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原市长皮贵怀被提起公诉

作者&投稿:播枫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东方丁17646953590问: 请问:第三被告有权上诉嘛?可以上诉原告和第1被告嘛? -
广安区清咽回答: 如果一审判决书所判决的内容涉及到你的权益,那么你可以上诉其他任何原告被告,法院应当受理

东方丁17646953590问: 判决书拿到了,对方不服起诉会改判吗 -
广安区清咽回答: 可能会,二审可能改变一审的判决结果,也有可能因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和适用法律的问题而发回重审,还有可能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

东方丁17646953590问: 行政诉讼中原告如何举证 -
广安区清咽回答: (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东方丁17646953590问: 如何理解行政诉讼中原告资格的转移与承受 -
广安区清咽回答: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在一般意义上是不能转移的,因为它是法律赋予的特定人的资格.但是,在法律所承认的特定情况下,原告资格就可能转移,这种转移就承受方来说就是承受资格. 一、原告资格的转移 行政诉讼中的原告资格转移,是指有权...

东方丁17646953590问: 刑事案件是先消案还是先赔偿 -
广安区清咽回答: 刑事案件是由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公诉案件,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民事案件的原告是可以在法院判决之前因(原、被告和解)提出撤诉.而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因为触犯《刑法》涉嫌犯罪,是需要被刑事处罚的,因而不能撤诉,只能等待法院按程序审理和判决.犯罪嫌疑人在案发以后,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取得受害人家属谅解,是法院在量刑时,减轻处罚的因素之一,但不是免除罪责的理由.所以,刑事案件本身是不能够撤诉或和解(不存在消案),必须经过法院审理和判决.

东方丁17646953590问: 刑事诉讼 中的 【当事人】,是指 原告+被告吗? -
广安区清咽回答: 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与案件真实和诉讼结果有切身利害关系,在诉讼中处于控告或控告地位并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诉讼参与人.具体包括: (1)被害人.被害人是指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被害人享...

东方丁17646953590问: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由什么法院管辖 -
广安区清咽回答: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由最先受到起诉状的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东方丁17646953590问: 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后什么时间可以再起诉 -
广安区清咽回答: 六个月.离婚案件的原告撤诉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必须要经过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离婚.原告撤诉的,被告可以起诉离婚,没有时间限制.六个月的时间限制只是针对原告的,为了给予原告充分的考虑时间,对于被告而言,可以随时起诉离婚,没有时间的限制.

东方丁17646953590问: 上诉与公诉的意思 -
广安区清咽回答: 上诉是相对一审来说,对于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就可以上诉,进行二审 公诉是刑法上的概念,相对于自诉而言,公诉指由检察院作为提起诉讼一方的诉讼

东方丁17646953590问: 被告第二次在答辩中提出反诉,原告还能撤诉吗 -
广安区清咽回答: 就同一案件事实,被告可以提出反诉,被告提出反诉,可以合并审理.须注意,反诉应当满足以下条件,否则只能另行起诉:(一)本诉正在进行中,辩论终结前.(二)反诉不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如果反诉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的,审理本诉的法院因为无权管辖,则反诉不得与本诉合并审理.(三)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程序.(四)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互不相容或其中一个请求为另一个请求的先决问题.(五)反诉需由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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