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包衣人”

作者&投稿:卓贡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什么叫做“包衣人”~

中国历史上满族社会的最下等阶级.包衣为满族语,即包衣阿哈的简称,又作阿哈.包衣即“家的”,阿哈即“奴隶”.汉语译为家奴、奴隶、奴仆或奴才.为满族上层统治阶级贵族所占有,被迫从事各种家务劳动及繁重的生产劳动,没有人身自由.来源主要是战争俘虏、罪犯、负债破产者以及包衣自己所生的子女等.到清朝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治后,包衣有因战功等而置身于显贵的,但对其主子仍然保留其奴才身分。

包衣是满语的音译,具有家仆的意思,还指包裹丸、片剂药物的肠衣、糖衣等,再就是指长在玉米果穗外的苞叶。(
包衣是满语的音译,具有家仆的意思,全称为包衣阿哈。包衣阿哈是一种满清时期八旗满洲内部的人身领属制度,其中上三旗的包衣只服侍皇家成员,下五旗的包衣归属于五旗的王公贵族。包衣没有人生自由,可以被主人任意买卖。
包衣阿哈中的男人被称为“包衣哈哈”;女人被称为“包衣赫赫”,包衣主要从事的都是家务劳动以及生产劳动。
包衣的主要来源是平民罪犯、家生奴仆、战争掠夺等,因此包衣没有人生自由,可以被主人私自买卖或者馈赠。

包衣人:满语“booi”,意即“家的”,指某人的私属。

内务府三旗(booi ilan gusa,ilan是三的意思, gusa是旗的意思)是包衣三旗,由原来上三旗的包衣组成,已经跟八旗脱离了关系。包衣是满文booi 的音译,boo 是满语“家”的意思,i是虚词“的”的意思,合起来即为“家的”。包衣本身是一个形容词,但在满洲与清朝的文献中,包衣代表的是一个身份。在满族的社会中,包衣除了可视作家人的一部份外,同时亦可视作奴仆,但满文另有一个名词也是有奴仆的含意-阿哈(aha),包衣阿哈中男的叫做"包衣捏儿麻"(booi niyalm a),女的叫作"包衣赫赫(booi hehe)。在清朝入关前满文的档案中有写作包衣(booi)、包衣人(booi niyalma) 与包衣阿哈(booi aha)几种,而在八旗制度与清代的皇室机构内务府里也分别可见到包衣牛录(booi niru)、包衣按班(booi amban)等字样。由此可推知,满洲人在使用包衣这个名词时,有分笼统性的使用与专指性使用两个层面。而在实际意义上,一方面,包衣是满族氏族社会里的家奴,另一方面,包衣是清朝统治阶层里的臣子。满洲圈占以后,起初分给八旗贵族、军官及兵丁。贵族、军官用包衣耕种,包衣是俘虏、买卖、投充来的家内奴隶,因此这是一种落后的生产方式,是一种倒退的现象。引起了包衣的反抗,使之不能维持。于是清朝政府改变它的经营方式,组织农庄。庄分大庄(地420-720亩)、半庄(地240-360亩),近情况拨给八旗王、公、宗室,由内务府统一管理,将所收地租分给王公宗室。官庄采用租佃出租给农民,改变过去以包衣为主要劳动力的经营办法。官庄设庄头,直接管理农民,征收地租。庄头是二地主,是恶霸,《红楼梦》里写乌庄头,就是这种二地主的艺术形象,它写的乌庄头交租,基本上反映了官庄的经营方式。官庄上的农民承受了严重的剥削,进行反抗斗争。不许庄主、庄头“增租夺佃”,并最终迫使庄主承认了这一要求。

内务府的组织渊源于满族社会的包衣(奴仆)制度,其主要人员分别由满洲八旗中的上三旗(即镶黄、正黄、正白旗)所属包衣组成。最高长官为总管内务府大臣,正二品,由皇帝从满洲王公、内大臣、尚书、侍郎中特简,或从满洲侍卫、本府郎中、三院卿中升补。凡皇帝家的衣、食、住、行等各种事务,都由内务府承办。以皇室家奴--上三旗里的包衣人--来代替了太监的各项执事,故而清朝太监的数量仅二千人,不足明朝的十分之一,没有出现宦官专权的情况。中央机构的职务即“缺分”,分为宗室缺、满洲缺、蒙古缺、汉军缺、内务府包衣缺和汉缺。康熙《大清会典》共载内阁、六部等13个中央机构中有品级和无品级额缺2082个,大部为满洲和内务府包衣占有。汉军和汉人的额缺325个,仅占15.6%。著名的历史人物有政治家鄂尔泰(满洲人,姓西林觉罗氏,原系内务府籍(奴籍),后因位居极品,官书正史讳言内务府出身:又因身后遭谴,贬旗降入镶蓝旗)、文学家曹雪芹、建筑大师“样式雷”世家等。

内三旗的构成与八旗也有所不同,内参领下设有内府佐领、旗鼓佐领、内管领。内府佐领,即皇家所有的满洲佐领,成分为满洲平民;旗鼓佐领即皇帝所有的汉人佐领。宗室奕赓《寄楮备谈》中说得明白:“内务府三旗汉军佐领,俱名旗鼓佐领,旧作齐固佐领。”在康熙《大清会典》卷一五三中,又把“旗鼓佐领”,直接写为“(内务府)汉军佐领”。旗鼓佐领均由关外入旗的辽沈旧汉人编成。内管领(满语为“珲托和”,意即“半个佐领”),又称“辛者库牛录”,意思是“内管领下食口粮人”。编入内管领的最初是满、蒙、汉族奴仆,以后内部成分渐有分化。《寄楮备谈》说:“辛者库,乃半个佐领下食口粮人也,起初原系家奴,向例不许为官,内府俱贱视之。”在内三旗中地位最低下。内府三旗初设满洲佐领9,旗鼓佐领12,高丽(朝鲜)佐领1,以及内管领20。1695年(康熙三十四年)增至满洲佐领15,旗鼓佐领18,朝鲜佐领2,管领30。内三旗包衣人,除担任内廷供奉亲近差使,专供驱使外,有按丁披甲的义务。其中,满洲、朝鲜佐领,披甲人各89名(或90名);旗鼓佐领,披甲人各59名:管领,披甲人各89名。兵种为前锋、护军、骁骑,均分别编营。乾隆年间,内三旗护军营额兵1065人,前锋营额兵1114人,骁骑营额兵5250人。均布列皇城内,各按旗分,星罗棋布,拱卫皇宫,是直接役属皇室的亲兵。内府旗人的身份地位较低,但由于他们是皇帝的奴仆和私属,一旦为其宠信也可能外任肥差、执掌重权,成为诗礼簪缨的世家望族。内府旗人允许入学、考试、为官,旗鼓佐领下人在内务府仕进与满洲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抬旗或改旗。1632后(顺治九年)议准:内务府三旗佐领、内管领下官员,有军功劳绩,奉特旨令其开出内府佐领、内管领者,各归上三旗旗下佐领。顺治年间卓灵阿因父罪编入包衣籍,以后世祖认为定罪过重,又将他开出包衣;王辅臣初为八王阿济格儿子的“虾”(侍卫),八王得罪死,王辅臣被没入“辛者库”为奴。世祖闻其勇冠三军,特旨拔出辛者库,授御前侍卫。在人数众多的内府旗人中,能膺此殊荣的,只是凤毛麟角。内务府三旗的形成,是满族皇帝独掌三旗,并在八旗中确立起经济、军事、政治绝对优势的产物,同时,又保留着满族早期奴隶制的明显残余。内三旗与八旗并行不悖的存在,构成清代满族社会组织的一大特色。

内务府三旗设立护军、骁骑、前锋三营。护军营设立护军统领三人,兵丁共1065人,雍正时期增设圆明园内务府三旗护军,设参领三人,士卒共120人。圆明园护军营包括圆明园八旗护军营和圆明园内务府三旗护军营,以圆明园八旗护军营为主。内务府三旗护军营主要承担内廷和景山的宿卫、后妃、皇子居住的宫殿守卫、出行扈从,顺贞门是值守重点,雍正时,改由内务府护军营掌管,还设有救火的防范兵100人。骁骑营无统领,设参领15人,每旗5人,士卒5250人,主要配合护军营守卫西华门以北。前锋营的最高职务是前锋校委署前锋参领,每旗2人,士卒114人,都从护军营抽调,主要负责表演骑射。内务府护军、骁骑平日训练都由内务府都虞司掌管。尽管清初将八旗和包衣三旗的女子都称为秀女,但挑选的方法和她们在宫中的地位也有所不同。八旗秀女,每三年挑选一次,由户部主持,可备皇后妃嫔之选,或者赐婚近支(即三代以内、血缘关系比较密切的)宗室;包衣三旗秀女,每年挑选一次,由内务府主持,其中虽然也有一些人最终被逐渐升为妃嫔,但承担后宫杂役的,都是内务府包衣之女。到了清代后期,包衣三旗的应选女子就不再称为秀女,而在挑选宫女时,就明确地说“引见包衣三旗使女”了。所以说,能够成为清廷后妃的,主要是八旗秀女。至于亲王贝勒另有使唤的下五旗包衣,清朝入关后,有大量汉人投充和被掳掠到各王公八旗下,成为他们的奴仆。

包衣,是满语的音译,即奴隶之意。“包衣人”就是家奴。
包衣人:满语“booi”,意即“家的”,指某人的私属。

内务府三旗(booi ilan gusa,ilan是三的意思, gusa是旗的意思)是包衣三旗,由原来上三旗的包衣组成,已经跟八旗脱离了关系。包衣是满文booi 的音译,boo 是满语“家”的意思,i是虚词“的”的意思,合起来即为“家的”。包衣本身是一个形容词,但在满洲与清朝的文献中,包衣代表的是一个身份。在满族的社会中,包衣除了可视作家人的一部份外,同时亦可视作奴仆,但满文另有一个名词也是有奴仆的含意-阿哈(aha),包衣阿哈中男的叫做"包衣捏儿麻"(booi niyalm a),女的叫作"包衣赫赫(booi hehe)。在清朝入关前满文的档案中有写作包衣(booi)、包衣人(booi niyalma) 与包衣阿哈(booi aha)几种,而在八旗制度与清代的皇室机构内务府里也分别可见到包衣牛录(booi niru)、包衣按班(booi amban)等字样。由此可推知,满洲人在使用包衣这个名词时,有分笼统性的使用与专指性使用两个层面。而在实际意义上,一方面,包衣是满族氏族社会里的家奴,另一方面,包衣是清朝统治阶层里的臣子。满洲圈占以后,起初分给八旗贵族、军官及兵丁。贵族、军官用包衣耕种,包衣是俘虏、买卖、投充来的家内奴隶,因此这是一种落后的生产方式,是一种倒退的现象。引起了包衣的反抗,使之不能维持。于是清朝政府改变它的经营方式,组织农庄。庄分大庄(地420-720亩)、半庄(地240-360亩),近情况拨给八旗王、公、宗室,由内务府统一管理,将所收地租分给王公宗室。官庄采用租佃出租给农民,改变过去以包衣为主要劳动力的经营办法。官庄设庄头,直接管理农民,征收地租。庄头是二地主,是恶霸,《红楼梦》里写乌庄头,就是这种二地主的艺术形象,它写的乌庄头交租,基本上反映了官庄的经营方式。官庄上的农民承受了严重的剥削,进行反抗斗争。不许庄主、庄头“增租夺佃”,并最终迫使庄主承认了这一要求。

内务府的组织渊源于满族社会的包衣(奴仆)制度,其主要人员分别由满洲八旗中的上三旗(即镶黄、正黄、正白旗)所属包衣组成。最高长官为总管内务府大臣,正二品,由皇帝从满洲王公、内大臣、尚书、侍郎中特简,或从满洲侍卫、本府郎中、三院卿中升补。凡皇帝家的衣、食、住、行等各种事务,都由内务府承办。以皇室家奴--上三旗里的包衣人--来代替了太监的各项执事,故而清朝太监的数量仅二千人,不足明朝的十分之一,没有出现宦官专权的情况。中央机构的职务即“缺分”,分为宗室缺、满洲缺、蒙古缺、汉军缺、内务府包衣缺和汉缺。康熙《大清会典》共载内阁、六部等13个中央机构中有品级和无品级额缺2082个,大部为满洲和内务府包衣占有。汉军和汉人的额缺325个,仅占15.6%。著名的历史人物有政治家鄂尔泰(满洲人,姓西林觉罗氏,原系内务府籍(奴籍),后因位居极品,官书正史讳言内务府出身:又因身后遭谴,贬旗降入镶蓝旗)、文学家曹雪芹、建筑大师“样式雷”世家等。

内三旗的构成与八旗也有所不同,内参领下设有内府佐领、旗鼓佐领、内管领。内府佐领,即皇家所有的满洲佐领,成分为满洲平民;旗鼓佐领即皇帝所有的汉人佐领。宗室奕赓《寄楮备谈》中说得明白:“内务府三旗汉军佐领,俱名旗鼓佐领,旧作齐固佐领。”在康熙《大清会典》卷一五三中,又把“旗鼓佐领”,直接写为“(内务府)汉军佐领”。旗鼓佐领均由关外入旗的辽沈旧汉人编成。内管领(满语为“珲托和”,意即“半个佐领”),又称“辛者库牛录”,意思是“内管领下食口粮人”。编入内管领的最初是满、蒙、汉族奴仆,以后内部成分渐有分化。《寄楮备谈》说:“辛者库,乃半个佐领下食口粮人也,起初原系家奴,向例不许为官,内府俱贱视之。”在内三旗中地位最低下。内府三旗初设满洲佐领9,旗鼓佐领12,高丽(朝鲜)佐领1,以及内管领20。1695年(康熙三十四年)增至满洲佐领15,旗鼓佐领18,朝鲜佐领2,管领30。内三旗包衣人,除担任内廷供奉亲近差使,专供驱使外,有按丁披甲的义务。其中,满洲、朝鲜佐领,披甲人各89名(或90名);旗鼓佐领,披甲人各59名:管领,披甲人各89名。兵种为前锋、护军、骁骑,均分别编营。乾隆年间,内三旗护军营额兵1065人,前锋营额兵1114人,骁骑营额兵5250人。均布列皇城内,各按旗分,星罗棋布,拱卫皇宫,是直接役属皇室的亲兵。内府旗人的身份地位较低,但由于他们是皇帝的奴仆和私属,一旦为其宠信也可能外任肥差、执掌重权,成为诗礼簪缨的世家望族。内府旗人允许入学、考试、为官,旗鼓佐领下人在内务府仕进与满洲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抬旗或改旗。1632后(顺治九年)议准:内务府三旗佐领、内管领下官员,有军功劳绩,奉特旨令其开出内府佐领、内管领者,各归上三旗旗下佐领。顺治年间卓灵阿因父罪编入包衣籍,以后世祖认为定罪过重,又将他开出包衣;王辅臣初为八王阿济格儿子的“虾”(侍卫),八王得罪死,王辅臣被没入“辛者库”为奴。世祖闻其勇冠三军,特旨拔出辛者库,授御前侍卫。在人数众多的内府旗人中,能膺此殊荣的,只是凤毛麟角。内务府三旗的形成,是满族皇帝独掌三旗,并在八旗中确立起经济、军事、政治绝对优势的产物,同时,又保留着满族早期奴隶制的明显残余。内三旗与八旗并行不悖的存在,构成清代满族社会组织的一大特色。

内务府三旗设立护军、骁骑、前锋三营。护军营设立护军统领三人,兵丁共1065人,雍正时期增设圆明园内务府三旗护军,设参领三人,士卒共120人。圆明园护军营包括圆明园八旗护军营和圆明园内务府三旗护军营,以圆明园八旗护军营为主。内务府三旗护军营主要承担内廷和景山的宿卫、后妃、皇子居住的宫殿守卫、出行扈从,顺贞门是值守重点,雍正时,改由内务府护军营掌管,还设有救火的防范兵100人。骁骑营无统领,设参领15人,每旗5人,士卒5250人,主要配合护军营守卫西华门以北。前锋营的最高职务是前锋校委署前锋参领,每旗2人,士卒114人,都从护军营抽调,主要负责表演骑射。内务府护军、骁骑平日训练都由内务府都虞司掌管。尽管清初将八旗和包衣三旗的女子都称为秀女,但挑选的方法和她们在宫中的地位也有所不同。八旗秀女,每三年挑选一次,由户部主持,可备皇后妃嫔之选,或者赐婚近支(即三代以内、血缘关系比较密切的)宗室;包衣三旗秀女,每年挑选一次,由内务府主持,其中虽然也有一些人最终被逐渐升为妃嫔,但承担后宫杂役的,都是内务府包衣之女。到了清代后期,包衣三旗的应选女子就不再称为秀女,而在挑选宫女时,就明确地说“引见包衣三旗使女”了。所以说,能够成为清廷后妃的,主要是八旗秀女。至于亲王贝勒另有使唤的下五旗包衣,清朝入关后,有大量汉人投充和被掳掠到各王公八旗下,成为他们的奴仆。

所谓包衣,是满语的音译,即奴隶之意。“包衣人”就是家奴。

包衣奴才,家奴.


什么叫做 包衣人
“包衣人”是指清朝八旗制度下的一种特殊身份群体,也称作“包衣佐领”或“包衣阿哈”。这些人主要是满族贵族的家奴,或是因犯罪被编入包衣籍的汉族人和其他民族的人。他们在法律上属于奴隶身份,世代为奴,不能随意脱离主人,也不能拥有自己的财产。包衣人的职责主要是...

什么叫做“包衣人”
包衣是满语的音译,具有家仆的意思,还指包裹丸、片剂药物的肠衣、糖衣等,再就是指长在玉米果穗外的苞叶。(包衣是满语的音译,具有家仆的意思,全称为包衣阿哈。包衣阿哈是一种满清时期八旗满洲内部的人身领属制度,其中上三旗的包衣只服侍皇家成员,下五旗的包衣归属于五旗的王公贵族。包衣没有人生自由...

什么叫做包衣
包衣为满族语,即包衣阿哈的简称,又作阿哈。包衣即“家的”,阿哈即“奴隶”。汉语译为家奴、奴隶、奴仆或奴才。为满族上层统治阶级贵族所占有,被迫从事各种家务劳动及繁重的生产劳动,没有人身自由。来源主要是战争俘虏、罪犯、负债破产者以及包衣自己所生的子女等。到清朝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治后,包衣...

灯塔市13775908098: 包衣人 - 搜狗百科
蒸念强肾:[答案] 包衣人是清代八旗组织内部的一种封建人身领属制度,它是中国古代封建主仆制度的延续,体现了封建等级社会中臣仆与领主之间的人身隶属关系.包衣人:满语全称“booi aha”读(包衣阿哈),本意为“家里的仆人”,指清代满洲...

灯塔市13775908098: 在清朝“包衣人”是什么意思? -
蒸念强肾: 清代的包衣其实就是奴隶.包衣的人身所有权是属于他的主人的,只要不经过其主人的允许其世代都主人的家奴或奴隶,哪怕他是堂堂的朝廷一品大员而主人仅是一个小地主.清代的很多法保护主人对包衣的这种所有权.清代的包衣制其实是后金时期奴隶制的残余.

灯塔市13775908098: 什么叫包衣门人
蒸念强肾: 包衣人是清代八旗制度下世代服役于皇帝、宗室王公之家的一个奴仆群体,主要担任府员、护卫、随侍、庄头、陵寝园寝守护等多种差使,从事管家务、供差役、随侍等,所以有内八旗之称,与被称作外八旗的更具军事职能的旗分佐领相对,但遇有战事包衣也应征参战.直属于皇帝的上三旗包衣称作内务府属,也称内三旗包衣;隶属于旗主王公的下五旗包衣称作王公府属,绝大部分在关外时期就已编入包衣之内.

灯塔市13775908098: 包人是什么意思 -
蒸念强肾: 包衣人是清代八旗组织内部的一种封建人身领属轨制它是中国古代封建主仆轨制的延续表现了封建等级社会中臣仆与领主之间的人身附属关系.包衣人:满语全称booi aha 读包衣阿哈本意为家里的家丁 指清代满洲贵族家中豢养家丁或朝廷封赐附属于满洲贵族宗室治理的属平易近.

灯塔市13775908098: 满军旗包衣人是什么民族 -
蒸念强肾: 包衣不是一个民族,包衣是满语音译,意即“家奴”(注:“包衣”的全称是:“包衣阿哈”(booiaha),亦可单称"阿哈".包衣阿哈中男的叫做“包衣哈哈”(booi haha),女的叫作“包衣赫赫”(booi hehe),义即家中男人、家中女人. 包衣是清代八旗组织内部的一种人身领属制度,为八旗贵族所有,从事家务和生产劳动,其中一些包衣因受宠而显贵,如曹雪芹家族.

灯塔市13775908098: 满清包衣的含义 -
蒸念强肾: 包衣为满语,即包衣阿哈的简称,又作阿哈.包衣即“家的”,阿哈即“奴隶”.汉语译为家奴、奴隶、奴仆或奴才.为满族上层统治阶级贵族所占有,被迫从事各种家务劳动及繁重的生产劳动,没有人身自由.来源主要是战争俘虏、罪犯、负债破产者以及包衣自己所生的子女等.到清朝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治后,包衣有因战功等而置身于显贵的,但对其主子仍然保留其奴才身分.

灯塔市13775908098: 清朝时的包衣包人是什么意思
蒸念强肾: 包衣 满族语包衣阿哈 的简称又作阿哈.包衣即家的 阿哈即奴隶 .汉语译为家奴和奴隶和奴婢或奴才. 包衣 为满族社会的最劣等阶层.为满族上层统治阶层贵族所占领被迫从事各类家务劳动及沉重的临盆劳动没有人身自由. 包衣 来源主如果战斗俘虏和罪犯和负债破产者以及包衣本身所生的后代等.到清朝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治后包衣有因军功等而置身于权贵的但对其主子仍然保存其奴才身份个中最为人知晓的就是清雍正时代的年羹尧.

灯塔市13775908098: 什么是包衣女子啊特别是清朝时,皇帝一般不接近这些人的
蒸念强肾: 包衣人:满语“booi”,意即“家的”,指某人的私属. 内务府三旗(booi ilan gusa,ilan是三的意思, gusa是旗的意思)是包衣三旗,由原来上三旗的包衣组成,已经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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