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工伤6级伤残后引发得的焦虑障碍单位要求上班合法么

作者&投稿:尘胆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工伤六级,单位要求回去上班,但是工资太低,比伤残津贴还要低,请问这合理吗?~

现在国家规定了最低工资。只要工资在最低工资以上就是合法合理的。且单位还要给你交养老保险、公积金、医疗保险等等。你不能光看工资这一块。

工伤保险待遇
第30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31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32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33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34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35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36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37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38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39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1)项、第(2)项规定的待遇。
第40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41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42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第43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44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45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合法。
是否工伤导致焦虑障碍,需要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如果工伤导致的,治疗期间,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般而言,手指伤残与焦虑障碍,是没有必然联系的。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六级伤残的,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工作的,按本人工资60%按月发放伤残津贴,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国务院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由六级工伤伤残后引发的焦虑障碍症,用人单位要求上班是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合法的)。
因为《条例》只有保障工伤事故导致工伤者的伤残医治和康复,并规范了相应的治疗期限。至于工伤以外的疾患,并不能再享受工伤待遇了。对于提问者而言:
1、要么去用人单位上班去,在焦虑障碍症病情不能坚持工作的,去医院诊治并开立病假证明,在用人单位同意后请病假休息。
2、要么依据《条例》规定,请求辞退;辞职后,提问者可以得到工伤保险部门或用人单位的一次性补偿款。

病人在没有完全康复前可以要求不上班,可带着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说明情况。

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患者去上班,如果在单位出现问题和许多麻烦,单位就会向家属妥协了。

医院开出证明,就可以去上班了,正常出院就可以了


一个6级伤残军人 在单位不正常出勤 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前体检煤工尘肺一期退休后伤残鉴定职业病6级工伤如何赔偿?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伙食补助金,异地就医交通补助金,这些他都是有的。6级还牵扯解除劳动合同与不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公司给你缴纳社保费的情况下还是有一部分需要公司支付的。民事赔偿这一块则完全是公司赔付的。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专业工伤律师以免影响后续赔偿。

离职前发生工伤,离职后鉴伤残等级工伤保险基金还予赔偿吗
[2]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

离职后工伤赔偿怎么办理
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可申请工伤赔偿,具体流程如下: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者各区(...

工伤伤残赔偿金由谁赔,单位还是保险公司
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今年陕西省工伤赔偿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陕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2004年6月1日)等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具体工伤待遇项目及标准如下】: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

工伤等级不够十级 该怎么赔偿
工伤鉴定不够十级,就是不构成伤残等级,就是不影响劳动能力,没有医疗依赖和生活自理障碍,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分析如下:一、工伤医疗: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

因工伤高空掉下肺部创伤6月后有时还岀气控难能定几级伤残能定几级...
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劳动能力障碍等级鉴定)才能确定工伤级别(等级),根据鉴定结果(工伤等级)而主张工伤待遇。

工伤9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
 9、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      10、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

云南省七级工伤继续上班,6年后离职,单位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
单位应该一次性支付。前提是当时认定,有认定工伤决定书,并已经做过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并有等级,7至10级一个档。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给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西乡县19716403098: 工伤引起了其它心里病,和从没有得过的病怎么办 -
阳俗复方: 首先,医院检查后确诊新的疾病.其次,通过工伤鉴定机构对新的疾病与原鉴定的工伤是否存在关联性进行鉴定,如果确认是由工伤引发的疾病,可向造成工伤的单位要求治疗费用补偿.供参考!

西乡县19716403098: 工伤致精神疾病无法治愈怎么办 -
阳俗复方: 工伤事故发生后,公司有一个月时间申请工伤,个人有一年时间申请工伤认定.过期劳动局就不会在受理,也不会有赔偿.认定之后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然后申请赔偿.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西乡县19716403098: 请问工伤脑外伤综合症后引发抑郁症是否可鉴定为伤残,能赔多少钱 -
阳俗复方: 1. 在我国的《工伤鉴定标准》http://baike.baidu.com/view/2205931.htm#11,没有脑外伤这一项鉴定标准.2. 工伤鉴定的原则是对伤情鉴定其后遗症或残疾,你所提问的脑外伤引发抑郁症在鉴定标准中没有.

西乡县19716403098: 工伤评残后引发其它病变怎么办 -
阳俗复方: 工伤引发的并发症治疗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果公司没有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按时申报工伤,或者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公司承担),鉴定时按照实际的致残结局为依据评定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

西乡县19716403098: 工伤后造成语言障碍能评几级工伤 -
阳俗复方: 如果是言语不畅,属于9级伤残; 如果是言语困难,属于8级伤残. 实际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准. 〈GBT 16180-2014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5.8.2 八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8.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八级. 36) 喉源性损伤导致发声及言语困难; 5.9.2 九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 31) 喉源性损伤导致发声及言语不畅;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