正确名称为土地权属,是土地的所有权及由其派生出来的土地占有、使用和收益权的统称。相关介绍: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可以依法...

土地权属是指什么
土地权属是土地的所有权及由其派生出来的土地占有、使用和收益权的统称。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

土地权属性质分类
一种是国有土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在中国土地的所有权只有国家有,但是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不管是机关单位还是个体在使用土地的时候,都是要到土地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很多种。土地权属是土地的所有权及由其派生出来的土地占有、使用和收益权的统称。我国的土地权属性质...

土地权属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土地权属是土地的所有权及由其派生出来的土地占有、使用和收益权的统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

土地权属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土地权属是土地的所有权及由其派生出来的土地占有、使用和收益权的统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

土地权属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土地权属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土地权利是一束权利的集合,除所有权外,还有使用权、抵押权等物权及租赁债权。土地权利的主体是集体土地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客体是土地权属的界址、土地权属面积、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条件、土地等级和价格等。包...

土地权属是指什么
土地权属是指土地产权的归属,是存在与土地之中的排他性完全权利。它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土地继承权地役权和他项权利。土地权利是一束权利的集合,除所有权外,还有使用权、抵押权等物权及租赁债权。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享有的土地权利受法律保障。当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权属是指什么
土地权属是指土地产权的归属,是存在与土地之中的排他性完全权利。它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土地继承权地役权和他项权利。土地权利是一束权利的集合,除所有权外,还有使用权、抵押权等物权及租赁债权。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享有的土地权利受法律保障。当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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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是土地的所有权及由其派生出来的土地占有、使用和收益权的统称。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

什么是权属性质
土地权属是指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归属。具体讲,就是指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土地权利是一束权利的集合,除所有权外,还有使用权、抵押权等物权及租赁债权。当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等土地权利变更时,必须由土地权利主体提出申请,经过权属...

泰安市17284122572: 土地权属 - 搜狗百科
孙斧海诺: 土地权属是指土地产权的归属,是存在与土地之中的排他性完全权利.它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土地继承权地役权和他项权利.土地权...

泰安市17284122572: 土地权属包括哪些?
孙斧海诺: 土地权属:权属性质、权属来源、权属类型、权属范围.权属范围包括界址、图号、地号等.

泰安市17284122572: 土地权属性质是什么意思 -
孙斧海诺: 就你所说的意思讲,土地权属就是指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包括国有和集体所有.土地权属性质是国有的意思就是:土地属于国有.

泰安市17284122572: 土地权属性质是指什么?
孙斧海诺: 是指附着在某宗土地的权利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权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我国的土地权属性质分为:国有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地役权等,由于我国的土地除了集体所有的以外,均为国家所有,而且一般说来,凡是不能证明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均为国家所有,所以我国只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而不对国家土地所有权进行登记.另外,对于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地役权,在土地登记簿上一般把它记载在“登记的其他内容及变更登记事项”栏,而不记载在“土地权属性质”栏.

泰安市17284122572: 土地权属包括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他项权利是指非土地?
孙斧海诺: “非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一定权利”,举两例; 1,抵押权.抵押权人可以对土地使用权享有权利.由于土地公有制,不能对土地本身设立抵押,而是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实际效果一样. 2,地役权.土地所有人、使用人以外人为自己使用土地的便利而对土地所有人、使用人的土地的利用进行限制的物权.比如为保持自己土地景观的需要而禁止邻地修建高层建筑的物权.这种权利是物权,需要经过土地使用人的同意并且登记.

泰安市17284122572: 土地权属转移是什么求解答 -
孙斧海诺: 1、土地权属转移是指土地产权的归属变更所有人了. 2、土地权属是指土地产权的归属,是存在于土地之中的排他性完全权利.它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土地继承权、地役权和他项权利. 3、土地权属流通制度指的是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的法律制度.因为我国土地所有权形式采取的是国家所有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的转移也只能发生在这两个权利主体之间;而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则可发生于各种主体之间,包括国家、法人单位和作为自然人的个人.

泰安市17284122572: 用地权属是什么意思 -
孙斧海诺: 就是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归属,拥有土地权属的权利人可以在权属证书要求的范围内进行建设,并取得相应的利益.

泰安市17284122572: 土地权属认定 -
孙斧海诺: 每年上交村委会一定的费用,可以证明有承包的事实.可以到当地政府要求确认这个村民的承包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2003年11月14日,农业部令第33号) 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泰安市17284122572: 什么是土地登记,土地权属 -
孙斧海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就是对当事人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 1,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2,每宗地的土地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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