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条例规定问责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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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对象不服的可以在几日内
问责决定作出后,发现问责事实认定不清楚、证据不确凿、依据不充分、责任不清晰、程序不合规、处理不恰当,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当问责、不精准问责情况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直接纠正或者责令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予以纠正。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二十一条 问责决定作出后,...

有关问责情况应当向谁通报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四条 党委(党组)应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问责工作的领导,追究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纪委应当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同级党委开展问责工作。纪委派驻(派出)机构按照职责权限...

问责对象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问责决定之日起多长时间内提出书面...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问责对象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问责决定之日起1个月内,向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诉。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接到书面申诉后,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提出申诉的党组织、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申诉期间,不停止问责决定...

应当在多少日内作出申诉处理
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和人文关怀,依规依纪受理申诉并及时作出处理;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处理申诉案件的领导和监督,提高申诉办理水平,切实保障问责对象的合法权利。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二十条问责对象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问责决定之日起1个...

党的问责工作应该坚持的原则主要包括
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三条: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问责对象是各...

问责和处分有什么区别
3.问责和党政纪处分的形式不同。问责机制有其特定的方式: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等。而违反党政纪处分的形式有党政纪处分和政纪处分。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五条 问责对象是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重点是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纪委、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及其...

问责和责任追究到底有什么区别?
问责,问的是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指的是追究间接责任。根据2016年7月8日施行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四条之规定,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

问责对象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问责决定之日起多长时间内提出书面...
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接到书面申诉后,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提出申诉的党组织、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申诉期间,不停止问责决定的执行。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第二十条 问责对象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问责决定之日起1个月内,向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提...

问责对象对问责不服的可以在多少日内申诉
法律分析:在15日内,可以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申诉。法律依据:《中共教育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 第二十六条 被问责的党组织或者党的领导干部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于收到《问责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申诉。问责决定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对申诉进行复查,并将...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
《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在实际工作中,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干部,影响期未满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影响期已满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况,根据本人的态度和表现以及在问责事件中所负责任、事件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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