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刑讯

作者&投稿:穆超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有哪些?
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贪污贿赂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及其他章中明确规定依照第八章相关条文定罪处罚的犯罪案件。...

庆余年 监察院机构的设置
四处监察京都以外的官员们还有负责外国的情报,权力最大。负责人言若海 五处就是黑骑,武力最强 六处负责暗杀,负责人影子 七处负责刑讯,前任负责人就是那个监狱里的光头看守 八处负责监督控制社会舆论,出版物发行等等 完全手打哦 原文可以看第四卷23章 告诉你一个真正的检察院 ...

红岩第一章概括
《红岩》的每章概括(共30章): 1. 1948年元旦,地下党员余新江得知长江兵工总厂炮厂的厂房起火了,是2个国民党特务放的火。余新江找到甫志高,传达领导许云峰...成岗在监狱里办简化版《挺进报》,胡浩看报时被敌人发现,遭到刑讯逼他说出来源。齐晓轩不忍心战友受苦,主动说是自己做的。杨进兴却贪生怕死,躲到了一边...

派出所长部分章节
这一年,这个原本只有十三人的队伍中发生了三起警察违纪事件,其中两起涉及到了当时的派出所所长。三月初,治安警温遇成在处理一起斗殴案后,因接受当事人委托中间人的宴请并收取香烟,被偷拍录像后举报至市纪委,最终被行政记过并调离一线。八月中旬,前任所长谢长荣在审讯过程中因涉嫌刑讯逼供,一记耳光...

刑事案件流程由几个阶段构成
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为: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轻伤)、重婚案、遗弃案、妨害...

极品小侯爷章节列表
第一章:客宴第二章:拍卖第三章:下套第四章:尾声第五章:玉佩第六章:父子第七章:衣物第八章:刑讯第九章:逼供第十章:汹涌 上第十章:汹涌 下第十一章:园丁第十二章:秘探第十三章:婶娘第十四章:冤案第十五章:花亭第十六章:黑手第十七章:分路第三卷:月满栏江夜 第一章:行程...

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第一章 总则
其主要目标在于通过举报宣传、线索受理、审查、分配、交办、督办和答复等环节,保障职务犯罪侦查的法治化,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人民检察院负责受理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渎职以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等犯罪行为的举报,如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各级检察院需设立举报中心,举报中心与控告检察部门共同...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
(一)因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刑讯逼供、蓄意报复、陷害等故意造成执法过错的; (二)阻碍对执法过错责任进行追究的; (三)对检举、控告、申诉人打击报复的; (四)连续多次发生执法过错的; (五)情节恶劣、后果比较严重的。 第四章 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程序 第二十五条 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由发生执法过错的公安机关负责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罪名有多少条?分别是哪些罪?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1、背叛国家罪(第102条) 2、分裂国家罪(第103条第1款) 3、煽动分裂国家罪(第103条第2款) 4、武装叛乱、暴乱罪(第104条) 5、颠覆国家政权罪(第105条第1款) 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第105条第2款) 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第107条) 8、投敌叛变罪(第108条) 9、叛逃罪...

我国刑事诉讼立法是否承认无罪推定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总则第一章第十二条明文规定:未经人民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是新《刑诉法》确定的一条重要原则,简称为“无罪推定”原则或“疑罪从无”原则。新《刑诉法》在审判程序中进一步确认了这一原则。《刑诉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

春和19390962593问: 简述唐代的刑讯逼供制度 -
竹山县急支回答: 唐朝,儒家思想被统治者大力弘扬,这一时期的刑讯制度已经十分完备.唐初统治者强调执法审慎,要求司法官重视证据,对于证据不足者,不得轻易判决.虽然口供仍然是判决的基础,法律准许为了取得被告人的口供而采用刑讯手段,但无论...

春和19390962593问: 如何确定刑讯逼供 -
竹山县急支回答: 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包括: 1、刑讯、虐待、折磨或者其他蓄意使人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为.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是办案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肉刑,是指采取各种使犯罪嫌疑...

春和19390962593问: 刑讯逼供如何处罚 -
竹山县急支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春和19390962593问: 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竹山县急支回答: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2)以较长时间冻、饿...

春和19390962593问: 刑法中刑讯逼供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
竹山县急支回答: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 3、造成冤、假、错案的; 4、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刑讯逼供的; 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的.

春和19390962593问: 刑讯逼供罪的法律规定 -
竹山县急支回答: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春和19390962593问: 刑讯逼供罪要如何量刑
竹山县急支回答: 刑讯逼供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春和19390962593问: 刑讯逼供罪如何处罚 -
竹山县急支回答: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具体意思...

春和19390962593问: 刑讯逼供的性质,原因,危害及杜绝的方法
竹山县急支回答: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就其性质而言,刑讯逼供是一种违法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它不仅侵犯到公民的人身自由,而且属于滥用职权的行为. 刑讯逼供最直接的危害...

春和19390962593问: 刑法中刑讯逼供类罪名有那些? -
竹山县急支回答: 根据刑法第247条的规定,刑讯逼供只要造成致人伤残、死亡的后果,就应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刑讯逼供行为与致人伤残、死亡的后果是紧密联系的,不能将其割裂开来.刑讯逼供作为一种故意犯罪,其直接导致的结果也包含在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之中的,当然,有可能是间接故意,即行为人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这样的结果,而持放任态度,但不会是你所说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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