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作者&投稿:钟离砌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陕西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4修订)~

第一条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站)、急救站、医疗美容门诊部、产院、接生站、体检站、护理院(站)等医疗机构。第三条 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实行分级负责制。不设床位的和设置床位不足100张的医疗机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设置床位在100张以上499张以下的医院、卫生院或100张以上199张以下床位的中医医院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同意后报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批;500张以上床位的医院或200张以上床位的中医医院由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省中医管理行政部门审批。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直属的医疗机构,按行政隶属关系分别由省、市(区)、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驻军编制内向社会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应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规模,分别向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一)患传染病、精神病的;
  (二)国有或集体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擅自离职不足5年,开除公职不足7年的;
  (三)执业申请人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条 设置护理院、站的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应专业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设置坐堂医的药店,应具备规定的设置诊所的条件。
  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应具备与城市设置诊所相同的条件。第六条 在村卫生所(室)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持有乡村医生证书或乡村医生中专水平证书;
  (二)持有国家认可的具有中等以上卫生医药院校毕业证书,且有一年以上临床实践(不含毕业实习)。第七条 申请设置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护理站等医疗机构,应递交可行性报告,并附申请单位或个人的资信证明。第八条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未办申报、批准手续擅自基建的;
  (二)未经批准非法执业的;
  (三)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九条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诊所3个月,门诊部6个月,医院18个月。在此时限内未获批准正式执业的,所持《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自行失效。第十条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疗机构人员体检表;
  (二)医疗机构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三)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四)国家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聘用外省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国家认可的医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提交户口所在地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五年临床实践及医德医风鉴定证明;聘用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应提交有原居住地公证机关公证的医学学历证明及行医资格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五)手术室、供应室平面图及设备情况;
  (六)环保部门出具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排放设施合格的证明。第十一条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一)登记前刊、播未经审批的医疗广告的;
  (二)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业务人员已在其他医疗机构登记注册的;
  (三)执业申请与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不符的;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包括以下事项:
  (一)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医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专业、核发资格证书的部门及证号;
  (二)保证医疗质量的方案或办法;
  (三)保证医疗安全的方案或措施;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登记事项。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办理校验应当交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和下列文件:
  (一)本校验期内医疗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及医疗事故、严重差错的发生、处理情况及预防措施;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社会卫生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三)缴纳规定的各种费用的复印件;
  (四)国家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条件:


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陕西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审批要求


申请材料:


(1)设置申请书;


(2)设置可行性报告;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受理。经办人审核,材料齐全的将送卫生局办公室办理收文;


第二步:考察或审核。现场考察或审查看是否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要求;


第三步:批准或批复。同意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不同意设置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摘要】
陕西省卫健委三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提交资料【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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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陕西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审批要求


申请材料:


(1)设置申请书;


(2)设置可行性报告;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受理。经办人审核,材料齐全的将送卫生局办公室办理收文;


第二步:考察或审核。现场考察或审查看是否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要求;


第三步:批准或批复。同意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不同意设置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回答】

第一条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站)、急救站、医疗美容门诊部、产院、接生站、体检站、护理院(站)等医疗机构。第三条 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实行分级负责制。不设床位的和设置床位不足100张的医疗机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设置床位在100张以上499张以下的医疗、卫生院或100张以上199张以下床位的中医医院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同意后报地(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500张以上床位的医院或200张以上床位的中医医院由地(市)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省中医管理行政部门审批。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直属的医疗机构,按行政隶属关系分别由省、地(市)、市(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驻军编制内向社会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应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规模分别向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一)患传染病、精神病的;
  (二)国有或集体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擅自离职不足5年,开除公职不足7年的;
  (三)执业申请人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条 设置护理院、站的申请人必须具备的相应专业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设置坐堂医的药店,应具备规定的设置诊所的条件。
  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应具备与城市设置诊所相同的条件。
  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按规定缴纳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安全保证押金。第六条 在村卫生所(室)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持有乡村医生证书或乡村医生中专水平证书;
  (二)持有国家认可的具有中等以上卫生医药院校毕业证书,且有一年以上临床实践(不含毕业实习)。第七条 申请设置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护理站等医疗机构,应递交可行性报告,并附申请单位或个人的资信证明。第八条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未办申报、批准手续擅自基建的;
  (二)未经批准非法执业的;
  (三)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九条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诊所3个月,门诊部6个月,医院18个月。在此时限内未获批准正式执业的,所持《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自行失效。第十条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疗机构人员体检表;
  (二)医疗机构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三)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四)国家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聘用外省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国家认可的医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提交户口所在地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五年临床实践及医德医风鉴定证明;聘用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应提交有原居住地公证机关公证的医学学历证明及行医资料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五)手术室、供应室平面图及设备情况;
  (六)环保部门出具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排放设施合格的证明。第十一条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一)登记前刊、播未经审批的医疗广告的;
  (二)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业务人员已在其他医疗机构登记注册的;
  (三)执业申请与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不符的;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包括以下事项:
  (一)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医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专业、核发资格证书的部门及证号;
  (二)保证医疗质量的方案或办法;
  (三)保证医疗安全的方案或措施;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登记事项。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办理校验应当交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和下列文件:
  (一)本校验期内医疗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及医疗事故,严重差错的发生、处理情况及预防措施;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社会卫生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三)缴纳规定的各种费用的复印件;
  (四)国家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吊销医疗机构许可证的几种情形
吊销医疗机构许可证的4种情形如下:1、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二十二条规定: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

西医诊所开展刺络放血疗法属于非法行医吗
针刺放血属于中医诊疗活动,如无中医执业许可证则为非法行医,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所在公司经营范围开展健康管理咨询服务和理疗服务。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当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应坚持以人民健康为...

开诊所需要什么手续?这些手续都分别在什么部门办理?
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5、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按照...

江西省中医药条例
(六)发掘整理、传承推广中医药理论、技术等;(七)其他中医药管理职责。第六条 对在中医药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中医药服务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举办符合国家标准的中医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人民健康需求,调整和完善中医...

甘肃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发展,保障公民健康,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卫生部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辖区范围内从事疾病诊断、治疗及相关医疗...

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提高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设置、登记、校验、执业以及对其监督管理和医疗纠纷预防处置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国家对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什么管理
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军队的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制定,经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布实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另行制定。第九条 县级以上...

我想开办一个社区医院门诊,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需要手续如下:1、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条: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 设置申请书 (二) 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三) 选址报告和建筑...

开中西医诊所的条件与程序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 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二) 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三)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医师执业技术标准另行...

江南区15736771007: 陕西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搜狗百科
长沙削奥佳: 医疗机构的定义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编辑本段]医疗机构的类别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妇幼保健院; (三)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四)疗养院; (五)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六)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七)村卫生室(所); (八)急救中心、急救站;

江南区15736771007: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法律关系? -
长沙削奥佳: 是可以同时使用这两个法律的条款的!比如在卫生监督大队出具的处罚书上就会这样写

江南区15736771007: 办理个人护理诊所需要的相关手续有哪些? -
长沙削奥佳: 4,可以向当地卫生局进一步咨询;(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个人设置医疗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医疗执业活动:(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依据这些法律.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

江南区15736771007: 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 -
长沙削奥佳: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以《条例》为依据,严格医疗机构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审批,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管,医疗服务秩序逐步好转.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

江南区15736771007: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长沙削奥佳: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自1994年9月1日实施)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由县级以上...

江南区15736771007: 全科医生能不能申请开办个体诊所? -
长沙削奥佳: 开诊所,是很多学医者的梦想,但是所有的拿到执业证书的医师都可以开诊所吗?答案是不可以.为了帮助大家理解,笔者用排除法,为大家列举出哪些医师不能独立开诊所.一、执业助理医师不能开诊所关于执业助理医师能否开办诊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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