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交警+管辖+罚单

作者&投稿:漕荷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某市公安分局的交警具体做什么
1、公安分局的交警管辖是公安分局管辖相同,有局限性;而交警大队的交警管辖是全县或全市,根据需要可以调到任何一个岗位。2、交警大队的交警是专门的交警专门的专业队伍;而公安分局的交警是公安分局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和每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可以改变民警的岗位和专业。3、交警大队可以指导公安分局交警的专业...

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哪个单位行政级别更高?_百 ...
而市委常委是市委的最高决策机构,也是代表市委管理市级政法单位(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国安局、司法局),所以属于政法系统的领导机关。 由于公安局属于政府组成部门的重要职能部门,大多公安局长由副市长兼任,职权就比法检两长大一些。 由于这四个单位行政极别相同,为了理顺政法委和法检公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法检公...

北京公安部具体位置在那里详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位于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是全国公安工作的最高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公安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是全国公安工作的最高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公安部设有办公厅、情报指挥、研究室、督察审计、人事训练、新闻宣传、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刑事侦查、反...

闫钧13334136971问: 交警处罚决定书的时效
满城县升血回答: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有效期有多久,法律怎样规定专业分析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期限并... 五、交警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时效1,对于交警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时效这个问题,解答...

闫钧13334136971问: 两个行政法案例分析(急) -
满城县升血回答: 一、1.属于行政纠纷.2.存在.相关法律规定,警察在下班期间如果遇到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干预制止,打击违法犯罪.3.存在,徐某属于公务行为,行政主体是徐某所在的交警大队. 二、不存在.因为此案中双方中一方是职工甲,是自然人,一方是农场,农场不是行政机关,不具有行政机关的特征,甲与农场签订的合同属于民事合同,他们之间的纠纷是民事纠纷.因此农场无权对甲进行处罚.

闫钧13334136971问: 行政法中“一事不再罚”原则 -
满城县升血回答: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法理学上的概念,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一事不再罚作为行政处罚的原则,目的在于防止重复处罚,体现过罚相当的法律原则,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闫钧13334136971问: 派出所请的协警有权力查超载开罚单吗 -
满城县升血回答: 一、没有,因为协警没有执法权. 二、根据行政法,执法机关是不能把执法权授予给别人的,意思就是,即使交警队把执法权授予给协警,这个授予也是无效的.

闫钧13334136971问: 违反交通安全法受到处罚是行政处罚吗 -
满城县升血回答: 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是行政法,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的是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闫钧13334136971问: 行政法问题,交警拖车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或方式的行为,该行为合法还是违法? -
满城县升血回答: 行政法问题,交警拖车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或方式的行为,如果依据法律程序的话该行为是合法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解答如下: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闫钧13334136971问: 哪位高手帮我分析一下这个案例,从行政法的角度~~~我是被告,尽量详细一点,我们模拟做案例的. -
满城县升血回答: 这个问题相当简单哈,在百度HI上问我就可以了嘛,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也就是福建省交警总队直属高速支队漳州四大队,你可以以漳州高速公路的限速问题属于抽象行政行为为由进行抗辩,本案中原告A触犯了限速规定接受处罚并无不妥,因为漳州高速的限速规定并不针对特殊的对象,所以更不可能单独针对原告A,根据我国行政法的规定,法院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但不能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因此原告以高速限速偏低侵犯知情权为由请求法院确认被告行为违法超出了法院的管辖权限,同时原告A还在处罚告知单上签字接受处罚,并汇款表明被告的行政处罚在程序上并无违法之处,被告可以依此几点理由参加诉讼.

闫钧13334136971问: 行政法案例题 -
满城县升血回答: 合法.理由:《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闫钧13334136971问: 交警可以在同一个管辖去多次处罚同一台车吗 -
满城县升血回答: 交警款是一种行政处罚.处罚法》中规定对于相同的一个行为,不能根据同一理由和依据罚款2次(当然,更不能多次).至于交警的行为是否合法,那就要看你的行为是否是一个行为了.一个行为,则不能多次罚款.是同一行为,则可以多次罚款.譬如,第一次开的罚单,你已经收了那么你的一个行为就已经结束了.如果没有改正,还继续停放,那么就是第二个违法行为了,是可以继续开罚单的.另外,违规停车好像还有另外一种开罚单的依据的,就是两次开罚单的间隔时间.间隔时间够了,就可以再开的.不然只要罚了一次,就不用再罚了,岂不是好过买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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