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8年46号公告原文

作者&投稿:宗圣庄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 2018年第4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现就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

新购进汽车能一次性扣除吗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可以的,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

2018年46号税务公告中的器具包括小车吗?
46号文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小车从价值和咱们这边财务政策来看如果不归属于低值易耗品,就属于46号税务公告中的器具,购入时间符合要求的,可以享受5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

哪些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

2020年购入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下设备,没有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202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以下简称一次性税前...

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固定资产今年一季度怎样填写加速折 ...
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2018年8月23日,为保证政策有效贯彻实施,税务总局单独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以下简称46号公告),进一步明确了相关...

关于固定资产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二、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 1、条件及标准 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单位价值...

关于调整计入费用的固定资产调整问题?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文件和《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文件,2018年所购置的车辆固定资产若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可以不予追溯调整该车辆所牵涉到的企业所得税;2、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依法操作。

固定资产一次性抵扣分录怎么做
根据财税[2018]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包括自行建造)的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也就是说必须是企业2018.1.1-2020.12.31新...

税法允许一次性扣除折旧什么意思
二、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涉及的政策文件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税〔2018〕46号)。 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

藤叙19693849666问: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 -
稷山县致康回答: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具体细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4〕122号公告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

藤叙19693849666问: 《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财税〔2018〕33号 -
稷山县致康回答: 财税[2018]3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为完善增值税制度,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三、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藤叙19693849666问: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该怎样操作 -
稷山县致康回答: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办理流程 (一)受理资料1、《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2、税务登记证件(查验,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二)基本规范 (1)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一致...

藤叙19693849666问: 购进不动产尚未抵扣完毕的一般纳税人,必须在4月税款所属期将40%的待抵扣税额一次性转入抵扣吗? -
稷山县致康回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五、自2019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购进不动产尚未抵扣完毕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在4月及以后任一税款所属期将40%的待抵扣税额一次性转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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