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2140号公告解读

作者&投稿:枕沫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2021
同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1年第5号公告,对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进行明确。一、政策要点概述(一)政策执行时间: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二)适用对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三)关于销售额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

个人的劳务报酬是否需要缴增值税?
依据财税2016年36号文件规定,个人劳务报酬所得增值税率为3%,所得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具体的起征点规定:按期纳税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每次销售额300-500元。实践中,各地一般以500元每次来判断个人代开劳务发票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2 、普惠性税收减...

小规模附加税减免政策2021年
请问,在确认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时,是否需要计算销售新鲜蔬菜取得的销售额?答: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021年上半年发布的税费优惠政策有哪些?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5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2021-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

个税新政 年终奖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规定:“一、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

什么是一般纳税人辅导期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就是虽得到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但条件还没有完全成熟,认定后一般有六月辅导期。辅导期结束后才能自己领发票,自己开票。随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逐步完善,一般纳税人的门槛将会降低,最终的条件只有两个:一是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是财务核算健全。收入的标准将会被取消,但临时或...

如何理解增值税抵扣?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也就是税率为6%,销售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生活服务、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占全部收入50%以上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简易...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是怎么算的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2.《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

最新最全:纳税信用等级一文梳理清楚
(根据2021年第31号公告第二条、第三条规定)Q16纳税信用修复的结果如何运用? 纳税信用修复完成后,纳税人按照修复后的纳税信用级别适用相应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之前已适用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不作追溯调整。需要注意,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虚假承诺的,撤销相应的纳税信用修复,并按照《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

2021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2021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如下: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

乐正伯17022315069问: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 -
亳州市商品回答: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具体细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4〕122号公告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

乐正伯17022315069问: 购进不动产尚未抵扣完毕的一般纳税人,必须在4月税款所属期将40%的待抵扣税额一次性转入抵扣吗? -
亳州市商品回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五、自2019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购进不动产尚未抵扣完毕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在4月及以后任一税款所属期将40%的待抵扣税额一次性转入抵扣.

乐正伯17022315069问: 税务总局关于财税140号文件怎么看 -
亳州市商品回答: 继36号文确立金融业营改增基本方案后,2016年12月21日及30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了《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简称140号文)及其政策解读文件.文件在对36号文相关规定进...

乐正伯17022315069问: 销售已使用的固定资产能开具专用发票吗 -
亳州市商品回答: 销售已使用的固定资产,一般情况下不能开具专用发票,若放弃减免税可以开具专用发票.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等文件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税函〔2009〕90号)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乐正伯17022315069问: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怎么缴纳? -
亳州市商品回答: 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四、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 十八、本通知除第十七条规定的政策外,其他均...

乐正伯17022315069问: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
亳州市商品回答: 资管产品底层根据投资性质不同分为贷款服务类,如:信托产品(提供贷款服务的,咱们的债权计划一样)或者金融商品转让(如买卖股票、债券获取差价),现在明确上述产品获得的收益由管理人作为纳税主体(注意是纳税主体,不是代扣代...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