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的惯例是啥啊

作者&投稿:乐正会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美国的宪法惯例~

美国宪法惯例:
(1)关于政党组织活动的宪法惯例。在美国联邦宪法中,政党和选举是没有任何关联的,但从美国选举总统的实践上看,政党实际上操纵和控制着总统的选举。

(2)关于行政部门的宪法惯例。在美国宪法中,并没有内阁的规定,内阁是由惯例形成的。在美国,行政部门的各部构成了总统的内阁,由于美国总统一人独揽行政大权,所以内阁只是总统的一个咨询机构,总统有权决定参与内阁会议的人员,随时召开或取消内阁会议;总统不受内阁约束。总统有权不经国会同意,而派武装军队镇压联邦任何一州的“内乱”等等。

(3)关于立法部门的宪法惯例。如总统任命派往各州的官员,经事先征求该州本党两位议员的同意,或经参议院议员的推荐;对于任命不设在各州的联邦官员,总统可以自由找人推荐或自由决定人选。此外,还有作为总统咨询机关的内阁,政府各部门首长不能列席国会两院会议,只能到两院内设的委员会作证。国会议事公开,允许旁听等惯例。

美国宪法规定:党、政、军、司法、立法、新闻宣传部门以及人民群众必须自觉地和党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把一切行动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忠实的服从党的指挥。凡是党作出的决策,必须都坚决维护;凡是党的指示,必须要始终不渝地遵循。防止敌对势力破坏党的绝对领导。

美国虽然是世界上最早颁布成文宪法的国家,但同时也存在着大量的宪法惯例,而最为人们熟悉的司法审查权,也是由宪法惯例形成的。在美国,不论是宪法本身,还是以后所作的修正案,都没有对宪法解释权的归属及其含义作出规定,而这一重要的宪法制度则是由宪法惯例解决的。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马歇尔在“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裁决中,确定了法院有权宣布国会制定的法律、总统发布的行政命令、行政机关发布的规章条例以及州宪法和法律违反联邦宪法,因而无效,不得实施的惯例。在美国政治生活中,由总统、国会和政党在其活动中创立了大量的宪法惯例,较为重要的有:
(1)关于政党组织活动的宪法惯例。在美国联邦宪法中,政党和选举是没有任何关联的,但从美国选举总统的实践上看,政党实际上操纵和控制着总统的选举。
(2)关于行政部门的宪法惯例。在美国宪法中,并没有内阁的规定,内阁是由惯例形成的。在美国,行政部门的各部构成了总统的内阁,由于美国总统一人独揽行政大权,所以内阁只是总统的一个咨询机构,总统有权决定参与内阁会议的人员,随时召开或取消内阁会议;总统不受内阁约束。总统有权不经国会同意,而派武装军队镇压联邦任何一州的“内乱”等等。
(3)关于立法部门的宪法惯例。如总统任命派往各州的官员,经事先征求该州本党两位议员的同意,或经参议院议员的推荐;对于任命不设在各州的联邦官员,总统可以自由找人推荐或自由决定人选。此外,还有作为总统咨询机关的内阁,政府各部门首长不能列席国会两院会议,只能到两院内设的委员会作证。国会议事公开,允许旁听等惯例。


宪法惯例是什么
宪法惯例是指在国家长期政治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涉及有关国家根本问题,调整相应基本社会关系,并为公民及全体社会普遍承认有约束力的习惯和传统的结合。宪法惯例多见于不成文宪法国家,但成文宪法国家也存在。宪法是一个与主权紧密相连的概念。主权是指不受任何限制,也不从属于其他权力的权力。因此,只有国...

我国的宪法惯例有哪些
我国的宪法惯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国家重大事务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国家主席、副主席等领导人职位由全国人大选举和决定;国务院总理以及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等。首先,关于国家重大事务的决定权,这体现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宪法惯例指的是什么呢?
宪法惯例是指在国家长期的政治生活中所形成的,涉及国家根本 问题调整相应社会关系,为社会普遍承认和遵循的,具有连续性和稳 定性的习惯和传统。宪法惯例是非正式法律,在宪法文本和修正案中 均没有明文规定,当然也不具有法律的一般特征,不为任何强制机构 所执行。宪法惯例是改变和补充法的一种有效方法...

宪法惯例名词解释
宪法惯例是指在国家长期政治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涉及有关国家根本问题、调整相应基本社会关系,并为公民及全体社会普遍承认有约束力的习惯和传统的结合。它是一种不成文的宪法形式,具有一定拘束力的传统或习惯,是现代宪政国家在较长时期内形成的有关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基本的或者重大的宪政制度。宪法惯例是...

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
宪法惯例,通常指国家政治生活中形成的、涉及国家根本问题,为社会普遍承认和、遵循的具有连续稳定的习惯或传统做法。如我国的政协会议一般在人大会议前召开,政协委员列席人大会议等,就是多年形成的惯例。惯例在英国宪法中占有更重要的地位,被认为是理解英国宪法的关键,如国王的权力和法律地位等等。宪法判例...

宪法惯例有哪些类型?
宪法习惯是由依照宪法规定享有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职权的国家机关在实施宪法的过程中所形成的行为习惯,这些行为习惯与实施宪法的活动密切相关,经过长期的实践成为实施宪法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判例是另外一种重要的宪法惯例,它一般产生于实行不成文宪法的国家。在这些国家中,由于遵循先例...

宪法惯例由谁创制
宪法惯例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又称“宪法习惯”。是现代宪政国家在较长时期内形成的有关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基本的或者重大的宪政制度。由国家和公众共同承认并且自觉遵循的行为准则,表现为具有一定拘束力的传统或习惯,是一种不成文的宪法形式。宪法惯例不仅在不成文宪法国家大量存在,在成文宪法国家有时...

美国宪法的惯例是啥啊
美国虽然是世界上最早颁布成文宪法的国家,但同时也存在着大量的宪法惯例,而最为人们熟悉的司法审查权,也是由宪法惯例形成的。在美国,不论是宪法本身,还是以后所作的修正案,都没有对宪法解释权的归属及其含义作出规定,而这一重要的宪法制度则是由宪法惯例解决的。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英国的宪法性惯例包括哪些内容?是如何形成的?
宪法惯例。指虽没有反映在正式的成文法中,但实际上具有宪法效力的习惯或传统。如英王的一些特权,内阁由下院多数党组成,首相由英王任命,大臣对议会和国王负连带责任等,都以惯例的形式表现。英国宪法性习惯 关于英国宪法中的习惯法,列举如下:一、国王站在 “统而不治”的立场上,不直接投身于政治...

中国的宪法惯例
宪法惯例,是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形成的,涉及有关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问题,并为国家认可,由公众普遍承认,具有一定约束力的习惯和传统的总和。它在宪法实施中的作用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方面:第一,通过创制宪法惯例,弥补成文宪法规范的不足,丰富宪法内容,完善宪政运作机制;第二...

尼木县19763428590: 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原则的涵义是什么 -
羊逸云芝: 宪法中规定对宪法未明文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事项的处理.英美法系国家宪法中一般作宪法未明文涉及的权利由人民保留的宣示,例如,美国宪法修正案第9条规定,“不得因本宪法列举某...

尼木县19763428590: 中国、美国权力运行方式是什么?中国、美国权力运行方式是什么? -
羊逸云芝: 美国权利运作方式是:美国是实行三权(总统、国会、最高法院)分立制度的国家,美国宪法规定,立法权属于由参、众两院组成的合众国国会,行政权属于美国总统;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国会随时制定与设立的下级法院.根据三种权力相互...

尼木县19763428590: 美国宪法 - 美国宪法修改程序是怎样的?
羊逸云芝: 美国宪法的修改是参众两院分别以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修正案,然后由四分之三的州议会或州制宪会议通过,就算通过了. 美国制宪者在宪法第五条中规定: “国会遇两院议员三分之二人数认为必要时,应提出本宪法修正案,或因各州三分之二之州议会的请求,召集宪法会议以提出修正案.在以上两种情形中之任何一种修正案,经各州四分之三之州议会或经各州四分之三之宪法会议批准时,即认为在事实上已成为本宪法的一部分而发生效力.……”

尼木县19763428590: 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A.三权分立B.制约平衡C.中央集权D.平等自由 -
羊逸云芝: A.三权分立

尼木县19763428590: 【【美国宪法的独创之处】】是什么啊?急于知道! -
羊逸云芝: 通过宪法,政治变成了一种公共财产、公共责任和公共活动.这种公共(或共和)政治相对于当时世界上形形色色的专权政治来说,的确是一个开辟历史新纪元式的飞跃.美国宪法的另一个重要而独特的贡献在于它创立了一套新的宪政原则和实践,使共和政治成为了一种可操作的现实.这些新的宪政原则 (包括人民主权、限权政府、公共福利、共和政体和公民基本权利的不可剥夺性等)和机制(包括联邦制、政府权力的分立与制衡和权利法案等) 既是对欧洲(尤其是英国)宪政思想和实践的创造性的继承和发挥,更是美国人基于自己历史经验上的一种创新.

尼木县19763428590: 总理和总统有何区别 -
羊逸云芝: 总统是共和制国家(即共和国)的最高行政元首名称.一般由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产生.各国总统任期不一. 总统制源于美国.在实行总统制的国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美国是实行总统制的国家.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美国总...

尼木县19763428590: 美国的三权分立是如何相互制约的,要具体的. 谢谢~~O(∩ - ∩)O谢谢 -
羊逸云芝: 美国宪法规定,立法权属于由参、众两院组成的合众国国会,行政权属于美国总统;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国会随时制定与设立的下级法院.根据三种权力相互制衡的原则,美国宪法还规定,国会有权要求总统条陈政策以备审议,批准总统对外缔结的条约,建议和批准总统对其所属行政官员的任命,通过弹劾案撤换总统,有权建议和批准总统对联邦最高法院法官的任命,宣告惩治叛国罪,弹劾审判最高法院法官;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拥有有限的否决权,副总统兼任参议院议长,总统还拥有特赦权、对最高法院法官的提名和任命权;最高法院法官在总统因弹劾案受审时担任审判庭主席.此外,根据惯例,最高法院有权解释法律,宣布国会制定的法律违宪无效.实行总统制的资本主义国家一般都采用这种形式.

尼木县19763428590: 谁知道美国现行的宪法啊?
羊逸云芝: 美国宪法简介 (1787) 美国宪法是在美国独立后,以修改邦联条例为名召开的制宪会议上修订的.当时,美国共13个邦,参加会议的有12个邦(罗德岛及普罗维登斯种植地未派代表参加).至今200多年它仅有27条修正案.这也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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