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债主体不能新增债务

作者&投稿:干伦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成考专升本《民法》考点:债的分类
意定之债,是指基于当事人的意愿而发生的债。合同之债为其典型。 法定之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因某一法律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行为之债等,均属此类债。 区分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的意义在于:其一,前者贯彻意思自治原则,在债的主体、类型、内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及债务不履行责任等方面,均...

债务加入是什么意思
原债务如存在可撤销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销或者解除前,仍可以成立债务加入。2、原债务具有可转让性。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或者具有特定人身性质不能转让的债务,当事人不能协议转让,第三人也无法加入。3、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分属不同的主体。司法实践中,作为不同主体的第三人与原债务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成为连带债务的主体?
连带债务的成立需要满足几个关键条件:主体资格: 债务人必须是两个或以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缺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能成为连带债务的主体。连带债务的产生可能基于两种原因:意定原因和法定原因。意定之债中,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如何化解乡镇债务
一是建立规章制度,制订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的制度办法。禁止乡镇在没有偿债保证和偿债能力的情况下,盲目搞建设项目。二是要摸清底数,核实主体、理清旧债。三是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改革,进一步精简机构,压缩不合理的行政开支。四是将政府负债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体系,使领导干部认真对待举债、控债以及偿债。另外...

债的主体和客体
法律分析:债的主体:是指参与债的关系的当事人。享有债权的主体叫做债权人,负有债务的主体称为债务人。债的客体:债的客体也称债的标的,是指债务人依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应为或不应为的特定行为,统称为给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

企业债,公司债区别
企业债和公司债的主要区别在于发行主体和债务工具的性质。1. 发行主体的区别 企业债和公司债虽然都是企业通过债务方式筹集资金的金融工具,但两者的发行主体存在明显的不同。企业债的发行主体较为广泛,涵盖了各类所有制企业,包括国有或民营企业。而公司债的发行主体则是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是上市公司,它们...

连带之债成立要件有哪些
连带债务人必须同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是具有平等民事法律地位的民事主体。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连带债务的主体资格。在连带债务的产生原因中,有意定原因和法定原因两种。在意定之债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设立债的关系的主体资格,不能成为连带债务人。

债的主体和客体是什么
债的主体:是指参与债的关系的当事人。享有债权的主体叫做 债权人 ,负有 债务 的主体称为 债务人 。 债的客体:债的客体也称债的标的,是指债务人依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应为或不应为的特定行为,统称为给付。 《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 借款合同 ,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

债务主体是什么意思
债务 主体也称债的当事人,是指参与债的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即 债权人 和 债务人 。其中,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债务人。债权人和债务人是相互对立、相互依存的,缺少任何一方,债的关系便不能成立和存续。 《 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

何谓隐性债务-0722
不得承接明股实债类债务,其实这也是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应有之义;当然什么是明股实债定义仍然不清晰。 不得通过发放流贷性质的融资置换存量到期隐性债务。 对未列入财政部隐性债务清单的到期债务,银行保险机构不得使用企业周转便利类金融工具。因为如果不属于隐性债务,一旦置换实质上很可能新增隐性债务。 对已经形成担保圈...

卫狗18346017954问: 隐性债务是指企业或个人未在账上公布的债务
石家庄市蛤蚧回答: 一、什么是隐形债务,民营企业改制中的隐形债务问题一、什么是隐形债务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国企改革、改制近年来非常频繁,国家政策进一步放宽,允许中...

卫狗18346017954问: 并存的债务承担 -
石家庄市蛤蚧回答: 并存的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的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来,并与原债务人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债务.严格地讲,这并非债务主体变更,而是增加债务人的人数.由于第三人的加入,债务...

卫狗18346017954问: 公司有隐形债务怎么办 -
石家庄市蛤蚧回答: 隐形债务或称潜在债务,一般在改制的当时没有在改制企业财务资料中体现出来,或者说当时尚未预见到的随着后续事项的逐步明朗化而出现的或有债务,如担保债务、违约债务、产品缺陷债务、解决改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而发生的债务(职工...

卫狗18346017954问: 债务的债务的加入 -
石家庄市蛤蚧回答: 判断认定是否免除债务人债务即是否构成债务加入成为审判实践的难点.笔者认为,在对是否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就应当推定为不免除债务人的履行义务,应定性为债务加入.因为民事权利的放弃必须采取明示的意思表示才能发生法律效力,默示的意思表示只有在法律、法规有明确的规定,以及交易习惯或者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同时,从保护债权人的价值取向出发,不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增加了债权人债权的保障,更能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卫狗18346017954问: 如何区分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 -
石家庄市蛤蚧回答: 1、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2、债务转移,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务人将合同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债务移转必须经债权人同意. 3、简单来说,债权转让就是债主变成其他人,债务转移就是还钱的变成了其他人.

卫狗18346017954问: 三角债务关系如何转移具有法律效力 -
石家庄市蛤蚧回答: 101" 现在许多公司都会选择债权债务转移的方式获取资金或着缓解资金压力.债权债务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才可以转移或是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债权转让债务转移都属于合同的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发生了变化.而“债务人向第...

卫狗18346017954问: 债的转移有协议转移和什么两种方式 -
石家庄市蛤蚧回答: 债的转移有协议转移和法定转移两种方式. 债的转移,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或债务由第三人予以承受,包括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和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 即不变更债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内容,而变更债的主体──债权人或...

卫狗18346017954问: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是什么,合伙债务如何承担 -
石家庄市蛤蚧回答: 应该先由合伙企业全部财产对其清偿.然后由合伙人对其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四十条 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四十一条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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