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场上杀过人的士兵算不算杀人犯?

作者&投稿:巨欢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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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兵只不过是统治者的杀人机器!只不过政府的战争机器而已。我用一把匕首捅死了你,责任是我的还是匕首的呢?很多士兵在上战场之前连鸡都没有杀过,但是等上了战场之后立马变成了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就算是当年灭绝人性的日本兵,我也不相信他们几十万的军人个个都是恶人,也许他们在家里是温文尔雅的好丈夫,是慈祥和蔼的好父亲,是温柔孝顺的好儿子,也许他们在没有被逼上战场之前,曾经献过血,曾经捐过款,曾经种过树,曾经做过好事,但是等上了战场之后就一个个变成了杀人不眨眼的魔鬼。历史上那么多战争甚至屠城的,杀俘的,南京大屠杀一死就是30万,就算是杀了三十万只鸡也是会有愧疚的吧!难道那些侵华的日本军人在杀人的时候不会觉得内疚吗?午夜梦回的时候不会被自己曾经犯下的恶行给吓醒吗?不会良心不安吗?会的!他们会的!战争就是这么可怕,战场上就是可以把一个正常的人变成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无数的枪口对着你,身边时时刻刻都有人死去,所谓的善良,仁慈通通都被踩在脚底,只要上司下了命令,就算去死也要扑上去!连自己的性命保不住了又怎么会去珍惜别人的性命?就像当年秦国侵略赵国,活埋了四十万的赵国军人!我没有任何想替日本军人开脱的意思,关于这个问题我能够理解但永远不会原谅!因为每一个人都必须为他犯下的罪行付出代价!如果一个小偷身无分文可怜万分,但他还是小偷,照样还是应该被判刑!任何人也不能用任何理由去随便侵犯他人的利益,日本军人竟然犯下这样的罪行,就活该钉在耻辱柱上被中国百姓唾骂万年!你们知道战争综合症吗?就是很多在战场上下来的人都会患上这种病,他们的精神时刻在紧张压抑之中,晚上只要一入眠就会做噩梦,性情大变,脾气暴躁,时时刻刻都在承受着良心的谴责。关于这个问题,我推荐一部电影佳作《血战钢锯岭》!看完了之后也许你会有所反思!在战场上杀人的士兵不是杀人犯,他们只不过是统治者手中的一把利刃,用他们刺入到敌人的心脏之中,血溅到刀把上,可能这辈子也洗不干净了!而杀人的那个人,他的双手却是那样的洁白无瑕!战场上的士兵是没有自己的意志的,你不杀人别人就杀你,你不想杀俘虏,但是大家都在这么做,你不想被大家排斥在外就必须这么做,你不想屠城,可是将军已经下了命令了,你怎么敢违背军规?当年执行三光政策的侵华日军,在杀死中国百姓,奸淫中国妇孺的时候,几乎没有什么犹豫的就去做了,因为大家都在做呀!这是一种从众心理!战场上是一个法律约束不到的地方,而没有法律的约束,任何人都有可能变成一个魔鬼!



当然不是杀人犯,士兵杀敌是职责和义务若违背军令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一条“战时违抗命令罪”处罚。军队有军事法庭和普通的法不太一样一般也很少接触但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士兵在战场杀敌是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财产不受损失的行动怎么可能会涉嫌“杀人犯”?但是比如像二战时德军屠杀犹太人的刽子手涉嫌犯罪吗?按照当时德国的法律是执行上级命令当然不能算犯罪只能说法不是良法所以立法者首先考虑的应当是“法为良法”别说战士杀敌了就是你走在大街上看到一个人正在杀另一个人你可以毫不犹豫走上去把犯人杀死构成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当然我国司法实务中对正当防卫承认的还不够别真做这种事了…及时报警要紧。



想起来《朗读者》这个故事。安娜在二战时为法西斯“工作”杀了许多人,安娜在当时的情况下也许也只是履行她工作的义务,貌似也合情合理。那这样的行为在和平年代看来有没有错?书中的法学教授曾说,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合法应该依照当时的法律而不是现在的。道德都有时间的限制,不同时期的道德准则尚且不一样,更何况法律这种限定道德底线的东西。所以我还是认为,书中安娜不应该被判刑。(但带着法西斯的帽子欺压犹太人来满足自己宣泄自己戾气的人应该另当别论吧。法律判断一个人罪行恶劣程度时不也要看犯罪动机嘛)那同理嘛,打仗时候的士兵如果在当时的环境下杀人就不应该用现在的法律来要求人家。(要不那么多革命老兵怎么办。)所以士兵在战场上的行为符合当时征战双方的契约就没有违反法律,从理论上说也就没什么错嘛。



那要看因为什么?为了保卫国家大义杀人不算(没有反抗能力的除外),为了私利杀人就算,比如趁火打劫,公报私仇,打黑枪等就要算

战场上,杀伤有身份标识的武装人员不违法。但是杀平民、记者、已经放下武器的战俘等非武装人员则违反国际法。当然并不是每一起这样的行为都能得到追究。


战场上杀过人的士兵算不算杀人犯
不算杀人犯。战争时期是特别时期,战场是特别场所,那个时间,那个地点杀人,是在履行职责,当然不算杀人犯。

战场上杀过人的士兵算不算杀人犯呢?
上阵杀敌,保家卫国,这不光不是杀人犯,反而还应该是英雄。带有“犯”这个字的,意思是犯罪,有犯罪行为的,才能带犯,比如杀人犯、纵火犯、强x犯、盗窃犯………无一例外,都属于犯罪。而上阵杀敌,这属于合理合法的,而且还是立功行为,不光无罪,反而有功。而即便是宗教的一些思想里,他们反对杀生...

战场上杀过人的士兵算不算杀人犯?
很多士兵在上战场之前连鸡都没有杀过,但是等上了战场之后立马变成了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就算是当年灭绝人性的日本兵,我也不相信他们几十万的军人个个都是恶人,也许他们在家里是温文尔雅的好丈夫,是慈祥和蔼的好父亲,是温柔孝顺的好儿子,也许他们在没有被逼上战场之前,曾经献过血,曾经捐过款,曾...

士兵在战场上杀人下地狱吗?(佛教)
可是我觉得他们不应该.下地狱的标准(佛家)是有没有作恶行和做了恶行后有没有积善.由此而说他们每个人都是为了自己的信仰.他们杀人是为活下去,算是一种变相自卫吧.不需要下地狱.

假如在战场上一名士兵击毙了敌方的一名士兵,等到战后,他又跑到当年和他...
不会!因为当时双方处于敌对,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不过被他杀死的人的亲属可能会给他制裁。

战场上士兵杀敌犯杀戒吗?会造恶业吗?
算。但是……还是要看发心的。比如,杀生是为了救生灵,这种应该是可以的……但还是杀生,不过我想罪业可能会少些,而且由于被杀死的人可能心里的恶念一大堆,拉他下地狱的就不知道有多少生灵,而且肯定会呆很久,然后是饿鬼道,之后畜生,再然后才会做人,即便做了人也不会有什么好待遇……通常很快又会...

如果在战争中杀了敌方的士兵算是犯了杀戒吗
薄伽梵歌里说这是行动瑜伽神承担结果 自己属于奉献 死后会去梵天的

古代打仗那么危险,为何士兵还可以计算杀的人头
秦商鞅变法时,搞军功爵制。前八级的升级,是在战场上杀一个敌人,把头(首)提回来就升一级。因为拼一个“首”就可以升一“级”,所以“首”也叫“首级”。所以,我们看到的人头,其实是战士的KPI指标,直接跟奖金挂钩。

打仗时是如何统计一个战士杀了多少敌人的?怎么确定是他杀的?
没人去确认这个问题,队友之间偶尔会说,而士兵作战记录仪内容是保密的,你不主动给别人看,战友不能看,而指挥官看到的内容也不会对外泄露,除非要上军事法庭当做证物。都是络腮胡吹喇叭一一毛鼓(估)要计算每个战士杀多少人干嘛呢?你认为打仗是按人头发口粮还是按人头发薪水?前几天看新闻有个抗美...

士兵斩杀敌人的数量,是怎样被将军统计下来的呢?
第一种方法,便是让士兵在杀死敌军之后割下他们的头颅并保存下来,在战争结束后交给军队,从而获得赏赐。不过这也存在一个巨大的问题,一个人的头颅那么大,不仅占地方还影响士兵后面的战斗。因此,后来人们又想到了一个方法,给每个士兵分配一个皮囊挂在自己右后手的位置,当他杀了一个敌人之时,便将...

大港区17767301676: 战场上杀过人的士兵算不算杀人犯 -
有戚力得: 不算杀人犯.战争时期是特别时期,战场是特别场所,那个时间,那个地点杀人,是在履行职责,当然不算杀人犯.

大港区17767301676: 杀人是犯罪,那在战场上杀敌人算犯罪吗? -
有戚力得: 不算

大港区17767301676: 战争后军人有没有罪? -
有戚力得: 军人杀人如果杀掉的都是战场上的士兵的话--即战场上的敌人--那应该是无罪的.但是如果杀了手无寸铁的老百姓的话,那是有罪的.其实这个也不好说的,自古以来都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战胜国想怎么办都行.它完全可以把法庭开在战败国的国家里,然后把它认为有罪的战败国军人统统加以审判.

大港区17767301676: 假如在战场上误射杀队友会上军事法庭吗? -
有戚力得: 会.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都会上军事法庭,只是处罚措施不同.

大港区17767301676: 在战场杀人如麻的战士,回到社会会不会变成坏人? -
有戚力得: 不会的,战场上杀人是战争需要与个人性格良知没有关联,世界上发生这么多战争,参加战斗的人也非常多,也没有发生从战场上下来的人回到社会上就杀人如麻的例子.

大港区17767301676: 当人杀了人那算不算杀人犯?
有戚力得: 不算,因为那人就是杀人犯...

大港区17767301676: 正当防卫杀人算杀人犯吗 -
有戚力得: 逻辑有问题,正当防卫是刑法免责事由,所以构成正当防卫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过一般的正当防卫需要考虑防卫结果,杀人属于防卫过当,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除非在特殊防卫情形下

大港区17767301676: 战场上杀人(不得以杀人 为保护自己国家) 这算不算造孽? -
有戚力得: 战场杀敌人是军人的职责,如果不杀了对方,我们国家就会被侵入,在这种情况下,我相信每一个有血性的国人就算没有杀过人,在民族危亡时刻都会去杀侵入者,如果这是造孽,那侵入者杀害我们的同胞呢,这算什么了,日本人带来的血的教训,我相信每个人都不会忘记

大港区17767301676: 过失杀人是不是杀人犯 -
有戚力得: 应该不是吧,现在我国《刑法》中没有规定过失杀人罪了,只有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规定: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因此过失致人死亡应该不是杀人犯,因为该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不是故意,也就是说该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没有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想法.

大港区17767301676: 战士杀人算杀生吧会有我奶奶还有罪恶的王家人我如何劝他不去杀生 -
有戚力得: 1,战士杀人算杀生吧? 你好,依我认为,战士或者士兵杀人不算杀生,战争、瘟疫、灾害等等这都是天象使然,那么既然称为天象,就必然有对应的人去行为,这样是不追究个人杀生的责任的.就像古代一些有名的武将,在天界就是武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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