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正确看待破案率

作者&投稿:攸爬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如何看待我国在人权保障方面存在漏洞的问题冤案~

  纵观诸多冤假错案的产生原因,总能找到许多共同点,总结有主要如下几点:
  一,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疑罪从有、疑罪从轻”现象仍占主导,司法实践中还没有根本贯彻落实“疑罪从无”的刑事司法原则,即使现在相关立法已经确立了这一原则。这一现象一方面是因为办案人员受到上级机关、领导和社会舆论的压力,追求办案效率。虽然我们可以从先哲贝卡利亚那里得知 ,刑罚与犯罪的时间间隔越短,那么刑罚预防犯罪的作用就更加明显,但这并不能成为我们为了效率而忽略公正的理由。每一个案件的侦破都具有其规律性和必然性,限期破案,片面追求破案率有悖客观规律,破案有奖,无可厚非,但限期破案,积案必罚的指令,则不应该出现,破案也需要实事求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否则会给办案人员带来巨大的压力,以致为了不受罚而随便结案,这样就会造成冤假错案,甚至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以托词或便利。试想,当一味的追求效率而使真正的凶手逍遥法外而无辜清白者被判刑入狱甚至被处以死刑时,这会给社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司法的权威还能存在多久?我们不能为了效率而丧失了对公正的追求。当这两者出现矛盾的时候必须在确保公正前提下去讲求效率。另一方面是因为长期的疑罪从有,有罪推定的思想在影响着办案,司法实践中的这一做法不仅违背了我国刑法确立的罪行法定基本原则以及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疑罪从无的刑事司法原则,还导致了冤假错案的频发。
  二,每个冤假错案的造成基本上与刑讯逼供有关。我们熟悉的昆明杜培武案、湖北佘祥林案以及聂树斌案等等都是刑讯逼供造成的,法律对刑讯逼供是禁止的,为什么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对这种侵犯人权的证据调查方式仍然爱不释手?《刑事诉讼法》第43条还做出规定:审判人员、检查人员和侦查人员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及其它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规定‘凡经查证属实属于用刑讯逼供或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不能作为定案的的根据。”这些立法上的规定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刑事逼供,但残酷的现实告诉我们仅有这些规定是不足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我国的公安机关等办案机关的权力是很大的,这也就增加了办案过程中权力滥用的几率,容易侵犯公民的权力,导致无辜的人受到牵连。而同时,我国的检查机关等监督机关的监督权并未能充分行使,难以发挥起应有的作用,这些,都促长了刑讯逼供现象的屡禁不止,导致冤假错案频发。
  三,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着“惟口供”的思想,对于案件的实际调查与研究不够重视。在针对这一方面的问题我国立法上已经做出了相当大的努力。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趋势充分,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但是,这并没起到很好作用,很多的司法机关依旧片面追求口供, 依照口供办案,忽视实际调查研究。很多冤假错案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例如佘祥林案件,赵作海案件,均是因为司法机关对案件的理所当然的态度,在调查的过程中,忽视了客观证据的收集与求证。特别是在当时已经可以进行DNA鉴定的情况下,如果说是考虑到鉴定费用的问题,那相信大家也会和我一样无话可说,只是想请问一下,难道说一个人一生的清白甚至生命还抵不过验一次DNA的费用的价值吗?
  四,在案件中不重视律师的辩护作用。我们都明白,如果律师的辩护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可以减少很多冤假错案。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但在实践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律师的一些合理、合法请求及建议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信任和采纳。如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甚至漠视律师在法庭上的作用,律师对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根本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
  五,司法机关的队伍整体素质低下,敷衍塞责,违反职业法定要求的不积极作为或不作为等也是如今造成冤假错案的重要原因。就佘祥林的案件来说,如果有关机关能够认真审查,寻找线索,早点发现他的妻子还存活于世,那么,佘祥林也就不会无辜在监狱里待了十多年。毕竟,佘祥林的妻子再婚时有去过婚姻登记所使用身份证登记,生小孩时也需要通过户口,身份证的审查。可惜,相关部门并未发现这一大漏洞,可见,我国的诸多部门大概都抱着漫不经心的态度在工作,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责任。
  另外,权力机关干涉,司法机关丧失独立办案权也是原因之一。 总而言之,根源有很多,也有许多是我们还没察觉的,这就需要我们的不断探索。以期在找到根源后解决问题,让冤假错案率降到最低。

遏制拐卖儿童犯罪 需理性看待
  拐卖儿童罪,本身并没有回避死刑、重刑
  1、刑法中明确规定拐卖儿童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死,司法实践中也不乏判死案例
 
 即使没有亲身经历过失子之痛,也可以人同此心地体会到被拐家庭一生不安、一世滴血的悲惨,也能预料人贩子(若严谨表述,应称“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犯罪嫌
疑人”,但为阅读顺畅计,以下皆称“人贩子”)必然为千夫所指、万人痛恨的局面。但法律问题,不是江湖上的快意恩仇。很多网友至今不知,人贩子在我国,是
可以判死刑立即执行的。
  根据刑法,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起刑点是5年,如果有加重情节,可判10年以上至无期。关于加重情节,刑法中给出了8种情形,比如拐卖三人以上、有奸淫行为、使用暴力手段等。这8种情形基本上涵盖了在拐卖行为中出现的所有恶劣情况。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可判死刑。
 
 实际上,
在审理拐卖儿童犯罪的司法实践中,最高法一直秉持着“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判死”的态度。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从去年至今,已经宣判的因拐卖儿童而被判死的
就有7人,这些人之所以被判死,原因几乎一致:拐卖儿童数量多。比如蓝树山拐卖儿童34人判死、马守庆拐卖儿童37人判死。
  2、除了不避讳判死,其重刑率也远高于全部刑事案件均值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公安部曾先后在全国开展了多次打拐专项行动。在我国,只要是“专项行动”,往往意味着从重、从严、从快处罚。根据最高法公布的数
据,从2008年到2009年年末,人民法院判决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子的重刑率(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叫“重刑”)均在60%以上,高出同期全
部刑事案件重刑率45个百分点以上。
  再严一点:降低门槛,更多适用死刑?
  1、刑法的惩罚,必须讲求梯度性,否则会产生更大的恶果
 
 “拐卖儿童哪有不严重的?应该一律判死”,这种论调如果不是一时气话,则未免太失理性。可怕的是,这种不理性的状态不仅来自民众,也来自一部分媒体。比
如某报纸认为“只要是参与了贩卖人口,情节严重程度均是无差别的。”要知道,即使是涉嫌故意杀人罪,也不是全都要判死的。
  近日,某人贩指认现场,被群众包围。
 
 那么,稍微理性一点的说法,比如“降低此罪判死的门槛”呢?这显然也是错的。如果把此罪死刑的适用面扩大,必然造成惩罚结果梯度性失衡,若拐1人和拐3
人以上、有无涉及暴力犯罪,都是同一个惩罚结果,则违背了罪刑相适应原则。因此,既然法律条款中已经明确规定,拐卖儿童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那么,是否
适应死刑,理当遵循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根据具体案情,来判断是否符合死刑判决的条件。
  降低死刑门槛,最大的恶果还不仅仅是违背了刑法的原则,而且会带来大家都不愿意看见的结果。几乎所有的涉拐案件,其背后的犯罪动机都是牟利。如果拐1人是死,拐100人也是死,既然已经走上了必死之路,你说他是会多拐点还是少拐点?
  另外,对于人贩子而言,最理想的结果是“钱货两清”,最不理想的结果是,在犯罪过程中被发现。如果一旦涉案就可能面临死刑,在面对暴露危机时,其铤而走险杀掉被拐者的概率一定会增大。这就是为什么贩毒者,往往要装备武装、暴力抗法的原因。
  震慑拐卖儿童类犯罪,不要神话严刑峻法
  1、我国拐卖儿童犯罪有三个特点,这三个特点无法匹配上对拐卖者的震慑
  之所以很多人呼吁对更多的人贩子处以极刑,是认为重刑的威慑力能减少相关犯罪。对于重刑能否减少犯罪,这个议题过于宏大、复杂,学界也多有争议。不妨抛下这个大话题,仅仅聚焦在拐卖儿童犯罪中,考查一下严刑峻法对拐卖者的震慑,有多大作用。
 
 我国的拐卖儿童犯罪有三个特点。其一,亲生父母贩卖儿童的情况严重。今年1月,山东警方破获一起贩婴大案,解救了37名婴孩。谁也想不到的是,这些婴儿
大多是被亲生父母自愿卖掉。学者李春雷对2000年以来媒体公开报道的133个拐卖儿童案例进行了统计分析,结果发现,不论是团伙勾结还是单独作案,有
67起案件都是亲生父母所为。那么问题就来了:亲生父母是“卖”自己的子女,却谈不上“拐”。虽然有一些地方是按照拐卖儿童罪论处这些父母,但更多的是面
临这样一种困境:在拐卖儿童罪与遗弃罪之间游移不定。亲生父母贩卖自己的孩子,是不是会被处以拐卖儿童罪都不一定,加重拐卖儿童罪的量刑有何用?
  谁也想不到,在地下产房里贩卖孩子的,竟然是他们的亲生父母。
 
 其二,我国的拐卖儿童类犯罪中,破案率低。虽然有些地方声称在拐卖妇女儿童类犯罪中,破案率能达到80%,但从全国范围来看,情况很可能不是这样。据国
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立案数超过18000件,但是被侦破的案件不足4000起,破案率不足22%。这一
数据,低于国内年均40%左右的刑事案件破案率。我们所说的严刑峻法的威慑,要建立在相对较高的破案率基础上,如果80%的案件无法侦破,只会增加惯犯的
侥幸心理。
  其三,买方难入刑,需求庞大。我国拐卖儿童犯罪之所以高发,原因在于拥有巨大的买方市场。但由于刑法对买孩子的行为网开一面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注:
拐卖儿童“买方入刑”草案正在审议),这等于是在纵容买儿童的行为。一方面纵容买家,一方面打击卖家?
  政府适当放权,反而有利于打拐
  1、政府打拐既然人力、财力跟不上,不如更多发挥公民社会自治的作用
  据一线民警介绍,人贩子几乎都是兔子不吃窝边草,大多跨省跨市流窜作案,点多、面广、线长。这既造成了人手上的捉襟见肘,也要面临不小的经济负担,“跨地区救出一个孩子通常得三五万,而一个派出所每年的办公经费只有七八十万。”
  在这种情况下,不妨给社会自治组织放出一个小小的透气口,比如从法律上赋予民间打拐组织以合法身份,减少对它们活动的限制。也要对这些组织减免税收,此前,公益类民间非营利组织免税申请成功率不足7%。
  2、用自由收养制度,来解决拐卖市场中的买方需求
  有一点可以肯定,只要想通过非己生的方式拥有孩子的人群依然庞大(原因复杂,如不孕不育、重男轻女、错失生育年龄等),就一定有供给方。因为刀头舔血的营生总会有人做,其危险性转化成了每个被拐儿童“出售价格”的增加。
 
 但是生不出孩子却想有孩子的人,全世界都存在,却不一定会造成拐卖儿童这种严重的问题。这背后很重要的一点是,这个国家有没有自由的收养制度,因为自由
的收养制度,能够有效地把供需双方匹配。即使我们不愿意承认,也无可否认总有些人因为各种原因生下孩子后不想养、不能养,对他们进行道德指责和说教,无益
于解决问题。
  目前我国的收养儿童体制,被官方垄断,儿童福利院垄断了合法收养几乎所有的供给。这等于把相当一部分收养方式宣布为非法,
这必然造成地下市场的繁荣。有人说,你这不是鼓吹合法买卖婴儿吗?实际上,这是两码事。其一,不一定要收钱,中国传统的过继式收养,就是不给钱的;其二,
收钱不一定是坏事,国外很多收养家庭对生父母愿意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只需要判断生父母是否以此为“事业”即可。
  结语:对于所有复杂的问题,都有一种简单、明显但却错误的解决方法。在治理拐卖儿童犯罪中,呼吁对所有人贩子处以极刑,就是这样的解决办法。

一、致使我国破案率虚高现象的根本原因
(一)导向上的问题
近几年来,公安题材的小说、电视剧深受老百姓的喜爱,为宣传公安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这些作品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无一例外地把重点放在了侦破案件上。小说、电视剧的主人公大多数都是破案能手,而鲜有描写重视防范等基础工作的普通民警的故事。这种舆论导向很容易让老百姓认为警察就是破案的,而看不到他们进行的非常重要的犯罪预防工作。在这种舆论导向下,出现一些虚假的、高得惊人的破案率数字是在所难免的。
(二)不尽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将破案率高低与办案人员的利益挂钩
对于警察来说,他们如果要对破案率等数字做手脚的话,空间实在是太大了。当这些数字能带来利益时,那么就更有捏造的可能。
(三)犯罪黑数的影响
犯罪黑数又称为暗数、隐案,是指虽已发生但由于种种原因未予记载的犯罪数量。国家“七五”社会科学重点规划项目《中国现阶段犯罪问题研究》课题组,对全国15个省市300余个派出所进行了为期三年的隐案调查。结果表明,我国犯罪统计中的黑数问题相当严重,犯罪黑数占实际发案的2/3,即只有1/3的案件进入了警方的统计。造成犯罪黑数的原因有很多,但其中不能忽视的一个原因就是公安机关为了自身政绩,弄虚作假。现代犯罪学隐案的研究表明: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黑数小;社会危害性小的,犯罪黑数大。正是这些破获起来难度较大社会危害性小的案件如实立案很少,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破案率虚高现象。
二、如何正确看待破案率
(一)建立包括破案率在内的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不搞一票否决
(二)破案率高不如发案率低


浅谈如何正确看待破案率
这种舆论导向很容易让老百姓认为警察就是破案的,而看不到他们进行的非常重要的犯罪预防工作。在这种舆论导向下,出现一些虚假的、高得惊人的破案率数字是在所难免的。(二)不尽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将破案率高低与办案人员的利益挂钩 对于警察来说,他们如果要对破案率等数字做手脚的话,空间实在是太大了。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侦查人员
1、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侦破打击与防范管理的关系,坚持以打促防,打防并举。2、要正确认识和处理重大案件与一般案件的关系,坚持以小带大,抓大带小。3、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侦查破案与严格执法的关系,坚持依法办案,注重社会效果。4、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基础手段与侦破打击的关系,坚持靠基础促破案,靠技术求...

破案条件
【法律分析】破案是指查明主要犯罪事实并取得充分证据,将犯罪分子拘捕归案。是立案侦查的目标。凡案件性质已经确定,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凿无疑,应立即破案,如可能影响其他案件的侦破,且有条件控制侦查对象的行动,可暂缓破案。如有某些犯罪情节尚未查清,发现侦查对象有逃跑或进行现行破坏活动的...

破案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搜索证据,一种是推理可以解释一下吗_百度知...
逻辑推理破案只能作为辅助,也就是说逻辑猜想提供破案线索,根据对周围的观察揣测出犯罪心理和犯罪的动机,但不能做为对罪犯的定罪的依据,对于法律来说一切都是证据为先!!但是有正确的逻辑思维就意味着所有的事情都能很明亮,因为人在做任何事情都是按照逻辑思维的惯性作为出发点而采取的一系列行动,如...

这段话,是审计与破案的对比联系,你们有什么看法,有哪些正确,错误的地 ...
对于一般意义上的审计,也就是CPA财务报表审计来说,这和破案完全不同。CPA审计财务报表审计提供合理保证,比如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推断这家企业有95%的可能没问题,我也就可以给出无保留意见了,认为企业“无罪”了。但破案不是,一开始就是本着有罪的推定,即使证据可以推断95%可能有罪...

什麽是“桌角破案理论”?
现场步骤要绝对正确,现场判断要十分准确,现场重建一定要合乎逻辑。现场一定要完善保护,在搜集物证程序仍未结束前,非办案人员绝对禁止进入现场,其中包括非本案警员、长官及记者等。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提交申请,并说明理由。物证是破案的关键。侦查人员首先要搜集有效的物证,物证是否有法律及科学价值...

警察破案的根据,详细一点
这是整个侦查工作中很关键的一个环节,是确定侦查方向,制订正确侦查计划的前提。其间的方法也就是毛主席说的“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将各方面掌握的情况按照“七何要素”的要求加以分类,剔除那些虚假的、重复的信息,在具备丰富办案经验的基础上(对各类相关案件的一般动机、行为...

女生说的破案了是什么意思?
找到了罪魁祸首,这个时候在群里有人就发了破案了的信息。这里的破案就指的是一件不明真相,找不到负责人的事情,突然间找到了犯罪嫌疑人,使得案件终于告破,就是法律界常用的术语。所以在女生的眼里,破案了就是明白了一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清了一件事情的结果,只是两个人的一次普通谈话内容的...

刑事案件破案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案件侦破需要满足下面几点条件:首先,是案件事实清楚。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时,应当收集证据,全面还原案件事实。第二,是证据确实充分。侦查机关认定的所有案件事实都必须有证据予以证明,并且收集证据手段应该符合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都应该查证属实,形成统一的证据链条,得出的结论具有唯一性排除合理怀疑。

警察破案有哪些常规方法?
1.调查和解决犯罪的一般程序和方法。调查和解决的一般程序和方法。现代法医学专业分工越来越少,涉及到许多学科,其操作过程不仅受到犯罪特征的影响,侦查工作本身的特点的影响,也受到刑事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极大制约,思想确实是多种多样的。但是一般的理解对你的侦探生涯总是有帮助的,至少在混乱的...

蒲江县13975588248: 公安机关以破案率作为绩效考核目标对公安工作存在哪些消极影响 -
示迹复方: 公安机关以破案率作为绩效考核目标,或者常用的一些考核指标,如发案率、重新犯罪率等,已被实践证明是不科学的,以此来考评公安机关的工作绩效也是不准确、不公平的.在制定目标时应避免使用那些不切合实际的“大指标”,要在开展深入实际的调查和科学的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各项工作目标及其分解目标.比如,在破案方面,应弱化破案率目标值,增加人均破案目标值;依据前三年平均破案、查处人犯数量,确定人均应完成的工作目标;超标加分,低标减分.

蒲江县13975588248: 中国警察破案率低吗?如果是的话,原因是什么 -
示迹复方: 中国警察展现出来的破案率并不低,因为这个破案率是因为大多数情况下警察只破能破的案子,自然这个破案率就不会低了.

蒲江县13975588248: 中国的破案率?
示迹复方: 很低的,而且很多假案、冤案.除非是重大的杀人事件,才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破案率.普通案件,类似偷窃车辆等,肯定不会超过百分之十.

蒲江县13975588248: 警察的破案比例 -
示迹复方: 这还不算立案不实因素,如果如实立案,估计全国目前刑事案件破案率可能在30%左右去年全国共立刑事案件439万起,破案184万起,破案率仅为41.9%,有超过一半的刑事案件没能破获.公安部负责人表示

蒲江县13975588248: 为什么现在的破案率这么低?
示迹复方: 有太多前辈的教训.所以犯罪手段越来越高明啊..还有啊 同样的道理 警察也是人 怕死的也多啊.毕竟电视上演的那都是典型.

蒲江县13975588248: 警察立案不办案怎么办 -
示迹复方: 这是一个无解的难题.中国每年40%左右的整体破案率,在全球排名比较靠前.我国对命案,保持了高达90%以上的破案率.但这个对外公开的数据是严重虚高的(很多案件,不破不立).事实上,对普通刑事案件,一般只有20%左右的破案率...

蒲江县13975588248: 中国警察破案率到底有多少,真实的. -
示迹复方: 一直关着,精力自然对别的案件有所懈怠.发生命案,做的相当缜密. 公安是相当累一个活.就像我们这十多年前有个小子给一家灭了门,开开后被抓了. 对命案如此重视,过了十多年他以为没事了,猝死在岗位上的相当多整个中国的不知道 各城市破案率一般在百分之五十多到百分之八十多之间不等:命案必破,哪怕过十年他们都孜孜不倦的想办法,走时顺了个大哥大. 我只知道公安有个原则

蒲江县13975588248: 我国真实破案率真有100%吗?我看70%都难! -
示迹复方: 我建议你飞出地球,因为地球上没有哪个地方破案率能有100%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蒲江县13975588248: 为什么破案率这么低 -
示迹复方: 不就是人口移动加快,这样很多未知因素综合的,感觉不抓错人或判错案件这些破案率算什么.....(人的尊严还是第一的)

蒲江县13975588248: 一般警察的破案率高不高?是不是像电视上那些? -
示迹复方: 全世界的刑事案件破案率都不高,别说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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