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丁税是哪个朝代开始到哪个朝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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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是从哪个朝代开始的?~

夏朝为中国第一个国家朝代,国家有公天下,变为家天下,古代史知道清朝灭亡结束。然后为近代史到新中国建立结束。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完备的国家之一,其对历史的记录不仅时间长,而且内容精确详细。中国历史自古传说中的黄帝以来已经有五千多年。
上古三皇五帝,如羲皇伏羲、娲皇女娲、黄帝轩辕、炎帝神农等都不是真正帝王,仅为部落首领或部落联盟首领,其“皇”或“帝”号,为后人所追加。
夏朝君主称“后”,商朝君主称“帝”,周天子称“王”。战国诸侯大多僭越称王,尊周天子为“天王”。
秦王嬴政统一中国,认为自己“德兼三皇、功盖五帝”,创“皇帝”一词作为华夏最高统治者的正式称号。所以,秦始皇嬴政是中国首位皇帝,自称“始皇帝”。
从此“皇帝”取代了“帝”与“王”,成为中国两千年多来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的称呼。
扩展资料:
唐朝著名皇帝
1、高祖/神尧大圣大光孝皇帝李渊
2、唐太宗李世民
3、高宗/天皇大圣大弘孝皇帝李治
4、则天顺圣皇后/则天大圣皇帝武曌/武则天(武周代唐)
5、中宗/大和大圣大昭孝皇帝李显
6、殇皇帝李重茂
7、睿宗/玄真大圣大兴孝皇帝李旦
8、玄宗/至道大圣大明孝皇帝李隆基
参考资料:皇帝(帝制时代最高统治者称号)_百度百科 中国古代史(中国历史)_百度百科

《中国通史》《史记》《资治通鉴》《二十四史》 《中国通史》全名《自修适用白话本国史》,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中国通史,初版于1923年9月,出版后数十年内不断重印再版,仅1933年至1935年间就重版了4次,是民国时期发行量最大的一部中国通史。《中国通史》上起远古时代,下至作者写作之年(1922),是一本名副其实的中国通史。在20世纪的史学界,凭个人力量独立完成,囊括了古代、近代和现代三大时段的中国全通史,迄今为此,本书也是其中最权威和最完整的一部。 《史记》是由司马迁撰写的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史记》最初没有书名,或称“太史公书”、“太史公传”,也省称“太史公”。“史记”本是古代史书的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演变成“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与《汉书》(班固)、《后汉书》(范晔、司马彪)、《三国志》(陈寿)合称“前四史”。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宋代司马光编撰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资治通鉴》,简称“通鉴”,是北宋司马光所主编的一本长篇编年体史书,共294卷,耗时19年。记载的历史由周威烈王二十三年(纪元前403年)写起,一直到五代的后周世宗显德六年(纪元959年)征淮南,计跨16个朝代,共1363年的逐年记载详细历史。它是中国的一部编年体通史,在中国史书中有极重要的地位。
《资治通鉴》是我国古代著名历史学家、政治家司马光和他的助手刘攽、刘恕、范祖禹、司马康等人历时十九年编纂的一部规模空前的编年体通史巨著。在这部书里,编者总结出许多经验教训,供统治者借鉴,书名的意思是:“鉴于往事,资于治道”,即以历史的得失作为鉴诫来加强统治,所以叫《资治通鉴》。《资治通鉴》全书294卷,约300多万字,另有《考异》、《目录》各三十卷。《资治通鉴》所记历史断限,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下迄后周显德六年(959年),前后共1361年。全书按朝代分为十六纪,即《周纪》五卷、《秦纪》三卷、《汉纪》六十卷、《魏纪》十卷、《晋纪》四十卷、《宋纪》十六卷、《齐纪》十卷、《梁纪》二十二卷、《陈纪》十卷、《隋纪》八卷、《唐纪》八十一卷、《后梁纪》六卷、《后唐纪》八卷、《后晋纪》六卷、《后汉纪》四卷、《后周纪》五卷。《资治通鉴》的内容以政治、军事和民族关系为主,兼及经济、文化和历史人物评价,目的是通过对事关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的统治阶级政策的描述,以警示后人。 《二十四史》是我国古代二十四部正史的总称。即:《史记》(汉·司马迁)、《汉书》(汉·班固)、《后汉书》(南朝宋·范晔)、《三国志》(晋·陈寿)、《晋书》(唐·房玄龄等)、《宋书》(南朝梁·沈约)、《南齐书》(南朝梁·萧子显)、《梁书》(唐·姚思廉)、《陈书》(唐·姚思廉)、《魏书》(北齐·魏收)、《北齐书》(唐·李百药)、《周书》(唐·令狐德棻等)、《隋书》(唐·魏征等)、《南史》(唐·李延寿)、《北史》(唐·李延寿)、《旧唐书》(后晋·刘昫等)、《新唐书》(宋·欧阳修、宋祁)、《旧五代史》(宋·薛居正等)、《新五代史》(宋·欧阳修)、《宋史》(元·脱脱等)、《辽史》(元·脱脱等)、《金史》(元·脱脱等)、《元史》(明·宋濂等)、《明史》(清·张廷玉等)。

秦朝开始,清代结束

古代把人丁税称为“赋”,所收钱粮用于国家军事开销。这种制度开始于秦朝商鞅的第二轮变法,部分终止于唐朝,最终结束于清朝康熙年间。这种人丁税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人口较多的大家族和需要雇佣很多人手的工商业的发展。但是,按照古代法律,遇到灾年,税是可以免除的,但是赋却依旧要交,这导致了受灾小农家庭的破产,小农家庭成员四处逃荒,使得土地荒芜,土地兼并加重,又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封建社会的发展

人丁税从春秋战国时期就开始征收了,到清朝康熙皇帝五十一年不再增加人口税,雍正皇帝摊丁入亩,正式废除人丁税。

清朝,摊丁入亩地丁银

  人丁税自秦朝开始至清乾隆皇帝取消人丁税
  人丁税的诞生,可能是伴随着春秋晚期井田制的消亡。那时齐国曾对消费盐铁征税,每月征收30钱;秦代曾使税吏挨门逐户清点人数,按人头征谷物。这两者其实就是人头税。只是先秦时代的史书上并未详述这方面内容。
我国历史上最早详细记载的人丁税,是汉代的算赋和口赋。
“算赋”起征于汉高祖四年(公元前203年)。《汉仪注》谓,人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治库兵车马。即一个青壮年男女每年缴纳人丁税120钱。而另据规定,商人与奴婢须“倍算”,即加倍缴纳人丁税。惠帝六年(公元前189年)为奖励生育,提倡女子早婚,又定“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口赋”则是汉代对七岁至十四岁未成年人所征的人丁税,为每人每年二十钱供宫廷用费。
自东汉末年至魏晋时期,官方不再按人口计征人头税,而是按户征收“户调”,即每户人家每年交纳一定数量的绢、绵等纺织品及原料。如晋代规定:户主为丁男的,每年应纳绢三匹、绵三斤;户主为妇女或次丁男减半。北魏、北齐、北周及隋朝行均田制,都有“调”的记载,惟逐渐改按丁口计量。至唐初颁布租庸调法,仍按人丁征“调”。
  人丁税,也称“人头税”、“人口税”、“丁赋”、“丁钱”等,指国家以人作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税。广义上的人丁税,不仅包括按人丁收取实物、货币(注1),还包括按人数摊派劳役。本文仅探讨中国古代以人作为课税对象征收货币与实物的情况和它对历史发展的意义。
人丁税主要是封建社会在自然经济条件下国家按户籍对一定范围内的自然人征收的简单直接税。它除具有税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以下特征:
(一)征税对象是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所有自然人。
由于中国古代社会是一个等级森严的农业社会,绝大部分人口居住在乡野从事农业劳动,因而农民,尤其是其中的男性青壮年乃是人丁税的主要课税对象。而上层社会成员——皇室贵族、各级官员甚至包括获得功名的知识分子,均依法免于承担这项义务。且这一范围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有着扩大的趋势。(注2)
(二)征税人丁税以较为完善的户籍制度作为前提。
人丁税在中国古代是仅次于财产税(田赋)的一项重要税收。人丁税的征收只有在国家有效掌握相当数量的人口的条件下方有意义,因此国家必须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户籍制度,严格按照户籍征收人丁税,防止隐瞒丁口,逃避税赋的发生。以户籍为依据收取人丁税同时可以避免由于人员(主要是商人)的流动迁移而漏缴或重复缴纳人丁税。
(三)人丁税完全依据户口征收,不考虑纳税人的财产状况。
中国历史上“正赋”的两个最基本的组成部分是财产税(以田赋为主)和人丁税。这两个类型的税种代表了两种主要的征税模式:前者依据财产状况纳税,税额与财产额成正比;后者则“只问丁身,不问财产”,只要是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然人,不论贫富,一律按同一标准缴纳同等数量的货币或实物。一般地说,财产税富者多交、贫者少纳,看似更为公平。然而从客观条件上看,一方面,无论古代还是当今,调查清楚每个人的财产状况均非易事,会受到种种客观与主观因素的制约;另一方面在封建社会早期,由于商品经济尚不发达,纳税人的贫富差距尚不十分显著,没有必要投入相对较高的成本来普遍征收类似于今天的个调税的财产税。再说,一旦税率区别过大,往往容易打击人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所以,财产税和人丁税各有千秋,在当时交相使用,对国家的财政收入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四)中国古代的人丁税往往具有代替徭役的性质。
这一点在封建社会的中后期更为显著。自古徭役出自民间,在封建社会早期,人丁税的承担者包括男子和女子,此外男子还另须负担徭役。而随着工具的精细化和工艺技术水平的发展进步,到了唐代,相当多的项目都需要劳动者具备一定的经验技能,而非普通大众所能胜任。并且,徭役往往造成农时耽误,影响正常的农业生产。故而官府逐渐将徭役转化为雇役,即向原应役者征收钱财后以之雇用有技术的匠人或自愿应募的人员来承担差使。久之,国家将雇役资金摊派于民间的作法形成了制度,于是徭役便转化成了代役钱,代役钱又衍化为人丁税。从唐代起,人丁税的承担者一般仅为青壮年男子,税额比起以往的算赋等人头税来有了不小的增长。唐时的“庸税”、“资课”,明代的“银差”等都有这一性质。


人丁税是哪个朝代开始到哪个朝终止
秦朝开始,清代结束 古代把人丁税称为“赋”,所收钱粮用于国家军事开销。这种制度开始于秦朝商鞅的第二轮变法,部分终止于唐朝,最终结束于清朝康熙年间。这种人丁税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人口较多的大家族和需要雇佣很多人手的工商业的发展。但是,按照古代法律,遇到灾年,税是可以免除的,但是赋却依旧要交...

摊丁入亩是哪个朝代
摊丁入亩是清朝时期的一项税收改革政策。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创造了著名的康乾盛世。在这个时期,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达到了巅峰,但也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其中之一就是税收制度的弊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清朝政府进行了一系列的税收改革,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摊丁入亩。摊丁入亩的主要内容...

摊丁入亩是哪个朝代
清朝。1712年,清政府规定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丁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帝时又推行“摊丁入亩”的办法,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这样,汉唐以来长期实行的人头税废除了。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进一步松弛,隐蔽人口的现象也逐渐减少。摊丁入亩对...

摊丁入亩是哪个朝代
1、摊丁入亩是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是中国古代税制的一大变革。它标志着中国实行了两千多年的人头税(丁税)的废除,对于中国古代社会的经济、人口、社会等方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摊丁入亩的实行,使得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的赋役制度得到了根本性的变革。赋役制度从...

中国古代的人头税和人丁税是一回事吗
是。人头税也叫人丁税,在中国,秦代以前就已存在,秦代以后均课征具有人头税性质的税收。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政府从农民身上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渠道有两条:一是按田亩计征的税,即土地税;一是按人头计征的税,即人头税。人头税的效率高,但最不公平。这里所说的效率高,指的是可以用很小的...

摊丁入亩是哪个朝代
摊丁入亩是清朝时期的赋税制度。该制度由康熙皇帝首次提出,并在雍正时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实施。摊丁入亩将原本按人头征收的丁税并入土地税中,实现了对所有土地所有者统一征税,这一改革减轻了无地或少地农民的负担,并促进了人口增长。同时,这一制度的实施简化了税收规则,减少了官府任意加税的可能性,...

是雍正朝代废除贱籍吗
旅日华人学者杨启樵说:“康熙宽大,乾隆疏阔,要不是雍正的整饬,清朝恐早衰亡。”“雍正一朝,无官不清”的说法。摊丁入亩。这是一项重大的赋税改革。中国自古就有人丁税,成年男子,不论贫富,均须缴纳人头税。雍正实行改革,将人丁税摊入地亩,按地亩之多少,定纳税之数目。地多者多纳,地少者少...

元朝是怎样一个朝代?三个问题解读重新认知元朝!
而要从账面上看,元朝的赋税也似乎不重。元朝灭南宋时,将南宋时代的一切徭役杂税全数废除,商税也减成三十取一。南北统一后,元朝北方征收丁税与地税,南方征夏秋两税。但操作起来,可就是另一回事了。首先一个严重问题,就是元朝“迄无田制”,作为中国历史上版图空前大的王朝,元朝却连土地清丈都没...

为什么只有清朝做到了摊丁入亩。
且阶级矛盾十分严重, 国内大小起义暴动数十起。清朝统治者为了招抚流亡,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 缓和阶级矛盾, 稳定社会秩序, 巩固政权, 毅然抛弃了关外的赋役制度, 看中了明朝曾经小试过的“ 摊丁入亩” 制度。清初, 明代原有的户部税役册簿大量地毁于兵火, 清政府便以仅存的《万历条鞭册》为...

明清时期的人口众多,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对当时明清有什么影响?
1、康熙晚年实行“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政策,促成雍正“摊丁入亩”的实现,废除了人头税。原来逃避丁税的人不必隐匿。2、乾隆以前之统计方法只计“成丁”,老幼以及女子不计算在内,所以与实际相差很大。乾隆改变了这一做法,“大小男妇齐备”。 另外,由于疆域扩大,户口的编审扩展到边疆和沿海...

城子河区13386966088: 最早实施以人丁收税的朝代是什么 -
童宽之乐: “编户制度”——西汉时期,政府把农户的人口、年龄、性别和土地财产等情况都详细登记在户籍上,作为征收赋税、征发徭役和兵役的根据.编户农民对封建国家承担的义务主要有“田租、人头税、徭役和兵役”,并以人丁为主要征税标准,“它的实行标志着我国古代完整的赋税徭役制度正式形成”.

城子河区13386966088: 摊丁入亩主要实行于哪个皇帝在位 -
童宽之乐: 摊丁入亩,又称作摊丁入地、地丁合一,草创于明代,是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清朝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普遍实行.其主要内容为废除人头税,客观上是对最底层农民人身控制的放松,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将中国实行两千多年的人头税(丁税)废除,而并入土地税.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清政府规定以康熙五十年(1711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废除了新生人口的人头税;[4] 雍正元年(1723年)开始普遍推行“摊丁入亩”,把固定下来的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不再以人为对象征收丁税.[4]

城子河区13386966088: 清朝推行摊丁入亩制度的皇帝是哪个
童宽之乐: 清朝推行摊丁入亩制度的皇帝是雍正皇帝.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清政府规定以康熙五十年(1711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废除了新生人口的人头税. 雍正元年(1723年)开始普遍推行“摊丁入亩”,把固定下来的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不再以人为对象征收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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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子河区13386966088: 中国古代的人头税和人丁税是一回事吗 -
童宽之乐: 中国自古就有人丁税,成年男子,不论贫富,均须缴纳人头税. 以人丁为主要征税依据的赋税制度:“人头税”,即丁税.编户制度、租调制、租庸调制

城子河区13386966088: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过成? -
童宽之乐: 1、春秋末年:齐国管仲“相地而衰征”,鲁国实行“初税亩” 2、汉朝的田赋 3、北魏开始的租调制 4、隋唐开始的租庸调制 5、唐中期的两税法 6、明朝的一条鞭法 7、清朝的摊丁入亩制度

城子河区13386966088: 税收制度发展历程 -
童宽之乐: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总体特点是:征收的标准由人丁向田亩、资产过渡;征收的方式由实物地租转向货币地租;征收的名目由多种成分转向单一货币;征收时间由不定时发展为定时;农民服役由必须服役发展为可以代役.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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