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农场的土地承包能继承吗?

作者&投稿:平旭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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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农场的土地承包不能继承,虽然在原来的土地承包人死亡之后,其农场成员依旧可以继续使用一定面积土地,但是此时只是属于在承包期限内继续承包,而承包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有的权利,而不是承包的土地被继承了。

一、国营农场的土地承包能继承吗?

国营农场的土地承包不能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可以继承的权利。我国并没有哪一部法律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从法理上讲,这是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来自集体成员和集体组织的合同规定,是一种约定的权利而不是法律赋予集体组织成员的特定权利。

二、国有农场土地要确权吗?

国有农场当然是要确权的,国土部有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里面要求的是要完成权属清晰、没有争议的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这样一来,国有农场等农垦企业就能对其合法取得的土地等不动产享有物权了。

国有农场确权主要是明确清楚:土地使用权主体;土地使用权类型;土地用途。

现在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已经在有序开展了,在《自治区地方农垦国有农牧场土地使用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中就有要求;

(1)国有农场使用的国有农用地、未利用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52条办理确权登记;

(2)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设施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确权登记,有争议的需要争议解决后再确权。

确权流程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差不多,在展开土地权籍调查之后,各地农垦主管部门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符合登记要求的成果资料,提出登记申请即可。

三、国有农场土地确权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有什么不同?

(1)国有农场土地的确权是将土地使用权确到农场,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是将土地所有权确给村集体,承包经营权确给农户;

(2)国有农场土地确权是国土部牵头,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是农经部牵头;

(3)国有农场土地确权纳入不动产登记范畴,发放“不动产权证”,而农村集体发放的是“承包经营权证”。

国营农场的土地承包与农村被承包的土地一样,都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只能是由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去承包。国营农场承包是以农场为单位,之前的承包者死亡之后,就会发生由其他农场成员承包。任何不属于农场成员的,不得承包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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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贫东菱: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因此,父母死亡后的土地承包权不能自然继承,而应当重新进行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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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贫东菱: 对于土地的继承问题,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所有人死亡的,可以依法由子女继承. 2、农村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人死亡的,可以由其继承人依法继续承包或者继承其收益. 3、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不能继承.承包人死亡的,由户内亲属继续承包.承包人死亡后,户内没有其他成员的,由村集体收回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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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1346209424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
征贫东菱: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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