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把房子过户给妻子,离婚后是妻子一个人的吗?

作者&投稿:蓍垄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把房子过户给妻子,如果离婚了房子还是不是夫妻共同的财产?~

不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扩展资料:
新婚姻法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婚姻法

可以。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扩展资料
根据有关规定,购买二手房办理产权过户时,房屋买卖双方都需要提供相关个人资料,其中售房人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购房人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除此之外,在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时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签约,即房屋买卖双方必须同时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签署《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屋成交价格需由房屋产权管理机关认定或根据评估报告确定。
2、交税,房屋买卖双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税费。
3、登记,指房屋买卖双方在交纳相关税费后,房屋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表,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4、取证,这是房屋买卖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即购房人到房屋产权管理机关领取过户完毕的《房屋所有权证》,这时整个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全部结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过户

一、丈夫把房子过户给妻子,离婚后是不是妻子一个人的。要看夫妻俩有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或者有没有财产产权公证。

1、规定是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或者财产公证前提,婚后夫妻俩取得住房和其他财产,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都属于夫妻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

2、如果住房婚后过户给女方一人,两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了住房财产公证,明确住房属于女方个人所有,双方签字按手印做了公证,那么住房产权就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住房归女方一人。

二、《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扩展资料:

一、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

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二、由于我国住房制度多样化,住房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的,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离婚时已经取得产权的房屋

第一,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

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所有权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第二,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该房屋为共同所有。由于公房使用权可通过承租权转让的方式上市交易,具有一定的交换价值,在离婚分割该房屋时,可区分下列情形处理:

a.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基于福利政策分配取得,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法体现出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则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可不考虑原公房使用权交换价值的单独归属。

b.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其以个人财产支付对价取得的,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应当将取得原公房使用权时所支付对价部分,确定为当时承租的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产权房的剩余价值按共同财产分割。

c.对于婚前由夫或妻一方父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公房,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可参考《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共同财产分割处理。

2、虽然是以夫妻一方名义购买,但不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以一方父母财产购买,产权证系夫妻双方的名字,仍应为共同财产,只是在财产分割时,酌情考虑财产来源因素。

3、原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房,后以一方名义而非夫妻名义购买成为了公房,且购买的出资来自该方父母,应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原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房,虽然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但产权证上不仅有夫妻一方或双方名字,还有一方父母名字,该房为家庭共有财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婚财产分割



丈夫把房子过户给妻子,离婚后是不是妻子一个人的。要看夫妻俩有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或者有没有财产产权公证。规定是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或者财产公证前提,婚后夫妻俩取得住房和其他财产,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都属于夫妻婚后共有财产。

如果住房婚后过户给女方一人,两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了住房财产公证,明确住房属于女方个人所有,双方签字按手印做了公证,那么住房产权就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住房归女方一人。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扩展资料:

丈夫把房子过户给妻子,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婚姻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1、丈夫把房子过户给妻子,离婚后是不是妻子一个人的。要看夫妻俩有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或者有没有财产产权公证。规定是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或者财产公证前提,婚后夫妻俩取得住房和其他财产,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都属于夫妻婚后共有财产。

2、如果住房婚后过户给女方一人,两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了住房财产公证,明确住房属于女方个人所有,双方签字按手印做了公证,那么住房产权就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住房归女方一人。

3、《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4、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扩展资料

准备离婚注意的事项:

1、做好足够的经济准备

当一段婚姻破裂时,女人可以不必在乎别人让你一味忍让的“规劝”,可以坚决的去离婚,但一定要在这之前做好经济准备,毕竟离婚之后的生活,并不是那么理想。

如果一个常年不工作的家庭主妇,在离婚时为了显示自己的清高净身出户,那么未来的生活可想而知有多么的艰难。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也是每一个离婚的女人必须想好的问题。做好经济准备,将来才不会因为困难而后悔。

2、做好个人的思想准备

结束一段婚姻,女人的内心一定会很痛苦的,毕竟曾经为此付出过。

但倘若一直沉浸在离婚的痛苦中,对外界抱着负面的情绪,对婚姻再也没有信心,那么即便女人离婚离开了上一段婚姻,日子也不会过得轻松。此外,女人还需做好被外界评判的思想准备,一个离婚的女人,在外界的眼光里会是怎样,女人的内心都应该有所准备,不要因为受不了评判而后悔离婚。

3、做好接受新生活的准备

离婚不是什么不可承受的打击,所以女人不必要为此有太多的心理压力。如果女人能在离婚之前做好接受新生活的准备,不会执着于过去,积极面对未来,冷静思考后做好每一步的人生规划,那么离婚一定不会打击到你。现实生活中,不论离婚还是其他什么事,在做决定时记得不要后悔就好。人生路漫漫,且行且珍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丈夫把房子过户给妻子,离婚后是不是妻子一个人的。要看夫妻俩有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或者有没有财产产权公证。
  规定是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或者财产公证前提,婚后夫妻俩取得住房和其他财产,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都属于夫妻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
  如果住房婚后过户给女方一人,两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了住房财产公证,明确住房属于女方个人所有,双方签字按手印做了公证,那么住房产权就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住房归女方一人。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是在结婚后才过户而且没有财产协议的话那么属于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应一人一半,但离婚分割房产不是就非要将房卖了后两人分钱:可以将房子归一人、得到房产的人给另一方一半房价款。如果两人都要房、也都同意竞价时:可以竞价,看谁出的钱多房子就归谁。如果两人都不要房时才会卖房后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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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音氯化: 不是 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期间丈夫或者妻子名下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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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音氯化: 这房子如果婚前是你买的,你过户给你媳妇,然后离婚了,属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如果你不过户,就是你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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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音氯化: 该房产属于婚内赠与,离婚时房产虽然属于妻子,但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房产归属妻子,妻子给与对方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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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峨县15679404249: 老公现在把房子过户到老婆,如果离婚房子该谁 -
钱音氯化: 房子归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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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音氯化: 现在新产权规定过户给一个人,就要注明是个人所有.从婚姻法来看是婚内共同所有;从物权法来看是个人所有,意思是她有自己处置房产的权利,可以不通过你签字!

天峨县15679404249: 结婚后丈夫将房屋产权过户给妻子,那么离婚以后财产如何分割?
钱音氯化: 如果是在结婚后才过户而且没有财产协议的话那么属于共同财产的.

天峨县15679404249: 结婚后老公过户了一套婚前房产给我,现在要离婚房子是属于谁过 -
钱音氯化: 房子已经过户,就不存在婚前财产的问题了,房子属于婚姻财产,由你们共有.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子过户后写的是你一个人的名字,除非你们在过户时有特别约定,否则即便是你单独的名字也不属于你单独所有,因为不是你的婚前财产,所以不可以排除配偶的所有权,还是你们两人共有.

天峨县15679404249: 婚前老公赠与的房产,已过户到我名下.离婚后房产归谁? -
钱音氯化: 婚姻法司法解释散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既然已经过户,你就是房屋所有人.日子要好好的过,不要想着离婚不离婚.感情没了房屋空了,心空了,卖了钱也没意思了.祝你幸福!

天峨县15679404249: 在夫妻存续期间,把夫妻共同房产更名过户为妻子一人单独所有,那离婚时,这套房产是否还能做为夫妻共同财 -
钱音氯化: 你好,如果没有约定这套房子归妻子一人所有,那它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约定了这套房子归妻子一人所有,那就不能分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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