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学流派的三大流派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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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三大法学流派的关系~

现代西方三大法学流派

一、新自然法学的启示意义

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新自然法学是西方自然法思想传统的继承和发展。自然法思想的意识可以追朔到西方文明的起源并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被人们在不同的时期为不同的目的而使用,它的形式不断翻新,内容不断完善。产生于20世纪特殊社会环境的新自然法学派,主要代表人物有马里旦、富勒、罗尔斯和德沃金等等。他们的新自然法学说(或价值论学说)各有侧重点,各不相同,然而却共同的体现出自然法观念的思维形式。他们不约而同地认为,法律应当关注某种应然性,法律的发展应当遵循一定的价值原则并体现一定的价值要求。无论是马里旦的神学自然法、富勒的"程序自然法"、还罗尔斯的正义论或德沃金的权利论,无不"注重研究法产生和存在的根源或基础,法的目的和意义以及法应追求的理想境界"③ 他们的手中都有一份"价值表",为应然的法律之制定和评价提供了所依据的标准。新自然法学派强调法本身是一个价值系统,必然反映一定的价值关系,极为重视法的合理性和道德性。他们通过总结、抽象和思考,为法律的建构铸造了理想的框架和模型。

二、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启示意义

分析法学在现代主要以凯尔森和哈特为代表,它基本上继承了传统的分析法学的理论,严格地区分"实际上是这样的法律"和"应当是这样的法律",着重对实在法进行逻辑分析而不作有关的价值判断,否认价值和道德的必然联系。 凯尔森指出,价值判断在性质上是主观的,因而只能是相对的;人们不能用理性认识来回答有关法的普遍和最高价值这一命题;对于自然法学中的绝对正义,他认为这"是一种自欺或者等于一种意识形态"。④ 既然对正义持道德怀疑论和不可知论的态度,⑤ 于是凯尔森认为,正义只能是一种"合法性",应当建立与价值无关的纯粹研究法律结构的法律科学(即所谓"纯粹法学"),"就其对象实际上是什么来加以叙述,而不是以某些特定的价值判断的观点来规定它应该如何或不应该如何"。⑥ 哈特给法下的定义是"法律是

一种特殊的规则",这是他的"语义分析法学"的基本原理,他以奥斯丁的分析实证法学作为重要的理论渊源,主张法律与道德有联系但"并无必然联系",法律应当采用"广义的概念",即将法律的效力和法律的非道德性区分开来,以体现除了道德之外法律的所有其它复杂的特征。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把我们从自然法学家法律的"理想国"中拉回到实证的 现实世界,在对法律形式的逻辑分析上运用了更多的新的方法,继承了传统分析法学对实定法的重视和研究,也吸收采纳了其它法学流派的合理成分,内容丰富三、社会学法学的启示意义

社会学法学诞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是在社会学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实证主义的法学思潮,"它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来认识和研究法律问题"⑦ 社会法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有狄骥、埃利希和庞德。狄骥提出了"社会连带主义"学说,体现出社会本位的价值观,关注社会的整体利益,强调社会义务。埃利希则以提出"活的法律"的观点而闻名于世。他认为,这种"支配社会本身的法律",尽管并不曾被制定成法律条文,但"即可预防纠纷的出现,在纠纷出现后,也可以籍以解决而毋需求助于国家的法律机构"。⑧ 他让人们注意到国家制定法之外的其他行为准则(如习惯、职业道德、行业规定等等)对于社会秩序的意义,摆脱了"纯粹"法律规范分析僵化的法学研究视角和方法,将法律分析的重点引向了更广阔的社会生活和社会环境。庞德的社会学法学理论被认为是一种典型的功能主义和实用主义理论。他提出"法律是一种'社会功能'或'社会控制'",用法律的功能性概念来取代逻辑性概念,主张"有用即是真理"。他还提出了法律社会学的基本纲领,启示人们关注法律制度和法律学说的实际效果,强调以社会学的观点和方法来研究法律,关注法律的作用而不是抽象内容;并且注重法律与社会生活之间的联系。总之,社会法学"从其诞生之日起就担负起了打破'法律关门主义'禁锢的历史重任",⑨ 它社会本位的立场,法律社会化的研究方法和视角,对于法律的发展和一定社会的变革,其重大的启示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参考资料
http://www.legaldaily.com.cn/misc/2005-05/30/content_145941.htm

韩非通过对《老子》的解释,阐明了他的唯物主义自然观。他认为“道”和“理”是有区别的:“道”是万物发生发展的根源,同时又是自然界根本的总规律,而“理”是用来区别事物性质的特殊规律。不过韩非所说的“理”,只是指事物外部的性质和条理,并不是事物内部的联系。韩非说:“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就是说:各种不同的事物,各有其特殊的规律,所有万物的特殊规律,共同体现了自然界根本的总规律。韩非强调按照规律办事,称为“缘道理”。他说:“夫缘道理以从事者,无不能成。”又说:“今众人之所以欲成功而反为败者,生于不知道理而不肯问知而听能。”这里认为做事的成败关键,就在于“知道理”和“缘道理”。韩非在解释《老子》“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这话时,指出对立面的相互转化是有条件的。他说“人有祸则心畏恐”,因而“行端直”、“思虑熟”,因而“得事理则必成功”;反之,“人有福”,“骄心生则行邪僻而动弃理”,“动弃理则无成功”(《韩非子·解老篇》)。他认为祸与福的互相转化,关键在于人的主观努力,决定于“得事理”或“动弃理”,也就是决定于是否能够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这是对《老子》辩证法思想的重要发展。

韩非在他那个时候认识到要按客观规律办事,这是难能可贵的。他指出农业生产的增长,不外乎依靠“天功”和“人为”。“风雨时(适时),寒温适(适时)”,因而取得“丰收之功”,这是“天功”的作用。“不以小功妨大务,不以私欲害人事,丈夫尽于耕农,妇人力于织纴”,这样由于劳动力合理分配和劳动者努力生产,提高了生产力,这是“人为”的作用。而头等重要的是,“举事慎阴阳之和,种树节四时之适,无早晚之失、寒温之灾”(《韩非子·难二篇》),就是说生产者必须不违背自然变化的规律,把握种植的季节,不误农时,同时注意防止自然灾害,从而保证丰收。这样就使“人为”适应“天功”而起更大的作用。

法理中西方三大法学流派的观点在西方三大法学流派中,各学派各有自己不同的研究内容和方法,比较而言:
自然法学派的主要内容
1)关于法的本质。自然法学派认为,法从本质上是一种客观规律,立法者所制定的法律必须以客观规律为基础,这种客观规律是宇宙、自然、事物以及人的本性,是“理性”的反映 。
2)法来源于永恒不变的本性、自然性、社会性、理性。真正的法律应当与之相符合,特别是与理性相符合,或以理性为基础,它永恒不变,并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3)法的功能和目的在于实现公意和正义。
4)法律及其观念应当与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相一致,自然法是人类寻求正义之绝对标准的结果。归纳而言,自然法学派特别重视法律存在的客观基础和价值目标,即人性、理性、正义、自由、平等、秩序,他们对法律的终极价值目标和客观基础的探索,对于认识法的本质和起源有着重要的意义。
实证主义法学的主要观点
1)着力分析真正的法或“严格意义的法”,即国家制定的法律“国家法”,而不是什么自然法,由于这种法律能为经验所感知和真实存在着,因而也叫实在法或实证法。至于其他所谓的“法”,如自然规律、自然法、荣誉法则,只是有比喻意义,不值得研究。
2)实在法或国家法是由法律规则构成的,是一个法律规则或法律规范的体系。
3)法律是中性和价值无涉的,也就是说它是一种纯粹技术性和工具性的东西。至于政治道德等价值观念、意识形态与法律并无内在的和必然的联系,因此不能从政治上和道德上对法进行评价,即不存在什么道义与不道义、良与恶的问题。“恶法是法”。
4)一个由立法机关制定的好的法律规则体系,即形式上合理性的法律规则体系是以解决各种社会问题为宗旨的,执法者或法官只要遵循规则就可以审理各种案件,也就是说,执法者只是法律推理的机器,不应当有任何的自由裁决权。
PS:在分析主义法学法律观指导下的西方法律实践活动,使西方在其后的几十年里,法律规则迅速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规则体系,几乎涉及了人的一切生存领域。但是,这种法律观只注意到法与国家密切联系,却忽略、否认和割裂了法与其他事物,特别是政治、道德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他们揭示了法的技术性、工具性、独立性,却否认了它的价值性、目的性、依赖性。
社会法学派的主要观点
社会法学派将社会学的分析框架和理论工具引进到法学领域,在社会中研究法律,并通过法律研究社会,强调法律的社会作用和效果。
1)法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秩序,真正的和主要的法律不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则,而是社会立法中的秩序或人类联合的内在秩序。
2)法律与国家之间并没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它并非一定由国家机关特别是立法机关所制定和实施,在没有国家的时候和地方也存在着法律。
3)法律绝非仅仅是规则的体系,而是由规则、原则、政策 多种复杂的要素构成,法律的本身必不是单纯的一种规则。
4)法律不仅是一个规则体系,还是一项过程和事业。
PS:社会法学派的观点,表明了他们坚持在法与社会的相互关系中,以法的实际运作为对象,揭示了法产生于社会之中,目的是消解彼此利益之间的矛盾、冲突、对立和斗争,以平衡各种利益。而且,他们还把法置于整个社会之中,分析各种社会的、政治的、心理的以及文化的诸因素对于法及其运作的作用和影响。应当说,法律社会学有利于对法的内涵的理解,有利于扩展法学研究的领域和视野。




法理学的三大法理流派的基本观点?
其四,法律及其观念应当与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相一致,自然法是人类寻求正义之绝对标准的结果。归纳而言,自然法学派特别重视法律存在的客观基础和价值目标,即人性、理性、正义、自由、平等、秩序,他们对法律的终极价值目标和客观基础的探索,对于认识法的本质和起源有着重要的意义。其最重要的意义在于...

三大法学流派
三大法学流派指的是自然法学派,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和社会学法学派这三个在现代西方影响较大、占统治地位的法学流派。他们的法学理论,是西方人在探索真理过程中留下的足迹,这对我们认识人类法的发展历程、规律及本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扩展资料 自然法学派:自然法学派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法...

三大行政法学流派是什么?
一、三大行政法流派 : 控权论学派、平稳论学派、管理论学派。二、各自的主张和内容:1、控权论学派主张,行政法调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其重点是控制行政主体的权力,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免受行政主体滥用行政职权行为的侵害,以建立和维护自由,民主和人权保障的法的秩序。2、平衡论学派主张,行政...

简述三大流派学习理论的基本观点
1、行为主义学习理论 行为主义者认为,学习是刺激与反应之间的联结,他们的基本假设是:行为是学习者对环境刺激所做出的反应。他们把环境看成是刺激,把伴而随之的有机体行为看作是反应,认为所有行为都是习得的。行为主义学习理论应用在学校教育实践上,就是要求教师掌握塑造和矫正学生行为的方法,为学生创...

三大法学学派及其主要观点是什么
总之,社会法学"从其诞生之日起就担负起了打破'法律关门主义'禁锢的历史重任",⑨ 它社会本位的立场,法律社会化的研究方法和视角,对于法律的发展和一定社会的变革,其重大的启示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四、综述三大法学流派的意义 如上所述,论及现代西方三大法学流派的意义,无庸置疑,其最大的意义正是他们本身--众多...

三大法学学派及其主要观点是什么
三大法学流派分别是新自然法学派、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和社会学法学派。他们在现代西方法学中占据重要地位,对法律的理解和解释各有侧重。新自然法学派强调法律的道德性和正义性,认为法律应遵循一定的价值原则。其主要代表人物有马里旦、富勒、罗尔斯和德沃金等。他们的新自然法学说各有侧重点,但都强调自然法...

当今世界上三大教学流派包括什么?
一、赫尔巴特主义教学论赫尔巴特主义教学理论是一种历史悠久、影响广泛的流派,常被人称为“传统教育”教学理论,创始人主要是赫尔巴特,发展者主要是他的学生齐勒(Ziller, J., 1817-1882)和赖因(Rein,W.,1847-1929),其主要内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教育目的 他们坚持,教育的必要目的是培养...

西方法学经典的三大流派
西方法学经典的三大流派如下:现代西方三大法学主流派,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在西方法学中最有代表性、影响最大的三股法学思潮。可分为复兴自然法学、现在分析主义法学、社会学法学。分类:(1)复兴自然法学。开始于20世纪初,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得到巨大发展;其主要契机是法西斯统治的垮台引起人们对于...

法学的三大流派都有哪些?
法学的三大流派是:1、自然法学派。2、法律实证主义。3、法律实用主义。1、自然法学派: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律源于人类的本性和理性,存在于自然法则中。他们强调道德和正义的基本原则,并相信法律应该符合这些原则。自然法学派强调个人权利、公正和普遍道德价值观的重要性。2、法律实证主义:法律实证主义奠基于...

现代教学理论的三大流派是()。
【答案】:B、C、D 解析:发展性教学、结构主义教学、范例教学并称为现代教学三大流派,其思想不仅代表了一个时代,而且影响着当代教学的理论和实践。

兴隆台区17659678517: 三大法学学派及其主要观点是什么 -
聊标帅洁:[答案] 关于你的问题可以参考:(美)E·博登海默 译者:邓正来,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2004年 自然法学派、分析法学派和社会法学派 1、自然法学派主要观点:秩序本身中作为一切指定法制基础的关于正义的基本和终极的原则的集合.自然法学派是...

兴隆台区17659678517: 西方法学流派的观点 -
聊标帅洁: 法理中西方三大法学流派的观点在西方三大法学流派中,各学派各有自己不同的研究内容和方法,比较而言:1 [ G+ N2 z9 ?1 y# y& F 2 G! K7 ]( d) p. j5 p1 Q& E (1)、自然法学派的主要内容是:: f. v5 H# o9 O 3 j5 O- g. l, L7 u% `7 m! g其一,关...

兴隆台区17659678517: 西方三大法学流派指的是什么?
聊标帅洁: 三大法学流派指的是新自然法学派、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和社会学法学派这3个在现代西方影响较大、占传统地位的法学流派.产生于20世纪特殊社会环境的新自然法学派,主要代表人物有马里旦、富勒、罗尔斯和德沃金等.他们认为,法律应当关注某种应然性,法律的发展应当遵循必须的价值原则并体现必须的价值要求.分析实证法学主要以凯尔森和哈特为代表,它基本上继承了传统的分析法学的理论,严格地区分“实际上是这样的法律”和“应当是这样的法律”,着重对实在法进行逻辑分析而不作有关的价值判断,否认价值和道德的必然联系.社会学法学诞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来认识和研究法律问题,主要代表人物有狄骥、埃利希和庞德.

兴隆台区17659678517: 三大法学学派及其主要观点是什么 -
聊标帅洁: 三大法学学派,你说的是以前法学延伸过来的学派嘛,其实主要的观点我觉得如果我跟法学相关的话,它肯定都是遵循一个法律研究的原则,或者是说一个法律正义,一个法律概念.

兴隆台区17659678517: 关于西方3大法学流派
聊标帅洁: 好大的题目!! 洞穴奇案是著名法学家富勒提出的法律虚拟案例,是一宗同类相食案,并牵涉陷入绝境、抽签、公众同情、政治因素、紧急避险抗辩及赦免等事实,他以五位法官的判词反映五种不同的法哲学流派. 主要说以下三法学流派: 1.法律实证主义:要义是说法律与道德是独立的 2.自然法: 法律与道德往往不可分的 3.法律现实主义: 法律即道德 接下来,你就对法律和道德展开讨论分析.说说定义,再说说两者的相同的地方,重点说说不同的地方,最后总结三大流派的利弊.写一万字也能写的出了啊!

兴隆台区17659678517: 自然法和分析法学的区别.论述题 -
聊标帅洁:[答案] 法理中西方三大法学流派的观点在西方三大法学流派中,各学派各有自己不同的研究内容和方法,比较而言:(1)、自然法学派的主要内容是:其一,关于法的本质.自然法学派认为,法从本质上是一种客观规律,立法者所制定的法...

兴隆台区17659678517: 实证主义法学派与分析主义法学派的比较 -
聊标帅洁: 分析主义法学派属于实证主义法学派,是实证主义法学派的主要派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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