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征地程序有什么内容

作者&投稿:宇文蓉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征收土地的程序有哪些~

征收土地的程序具体如下:1、发布征地公告;2、征询村民意见;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4、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5、征用土地公告;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9、土地补偿登记;10、实施补偿安置方窦和交付土地。征收土地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征收土地具有以下特征:1、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2、必须依法批准;3、补偿性。要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补偿费,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4、强制性;5、权属转移性。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6、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征收土地实行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制度。国务院的批准权如下:1、基本农田;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其他的用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备案。在征用土地的审批中,要征用农用地,首先要办理农用地转用,或同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土地征用的程序有:发布征地通告、征询意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拟定“一书四方案”并报批、发布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支付补偿安置费用、交出土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征地 是我国常见的一种政策和制度,这是由于国家发展的需要而对农民土地进行征收的一项制度,征用土地之后,国家的有关部门就会对农民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我国的征地制度是有严格的程序的,那么,我国政府 征地程序 有什么内容?征地到底是什么样的制度? 一、征地的含义 征地,是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简称。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一定的货币补偿。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二、征地的程序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 征地补偿标准 、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 征地补偿 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 法规 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三、 征地补偿费 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收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四、征地补偿标准数额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五、补偿费用的管理、归属 (一)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二)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六、征地补偿纠纷及解决方式 1、补偿标准争议 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其性质为 民事纠纷 ,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 诉讼 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 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以上就是我国的法律法规当中关于 政府征地程序 的相关规定和内容,如果政府对当地的土地进行了征收,主要是分为批准程序和实施程序两大块,如果对于补偿的数额有争议,分有纠纷的主体,可以选择调解、诉讼或者复议等等多种方式来解决问题。


土地征地报批前程序是什么
土地征地报批前程序是: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交付土地。引用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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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政府征收令有效期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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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地流程有哪些?
一、征地告知; 二、土地现状调查及确认; 三、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 四、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 五、征地的审核和报批; 六、发布征地公告。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一、严格执行 土地管理法 律法规 (一)牢固树立遵守土地法律法规的意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持久...

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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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收土地需要什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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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惠荷普: 1、建设用地预审.2、发布征地通告.3、开展征地调查.4、确认征地调查结果.5、组织征地听证.6、征地报批.把相关的材料报上级部门批准.7、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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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惠荷普: 第一,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第二,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第三,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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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惠荷普: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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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惠荷普: 征用土地的程序如下:①拟定征用土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的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②审查报批.征用土地方案拟订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③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征用土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④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⑤公告征地裣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⑥清理土地和实施征用土地.

满洲里市18712938156: 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有哪些
臧惠荷普: 一、发布征地通告.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安置途径及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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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惠荷普: 第一,补偿是否合理应当建立征收是否合法的基础上.建议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第二,具体涉及到土地、房屋、林木等地上附着物以及相关经营损失等征地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复的征收方案以及当地征地区片地价等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第三,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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